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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消費稅應納稅額

            時間:2025-03-18 17:39:27 振濠 考試輔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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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消費稅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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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消費稅應納稅額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消費稅應納稅額 1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生產銷售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不納稅

              2.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3.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如果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則按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售價計算消費稅;

              納稅人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是: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x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x定額稅率

              (二)委托加工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確定

              作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其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只要不符合上述條件,都不能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進行稅務處理,只能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

              2.代收代繳稅款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個體經營者除外)負有代收代繳義務,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納稅人委托個體經營者加工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在交貨時已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 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組成計稅價格及應納稅額計算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委托加工業務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1)從價定率:應納稅額=(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x比例稅率

              (2)復合計稅:應納稅額=(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x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x比例稅率+委托加工數量x定額稅率

              (三)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從價定率: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x消費稅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x消費稅定額稅率

              3.復合計稅: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x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x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定額稅

              (四)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

              【提示1】即14個稅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車、高檔手表、游艇4個稅目外,其余稅目有扣稅規定。

              【提示2】新增內容:對外購的汽油、柴油用于連續生產甲醇汽油、生物柴油,準予扣除已納的消費稅。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消費稅應納稅額 2

              1、從價定律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x適用稅率

              (1)A企業是售賣金銀首飾的,在2021年A企業賣出100件金手鐲以及30對金耳環,還有60條金項鏈,一個手鐲的價值為9999元,一對耳環的價值為1888元,一條項鏈的價值為2999元求應納消費稅。

              (2)銷售額=1236480元

              應納消費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1236480x5%=61824元

              2、從量定額

              (1)舉例甲企業向乙企業提供煙絲,煙絲的消費稅稅率為30%,那么甲每年向乙提供價值60000元的煙絲,求需要繳納多少消費稅

              (2)消費稅=銷售額x稅率=60000x30%=18000元

              3、復合征收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x適用稅率+課稅數量x單位稅額

              (1)舉例某藥制廠,1月生產酒精10噸,其中將3噸用于制作跌打正骨水,7噸用于對外銷售,對外銷售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7000元,而售賣跌打正骨水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100000元,求應納消費稅。

              (2)應納消費稅=銷售額x適用稅率+課稅數量x單位稅額=7000x5%+7000÷7x3x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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