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結構工程師是指合理的將建筑物的結構承重體系(包括水平承重體系的樓、屋蓋等和豎向承重體系的砌體、柱子、剪力墻等)建立和布置起來,以滿足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職務和工作。結構工程師即取得相應資質,進行結構計算和繪制結構圖的人。下面是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條件,請參考!
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主要負責建筑結構的設計,包括抗震設計,力學分析等等
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土木工程無論是路橋還是房屋建筑都是最有資格成為結構工程師的專業。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后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考試通過后即可以成為結構工程師,可以注冊,執業。
一級結構師有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二級結構師只有專業考試,成績一次性通過有效,考試基礎考試閉卷,專業考試開卷,可以帶規范和個人筆記,資料。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4月份以前(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統一到所在省(區、市)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或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根據往年結構工程師報名時間預計,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預計為5月開始。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采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高等數學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8.電工電子技術9. 工程經濟
下午:10.土木工程材料11. 工程測量 12. 職業法規 13.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4. 結構設計 15. 結構力學 16. 結構試驗 17.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筑、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6. 橋梁結構
考試題型
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
專業考試采用客觀與主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
考試評分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采用各地計算機讀卡,全國統一集中閱卷方式。首先各地按人事部下發的考后規則模板分別對考生的基礎、專業知識、專業案例考試上、下午答題卡進行機讀評分,并按規定將各科考試成績信息及考場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對各地上報的各科讀卡成績分別進行統計分析,并將各科成績統計分析結果及時報送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將依據讀卡成績分析結果,經研究后確定各科的調檔分數線。
正式評分前一周,各地應將全部一級結構專業考試的考生試卷(上、下午)、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的考生試卷(上、下午)、考場紀錄單和報考人員名冊一并以機要郵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閱卷點。
對一級結構專業考試、其它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讀卡成績均達到調檔分數線的考生試卷,將由各地選派的評分專家對其作答情況進行閱卷評分。
對一級結構專業考試、其它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讀卡成績未達到調檔分數線的考生試卷,不進行專家閱卷評分。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評分由各地參照上述作法組織評閱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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