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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華僑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12-07 編輯:少冰

              2017考研已經悄然到來了,相關的考研信息也開始公布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2017年華僑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報考資格

              (一) 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2. 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 學歷學位條件:

              1.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報考時還未取得本科學歷證書,需獲得相當于中國大陸專科學歷);

              2. 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報考時還未取得碩士學位證書,需大學本科畢業);

              (三)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名

              (一)招生類別

              1. 全日制研究生:學習地點為華僑大學泉州及廈門校區。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考生錄取情況,學習地點可設在考生所在地,如設在香港、澳門須經特區政府批準。

              同一專業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開班人數不少于5人,碩士研究生開班人數不少于10人。

              (二)報名方式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并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1.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時均可報名。

              2. 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陸“內地(祖國大陸)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s://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3. 考生報名時,報考點選擇“華僑大學”。

              4. 華僑大學單位代碼10385。

              5.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6. 考生應按照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現場確認

              1.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須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報名費500元人民幣。現場確認工作由我校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 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網上報名編號;

              (2)身份證件;

              (3)學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文憑(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

              三、考試

              (一)初試科目:

              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外國語及管理類綜合能力。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須應試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

              報考博士研究生,須應試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2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二)考試地點、時間

              1.初試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初試時間為2017年4月8日、9日兩天。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個小時的科目在4月10日9:00-15:00進行。

              2.復試時間、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

              四、錄取及報到入學

              我校綜合審查考生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體檢結果后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于當年7月寄發考生本人。

              新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報到入學。報到時須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碩士生學制2-3年,博士生學制3年。全日制碩士生或博士生學習年限一般不超出正常學制,非全日制碩士生或博士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費及獎學金政策

              (一)學費:

              學校按學制收取學費。全日制研究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非全日制研究生分為:碩士生學費1.9萬人民幣/年(或依協議);博士生學費2.5萬人民幣/年(或依協議)。

              (二)獎學金:

              1.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與評選條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當年度文件執行。

              碩士生:一等獎7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4000/人;

              博士生:一等獎9000元/人,二等獎7000元/人,三等獎5000/人。

              2.臺灣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與評選條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當年度文件執行。

              碩士生:一等獎7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4000/人;

              博士生:一等獎9000元/人,二等獎7000元/人,三等獎5000/人。

              3.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與評選條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及當年度文件執行。

              碩士生:8000元/人;

              博士生:10000元/人。

              4. 香港校友會優學獎學金

              評發對象:華僑大學在畢業二年內考入境內外大學研究生的香港學生;

              碩士研究生10000港幣/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

              5.泉州慈善總會香港學生助學金

              評發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香港學生。每年評選20人,資助額度2500港幣/人。

              七、聯系方式

              華僑大學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聯系人:岳老師;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集美大道668號,華僑大學,行政研發大樓611;

              郵編361021;聯系電話:(0086)0592-61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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