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的好處及醫療保險轉移流程
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更方便待遇更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動城鄉基本醫保整合,努力實現年底前所有省(區、市)出臺整合方案,2017年開始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多地已按照要求出臺具體方案,明確了醫保制度整合時間表、路線圖。截至9月底,全國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云南、陜西、青海、寧夏、新疆19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對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進行了總體規劃部署或已全面實現整合。
對于農村居民來說,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最明顯的感受就是報銷范圍的變化。從全國平均來看,整合后各地城鄉居民醫保目錄按照“就寬不就窄”的原則,普遍向城鎮醫保目錄統一,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不少地區新農合用藥目錄得到大幅擴容。
據統計,2015年底,全國至少有12個省份統一執行基本醫保藥品目錄。比如,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河北省新農合藥品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約2400種,整合后統一的藥品目錄達到2900種。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醫保統籌層次和范圍的提高,為農民帶來更多就醫選擇。通過整合醫保基金、統一定點管理,參保居民能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城鄉居民的醫保關系轉移接續也更方便。
在報銷比例上,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則,各地將逐步統一城鄉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報銷比例和封頂線普遍提高,農村居民待遇明顯提高。在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時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
與養老保險基金類似,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提高的同時,醫保基金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如何籌資、保障基金平穩運行,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在健全醫保支付機制方面,人社部近日印發的通知明確指出,要健全醫保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調整機制。
通知還要求,要健全利益調控機制,引導群眾有序就診,讓醫院有動力合理用藥、控制成本,有動力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激發醫療機構規范行為、控制成本的內生動力,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
目前,我國居民醫保籌資的增長,主要通過增加財政補貼來實現。根據今年5月公布的新標準,2016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在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420元;居民個人繳費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認為,根據大數定律,城鄉居民醫保的整合,擴大了參保人群,醫保基金的風險池也會擴大,從而提高風險分散水平,提高綜合保障能力,這為提高參保人的醫保待遇創造了空間。
專家指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能夠減少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降低基金運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進而在總體上增強醫保基金互助共濟和抗風險能力。本著社會保險收支平衡的原則,一方面,要多渠道籌資,建立與居民收入掛鉤、按比例繳費、與醫療費用增長相匹配的籌資增長機制;另一方面,要加強醫保基金使用的監控和考核,科學分配醫療基金,避免過度醫療現象發生。
醫療保險怎么買
在現代都市快節奏的生活中,來自健康方面的威脅亦無處不在。環境污染日漸嚴重、工作壓力日趨加大、食品安全缺乏保障……在這個人人都可能處于“亞健康”的時代,癌癥等重大疾病的發病率以及年輕化趨勢也在逐級遞增,健康醫療保障已然成為了一個必須正視的“全民課題”。
社會醫療保險保而不“包”
坦率地說,我國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是國家對個人醫療和養老的一種福利體現。嚴格來講,它是一種較低水平的基礎保障。雖說政府屢次通過社保新政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們病有所醫,但社保依舊是保而不包的。
首先,社保醫療報銷有數額上的限制,“下有門檻,上有封頂”,即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個人住院醫療費用設定有起付線和封頂線。社保只對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且符合報銷范圍的費用按比例支付。
其次是對報銷范圍的限制,絕大多數的新藥、進口藥、昂貴藥物以及部分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亦不在社會醫療保險所保障的范圍之內。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間發生的部分經常性費用,如營養費、護工費等同樣無法計入。
以近年來持續高發的惡性腫瘤為例: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惡性腫瘤治療費用一般需要15萬-50萬元。在部分腫瘤專科醫院,自費藥的比例甚至高達90%。
因此,大病費用的保障缺口普遍較大,僅僅依靠社保難以維持治療。而即便在治療完成之后,患者的調養以及長期護理支出仍會給不少家庭造成較為沉重的經濟負擔。
商業保險為社保“補漏”
客觀而言,隨著醫學技術的革新,重大疾病已不再是“不治之癥”,但其治療卻依舊是一場“持久戰”。及時的治療能夠贏得最后勝利,而與之相伴的治療費、護理費、誤工成本以及精神壓力卻是許多家庭難以長期承受之重,“魏則西事件”便是頗為令人心酸的一例。
如何避免“因病返貧”?借助商業健康醫療保險來轉移一部分醫療費用的壓力和風險,被認為是最為科學有效的途徑之一。
在當前的保險市場上,健康醫療保險種類豐富,每一類產品皆有其獨特的功能。比如,借助重疾險,可以轉嫁惡性腫瘤等大病威脅對家庭財務造成的毀滅性打擊;投保報銷型醫療險或津貼型醫療險,可以彌補社保報銷后差額部分的醫療支出;而女性健康險則能為女性獨有的婦科重癥、生育分娩等特定風險提供保障等,可以說,作為社會基礎醫療的有益補充,合理的健康醫療險配置一方面能為被保險人及其家庭的醫療費用、康復營養費用等提供有效支持,另一方面,也能為投保者的養老金籌劃減輕壓力。
科學投保更“保險”
對于絕大部分個人以及家庭來說,健康醫療險是抵御財務風險的有力武器。但保險作為一種金融產品,其結構、種類以及條款相對較為復雜,因此購買健康醫療險時也須掌握一定的技巧,才能使自己購買的產品更“保險”。
首先,是要避免保單沖突無效。從險種選擇上來看,投保者要優先考慮自己是否有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所投的商業醫療保險的保障不要與社會醫療保險相互沖突。
其次,在全面考慮所有需要投保的項目時,還需要進行綜合安排,避免保障項目及同一險種的重復投保。比如,報銷型醫療險是一種針對醫療費用補償型保險,最高報銷限額不會超過投保者實際自費支出的金額,即使購買多份也無法獲得重復理賠。
第三,要學會讀懂主要的醫療保險術語。在實際的健康醫療險理賠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投保者因沒有弄清某些關鍵術語而遭遇“拒賠”的情況。要避免此類糾紛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在投保時仔細閱讀條款,特別是要注意弄清醫療保險在時間和額度上的限制。
例如,保險產品中大多會出現的“疾病觀察期”,也稱之為“等待期”,通常為幾天至幾個月不等。在簽訂保單后,若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內首次出現保險合同所列的疾病癥狀或體征,或在等待期內被初次確診為患有保險合同所列的疾病,保險公司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者務必要做好相關的預期準備。
除此之外,充分了解所購醫療保險的“免賠額”、“免賠天數”以及免責條款等條款細節也是投保時的必備“功課”。
第四,如實告知很重要。除了弄清所投險種和條款,對于投保人來說,購買醫療保險產品時,如實向保險公司告知年齡、健康狀況和既往病史等信息也非常重要。
一方面,這些信息會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以及保費水平;另一方面,醫療保險拒賠的典型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投保人、被保險人在投保過程中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
及早規劃巧安排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不同的個人或家庭來說,一家人有老有小,有男有女,需求不同偏好各異,因此也沒有必要一味追求“大而全”,將所有的健康醫療險產品“一網打盡”。在具體的規劃配置上,可以根據自己的年齡、職業、社保狀況、健康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
比如,30歲以下年輕人如果預算有限,不妨采取循序漸進的“策略”,從基本的醫療險產品開始,可以購買價格低廉的定期防癌險、消費型重疾險,然后再逐步擴大自己的投保范圍和品種,并逐步提高自己各份保單的額度。
而30至45歲已進入事業上升期的青壯年人群,相對擁有較多的可用保險預算,考慮到這一群體工作壓力不斷加大,且往往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選擇可保障到70歲以上的重疾險以及與較高額的津貼型醫療險往往更為合適。
另需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商業健康醫療險的首次投保年齡上限為55周歲。雖然也有一些醫療健康險的投保年齡都限制為60周歲,但此時的總繳費可能將超過保額,保障的效果相對十分有限。考慮到這一投保限制年齡以及與年齡成正比的保費支出,建議有需求的投保人還是及早規劃投保為宜。
但說到底,保險只能為我們的身體提供財務風險上的支持,想要真正維持健康的狀態,還需投保者在日常的生活中注重自身的健康管理,從源頭上保障人生中那個大寫的'“1”。
醫療保險轉移流程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療保險關系注銷手續,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 《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療保險繳費憑證,填寫《**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時須注意兩點:
第一,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第二,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醫療保險轉移后,從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相應待遇。辦理手續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如在規定的3個月內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如超過3個月沒有辦理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予支付未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
醫保跨省轉移
從2010年7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了《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接接續暫行辦法》,此辦法中規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可跨省轉移接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接接續暫行辦法》,這是繼出臺基本養老關系跨省轉移辦法后的又一項惠及個人基本保障的政策,這一辦法已經于2010年7月1日起實行。
暫行辦法規定,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除醫療保險關系可跨省轉移之外,隨參保人身份的變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種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險關系,也可互相轉移。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可在就業地參加當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回農村后可帶回,轉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而且不會中斷。
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流程
為保證轉移接續信息順暢簡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會同衛生部設計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身份證號碼是參保人員的唯一識別碼,參保人轉移醫保關系時,只需要向社保機構出示,參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時更新。
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流程醫保轉移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是轉入,二是轉出。對于醫療保險的轉移工作來說,這兩個方面我們都要了解。畢竟兩者之間的辦理流程也有所不同,下面根據這兩種不同情況的辦理流程給大家做個介紹。
一、轉入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①攜帶資料
a.參保人員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代辦人員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我市;有個人賬戶的,同時轉移個人賬戶余額: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信息表》及個人賬戶余額,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將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
①攜帶資料
a.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我市;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和《信息表》,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二、轉出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②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③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核對信息并通過系統生成《參保憑證》,并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
④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戶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攜帶資料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余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c.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并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后辦理接續手續。
【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的好處及醫療保險轉移流程】相關文章:
浙江舟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流程11-20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操作流程03-13
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流程01-25
轉移黨籍流程02-20
黨籍轉移流程11-04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如何轉移07-28
黨籍關系轉移須知02-06
駕校檔案轉移流程03-19
黨員檔案轉移流程07-31
公積金外省轉移流程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