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范圍包括:政治、經濟、法律、公共行政管理、國情市情、常識、公文寫作等方面的內容,重點測查應試者從事農村基層工作必備的政策理論知識、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考試形式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限150分鐘,包括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
三、作題要求
1、參加筆試時,應試者務必攜帶黑色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并根據考試要求作答。
2、客觀性試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性試題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指定區域作答,在試卷上或其它非指定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3、應試者必須在指定位置準確填寫自己姓名和準考證號碼等信息,不得在答題卡作答區域內留有與答題內容無關的任何信息。考試結束后,不得將試卷、草稿紙帶走或抄錄試題,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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