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制度[必備]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我院干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采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后堂大廳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凈,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反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醫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為了加強食品衛生的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的發展,保障全礦職工家屬的身體健康,特制定以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的單位或個體首先辦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方可開業。
2、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每年一次健康查體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業。
3、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每年一次健康查體,否則將其停業或罰款。
4、食品從業單位或個人必須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嚴格按衛生“五四”制規定做好食品衛生工作。
5、防疫工作人員經常深入食品從業單位或攤點,進行檢查監督工作,發現不符合衛生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及時地給予教育或罰款處理。
6、由集團公司組織的檢查小分隊(參加單位有:醫院、工會、行政、區隊)每月1~2次對全礦各食品點進行檢查監督,其檢查結果列入地面安全考核內容。
7、加強衛生宣教工作,利用電視錄相、廣播板報、宣傳單等多種形勢,大力宣傳食品衛生。對食品衛生較差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曝光亮相。
8、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如發生三人以上食物中毒,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醫院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保證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醫院相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術語
(一)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二)有限空間分為以下三類:
1、封閉、半封閉設備,如:儲罐、反應塔、冷藏車、沉箱及鍋爐、壓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車等。
2、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及化糞池、下水道、溝、井、池、建筑孔樁、地下電纜溝等。
3、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槽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封閉車間、試驗場所、煙道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第三條 相關文件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的導則》
《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廠區動火作業管理規定》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對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后勤部門是醫院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建立醫院《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以下簡稱《有限空間清單》),負責對有關檢測設備及應急設備的配備、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各單位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負責組織單位開展有關培訓教育、制定有關應急預案,負責對檢測單位開展檢測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的審批,負責對公司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六條 技術支持部、安全管理部負責協助《有限空間清單》,負責組織配備、管理、檢定和維護有關檢測設備及應急設備,負責組織配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負責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關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七條 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限空間作業有關的的動火作業的審批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單位是本單位有限空間和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責任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和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安環部負責建立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有限空間相關的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間管理
第九條 醫院對有限空間實行危險分級管理。根據有限空間內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種類和含量、入內作業的頻繁程度以及可能導致事故的嚴重程度等因素,將有限空間分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二級危險有限空間、三級危險有限空間。 第十條 安全部參照本制度第二條、第九條之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具體擬定醫院有限空間危險級別判定標準。
第十一條 安全管理部負責將有限空間危險級別判定標準下發各單位,并組織其按標準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識別和危險級別判定工作。各單位按要求組織有關安全、生產、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及一線職工共同識別、討論、判定形成本單位的《有限空間清單》,并上報安全部。
第十二條 安全部對各單位上報的《有限空間清單》進行補充、審核、確認,報醫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形成醫院《有限空間清單》,由安全部門下發各單位執行備案。
第十三條 安全部門應按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的導則》等有關標準,組織各單位在有限空間入口處或醒目處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并予以協助和監督指導。告知牌內容應包括警示標志、作業現場危險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危險有害因素濃度要求、應急處置措施和聯系方式等。各單位應在日常加強對告知牌的維護和管理,保持其清晰、完好,并教育和督促職工嚴格執行告知牌所告知的要求。
第十四條 各單位對有限空間控制應按照“優先綜合治理、其次封閉隔離、而后作業控制”的原則進行,具體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順序如下:
(一)采取技術革新、設備改造等措施從本質上減少或消除有限空間。
(二)采取改進作業組織、封閉隔離等措施,減少或消除有限空間作業。
(三)按照本制度及有關規定、規程對有限空間作業過程進行控制。
第十五條 醫院《有限空間清單》形成或集中更新后,技術支持部、安全管理部應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討論技術設備改造、作業組織改進、封閉隔離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時應形成改造計劃、改進方案等報醫院主管領導批準后予以實施。
第十六條 各級《有限空間清單》均應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應堅持在日常持續關注、不斷識別并及時上報安全部門進行增減和完善。管理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一次集中識別、判定,并按程序更新各級《有限空間清單》。
第四章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第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再審批、后作業”的程序,作業中還應根據作業環境可能發生的變化實施持續檢測或動態檢測。在未準確測定氧氣含量、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及經檢測上述物質濃度不達標或超標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時,嚴禁進入該場所。
第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以下簡稱《作業票》,《作業票》辦理程序如下:
(一)檢修維護單位作業負責人向安全部門提出申請,安全部門接到申請后應根據醫院《有限空間清單》和現場實際情況作出是否具備基本作業安全條件的定性結論,并告知作業負責人。如結論為“否”,則本流程終止,不得作業。如結論為“是”,安全部門則應向作業負責人發放空白《作業票》并指導其填寫。
(二)對于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應通知運行部進行檢測。對于二、三級危險有限空間,由作業負責人通知當班值安排人員進行檢測。
(三)檢測完成后,檢測人員將檢測結果和檢測結論填入《作業票》中,簽字確認,并將檢測時所取樣品封存保管(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四)檢修維護作業安全管理人員、作業負責人共同確定、安排好作業監護人,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識、氣防知識、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識,并組織落實防護措施。交代完畢、防護措施落實后,作業人、監護人共同在《作業票》中簽字確認。
(五)檢測合格、措施落實到位后,作業負責人在《作業票》上簽署意見,并將《作業票》報審批單位簽字批準后,方可開始作業。其中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由科室審批,二級和三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由安全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作業票》管理要求
(一)作業票共四聯,第一~三聯分別由中控室、作業負責人(或監護人)、作業人在作業過程中隨身攜帶,第四聯由審批單位留存備查(保存期1年)。
(二)《作業票》要有明確的起止時間和作業詳細地點、部位,作業期間應根據有限空間內介質的危險程度,確定檢測分析的時間間隔和作業票的有效時限。作業時限要求一般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不應超過4小時,每隔4小時
,安環部應進行一次復查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過程間斷超過1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二級、三級危險有限空間連續作業通常不超過8小時,裝置(設備)全面停工(停車)檢修期間不超過24小時,作業過程間斷超過4小時應重新檢測分析,超過8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
第二十一條 檢測分析單位應具備較高的檢測分析能力、安全防護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取樣要具有代表性,在進行檢測分析時要確保自身安全,必要時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檢測過程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作業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應在現場進行監護。
第二十二條 作業負責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備較高的應急處置、指揮和急救能力;
(二)負責辦理《作業票》;
(三)在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在《作業票》規定的時限和地點,依照作業標準、安全標準組織作業;
(四)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空間內發生的變化,當作業條件異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并組織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第二十三條 監護人的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具備基本急救常識,掌握應急報警方式。
(二)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的狀況,與作業人規定明確的聯
絡信號,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三)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時,有權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
(四)發現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質時,應立即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并及時通知有限空間內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五)在作業前后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工具、材料等進行清點。
(六)有限空間作業完畢后,監督對有限空間予以恢復或封閉。
(七)監護過程中如發現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或出現異常,應立即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報警,不得盲目進入空間內施救。
第二十四條 作業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熟悉所從事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應急處置及自救措施,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二)嚴格執行“五不作業”的原則,即:沒有有效的《作業票》不作業;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不作業;作業時間、地點與作業票不符不作業;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三)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四)與監護人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五)對違反本制度和有關規程規定的、強令冒險作業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實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反映。
(六)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癥狀或出現異常時,應立即發出撤離信號,向監護人傳遞信息,并立即撤離現場。
第二十五條 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屬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分別指派一名以上人員擔任監護人。作業人員分屬不同單位時,雙方應協商指定一名人員擔任作業負責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設置專職指揮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統一指揮。
第五章 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合格標準如下:
(一)氧氣含量為19.5%-23.5%;
(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規定,如: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20mg/m3,硫化氫濃度不超過10mg/m3。
(三)可燃性氣體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為2.1%)。甲烷含量低于3%爆炸下線為5%。
第二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斷開、加堵盲板,并按規定進行吹掃、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第二十八條 進入帶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先停機、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
第二十九條 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作業工具等,進入煤氣環境還應攜帶便攜式報警儀。
第三十條 有限空間內如需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作業時,必須同時辦理上述作業審批手續。
第三十一條 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第三十二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使用的行燈電壓應在12V以下,凡超過12V的電氣設備都必須設漏電保護器且保持良好絕緣和接零保護。
第三十三條 電器設備、焊鉗、手持電動工具、導線進出有限空間必須事先切斷電源傳遞進出。暫時不用的焊鉗、電氣設備、工具應切斷電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絕緣板上,嚴禁將帶電的焊鉗、電氣工具隨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間的金屬體上。
第三十四條 在有限空間內使用二氧化碳、氬氣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不間斷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條 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保持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第三十六條 有限空間應急要求
(一)安全部門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組織相關單位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預案應確定救援人員及職責,明確救援設備器材,科學、規范策劃事故處置程序。預案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后應及時進行可行性評估、修訂。
(二)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作業負責人應組織擬定緊急情況下的撤離路線和方法,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人應牢記。
(三)有限空間外的現場應配備合格的隔離式呼吸器、滅火器、應急照明設備、強制通風設備、安全繩、安全梯等應急物資。
(四)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人應立即啟動有關預案,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第六章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每年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三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況以及處理、救護方法等。
第三十九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需設備、工具、儀器等由裝備動力部組織配備。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等應作為安全防護報警用具進行管理,裝備動力部應組織各單位建立《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登記臺帳》,開展日常維護管理和定期檢定工作。安環部應對各單位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的建賬登記、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時,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應通報安全部門和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告知其有限空間危險狀態。安全生產協議應明確承包單位承擔的檢測分析、安全管理等責任。作業過程中,我方不得為其出具檢測分析結論、審批《作業票》等。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安全部門、有限空間所屬單位應加強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明確作業步驟、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等,規程應分別單獨制定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規程編制過程中安環部應予指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安全部門審核備案后下發執行,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熟知熟記并嚴格遵守。
第七章 罰則
第四十二條 未按要求建立并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條 未按要求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的,對責任單位處每例100~3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四條 有限空間作業未辦理或違規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的,對責任單位處20xx~5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同時,違規情況應在醫院范圍內通報。
第四十五條 《有限空間作業票》未按要求隨身攜帶的,對責任人處50~1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第四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管理松散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第四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存在違章、違規行為的加倍處罰。
第四十八條 作業過程中違反本制度第五章之規定的,視情節每項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500元罰款,并責令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第四十九條 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或培訓無記錄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條 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規程未分別單獨制定不能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條 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2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第五十二條 未按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三條 未與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xx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責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五十四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配備不全或管理不善的,視情況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條 其他違反本制度及有關規程、預案規定的,由安全部門視情節作出處罰決定,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還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所用記錄見附表。
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由安全部門制定,報醫院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20xx年06月0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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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管理制度3
為保障醫院電力系統和用電部門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加強用電部門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工作。
一、用電單位的科辦公室、醫生辦、休息室、制劑車間、生活用房及各種附屬用房等建筑物,均應有符合實際條件使用電器。
二、室內配線根據設計要求而配導線,如若超出室內配線、導線截面的`用電量,應立即停用超出用電量的電器設備。
三、對室內照明、插座、插頭定期巡視,有無松動、腐蝕或導線是否殘舊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關部門報修。
四、床頭醫用綜合治療帶,禁止醫療搶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屬專用)
五、在使用電器設備時杜絕帶負荷插插座(易引起產生火花),設備在運行時帶負荷拔電器插頭,嚴重引起漏電保護器斷開或引起電器火災。
六、在下班鎖門前,用電設備要處于斷開狀況。
七、對配電盤、箱,前和下方禁止擺放物品,便于緊急情況下使用。
八、試驗儀器、醫療設備等減少待機狀態,做到人走燈滅拒絕“長明燈”。
九、禁止科室和個人私接、亂拉導線或安裝用電設備。
十、醫療設備應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風干燥處。
十一、科室工作人員要熟知所在科室用電設備和電器。
十二、嚴禁私自隨意拆卸電器,若電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修。
十三、各科室要將電源插板遠離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變原房屋使用設計的應向有關部門申請使用安全用電。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4
患者身份確認制度
1.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護士在標本采集,給藥、輸血或血制品、發放特殊飲食等各類診療活動時,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床頭牌、手腕帶、雙向對)。
2.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核對法,既除核對床頭卡以外還要求患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
3.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如手術、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癥患者及不同語種或語言交流障礙、無名、兒童、鎮靜期間的患者必須按規定使用“腕帶”標識作為患者身份識別標識;在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前除了核對床頭卡以外,必須核對腕帶,識別患者的身份。
4.在實施任何介入或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為最后確定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5.對意識不清、語言溝通障礙等原因無法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
6.在重癥監護病房、手術室、急診搶救室使用“腕帶”作為患者身份識別標
7識。.填入腕帶的識別信息必須經兩名醫務人員核對后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核對。
8.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范,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病區、床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
9. ”腕帶”原則上佩帶在病人”右手”,患者使用腕帶松緊適度,皮膚完整無破
10.(ICU)損。完善并落實護理各關鍵流程急診、病房、手術室、的患者識別措施,交接程序與登記制度。
11. CTMRI在檢驗、放射、、、超聲、內鏡、放射治療等直接與患者當面接觸的科室都應進行識別患者。
12.定期檢查腕帶使用情況,護理質量控制小組每月督導并有記錄。患者身份確認核對程序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5
一、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二、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三、保衛部門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醫院的消防管理、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四、醫院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五、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六、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所有員工要做到“四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會電話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檢查隱患。
七、醫院內所有區域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八、醫院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十、醫院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總務科負責。
十一、各部門,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十二、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十三、庫房內藥品存放要與照明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十四、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時,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五、醫院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6
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各科確定一名主治醫師以上業務人員協助科主任負責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應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參加門診工作,人員相對固定。
三、對兩次復診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癥,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四、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兩個半天。
五、對病人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門診病歷書寫規范書寫病歷。
六、門診檢驗、特檢科室所做各種檢查,必須準確、及時。
七、門診有等待就診病人出現病情變化的搶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對高燒患者、重病患者、 70 歲以上老年患者,應當優先安排診治。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系,以便根據病情及病床使用情況,有計劃地收納病員住院治療。
九、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有耐心地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有飲水設施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公示欄。
十二、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積極采用合理的檢查和治療方法、避免過度醫療和大處方發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原地治療時,要提出書面診治意見。
十四、門診各科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各種治療常規、操作規程以及崗位責任制,并認真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
十五、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執行院、科規章制度,遵守崗位職責。人員調換時,科室應與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共同確定名單并公示。
十六、開展電話預約、現場預約、網絡預約、診間預約、等多種形式的預約方式,指導患者預約就診,減少候診時間,方便患者就醫。
十七、根據季節及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設置相應專業的傳染病門診。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7
1、嚴禁私自動用各種電器設備及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
2、不準在辦公室、病房、集體宿舍和非生產場所使用電爐;
3、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4、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如發現事故苗頭或嗅到有異味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8
一、用戶管理制度:
1、信息科不得向任何人透漏員工的賬號和密碼。
2、醫院員工對本人賬號和密碼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新員工憑人事科報到單,到信息科配置賬號和密碼;員工離院時:到信息科注銷賬號和密碼;人事科憑信息科“已注消賬號和密碼”的依據同意員工調出或離院;財務科憑信息科“已注消賬號和密碼”的依據結付相關費用。
(2)員工不得將本人的賬號和密碼告訴其他人或寫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書面資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碼,對有疑問的密碼應及時修改。
(3)任何人員不得使用他人的賬號和密碼,也不得將工作范圍內可接觸到的數據告訴其他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并在離開終端時及時退出計算機系統。
(4)密碼可以是字母與數字的組合。
二、系統操作分級管理制度
1、本院系統管理首先確定為管理對象重要級別。從1-3級別區分,以一級為最高等級。不同的級別制定相應的密碼權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級設備為主數據庫服務器和核心網絡設備。這些設備的。密碼保存人為信息科主任與服務器管理員。所能操作人員僅限于服務器最高權限的管理員。采取統一入口管理。對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須有文字記錄。
3、二級設備主要是普通服務器、接入交換機和數據庫密碼。密碼保存人為信息科主任與信息科工作人員。對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須有文字記錄。
4、三級設備為安裝在各使用部門的電腦,密碼由相關科室設備負責人自行保管。
5、對于設備具體分級細則,在遵循以上原則的情況下,細節由信息科內部協商判斷而制定。
6、對于密碼,數據泄露,造成業務中斷,或相關私密數據泄露。將臨時通過技術手段保護與監控相應設備。待問題解決后。整理所有相關數據整理后,上報醫院存檔。
三、網絡運行監控、防病毒防入侵、桌面管理措施
1、為了保護我院數據與網絡的安全,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促進網絡更好的應用和發展,制定本制度。
2、利用防火墻將內部網絡、Internet外部網絡、DMZ服務區、安全監控與備份中心進行有效隔離,避免與外部網絡直接通信。
3、利用防火墻建立網絡各終端和服務器的安全保護措施,保證系統安全。
4、利用防火墻對來自外網的服務請求進行控制,使非法訪問在到達主機前被拒絕。
5、利用防火墻使用IP與MAC地址綁定功能,加強終端用戶的訪問認證,同時在不影響用戶正常訪問的基礎上將用戶的訪問權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內。
6、利用防火墻全面監視對服務器的訪問,及時發現和阻止非法操作。
7、利用防火墻及服務器。上的審計記錄,形成一個完善的審計體系,建立第二條防線。
8、根據需要設置流量控制規則,實現網絡流量控制,并設置基于時間段的訪問控制。
9、對網絡邊界點的數據進行檢測,防止黑客的入侵;
10、對服務器的數據流量進行檢測,防止入侵者的蓄意破壞和篡改;
11、監視內部用戶和系統的運行狀況,查找非法用戶和合法用戶的越權操作;
12、對用戶的非正常活動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入侵行為的規律;
13、實時對檢測到的入侵行為進行報警、阻斷,能夠與防火墻/系統聯動;
14、對關鍵正常事件及異常行為記錄日志,進行審計跟蹤管理。
15、進行統一的安全策略管理和集中的防病毒監控。安裝防病毒系統,支持在Windows7和MS Exchange等各種主流系統上實現防病毒保護,實時監視系統病毒活動全面查殺病毒、蠕蟲、木馬、惡意Java/ActiveX程序等,提供靈活多樣的病毒修復和處理方法,其病毒檢測處理技術處于業界領先地位。
16、內外網物理隔離,在內網客戶端上,禁止使用USB存儲。設備。
為了加強醫院安全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安全聯絡員,監督和檢查醫院安全工作事關全院各項工作,人人有責。
四、醫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醫療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員必須提高必須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
2、下班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水籠頭是否擰緊,電源是否切斷。
3、加強對醫院各種設施的管理,防止出現損壞現象。加強醫院內的治安工作,為了能給病人提供比較好的環境。
醫療安全: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認真學習《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認真履行《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五項義務。
2、嚴格遵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章規定的醫療事故預防與處置的各項規定,嚴格做到本章所規定的一個必須,一個嚴禁和二十三個應當履行的職責。
3、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專職人員,要在分管院長領導下,在醫務科的指導下,認真履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4、加強經常性的醫療安全教育,強化醫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特別強調要履行以下職責:
(1)、門(急)診工作堅持首診、首問負責制;
任何醫務人員不得在院內拒絕對患者的急救處置;
(2)、臨床科室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及時、準確無誤地處理各項醫囑,嚴格遵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3)、醫院搶救設備完好率100%,搶救藥品齊全,不斷加強醫務人員的急救技術培訓;
(4)、一、二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5)、各科室對就診、會診、檢查、治療的病人,要按輕重緩急區別對待,不得推諉病人而延誤救治;
(6)、施行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輸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須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履行告知義務;
并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第十條規定取得當事人簽字同意;
(7)、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醫務人員不得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嚴格防止任何人搶奪或盜竊病歷資料;
(8)、藥劑人員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處方管理制度,檢驗、放射、功能檢查等科室都要嚴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標準地做好工作;
(9)、加強進修、實習醫生及試用期醫務人員的管理。
五、依法處理醫療爭議,并依法處理醫療事故當事科室及人員。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9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醫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單位應當通過廣播、閉路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醫院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病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醫院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醫院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采購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核定數量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一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八、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院將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規定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XXXX醫院
20xx年9月22日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1
ICU急診、病房、之間識別程序
一、急診科護士做好交接前準備工作:為病人佩戴腕帶,上面準確填寫病人的.相關信息;在《轉科病人交接護理記錄單》上,準確填寫病人的個人信息、診斷、相關交接內容,并與病歷進行核對,確保相關信息準確無誤。
二、由急診科護士攜帶病歷、《轉科病人交接護理記錄單》,陪同病人一同前往轉往科室,與轉入科室護士當面交接。
三、轉入科室護士安置好病人后,與急診科護士同時進行核對,確認病人的身份、疾病相關信息等,并再次與病歷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由轉入科室護士在《轉科病人交接護理記錄單》上簽名,完成識別交接程序。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2
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領導反饋醫院醫療安全的現狀,提供警示作用的醫療安全信息。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本實驗室所有化學品的購買、使用、貯存、處置等操作規程是參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的。
第二條: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安全責任人,使用者為第一責任人,實驗室主任為第二責任人。
第三條:購買危險化學品,先報告實驗室主任,然后通過主管院領導同意,獲得購買許可證明書。
第四條:持許可證明書,在相應的公安局認可網點購買(易制毒網)。
第五條:購買實驗所用麻醉劑,程序同上,購買網點為食藥臨局認可公司。
第六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通風試驗柜內,上鎖,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第七條: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記錄,每天定時通風排毒,保證實驗室周圍安全。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者,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均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
第九條:危險化學品用完后,如有剩余,需退還貯存處;如一個包裝單位用完,以空包裝計數并登記記錄。
第十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實驗室主任應立即組織救援,營救和救治受害者,疏散、撤離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向當地安監部門和環保、公安、衛生部門報告,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第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處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保證以后不再違犯。
第十二條:本條例自制定日期開始執行,解釋權由實驗室負責。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推進經濟社會和諧協調發展,特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科學發展觀,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力量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逐項排查,針對薄弱環節制訂嚴密的防范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到位,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全面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一)切實加強用電安全和單位消防管理。定期組織對單位內的電線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線路老化等問題要立即著手整改。重點對消防通道、滅火器功能狀態和消火栓功能狀態進行檢查,排除安全生產隱患,對消防通道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確專人負責發生事故時的疏散工作,對重點物品酒精、氧氣瓶要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對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和個人都要嚴肅處理,不得姑息。
(二)切實加強麻醉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針對衛生系統的特點,重點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加強監管,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確保不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三)切實加強對人員出行及救護車輛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出行人員的安全教育,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隨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確實加強對高壓鍋的安全管理。專人負責定期對高壓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高壓鍋的供電線路及自動減壓設備情況,發現老化立即更換。高壓消毒有專人負責,消毒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五)切實加強醫療衛生質量管理。按照“醫療衛生質量管理年”要求,不斷提高依法執業水平,規范衛技人員執業行為,嚴格執行十二項核心制度,加強醫患溝通,提高醫療質量和衛生服務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就醫安全。
(六)切實加強夏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據夏季高發傳染病的特點,調整疾病控制的重點,針對夏季疾病譜的特點,加強對各級防保人員的知識培訓和考核,嚴格落實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分區包干,確保不發生疾病流行。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5
1、嚴禁私自動用各種電器設備及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
3、不準在辦公室、病房、集體宿舍和非生產場所使用電爐;
4、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5、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各種設備,如發現事故苗頭或嗅到有異味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1、醫院員工必須參加院辦組織的消防培訓,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住院部、門診部、等部位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未落實消防措施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5、隨時保持防火意識,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常氣味,必須立即查找并報告科室負責人和安全保衛科。
6、所有員工必須熟記火警電話、訊號、標識,熟悉醫院各場所的`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在救火過程中聽從指揮;
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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