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工資收入的個稅籌劃大家做好了嗎?個稅,該交的要交,該省就得省,那么e-HR幫你做個稅籌劃。
個稅,該交的要交,該省的必須省;但是到了財務那里,要么沒辦法,要么嫌麻煩,結果小伙伴們就交了不少的冤枉稅。土豪們都請專業的稅務籌劃師來做節稅方案,我們怎么辦呢?
其實,現行的個稅制度里與個人工資收入關系最大的就是下面三條:(1)第三條第一款: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后);第六條第一款: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一條就是年度獎金可一年一次進行合并計稅(具體見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下發的《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搞清楚規則,接下來就是怎么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規則”了。分析這幾條關鍵規定,要達到節稅的目的,必須遵守兩條原則:
一是均衡,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極不平均,相對于工資收入非常平均的人而言,其繳稅額會大得多。舉例,也就是讓每月工資數額盡量平均,從而適用較低的稅率以減輕稅負;
二是分攤,即考慮稅率臨界點,避開年終獎的無效區和低效區,并合理搭配年終獎與工資薪金的發放比例。
大思路明白了,辦法自然就有了:
方法一:削峰填谷
總的來說,就是把收入高的月份里的一部分工資轉移到收入較低的月份發放,這對于一線沖業績的Sales特別適用。先按照員工去年或上半年收入情況,計算員工月均收入范圍,員工據此確定員工個稅稅率級別。而在每月發放工資時,如果該月應納稅所得額高于員工個稅稅率級別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則將高出部分留存到以后月份發放,當月按稅率級別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發放;以后工資發放時,如果應納稅所得額低于稅率級別上限,則可從留存額中提取一部分發放。這樣不是就少繳稅了嗎?
這個有點小麻煩,財務愿意這么貼心嗎?沒事,e-HR讓這事貼心不麻煩,只要設定好算法,剩下的系統自動就干了。
另外,要達到節稅還需要將全年收入在平時發放部分和年中一次性發放部分之間的比例進行合理分配,兩者任何一方稅率過高都不能達到節稅的目的。這對于中高收入的小伙伴很重要。一般來說,在月薪高于個稅起征點的情況下,當工資和年終獎的比例調整至兩者的個稅稅率比較接近的情況下節稅效應最明顯。這個嘛,e-HR系統也可以幫忙算一下啦。
方法二:避開陷阱
地球人都知道,現行個稅政策里存在某些臨界點,會產生“年終獎多一塊,稅后少一坨”的問題。例如年終獎收入為54000元,需要繳納的個稅為5295元;可是僅僅提高100元,當年終獎收入為54100元時應繳納的個稅達到了10265元,增加了4970元! 有點坑爹的趕腳不?
其實,除了坑兒,還有坎!在有些區間上即使多發年終獎,實際上卻拿不到。比如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則計算,用人單位向員工支付19284.33元年終獎比向員工支付18000元年終獎要多,但是員工最后到手的年終獎只比18000的年終獎多0.897元。顯然,相對于支付18000元的年終獎,用人單位多支出了1284.33元,員工最后到手的只多拿了不到1元。
坑爹的政策咱沒轍,但繞開陷阱總行吧,這就需要知道這些陷阱到底在哪里。e-HR系統會在年中發放前自動試算,并根據試算出的繳稅額和實發額給出預警,優化的方案就不難找了吧。
當然啦,要達到個稅籌劃的最佳效果,還必須和企業的管理方式結合起來。比如要真正達到削峰填谷的效果,單位財務得配合啊!還可以把前面說到的避開年終獎陷阱而多出來的錢以加班費的名義計入工資,或者以報銷電話費、交通費等方式發放。
宏景e-HR系統已幫助數十家單位實現了個稅籌劃方案,幫這些單位節省了幾萬到幾百萬的稅負。這么說,稅務局會不高興吧?但小伙伴們高興就好啦……當然違法的事咱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