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行政區域安全生產承擔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其它分管負責人對其管理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二)村安監辦對其管轄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監管責任。
(三)村內生產經營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管理責任。
(四)村內個體工商戶法人對所從事的經營項目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
(五)嚴格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因事故隱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重大危險源監控以及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不力而釀成重特大事故的,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一)村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通報轄區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二)村委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傳達和布置相關的安全工作任務,并有針對性的對村民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
(三)村內企業應結合自身情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村委會應對所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以簡報的形式報街道安監辦。
三、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制度
(一)村委會及安監辦應對轄區內的單位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
(二)在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時期,村相關部門應建立常態檢查督促機制。
四、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村委會及安監辦要定期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記。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目標和整改期限,實施事故隱患整治跟蹤。
(三)對村內重大危險源及高危企業進行登記建檔,明確有關責任人,并逐級上報,納入街道、區、市重大危險源、高危企業數據庫。
五、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二)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村委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
(三)村委會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和程序,立即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
(四)事故情況不明或搶險救援未結束時,應做好續報工作。
(五)各級、各部門對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誤報、或故意拖延不報。
六、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制度
(一)村委會及安監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按規定向有關領導、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
(二)在搶險過程中,應積極組織人員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災難發生。
(三)要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四)搶險救援后,村委會要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災后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
七、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村委會及安監辦實行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落實安全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
(二)分管安全生產及安監相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應堅持24小時值班。
(四)村內企業必須落實專人24小時安全值班,進行本單位安全生產守護巡查。
(五)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單位,除落實專人進行24小時守護外,村委會領導必須不定期對值守情況進行檢查。
八、安全信息及檔案管理制度
(一)村委會落實專人負責安全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二)村委會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監管臺帳。
(三)村內企業要對安全生產的資料進行專項歸檔管理。
九、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制度
村內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
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瞞報行為。
(二)村委會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并為舉報人保密。
(三)村委會應對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十一、村領導聯系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制度
(一)村委會領導應分別聯系轄區內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及企業。
(二)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聯系的重點單位及企業,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
十二、安全監管人員職責制度
(一)村委會建立全面規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關安全工作人員的監管職責。
村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切實加強村委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村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結合村委安全管理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村民群眾利益無小事,努力提高居民群眾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村民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確保村民的生命和財產。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三條:為加強村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村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并由以下人員組成:村支書任組長,村委主任任副組長,村兩委其它成員任成員。
第四條:村民安全領導小組是村安全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村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村小組組長是村民小組負責人具體負責落實本小組和小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立健全村民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級安全管理責任及分工,制定本區域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及安全會議
第七條: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及村民小組、各小組負責人的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培訓教育,熟悉掌握安全管理相關的知識,把安全宣傳、培訓、教育作為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第八條: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宣傳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第九條:加強對村民群眾的安全培訓教育,分層次對村民組長負責人和村民群眾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村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第十條: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村委管理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在召開各種會議的同時要講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逢會必講,每季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認真聽取分管安全工作負責人及村民組長、村民小組負責人的匯報,研究布署村委安全工作。
第四章: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
第十一條:村委主要負責人要熟悉了解村的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村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分管安全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負責村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村委、村民小組的安全工作的落實。
第十三條:村民組長、村民小組負責人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工作,做到檢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落實專人重點監控。
第十四條:重點加強“五一”、國慶、春節等公共節假日及村民群眾婚喪嫁娶的安全管理,確保村民安全。
第十五條:建立安全隱患登記整改臺帳,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并登記造冊。
第十六條:要實行安全檢查有記錄,責任有簽名,檢查人有簽名,隱患整改有期限,資料要存檔。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要全面抓好村民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防范網絡體系,在本村范圍內逐步形成“四安”、“一無”,即:安全村、安全經營戶、安全家庭、安全小組。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村民群眾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第十八條: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民小組要加強對安全防火管理,對照明線路定期進行檢查,嚴禁私拉亂接。植物桔梗的堆放要與房屋保持一定的距離,加強對兒童防火教育,嚴禁兒童玩火。
第六章: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九條:為進一步加強村委安全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抓出實效,結合村安全管理實際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責任目標,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使安全管理責任橫向到村民小組,縱向到每個農戶。
第二十條:積極開展創建安全合格村活動。在政府和部門的指導下,以“安全管理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總體目標,堅持有計劃、有措施,并持之以恒抓好村創建工作。
第二十一條:實行村委安全管理年度目標考核,對工作認真負責、優秀村安全管理干部要表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在本村范圍內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為加強工廠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廠區范圍內(含廠區外堆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作業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2.安全技術要求
2.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2.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貼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2.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2.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現象。
2.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2.6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2.7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堅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2.9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貼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2.10前輪定位值應貼合設計規定。
2.11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松緊適度,潤滑良好。
2.12車輛及掛車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2.13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貼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14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貼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2.15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2.16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
2.17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貼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2.18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19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貼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定。
2.20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1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貼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22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23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2.24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銹蝕.彎曲,螺栓.鉚釘不得缺少或松動。前后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2.25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貼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26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速桿無變形。
2.27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2.28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2.29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須裝設后視鏡.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并有防護裝置,防止由于振動.沖擊而發生損壞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置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2.31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
2.3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貼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車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3.2公司.用車單位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并認真執行。
3.3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資料包括: 3.3.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3.3.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3.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3.3.4.車輛事故記錄。
3.4調度部.安全部負責本公司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調度部及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主管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3.6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管理部門統一設計.監制。
3.7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景時應及時到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8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3.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景除外),不得以車代步。私自以車代步者,加重處罰。
4.安全技術檢驗
4.1公司用車單位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4.2調度部.安全部在用車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調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復檢。
4.3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后必須向調度部申請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認真查驗承租人的駕駛資格,保證其準駕資格與租賃車輛相符。
2、交接車輛前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3、提醒承租人按規定駕駛車輛,嚴禁酒后行車、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4、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按照時間間隔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認真做好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6、承擔接送車輛服務的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行車安全。
7、公司范圍內嚴禁吸煙,車輛停放整齊,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8、辦公區域電線線路、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避免電源線超負荷使用引起火災;洗車房要重點檢查,防止發生漏電事故;下班后關閉電源。
9、財務部門要做好日清月結工作,嚴禁大額現金在公司存放;重點庫房和房間的門窗要定期檢查;監控設備要保證完好。
10、廚房要做好衛生管理工作,確保采購渠道正規、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潔衛生,把好“病從口入”關;合理安全使用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煤氣罐開關、連接管,保證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運營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制定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業生產實際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4、組織、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車隊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6、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部門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1、督促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思路,應用科技手段,規范安全管理全過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職責和權限,落實行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對目標責任制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考評。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及違章行為。
4、加強車輛管理,貫徹車輛機務技術管理制度,督促各車隊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門檢例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車安全基礎臺帳檔案管理,收集匯總各類報表、資料并及時上報。
6、負責公司的車輛保險、承運人責任險和安全統籌工作。督促出險車輛的事故結案率和理賠、索賠工作。
各分公司及門店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結合本店的實際,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行車安全。
2、負責各類行車事故的處理,做好事故檔案工作,按事故性質大小及時上報,嚴格執行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
3、經常組織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督促車輛按期維護、定期檢測和車況門檢。
4、認真做好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工作,建立各類臺帳和駕駛員檔案,按時上報各類報表。
5、及時向公司匯報、反饋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運營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四)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崗位工作人員必須要求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4、駕駛員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6、維修整備人員要熟練安全使用各種設備,并按照各項工作的操作規范工作,保證本崗工作的安全順利實施。
7、業務人員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審核承租人的駕駛資格和信用狀況,避免出現騙租現象。
8、業務人員要利用GPS系統對在租車輛進行動態監控,重點監控車輛使用的異常現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車輛。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2、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要定期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業務結束收車時,要認真檢查車輛,重點檢查車輛的損傷及隨車附屬設備的完好齊全,同時根據封點標記,檢查車輛重點部件,防止客戶私自維修和更換部件的現象。
3、維修人員對收回的車輛,要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7、維修和洗車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漏電、機械傷人等事故的出現。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公司成立事故應急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并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且電話號碼在業務操作中對客戶明確告知。
2、充分利用省內各分公司的資源,形成救援網絡,保證救援工作的及時高效。
3、承租人出現事故并電話通知公司后,負責人應通過詢問準確了解事故的現實狀況,通過電話指導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4、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5、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6、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司應安排人員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發生地點,協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1、為確保檢修理的安全,必需按指定的.范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便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需集中指揮、統籌支配、統一調度、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仔細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為保證檢修理的安全,檢修理前必需預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修理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進度和環境狀況,有無特別。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布置安全檢修理事項。
8、如在檢修理過程中發覺特別狀況,應準時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連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為了保障生產有序、高效進行,制定本制度:
1、生產高度工作的主要任務:以生產作業的維修單為依據,合理組織企業的日常生產活動,經常檢查維修作業過程情況,及時、有效地調整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組織新的平衡,保證全面完成生產任務。
2、每日開班前,應檢查生產準備情況,包括班組人員到位情況,設備工具準備情況,配件供應或修復待裝情況,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班組按時做好多項生產準備工作。
3、根據當日應安排的作業“維修單”,及時,均衡地安排班組進行作業。調度指令必須絕對服從。班組或員工個人對調度有意見,必須先執行指令。下班后再提意見,必要時可向經理報告。
4、對車間進行周期性巡視檢查,不斷地到各個作業工位檢查工作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和協調。一般情況下,每班次(4小時)車間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鐘。
5、根據生產需要,合理組織,調劑作業安排,以確保各工位之間的有效配合。當班組作業完成時,及時通知技術檢驗員迅速到工位檢驗。
6、經常與配件部聯系,了解配件情況,督促配件部及時把配件供應到車間班組。
7、出現維修增加項目情況時,應立即與客戶取得聯系。在接到用戶同意增項處理意見時,應及時通知班組進行增項作業。
8、檢查督促車間合理使用和維護設備。一是檢查、督促操作者接章操作;二是檢查、督促設備工具的日常維護保養,禁止設備帶病運行;三是督促和檢查有關單位和班組嚴格執行設備維修規定。
9、做好車間生產作業安排的記錄,統計和分析,及時總結生產過程中的問題與經驗,并負責完成該工作報告。
10、督促車間文明環境建設、每日檢查生產現場,經常引導教育員工文明施工,愛護環境、愛護設備、愛護車輛,遵守安全生產規定,保持車間整潔的衛生環境。
11、組織好生產調度會,對全車間的典型問題或情況,要及時告訴員工,以吸取教訓;對工作中的優良表現,要予以表揚,以鼓勵員工積極向上。調度人員在調度會前安排好準備工作,要以專業管理者的態度發言,簡明扼要,啟發號召力強。
3、汽車修理廠的規章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汽車修理廠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汽車修理廠員工要樹立“用戶第一、質量第一”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車主,精心維修車輛,確保修車質量。
2、汽車修理廠廠長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在全廠的經營活動中處于“中心”地位,員工要聽從班組長和主管的指揮、各級都要服從廠長的領導。
3、汽車修理廠新員工進廠務必廠部批準,要由介紹人和擔保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帶給身份證、技術等級證明、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后與廠方簽訂合同。
4、汽車修理廠員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專人考勤,請假要辦理書面手續,上班不準在廠內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接待室閑談、不準在廠內會客。
5、堅守工作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帶標志,不準穿拖鞋,不準串崗聊天,不準在客戶車上休息、不準亂動車內開關、不準上班時間作私活。
6、業務接待是企業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質量,對客戶要主動熱情,維修項目確定要準確,工期要準時,報價要合理,交接要細心,車輛進出廠要手續完善。業務接待是接待員的工作,不準員工同車主私下洽談業務、嚴禁以修車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7、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廠車輛和人員門衛有權檢查,員工攜帶物品出廠,要登記報告,未經批準不準帶進帶出。
8、車間內嚴禁吸煙,員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野蠻操作,屬個人職責的零件、設備損壞要根據職責小按比例予以賠償。
9、加強工具設備管理,建立工具設備檔案。由班組使用的設備工具要辦理手續,職責到人,定期維修保養。由廠部保管的設備要設專人保管,定期檢驗維護。員工要愛護公物,對于工具設備、維修車輛及車上的物品、車間電器、要妥善保管、車鑰匙要專人保管,下班要鎖好車門,防止丟失。屬個人職責的`丟失,要視狀況予以賠償。
10、嚴禁無駕駛證移動車輛和試車,嚴禁私自將客戶車開出廠外,發生事故職責個人承擔。
11、嚴格履行工作程序,換料領料要審批,備料要填寫備料單,注明車型、年號、年份、零件名稱等資料并上交舊件,市內采購要在23小時完成,市外35天,報價當天答復,特殊狀況除外。配件價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場價格。
12、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場價格,領發料要有簽字手續,進出庫要有單據。貨物要做到帳與物相符,倉庫要把好配件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配件入庫。如出現以假冒、錯發、漏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職責。
13、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工藝管理制度,把好質量關,努力做到維修一臺,合格一臺。要認真細致地做好車輛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工作、減少返修率。返修不計工時、而且要視狀況予以處罰。工人要嚴格按工藝程序操作、對于違工藝程序造成的返修質量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職責。出廠車要有保用制度、出廠后要做好跟蹤服務。
作業員是以時間來工作,管理者是以目標為中心來工作,這受理者和作業員根本上的差異。
接待人員工作職責
(1)服從經理的領導,接車時協助技師察看客戶車況;
(2)接待駕駛員及其車上乘客,做到服務熱情、周到;
(3)詳細填寫《施工單》,安排員工作業,服務項目填寫清楚、明確、盡量避免客
戶與技師等人出現誤會;
(4)有策劃性地勸說客戶增加作業項目及其購買美容;
(5)配合營業目標、計劃所分派職責實施;
(6)檢查美容效果,盡量滿足客戶需求,務必使每一輛車均滿意而去;員工守則
工作態度
(1)做到顧客至上,熱情禮貌。對顧客要面帶微笑,使用敬語“你好”,萬事“請”字當頭,“謝”字隨后,給顧客以親切和簡單愉快的感覺。
(2)努力贏得顧客的滿意及店鋪的聲譽,帶給高效率的服務,關注工作上的技術細節,急顧客所急,為顧客排憂解難。
(3)給顧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務的印象,無論是常規的服務還是正常的管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具備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進入裝貨前要做到“三檢”.即:檢查車輛的安全運行狀況;檢查消防器材配備情況;檢查車內有無其他貨物。
二、貨物裝車后,出庫時應做到“三查”。即:查貨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關好車門;查車輛是否超載、超限;查各項手續是否帶齊。
三、貨物運行過程中,要做到“三看”.即:看途中車輛是否行駛正常;看途中車輛行駛的天氣變化情況;看車輛停放時停車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四、貨物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應做到及時有效處理,屬交通事故,立即報告122交通事故臺,涉及保險的應立即報保險公司,緊急求助的立即報110,如有其他疑難問題向交通部門咨詢95966。
五、貨物運輸到達目的地,應立即與收貨方聯系卸貨事宜。卸貨時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操作。
六、貨物運輸途中,駕駛室內除跟車人員外,嚴禁攜帶其他人員。
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貨物運輸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對貨物運輸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2、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要遵守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4、經常保持車輛的技術安全、文明運輸、安全生產。
5、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隱情事故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
7、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傷員,立即報告,并如實提出發生事故的情況.
8、認真接受交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負責糾正。
9、經常檢查車輛運行情況,堅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三及時原則.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達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安全責任人要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防止超載、超限。
四、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程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安全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二、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三、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的完成運輸任務.
四、遵守車輛管理和保養制度,自覺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五、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程規律。
六、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七、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參加跟蹤教育和繼續教育培訓,持有合法有效的與準駕類別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需要,全面提高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隊伍的'素質,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安全例會制度:
一、企業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全體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會議,會議內容如下:
1、及時傳達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
2、分析安全形勢,總結工作,提出下一階段的任務.
3、表揚責任心強、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批評教育安全工作不認真的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不斷提高其它安全防范意識.
4、學習領會交通法律、法規、規章等方面內容,并貫徹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二、根據太原市運管局北城管理所對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要求,抓源頭、抓管理、抓制度落實、抓隊伍建設,自覺抓好本企業的學習、教育.
三、如有特殊情況以及上級新文件精神應及時傳達貫徹。
四、嚴肅會議風氣,必須通知到每一個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次會議實行簽名制。
五、全體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應融會貫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時組織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本企業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企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以下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所有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
二、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每年必須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培訓.
三、嚴肅培訓風氣,培訓時應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培訓期間要虛心聽講,認真筆記;對遲到早退的應加強教育;對沒有參加學習的應另選時間進行補課;通過學習要加強考核,以了解職工學習的進度;對達不到要求的,采取吃偏飯的方法,使其盡快掌握學習培訓內容。
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運輸企業所有貨物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做好車輛1~2級技術保養,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安全,正常運行.
二、駕乘人員必須加強“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法律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三、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須經交通部門專業培訓及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憑證操作,嚴禁無證駕駛車輛。
四、對各種禁運物品,不得隨意承運,車輛運行應遵守中速行駛原則,不準“三超一行”(超員、超載、超速、拖行)。
五、定期檢查設備和場地,消除故障隱患,保證安全防護,確保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持設備潤滑及通風良好,各種機具不準超限使用。
六、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及時參加運管部門的年審,未辦理年審的車輛一律不準投入營運。
七、運輸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進行修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工廠生產能力重要的物資基礎,是安全生產資源配置的重點,經常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對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起著決定性作用,對提高產品產量和質量是必備的先決條件。為此我廠特制定出《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發給你們,望各車間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執行。
一、各車間領導高度重視設備的維修、保養、使用、管理,作好長、中、近期設備的更新和大、中、小維修計劃,抓好班中安全搶修。
二、執行設備維修保養要與“預防為主,維護保養與工作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訓職工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即檢查好、保養好、使用好;會檢查、會保養、會使用、會維修。
四、現場管理員要認真檢查、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不愛護設備的行為。
五、機電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裝,廠里要準備好應采購的配件,供應滿足修機換件的需要。
六、設備的操作潤滑管理:堅持“五定”,定人操作;機電工定時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換油;操作工定點上潤滑油。
七、各車間領導要經常開展設備的“五同時”工作,落實計劃、不止、檢查、總結、評比。
八、重大設備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原因,劃清責任,嚴肅處理,吸取教訓。
九、會計建立設備臺帳,機電工建立設備運轉臺帳;設備維修保養臺帳;技安員建立設備隱患整改臺帳。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車間酒精的安全管理。
責任人:
車間安全負責人、車間安全員、車間庫房管理員。
內容:
1、車間酒精管理人員必須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培訓,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者方可從事酒精管理工作。
2、酒精保管員應認真執行車間酒精安全管理制度。
3、進入廠區的職工和外來人員禁止在廠院內吸煙。
4、管理人員要熟知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性質,加強預防事故發生和補救措施的學習,防止火災和爆炸隱患的發生。
5、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嚴禁火種進入車間在車間內動用明火,車間保管員及送取貨物人員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一切引起燃燒和爆炸的.工具器物,做到安全操作萬無一失。
6、加強對酒精危險品的管理,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杜絕消防事故隱患,發現新問題及時向車間領導匯報,做到專人負責限期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消防設施及器材、通風裝置做到安全有效,車間消防通道隨時暢通。
8、車間安全員定期做好儲液罐的安全呼吸器的檢查及更換工作。
9、定期做好避雷針系統的對地電阻檢測工作。
10、加強對車間的安全防范工作,嚴禁違章操作,進貨時必須要兩人操作,做好車輛防靜電的接地安全工作及安全警示牌的擺放要到位,進完酒精要鎖好進酒精窗口、門及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11、把存壓酒精轉放在供應商處,隨用提前聯系,做到車間不存酒精,并禁止夜間進酒精,以確保車間安全。
12、工作后切斷照明電源,鎖好大門,鑰匙由專人妥善保管,并做好進出車間的登記工作。
13、生產動力、車間安全負責人及各班安全員、各自做好日安全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以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車間人員上崗前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安全些、護目鏡、手套等)到位后方可上崗維修作業。各班組組長負責每天班前檢查各自小組防護措施。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公司胸卡,并保持儀容整潔,工裝趕緊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區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每周一大掃除時對自己包干區滅火器進行清潔。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工作安排。
11、生產工作必須憑派工單進行。禁止隨意擴大、縮小派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嚴禁在車間用手機玩游戲、看小說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屬工作問題,經相關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主管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加強后勤保障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校改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蘭州大學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實施辦法》《蘭州大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安全生產”是指在后勤保障部各部門的工作中,通過科學化、規范化管理,使各項服務保障工作減少人員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健康,設備、設施和檔案資料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具體內容涉及設備設施、工作場所、有害物品、用電、燃氣、車輛、食品、消防、工程、防疫等方面。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第二章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四條后勤保障部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以及學校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把安全生產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職責清單,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干部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機構建設,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五)嚴格安全準入標準,推動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后勤保障部分管安全的副部長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政策,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二)參與制定、修訂和審查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三)參與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置,配合事故調查工作,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意見;
(四)組織或參與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第六條后勤保障部其他副部長是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為:
(一)組織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學校及本級黨政班子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組織分管部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三)指導分管部門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各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四)統籌推進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五)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崗(一般為兼職人員),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
(二)督促部門人員切實按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計劃;
(三)協助領導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巡查并記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止生產,并立即向分管安全副部長匯報;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做好部門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六)對上級的安全指示和基層的安全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三章設備、工作場所安全管理
第八條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各種設備和儀器,保障各種設備和儀器不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行,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儀器。
第九條工作場所布局要合理,有毒有害、需進行高空作業的場所,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十條建筑物必須安全,通道平坦、暢順,經營性用房須告知經營者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工作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對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清潔衛生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預防觸電或漏電。
第十三條注意用電、用氣、用火、用水安全,規范使用電、氣、爐灶等設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負責電梯管理的部門,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案。
第十五條負責鍋爐管理的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定期做好各測量儀表、警報保護裝置、閥門等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同時做好維護檢查情況的登記和存檔。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鍋爐在運行中如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當班人員要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告。
第四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廢棄,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使用地和貯存地點要嚴禁煙火,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格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十八條貯存鼠藥、農藥、強酸、汽油、消毒液等危險品,必須專人、專箱(櫥)保存,嚴把物品發放關。嚴禁非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危險品存放場所和領取危險物品。
第十九條使用藥物防“四害”時,小面積用藥須放置警示牌,大面積用藥和噴灑農藥前除放置警示牌外,還應提前做好宣傳、安全防范以及病蟲的回收、處置工作。
第五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配電房應配備合格的保安工具、測試筆、絕緣手套、滅火工具、防鼠用具等設施。
第二十一條電工要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電工及有關管理人員須熟知電業規程。
第二十二條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電房,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配電房的電器設備、開關,配電房、發電機房內嚴禁煙火。
第二十三條帶電操作或停電檢修時,必須有專人在旁邊監護。
第二十四條水電工要經常巡視檢查水電設施、管線等,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置并上報。
第六章用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對水源水、蓄水池水、管網末梢水根據國家標準定時、定點進行水質檢驗。
第二十六條對供水設備、管線及蓄水池定期進行檢修、清洗、消毒,嚴防水質污染。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做好蓄水池清洗消毒記錄,接受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確保水質合格。
第二十七條水泵房、蓄水池區域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第二十八條定時檢查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噴淋給水、污廢水及雨水排水管路,發現堵塞外溢情況及時處理。
第二十九條未經學校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上進行接管或其他作業。
第七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相關中心負責對包括校車、垃圾車、灑水車、電瓶車、機械三輪車等各種車輛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負責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核以及安全行車培訓。
第三十一條運輸服務中心要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對駕駛的車輛做好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時,要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檢查工作,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車輛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第八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各相關中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建立、健全本部門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各項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定期組織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學習培訓,及時消除食品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學習培訓,明確食品采購、存儲、加工、制作、運輸、售賣等重要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及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條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相關的資質、許可證等須按期審驗。
第三十五條嚴格食品原材料、半制成品的申購、采購、驗收、分類存放制度,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完備的信息檔案,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食品加工、制作、洗消、貯存、售賣及就餐場所,要滿足采光、照明、通風、排污、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衛生要求,并制定落實相關巡檢巡查制度,保留好相關記錄。
第三十七條建立健全餐具收集、洗消、存放制度,規范相關操作流程并保留相關記錄。
第三十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餐具定期抽檢制度,建立檢測實驗室,強化抽檢范圍及頻次。
第三十九條建立健全食品留樣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取樣、銷毀、記錄工作,配備專門設施設備,留樣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第四十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防范措施,及時解決食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類隱患,做到食品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與經營、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四十一條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食品衛生防護用品,自覺接受培訓,增強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四十二條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要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定期組織開展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培訓,組織不同區域所有人員疏散演練(路線、時間、準備等)。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須定期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情況;
(四)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規情況;
(五)相關崗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七)廚房排油煙設施、集煙罩等設備檢查、清洗情況;
(八)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五條消防控制室應當按規定配備專職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持證上崗,并執行以下管理規定:
(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堆放與設備無關的雜物;
(二)嚴禁脫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
(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控室隨意觸控設備;
(四)消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和記錄。
第四十六條結合不同季節火災特點,做好南山林場、萃英山林場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定期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防火措施。
第十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現場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范要求,按后勤保障部相關制度辦理施工安全手續,嚴禁違規操作。
第四十八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放置安全標示牌,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應設置有頂蓋的安全防護,臨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墻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墻立面應采取封閉施工。
第四十九條現場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同時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使用。
第五十條專用設備設施的運行必須符合規定,嚴禁無證人員操作;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十一條施工用水、用電不得隨意接入,未經后勤保障部同意,嚴禁開關水電閘閥;工地宿舍要嚴格管理,嚴禁亂拉電線,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杜絕任何隱患苗頭。
第五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員,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衛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實安全工作,堅決杜絕不安全和不文明行為的發生,嚴禁打架、斗毆、賭博、行竊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一章疾病防疫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疫情期間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清潔,每日通風,多人辦公時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在進食前、如廁后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
第五十四條餐廳每日消毒,餐具用品須高溫消毒。操作間保持清潔干燥,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第五十五條每日須對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用標識區分,分類存放,避免混用。
第五十六條防疫期間,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衛生,廢棄口罩放入專用垃圾桶。
第五十七條結合季節變化特點,認真開展形式多樣的衛生防病健康宣傳教育,指導和培養職工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十二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八條對新職工、臨時性用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才能允許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第五十九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電梯、焊接、車輛駕駛、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允許其獨立操作。
第六十條人力資源辦公室應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從業安全方面培訓。各部門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嚴格的、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六十一條后勤保障部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通報安全生產相關情況,總結交流管理經驗。
第十三章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
第六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后勤保障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學期不少于二次;各部門內部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時填寫檢查記錄和簽名并歸檔;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須每天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違規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成立即排除,無法立即排除的,責成停止相關活動、制定整改方案;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儲存、使用的危險物品,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十三條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及規范,對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點進行監督檢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
第六十四條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進行書面記錄。書面記錄應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如實記錄并及時報告。
第六十五條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做出立即整改決定的,責任部門應當依照執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六條各部門應當配合相關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阻撓。
第十四章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十七條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六十八條接到事故報告后,部門負責人應當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并向部領導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第六十九條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個人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并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十條事故部門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七十一條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后勤保障部組建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原因調查、財產損失核定,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厘清責任,給出處理意見,提交后勤保障部相關會議討論決定。
第七十二條事故部門應當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五章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七十三條各級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應盡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十四條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要及時逐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的,對事故部門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七十五條關于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罰、部門內部安全培訓、安全應急預案流程演練等事宜,按照后勤保障部相關制度和人力資源辦公室績效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七十七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內;
(二)文物保護單位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
(三)車站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及其周圍50米以內;
(七)山林、公園等重點防火區;
(八)酒店、賓館、娛樂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九)集貿市場等人口密集場所及其周圍50米以內;
(十)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人身傷亡等事故的場所
二、以下區域除禁止燃放區外為限制燃放區:
(一)市區千帆西路、千帆東路、寧康東路、學子路、環城東路、隔河東路、清河北路、環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匯豐路、寧康西路所形成的閉合區域;
(二)柳市鎮、北白象鎮、虹橋鎮建成區。
三、限制燃放區可以在下列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一)春節(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節。
重大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經公安機關許可,可以在指定時間和地點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四、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的樓頂、陽臺、樓道、走廊、窗戶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公共綠化地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廣大市民要樹立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意識,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燃放有關規定,并對違法燃放行為予以舉報。
市公安局:110
市市政園林局:12319、61887717
樂成街道辦事處:62886321
城東街道辦事處:61887069
城南街道辦事處:61886976
柳市鎮政府:61721234
北白象鎮政府:62991132
虹橋鎮政府::62352121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鑒于目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較多,管理難度較大,為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特對有關管理規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單位在現場施工時應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服從我公司主管部門、施工所在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揮。與所在車間搞好配合作業,不得私自改變作業區域和作業時間,不能無故影響我公司的正常生產。
a2每個施工單位,必須有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對危險作業場所要做出明顯的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a3施工現場的停、送電必須在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電工進行。施工單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電源線上接線和拉閘停電。斷電檢修必須掛相應的'警示標志,嚴禁帶電冒險作業。
a4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企策部辦理動火手續,準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持動火證動火。動火證一次一開,過期作廢。
a5現場施工的電工、電焊工、司機、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有效證件)上崗。
a6現場需接臨時線的,必須到制造部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并按照規定掛牌安裝、定期拆除。臨時電源必須有總開關,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保護用熔斷器必須與設備負荷匹配。
a7對以上1-6條規定,發現違章一次罰款200-1000元。對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另行從重處罰。
a8進入車間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不允許光背上崗。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
a9進入公司內部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a10以上規定由安技處監督執行,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企策部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嚴重者驅逐出廠。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巢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巢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巢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信工巢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巢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的分部分項工巢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事故、重事故、較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托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巢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其他法律行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一直以來,我公司以建設安全生產防范體系為主線,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重點,深入開展各個領域的專項整治,構筑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在我們的安全工作中海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安全(隱患)問題。我公司的后勤安全保障即是這一環節的薄弱點。這就告訴我們,安全工作任重道遠,安全工作永遠沒有句號和省略號,有的只是逗號和感嘆號。鑒于此,我公司為了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安全保障制度,同時為了加強我司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特制訂此制度。
第一節廠區安全保障制度
一、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最好能成立安全小組)應熟悉安全管理準則,對所屬人員、物資負有安全領導責任。定期分析安全形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時常進行安全常識教育,不斷增強所屬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全體員工應有自覺遵守安全規定,對于違紀、違章和責任工作不落實而造成的災變,要嚴肅處理,并賠償規定的損失,直屬領導、主管也要承擔連帶定額責任。
三、公司辦公區域門、窗以及大門都應配有足夠牢靠的鎖具。
四、貨物儲存區的窗加牢固防盜網。
五、所有建筑物內處,停車區都要有足夠的安全警示標語;所有的高價值的和危險品都要用保險柜或其它圍欄辦法隔離和標識。
六、公司在生產季節,私人車輛停車區與運輸車輛停車區應盡量分開設置;廠區大門指定安全保安員24小時輪值站崗,廠區周圍,裝卸貨區指定安全保安員或者現場管理員進行監控。
七、機動安全保安員加強廠區巡邏,保證所有無職員看守的門窗都已上好鎖。
八、不得私自攜帶違禁品,易燃品,易爆品進入廠區。倉庫、車間及重點目標應有專人負責,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進入工作重地。
九、清掃不需要的物品,掃除垃圾污漬;整頓物品定位放置,不得占用機動車和人行通道。
十、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下班時,應關閉電源。
十一、消防設備按規定置放,通道暢通,定期檢查,嚴禁破壞和挪用消防設備,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十二、任何人發現有火情,應立即呼救并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應迅速將著火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在場員工及管理人員立刻協同滅火,并通知單位主管,必要時接通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十三、在廠區內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源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有必要通知廠區內正在工作的不知情人員要求其注意安全。
十四、每月由安全經理組織安全保安員對全廠物理安全保衛措施進行一次檢查評估。
十五、本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并有預防災變和有搶救損害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節門崗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一、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積極維護公司利益,遇有突發事故和意外時,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給予支持、配合。對突發事件保持鎮靜;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和領導,在自身安全情況下,適時處置。
三、門衛嚴格控制閑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四、門衛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夜間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公司應該有相關的出入憑證單)出入。部門主管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主管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門衛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廠部。
六、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公司應有相關出入手續)。
七、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主要是貨車),出車單由部門主管級人員簽署.如無出車單,門衛有權拒絕放行。
八、保安人員負責檢查全廠內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公共照明;糾察廠內流動人員的行蹤;維護廠內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賭博、酒后上崗、打架斗毆等事件在廠內發生。
九、防火、防盜、防災、防破壞、防惡性事故,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要敢于與壞人壞事作斗爭,要有主人翁的意識。
十、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門衛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三節餐廳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一、對餐廳工作人員的要求:
1、餐廳工作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凡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現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餐廳工作。
3、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安全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4、餐廳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指定工作服、帽,頭發不露帽外,操作直接不允許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5、餐廳工作人員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6、操作食品時不吸煙,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
7、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二、對日常使用餐具的管理:
1、所使用的.餐具和容器每天飯前、飯后要清洗,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保證每周消毒兩次以上。
2、所使用的餐具和容器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3、所使用的餐具和容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三、對原輔料的要求:
1、對采購的鮮蔬一定妥善存放,凡有變質的蔬菜,絕對不可以再行食用。
2、保證做飯的原輔料干凈、清潔。
四、對食堂環境的管理:
1、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經常保持環境整潔,班前、班后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2、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應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3、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五、安全小組成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四節職工宿舍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有傳染病者、不良嗜好者、粗暴行為者不得在集體宿舍寄住。
3、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4、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
5、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6、愛護公物,注意個人物品和現金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7、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8、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9、不得在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10、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11、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2、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3、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4、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15、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1.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加強項目部生產的科學管理和集中統一指揮,對生產實施全面的調度管理,確保高效、優質、安全地施工。
2.宗旨:為生產一線服務。
3.調度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技術和業務知識,必須有井下5年以上經驗的同志擔任,并且能掌握井下生產工藝過程和施工程序,具有獨立操作能力。
4.調度工作必須以項目部作業計劃為依據,組織、平衡、協調生產全過程,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5.調度工作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連續指揮生產,對夜間出現的問題有直接處理權,之后將處理的結果向上級領導匯報。
6.調度員應及時協調好內外關系,做到及時有效地配合生產工作,減少影響時間。
7.做好每天匯報的.記錄及處理情況,做到有據可查。
8.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情況、交問題、交處理意見和結果。
10.對井下、地面匯報的問題做到當班問題當班處理,不留隱患。
11.交接班必須做到:室內清潔、整齊,記錄清楚,各種通訊器具齊全、暢通。
12.因交接班交接不清楚而影響生產時,必須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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