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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2016年中考政策調整:體育成績計入總分
2016年蘭州中考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4月27日,確認報名資格時間為4月25日至4月28日;考試將于6月16日至6月19日進行。

蘭州市調整今年中考政策
體育成績計入總分 取消高中擇校生
4月8日,蘭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中考實施方案。今年蘭州市將把體育成績計入中考總分,并將在高中階段取消擇校生。
與往年相比,蘭州市今年中考政策主要的變化有:從今年起對中考體育考試實行集中統一考試,并將體育成績以分數形式計入中考總分,體育成績滿分為50分,中考總分也從670分變為720分。此外,蘭州市今年起將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2015年,蘭州市的高中擇校生比例為10%,之前為20%。今年取消擇校生后,蘭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保持不變,原有擇校生的計劃將直接轉為正式計劃,以滿足社會對普通高中的就學需求。蘭州市今年還將調整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權,各招生學校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由以往的統招線下60分以內調整到統招線下100分以內。
今年蘭州市中考將繼續穩步實施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政策,優質高中對口分配比例保持不變,省級示范性高中仍為招生計劃的60%。享受對口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為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應屆生、必須填報對口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必須參加中考,且成績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學校未完成統配計劃,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控制線。
今年蘭州中考招生政策有三大變化
●城區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比例擴大到60%
●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降低
●體育測試等級單獨列出
蘭州市2015年中考改革有哪些內容?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如何升入初中?在4月10日召開的蘭州市初高中招生新聞發布會上,蘭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就這些關系孩子中考、升學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中考改革與招生
問:今年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變化?
答:主要有三大變化。
變化一,城區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比例由去年的50%擴大到今年的60%(蘭州四中和蘭州二十七中對口分配比例由去年的30%提高至今年的40%)。2015年城區優質高中(含省級示范性高中和蘭州四中、蘭州二十七中)的招生計劃是6700人,占城區地方普高招生計劃的56%,其中,對口分配名額為3283人。通過這一政策,有效緩解初中優質生源過于集中、家長盲目擇校的現象。
變化二,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由原來的20%降到今年的10%。
變化三,體育測試等級單獨列出,強化了體育學科在中考招生錄取中所占的比重。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中的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級達到2A2C(含)以上;參加擇校和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中的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體育等級達到B等(含)以上。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中的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參加擇校和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中的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體育等級達到C等(含)以上。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中的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體育等級達到C等(含)以上。
問:考生填報志愿應注意什么?
答: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準確解讀相關內容,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提高風險意識,準確定位,慎重選擇,填報符合自身實際的志愿。
問:如何填報中等職業學校志愿和參加考試?
答: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可直接填報職業學校志愿。考生可在設考點的第一志愿職業學校參加考試。第一志愿學校未能設考點的考生可任選一所學校報名參加考試,待中考成績公布后持成績單到志愿學校或戶口所在縣區招辦報名。中考成績公布后有意接受職業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績單直接到各職業學校報名錄取。
問: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為獨立高中10%(蘭州一中的比例為5%)、其他學校5%。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填報志愿,且必須參加中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或面試。科目Ⅰ的成績須在報考學校錄取分數線下60分以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B等(含)以上。
問:提前批次招生的特色班都有哪些?
答:特色班包括:蘭州一中“致遠”國際課程班(90人)和藝術體育特長班(45人)、師大附中國際班(260人)、蘭州五十九中國際班(40人)、蘭州交大東方中學國際班(50人)、蘭州新亞中學國際班(50人)、蘭州五十八中國際語言實驗班(90人)、蘭州市外國語高中德語、法語小語種班(50人)、蘭州市外國語高中雙優助學班(90人)、蘭州五十七中雙優助學班(90人)、蘭州民族中學少數民族雙優助學班(90人)。
●照顧政策
問:今年中考招生照顧政策有哪些?
答:中考照顧政策共9項: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10%的標準降分錄取。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5%的標準降分錄取。
以上兩項照顧類別考生須提供戶口簿、現役軍人軍官證原件、基層部隊證明,并經其所在部隊軍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審核。各級部門出具的證明必須為帶有存根的介紹信規范格式證明。
3.地方烈士子女憑烈士證、戶口簿降20分錄取。
4.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憑戶口簿、殘疾證和省公安廳證明降10分錄取。
5.少數民族學生憑戶籍證明降5分錄取,報考民族中學和西北中學降20分錄取。
6.歸僑、華僑、臺胞直系子女憑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相關證件降10分錄取(報考師大附中和蘭州一中的考生須提供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7.農村兩女結扎戶和獨生子女領證戶憑縣級以上計生部門證明或證件降10分錄取。
8.初中應屆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蘭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含提名獎),國家或甘肅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學競賽項目一、二等獎,蘭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學競賽項目一等獎,憑獲獎證書和文件降10分錄取。
9.高校教職工直系子女報考本校附中,降10分錄取。
享受上述照顧政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在B等(含)以上。若同時具備幾項政策照顧條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考生應在報名時向報考學校提供相關的照顧證明材料,由學校嚴格審查后報基礎教育一處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將在考生畢業學校進行公示。參加統配(對口分配)錄取、自主招生錄取和因招生計劃未完成須降分補錄時,考生若同時具備降分補錄和照顧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
●補考
問:生物、地理成績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如何參加補考,如何計分?
答: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2015屆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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