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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工資制度

            發布時間:2017-11-11 編輯:曉玲

              引導語: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下面是小編收集超市員工的工資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超市工資制度

              一、 總則

              1.1為規范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準立項后,于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情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于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情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于于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項目-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系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系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系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系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系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系數為B,其中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標準系數分別為B1、B2、B3、B4,B= B1+B2+B3+B4。

              以上系數的標準設定說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項目標準系數高級定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 =工資標準*(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系數,C2為績效考核系數,C3為效益考核系數,C4為項目考核系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系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C1=初始值—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系數(C2)確定方法

              表4-4:效益考核系數(C3)確定方法

              表4-5:項目考核系數(C4)確定方法

              項目考核由項目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通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后提出建議,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2通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建議,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能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限范圍內酌情考慮。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

              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1.3、5.1.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建議,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情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情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能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下限范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 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3對于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符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并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采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規定如下:

              表6-1. 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系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

              資標準予以普調,并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采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發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發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發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泄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處100—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項目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項目考核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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