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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題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難點解析:行政訴訟范圍

            時間:2025-05-22 12:35:33 試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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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難點解析:行政訴訟范圍

              導讀:學習尤如登山,需要堅持,雖然過程是艱難的,但只要懂得享受,也能其樂無窮,當攀上頂峰時,便能飽覽美景。為幫助參加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們備考,特推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章節重難點講解及經典例題解析。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難點解析:行政訴訟范圍

              考點:行政訴訟范圍

              難度:C(A.高頻,簡單。B.高頻,困難。C.低頻,簡單。D.低頻,困難。)

              考頻:偶爾在真題中出現,難度低、易掌握

              【內容詳解】

              (一)行政訴訟的適用范圍(12項)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6)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7)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8)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9)認為行政機關違反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11)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12)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4)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經典例題】

              【例題1·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應當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A.X直轄市部分市民認為市政府新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某稅務局工作人員吳某認為稅務局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違法

              C.李某認為某公安局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某商場認為某教育局應當償還所欠的購貨款

              【答案】ABD。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適用范圍。(1)選項C可以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D屬于民事訴訟。

              (二)訴訟管轄

            兩類 管轄權
            級別管轄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2)海關處理的案件;
            (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地域管轄 一般規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個具體規定:
            (1)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典例題】

              【例題1·單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確認專利權的第一審行政案件是由( )法院審理。

              A.中級 B.基層 C.高級 D.最高級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管轄。一般情況下,第一審行政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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