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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中考政策調整2016:取消招收高中擇校生
據悉,蘭州2016年的中考政策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變化和調整。為幫助學生及家長更加清楚了解2016年蘭州中考政策,yjbys特為大家整理了蘭州2016年的中考政策最新解讀如下:

一是取消招收高中擇校生。二是調整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三是將體育成績以50分的分數形式計入中考總分,中考總分由原來的670分變為720分。四是中考考點實行統一集中安排。
報名:
4月25日起
開始網上報名
據悉,今年的中考報名時間為:4月25日~27日;確認報名資格時間:4月25日~28日。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其中,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可自行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上網報名,網報結束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愿學校確認報名資格,并按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而外地回蘭考生和同等學歷社會考生需直接到所選的第一個志愿學校報名。
報名須知:
1.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歷社會青年,可以報考城市四區的普通高中學校。
2.具有本市連續兩年初中學籍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有本市居住證,可以報考城市四區的普通高中學校。學籍不滿連續兩年的,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后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聯系就學。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學生和戶籍學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畢業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4.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復轉軍人,外來務工人員和在崗、轉崗、再就業職工及其他社會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受年齡和戶籍限制。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后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聯系就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報考蘭州市職業學校不受戶籍學籍限制。
招生:
六成以上考生
可進入普通高中
據了解,蘭州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34404人,高中階段招生34077人,高中階段入學率99.05%。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3341人,占比68.49%;中等職業學校招生10736人,占比31.51%。
城市四區初中畢業生22123人,高中階段招生22050人,高中階段入學率99.67%。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4933人,占比67.7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7117人,占比32.28%。也就是說,今年初中畢業生中,有六成以上的考生可以進入到普通高中學習,三成以上的學生可以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對口:
在籍在校應屆生
才享受統配政策
據了解,2016年繼續實施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政策,優質高中對口分配比例保持不變,省級示范性高中仍然為招生計劃的60%,但是蘭州二十七中對口分配比例為50%,蘭州四中對口分配比例為40%。
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對象為城市四區全部初中學校,分配數量按照對口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相應比例確定。享受對口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應屆生;②必須填報對口高中;③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④必須參加中考,且成績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未完成統配計劃,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控制線。
特色班:
報考先看清條件
根據蘭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開中學教育合作交流協議,南開中學繼續在蘭州市招收品學兼優且具有創新精神的初中畢業生40人。按照自愿原則,考生可填報天津南開中學志愿,參加蘭州市中考。市教育局將根據中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遴選推薦前120名參加由南開中學組織的招生考試,擇優錄取前40名。被錄取的學生在學籍管理、教育教學資源、學習生活管理等方面享有與天津市普通高中生相同的權利、義務,高中畢業后可直接參加天津市高考。每學年學費12000元(不含住宿費)。
此外,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內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擴招工程”的相關精神,2016年,蘭州二中、蘭州五十八中、蘭州五十九中、蘭州外國語高級中學繼續面向臨夏,蘭大附中、蘭州六十一中、蘭州西北中學、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繼續面向甘南,每年對口招收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學生。考生必須參加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報名和考試,一校一線,單獨錄取。
志愿:
共設4批次
10個志愿
據介紹,2016年蘭州市普通高中共設置4個批次10個志愿,中等職業學校設2個志愿,共計12個志愿。考生在考前一次性完成除征集志愿以外的所有志愿的填報。在考生填報志愿的過程中,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精心指導和幫助考生慎重選擇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設置如下:
提前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的各類特色班。設1個志愿。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一個特色班志愿。天津南開中學在本批次提前單獨招生,考生可在填報本市學校志愿的同時,填報南開中學提前單獨招生志愿。
第一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的普通班。設4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也可以不填報本批次全部志愿。
第二批次:市級示范性中學和一般中學。設4個志愿:特色班志愿、統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招
第二志愿。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
第三批次:網上征集志愿。志愿學校是未完成計劃的學校。未被任何一個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征集。
中等職業學校設單獨批次招生,共計2個志愿,以學校自主錄取為主。
錄取:
綜合素質是
錄取前置條件
中考成績公布后,蘭州市教育局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兩條最低控制線: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和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最低控制線。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科目Ⅱ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雙優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因素。國際班錄取,科目Ⅰ分數線控制在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的最低控制線以內,科目Ⅱ等級與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的自主招生的錄取標準一致。另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為獨立高中10%(蘭州一中的比例為5%)、其他學校5%。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填報志愿,并參加中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或面試。錄取時,科目Ⅰ的成績最低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100分以內、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在B等(含)以上,根據報考學校專業測試結果按類別分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錄取過程中,提前批次錄取采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后進行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嚴禁學校在計劃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錄取時間為7月11日~13日,7月13日22時可查詢;第二批次錄取時間7月14日~18日,7月18日22時可查詢;征集志愿填報7月18日22時~7月19日10時,7月20日22時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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