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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居住證申請條件

            時間:2024-06-23 23:47:36 居住證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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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居住證申請條件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東居住證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廣東居住證申請條件 篇1

              在廣州辦理廣東居住證需要先辦理居住證,滿半年后(或符合不用滿半年條件),才可辦理居住證。

              一、居住登記辦理

              【辦理對象】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居住的流動人口。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穗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

              【辦理方式】

              (1)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

              (2)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

              (3)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

              【辦理材料】

              (1)申請表

              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2)身份證明

              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代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居住證明

              居住地址證明原件。

              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4)申報人相片

              申報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辦理流程】

              (1)窗口受理

              對于窗口受理的,經審核,提供材料真實有效,符合要求的,當場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回執正聯交申報人,回執副聯經申報人簽名確認后交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

              流動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的,工作人員應當核實情況,符合登記條件的,登記居住信息后,通知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

              (2)自助申報

              對于自助申報的,經工作人員核實符合登記條件的,在補充居住登記有關信息后,通過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回執上的登記日期以自助申報系統或終端登記日期為準。不符合登記條件的,通過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

              流動人口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后,注銷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注銷其原居住證功能。

              【居住登記憑證補打】

              流動人口丟失居住登記憑證的,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到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請補打,代為補打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辦理費用】

              不收費。

              二、居住證辦理

              【辦理條件】

              1、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依規定到實際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居住證。也可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或者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進行申報辦理居住證申領手續。

              2、持本市人才綠卡的;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滿半年的;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滿半年的,經核查屬實的,在辦理居住登記后,即可申辦居住證。

              3、流動人口繳納社保滿半年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后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4、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后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5、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辦理方式】

              (1)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

              (2)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

              (3)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

              【辦理材料】

              1、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4、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證明材料種類如下:

              (1)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居住在自有(直系親屬)產權房屋的。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申報居住登記后申辦居住證的,房屋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是指房屋產權證明文件簽發或購房合同簽訂滿半年。流動人口可憑證明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購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辦居住證。

              流動人口居住在直系親屬自有產權房屋的,受理單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系的,無需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辦人還需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能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居民戶口簿、衛生健康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居(村)委會出具的關系證明等能反映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2)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居住地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近一年內在居住地所屬轄區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的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等。

              (3)連續就讀證明包括: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學生,提供其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一)到實際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居住證;

              (1)來穗人員到達廣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對符合登記條件,并提供真實有效居住地住址的來穗人員,登記居住信息后發放“辦理居住登記回執”。

              (3)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后,可在居住地鎮、街道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申領《廣東省居住證》。

              (二)也可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辦理;

              (三)或者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進行申報辦理居住證申領手續。

              【領取流程】

              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受理憑證,到申領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若是代為領取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選擇速遞方式領取證件的,由速遞公司負責送達申辦人。

              具體領取事項可咨詢現場辦理工作人員或可查看受理憑證上面的信息。

              【辦理費用】

              首次辦理免費,換領及補領需繳納20元工本費。

              【證件期限】

              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需簽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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