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為保證惠康居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程的正常開展,在遵循湖北省住建廳、武漢市建委、武漢市江岸區建筑管理站及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文件的前提下,結合惠康居項目的實際情況,特編制以下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在總公司的幫助指導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項目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組織,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采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和建筑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項目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設備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絡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5)盡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做好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盡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布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項目部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審核和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設備部,項目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項目部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規劃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本制度是為了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準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準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項目。
2.項目部應在接到工程項目任務后,質檢安全部門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總負責人審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項目部總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項目工程部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定,項目部總負責人批準,并備案。
6.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使用規定。報技術負責人審定,項目部總負責人批準。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提出,會同質檢安全人員審查,項目部總負責人統一平衡批準后列入開支計劃。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項目、質檢安全負責人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相關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施工特點,做好針對性的做好口頭安全交底,必要時要有書面記錄。
4、新進場的施工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上崗。
四、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以及施工中所使用的塔吊等設備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塔吊及施工設備安裝后,由項目部及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掛牌使用。
3.所有架體搭設或塔吊等設備的安全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4.架體及塔吊等設備安全檢查,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班組長或操作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各種質量安全檢查、驗收,如發現問題應采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
6.質量安全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許可證、準用證與合格證。需按規定要求做好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須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作業人員省市級資格許可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班組長和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班組長和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項目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施工單位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班組每天檢查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或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均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督促檢查,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工程施工單位應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內容有:
①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文件規定。
②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生產十個不準。
③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一切規定、制度和有關協議規定的要求。
④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⑤以往施工生產中的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
⑥班組必須每天實行崗前班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須有每日安全活動書面記錄。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
2.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一是對新入職工人的安全教育;二是對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三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并考核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登記,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項”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質檢安全人員會同施工單位對新入場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施工單位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和勞動紀律教育。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累計為20學時。
職工的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后,須經市、區勞動部門考試合格頒發證書。上述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項目部技術人員和工程施工單位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各類安全培訓計劃由項目部總負責人審批,質檢安全負責人落實。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上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對年度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按照上級部門的獎勵辦法執行。
1.開工前,必須查驗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是否齊全,經審核合格后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1)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
(2)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并接受部門質檢安全部門的工作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外,對工程建筑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3.平時質檢安全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設備、施工機械及起重設備、施工機具等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
腳手架的立桿基礎:立桿間距、小橫桿間距、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桿、踢腳桿、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設備、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干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采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臺、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被當地質檢安全部門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程不文明的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上級處罰外,項目部將再對工程施工單位處以相同額度的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上級或總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應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也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每發現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高空作業按規定系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系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系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七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責任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都要有安全、事故報告,有事報告事情,無事報告平安。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部、總公司。同時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由總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上級有關傷亡事故報告程序進行。
3.對發生的事故,應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處理,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十、衛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置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置。
3.設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衛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7.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無蠅,無鼠。
8.食堂要做到防塵,防蠅,防鼠,遠離污染源,食堂內外必須每天做到清洗打掃,并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十一、消防(動火)安全責任制度
2.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3.焊割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章動火,必須持證上崗(焊工操作證動火證),明確監火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域嚴禁吸煙。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任意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十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上班前要讓全體職工知道,安全生產是每天工作的第一目標,從這個目標出發,必須人人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思想觀念。
二、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三、應檢查操作崗位周圍的安全生產環境,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
四、應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制止進入施工現場。
五、應檢查勞動使用工具、材料、電氣、設備的安全狀況。
六、下班后進行當天安全總結評比,離崗下崗檢查。經常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十三、不擾民措施
為了保障建筑工地職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工程的正常運行,制定下列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定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現場要制定防塵措施,以達到減少或杜絕揚塵的目的。特別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游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
3.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4.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于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盡量采取防噪聲措施,事先作好周圍群眾工作,并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控,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十四、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建立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及交接班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
2.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系業務或找人,警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警衛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注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衛人員方可放行。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資料存入檔備查。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并設專庫、專人發放保管,作好成品保護工作,并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7.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8.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如有發現,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罰款。
十五、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每天上班前,施工現場電工應檢查一遍線路和電氣設備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月對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并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
2.每周由項目經理負責,在施工現場組織安全員、技術員、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設備、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把檢查和解決的情況做好記錄或匯成材料歸檔備查。
3.每月由項目部組織質檢安全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出問題時,定人、定時、制定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檢。
檢查內容按建設部國家工程建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有關內容進行檢查。
十六、建筑工地“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保護應按(JGJ59—20xx)有關標準認真落實,具體規定如下:
2.搭設井架、腳手架等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3.陽臺、樓面、屋面等臨時保護必須防護嚴密,設不小于二道防護攔桿或掛安全網封閉。
4.樓梯踏步及平臺必須設牢固的臨時防護攔桿,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護柵欄或采用全封閉圍護。
5.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要有嚴密的防護蓋板。1.5㎡以上的洞口,四周須設雙道防護欄桿,洞口張掛安全平網,并設警示標志。
6.通道口應均搭設防護柵欄,柵欄寬大于通道,柵欄頂鋪腳手架,高層建筑通道口防護柵欄頂須設雙層片(交錯搭設)。
7.嚴禁使用破損,缺帶安全帽和霉變斷裂,硬脆的安全帶或安全網。
十七、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制度
現場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現場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為節約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2.樓層、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砼、砂漿、碎磚等雜物,建筑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做到就層就地破碎利用。
3.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設備周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時沖洗鏟凈,按規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腳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后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時,不能影響其它班組區域的落手清工作。
5.每天班組長下班前先檢查一次,然后報相應對口的管理人員檢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的,處以材料價5倍的經濟處罰。
十八、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有勸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
2.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3.加強設備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分析、判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設備檢查,嚴禁帶病運轉,電工每天上班前要對現場用電進行檢查。
⑴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⑵二米以上的高處、縣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⑷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⑹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⑽不準隨便進入建設單位的車間、倉庫、辦公室等重要場所。
十九、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生產班組每天上班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及時做好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交底要有針對性的內容。
2.施工員、安全員每天對作業面上須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人員和整改期限。
3.項目工程部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由質檢安全人員及時做好臺帳。
4.檢查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并建立項目整改書面通知單,及整改反饋檔案制度。
5.要設置專人負責安全的管理及有關記錄,對較大隱患在短期內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緊急措施并向上級請示。
6.對操作班組或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采取相應的獎罰措施進行制約。
7.檢查施工現場的“十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落實:
⑴施工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上崗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⑵禁止任何人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拌和場地時必須戴安全帽。進入其他作業現場時需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具。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時間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⑶上崗前檢查本崗位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領導報告。
⑸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
⑹司機必須持證駕駛自己車輛,不準酒后駕駛,不準開帶病車。
⑺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全部接地接零。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掉閘裝置。
⑼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志,夜間要紅燈示警。
⑽掌握本工程事故搶險的技術和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發生事故時,積極進行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負責人如實報告。
二十、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里漁場和余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設備。
第七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里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嚴禁酒后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并采取有效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層層簽訂崗位目標。
第十二條、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各漁場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并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并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只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利用廣播、宣傳單、墻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煙動火,采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并及時向領導。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確保裝配車間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
適用于裝配車間所有管理員、裝配工。
二、職責
1、生產部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裝配車間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2、生產部每周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嚴格按照6s管理要求執行。
1.1現場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于生產現場不需要的雜物、臟物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1.2現場整頓
a、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范;
b、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分類擺放整齊,零部件絕對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1.3現場清掃與清潔
車間場地必須保持清潔整齊,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場地,打掃衛生;裝配工作臺面及貨架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附近不得有雜物及灰塵。
1.4素養
a、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量具、工具用后要歸位,不得隨意擺放。
b、每個裝配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每個裝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肅靜,不得在工作時談天說笑,大聲喧嘩。
1.5安全
a、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b、工作期間,不得在生產區域內有明火或吸煙,不準穿拖鞋,不準打赤膊、赤腳。違者罰款50元/次。
2、嚴格按照生產部所下達的《生產任務單》合理安排各項生產任務事宜。裝配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主管的生產安排和生產調動。
2.1裝配工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裝配作業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與不良的正確區分。
2.2裝配工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裝配作業。裝配時發現零部件不良,要及時向生產部和質檢員反映,否則出現批量質量事故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2.3各項產品裝配過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員、工裝設備、監控測量裝置等,必須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2.4裝配過程中,各工序產量、存量、進度、物料、人力等均應予以適當控制。
2.5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定期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四、其他
1、非生產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生產場地。
2、下班時必須做到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3、本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特制定如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嚴禁遲到、早退、曠工和私自倒班行為,有事需提前一天請假,按相程序審批。嚴禁電話請假捎假和班前請假。
2、員工應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規范穿戴勞保用品和防護用具。
3、車間內嚴禁打手機,收、發短信息,以及用手機上網聊天。
4、員工應服從管理,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調度和指揮。認真完成主管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杜絕一切不服從管理現象發生,違者予以辭退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5、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吸煙、酗酒和班前飲酒,以及上班期間聚眾嬉鬧、任何打架斗毆現象。對明知上班班前飲酒的,經核實予以勸休,勸休時間以曠工論處。
6、員工需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操作,如實填寫各項操作記錄。
7、員工操作在崗設備嚴格按:“三大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規操作、野蠻操作行為,特殊情況必須雙人或多人同時操作。
8、員工應認真做好在崗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各類事故隱患,及時匯報、處理。對當時不能處理的應做好記錄,及時向相關人員匯報。對已發生的事故,以班組為單位,由車間主管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驗收。分清責任,落實到人。
9、對已發生的工傷事故,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處理。
10、員工在崗期間,服從班長的統一指揮,加強協調溝通,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注塑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設備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設備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設備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3、各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設備安全培訓,并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設備;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后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發要扎起來,不準披發,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設備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料保溫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打開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桿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后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設備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設備范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設備、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打開;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么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后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后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調試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調試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設備及設備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后安全門,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后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后才能運行該設備。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運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接。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里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設備。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么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設備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設備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于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接。
5、凡用于連接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 2)。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制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接,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于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摸。另外,運轉后由于余熱仍有高溫。在本機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摸。
8、不要用濕手觸摸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范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干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保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項目部,公司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企業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工種的班組安全教育和培訓。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應設指示牌。
4、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施工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正在施工的樓內、倉庫嚴禁住人。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對施工現場、庫房等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施工現場,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必要時請示公司安全部門。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施工現場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米。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消防設施及防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要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紀律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要有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極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賬,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示、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痹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分公司、項目部結合本單位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工程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十三、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傭。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有有效的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新職工進入工地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
本知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并記錄存檔。
3、每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加強院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促進院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院屬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它領導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總目標是實現“四個為零”。院采取建立責權一致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等形式,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班組和崗位。院定期對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考核,兌現獎懲,通過安全目標管理形成安全生產自我約束和激勵機制。
第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生重傷、重傷以上事故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和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一年之內不得評先、獎勵;不得授予有關榮譽稱號。
發生各類事故要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經過、原因和基層單位處理意見,院安全部門要加強事故調查,認定、處理和結案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直接責任人和所有相關人員的責任,做到查處一起事故,解決一些問題,整改一批隱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得到一次較大提高。
第七條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院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院長或分管副院長任主任,負責全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領導小組,由主管生產的經理或主任任組長,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院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要配置專(兼)職安全員,由安全員具體負責處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日常性工作。各級安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全院要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為實現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單位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條 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安全的必要投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必須依法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保證生產設施達到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以生產經營困難為借口減少安全投入;必須依法淘汰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和設備,必須應用安全性能有保證的設施和設備。
第十一條 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院安全生產實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行業規范、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要強化施工、生產現場管理,在開工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加強對關鍵工序和關鍵崗位的安全管理,開展反“三違”,治隱患降事故活動,大力推廣質量標準化,創建標準化施工工地、機臺、班組,實行安全文明作業。
第十二條 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力度,提高職工素質,嚴格執行有關人員安全資格制度。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保證職工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經專門培訓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才能上崗作業。對新從業人員應進行院、公司(廠)、機臺(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雇用民工,必須堅持誰雇用誰負責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各級安全檢查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定期進行。院定期安全大檢查,每年不少于4次;公司(廠)安全檢查每月1次;機臺(班組)安全檢查每星期1次。安全檢查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盲區。檢查結果和隱患整改要有詳細記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
第十四條 嚴格承包、承租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和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在簽訂承包、租賃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的相關條款,約定發包(出租)方和承包(承租)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堅決杜絕以包代管。
第十五條 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在危險化學品、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和使用等關鍵環節上,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絕對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 院屬各單位的機動車輛在業務上統一歸汽運公司管理。有車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安全規定》及各項安全行車制度管理和使用車輛。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堅決杜絕酒后、非在崗和無證駕車,嚴禁超速和超員載人。對有章不循,違法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費用支出進入生產成本。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定期為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從事塵、毒、放射性作業人員體檢間隔不得超過三年,體檢費用支出進入生產成本。
第十九條 嚴格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責任制,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定期更新消防器材。經常對職工家庭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 為落實安措經費,整改事故隱患,院每年要從各生產經營單位當年總產值提取1-5‰的資金作為安措費,由院統一安排,用于配置、更換安全防護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一條 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工會要履行下列安全職責:工會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違章指揮和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在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有權建議從作業場所撤出人員。對工會提出的相關意見和建議,行政負責人必須立即作出答復和處理。院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和重大隱患整改進度,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其它重大決策和重要情況,都要通過一定的形式公之于眾,或者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依法保障工會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參與權、監督權和建議權。
第二十二條 院有關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會同工會組織要定期開展“安康杯”、“百日安全無事故”等形式多樣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開展反違章、反事故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能。推動院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井工一礦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危害,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及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井工一礦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井工一礦各單位(包括駐礦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設置的管理規定:
1.生產技術部門在設計采區或工作面時,必須認真考慮防火問題并遵循下列原則:
⑴.盡量采用能夠避免對井巷煤柱進行過多切割的開采工序。
⑵.留足保護煤柱,采取采區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區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風設施位置,盡量避免井巷與采空區貫通。 ⑷.盡量減少穿層溜煤井的個數,盡量避免區域角聯通風系統的出現。
⑸.實現集中生產,盡量縮短生產戰線,對舊采區實行逐步收縮,逐步封閉。
2.采用沿空留巷的開采方式推進的工作面,通風科要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3.采煤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作業,不向采空區丟煤或少丟煤,采高必須嚴格控制,不留頂煤或底煤,端頭及工作面的浮煤應清掃干凈,不得遺留到采空區。
4.加強巷道支護,盡量避免冒頂、漏頂事故發生。萬一發生冒頂、漏頂事故,必須將冒頂、漏頂區域的浮煤、虛煤清除干凈,并采取措施將冒頂區接實、封嚴。
5.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各種設備必須回收干凈,保證采空區頂板能夠充分垮落密實,盡量消除采空區漏風;采用錨桿支護的巷道在進入采空區以前,應將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區回采結束后,必須盡快砌筑永久性密閉(防火墻),最遲不得超過45天。
7.采空區密閉(防火墻)必須保證質量,嚴密不漏風,施工時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點施工永久密閉(防火墻)時,還應設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只有經過取樣化驗確認無自然發火時,方可啟封。
9.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必須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術措施。
10 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后三天內,每班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并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份。只有確認無自燃發火后,方可恢復生產。
11.井下所有的機電硐室都要備有干粉滅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數量為:滅火器4個、砂子0.4m3。
12.皮帶頭應備有不少于2個的滅火器,附近15米范圍內消防管路必須設置三通和閥門,并備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軟管。
13.井下消防材料庫設在井底車場,并裝備消防列車,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備有明細臺帳,礦長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4.各處消防器材由機電科、運輸隊、各采掘隊組進行管理。過期的滅火器材必須及時更換,板結的砂子應及時疏松或更換。
15.因處理火災消耗的器材,必須在24小時之內由管理單位補充到規定數量。
二、煤礦防火的一般規定
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制定井上、井下防火措施。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
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將矸石山或爐灰場設在進風井的主導風向上風側,也不得設在表土10m以內有煤層的地面上和設在有漏風的采空區上的塌陷范圍內。
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筑,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對現有生產礦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
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產、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開采下部水平的礦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產水平的水倉作為消防水池。
進風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定:
(1)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2)電焊、氣焊和噴打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的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5)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6)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
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并遵守下列規定:
(1)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2)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
(3)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應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
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公司為了不斷的有新產品問世,專門設立高新技術部門進行技術創新。高新技術部的嚴格管理,為近幾年研發出大量科技成果奠定了基礎。
1、制定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
高新技術部在進行自主創新研發項目前,須對項目制定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和周密的研發計劃。立項報告中須對立項的目的、參加項目人員、項目經費、實施方案、預計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具體闡述,并報公司領導批準。
■關于具有發動機控制功能的搭載于發動機室內防水電腦總成
立項報告
■關于具有顯示車輛行駛信息并使用指針顯示的車用儀表立項報告
■關于控制并顯示空調操作狀態并且與ECU一體化的`車用空調控制面板立項報告
2、建立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高新技術部建立嚴格周密的投入核算體系,部門的每一個項目需要核算出項目研發經費,公司領導同意批準方可劃撥。研發經費由公司領導管理監督研發經費的使用狀況,
3、開展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公司為了收取汽車市場關于汽車電子控制系統的先進技術信息,每年定期指派公司業務骨干參加行業學術論壇,與xx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簽訂產學研協議,進行技術開發合作與交流等。
附 技術開發(合作)合同
4、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
公司高新技術部專設獨立辦公場所,配備工業專業水平較高、專門派往日本經過嚴格培訓的科技人員數名,劃撥高新技術項目經費,并專門從日本進口先進設備來創建一流的高新技術體系。
附 關于研發機構的情況介紹
5、建立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高新技術部門制訂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并通過公司領導批準,對公司研發創新項目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公司采取獎勵措施,以此來提高大家的工作熱情,為公司創造更大的收益。
附 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我公司xx電裝電子有限公司相信,在xx經濟社會改革開放的
良好環境下,在公司員工的積極努力下,憑借著公司較高的研究開發管理水平,一定會創造出更加驚人的成績。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1、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的年度計劃,抓好具體落實和督促。
3、協助領導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教訓,建好培訓檔案。
4、要經常深入作業現場,檢查安全生產。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勒命停止生產,以免出現傷亡和經濟損失。能當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車間或人員立即消除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消除的,立即上報有關領導,采取相關措施予以消除。
5、協助領導做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和器材、設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器材、設施性能良好。
6、做好安全生產的統計報表工作,并按期上報。
7、協助領導做好事故的人員搶救等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及時上報。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產方針和原則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對本班組期間的安全負責,為生產期間的直接責任人。
二、安全責任
1、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結案后上級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
2、積極參加車間組織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學習,并嚴格執行,落實到位。
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和各項安全活動,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4、積極把學到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等認真貫徹給班組里的其他員工。
5、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三、事故控制目標確保本班組傷亡事故為零,重大設備事故為零。
四、對本班組的人員的安全生產行為有匯報和檢舉權。
五、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仔細貫徹執行“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平安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狀況;
其次條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平安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化和檢查職工執行平安操作規程;
第三條 定期進行平安生產教化和安全學問培訓,教化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第四條 修理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堅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具有駕駛證及技術嫻熟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第五條 路試車輛必需符合工藝規范和平安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六條 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平安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第七條 依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反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牢靠,運用移動電具應有平安防護措施;
第八條 發生事故要剛好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愛護好現場,查明緣由妥當處理;
第九條 修理平安留意事項要點:
a、當車輛出現電路起火時,應剛好關掉總電源開關,用滅火工具進行撲救,然后查明緣由后,予以修理;
b、當貨物傾斜(或側翻)車輛修理時,應用相關工具把貨物支撐牢后,方可修理;
c、當后橋斷裂車輛修理時,要求車主先卸貨或在平安條件允許下方可操作;
d、當易燃易爆車輛修理時,應確保車輛無危急和周邊無明火操作的`前提下才可修理;
e、當氣割、氣焊、明火操作時,氧氣和乙炔擺放距離應不得少于5米,并在乙炔減壓閥上安裝回火裝置,確保平安的前提下操作;
f、當拆裝起動機時,應等排氣管冷卻后方可修理;
g、當水沖輪胎時,應防止輪胎過熱引發爆炸,等輪胎冷卻后,還看輪胎質量好壞是否可操作;
h、當換氣門芯時,應防止氣門扳手打滑,做好身體(特殊是眼睛)愛護措施。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三級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
3、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
5、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100日。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1.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意識。 1.3、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1.4、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五、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宣傳與實施。
第二章人員職責
2.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文件。
2.2、項目部經理作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所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收集有關安全生產的事例、圖片,每月組織本項目部工作人員和所屬工程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3、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設安全監管員兩名,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每一個項目部根據情況配備一致兩名安全監管員,負責本項目部所屬建設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施工單位應根據所承建的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員,大型工程、復雜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多位安全員,負責所施工樓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安全監管員、安全員應經過云南省建設委員會有關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格,并應定期參加云南建設委員會組織的培訓。項目部的安全監管員應配備一臺數碼相機,隨時記錄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的人與事。
第三章安全制度
3.1安全檢查制度
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3.1.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3.1.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3.2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3.2.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3.2.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2.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3.2.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3.2.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3.2.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3.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3.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3.3.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3.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3.3.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3.3.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3.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4.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3.4.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4.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3.4.4、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3.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5.1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5.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茜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3.6.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一、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二、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地面或工件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三、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四、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相距不應少于5米,兩瓶與火源距離不應少于10米,并應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滅火器材。
五、高處作業時,應系安全帶或有防護措施,不得將橡膠管背在背上操作,下方無易燃物并設人看護。
六、氣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時,夏季要防曝曬。因為超過40℃后易發生危險。
七、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八、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
九、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和有油污的工具開啟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
十、氣焊工應正確著裝,持證上崗。
十一、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清理干凈。對密閉容器切割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設專人監護。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密器內焊接。
十二、工作完畢,應清理現場,關閉氣源,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點。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篇6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單位特點,倉儲庫房、鍋爐房、危險品庫房、配電室等部位為公司重點要害部位。
二、重點要害部位建立嚴格的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標準、應急方案,并明文張掛。
三、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設備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說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章制度、操作程序、運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四、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六、重點要害部位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床鋪休息。
七、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并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對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犯有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八、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運行過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九、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保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設置安全標志,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審驗,審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上班必須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和勞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護鏡。以防有鐵屑濺到,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嚴禁違規作業,違章指揮,盲目蠻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工作空閑期間不亂串崗位,不閑談,不玩手機,以防發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隱患。
3、上班要精神飽滿,嚴禁睡崗和打瞌睡,下級要服從上級,服從安排,聽從調動。
4、切實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詳細交接記錄。當班時應做好生產詳細記錄,接班人不到不允許離崗,應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們對本部門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使用、管理負責。
6、設備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崗操作。
7、發生設備事故,部門負責人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發生事故的操作者及當事人必須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作記錄并報本部門負責人。
8、設備發生故障,操作工和相關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xx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3、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6、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7、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責任人:
xx公司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
4、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責任人: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安全監察工作。
3、組織對新入廠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8、負責匯總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9、制定公司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0、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檔案。
1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責任人: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職責
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要求,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工作,協助總經理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督促和協助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組織,督促檢查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的落實和維護保養,并定期組織救援演練。
4、匯總、審查,提出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安全技術經費使用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實施并監督執行。
5、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7、及時報告公司發生的傷亡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組織或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9、定期向領導報告安全工作。
車床操作規程
1、操作前要按規定戴好勞保用品和防護眼鏡,嚴禁戴手套。女工必須戴好安全帽,辮子應放入帽內,不得露長發上機。
2、車床開動前,必須認真仔細檢查機床各部件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潤滑機床,并作低速空載運行3—5分鐘,檢查機床運轉是否正常。
3、裝卸卡盤和大件時,要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墊好木板,以保護床面,并要卡住、頂牢、架好,車偏重物時要按輕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裝夾要緊固,以防工件或工具從夾具中飛出,卡盤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機床運轉時,嚴禁用手觸摸機床的旋轉部分。裝卸工件,安裝刀具,加油以及打掃切屑,均應停車進行。清除鐵屑應用刷子或鉤子,禁止用手清理。
5、機床運轉時,不準測量工件,不準用手去剎轉動的卡盤;用砂紙時,應放在銼刀上,嚴禁戴手套用砂紙操作,磨破的砂紙不準使用,不準使用無柄銼刀,不得用正反車電閘作剎車,應經中間剎車過程。
6、加工切削時,停車時應將刀退出。切削長軸類須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彎曲變形傷人;伸入床頭的棒料長度不超過床頭立軸之外,并慢車加工,伸出時應注意防護。
7、高速切削時,應有防護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當鐵屑飛濺嚴重時,應在機床周圍安裝擋板使之與操作區隔離。
8、機床運轉時,操作者不能離開機床,發觀機床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車,請維修工檢查修理。當突然停電時,要立即關閉機床,并將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工作時必須側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體正面對著轉動的工件。
10、工作結束時,應切斷機床電源或總電源,將刀具和工件從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并清掃機床。
11、每臺機床上均應裝設局部照明燈,機床上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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