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海洋地球科學學院的前身為1946-1952年山東大學創辦的地礦系;1959年正式組建山東海洋學院海洋地質地貌系,1960年正式招生;1962年山東地質學院撤消,其部分師生及全部設備、圖書資料調歸入地質地貌系;1963年地質地貌系更名為山東海洋學院海洋地質系;1988年更名為青島海洋大學海洋地質系;1995年5月更名為青島海洋大學海洋地球科學學院;2002年更名為中國海洋大學海洋地球科學學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2017年中國海洋大學海洋地球科學學院考研招生專業目錄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學院簡介
海洋地球科學學院的前身為1946-1952年山東大學創辦的地礦系;1959年正式組建山東海洋學院海洋地質地貌系,1960年正式招生;1962年山東地質學院撤消,其部分師生及全部設備、圖書資料調歸入地質地貌系;1963年地質地貌系更名為山東海洋學院海洋地質系;1988年更名為青島海洋大學海洋地質系;1995年5月更名為青島海洋大學海洋地球科學學院;2002年更名為中國海洋大學海洋地球科學學院。
在學院發展歷史上,著名學者何作霖教授(院士)、周明振教授(院士)、丘捷教授、白季楣教授、郝頤壽教授、張保民教授、徐世浙教授(院士)等曾在此執教,他們為學院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李慶忠院士、張國偉院士現擔任學院名譽院長,并聘任劉光鼎、陳運泰、汪品先、陳述彭、戴金星、歐陽自遠、金慶煥、顧心懌等院士為兼職教授,聘請外籍客座教授十余人。
學院現設海洋地球科學系、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系、河口海岸帶研究所和地質地球物理研究所、海洋地球化學研究所、資源與環境工程勘察設計檢測研究中心。現有院士2名,博士生導師16名,教授23名。擁有地質學(海洋地質方向)、勘查技術與工程、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3個本科專業。現有海洋地質、海洋地球物理學、海洋地球化學3個博士點;海洋地質、海洋地球物理學、海洋地球化學、礦物礦床巖石學、地球化學、古生物與地層學、構造地質學、第四紀地質學、礦產普查與勘探、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地質工程11個碩士點以及地質工程工程碩士專業和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高校教師學位專業領域,接收海洋地質博士后流動人員進站。海洋地質學和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為省級重點學科,海底資源與探測技術實驗室為山東省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經過幾十年的學科建設與發展,學院形成了以海底科學與探測技術為中心,以海洋地質和地球信息與探測技術為兩翼的學科發展思路,大陸邊緣構造地質、海洋地球化學、海底礦產資源與成礦作用、海洋沉積與工程環境、地球信息處理與探測技術、深海探測等為主導的研究方向和科研群體。先后主持承擔了國家科技攻關項目、“973”和“863”計劃、大洋探測專項、西北太平洋調查專項、中國近海綜合調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重點項目及面上項目、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科研項目,并取得了一批高質量的研究成果。先后獲得國家“八五”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成果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中國科學院科技進步獎、教育部、地礦部及其他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等。出版《海洋地球化學》、《海洋沉積學》、《大洋錳結核》、《海洋自生礦物》、《近代海洋地質學》、《海洋地質學》、《海岸工程環境》、《第四紀環境演變》、《沖繩海槽的巖漿作用與海底熱液活動》、《海洋地磁學》等海洋特色鮮明的教材與專著。
二、招生專業目錄
聯系電話:0532-66782460聯系人:丁老師
專業代碼與專業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初試考試科目 |
復試筆試科目 |
070704 海洋地質 |
25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質學綜合 |
0707Z4 海洋地球化學 |
2 |
0 |
同上 |
地質學綜合 |
0707Z5 海洋地球物理學 |
2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球物理勘探綜合 |
070900 地質學(一級學科,含礦物學、巖石學、礦床學; 地球化學; 古生物學與地層學; 構造地質學;第四紀地質學等二級學科) |
11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質學綜合 |
081801 礦產普查與勘探 |
2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質學綜合或地球物理勘探綜合 |
081802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
27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球物理勘探綜合 |
081803 地質工程 |
2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質學綜合或地球物理勘探綜合 |
085217地質工程 |
15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
地質學綜合或地球物理勘探綜合 |
以上全日制擬招生人數包括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我院2017年預計招收學術學位推薦免試研究生14人,具體人數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
注:各專業均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三、復試方式和內容
1、復試包括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考核、體檢等內容。其中筆試主要是專業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實驗學科主要測試考生的實驗和操作技能,文科可側重考查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心理素質測試以及人文素養、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團結協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綜合素質考核中的心理素質測試、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
2、復試成績計算公式:
復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綜合素質成績×50%。
復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采取滿分百分制。
四、錄取
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