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協議書15篇【優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留學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留學協議書1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
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
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學協議書2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個 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 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下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 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乙方保方人(簽字)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教育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_郵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__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發揮各自優勢,資源互補,就合作開展自費出國留學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甲方負責為乙方推薦客戶(留學申請者,下同)提供留學咨詢服務,為其申請國外院校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簽證并進行必要的后期跟進和指導,乙方負責提供申請者信息及其它留學事項。雙方在該合作模式下的主職責是:
二、甲方條款
1、向乙方提供自費留學項目的有關資料和宣傳資料,確保項目的可操作性;
2、負責向申請者提供院校的情況介紹、專業信息、學費標準等入學資料和院校資料;如信息更新,應及時通知乙方;
3、負責向乙方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業務培訓;
4、甲方須準確、完整地將國外院校的招生要求、入學條件和申請程序告知申請者,并按國外院校要求向留學申請者收取有關院校申請費,學費、注冊費、押金等費用(按學校所要求的貨幣),甲方自行與申請者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并收取中介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及工作程序應向乙方公開。
5、為申請者辦理學校申請、簽證申請和中介服務協議書中所涉及的后續服務;
6、在乙方客戶獲得簽證后,若申請者需要,甲方可以協助安排境外接機、住宿和到校后生活安排等事宜;所需交納的各項費用按實際支出,由乙方客戶自行支付;
7、根據甲方學生語言需求,推薦乙方的課程,學生自愿參加乙方的課程。
三、乙方條款
1、乙方應遵循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負責為留學申請者提供符合客觀事實的咨詢服務;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對申請者的年齡、學歷、經濟擔保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評估和審核;如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應委托甲方專業人員為申請者提供服務;
2、乙方將申請者的信息提供給甲方,并由甲方負責與申請者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私自使用甲方公司名義開展招生咨詢工作;
3、乙方根據自身的特點,提供相應的留學講座時間及參加學生,學生自愿報名。
四、重要事項
1、雙方各自負擔自身的各項費用開支;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向申請者收取任何費用。
2、未經一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一律不得使用對方名義從事任何宣傳及招生活動;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合作院校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合作院校的名義從事任何宣傳及招生活動。
3、如申請者簽證拒簽,則甲方將嚴格執行與申請者簽訂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相關條款。
五、傭金獎勵
甲方根據乙方向甲方代理院校推薦學生的數量給予乙方傭金獎勵。
方法如下:
1、乙方推薦赴澳洲、新西蘭、英國、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德國、法國、日本留學的學生或赴香港求學的學生辦理全套業務,成功獲得留學簽證,甲方將按照以下規則支付乙方:
A、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1—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B、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人數超過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2、乙方推薦赴美國留學的學生辦理全套業務,成功獲得留學簽證,甲方將按照以下規則支付乙方:
A、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1—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B、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人數超過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C、乙方向甲方輸送美國單簽證業務,按照單簽證收費________人民幣/人,簽證成功后,給乙方返還________元/人;
3、乙方向甲方推薦學習語言培訓的`學生,學生報名付費后,甲方將付給乙方:1—10人,每人按照實收款的15%返還;10人以上,第11人開始,按照實收款的________%返還給乙方,作為獎勵。
4、乙方可以給各個國家的留學客戶每人________元的優惠;
5、乙方向甲方輸送半套業務(即單申請或單簽證業務),甲方給乙方的傭金是正常傭金的一半;
六、傭金結算
1、學生拿到簽證后,每月的20—30日將為乙方完成上月的傭金結算,并支付給乙方。
2、雙方指定帳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教育服務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分行__________支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傭金時所產生的稅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雙方如無異議,可自動順延一年。若一方要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在雙方提出終止協議意見前發生的所有業務,雙方應繼續履行所有工作責任。合作終始,合作雙方應嚴格對外保密此協議條款。
八、其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協商和換文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
甲方:_________教育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4
合同編號: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受托人:北京二外教育信息咨詢中心
資格認定書編號:教外綜資認字20xx年(153)
營業執照注冊號:1101051214855(1-1)
法定代表人:趙*翔
住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
聯系電話:010-6571-1423
監督電話:010-6577-8400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英國
院校:(以外文為準)
①中文名稱:
②中文名稱:
③中文名稱:
④中文名稱:
留學,
就讀專業:,
留學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孵化對象進駐創業園。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對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辦理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和年檢;
2.協助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
3.協助科技三項資金和其他資金的申報;
4.協助創業中心孵化基金的申報;
5.協調乙方與工商稅務部門的關系;
6.法律咨詢;
7.管理咨詢;
8.會計,稅務咨詢;
9.培訓;
10.提供網絡空間,協助企業建設網站;
11.幫助企業進行宣傳;
12.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商務活動;
13.接轉黨團關系;
14.人事及檔案管理;
15.寬帶接入服務;
16.收發信件;
17.保安服務;
18.會議室,多功能廳,創新沙龍,商務中心的.使用。
二、乙方應具備下列進駐條件
1.企業已取得法人資格,產權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行機制好,其經濟性質為_________,執照號_________;
2.主要技術或產品是_________;
3.開發能力強,并以自主開發為主,技術水平較高;
4.項目或產品來源清晰,真實,有完整的手續,其商品化,產業化和市場前景好;
5.企業負責人熟悉本企業業務,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6.注冊資金真實,具備項目所需要的一定資金;
7.生產工藝先進,符合環保要求;
8.在創業園區納稅。
三、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享受開發區和創業中心的優惠政策;
2.有權申請進駐創業園;
3.遵守國家法紀法規,合法經營;履行合同和孵化協議;遵守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等規程,嚴格執行安全條例;
4.按時繳納各項服務費用;
5.按要求報送有關統計報表;
6.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并參與甲方組織的活動。
四、甲乙雙方僅為服務與被服務關系
甲方提供的服務與乙方的經營活動沒有任何經濟的或法律連帶責任。在孵化期間,乙方若違反甲方條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孵化關系,中止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有關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
1.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按孵化場地合同和物業管理協議中規定為準;
2.其他有償服務的費用根據實際發生情況確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6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自出國_____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_____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故此,甲、乙雙方為明確責任和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留學服務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
2.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院校須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認可;
3.甲方在初審乙方申請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校方申請入學通知;
4.在獲取校方發給乙方的入學通知后,甲方協助乙方準備簽證事宜;
5.甲方協助取得簽證的乙方安排接機、住宿,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與甲方確認行程。否則,因時間原因導致延誤,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出國留學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真實、準確的材料;如乙方未與甲方達成一致,在簽定協議六個月之內未能全部提供簽證所需材料,六個月之后,該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之前所繳納的費用按簽證成功處理;
2.乙方根據及時交納相應費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改動。如乙方堅持要更換學校或專業,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擔;
4.乙方應與甲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乙方收到任何與甲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延誤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責;
5.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翻譯,辦理護照及使館簽證等費用。
第三條
經濟條款
乙方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1.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請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2.乙方在獲取校方通知書時,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費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該所院校學習或中途退學,或乙方違返學校規定被校方開除或違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沒能在所申請的學校完成學業,學費押金不退還。)。
第四條
退費原則
1.如未能取得所申請院校之入學通知,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所交全部費用;
2.如簽證失敗,公司在確認簽證失敗后,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起二周內,甲方憑收據退還乙方所交除學校申請費以外的全部服務費及全部學費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沒有上推薦學校,乙方已交納給甲方的服務費用概不退還,乙方交納的其他費用按照學校規定處理;
4.如涉及退費事宜,甲方僅對其直接收入之款項進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申請中,乙方如提供虛假材料,視為違約,由此而未能達到留學目的,且造成損失及責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2.除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終止協議。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3.如乙方違反學校的規定和所在國的法規造成損失及責任者,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4.如甲方針對留學事宜對乙方有任何欺騙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5.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第六條
特別說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項,應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財務人員并由財務人員當面開具收據或匯至甲方帳戶,凡沒有甲方收據的,甲方概不負責;
2.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甲方不對甲方工作人員出示的宣傳材料,廣告文字等負法律責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學校的款項及相應處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獲得簽證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8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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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
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9
甲方:華中科技大學
乙方:
(出國留學人員)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箱(Email):
丙方:
(出國人員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響應國家人才強國和科教興國戰略,根據甲方及丙方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學校批準,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學身份赴國(大學)師從老師研修,期限為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甲方及丙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三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略
第三條乙方須完成的留學目標任務為:
1.積極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活動,追蹤國際學術研究前沿,回國后能用外語開設一門以上新課程。
2.同國外大學助理教授以上人員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回國兩年內能有實質性項目合作或聯合發表高水平論文。
3.積極為學校舉薦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優秀學者的有效信息給甲方及丙方。
4.必須完成本協議書第二條所確定的留學內容。
第四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甲方保證乙方在批準期限內保留公職及其他相關待遇,具體規定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執行。
第五條乙方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出國(境)時間在一年以上離境前須辦理臨時離校手續,若在校服務期限的,應向甲方交納合同規定的違約金,按期回校后退還本人。
2.乙方保證嚴格遵守《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并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學任務,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學期間每三個月口頭向所在院系報告一次在國(境)外學習、生活情況。
3.乙方在外留學期間一般不得延長留學期限。確因特殊情況須延期者,在不改變原出國(境)任務和目的`的前提下,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持所在國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經個人申請、院系同意,報學校批準方可。出國(境)期間最多只能辦理一次延期,延長期限不能超過出國(境)前的批準期限,且最長不超過一年。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本協議書的內容。乙方留學期間,保證遵守國家以及所在國的法律,服從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甲方有關利益。
5.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同時提交書面的留學工作總結,并保證按學校規定在回國后至少在甲方服務二年,且在規定的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出國(境)申請。
第六條丙方承擔如下義務:
1.在乙方留學期間,須與乙方保持良好溝通,對乙方進行跟蹤管理。
2.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協議相關規定。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未按期回國,自逾期之日起,甲方為乙方保留公職12個月,如保留公職期滿仍未歸,甲方將對乙方作不保留公職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留學年限期滿時止。
第十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
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11
基于:
--- 乙方是經教育部、_____________部、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的自費留學合法中介機構資質證書:教外綜資認字[______](156)號;
--- 甲方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確定的符
合條件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同時已完成在國內大學的規定課程;甲方計劃前往美國底特律大學(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茲委托乙方提供自費留學服務;
--- 在簽訂協議之前,甲方確認:
乙方已全面明確地介紹甲方委托辦理的國家及學校的性質、費用、入學
資格、申請入學方式,以及辦理護照、簽證之程序;
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 委托服務事項:
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并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乙方保證底特律大學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向甲方介紹留學簽證的有關規定,并進行簽證前的面談輔導及負責甲方留學生簽證申請的相關工作;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按照底特律大學的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留學申請材料及辦理相關必
備手續,并通過相關測試;
為甲方申請獲得底特律大學入學許可原件,同時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續簽證服務內容;
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咨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乙方的義務
保證所提供留學項目的真實、合法性;
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積極、迅速、如實、準確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學申請中與底特律大學的聯系
訊息,并針對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隨時向乙方了解留學申請進程,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甲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和關于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辦理底特律大學申請及學生簽證所需文件和證明,并保證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內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
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甲方自費出國是以留學為目的,不得做出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行為,在留學
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甲方須自行承擔自己因辦理出國留學而引起的誤工、辭職、失業、輟學等責任;
甲乙雙方只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上存在雙方約定的法律關系。甲方的留學申請
若成功,其出國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權益受所去國的法律管轄及駐該國使館的保護,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甲方必須將所有收到的美國校方錄取信及i-2表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有已交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項目管理費6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項目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咨詢、留學規劃輔導、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
(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并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退費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因個人原因終止辦理時,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則應將底特律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原件退還乙方,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請的同時,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請或自行申請,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執行本協議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如申請人的簽證被拒達三次時(第二次和第三次簽證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簽證費由甲方自理),甲方須將已收到的入學許可原件交還乙方,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服務費退還甲方、并不承擔其他責任或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決定;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學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則有權終止協議,并不予退還甲方所繳的任何費用;
乙方協助甲方獲得簽證后,如因甲方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學或放棄入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乙方不予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同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六、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條款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敗訴方并須承擔裁決費用;
七、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均不承擔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辦理過程的延誤和拒簽責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戰爭、自然災害、簽證政策變化、外交沖突、政局變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_____________行為等;
八、甲方為本協議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證僅用于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留學協議書12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單位 為代理人與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或地區)單位 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 (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 ;回國休假待遇: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 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 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1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學人員)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現學習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丙方: (乙方國內第一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 ;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國內第二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 ;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錄取的留學身份赴 (國家)留學,留學期限為 個月(以甲方錄取通知的留學期限為準)。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申請甲方資助時選定的留學專業和制定的留學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留學資格最終審定,對乙方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國家規定的有關經費資助;
(2)安排乙方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的獎學金資助費。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留學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在國外學習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按國家規定提供);
(3)其它有關費用。
5.上述第三條第4款所述有關資助內容、資助標準及數額,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獎學金生活費由甲方委托中國駐外使(領)館定期撥付。由甲方安排乙方獲得的獎學金資助費,資助期限以獎學金或資助項目的實際期限為準;甲方將敦促經費提供方按規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
6.委托中國駐乙方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管理乙方在國外期間的有關留學事務,依法維護其正當權益。
7.加強與乙方國內推選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留學人員的留學情況通知國內推選單位。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學成回國服務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服務期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國內推選單位同意并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將按違約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不得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
3.保證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有關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未能于十日內及時報到者,應闡明理由;超過一個月未報到者,甲方授權使(領)館不發資助經費,取消其公派留學資格,本人或保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甲方發給乙方的獎學金生活費中已包含國外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出國后應按照留學所在國要求及時購買醫療保險。因未購買醫療保險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學期間與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定期向使(領)館、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留學期間要樹立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自覺維護祖國榮譽,服從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遵守我國和留學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學期間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不因經費資助標準或來源變化而改變,應始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如獲其他獎學金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應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且始終應遵守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等相關義務。
8.留學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留學期滿回國后及時向國內推選單位報到,匯報留學情況。
9.乙方出國前系非在職人員者,學成回國后按照國家有關就業政策和規定以及與國內有關單位的定(意)向協議就業。
第五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甲方的規定交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乙方按期學成回國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時,應向甲方提交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單位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證明》及留學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甲方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的出國留學保證金按甲方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退還本人。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對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擅自提前回國、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身份、改變國籍、從事與留學計劃無關的活動嚴重影響學習、表現極為惡劣、未按規定留學期限回國逾期三個月以上、未完成回國工作兩年服務期等違反甲方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處理:
(1)對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停發其資助費用,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償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費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通知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停發獎學金或資助費,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向甲方償還已領取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已領取全部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三個月(含)以內回國的情況的處理:
(1)對因航班延誤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回國,逾期未超過一個月者,甲方不追究其違約責任。
(2)如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一個月以上(不含)、三個月以內回國,應向甲方支付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的20%的違約金。但根據乙方的申請,經我駐外使(領)館批準,仍由甲方提供回國國際旅費。
3.本條第1、2款中的違約賠償款項,乙方如不按期償付,或償付金額不足,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交存的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違約賠償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第二保證人愿以 (本人固定工資收入或銀行存款)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期間同本協議有效期間。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留學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乙方國內推選單位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注:辦理本《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公證時,請各公證處認真審驗本協議的第一條、第八條及其它各有關內容。
留學協議書14
甲方:首都體育學院 學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西路11號 郵編:100088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首都體育學院 學院學生
姓名: 性別:
學院、專業、年級、班
學號: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及聯系方式:
丙方:學生家長(或擔保人姓名): 與乙方的關系:
身份證號: 電話:
現工作單位:
現住址及聯系方式:
留學單位: 臺灣體育大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交換留學,三方各自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為發展我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促進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學科專業發展現狀,增強實踐能力,開闊視野,提高學生專業素質與綜合素質,甲方應積極開辟渠道,對申請出國(境)留學生出國(境)留學的學生進行管理,為學生通過交流項目出國學習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
2.學校與接收我院學生出國學習的單位簽署交流協議。在乙方自愿及有經濟承擔能力的條件下,甲方愿意推薦乙方赴臺灣體育大學(單位名稱)學習,期限為 20xx年02月至20xx年07月。乙方在留學單位學習過程中,甲方與乙方應定期聯系,檢查乙方學習情況,解答其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乙方在遵守甲方要求按期完成任務回國后,學校承認乙方在國外所修學分。
二、乙方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乙方出國學習屬于出國交換留學性質,按出國交換留學生辦理一切手續。
2.乙方在出國前應沒有任何欠費,同時須遵守學院財務處相關規定。
3.乙方在出國前,須辦理留學手續,以保留學籍。乙方在留學期間,戶籍不變,享受在校學生的伙食補貼。
4.按照學校學分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乙方在回國后,須提交在國外交流學習期間的成績單,成績合格者可由學校教務處審核后獲得相應學分。
留學協議書15
合同編號: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受托人(華人留學咨詢服務站):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國家及院校外文名稱,本合同以英文填寫為依據)留學,就讀專業,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費用。
支付方式為幣種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托人指導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經受托人與委托人協商情況下,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務費元。
(大寫)幣種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帶領或指導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如該移民局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合同。
3.受托人收取的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有必要時應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繳納學校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合法證明文件(如學校發票)。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
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如果因為提供虛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負)。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給受托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服務費元(大寫),幣種。
第十五條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有權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十七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有權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十八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務費元(幣種)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務費
元(幣種)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權不退還全部全部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九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一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二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三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
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_____份。
第二十六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受托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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