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黃岡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方案
據悉,2017年,黃岡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150元,不再按人群年齡分檔次繳費。
2017年度黃岡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方案
記者昨天從市醫保局了解到,我市城鄉居民2017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已經開始,今年的繳費標準相比以往有所調整,我們一起去了解下。
2017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150元,不再按人群年齡分檔次繳費。
從今年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在校學生)參保周期改為年底,繳費時間為每年10月至12月,從次年1月至12月享受醫保待遇。在校學生2016年9月至12月31號在過渡期內,按原籌資標準計算征繳并享受醫保待遇。在校學生和在園幼兒由就讀學校、托幼機構組織參保并協助收取保險費。
市醫保局居民醫保科長李勇:錯過了這個時間的話,在2月份的時候,我們有一個補辦月,主要是針對外地打工的務工的人員,過年回來的時候有一個補繳的措施。
根據相關規定,凡已參保并已繳費的城鄉居民,在繳費期內除了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外,均可享受城鄉居民大病醫療照顧,不再另行繳納大病醫保費。
市醫保局居民醫保科長李勇:原來已經參過居民醫療保險的,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直接到工商銀行柜臺任何一個網點,都可以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新參保的,是本地戶口的,直接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帶兩張一寸白色彩色照片,就可以在我們10號窗口辦理相關的手續,或者直接在網上申報。
據了解,我市部分困難人員、二級或二級以上的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個人不繳納保費,由政府補貼,直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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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調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從2016年3月1日起,黃岡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將執行新的繳費標準。這是日前從黃岡市人社局、醫保局獲悉的消息。
據介紹,該市今年調整后的'繳費標準為:18周歲以上成年人家庭每人每年230元,在校學生和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家庭每人每年50元,未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140元。
新標準是根據人社部、財政部發文要求,2015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要求居民個人繳費額也要相應提高,達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在繳費標準調整前,該市18周歲以上成年人家庭為每人每年130元,在校學生和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家庭為每人每年20元,未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為每人每年70元。全市城鎮居民醫保平均個人繳費水平為61元左右,低于國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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