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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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管理制度1
單位差旅費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支出,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制度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差旅費報銷范圍:明確可報銷的.費用類型,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通訊費等。
2、出差審批流程:規定出差申請的提交、審批程序,以及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3、費用標準設定:制定各類費用的最高限額,防止過度開支。
4、報銷憑證要求:說明報銷所需提供的發票和其他證明材料。
5、審核與支付流程:闡述報銷單的審核流程,以及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違規處罰措施:設定違反規定的處理辦法,以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7、定期審計與調整:規定定期對差旅費管理進行審計,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內容概述:
1、員工職責:員工需遵守制度,合理規劃出差行程,及時提交報銷單。
2、管理層職責:管理層負責審批出差申請,監督費用控制,執行審計和調整。
3、財務部門職責:財務部門負責審核報銷單,執行支付,記錄和分析差旅費數據。
4、內部審計職責:審計部門定期檢查差旅費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差旅費管理制度2
公司級領導
1、汽車不限;
2、火車軟座、硬臥;
3、飛機經濟艙;
4、輪船二等艙;(隨行人同上標準)
5、原則上不得住宿三星級(合三星級)以上豪華房間,憑據報銷。
6、特殊情況超標準時應及時請示,事后補辦批準手續。
7、隨行人同上標準。
8、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補助
中層領導(含科級)
火車硬座、硬臥、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
1、兩人一個標準間,原則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計不超過150元)住宿標準控制,超過自理。
2、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可住獨立單間。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補貼40元。
其他人員
火車硬座、硬臥、輪船四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
1、兩人一個標準間,原則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計不超過120元)住宿標準控制,超過自理。
2、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可住獨立單間。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補貼30元。
備注
1、航空保險費每人次一份;
2、一次乘車8小時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可購硬臥票;
3、租賃車輛需經批準;
4、乘出租車需事先請示。
5、住宿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照允許報銷標準額50%補助(報銷時提供其他有效票據)。
6、實行差旅費包干的不在此列。
7、補貼天數以交通、住宿票據為依據,誤幾餐補幾餐。
8、實行出差伙食補助費包干的不在此列。
一、出差期間,因特殊原因住宿費超標的,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否則超出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參加會議的人員報銷旅費必須附上會議通知,按會議統一安排的標準報銷。
二、出差人員全天誤餐補貼按2︰4︰4分配補貼。
三、按以上標準報銷出差伙食補助后,一律不得報銷招待費。
四、因業務需要須招待客戶(或與公司有關聯的友好人士)時,須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五、凡有接待單位(或會議安排)免費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報銷住宿費和誤餐補貼。
六、工作人員被外單位抽調、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單位按照有關標準給予補貼,如外單位不予補貼時,有本公司按照相關標準給予補貼。
七、員工由公司安排的參加短期進修、學習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每天8元補助。專業培訓班包伙食的不再補助。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只報銷往返車費。
八、確因任務緊急且路途遙遠需要乘坐飛機的出差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否則不得報銷機票。
九、實行費用包干的銷售人員,報銷辦法按費用包干規定進行。
十、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寫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車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訂票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半天不補。
3、報銷時按規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潔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的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4、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做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列出需報銷單據的明細項目、金額,經主管簽批后,報公司分管財務副總簽批報銷。
十一、美于差旅費借支的規定:
1、差旅費借款采取前賬不潔、后賬不借的原則,由主管會計根據員工已批準的出差申請進行審核;
2、借支額度一般為500~1000元,最高不超過20xx元/人次,400公里以內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費,有個人先墊支后報;
3、差旅費借款須在出差返回后5個工作日內報銷沖賬,1個月之內未歸還借款的,由財務部從其當月薪資中扣還。
十二、市內公務補貼
1、因公去市內辦事,超過5小時,中餐無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飯的,補助誤餐費5元,可于第二天通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進行。
2、受公司派遣,較長時間在主機廠家辦事的市場營銷人員或技術、品管、售后人員中餐無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飯的,可在客戶單位辦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標準給予報銷;如果沒有此類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給予補貼,可于第二天通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進行,市場部可與月底列表集中申報。
3、各部門應對申報補貼的真實性負責。
十三、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差旅費管理制度3
差旅費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涉及到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報銷、預算控制、審批流程等多個方面。該制度旨在確保公司資源的有效利用,規范員工的差旅行為,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內容概述:
1、費用標準:明確各類差旅費用的上限,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
2、審批流程:設定出差申請、費用預估、報銷審批的具體步驟和責任人。
3、報銷規定:規定報銷憑證的完整性和時效性,以及特殊情況的處理方式。
4、預算管理:設立年度差旅預算,并進行月度或季度的.預算監控。
5、違規處理:設定違反差旅費管理制度的處罰措施。
6、報告與審計:定期進行差旅費用的統計分析,以便調整政策和預防欺詐。
差旅費管理制度4
差旅費是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中一項常常性支出項目,其數額大,業務量多,管理難度較大,建立科學合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原有差旅費報銷管理方法下消失問題及緣由
對于基層行政事業單位來講,原有的差旅費報銷管理方法大多已執行許多年(筆者全部縣原來執行是1992年9月的規定,20xx年7月開頭執行新的管理方法),在執行的過程中已消失了一些與實際不相符合的地方,單位內部及審核人員在差旅費管理審核方面也不到位,消失了以下一些問題:
(一)差旅費報銷不準時基層單位人員出差地點大多較近,單次出差發生費用較小,出差人員常常多次差旅費一次報銷,造成各種費用相互混淆,多次單據相互混淆。單位領導及財務人員也往往由于時間過長,次數過多沒有作細致的了解和審核,無法起到監督的作用。
(二)任務、路線不明,時間、日期不詳
單位出差的人員,時間、地點、事由等狀況都由單位領導把握,只要領導簽字了,財務人員很難對其進行真正的監督和把關。
(三)交通費支出失真
城市間車票的時間不是出差期間的日期或者沒有日期;有的用加油票抵汽車票價,市內交通費票據雜亂,時間上不相符等等。另外,由于縣鄉交通進展的不平衡性,單位人員到鄉下的交通票據取得也是形形。這說明報銷核算人員沒有對原始單據進行檢查和規范,消失了“見票就報”的現象,沒有對經費支出的真實性仔細核實。
(四)住宿費有超標準現象和虛假狀況
基層單位人員長途出差狀況不是太多,但由于長期以來憑票報銷的實際狀況,出差人員本著有票回單位就能報銷的思想,住宿時有一般賓館不住偏住豪華賓館,可以合住一間的非要分開住兩間。還有的住宿費以小開大,將其他不能報銷的費用打入住宿費,給本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鋪張。
(五)原有管理方法確有補貼過低的狀況
基層單位差旅費多年以來大多執行的是憑票報銷加伙食補貼的報銷方法,而筆者所在縣執行的伙食補貼標準始終沿用1992年9月的標準,省內出差每天補貼8元。這在客觀上也為出差人員違規及審核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供應了借口。
二、現有差旅費報銷管理方法的特點
現有差旅費管理方法推行厲行節省反對鋪張,克服原有管理方法消失的問題,呈現出明顯的特點:
(一)明確了差旅費的報銷范圍
管理方法明確提出差旅費的報銷范圍為四項內容,即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的市內交通費。其他費用不屬于差旅費的范圍,避開了模糊不清超范圍報銷的可能。
(二)明晰了差旅費各項費用的標準
現有管理方法明晰了城市交通費、住宿費的執行標準,制定了切合實際的伙食補助標準,并創新設計了出差市內交通費的包干使用標準。避開了原有管理方法下城市內交通票據的雜亂狀況消失的可能,減輕了財務人員票據審核的工作量,達到掌握開支的目的。
(三)明確了差旅費報銷可操作性程序
新管理方法從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到出差結束辦理報銷供應了明確的操作性強的程序。明確了審批人員、出差人員、審核人員的責任,削減了相互推諉扯皮的可能。
三、新差旅費管理方法下基層單位加強內控管理措施
基層單位應當加強對職工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建立出差審批制度,對差旅費預算及規模進行掌握,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杜絕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現象消失。
(一)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報銷管理制度
基層單位內部應當制定適合單位管理的公務出差審批、報銷管理制度,明確支出的內容構成,明確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及所涉及的表單和票據;明確支出事前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借款和報銷業務流程;明確審核審批權限、程序;明確事后的監督檢查和責任。
(二)加強差旅費支出事前申請審批掌握
基層行政事業單位賬務除由單位財務部門人員處理外,應受上級核算中心審核監督。由于基層單位人員出差大多是短途,單次發生差旅費金額較少,在出差之前應當履行支出事前申請程序,填寫工作人員差旅費審批單,按制度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假如遇有大額差旅費項目,應先由單位領導批準做出預算,再報上級核算中心審批備案。審批時依據差旅費預算管理,掌握出差人數和天數,掌握差旅費支出規模。審批內容包括:出差根據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目的地可選擇的.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以及可入住的房間的標準等信息進行事前申請,由單位領導審核確定,待出差回來實際報銷時再根據支出審批、審核、資金支付、核算和歸檔程序辦理。
經過事前審批,能使出差人員外出心中有數,不會盲目增加費用,從而杜絕造成差旅費超支后能不能報銷的沖突問題,達到掌握差旅費用的目的。
(三)加強差旅費支出審核掌握。
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應當準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計核算人員在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先核對差旅費審批單,核準出差人員姓名、人數、出差事由、天數、地點、乘坐交通工具類型等信息,再審核交通票據、住宿票、會務票等是否與外出來回時間相符,根據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報,并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不能夾報與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據。財務部門和出差人員必需對支出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避開用內容不真實的發票套取現金。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四)加強與上級核算部門及審計等部門的協調協作
基層單位財務處應加強與上級核算部門及審計部門的協調協作,對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差旅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等等。對在核算過程中消失的新問題以及不能確定解決的事項要準時向上級核算部門請示解決方法。加強對內掌握度執行狀況的跟蹤評估,對制度設計、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將落實內部掌握成為常態自覺的行為。
差旅費管理制度5
差旅費管理制度微盤涵蓋了企業員工出差期間的所有費用管理,旨在規范出差行為,控制成本,提高效率。該制度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出差申請流程
2、費用預算制定
3、報銷標準與規定
4、費用審核與審批
5、監控與審計
6、 異常處理機制
內容概述:
1、出差申請:詳細規定了員工何時、如何提出出差申請,需要提供的`信息,以及審批流程。
2、預算設定:明確各類差旅費用(如交通、住宿、餐飲等)的上限,確保費用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3、報銷規定:列明可報銷的費用類型,以及需要提交的憑證要求,如發票、行程單等。
4、審批流程:定義各級管理層在費用審批中的角色和責任,確保合規性。
5、監控審計:設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審計,檢查差旅費用的真實性與合理性。
6、 異常處理:對于超出常規的費用支出,設定相應的處理規則和處罰措施。
差旅費管理制度6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差旅費管理制度7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用的報銷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資金,控制公司費用開支,特制度本制度
適用范圍
用于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異地洽談業務,開發市場,協調關系或處理公司事務,開會,學習的活動
制度細則
員工出差審批及可報銷費用
1.人力資源部門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登記管理部門
2.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需總經理書面批準,其他人員出差需經部門主管或總經理書面批準3.差旅費用包括城際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出差補貼等項目費用4.自帶交通工具出差的,不報銷除正常汽油費,過橋過跟費,停車費以外的交通費用
費用標準
2.住宿費用(包括房費,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險等費用)
1)一類地區: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2)二類地區:省會(除成者),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
北海,無錫
3)三類地區:上述二類以外的地
3.市內交通費用(包括公共汽車,地鐵,中大巴,出租車等,及因此產生的`相應過橋路,停車費用)
4.出差補貼(包含餐費及通訊費用)
差旅費的報銷的相關規定
1.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清楚出差地點、預計時間、出差目的,出差計劃經部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須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具體的出差借款金額,憑審批后的《出差申
3.要在《出差申請表》的業務費項目逐項認真填寫,須就業務招待預期目標及額度做出預計;出
4.出差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報銷單,并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款項
5.員工在差旅期間的所有費用支出,都應取得正式發票,并據此報銷,對于不能取得正式發票的,
6.岳陽市內短程出差家訪為日常工作安排,無需《出差申請單》,差旅費用每周報銷一次
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董事會通過、簽發之日起生效,修訂時亦同
本管理規定與公司其它管理規定相抵觸時,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8
為壓縮管理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財文字(20xx)31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并批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審批單”填寫“公司專用借款單”,經公司領導簽批,財務部門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在“出差審批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審批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公司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審批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審批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除往返的車、船、飛機票費用外,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勤儉節約”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性質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
(1)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可乘坐火車軟臥或飛機;
(2)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可乘坐火車軟臥;
(3)其他人員出差,一般應乘坐火車硬臥(硬座)、或長途客車。特殊情況需乘“軟臥”或“飛機”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在外地市區交通可乘“公交車”或“出租車”。乘“出租車”單程超過30元時,原則上不予以報銷,應改乘長途汽車或火車。如攜帶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車”;
(4)長期駐礦(七天以上)從事技術服務人員(指直接從事勞務性服務,如地面驗收、修理、較長時間內的下井服務)實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費、伙食補助、本地市內交通費,共計130天。如另行報銷長途車或出租車費時,扣減交通費20元天。如遇特殊情況,包干費不足時,應向總經理特殊申請,經核定后予以適當調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員(從事非勞務性服務),一般應本著節約、實用,能保證正常生活條件的原則,提倡住業務對口單位的招待所。
(6)住宿費在規定額度內實報實銷,副總經理150元天、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120元天、其他人員100元天。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過規定額度時,應事先向總經理請示。伙食補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戶、外國人及公司領導帶隊多人集體出差并集體用餐,由公司報銷餐費,不予以報銷伙食補助。
(7)公司員工到本市遠郊區縣出差,如工作需要在當地住宿,給予餐補30元天,住宿費實報實銷,標準參照第6條執行;如當天返回,餐費補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戶或協作單位人員共同用餐,應事前請示公司領導,憑票報銷。
3、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總經理同意);
4、去往本市遠郊區辦事出差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8小時,伙食補助費按餐費30元天標準補助。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市內交通費,公司實行按天數包干,但必須取得實際有效發票,超標準的住宿費,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臥“硬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出差人員乘坐長途汽車的,票價一般不得超過同目的地火車直快硬座票價的'2倍,超過部分自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公司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6、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財務部門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7、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報銷。
8、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9、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xx元/百公里補助,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元給予伙食補助。
10、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確需報銷的,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批準后準予報銷。
11、出差回公司應及時報帳或還款,出差時所借款項,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于沒有公司領導批準財務人員擅自預借款項或報銷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準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后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后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復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于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后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專人匯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后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報銷流程圖
差旅費管理制度10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支出,并確保合規、透明的報銷流程。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報銷范圍:明確哪些費用可以報銷,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會議費等。
2、報銷標準:設定各類費用的上限,防止過度消費。
3、出差申請:規定出差前的審批流程,包括出差事由、時間、地點、預算等。
4、費用記錄:要求員工保存原始單據,詳細記錄每一項支出。
5、報銷流程:詳細說明報銷提交、審核、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違規處理: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保證制度的執行。
內容概述:
1、出差審批:預先的出差申請需得到上級批準,包括出差目的、預計費用、出行日期等信息。
2、費用控制:制定合理的.費用標準,防止濫用公司資源。
3、單據管理:員工需妥善保管發票等憑證,作為報銷依據。
4、審核機制:設立財務部門對報銷單據進行核實,確保真實性。
5、資金支付:明確報銷款項的支付方式和時間,保障員工權益。
6、內部審計:定期進行內部審計,檢查報銷制度的執行情況。
差旅費管理制度11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掌握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需具體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殊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支配,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賜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支配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狀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方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擔當。
3.1.1.3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擔當。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行抗力緣由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賜予懲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方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根據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支配住宿的,假如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全部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出差期間如因業務緣由需要款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后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款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伴隨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伴隨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差旅費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并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權限及支出標準
1、審批權限: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權限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權限執行(見《審批權限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注:表中所述'特批'系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準。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通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為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為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復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沖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為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粘貼,粘貼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粘貼。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為一類、住宿為一類、業務招待費為一類,分別粘貼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于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差旅費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差旅費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公司的在職員工。
第二節差旅手續的辦理
第三條
員工出差辦理程序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六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出差時間的規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請示上級領導批準延時外,出差人員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期間的薪酬給付
出差期間,出差人員可視工作需要適時調整作息時間,故享受公司正常的基本工資等薪酬待遇,但不得報支加班費。
第三節差旅費用的報銷
第七條
差旅費的分類
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業務費等,其標準另行規定。
第八條
差旅費的報銷
(1)交通費、住宿費按規定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3)業務費由領導按權限核定,憑據報銷。
第四節附則
第九條
本制度需經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對員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節國內出差的規定
第三條
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標準發給出差旅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出差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1)責任人和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按實際支出報銷。
(2)主管及以上級:每日120元。
(3)一般級:每日80元。
第五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
(2)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3)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六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部門的主管認真登記出差日期和返回時間,并在出差期間保持與出差人員的'正常工作聯系。
第七條
員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銷單》,送請各部門主管核實后到財務部審核票據的合法性,通過后有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八條
員工出差前,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九條
焦作市內及短程出差在外就餐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每餐
元。下午13時前和晚上8時前返回公司不得報銷午餐費。
第三節國外出差的規定
第十條
公司因工作需要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七折支給。
第十一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三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董事長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四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四節附則
第十五條
下級員工與上級員工一起出差時,下級員工比照上級員工標準支給。
第十六條
公司董事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責任人和副總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七條
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十八條
本制度需經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員工差旅費支給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公司的在職員工。
第三條
出差分類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第二節當日出差
第四條
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及主管核準。
第五條
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1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
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
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
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
第三節遠途出差
第九條
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單》(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
遠途出差的員工可在《出差申請單》視需要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后7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報銷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的交通工具除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本單位責任人和集體公司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準者才可乘飛機。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
第十四條
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五條
出差日自出發日至回公司日計算,但晚上出發或早上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十七條
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公司業務辦事處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不報銷住宿費。
第四節國外出差
第十九條
本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七折支給。
第二十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二十一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二十二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董事長核發特別津貼。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須需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差旅費管理制度14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膳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餐費及住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裁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略
五、其他
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事業部總經理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餐費補助。
2、不同級別人員一同出差,差旅費標準一般按領導指示標準執行,并堅持從眾、節省原則。
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六、附則
1、本制度由運營事業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運營事業部;
3、本制度經總裁審批下發后執行;
4、若本制度與以往制度存在異議,以本制度為準;
5、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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