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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09-22 07:34:36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必備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結算工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考勤制定、修訂、執行與監督審查

              (四)細則

              1、打卡細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實行指紋打卡。

              第二條長白班上班間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條生產線上班間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條員工每日打卡兩次,分為上、下班打卡。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本人打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并給于通報。

              第六條員工沒有按照規定打卡罰款10元。

              第七條每日打卡時間延遲5分鐘內,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次(含),不算遲到,每日打卡時間延遲60分鐘內(含)罰款20元/次。

              第八條因不可抗拒(臺風、暴雨、大霧)等自然現象原因延遲打卡,員工不需要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

              第九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應填寫《請假條》,經分廠或部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經同意擅自脫崗外出罰款10元/次。

              第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出門證》,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補辦出門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遇到突發情況(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顧或者本人生病)延遲到崗的,需提前向分廠(部門)口頭請假,到公司后第一時間補辦手續;上班途中交通工具發生故障等情況,當事人需提供圖片,將不視為遲到(事假)。沒有補辦手續或提供圖片,將作為遲到(事假)處理。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員工上、下班考勤打卡匯總,每周三前將考勤打卡情況公布上墻,因本人原因沒有及時打卡,應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經分廠(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報辦公室,作為打卡依據,未提供《考勤異常審批表》按上述前幾條規定執行。

              2、曠工細則

              第一條曠工定義

              即在正常工作日內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二條曠工半天扣罰本人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本人3天工資。月累計曠工4天或連續曠工3天,給予辭退處理。

              第三條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者,自曠工之日起屬員工自動離職,各分廠廠長、部門負責人應及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報辦公室和財務;

              第四條辦公室和財務部收到各分廠或部門負責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確認離職人員(曠工人員)的社保問題和剩余薪資問題,第五條如因各分廠長或部門負責人未能及時報到辦公室和財務部造成的損失都由各分廠廠長或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

              3、各類假期規定

              3.1有薪節假日

              第一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條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第三條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2事假

              第一條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二條員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書面申請。

              第三條員工休假后需要續假時,須提前向所在分廠(部門)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獲批準應按時上班,逾期不到崗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

              3.3病假

              第一條員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執行,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醫藥費由本人負責。

              第二條急診不限醫院,但必須有急診證明,急診假期1天以內有效。超過一天必須向公司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按事假執行。

              3.3婚假

              第一條員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內一并修完。

              第二條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4喪假

              第一條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必須持死亡證明,可休喪假1—3天,無死亡證明按事假處理。

              第二條喪假應于當天(或上班第一天)書面申請(補辦)手續。經分廠(部門)同意簽字報辦公室存檔。無手續作為事假。

              第三條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5產假與哺乳假

              第一條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公司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到公司辦公室銷假。

              3.7請假(休假)批準權限

              第一條凡請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第二條凡請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辦公室。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 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

              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

              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

              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

              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

              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

              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

              的依據。

              七、考勤監

              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

              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除市場部以外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

              三、生產員工施行早會制度,早會時間未到者以遲到處理;

              四、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中午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生產車間管理者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六、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七、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八、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卡片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十、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必須在當天交由直接上司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一、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可以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二、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罰款10元;第二次記小過一次,罰款30元;第三次記大過,罰款90元并開除。

              十三、因生產要求,需要加班的,須由生產部組長統一填寫《加班申請表》,才能計算加班時間。不在加班申請單內的打卡,不計入加班時間。

              十四、加班時間以半個小時起計,不足半個小時的不計入總加班時間。

              十五、事假必須在前一天下班前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六、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離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七、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急辭工(不足申請天數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八、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十九、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公司員工辦公考勤管理制度篇2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并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

              因公出差人員。

              因故請假的`人員。

              臨時事務、事后填寫《特殊原因遲到、曠工登記表》,經各部門主管簽字核準,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9:00―下午18:00,大小周。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指紋打卡時間要求為早9:00前(上班前)和晚18:00后(下班后)。

              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特殊原因遲到、曠工登記表》上登記(由直接主管簽字核實)。

              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面的登記單后,經直接主管核實后上報人事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并報人事部備查。

              員工出勤情況第月底由人事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績效考核的依據。

              員工早上9:00以后打指紋卡,罰款30元作為團隊基金,遲到2個小時按曠工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十二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制度篇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考勤機是對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要求本人親自簽到,嚴格杜絕代簽現象。

              二、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單位規定的作息時間,分為早上簽到和午間簽到,要遵守工作時間,上班按時考勤。

              三、考勤機上班時間是提前設定好的,提前半小時可以正常簽到(半小時之前簽到漏卡無效),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簽到失效,視為曠工半日。

              四、因公外出開會,要將會議通知并備注上開會人員及時間交辦公室備查;因公外出不能及時簽到,要提前由科長向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半天假期由科長向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因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公休等情況,需將領導簽字后的假條交到辦公室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視為曠工。

              五、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六、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照價賠償。

              七、考勤機由當日晚上值班人員(男班)負責看管,當日負責看管的'人員要盡職盡責,如出現丟失,損壞等人為破壞的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全權負責維修賠償。(每天早上8:00為交接班時間,考勤機鑰匙隨值班鑰匙傳遞,當天接班人員從當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交班為止,是考勤機的全權責任人。)

              八、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負責一星期一匯總,一個月一公布。

              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一、簽到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用力按采集頭上;不要快速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二、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但不能手上沾著水就按采集頭,以免指紋機受潮損壞。

              三、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避免對指紋機造成損壞。按指紋前可在干凈的毛巾上擦拭干凈。

              四、部分人員因指紋淺或其它原因,無法采集指紋的,可以用密碼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對象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設備,并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8 : 30—12 : 00 ,13 : 30— 17 : 30; 、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下午48 : 00—12 : 00 ,13 : 30—17 : 、項目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下午30;

              5、項目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0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11、遲到早退:打卡遲到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205 、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小時以內的計。日曠2工,曠工時長超出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視為正常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33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131(302829)第十二條每月日、、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2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 .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 50.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元;

              3 .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 .B廣工:

              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57③當月曠工天,全年曠工累計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04、關于請假

              1、所有類型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后方可休假,嚴禁事后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于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后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后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后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22、考勤凍結日為次月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日2前完成審批,次月日后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3、員工考勤周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4—6307部分,第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元,第次及以上,單次50扣款元。

              53、連續曠工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實在是記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時間設置兩個鬧鐘吧,動動小手,曠工沒有,豈不是美滋滋嘛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促進全體員工養成遵時守紀的良好習慣,營造團結高效的工作氛圍與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應間隔30分鐘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員工打卡須親身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曠工1日論。

              ②員工確實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三日內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單》由本部門主管領導簽證后送于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以曠工論。當月填寫說明單超過2次,記遲到1次。依次累計計算。員工打卡時應確認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當未記錄的,視為忘記打卡。

              ③員工填具《未打卡情況說明單》有不實之處,經查明屬實均以曠工論。簽證之主管應負連帶責任,當月考核系數下降0.01。

              ④因打卡機發生故障或停電時,員工無法打卡,應在臨時簽到本上登記。

              ⑤員工跟班、加班或上連班的按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打卡,中途吃飯時間在半小時內不需打卡。如發現中途(下班)離開不打卡或故意延長加班時間的,視情節嚴重處罰50-200元。

              4、違紀界定

              員工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和睡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指未按規定時間打卡遲到或早退的,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計增加,下月重新開始計算。

              2、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3、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批假權限

              員工休假(含補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規定和相關請假制度執行。

              1、中層管理人員:3天內(含3天)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分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2、一般人員:3天內(含3天):部門領導批準; 4~9天:部門領導審批→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10天及以上:部門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3、產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按國家規定享受:個人申請→部門審批→辦公室批準。

              4、上班期間需外出辦事者,應向部門領導報備,并在辦完事回公司后報告。

              5、特殊情況無法當面請假的需電話請示,并在銷假后第一時間補辦書面手續。

              五、監督管理

              1、車間生產一線(按產量考核)人員上下班按實際時間打卡,由各車間(部門)考核。其他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考核。

              2、公司銷售業務人員、公司高管等屬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員,如在公司期間應按時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為考勤制度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打卡的現場監督和考勤記錄的定時檢查和信息反饋等工作。

              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記錄中的異常情況反饋至各部門,由部門領導調查缺勤的實際情況,并書面說明后隨考勤一并交人力資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1.本公司均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下班時間: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員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補休一天,計件人員無補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請假或曠工,計件人員若因工事抽調通宵加班者按時間計算。凡通宵工作人員均有10元宵夜補助;

              5.到上班時間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遲到每分鐘扣罰1元;

              6.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

              7.工作時間未經領導同意而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擅離職守每分鐘扣罰1元;

              8.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足一小時按曠工一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而不足半天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均以三倍扣減相應工資;

              9.因生產需要加班時必須配合生產加班,加班時間:18:00至實際情況,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加班者按曠工論處,曠工計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條;

              10.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員工均應親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2.對故意涂改、損壞、偽造工卡者,均記小過一次(小過罰款50元/次);

              13.上下班時均按規定的時間打卡,不得打連卡,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4.下班人員應聽到鈴聲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違者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5.員工一下班忘記打卡者,最遲不能超過第二日需持本部門簽批的簽卡證明單到行政部簽卡,簽卡一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50%,簽卡兩次者扣除當月當月全勤獎100%,簽卡三次者記警告一次(公差簽卡除外);

              16.遲到、早退不論時間長短都要打卡,此條款由保安負責監督執行,若有拒絕打卡者以曠工論處,監督不嚴者給予警告處罰;

              17.因公出差應事先出具直屬主管的出差證明交從事部備案方可,因特殊情況事先不能辦理相關手續的在回公司后不超過次日,憑簽卡單辦理簽卡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8.若本月的全勤獎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記打卡需扣除的金額應在當月的'薪資中扣除。

              19.打卡時間: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打卡為準;

              20.公司的簽卡事務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其他人員簽卡將視為無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響者給予警告處罰;

              21.計時人員(月薪資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資(均以三倍扣除計算方式),計件人員曠工一天,按當月平均工資三天扣除,以此類推;

              22.如發現在簽證考勤當中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將對當事雙給予警告處罰。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日常考勤規定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請假報批程序:

              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假期計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病假

              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年假

              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加班的規定:

              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

              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300%

              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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