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公司獎懲管理,明確員工的工作職責和行為規范,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
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層制定并經過公司法務部門審核,向全體員工公布并在公司內部執行。
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
制度內容:
一、獎勵政策
1.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出色表現和業績,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激勵;2.員工的獎勵方式包括現金獎勵、物質獎勵、榮譽獎勵等;3.獎勵的級別和金額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績效得分進行評定。
二、懲罰政策
1.公司將制定相應懲罰制度,并在明確行為規范的前提下進行;2.對于輕微違規行為,公司將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等方式進行懲戒;3.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公司將采取停職、降職、開除等措施予以嚴肅處理;4.懲罰政策的執行程序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三、責任主體
1.管理層應當對獎懲政策進行制定和實施,并確保制度的有效性;2.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員工的表現進行考核和評估,提出獎勵或懲罰建議;3. HR部門應當對獎勵和懲罰進行記錄、通知和執行。
四、執行程序
1.員工行為未達到規定標準,應由部門經理等直接負責人提出書面警告;2.經過一定期限后,如員工未能改進行為表現,按照懲罰政策執行相應的懲罰措施;3.獎勵的評定和發放應定期進行,保證及時性和公正性。
五、責任追究
1.管理層和相關部門對于獎懲政策的制定和監管承擔主要責任;
2.如獎勵或懲罰不公、程序不規范等情況,應進行調查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如員工對公司的獎懲決定存在異議,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申訴和處理。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了加強宿舍的安全管理,強化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意識,創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宿舍管理常規化。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東方雙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麥特捷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全體內宿員工。
3、評比規則:由綜合部每月進行一次評比活動。
獎勵標準:每月評選優秀標兵一個,并給予獎勵5分。
處罰標準:對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情節較輕的`一次說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節嚴重者扣除5-10分。
3.1、發現煙頭,有人承認每根扣5分,無人承認集體均攤,宿舍長雙倍。
3.2、不疊被子,床鋪凌亂,隨意懸掛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3.3、床下鞋子未在線內,擺放凌亂扣2分。.
3.4、桌椅擺放凌亂,桌面臟亂扣2分。
3.5、地面臟,堆積雜物扣2分。
3.6、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擺放凌亂扣2分。
3.7、私拉電線,離開時未關閉電器扣2分。
3.8、外宿人員不通知管理員自行留宿,扣2分。
3.9、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喧嘩、酗酒、大聲播放音樂影響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3.10、宿舍長負責安排輪流值日并進行監督,住宿人員如多次違反上述制度,經說服無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資格。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監督和檢查。檢查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1分等于10元。請大家自覺遵守本制度。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3
一、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規范公司內部員工的行為,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同時對于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于違規行為給予懲罰,使員工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于公司的影響,提高全員素質和工作效率,推動公司的發展。
二、制度的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
三、制度的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員制定,并向全員公告生效。
四、制度的名稱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五、制度的內容
(一)獎勵制度
1、員工表現優秀,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向員工頒發榮譽證書、獎金、晉升等優秀員工的相應獎勵。
2、優秀團隊經過公司評分后,將根據實際情況向團隊成員頒發榮譽證書、獎金等相應獎勵。
(二)處罰制度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公司將給予警告、記過、降職、辭退等相應處罰。
2、員工輕微違反公司規定,公司將給予口頭警告等相應處罰。
(三)獎懲制度責任主體
1、獎勵制度責任主體:公司管理人員2、處罰制度責任主體:公司管理人員(四)獎懲制度執行程序
1、員工表現優秀,獎勵程序:
員工表現優秀→公司評估→公示→獎勵發放2、員工違規行為,處罰程序:
員工違規→調查核實→提出處罰意見→組織聽證→最終處罰決定→執行處罰
(五)責任追究
對于不按照本制度執行的人員,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分,涉及到法律責任的案件將移交相關機構處理。
六、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規定了雇主與勞動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合同、以及實習協議的簽訂、合同變更和終止以及勞動報酬、工時和休息的相關規定。
2、《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勞動保護、工資、 working hours以及經濟補償等方面的`內容。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具體規定了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責、機構設置、執法程序、處罰制度等方面的內容。
4、《行政管理法》:為行政管理活動提供了法律基礎,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七、制度的執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公司管理人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修改。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對于違反公司規定的員工,公司有權按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4
為了使員工的獎懲有所遵循,達到激勵和懲戒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勞務工),并作為員工績效評估的標準之一。
第二條員工獎懲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
(二)獎懲適度的原則;
(三)下管一級的原則。
第三條獎懲的提出
(一)員工本人申請;
(二)部門領導建議;
(三)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建議;
(四)審計監察部根據監審結果建議;
(五)由專項工作的檢查部門提出;
(六)公司總經理提議。
第四條獎懲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考核員依據“獎懲審批單”,對當事人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據制度對獎懲的等級、金額是否合適進行初審,不適之處予以糾正,人力資源部領導確認后交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獎懲的實施
對員工的獎懲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實施。
第六條獎懲的實施形式
根據獎懲事由的影響程度及相關因素,由人力資源部確定采用以下實施形式:
(一)張榜公布;
(二)人力資源部通報;
(三)人力資源部在受到獎懲的員工薪資中直接發扣。
第七條頭表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頭表揚:
(一)工作積極熱心,樂于助人,有具體事跡者;
3(二)拾金不昧(價值在元以下)者;
(三)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者;
(四)其他。
第八條嘉獎
20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每次獎勵元):
(一)工作具有主動性和責任心,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特殊任務者;
(三)品行端正,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四)工作任勞任怨,不怕臟累,足為楷模者;
(五)其他。
第九條記功
50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每次獎勵元):
(一)對公司的生產、技術、管理、開發提出改進意見,經采納實施有效者;
(二)節約物料、降低廢品率、提高產品質量、創造經濟效益者;
(三)遇有災害,處置得當,避免或減少損失者;
(四)檢舉他人嚴重違紀行為,經核對屬實者;
(五)發現職責外故障,予以速報并妥善處理,防止損失者;
(六)其它。
第十條記大功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每次獎勵元):
(一)努力拓展業務,對公司經營有較大貢獻者;
(二)在控制開支、節約費用、降低各類物資消耗方面有較大貢
獻者;
(三)對改進公司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工作效率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四)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無私奉獻、勤勉敬業,并在實際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五)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使公司減少較大損失者;
(六)保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者;
(七)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損失者;
(八)解決公司各種重大問題,為公司贏得效益者;
(九)為公司推薦優秀人才者;
(十)其他。
第十一條特別獎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每次獎勵在以上):
(一)設計、開發、發明、創造,使公司獲得經濟效益者;
(二)對公司的生產、開發、銷售、管理等有特殊業績,足為公司表率者;
(三)公司招商引資創造經濟效益者;
(四)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
(五)其他。
第十二條企業內部頭警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頭警告:
(一)工作主動性和責任心不強者;
(二)不嚴格執行公司制度,情節輕微者;
(三)不按規定著裝或穿拖鞋上班者;
(四)散布不滿情緒者;
(五)舉止行為不文明者;
(六)未經允許在公司私自會見親友者;
(七)工作期間,不思工作,營私舞弊者;
(八)其他。
第十三條企業內部警告
3 0 5 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每次扣罰- 元):
(二)工作時間內辦私事或利用公司設備和原料干私活者;
(三)工作責任心不強,未按計劃完成任務者;
(四)不按規定穿著工作服、佩帶胸卡者;
(五)工作期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耽誤工作者;
(六)一個月內受到兩次頭警告以上者(含兩次);
(七)無故遲到早退一次者;
(八)其他。
5 01 0 0第十四條通報批評(每次罰款元)
(一)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錯誤,情節較重者;
(二)妨礙生產、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不服從領導、造成不良后果者;
(四)不按規定穿工作服、佩帶胸卡且不聽勸阻者;
(五)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影響公司利益的;
(六)月無故遲到早退二次者;
(七)其他。
第十五條企業內部記過
1-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每次扣罰元):
(一)對上級指示或布置的任務,無故未按期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不聽勸阻者;
(三)編造事實對同事惡意攻擊者;
(四)對連續性工作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
(五)工作中酗酒影響本人和他人工作者;
(六)因工作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材料、物品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者;
(七)無故曠工一日者;
(八)偷竊公司財物者;
(九)代替他人打卡及被替代者。
(十)其他。
第十六條企業內部記大過
2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每次罰款元一元):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酗酒鬧事,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嚴重且勸阻無效者;
(三)未經允許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檔案或公物者;
20(四)玩忽職守,擅自變更工作規程及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元以上)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管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工作需要加班而不接受任務者;
(七)未經允許攜他人到重要場所參觀者;
(八)機器、車輛、儀器及重要或價格昂貴的技術性工具設備,非使用人擅自使用者(如造成損失還應予以賠償);
(九)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防護措施情節嚴重者)。
(十)月無故曠工二日者。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或解除勞務關系(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5—20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解除勞動勞務)關系或罰款元:
(二)對同事威脅、恐嚇,使身心受到傷害者;
(三)毆打同事及相互毆打者;
(四)在公司和員工單身宿舍賭博者;
(五)偷竊公司財物或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文件和檔案,損失重大者;
(六)未經許可,兼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就職期間,受到刑事責任追究者;
(八)無故累計或曠工三日者;
(九)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嚴重挑撥是非者;
(十)偽造、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一)攜帶刀具或其它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公司者;
(十二)泄漏公司技術、經營機密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三)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導致公司形象名譽受到損害者;
(十四)參加非法活動者;
(十五)未完成工作目標或任務,且經二次警告無重大改進者; (十六)其他。
第十八條審計監察人員的處罰由總經理建議,由人力資源部具體實施
(一)審計監察人員在工作期間接收被監審部門或人員宴請、饋贈,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兩次不改者予以企業內部記大過處分或調離本崗位;
(二)審計監察人員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憑經驗和主觀臆斷出據審核報告,造成與事實不符或引起紛爭的,予以企業內部警告直至企業內部記大過處分或調離本崗位;
(三)審計監察人員在工作期間參加被監審部門或人員組織的各種娛樂性活動,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且影響監審結論的真實性和公正性的,予以企業內部警告,直至企業內部記過處分;
(四)審計監察人員泄漏監審內容,影響公司內部團結或引起紛爭的,予以企業內部警告直至企業記過處分;
(五)審計監察人員不執行工作程序,擅自下結論并引起紛爭的,予以企業內部警告;
(六)審計監察人員同外界接觸時,因個人的行為不當而損害公司利益或形象的,予以通報批評直至企業內部記過處分;
(七)因審計監察工作不利,沒能及時發現重大的違紀行為或惡性事情隱患,使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視后果予以處罰;
(八)審計監察人員在工作期間索要收受賄賂,致使監審結論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受影響的,予以企業內部記大過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審計監察人員泄露審計監察計劃,使結果失去客觀性,且導致公司不能及時發現并制止違紀行為的,予以企業內部記大過處分直至開解除勞動合同;
(十)審計監察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歪曲事實對他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予以企業內部記大過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審計監察人員以權泄漏包括在工作期間知曉的公司秘密的,予以記大過處分直至開除;
(十二)審計監察人員以權謀私、玩忽職守的,視情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審計監察人員屢教不改、違紀性質和情節嚴重的.,予以調離本崗位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除正常損耗外,員工對損毀、報廢公司財產的行為,應付賠償責任
201(一)固定資產(原值在元以上,使用年限在年以上的實物屬于固定資產);
20(二)非固定資產(原值在元以下的辦公用品、辦公設施、玻璃器皿、一般工具和圖書等實物屬于非固定資產)。
第二十條賠償責任的認定
(一)員工的賠償責任分為過失(非主觀故意)和人為(主觀故意)兩類;
(二)對員工損毀、報廢公司非固定資產,由所在部門和價格、物資計劃部門負責認定;
(三)對員工損毀、報廢固定資產的,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認定;
(四)員工在正常操作和使用的情況下,因物品質量低劣、老化等因素造成公司財產損毀的,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若丟失則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一條賠償金額
(一)固定資產
150%1%、員工因過失造成公司固定資產損毀的,其修理費由個人按的比例賠償;
230%1%、員工因過失造成固定資產報廢的,按凈值的比例予以賠償(凈值等于固定資產原值與已提取折舊的差額在扣除殘值后所剩余的價值);
31%、員工因人為造成公司固定資產報廢的,按凈值的的比例
10 予以賠償。
(二)非固定資產
11、對于原值在元以下的非固定資產,屬于過失造成損毀的,根據其新舊程
50%80%60%度和已使用的年限,按的比例予以賠償;屬于過失造成報廢的,按90%60%90%的比例予以賠償;屬于丟失或人為造成報廢的,按的比例予以賠70%1%償;屬于丟失或人為造成報廢的,按的比例予以賠償;
2120、對于原值在元以上元以下的非固定資產,屬于過失造成損毀的,根
20%-50%據新舊程度和已使用年限,按的比例予以賠償;屬于過失造成報廢的,30%-60%75%-90%按的比例予以賠償;屬于人為造成損毀的,按的比例予以賠償;85%-1%屬于丟失或人為報廢的,按的比例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其他賠償
(一)員工在合同期未滿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中的有關規定,對公司予以賠償;
(二)凡在公司報銷過培訓學費或接受過公司培訓的員工,如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應對公司予以賠償;
(三)對員工出車發生的交通肇事事故及違章行為的,按規定予以賠償。
第二十三條賠償的規定
(一)員工損毀、報廢公司財產的責任,金額確定后,由員工本人持“員
工損毀(報廢)公司財產賠償單”到財務部辦理交款手續或
11 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扣除;
(二)對人為損毀、報廢公司財產的員工,除按規定進行賠償外,公司還將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工會和職代會審定通過后施行。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宿舍的安全、衛生潔凈、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著以人為本,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針對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員工要給予表揚和經濟獎勵,對做得差的宿室要給予批評和處罰,從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條廣大員工要認真遵守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員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規定,樹立講文明、講衛生、講安全、講公德的思想意識,人人爭做模范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條宿舍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上報。
(一)按照宿舍巡查表內容認真如實填寫,每日不定時巡查宿舍各區域電器設備使情況并不準低于三次(早中晚),對重點區域不準低于五次,否則給予責任人20-50元的罰款;
(二)對發現員工不按照規定使用電器設備要及時勸說制止,危害到人身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報告;
(三)對巡查不負責任、隱瞞不報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將視情節給予責任人50-200元罰款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獎勵標準
(一)評比優秀宿舍的依據:認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持公共區域和室內衛生,愛護公共設施設備,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衛生檢查中,根據宿管員每月提供的《宿舍檢查登記表》及
人資部日常工作例行檢查的情況,結合保安部安全檢查作為參考。
(二)獎勵標準:由人資部和各宿室長每月對宿室進行一次評優活動,每棟樓評選優秀宿室兩名。
1.當月當選優秀宿室給予100元獎勵;
2.連續二次當選的給予150元獎勵并在酒店例會上進行通報;
3.連續三次當選的給予300元獎勵并在安委會上表揚;
4.連續四次當選的給予500元獎勵;
5.被評為年度優秀宿室在年度總經理辦公會上給予表彰并發放1000元獎金。
第五條處罰標準
(一)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章制度,違反空調、電曖器使用規定情節較輕的一次說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本宿舍居住人員50—100元的罰款;
(二)宿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有違反立即要求責任人停止設備使用并將設備移出房屋間,應適情節并給予100-200元以上罰款,并在安委會上通報批評;
(三)日常例行檢查中,室內衛生不合格三次以上、不按規定擺放、亂寫亂畫等不良行為的視情節分別給予責任人員20—30元的罰款;
(四)每月進行一次最差宿室評選活動(依據評優秀宿室流程及辦法)
1.當月被評為最差宿室的給予本宿室人員50元的'罰款;
2.連續二次被評為最差宿室的給予本宿室人員80元罰款,人資部將宿室人員的姓名通報給部門經理;
3.連續三次被評為最差宿室的給予本宿室人員120元罰款,并在總經理例會上提出批評;
4.連續四次的被評為最差宿室的給予本宿室人員160元罰款并在
安委會上提出批評;
5.年度被評為最差宿室的給予本宿室人員200元罰款,并在總經理辦公會議上通報。
第六條對不接受處罰的人員由人資部終止其住宿資格。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6
為在公司樹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秩序,使各項管理井然有序,獎懲制度規范透明,特制定本獎懲規定。
第一條獎勵
為引導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發展盡心盡職,公司獎勵分為以下幾種:
1.特別嘉獎,1次性獎勵100元—200元;
2.年終嘉獎,1次性獎勵500元—2000元;
3.改善提案獎,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晉級,在原有工資級別上晉升一級工資,或提升一級職務。
第二條有下列事跡者,可給予特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安全或利益,確有實際功績者;
2.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知識,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或資格證書者;
3.突發意外事故或災情,能積極應對、勇于負責并處理得當,有效避免損失、重大損失或減少重大損失者;
4.舉報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或舉報盜竊公司財物且數額巨大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其他人員樹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誤、大意發生的批量質量問題事故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可給予月度改善提案獎:
1.對于生產技術、生產工藝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提案,并被采納且取得成效者;
2.對節約原輔材料的改善提案可以節約相應材料或降低相應價格、或對廢物利用取得成績或有提案價值者;
3.對作業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或材料者;
4.對設備、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獲得重大經濟效益者;
5.對環境作業的改善有明顯效果者。
注:詳情請參照《改善提案管理規定》。
第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可在年終給予年終嘉獎:
1.一年之中獲得二次以上特別嘉獎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他人員樹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獲得金、銀、銅獎的提案小組。
第五條有下列事跡者,可給予加薪或晉級并給予其它物質獎勵:
1.在技術、管理方面為公司利潤大幅創收或節約成本做出顯著成績者;
2.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經營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發明創造,對公司發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貢獻者。
第六條公司處罰分為以下幾類:
1.警告,并處以1次性罰款10—5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10—30元,第二次處罰40—50元:
2.記大過,并處以1次性罰款60—20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60—100元,第二次處罰100—200元:
3.降級降薪,有職務者予以降一級職務或免職,無職務者降一級基本工資;
4.辭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據違紀程度以及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處以賠償相應的損失款項。
第七條因違紀違章或其它損害公司利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除參照本手冊第十條做出處理外,還應賠償公司相應的經濟損失:
1、造成2000元—10000元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5%的賠償,直接上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經濟損失6%的罰款;
2、造成10000元—50000元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0%的賠償,直接上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扣除一個月工資;
3、造成50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5%的賠償,直接上司根據損失情況予以降級、降工資或開除等處罰。
備注:
1、重大損失指一次造成的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
2、如當事人無法查清時,對相關部門的班長(含)以下全體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2%的罰款,系長以上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4%的罰款。
第八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予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電話、復印或打印私人資料者;
3.因本人疏忽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指定受訓而無故不參加培訓者;
6.損壞公物、浪費資源,但情節輕微者;
7.不遵守廠區出入規定,拒絕保安詢問檢查者;
8.不按規定著裝、不佩帶廠牌或上崗證者;
9.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破壞環境衛生者。
第九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予以記大過處分:
1.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務者;
2.因工作馬虎導致機器設備、儀器、車輛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4.上班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現失誤者;
5.二次不遵從上司合理指揮者;
6.違反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禮貌、辱罵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環境衛生者;
9.累計處以警告達三次者。
第十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予以降級降薪:
1.累計三次以上(不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離職守,造成生產事故,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者;
3.擾亂公司生產或秩序者;
4.擅自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5.累計記大過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公司將予以立即辭退、解聘或除名,
并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1.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產經營遭受重大損失者;
2.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3.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者;
4.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產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5.帶頭罷工或消極怠工者;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偽造求職資料或考勤記錄者;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6.使用武力或兇器威脅恫嚇他人、或實施暴力行兇者;
7.侵占公司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者;
8.泄露公司商務機密者;
9.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處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體宿舍)賭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留宿異性者;
11.其它從事違法活動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的。
備注:違反公司宿舍規定者參照《宿舍管理規定》條款執行獎懲。
第十二條員工獎懲均由各部門以《員工獎懲呈報表》的形式申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審批
后實施。獎懲批準權限為:
1.警告——課長——所屬部長——管理部長復核
2.特別嘉獎、記大過——所屬部長——管理部長復核
3.加薪、晉級、辭退、解聘、除名——所屬部長——管理部部長——總經理
第十三條執行流程
1.所有發現有獎勵行為或違規行為人員的部門有權提出申請,并填寫《員工獎懲呈報表》逐級上報,然后由用人部門、管理部進行調查處理。
2.獎懲細則申報執行流程圖:
第十四條申訴建議
1.員工對所受獎懲存異議者,應于獎懲決定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請復議,并陳述理由,管理部在六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申訴后之核定由總經理簽發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
2.針對比較有爭議性問題,如有必要,經總經理許可,可以成立由當事人所屬部門和管理部人員聯合成立臨時賞罰會議,最后由總經理進行核定。
第十五條處理原則
1.公司員工必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做到當獎者獎、當罰者罰。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7
一、獎勵制度:
1、助人為樂,在社會上受到好評,為醫院贏得榮譽。
2、見義勇為,為保護醫院財產、病區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貢獻。
3、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患者、家屬、周圍同志及領導好評。
4、及時發現問題,有效地杜絕差錯、事故、護理并發癥及護理糾紛的發生。
5、認真帶教,同學普遍反映好的。
6、帶病堅持工作,主動加班加點,積極想辦法為患者解決實際困難。
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8、每年在正式期刊、報紙上發表專業文章,積極參與科研、著書成績顯著。
9、為醫院或科室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后產生一定效果的`。
10、在市級以上單位活動中,團隊精神好,為醫院贏得榮譽者。凡符合以上內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別給予口頭、通報表揚或獎金獎勵等。
二、懲戒制度(分為勸導、警告、停職、免職處罰):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勸導批評。
(1)上班濃妝艷抹、佩戴醒目首飾。
(2)違反護士儀表規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聲說笑;工作時間干私活、看小說、睡覺;長時間打私人電話、聊天;遲到、早退、無故不按時交接班;上班使用電腦玩游戲。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會議室。
(5)對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時報告。
(6)在醫院內喧吵或辱罵,干擾醫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
(2)散播錯誤的、惡意的信息或謠言。
(3)未按請假規定無故缺勤。
(4)違反公共道德或禮儀標準。
(5)護理人員在進行護理操作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
(6)不服從調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務。
(8)臨時送假條,致使護士長無法調班。
(9)不虛心接受批評、檢查、指導。
(10)對上級交待的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停職檢查處分。
(1)由于工作疏忽、責任心不強,發生護理差錯、糾紛、護理并發癥(缺陷)及發生上述情況后隱瞞不報。
(2)在護理操作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給病人帶來痛苦,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者。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免職處分:
(1)偽造醫療護理記錄且情節嚴重;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8
目的: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增強員工的工作動力,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與經濟效益,維護企業的正常秩序及穩定發展。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合同制、臨時工等所有員工。
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參考并整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經公司領導層審批后執行。
獎勵與懲罰名稱及范圍:
1.表揚:范圍:表彰員工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出色完成任務的.行為。目的:激勵員工,提高工作動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責任主體:直屬上級。執行程序:直屬上級向上級領導匯報,并進行公示。責任追究:無。
2.獎金:范圍:表現優異、創新,作出重要貢獻的員工,可按獎勵規定獲得相應的獎金。目的:激勵員工,提高工作積極性和創新能力。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執行程序:直屬上級向人力資源部門推薦,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上報公司領導層審批并發放獎金。責任追究:無。
3.警告:范圍:員工的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將受到口頭警告。目的:督促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切實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責任主體:直屬上級。執行程序:直屬上級與員工當面交流,并做出書面記錄并通報人力資源部門。責任追究:無。
4.降級:范圍:員工的表現嚴重下降,任務完成質量低下等問題,會受到降級處理。目的:鼓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員工的工作動力。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執行程序:直屬上級向人力資源部門申請處理,并經相應程序審批后執行。責任追究:無。
5.解除勞動合同:范圍:員工以嚴重方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利益,實行經濟犯罪,將會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目的:維護公司利益,保證公司合法權益。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執行程序:直屬上級向人力資源部門申請處理,經公司領導層審批后執行。責任追究:無。
以上獎勵與懲罰制度執行時,應充分考慮中國法律要求和標準。
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管理法》
公司應不斷完善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保證制度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為員工提供公正、透明、平等的獎懲環境,激勵員工創新能力和工作積極性,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9
為了加強公司宿舍衛生管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提高宿舍衛生整體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衛生獎懲制度如下:
(一)、懲罰
1、室內有無異味,按嚴重情況罰款5-10元。
2、被子疊放整齊,且按要求擺放,床鋪亂者罰款5-10元。
3、床單、被子及枕巾干凈無油污,臟者罰款5元。
4、床下鞋子、臉盆等擺放整齊,地面干凈,無死角,不合要求者罰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凈,物見本色,無衛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罰款相關人員10元。
6、紙簍內垃圾不超過紙簍的2/3,否則罰款5元。
7、玻璃、窗臺、窗簾保持干凈,否則罰款5元。
8、櫥柜表面無塵積,且物品擺放整齊,否則罰款5元。
9、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確保所有電源的關閉,否則罰款10元。
10、禁止隨意移動、拆卸、調換、多占床鋪,一經發現將視情節對責任人處以10-20元罰款。
(二)獎勵
1、每次衛生檢查將評出“衛生標兵”一名,連續三次獲得衛生標兵將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及一定物質獎勵。
2、連續六個月檢查結果均為優秀者,公司將給予該宿舍100元獎金或物質獎勵。
3、管理部根據員工宿舍表現情況,每年評出優秀室長及優秀室員,并給予一定獎勵。
4、對于揭發同住成員違法亂紀行為的`,一經證實,將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說明:
1、懲罰款項每次都做認真登記并本人簽字。
2、獎勵物品的資金來源為懲罰資金。
3、檢查衛生時檢查小組配合工作。
4、物質獎勵為衛生紙、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單、枕巾、獎金等生活用品。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獎懲行為,促進企業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提高企業整體績效。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員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確定制度的工作組成員;2.調研分析,收集有關資料,撰寫工作方案;3.草擬制度,組織討論,形成初稿;4.邀請相關人員、單位審核初稿,收集反饋意見;5.修改完善制度;6.制度公布、實施。
四、各項制度的內容
1.員工獎勵制度
名稱:員工獎勵管理制度范圍:本企業全體員工目的:激勵員工,提高績效內容:(1)獎勵的種類:表彰、榮譽、物質獎勵等;
(2)獎勵的標準: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業績突出等;
(3)獎勵的程序:申報、評選、審批、公示等;
(4)獎勵的執行:落實獎勵制度,保證獎勵公正有效;
(5)獎勵的監督:獎勵情況監督、督促執行。
2.員工懲罰制度
名稱:員工懲罰管理制度范圍:本企業全體員工目的:規范員工行為,維護企業形象內容:(1)懲罰的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
(2)懲罰的.標準:違規違紀、失職瀆職等;
(3)懲罰的程序:調查核實、聽取申辯、審批決定、告知結果等;
(4)懲罰的執行:制定執行計劃,落實各項措施;
(5)懲罰的監督:對懲罰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進行監督。
3.獎懲管理的責任主體
(1)企業領導層:負責獎懲制度的制定、落實和監督;
(2)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獎懲制度的具體操作和執行;
(3)員工:必須遵守企業的獎懲管理制度。
4.獎懲管理的執行程序
獎懲管理的程序應明確、嚴格。 1)獎勵:
(1)各部門定期報送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業績突出等情況;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材料進行評選;
(3)企業領導層審批決定;
(4)公示結果。
2)懲罰:
(1)人力資源部門調查核實;
(2)聽取申辯意見;
(3)企業領導層審批決定;
(4)告知結果。
3)追究責任:
對獎懲管理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失誤、玩忽職守等行為進行追究責任。
五、責任追究
對違反獎懲管理制度的行為,企業將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公司內部相關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追究責任,嚴格執行企業獎懲制度,保證企業運營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并維護企業形象。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1
1、在宿舍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及地方法規禁止的一切活動,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2、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及管制刀具、有殺傷力的機械進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沒收,并給予100元的'罰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解除住宿待遇。
3、嚴禁在宿舍賭博,違反者沒收參賭者隨身攜帶的賭資,并予以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
4、違規使用電器者經查實沒收違章電器并扣罰100元。
5、外來人員超時逗留,經查實第一次扣罰被訪人50元,兩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經許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以查實扣罰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鬧、爭吵者,給予罰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回宿舍者,扣罰100元。
9、損壞、丟失公物照價賠償。
10、浪費水電及不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者,經查實扣罰100元。
11、在宿舍墻上亂寫、亂畫、亂貼及亂扔雜物或垃圾者經查實扣罰50元。
12、不服從室長安排,故意不參加衛生輪值,罰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2
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是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表現,明確獎懲標準和程序,保障員工的權益,維護企業的正常運營和利益。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公司員工。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層統一制定,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生效,發布于公司內部網站和公司公告欄上。
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2.《勞動法》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范》
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一、員工獎勵制度
(一)范圍:
所有公司員工
(二)目的:
1.激勵員工創新精神,提高工作業績;2.策略性地提高員工的責任感、工作積極性;3.培養員工的歸屬感和組織認同感。
(三)獎勵內容及標準:
1.個人獎勵:
(1)優秀員工獎:每年評選,每月一人,獎勵500元;
(2)創新獎:對于提出、實現或改進業務流程,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人員,獎勵1000元。
2.集體獎勵:
(1)優秀團隊獎:評選年度優秀團隊,每月一次,獎勵2000元;
(2)全公司集體獎:對于全公司某個部門或項目取得卓越成果的團隊,獎勵5000元。
(四)責任主體:
領導班子、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評選標準、程序、獎金的發放方式和時間等,并報公司管理層批準。
(五)執行程序:
1.獎勵評選時間:每年年底;2.公布獲獎名單,公示時間為一個月;3.頒發證書或獎金。
(六)責任追究:
對于評選方式、標準、程序等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二、員工處罰制度
(一)范圍:所有公司員工
(二)目的:
1.教育員工,引導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2.維護公司良好的生產、辦公環境;3.保證企業安全、穩定的運營。
(三)處罰內容及標準:
1.警告: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視違紀情節輕重而定;2.記過:作為懲罰的`一種輕形式,一般為書面警告;3.記大過:作為懲罰的較嚴厲形式,可能導致員工的升職或績效考核上出現問題;4.開除:作為嚴厲懲罰的一種形式,通常是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或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會做出此類決定。
(四)責任主體: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處罰標準和程序,并報公司管理層批準。
(五)執行程序:
1.依據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和證據收集;2.針對不同違紀情節,采取不同的處罰措施。
(六)責任追究:
對于人力資源部門或處罰人員有濫用職權或違違紀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三、其他
(一)范圍:所有公司員工
(二)目的:
1.建立完善的懲罰與獎勵機制;2.強化員工責任意識,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3.全面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和員工的工作素質。
(三)內容:
1.打卡遲到、早退、曠工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分類管理并采取懲戒措施;2.對于有出色表現和優秀工作績效的員工,及時肯定并進行表揚;3.進行舉報獎勵,鼓勵員工反映問題和建議,并考慮開展“員工提案制度”。
(四)責任主體:
全體員工和管理人員。
(五)執行程序:
1.對于打卡遲到、早退、曠工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采取分類管理,并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2.對于有出色表現和優秀工作績效的員工,及時肯定并進行表揚。
(六)責任追究:
一旦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情況,相關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員工在參與此項規定時,應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規定的執行,做到守法、誠信、務實的工作態度。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規范企業內部員工的獎懲行為,明確獎懲的對象、獎懲的認定標準、獎懲的內容、獎懲的'責任主體、執行程序等,確保公平、公正、合法的獎懲體系,同時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形象。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部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員工和外包人員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確制定者的責任主體,由人力資源部門統籌制定、經過企業領導班子討論通過,并經企業法務部門審核并公示之后正式實施。
2、按照制定程序,召開制度討論會議,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
3、綜合前期調研的結果以及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初步制定。
4、反復修改完善,確定最終版本。
5、執行本制度前,需對所有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和宣傳,確保員工了解相關崗位職責、獎懲的監管機制及責任追究制度。
四、制度內容
1、獎勵范圍
獎勵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優秀員工、創造性工作、優秀團隊、技術創新等。
2、獎勵標準
獎勵標準應當以員工崗位職責及工作表現為主要依據,同時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確保獎勵公正、公平、合理。
3、獎勵內容
獎勵內容通常包括:獎金、物資獎勵、榮譽證書、晉升、升職、加薪等。
4、獎勵程序
獎勵程序包括獎勵的提議、審批、報批、公示、通知、發放等。
5、懲罰范圍
懲罰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違規行為、違反紀律、違法行為等。
6、懲罰標準
懲罰標準應當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同時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確保懲罰公正、公平、合理。
7、懲罰內容
懲罰內容通常包括:警告、罰款、停職、降職、辭退等。 8、懲罰程序
懲罰程序包括懲罰的提議、審批、報批、通知、申辯、處罰等。
9、責任主體
本制度規定責任主體為:企業領導班子、人事部門、各部門主管、職能部門、員工等。責任分工明確,監管有效,確保獎懲制度的順利實施。
10、獎懲的責任追究
獎懲制度的順利實施,需要對員工的獎懲進行責任追究。如有不公正、不合理的獎懲行為,責任主體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五、法律法規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制度應當合法合規,否則一切獎懲行為無效,責任主體將面臨法律責任。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4
一、引言
食堂作為一個重要的員工福利設施,對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有著重要的影響。為了提高食堂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考核獎懲制度是必要的。
二、制度的目的和意義
1. 目的:建立食堂員工的機制,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提升員工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提高食堂的整體運營質量。
2. 意義:通過考核獎懲制度,能夠公平公正地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幫助員工了解自己的不足,進一步提升個人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考核指標和評分標準
1. 考核指標:包括員工的工作態度、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團隊合作等方面。
2. 評分標準:根據不同指標的重要程度和優先級,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并通過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分。
四、獎勵措施
1. 獎勵對象: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獎勵。
2. 獎勵形式:可以采取物質獎勵、榮譽獎勵、晉升提拔等方式進行獎勵。
3. 獎勵范圍:獎勵不僅限于個人,還可以包括團隊或部門。
五、懲罰措施
1. 懲罰對象:對表現不佳的員工進行相應的.懲罰。
2. 懲罰形式:可以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停職、降薪、解雇等方式進行懲罰。
3. 懲罰程序:在實施懲罰前,應當進行合理的調查和聽證,確保懲罰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實施和監督
1. 實施:制度的實施應當公開透明,員工應當明確了解考核標準和評分方式,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制度要求進行考核和評分。
2. 監督:建立監督機制,通過定期抽查、投訴處理等方式,確保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效果。
食堂員工考核獎懲制度是提高食堂整體運營質量和員工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和獎懲措施,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升員工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進而提高食堂的運營水平和員工的滿意度。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5
員工獎懲制度是企業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激勵都起著重要作用。一個良好的員工獎懲制度可以促進員工積極主動地、創造性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企業經營業績。但是,一個恰當的員工獎懲制度需要合理設計,細化具體實施方式,以便確保獲得最佳效果。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員工獎勵制度
企業應該制定具體的員工獎勵制度,將員工的工作績效與獎勵相掛鉤。獎勵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薪酬激勵:薪資和福利是員工最為關注的方面,企業應該制定一些有針對性的薪資和福利政策,吸引和留住優秀的員工。在薪資方面,可設立優秀員工獎金、年終獎金、加班津貼等;在福利方面,可有健康保險、交通補貼、年休假、生育假、婚喪事假等。
2、榮譽激勵:榮譽是對員工優秀表現的`一種贊譽,可以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榮譽感。可設立“優秀員工”、“最佳銷售員工”、“最佳服務員工”等榮譽稱號。
3、培訓激勵:企業應鼓勵員工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的技能,提高自身競爭力。可以提供技能培訓、職業規劃、專業認證等機會,幫助員工提高職業素質和能力。
二、員工懲罰制度
員工懲罰制度是對員工不當行為的一種制約和懲處,目的是使員工始終遵守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形象,并提高員工責任意識和自律性。員工懲罰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1、口頭警告:經公司主管或上級領導口頭警告,督促員工制止錯誤行為,同時給予及時反饋,讓員工了解自己的錯誤并作出改正。
2、書面警告:對員工在職場上的輕微不當行為進行書面警告,要求員工改正錯誤并對其日后工作績效做出負面評估。
3、行政處罰:對于嚴重錯誤行為,公司可以給予員工行政處罰,比如扣除獎金、撤銷晉升機會等。
4、開除員工:對在工作中表現嚴重不當的員工,公司可以采取辭退員工的方式,以示懲罰。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6
為了完善安全保衛管理制度,加強護衛隊伍建設,鼓勵護衛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細則
1、發現并設法抓獲違法犯罪分子者。
2、護衛員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成績顯著者。
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及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4、積極參加搶險救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5、為搞好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提合理化建議,效果明顯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終被評為先進班、“優秀員工”者。
8、被評為區、市、省“治安模范標兵”者。
9、班長責任心強,以身作則,認真監督本班人員執勤,帶領本班人員圓滿完成各項任務者。
二、懲罰細則
1、在值班時看小說、玩游戲機、聽收錄機或進行與值班無關的其它事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的,將重罰,直至開除。
2、值班時在崗位上睡覺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的,予以重罰,直至開除。
3、值班時擅離工作崗位者,對屢教不改,造成一定損失者,予以重罰,直至開除。
4、酒后執勤(上班前三小時不準飲酒)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5、未按時交接班者,對屢教不改者予以重罰。
6、執勤時不按規定著裝者。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私自替人頂班者。
8、未經營單位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9、不按規定進行執勤登記,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責任者。
10、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責任范圍內發生案件和事故,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者。
11、對公司及安全部和管理處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13、違反護衛器械使用規定,隨便轉借和使用,造成損壞或丟失者。
14、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15、堅守自盜或以權謀私,經他人揭發并查明屬實者。
16、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賭博,給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
17、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拒不參加集體活動者。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聘用關系,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人事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國人廳發[20xx]15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發。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經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按規定權限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以下稱聘用單位)與其受聘人員建立聘用合同關系的,適用本辦法。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聘用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條訂立和變更聘用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并符合國家和我省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聘用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六條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對聘用合同制度的.實施負有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二章人員的聘用
第七條聘用單位應當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就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具體事項提出意見。
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工會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組成,必要時可以吸收相關專家或者其他有關方面人員參加
第八條聘用單位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內,按照崗位任職條件聘用人員,可以優先在本單位現有人員中公開選聘,也可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涉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式選拔人員的除外。
第九條應聘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的崗位,應聘人員應當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制度百科。
第十條人員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聘用單位公布空缺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
(二)應聘人員提出申請;
(三)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四)應聘人員通過考試、考核等形式進行競爭上崗,聘用工作組織根據結果擇優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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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平臺人員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平臺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總經理特別獎、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5)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6)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100元的經濟獎勵、12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門作出)
(1)全勤獎凡正式員工(自轉正之日起計算),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補休不計缺勤),當月工資獎勵50元。
(2)績效考核優異獎
凡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級,第三個月當月工資可獎勵100元。
(3)工齡工資獎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經公司領導與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齡工資,底薪加100元。
(4)帶薪年休假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
3、其他獎勵:
銷售冠軍獎
針對所有營銷的員工,銷售冠軍獎分為:周銷售冠軍獎和月銷售冠軍獎! 周冠軍獎每周評選一名(銷售系數第一名),獲得周冠軍獎的員工,公司直接獎勵現金100元;月銷售冠軍獎每月評選三名(月銷售系數前三名),第一名現金獎勵500元;第二名現金獎勵300元,第三名現金獎勵200元。(只有當月完成公司規定任務的銷售員工,才有機會評選月銷售冠軍獎) 銷售系數公式如下:
銷售系數=銷售金額/公司規定各門市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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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保證駕駛員培訓質量,筑起預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質量部負責實施。
二、培訓質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培訓質量管理要堅持嚴格、周密、細致、準確的管理原則。
三、教學部應根據《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教學計劃應明確教學項目、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內容以及教員配備情況。
四、教練員要以《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為指導,結合交通部規定的統編教材編制教案,經教學部審核后進行教學。確保《教學大綱》能夠落到實處。
五、教學部要建立學時計算機管理系統,使用ic培訓計時卡,確保每個學員的培訓學時,對于達不到規定學時學習的`學員,主管教學的負責人不能簽發下一科目的培訓通知單。
六、質量部應建立查課制度,對教學計劃和內容進行落實檢查。
七、教員部應針對教練員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每年定期舉行教練員培訓(輪訓),使好的教學方法、教學經驗得以推廣,提高師資水平,保障培訓質量。
八、質量部應對教練員的培訓質量進行考核:
(1)對每一個學員的每一個學習階段進行考核;
(2)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結業考試合格率進行考核;
(3)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駕駛證考試合格率進行考核。
九、質量部應根據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對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進行評估。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即:優: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據此分值創建教練員培訓質量排行榜。
十、對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學員,質量部應通知教學部對該學員本周期所學的內容進行重新培訓。對拒不參加重新培訓的學員,教學部應將該學員移交學員部,勸其退學。
十一、教練員所帶學員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質量部應及時通知教學部停止該教練員執教,教員部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對該教練員進行離崗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有二次以上因培訓質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員部應給其辦理解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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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制度和成員要求
1、嚴格考勤,勵志社成立后至少每周舉行一次例會,參會者應提前五分周到場到工作人員處簽到,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曠會。
2、例會以討論為主要開展方式,堅持民主,認真廣泛的聽取每位社員意見或建議,望大家積極發言。
3、勵志社組織外出采風時,成員必須嚴格聽從社團干部的統一安排。
4、勵志社全體成員要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自覺遵守社會道德規范,和校紀校規。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開展活動,在校內不得進行宗教活動(包括傳教、發展成員、做禮拜等)。
5、如有校內或校外的演出任務,要認真對待,力求演出高質量的節目。
6、勵志社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校規校紀以及服從社團組織人員的組織領導。一經發現違反校紀現象,立即勸退。
7、勵志社成員之間,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同進步,充分發揮主人翁意識和主觀能動性。
8、勵志社全體成員都應有一顆熱愛戲劇文化和社團生活的心。
9、勵志社全體成員必須認真參與社團例會,積極履行社團工作職能,如有活動,活動道具要妥善保管,不得胡亂破壞或丟棄,保持社團活動地點的整潔、干凈。
10、勵志社全體成員應善于傾聽各種意見,密切團結廣大同學,實事求是,要有進取精神。
11、勵志社全體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擔社團工作。
12、勵志社成員應認真、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練習任務。
13、勵志社成員不得擅自把非社團成員帶入社團參加活動。
14、參加社團活動時必須嚴格聽從老師或社長有關負責人的安排,不得隨意講話,走動,破壞會議紀律。
二、請假和獎懲制度
1、若有事必須向正副社長請假或向其所在的部門部長請假,再由部長向上遞交請假者名單。凡不請假,無故缺席社團活動三次以上者,將給以除名。
2、社長根據社員表現采取一定的措施,勵志社對社團貢獻突出的成員將予以獎勵及表揚。
附則:
1、全體社團成員都應該遵守本規定,維護學校和社團秩序。
(注:若有成員違反以上條例,社團社長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對該社團成員作出適當的處理)
2、本規定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屬社團社長。
3、前一任社長有權對現任社長(當屆接班人)提出建議和彈劾現任社長(僅一次機會)重新選舉新社長。
(制度暫定如上,如需修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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