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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協議書

            時間:2025-08-25 16:31:33 留學經驗 我要投稿

            留學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留學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留學協議書

            留學協議書1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自出國_____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_____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2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

              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3

              就甲方(申請人)英國留學一事,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留學所需齊備的材料;

              2.配合乙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及時向乙方及學校交付所需費用。

              二、乙方責任

              1.客觀地向甲方提供留學相關咨詢,并為甲方推薦適合的專業和學校,設計最理想的留學計劃;

              2.負責審核、整理甲方所遞交的學校申請材料;

              3.保證為甲方獲得約定的英國政府認可學校的入學錄取通知書;

              4.指導甲方辦理護照、準備簽證所需的詳細資料及文件;

              5.對甲方進行簽證培訓,安排甲方英國使領館簽證;

              6.協助學生購買廉價機票;提供學生離境前所需的體檢、換匯等手續及學生到英國后,有關學習、生活等方面知識的咨詢。

              三、經濟條款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支付乙方咨詢費定金:人民幣貳仟元(¥2,000.00);

              2.乙方取得英國學校入學錄取通知書交給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咨詢費余款:人民幣叁仟元(¥3,000.00);

              3.如乙方未能為甲方取得英國入學通知書,乙方立即退還甲方已交咨詢費定金;

              4.如甲方遭拒簽提出不再辦理,必須提交英國使領館的拒簽通知書、護照、咨詢費收據和學校入學通知書等資料原件,乙方立刻退還甲方已交的全部咨詢費;

              5.乙方所收的.咨詢費不包括甲方學校注冊費、押金、學費、生活費、機票及簽證費等費用﹔

              6.學校規定的報名費或學費定金,由甲方支付﹔

              7.甲方獲得英國學生簽證后任何原因不能入學的,乙方不予以退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或終止協議,不得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交費用;

              2.如乙方對甲方有任何欺騙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3.如甲方不按學校規定付清學費所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若發生爭執,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由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甲方:

              地址:

              電話:

              簽約人:

              日期:

              乙方:

              地址:

              電話:

              簽約人:

              日期:

            留學協議書4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

              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

              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學協議書5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留學協議書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現甲方系專注于日本留學和游學領域事項,獲悉乙方作為居間人能夠促成甲方與學員進行留學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經營宗旨,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擴大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依據《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委托事項:;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甲方與學員留學合作。甲方未成功合作,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系正規注冊的合法企業,并從事教育相關類行業,提供學員的信息必須來源合法,不得使用強迫、引誘的方法促使學員與甲方進行合作;

              2、乙方在得知學生有留學意向后,向學生推薦甲方的升學課程并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課程產品的銷售工作;

              3、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學員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4、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名義進行宣傳,同時可以使用甲方廣告,在使用甲方的宣傳中,本著實事求的態度,不得進行誤導性、擴大性、虛假性宣傳;

              5、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廣告吸引客戶后,與甲方以外的公司合作;

              6、乙方在磋商、促成交易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甲方的名義私自收取學員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門檻費、公關費、好處費等),甲乙雙方合作的過程中唯一合法費用,系促成甲方與學員合作后,甲方給予乙方的傭金;

              7、合作學員最終應當與甲方簽訂合同,乙方不得以乙方公司名義或者乙方員工名義簽訂合同,否則不視為乙方促成交易;

              8、乙方應當保密甲方共享給乙方的商業秘密;

              9、乙方在磋商的過程中,不得做對甲方進行有損名譽的事情;

              10、乙方居間成功交易,按約定享有居間報酬。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定期整理報名資料,以及報名學生的升學情況,并與乙方共享;

              2、甲方應第一時間對應乙方推送個人信息的學員,并及時進行升學指導工作;

              3、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推薦學員的簽約狀況;

              4、甲方應滿足乙方相關甲方業務方面的銷售技能培訓;

              四、傭金相關比例

              乙方為甲方從事招生宣傳工作并按照以下規則接受傭金。

              1類:高中/中專直升日本本科生計劃:

              滿足以上所述課程的學員,推薦至甲方并成功簽約學員的傭金為全款的15%,輸送學員達15人/年以上時,傭金比例為20%。

              當甲方與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輸送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傭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約。

              ①當學員在報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產生退費行為時,則甲乙雙方需分別負擔50%的退費成本。乙方負擔傭金的50%,甲方負擔材料費的50%。

              ②當乙方推薦學員與甲方其他合作方產生重復時應根據學員情報的獲取先后順序決定學員情報歸屬。甲方以提供的學生情報為基本,最終以學生簽約為最后標準。

              2類:高中/中專直申日本本科生計劃:

              滿足以上所述課程的學員,推薦至甲方并成功簽約學員的傭金為全款的15%,輸送學員達15人/年以上時,傭金比例為全款的20%。

              當甲方與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輸送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傭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約。

              ①當學員在報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產生退費行為時,則甲乙雙方需分別負擔50%的退費成本。乙方負擔傭金的50%,甲方負擔材料費的50%。

              ②當乙方推薦學員與甲方其他合作方產生重復時應根據學員情報的獲取先后順序決定學員情報歸屬。甲方以提供的學生情報為基本,最終以學生簽約為最后標準。

              3類:日本TOP20進學計劃

              滿足以上所述課程的學員,推薦至甲方并成功簽約學員的傭金為全款的15%,輸送學員達15人/年以上時,傭金比例為全款的20%。

              當甲方與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輸送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傭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約。

              ①當學員在報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產生退費行為時,則甲乙雙方需分別負擔50%的退費成本。乙方負擔傭金的50%,甲方負擔材料費的50%。

              ②當乙方推薦學員與甲方其他合作方產生重復時應根據學員情報的獲取先后順序決定學員情報歸屬。甲方以提供的學生情報為基本,最終以學生簽約為最后標準。

              五、合作期限及結算方式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為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合同截止期限前15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該合同自動順延2年,在合同期滿后乙方提出異議視為放棄異議;

              2、甲方為乙方結算傭金的周期為一年次(以學生全款交付后最近的傭金結算為準),分別為:____;

              3、乙方接受傭金的銀行賬戶為賬戶名:,若乙方變更打款賬戶,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六、違約責

              1、乙方應當準守本合同第二條之規定,若違反該條規定視為根本違約;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款第6、7條之規定,造成學員的損失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關;

              3、在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與甲方同類留學機構合作,若甲方發現此種情況,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已支付居間報酬的30%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解除該合同的權利;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具體詳見保密協議,無論是合作期間還是合作終結兩年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司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已支付居間報酬的30%作為違約金,并且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賠償金;

              5、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若甲方拖延支付居間報酬,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14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就該合同事項發生爭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6、甲乙雙方電子郵箱,甲方:乙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留學協議書7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單位 為代理人與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或地區)單位 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 (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 ;回國休假待遇: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 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 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8

              甲方:__大學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留學人員)

              性別: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讀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愿就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為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市場的需要,根據我校與____所簽訂的____協議及相關條款,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選派乙方赴_______,期限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留學專業和留學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義務: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聯系出國留學的幫助;

              2、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3、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4、保持與乙方及乙方留學的學校取得聯系,了解乙方學習、生活及其它情況。采取適當形式將乙方的留學情況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學校有關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專業和計劃,保證在第一條所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完成學業回國服務。

              2、保證遵守甲方提出的有關留學的各項規定。

              3、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并于一個月內將有關留學證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領)館。

              4、在留學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留學期間保持與學校的聯系。

              6、督促留學學校每學期末向甲方提供學習成績單。

              7、留學期滿回學校后15日內到原所在系部、國際交流處和教務處報到,提交留學單位出具的學習證明(成績單)和相關證件,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和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

              8、支付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外語考試、體檢、護照、簽證、公證、交通、通訊、指導、接待、翻譯、復印、打印、錄音磁帶及場地租用等)。

              第五條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終止辦理出國手續,乙方應承擔一切后果,并支付辦理出國手續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終止辦理出國手續,甲方應承擔相關的責任,并退還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辦理出國手續費。

              第七條乙方完成所學專業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發給其學士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規定的留學期限內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學校,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所修學分,不發給其學位證書,并視其為自動退學。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學期間終止國外學業要求提前回國,甲方只認可所學專業合格的學分,不認可語言和不合格專業課程的學分。未盡事宜甲方主管部門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如乙方留學期限已滿,但未按規定完成應學專業課程回校后,學校只認可所修專業課程合格的學分,不合格或未修專業課程由乙方補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規定完成應學專業課程的學分,因正當理由未能按期回校辦理畢業手續,甲方將在接到乙方延長辦理畢業手續的`申請后,按規定延長乙方回校時間,最長不超過壹年。從留學學校放假之日起計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專業課程的學習,經留學學校批準可延長留學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長留學期限的申請和留學學校的通知書后,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適當延長乙方畢業時間,最長在留學期限外不超過壹年。從留學學校放假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留學期間,如果由于乙方違約、忽視管理或違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學人員一定程度上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乙方將賠償南布列塔尼大學的損失、花費、損害及因傷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索賠、訴訟費等。

              第十條、乙雙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教務處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留學協議書9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單位 (姓名)為代理人與 (姓名、單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

              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處法律事務部。

            留學協議書10

              甲方:華中科技大學

              乙方:

              (出國留學人員)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箱(Email):

              丙方:

              (出國人員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響應國家人才強國和科教興國戰略,根據甲方及丙方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學校批準,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學身份赴國(大學)師從老師研修,期限為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甲方及丙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三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略

              第三條乙方須完成的留學目標任務為:

              1.積極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活動,追蹤國際學術研究前沿,回國后能用外語開設一門以上新課程。

              2.同國外大學助理教授以上人員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回國兩年內能有實質性項目合作或聯合發表高水平論文。

              3.積極為學校舉薦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優秀學者的有效信息給甲方及丙方。

              4.必須完成本協議書第二條所確定的留學內容。

              第四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甲方保證乙方在批準期限內保留公職及其他相關待遇,具體規定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執行。

              第五條乙方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出國(境)時間在一年以上離境前須辦理臨時離校手續,若在校服務期限的,應向甲方交納合同規定的違約金,按期回校后退還本人。

              2.乙方保證嚴格遵守《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并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學任務,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學期間每三個月口頭向所在院系報告一次在國(境)外學習、生活情況。

              3.乙方在外留學期間一般不得延長留學期限。確因特殊情況須延期者,在不改變原出國(境)任務和目的的前提下,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持所在國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經個人申請、院系同意,報學校批準方可。出國(境)期間最多只能辦理一次延期,延長期限不能超過出國(境)前的批準期限,且最長不超過一年。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本協議書的內容。乙方留學期間,保證遵守國家以及所在國的`法律,服從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甲方有關利益。

              5.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同時提交書面的留學工作總結,并保證按學校規定在回國后至少在甲方服務二年,且在規定的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出國(境)申請。

              第六條丙方承擔如下義務:

              1.在乙方留學期間,須與乙方保持良好溝通,對乙方進行跟蹤管理。

              2.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協議相關規定。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未按期回國,自逾期之日起,甲方為乙方保留公職12個月,如保留公職期滿仍未歸,甲方將對乙方作不保留公職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留學年限期滿時止。

              第十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11

              甲方:__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_(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單位

              (姓名)為代理人,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留學,期限為年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五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國際旅費及支付辦法:;

              3、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醫療保險費及支付辦法:;

              4、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按照甲方工資發放制度支付工資。

              第六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七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科研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九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附國外單位的信件和資助證明。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原則上只能延期一次。

              第十條乙方因故提前回國須退還多領取的國外生活費,退還數額按提前返回的天數計算。乙方未經批準逾期未歸,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聘用關系,乙方需償還所有出國留學費用及20%違約金,并償還出國留學期間甲方發放的工資。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五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乙方回國后在甲方工作不足五年,須以每年遞減20%的比例退還出國留學期間甲方支付的留學費用和發放的工資。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一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或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就乙方辦理澳洲移民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簽證申請類別:

              1,甲方作為澳洲政府核準的專業性資訊移民事務所,接受乙方委托,全權為乙方辦理技術移民/留學申請事宜。

              二),雙方應盡義務: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有關移民申請的咨詢服務包括:為乙方進行其申請可行性評估并選擇最佳方案;指導并協助乙方準備申請材料、填寫表格、設計檔案、起草法律陳述材料并以法定移民代理身份與有關當局、海外使領館接洽,協調申請審理進展等事宜。

              3,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并在有關當局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各種申請輔助材料其中包括公證材料、相片及個人簡歷等,并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個人情況的變化(如就業、地址、婚姻及家庭狀況等);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是準確的并與事實相符的資料。

              三),費用及交付方式:

              5,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聘金總額A5000、00澳元(美元)。此款項分貳期付清:首期應付A2500、00澳元(美元),第二期應付款項為A2500、00澳元(美元)。

              6,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付款后,立即為乙方開展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的服務內容。

              7,當乙方收到有關移民當局發出的體檢通知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付款。

              8,如乙方拒絕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付款,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提供一切服務,乙方已經支付甲方的聘金即為甲方支付甲方之勞務費。

              9,乙方自行承擔向有關當局(包括澳洲移民當局)繳納的申請費和復審費。

              四),退款條件及保證:

              10,甲方保證在乙方的申請遭到有關當局的最終拒絕后,除下文所述第11、12、13條情況,甲方將退還乙方所繳付的'全部聘金。

              11,如乙方因體檢問題、品行問題或提供偽證而導致其申請遭到澳洲移民當局拒絕,乙方所繳付的全部聘金將

              不予退還。

              12,如果乙方在申請未獲最終結果而中途自行從有關當局或甲方撤出其申請,或因為沒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地

              址變更而導致申請失敗,其已交付甲方的所有聘金均不能退還。

              13,如果乙方由于英語考試達不到應有的要求,或因政府改變移民政策及條例(如提高移民分數線等)而遭到

              拒絕,25%的聘金不予退還。

              14,當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款要求時,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并以甲方開出的正式收據為憑證,甲方在收到此要求

              后的十四天內退還乙方相應的聘金。

              15,本協議未盡事宜,將在此后具體協作過程中由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解決,協議雙方均

              已閱讀、理解并同意上述各條款之規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及日期:

              乙方簽名及日期:

            留學協議書13

              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1、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2、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6、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7、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8、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XXX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XXX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 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

              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中國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XXX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14

              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不成功、不_____”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幫助其辦理赴__________國之留學和申請學生簽證事宜。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3.如需要,甲方可幫助取得學生簽證的乙方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除聯系費用由甲方負擔外,其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與乙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甲方收到任何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留學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如一些證明材料的蓋章等;

              2.乙方需接受甲乙雙方已協商好的專業和學校,不得隨意改動,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辦理護照、體檢、使館審理費用。

              三、經濟條款

              1.乙方簽約時向甲方交付留學辦理押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簽約時一次性支付,一旦學生通過簽證后,全部留學辦理押金自動轉為辦理費用,不予退還;

              2.學生獲得通知書時,應立即付甲方入學保證押金___________元。學生在向學校付清第一年學術課程和學前英語的學費后,甲方退回全部入學保證押金;

              3.如遠程辦理,合同生效以甲方收據或者乙方向甲方匯款(郵寄或電匯等)的有效回單為生效條件。

              四、退費原則

              1.如甲方未能成功幫助乙方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則留學辦理押金于兩周內憑收據退還乙方;

              2.若甲方未能成功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則留學辦理押金和入學保證押金金憑收據于兩周內退還乙方;

              3.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后,無論何種原因,不能如期入學者,甲方不予退費。

              五、違約責任

              1.除申請錄取通知書失敗或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協議。如乙方執意要終止協議,乙方將無權要求甲方退回留學辦理押金;

              2.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3.甲方對乙方的賠償,以退回所收乙方的所有費用為最大限額。

              六、特別說明

              1.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學費、生活費等),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

              2.乙方通過簽證后,需將簽證的復印件交甲方;

              3.留學辦理過程中,經甲方修改后的材料,屬于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要求取回或查看。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學生正式入學為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爭執,且協商無法解決者,由________市_____機構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15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

              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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