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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部門的考核標準

            發布時間:2017-11-08 編輯:曉玲

              引導語:績效考核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部分,下面小編收集的企業的銷售部門的考核標準,歡迎大家閱讀!

            銷售部門的考核標準

              第一章 銷售人員業績考核辦法

              第一條 對銷售人員的業績進行考核目的是激勵每一位銷售人員,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提高銷售量,完成銷售目標。

              第二條 業績考核的范圍是經理除外所有銷售人員。

              第三條 業績考核的原則是:公平公正,易于理解和操作,完整;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獎為主,懲為輔。

              第四條 考核辦法分為兩大部分:

              (一)月收入方面考核

              1、基本工資

              2、銷售量目標考核

              (1)業績提成

              (2)超額提成

              3、管理目標考核

              業績獎金

              (二)年終獎金與晉升獎懲方面考核

              注:銷售人員收入=基本工資+70%(業績提成+超額提成)+業績獎金+年終獎金

              第五條 根據所轄區域實際銷售狀況,采取劃分銷售區域,下達區域銷售目標和安排區域銷售人員。銷售區域的劃分十分重要,銷售區域的設計應考慮以下三點需求:

              (一)使每個銷售人員有足夠的銷售潛力取得合理的收入。

              (二)使銷售人員認識到銷售區域的分配是合理的。

              (三)使銷售人員有足夠的工作量。

              第六條 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

              (一)試用期銷售人員工資

              1、試用期:1個月—3個月

              2、基本工資:300元/月

              3、轉正:(1)可提前轉正;(2)可順延轉正時間至3個月

              4、下崗:試用期從開始至延長期結束,任何時間試用人員均可責令下崗。

              說明:試用期間鼓勵新進人員提前轉正,這也是對新進人員的一種獎勵;隨時下崗與順延試用期是一種反向激勵,讓新進人員也有一定的壓力感;試用期間可沒有硬性銷售指標,但可以規定考核項目,據銷售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業績提成獎。

              (二) 星級銷售人員薪資

              1、一星級:400元/月

              2、二星級:500元/月

              3、三星級:600元/月

              4、四星級:700元/月

              5、五星級:800元/月

              說明:給銷售人員分級的目的是(1)留有薪資提升的空間;(2)級別是能力的體現,增加銷售人員的榮譽感;(3)有的銷售人員專業水平很高,業績突出,但不善于管理,只可單兵做戰;(4)定級的標準一定要合理、公正,否則會出現負作用。

              第七條 銷售人員主要以銷售量目標完成程度進行考核:

              (一)業績提成

              1、以當月完成的銷售量計算銷售目標完成率,以當月回款計提成金額。

              2、目標完成率在60%(含)以下無提成,60%—100%(含)之間可有1%提成。

              例:當月銷售目標為100 實際銷售90 ,目標完成率90%,回款為30萬元。 提成金額=(90%—60%)×30萬元×1%=900元

              (二)超額提成

              1、銷售目標完成率100%以上部分,享有1.5%的提成。

              2、例:當月銷售目標為100實際銷售120,目標完成率120%,回款為4萬元。 超額提成=(120%—100%)×4萬元×1.5%=120元

              (三)業績提成和超額提成的總金額的70%發給銷售人員,30%留作管理目標考核。 例:銷售量目標考核后的提成額為70%×(1200+900)=1470元

              第八條 銷售量是評價銷售人員業績的重要指標,但不是唯一指標,還必須以管理的目標來進行考核,否則,銷售人員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將來的發展。有些銷售活動雖不能直接實現銷售收入,但對將來的銷售工作影響很大,因此有必要以其它指標來進行考核。

              (一)管理目標項目與對應考核最高分

              1、服從上級領導 10分

              2、回款情況 10分

              3、市場信息收集與反饋 5分

              4、檔案建立程度 10分

              5、開拓新客戶數量 10分

              6、現有客戶升級幅度 5分

              7、合理化建議 5分

              8、銷售情況 10分

              9、業務回報 5分

              10、區域投訴情況 5分

              11、客戶投訴情況 5分

              12、出勤情況 10分

              13、月出差天數 5分

              14、業務知識技能 5分

              注:管理目標考核總分為100分。

              (二) 管理目標每月進行考核,得分分為三個檔次

              1、60分(含)以下 30%全扣

              2、60分—80分(含) 50%下發

              3、80分—100分 100%全發

              例如:銷售人員得分為70分,則業績獎金=50%×(2100-2100×70%)=315元

              第九條 年終獎金與晉升獎懲方面考核。

              (一)獎懲架構

              1、獎勵:

              (1)記功

              (2)記大功

              2、懲罰:

              (1)記過

              (2)記大過

              (3)撤職

              (4)開除

              共 8頁

              3、(1)全年度累計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計三小過=一大過

              (3)功過相抵:例一功抵一過,一大功抵一大過

              (4)全年度累計三大過者解雇

              (5)A、記功一次加當月考核3分

              B、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9分

              C、記過一次扣當月考核3分

              D、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9分

              (二)獎勵辦法

              1、提供酒店“合理化建議”,而為酒店采用,即記功一次。

              2、 該“合理化建議”一年內使酒店獲利 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另外再給予重獎。

              3、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酒店避免蒙受損失者(即呆帳),記功一次。

              4、開拓“新地區”、“新客戶”,成績卓著者,記功一次。

              5、 達成上半年銷售目標者,記功一次。

              6、 達成全年度銷售目標者,記功一次。

              7、超越年度銷售目標20%(含)以上者,記功一次。

              8、 其他表現優異者,得視貢獻程度予以獎勵。

              (三)懲罰方面

              1、挪用公款者,一律開除。酒店并循法律途徑向保證人追蹤。

              2、做私生意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開除。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

              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過二次。

              3、與客戶串通溝結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開除。

              4、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不許喝酒),一經查證屬

              實,以曠職處理(按日不發給薪資),并記大過一次。若是領導協同部屬者,該領導撤職。

              5、挑撥酒店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況嚴重者開除。

              6、 外出活動記錄表內容失實三次者,記過一次。

              7、涉足職業賭場或與客戶賭博者,記大過一次。

              8、 上半年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70%者,記過一次。

              9、 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過一次。

              10、 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領導查獲者,記過一次。

              11、 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過一次。

              12、 酒店規定填寫的報表,未繳交者,每次記過一次。

              13、 其它給酒店形象造成負面影響者,視影響程度予以懲罰。

              (四) 獎懲辦法的加分或扣分也按月度進行

              (五)年度內考核的年度累計加分有三項

              1、 銷售目標達成率:占60%

              當月達成率100%及以上 60分

              90%及以上 50分

              80%及以上 40分

              70%及以上 30分

              60%及以上 20分

              60%及以下 10分

              2、 當月管理目標項目累計加分占40%

              3、獎懲辦法的每月加分或扣分

              銷售員該年度考核得分=[1+2+3]÷12

              說明:公司于次年元月核算每一位銷售人員該年度考核得分;[1+2+3]即是銷售人員該年度元月—12月考核總分。

              (六)銷售人員的考核由銷售主管評分,銷售主管的考核由銷售經理評審,銷售主管

              的年終獎金是全體銷售人員平均年終獎金的2倍。銷售人員該年度考核得分將作為發放年終獎金,評星級銷售人員和晉升的依據。

              考核與年終獎金分配表:

              第十條 銷售人員的出差費用按《出差管理制度》辦理。

              第十一條 次月10日前發放該月提成獎金,次年元月20日前發放該年度的獎金。 第十二條 銷售人員的提成獎金統計與監督發放由銷售部辦理。

              第二章 銷售部經理績效考核辦法

              第十三條 為促進銷售目標的完成,提高酒店經營管理水平,加強銷售部經理的自信心與責任感,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銷售部經理,由營銷總監負責組織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本辦法實行月度考核、月度兌現、年終掛鉤的考核方式。

              第十六條 按每月實際銷售回款額給銷售部經理計提獎金,計提比率為M%,計提獎金總額經指標考核后,按指標完成情況計發獎金。

              第十七條 經營考核指標分為13項,考核滿分為100分,具體如下:

              (一)月銷售量目標完成情況(滿分20分)

              1、60%以下 0分

              2、60%(含)—80% 5分

              3、80%(含)—90% 10分

              4、90%(含)—100% 15分

              5、100%(含)以上 20分

              (二)主要目標完成程序(滿分10分)

              1、80%以下 1分

              2、80%(含)—90% 4分

              3、90%(含)—100% 8分

              4、100%(含)以上 10分

              (三)占用資金指標(滿分5分)

              1、實際占用資金與N的比率為 100%(含)以下 5分

              2、實際占用資金與N的比率為 100%—120%(含) 2分

              3、實際占用資金與N的比率為 120%以上 0分

              說明:據實際情況與以往數據規定占用資金定額為 N 。

              (四)銷售資金結構指標(滿分10分)

              1、有30天(含)以上有問題資金 0分

              2、30天內的有問題資金比率 30%以上 0分

              3、30天內的有問題資金比率 20%—30%(含) 1分

              4、30天內的有問題資金比率 10%—20%(含) 3分

              5、30天內的有問題資金比率 10%(含)以上 5分

              6、30天內的有問題資金比率 0% 10分

              說明:有問題資金指按銷售協議或議向應收回而未收回的銷售額,不包括協議允 許范圍內的銷售欠款。

              (五)費用率指標(滿分10分)

              1、實際費用率大于(P+1)%以上 0分

              2、實際費用率大于P%小于等于(P+1)% 2分

              3、實際費用率小于P%以上 10分P%,費用率=×100%

              1、非常完整并準時上交 5分

              2、比較完整并及時上交 3分

              3、不完整且上交不及時 1分

              4、很不完整且拖拖拉拉 0分

              說明:主要指客戶檔案的管理。

              (七)信息反饋情況(滿分5分)

              1、很全面、準確且準時 5分

              2、較全面、較準確且及時 3分

              3、不全面、欠準確且不及時 1分

              4、很不全面、失實較大且拖拖拉拉 0分

              (八)計劃、報表上報情況(滿分5分)

              按是否準時上報和是否清楚完整程度來考核

              1、很好 5分

              2、較好 3分

              3、一般 1分

              4、差 0分

              說明:計劃指月度需貨計劃及具體需貨清單和銷售計劃;報表指銷售旬、日報。

              (九)政策的傳達情況(滿分5分)

              1、很好 5分

              2、較好 3分

              3、一般 1分

              4、差 0分

              (十)銷售人員的培訓及管理(滿分5分)

              1、很好 5分

              2、較好 3分

              3、一般 1分

              4、差 0分

              第十八條 每月末次月初由銷售部負責統計考核 項指標的得分情況并作為獎金發放的一個制約。

              (一)100分 100%×M

              (二)90分(含)—100分 90%×M

              (三)80分(含)—90分 80%×M

              (四)70分(含)—80分 70%×M

              (五)60分(含)—70分 30%×M

              (六)60分以下 10%×M

              第十九條 次月15號以前由銷售部負責統計兌現。

              第二十條 銷售部經理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實行撤職處理。 第二十一條 年末匯總經理各月得分,除以12個月后的得分作為考核銷售部經理年終獎金、晉職的一個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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