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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的作文800字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月亮的作文800字,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月亮的作文800字1
為確保20xx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廣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實現“平安春運”的工作目標,本著“以客為主、科學組織、協調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導原則,現針對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一)春運應急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措施有力”的原則。為了切實保障春運工作有序進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
副組長:李
成員:來
涂陸武陳俊童躍建藍國祥徐紅英鄒勝朝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處,由趙國棟、董偉、藍國祥、鄒勝朝、毛偉義組成,趙國棟為主任,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各項應急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
(二)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1月23日下班前上報總公司。
(三)值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當日車輛的調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運期間道路情況復雜,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各單位要針對天氣和道路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二)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春運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行車、總公司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精神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技巧。
(三)所有參加春運的車輛及設備必須進行全面的'技術檢查,未經檢測合格的一律不得參加春運。所有參加春運的駕駛員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和交警部門組織的春運培訓合格。
(四)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售票廳、候車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和監管,確保客流有序、暢通;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確保齊全有效。
(五)機務處要做好防滑鏈等應急物資的準備,并進行相關操作的演練,確保正確安裝使用。
(六)保修廠要加強值班制度,切實做好車輛的維修服務,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做到優質、高效。確保車輛正常營運。
(七)監控室工作人員要掌握車輛運行狀態,及時發布管理信息和預警信息。加強數據采集和分析,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通報。
三、旅客運輸
(一)客運分公司、客運西站、公交公司等客運單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變化情況,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滾動發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時輸運旅客,如還不能及時疏運旅客的,立即報告總公司值班領導和縣運管部門,由機動運力解決。
(二)跨縣(市)班車在客流高峰期由機動運力加班。突發性事件的用車由總公司統一調配。
(三)20xx年春運總公司共安排機動車10輛,總座位384座(詳見附表)。
四、報告制度
(一)各單位加強現場調度,出現客流高峰及時報告值班領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疏運。
(二)客運站的跨縣(市)班車的加班計劃應提前上報總公司,并在公告欄上及時予以公告。
(三)各單位要及時將路況、天氣變化等情況通知給駕駛員。
(四)嚴格執行事故匯報制度,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向所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及總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匯報,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業事故及險情報告辦法》立即上報。
五、各單位值班電話
總公司:
客運分公司:
客運西站:
旅游公司:
保衛處:
保修廠:
月亮的作文800字2
一、總則
(一)編制的目的
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確保我縣境內重要農村道路、防汛通道等主干道路安全暢通,及時處置各種道路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便捷出行及其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類別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道路交通阻斷,橋涵坍塌,影響交通運輸安全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指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營運資格的運輸車輛、船舶,在道路、水上等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
2.汛期洪水造成道路交通阻斷。主要是在汛期遇到特大洪水,使省道或重要縣道、防汛通道造成阻斷,或橋梁坍塌阻斷交通等防礙正常交通運輸的事件。
3.雪天或地震造成道路交通阻斷。主要是遇到大雪天氣,道路積雪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和地震造成的道路斷裂、坍塌、滑坡,使道路交通嚴重受阻。
4.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引起泄漏。主要是運輸國家規定的危險貨物,如液氯、氨、甲醇、汽柴油等物品,在道路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引起泄漏,污染公路環境。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涉及本行政區域內,或超出本縣處置能力的,需要上級部門幫助處置的重特大突發事件。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交通部門的職能,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別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險貨物運輸,要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重在平時預防,要認真落實法人主體責任制,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增強防患意識。
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局屬二級機構的管理。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對于道路交通阻斷事件,按照公路法,分級管理的原則,落實修復責任主體,縣交通運輸局可協調指導局屬各交通單位,應急調配各交通單位車輛、機械、人員進行搶修。對我縣處置能力確實有困難的,可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幫助處置。
4.科學調度,全力搶險。發生洪水險情或地震致使道路損壞中斷、橋涵坍塌時,縣交通運輸局應急領導小組應快速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要組織公路、海事等部門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調動施工機械,全力組織搶險,修復水毀或震毀公路、橋涵,保證公路的暢通和救災物資的運送。必要時,縣交通運輸局可統一調度局屬各交通單位的設備和力量,集中搶修毀壞公路,確保重要道路安全暢通。
(六)應急預案體系
局屬涉及交通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
1.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防汛抗洪應急保障預案。
3.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4.東至縣交通運輸局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對于雨雪天氣或地震造成的道路阻斷,可參照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執行。縣交通運輸局二級機構和地方海事、公路部門也要按照上級有關預案,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并報縣交通運輸局備案,并根據不同階段任務的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完善、補充專項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是局屬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業務指導機構,系統各單位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局各單位包括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縣農村公路管理管理服務中心應在縣交通運輸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指揮長):程國慶
副組長(副指揮長):陳義為、羅國紅、凌賢玉、彭志高、于飛、彭林、劉小平
成員:鄭利華、方學農、胡俊、楊凱、王棟、蘇曉六
汪保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汪保和任辦公室主任。必要時,縣交通運輸局可派出工作組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專項預案組織中的辦公室為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事件的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接收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緊急重大事項,承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檢查和指導下屬單位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承擔相應工作。
三、運行機制
縣交通運輸局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局屬各單位在縣交通運輸局的直接領導下,直接對轄區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和恢復重建工作。
(一)預警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應加強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的領導,要建立預測、預警系統。建立和完善本系統內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報制度,明確專門機構及時上報有關預警信息。主要是對轄區內可能性出現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水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洪澇災害可能造成的道路阻斷和橋梁坍塌以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現事故引起泄露,可能造成對環境的重大污染等進行及時的預警。
(二)應急處理
對發生一般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由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對發生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縣交通運輸局在縣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機構。
(三)信息報告
對已確定發生的轄區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各執法中隊有義務及時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對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各執法中隊等最遲不超過2小時向所在鄉鎮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程度、事件發生趨勢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適時續報有關情況。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對各執法中隊等上報的信息進行核實,并及時上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
(四)先期處置
對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各執法中隊應在地方政府的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先期處置。
1.就近的執法中隊第一時間組織實施現場救助。
2.保護事故現場。
3.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泄漏的,要及時向社會發出避險警告。
4.疏導交通或指揮車輛、行人繞行。
5.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或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響應
對重特大交通公共突發事件發生后,縣交通運輸局將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不同類型事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1.組織在第一時間內就近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2.根據不同事故類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3.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好事故現場和交通秩序。
4.協調鄉鎮政府做好應急保障。
5.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或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6.必要時啟動交通戰備保障隊伍和運輸設備,保障社會運輸需求。
(六)現場指揮協調
根據交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啟動縣交通運輸局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中的領導組織和指揮機構開展應急工作。
1.發生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啟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系統。
2.發生洪澇災害造成道路橋梁阻斷的,啟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防汛抗洪應急保障預案》指揮系統。
3.發生危險貨物車輛事故引起泄漏的,啟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系統。
4.出現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啟動《東至縣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系統。
(七)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
事發后,縣交通運輸局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人員安置、傷亡人員撫恤、基本生活困難救助和損失補償、有關保險理賠、資金緊急救助等工作。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車輛、船舶損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賠償后,由所在運輸企業按照合同法負責運輸設備的修復、更新。對于洪澇災害造成的道路中斷和橋梁坍塌,按照《公路法》分級管理的原則,縣道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修復;鄉道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修復,縣交通運輸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或向市交通運輸局、省交通運輸廳予以申報補助資金。
四、應急保障
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縣農村道路管理服務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和運輸企業要按照縣交通運輸局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相關預案做好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相應組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地方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的統一指揮和指導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切實做好應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和交通運輸保障,保證道路暢通和社會運力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發生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在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同時,對應急隊伍力量不足的,縣交通運輸局將調動各交通單位和局屬各單位保障隊伍,也可臨時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干部職工參與應急隊伍,必要時啟動交通戰備保障隊伍,各交通單位要在縣政府、鄉鎮政府的領導下,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上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運輸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運輸戶,參與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二)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在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負責當地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科學配置應急運輸力量,應急運力不足的可調縣交通戰備運輸、工程搶修保障大隊,以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確保搶險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或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申請援助。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每三年組織一次預案演練,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演練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事故救援演練的組織和實施;縣農村道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道路損毀和橋梁坍塌事故造成交通中斷的應急處置演練的組織和實施;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發生交通運輸事故配合交警等部門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的應急處置演練的組織和實施。
(二)宣傳和培訓
縣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結合應急預案要求和開展的演練,組織廣大職工深入學習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憂患意識、社會責任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制定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計劃,同時通過各種媒體進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擴大覆蓋面,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三)責任與獎懲
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瞞報、漏報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理。
月亮的作文800字3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做好今冬明春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對工作,根據12月13日全市應對低溫雨雪天氣緊急視頻會議和郴州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郴應急委辦發【20xx】15號)文件要求,為及時、妥善采取處置措施,確保交通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結合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臨武縣交通運輸局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黃興旺
副組長:鄧學文
成員:縣交通運輸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局屬各單位和郴汽集團臨武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局各股室負責人。
各單位要分別成立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二、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職責
(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范工作應急預案啟動,指揮、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應急處理公路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
(三)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送交通部門重大突發事件情況。
(四)應急處置因低溫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斷,公路交通發生安全事故時,快速排除險情和障礙,并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五)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急需調用的大宗物資、旅客運輸所需的車輛等。
(六)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下的新聞媒體宣傳組織等。
三、各相關單位主要工作任務
(一)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
因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交通阻斷或人為破壞造成道路中斷時,及時組織人員、機械、物資進行搶修,保障公路暢通。
(二)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
根據全縣營運客車總數的5%預留機動運力,將應急車輛的單位、駕駛員姓名、聯系電話、車輛車號、座位數等情況登記造冊。在運輸高峰時段,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滿足各類道路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需要。
(三)運輸企業
1、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上報縣局應急指揮辦公室,隨時報告事件動態;
2、全力維護運輸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開展;
3、發生旅客大量滯留時,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4、預留一定數量的`客、貨車輛作為應急搶險運力。
四、應急處置
(一)公路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公路應急預案,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應迅速開展工作,成立臨時指揮小組,研究制定處置方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2、出現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造成公路通行困難時,協調交警部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對造成公路阻斷的路段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和搶修,必要時開辟繞行線路。
3、儲備好應急物資。及時儲備好除雪鏟冰的物資和設備工業鹽、融雪劑、鏟雪機械等,隨時備用。
(二)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在突發事件中,需要調集車輛等運輸保障力量時,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立即開展工作,啟動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行車安全應急預案。
2、組織應急預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隨時聽候調遣。
3、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安排運輸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搶運緊急物資。
4、確保運輸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
(三)新聞宣傳應急處理
各單位應該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布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單位經確認后要第一時間向縣局報告有關情況,縣局將按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準確及時的原則,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月亮的作文800字4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月亮的作文800字5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李連杰(公司經理)
副組長:李朝杰(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 員:魏國紅
魏鵬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電話:18636309969。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組 長:李連杰,聯系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朝杰,聯系電話:135xxxx
成 員:魏,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月亮的作文800字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聯系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采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后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并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后,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托,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月亮的作文800字7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工作,確保春運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根據市運管處《阜陽市公路運輸管理處20xx年道路春運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春運旅客出行高峰期,當運力不足時,及時調配運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滯留。
2、對惡劣氣候后滯留的旅客,在天氣條件允許時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點的'運力支援及其他應急之需。
4、其中需要緊急疏散動力等情況。
二、成立安全春運應急運力儲備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設在春運值班室,電話:xx—xx,xx。領導小組在春運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全春運應急運輸儲備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傳達上級春運
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通知下屬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縣運管所負責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根據公路通行條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各運輸企業要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
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各運輸企業負責人、春運期間指定的專門聯絡人員要將聯系電話上報并保持24小時開機。
四、應急保障車輛和人員
按照需要常備應急運力儲備23輛。其中由運輸公司組織5輛,xx集團xx分公司組織客車10輛(其中5輛本地車輛、5輛外調車輛),運輸公司和xx集團xx分公司的應急車輛負責長途旅客的應急工作。一運公司組織客車8輛,負責縣內旅客的應急工作。由xx縣交通局車隊組織貨車10輛,xx縣第一運輸公司組織貨車10輛。
各運輸企業抽調車輛要在春運前上報應急辦公室并做好登記臺帳等基礎資料,以便需要時能及時聯系,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應急車輛的駕駛人員應該要求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好,身體健康。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保證及時運送專業救治和防控等人員,保障一切防控物資和設備及時送達。
五、嚴明紀律,令行禁止。
1、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
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
2、統一
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分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嚴格執行預案的處置原則、程序、分工要求。
3、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工作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工作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
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應急運力的調用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當xx縣運力出現不足現象時,有xx運管所調用本轄區應急運力,當地運力不足市向是運管處申請支援。作為應急運力儲備的車輛要明確責任人和聯系方式,堅持值班制度,保證在需要時能及時調動,做到人在崗、車在位,一聲令下,立即出動。
月亮的作文800字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以下簡稱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機制,科學有序、及時高效應對運營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險性事件信息報告與分析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規范》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因列車撞擊、脫軌,設施設備故障、損毀,以及大客流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行車中斷、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因地震、洪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和恐怖襲擊、治安案件等社會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依據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同時參照本預案組織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相關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確保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正常運行。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開展運營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發生運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預案,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判斷決策,運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救援效率。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單位將運營突發事件預防作為日常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建立責任體系,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監測預警、維修保養,強化檢查督促,開展宣傳教育,防止和減少運營突發事件發生。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5.1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1.5.2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
1.5.3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6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
1.5.4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分級應對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國務院及交通運輸部予以支持;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運營突發事件,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予以支持。
(2)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運營突發事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負責應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建立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2.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1.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其他有關省級部門和單位。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1.2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各處置部門及時發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信息。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互聯網信息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3)省軍區:根據省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4)武警江蘇省總隊:根據省人民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指揮所屬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監測設備、防護和消殺用品、醫藥等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協調相關工業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
(7)省公安廳: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對事發地區實施封鎖和道路交通管制;監督指導重要目標、重點部位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犯罪活動,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員,維護社會秩序;組織、指揮、協調現場防爆和人員搜救工作,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參與現場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傷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監督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防治,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與評價,就因運營突發事件衍生環境污染事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與處置運營突發事件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協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搶險隊伍,配合運營單位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工程搶險救援;負責組織指導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等排水設施的疏通維護工作,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隧道、站點等低洼部位的排水防澇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運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協調應急救援運輸保障單位及時運送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4)省水利廳:組織、指導各級水利部門做好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周邊水利工程設施險情排查、監測、應急搶險和水毀修復重建工作;負責行洪河道洪水監測和預報,發布相關水情信息。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運營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相關市衛生健康部門合理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傷病員現場救治、轉運和醫院收治工作,統計醫療機構接診救治傷病員情況;根據需要做好現場防疫和消毒工作,視情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傷病員的心理援助;參與事故調查。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組織、指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做好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17)省市場監管局:參與軌道交通運營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并提供技術支撐,組織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
(18)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指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中現場火災撲救,按照國家規定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21)省地震局:負責提供地震資料信息并提出城市軌道交通應對地震災害防范對策,參與城市軌道交通遭遇地震災害的緊急救援工作。
(22)省氣象局:負責提供事發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為事故現場勘查、分析和案件調查提供氣象方面的協助。
(23)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24)省電力公司: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電網側故障時,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搶修,及時恢復電網供電電源;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內部電力故障時,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做好電力應急處置工作。
2.1.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工作要求;
(2)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5)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并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6)按規定及時上報運營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對事件結果進行評估和報告;
(7)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預警,落實應急措施。
2.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副廳長兼任。
主要職責:
(1)負責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貫徹落實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組織、協調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匯總、上報運營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情況;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運營突發事件發展趨勢,評估事故損失及影響,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5)辦理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文件,承擔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件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項等。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等單位組成。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搶修受損設施設備及清理事件現場等。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等單位組成。
(3)醫療救護組:負責協調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等。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單位組成。
(4)新聞報道組:負責媒體接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應急廳等單位組成。
(5)社會穩定組:加強事發后的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事件;協調化解事件造成的矛盾糾紛。由省公安廳牽頭組成。
根據需要,還可成立交通疏導組、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分別負責協調跨區域交通疏導、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善后處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運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運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對跨城市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對跨省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由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與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區市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明確各種運營突發事件情景下的應急響應責任主體。
2.5現場指揮機構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收集、匯總事件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并及時報告,落實交辦的其他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必要時,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可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分別負責人員搜救、疏散轉運、交通疏導、醫學救援、搶修搶險、維護社會穩定、新聞宣傳等工作。
2.6運營單位
運營單位是運營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運營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有關單位的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
2.7專家組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建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庫,由線路、軌道、結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環境與設備監控、運輸組織等方面專家組成。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時,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根據需要設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組,對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運營單位監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測體系,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規律,認真做好對線路、軌道、結構工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消防、防護設備、特種設備、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和環境狀態以及客流情況等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開展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特別是針對洪澇災害風險,重點排查地勢低洼車站、過渡段、長大區間等重點區域排水設備設施的能力;排查排水管道與周邊市政管網的聯通情況;排查在建線路與既有線路連接處的封堵情況,防止雨水通過在建線路倒灌車站區間;加強地面高架線路沿線邊坡檢查,對土質疏松、堆土滑坡等風險采取針對性措施;及時核查沙袋、擋水板、排水泵等應急物資種類和數量,補齊補足補強相應設備設施。
當城市軌道交通發生運營險性事件可能影響正常運營時,運營單位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1.2管理部門監測與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情況的日常監測,會同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地震、氣象、鐵路、武警等部門(單位)和運營單位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突發大客流和洪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等信息的收集,對各類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并及時將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信息告知運營單位。有關部門應及時將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的信息通報同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2預警
3.2.1預警發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對運營突發事件形勢分析預測,主動建立與信息來源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確定信息通報內容、時間、程序、方式等,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并告知運營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樓宇或移動電子屏幕、當面告知等渠道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運營單位要及時對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異常預警信息由運營單位向相關崗位專業人員發出預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外的預警信息,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收集到的信息對運營突發事件進行預判,啟動相應預警。運營單位特別要做好與氣象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強對洪澇、氣象災害等信息的收集。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事件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對措施、自救辦法、咨詢電話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運營單位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對突發大客流,及時調整運營方案,加強客流情況監測,在重點車站增派人員加強值守,做好旅客疏導,視情采取限流、錯峰、臨時關閉車站等措施,必要時啟動地面公共交通接駁輸運,疏導客流。對超設計暴雨強度等非常規情況下采取停運列車、疏散乘客、關閉車站等應急措施。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解除
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或判斷可能引發運營突發事件后,運營單位應立即向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同時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和乘客。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得知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進行核實,對運營突發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對于未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中斷行車2小時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或者對人民群眾出行造成一定范圍影響的,運營單位應妥善處置并在1小時內報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避免引發群眾滯留或強烈不滿。
初步認定較大及以上運營突發事件的,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并根據事態進展情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及時續報應急處置等有關情況。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當進行核實,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報告,其中構成特別重大和重大運營安全事故的,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告。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運營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應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上報。
3.3.2報告方式與內容
運營突發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運營突發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運營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內容主要包括: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簡要經過,對事件的初判級別,警報發布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以及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續報內容主要包括: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以及意見建議等。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運營突發事件過程,處理措施和結果,運營突發事件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
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者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在運營突發事件發生1小時內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圖片及相關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運營突發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作為第一響應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企業層面的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1)根據實際情況,派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迅速疏散站內、車廂內乘客,組織乘客自救,同時封閉車站,勸阻乘客進入;
(2)根據情況調整線路運營,阻止在線列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區域,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3)及時通過電視、電臺、告示牌、站內廣播、站內電子顯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發布車站封閉、運營線路調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積極開展現場救援、搶修等處置工作;
(5)根據現場情況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盡快對受傷乘客進行救治,并通報相關部門獲得支援。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綜合、專業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研判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響應分級
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1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2.2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2.3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2.4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5)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或由省交通運輸廳向交通運輸部提出請求。
4.3分類響應
(1)火災。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應急預案,針對不同車站、列車運行狀態以及消防重點部位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方案。
處置火災要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快速反應,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火災發生后,運營單位工作人員要立即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并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事發地市級消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單位)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2)地震。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地震專項預案,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在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先救人、后救物,先搶救通信、供電等要害部位設施,后搶救一般設施。
發布破壞性地震預報后,即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震情發展和工程設施情況,及時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要求運營單位停止運營和維修施工,組織避震疏散;對在建工程和有關設施、設備采取緊急抗震加固等保護措施;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及時準確通報地震信息。
地震發生后,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將震情和災情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運營單位按照地震應急預案開展乘客疏散和設施設備保護工作。
(3)爆炸。
運營單位要針對列車、車站、主變電站、控制中心以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點防范部位制定防爆措施。車站內發現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排除,任何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在發生爆炸后,運營單位要立即組織疏散乘客;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發生爆炸的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4)大面積停電。
運營單位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做好供電系統和應急電源系統設備維護,制定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準備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要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做好乘客緊急疏散、安撫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供電部門要根據事件性質、特點,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盡快恢復供電。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停電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5)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
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實行“迅速反應,先救治傷員、疏散乘客,后恢復運營”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的報告后,要立即協調地面公交等有關單位配合運營單位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報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6)惡劣天氣。
運營單位要制定熱帶氣旋、暴雨、暴雪、高溫、大霧、灰霾、大風等惡劣天氣應急預案。事發地市級氣象部門要及早發布各項惡劣天氣預警信息,運營單位要及早做好相關應急準備措施。運營單位收到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7)地質災害。
運營單位要制定專項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生后,運營單位要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由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迅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沿線地質災害巡查。
(8)核、生化、毒氣襲擊。
核、生化、毒氣襲擊事件應急處置,貫徹“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發生核、生化、毒氣襲擊后,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積極開展事件現場的先期處置,組織做好乘客疏散、搶救傷員等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
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報后,要立即報告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公安及消防部門,協調做好現場封鎖、乘客疏散、救護工作。必要時,按照程序向軍隊請求支援。核、生化、毒氣事件的排除、洗消工作,由軍隊等相關專業隊伍處置,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置。
4.4響應措施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級別,應急指揮機構要立即指揮調度消防、衛生健康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應急溝通聯系渠道。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組織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人員搜救。
運營公司、消防、應急管理、公安等單位調派專業隊伍、裝備和物資,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開展以滅火防爆和搜救被困人員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現場救援隊伍之間要加強銜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2)疏散轉運。
運營單位及有關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緊急疏導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迅速引導現場人員撤離事發地點,疏散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站點乘客至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口或安全地帶,并妥善安置。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無關人員進入。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地鐵公交接駁預案,及時調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網客運組織,利用城市軌道交通其余正常運營線路,調配地面公共交通車輛運輸,加大發車密度,做好乘客的疏運工作。鼓勵建立公安、消防、交通、社區等聯動的人員疏散平臺,探索高效疏散管理模式。
(3)交通疏導。
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設置交通封控區,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防止發生大范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
(4)醫學救援。
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的醫學救援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相關人員的心理援助。
(5)搶修搶險。
運營公司組織力量第一時間開展搶修搶險作業,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必要時可以調動軍隊、武警部隊等開展以下作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設施設備等搶修作業,及時排除故障;組織土建線路搶險隊伍,開展土建設施、軌道線路等搶險作業;組織車輛搶險隊伍,開展列車搶險作業;對于發生淹水倒灌的線路,組織開展積水抽排作業;組織機電設備搶險隊伍,開展供電、通信、信號等搶險作業;組織供水、供電、燃氣、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線搶險隊伍,開展受損城市生命線的搶險保通作業。
(6)維護社會穩定。
由公安部門牽頭開展,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劃定警戒區,做好事發現場及周邊環境的保護和警戒,維護治安秩序;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防止發生大范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及時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權威發布、發布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APP(手機應用程序)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持續動態發布運營突發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傷亡情況、應對措施、救援進展、公眾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和臨時交通措施、信息發布機關和聯系方式等。一般或較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處理完畢、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及時組織評估,按照響應分級,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向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響應終止命令。當確認具備運營條件后,運營單位應盡快恢復正常運營。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員安置、心理干預、法律援助、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等。
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中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責任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事故責任單位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
5.2保險理賠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外事協調
如運營突發事件涉及到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應當遵照國際慣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相關人員的醫療救護、經濟賠償、法律糾紛等事宜。
5.4事件調查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5.5處置評估
運營突發事件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時在現場開通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設備。運營單位要加強城市軌道交通運行指揮調度系統等專用通信網絡建設,確保專用通信網絡暢通。
6.2隊伍保障
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人員應急搶修能力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可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水平。運營單位應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培訓專業救援隊伍,并廣泛借助社會力量,形成志愿者隊伍。
6.3裝備物資保障
運營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合理設置應急裝備儲備點,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管理協調機制。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糧食和儲備等部門要根據當地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
6.4技術保障
鼓勵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研發、應用應急處置先進技術裝備,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的指揮平臺,為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輔助決策、協調調度等提供技術支持,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風險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6.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保障人員疏散。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做好人員疏散路線的交通疏導。
6.6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7資金保障
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地方政府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對軌道交通運營應急管理的經費予以保障,強化系統設施設備建設和培訓演練,提升應急指揮能力和處置水平。
6.8宣傳、培訓與演練
6.8.1宣傳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運營單位應編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乘車、突發事件應急等宣傳資料,并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車站醒目位置擺放供公眾取閱。
6.8.2培訓
運營單位要將應急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有計劃地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應急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基礎設施等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專門人才。
6.8.3演練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應按照規定開展。鼓勵邀請行業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演練評估工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對運營單位應急演練工作情況開展監督。
7附則
7.1術語解釋
城市軌道交通:指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交通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等。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1)預案制定。
本預案是江蘇省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關部門預案。
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轄區、部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方案,并及時修訂完善。
(2)預案修訂。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省應急管理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發展情況,以及應急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并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7.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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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確保我局春節期間的運輸組織和應急保障工作,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的能力,全力保障廣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產重要物資及時高效運輸,特制定《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依據交通運輸廳印發的《20xx年交通運輸行業春運工作方案》(xx交辦發〔20xx〕xx號)、xx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xx市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xx春運組發〔20xx〕x號)等文件精神和縣人民政府關于春運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春運工作實際。
(三)分類分級。根據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春運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客運車輛交通運輸事故及客運站場發生火災等。
3。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惡劣天氣等各種事件造成道路客車嚴重誤班,客運站場出現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四)適用范圍。適用于春運期間因惡劣天氣以及其他突發事件,對春運工作造成影響的應對處置工作。
(五)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縣交通運輸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春運組織和應急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見附件)
各單位、聯系單位(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要結合實際,修訂完善春運工作應急預案,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春運應急工作。
(二)工作職責。
1。縣交通運輸局:督促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組織和執行;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定期、不定期開展春運工作安全檢查;協調相關單位做好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及時接報、收集、匯總有關信息,及時向春運領導小組領導報告春運突發事件信息,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建管中心:負責清查在建公路及建成未交養公路、橋梁、涵洞的安全通行狀況,確保安全暢通,在受自然災害影響造成道路中斷時,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交通。
3。縣公路段:加強公路管理和養護,確保公路安全暢通,在受自然災害影響造成公路中斷時,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交通。
4。縣運管所:督促相關企業完善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貨運企業春運安全檢查;負責安排道路客運應急動力,抓好春運期間道路客車運力調度組織工作;及時掌握客運場站人員流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及時增加公共交通運力,做好客運場站的旅客輸運工作;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自然災害影響春運正常進行時,局春運辦協調氣象部門提供相關氣象資料,情況嚴重時通過移動、電信等短信平臺向廣大旅客發出短信,通知相關信息,勸阻旅客暫停前往客運站場。建管中心、公路段分別發出緊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況,情況嚴重時,各客運企業要立即停止預售客票,避免旅客滯留。如遇大雪天氣,建管中心、公路段要迅速組織力量,清除主要道路積雪積冰。
(二)事故災難處置。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交通事故時,要迅速聯系交警趕往現場進行處置,盡快排除交通堵塞,協助做好事故處理,恢復交通。運輸工具、客運站場等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局春運辦和公安、衛計、消防部門報告。
(三)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因大雪等惡劣天氣導致旅客疏運停滯或緩慢,造成客運站場旅客長時間滯留的,局春運辦需立即協調各成員單位實施各項應急措施。相關單位要迅速組織現場執勤人員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客運站要及時通過廣播等形式向滯留旅客講明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或準備采取措施情況,安撫旅客情緒,勸說旅客改乘車輛或延遲出行,對客運站場滯留人員及時提供食品、開水、保暖設施,確保滯留人員不受凍、不挨餓。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負責
應急響應分為二級。春運期間發生春運突發事件,由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根據以下規定分級負責處理。
①發生四級(一般)春運突發事件,由春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局春運辦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②發生三級(較大)春運突發事件,由各成員單位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局春運辦組織有關單位趕赴現場協助、指導,并按規定上報縣春運辦。
(二)應急結束
春運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局春運辦在相應的范圍內發布指令,結束應急狀態。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結束應急的信息。
五、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各春運工作成員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將應急工作的全過程記錄整理后,形成系統的書面報告報局春運領導小組備案,為今后妥善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積累經驗。
月亮的作文800字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全省港口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體制和機制,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規范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水路交通運輸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企業所從事的危化品倉儲、裝卸等過程中發生危化品庫區和集裝箱、散雜貨堆場、碼頭以及危化品泄漏、中毒、燃燒、爆炸、火災等事故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
(2)需要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
發生在本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的港口危化品事故引發環境事件、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按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
本預案同時指導本省其他各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危化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
(3)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加強港口危化品事故預警和應急技術的研究,建立應急咨詢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事故災害的科學決策和技術指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和完善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1.5事故分級
港口危化品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江蘇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省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開展港口危化品事故防范和應對工作。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和終止應急響應狀態的命令。
(3)必要時協調省軍區和武警江蘇省總隊調集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5)督促、指導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對工作。
2.1.1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負責協調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納入相關規劃。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定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環境損害責任調查。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港口危化品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4)省水利廳: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參與港口危化品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7)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倉儲、裝卸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18)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救、爆炸泄漏等險情控制,并組織人員搜救。
(21)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2)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23)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遇險人員水上搜尋救助、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交通管制,協助開展水上水下打撈救援、水上污染物清除作業等。
(24)連云港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水下打撈救援、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污染防治和水上交通管制。
2.2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傳達、落實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部署。
(2)匯總、上報港口危化品事故和應急處置情況。
(3)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理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決策和指揮工作。現場總指揮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指定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的前沿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告知事故事態發展、應急救援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
現場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密切跟蹤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及時向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報告,并組織、協調和指揮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力量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其他工作。
(2)應急行動組: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武警江蘇省總隊、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港口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利用環境監視,對大氣及泄漏物質進行監視監測;負責港口區域清污工作;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交通管制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及時保護可能受污染的敏感區域,采取適當措施疏散或救助可能受危化品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擴散、泄漏污染影響的人員。
(3)醫療救護組: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傷員的轉移、運送和醫療救治;負責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和醫療物資。
(4)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相關資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開展提供各類保障,包括做好應急物資的供應,組織和協調應急隊伍和其他參與應急的相關人員開展工作;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裝備、人員、物資的運輸;為應急行動提供氣象等決策支持保障;做好日常的溝通聯絡工作,并協調開展相關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5)信息發布組: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發布港口危化品突發事故信息;創建信息溝通和交流平臺,收集輿情信息;負責加強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引導社會輿論。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港口危化品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2.5專家組及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由港口、環保、石油化工、消防、醫療衛生、應急管理、安全管理、氣象、保險、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預防、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故現場指揮部研判事故危害發展的趨勢、程度,參與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制定與決策。
2.6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主要職責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安全責任制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預案銜接,配備應急資源。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港口企業平面布置圖、專業人員信息、物資儲備情況、生產運行情況與應急處置相關的基礎技術資料,配合現場指揮部做好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3預防、監測與預警
3.1預防
對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在裝卸、倉儲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泄漏事故風險,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事故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本單位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本單位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銜接暢通,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各級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職責針對可能發生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監測和預警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港口危化品的動態監督管理,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會商評估,預測事態發展趨勢,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3.2.1預警信息發布
接到預警信息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突發事件分析評估工作,視評估結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通過本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及解除程序依據《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相關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并將預警公告與信息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港口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變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當確定事故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港口危化品事故的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及數量、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故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港口危化品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先期處置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港口現場人員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臨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立即開展應急救援,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受困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傷害;組織實施港口周邊交通管制、事故現場隔離、秩序維護及受威脅人員疏散;加強現場監測和應急防護,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及時掌握輿情動態,堅決制止謠言散布行為,防止信息倒流,以免造成群眾不必要的恐慌。
4.3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以及其他需要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級別按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4.4.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時,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同時報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響應還應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
4.4.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或其指派的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報告,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請求國務院協調支援。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力開展應急救援。
4.4.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港口危化品事故,事發地設區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啟動應急待命狀態,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或事故發生地設區市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請求,派出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4.4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港口危化品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5處置措施
在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港口危化品事故類型,研判現場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港口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并設置警示標志,將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水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船舶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水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及環境污染處置。開展事故現場及港口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6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6.1港口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倉儲設施、裝卸及管線損壞程度,現場及港口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管線等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雨水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港口前沿水域、雨水口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4.6.2港口危化品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船舶拖帶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開閥導流、排貨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雨水口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貨物外流入水。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入水的泄漏物采用圍控裝置圍控、吸收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雨水口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其他港口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7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港口危化品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一般或較大港口危化品事故信息的發布,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具體負責。
4.8應急結束
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結束后,經專家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估和鑒定后,確定事故已得到控制,由原啟動應急響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善后恢復主要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社會救助、衛生防疫、保險理賠、環境恢復等。及時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保險賠償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保險監管部門指導和督促轄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和理賠服務工作。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及時統籌做好承保排查統計和后續理賠服務工作。保險機構按照急事先辦的原則,優先處置重特大事故,確保及時撥付賠款。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為保險機構順利開展查勘定損提供必要的指導和便利條件。
5.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4總結分析
發生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分析總結評估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力量的統一協調和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掌握港口區域內所有危化品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組織開展對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處置和現場救援能力。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強化應急配合功能,增強應急實戰能力。
6.2應急資金保障
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裝備物資保障
省相關部門應當掌握港口危化品的救援裝備情況,根據部門職責,配備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儲備制度,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及時更新和補充。
6.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5交通運輸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根據需要對港口周邊現場道路交通管制,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并保障人員疏散所需車輛。
6.6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
6.7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信息數據庫,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應急救援專業技術的研發能力,研發或引進危化品應急救援新技術和新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港口危化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發生。
7.2培訓與演練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加強危化品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港口危化品應急處置專業人才。
按照本預案的要求,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進行不同類型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實戰演習,提高防范和處置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港口危化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原則上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
7.3責任與獎懲
(1)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危險化學品: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港口危化品事故:指危化品在港口倉儲、裝卸等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毀損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
本預案中危化品的范圍采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八十七條的危險貨物的范圍。
8.2預案管理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本預案的編制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月亮的作文800字11
********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版本號:**〔XX〕01
簽 發 人:
發布日期:XXX年XX 月 XX
編制單位名稱:********公司
單位公章:
日
批 準 書
各單位、部門、崗位及人員: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公司及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組織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了《XXXXX有限公司XXX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各崗位人員學習,并認真貫徹落實執行。
本預案自 *** 年**月 **日起正式批準、頒布并實施。
總經理:
*** 年**月 **日
****公司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論證
目 錄
1 綜合應急預案 ...................................................... 1
1.1 總則 ............................................................ 1
1.1 .1編制目的` ..................................................... 1
1.1.2 編制依據 ...................................................... 1
1.1.3 適用范圍 ...................................................... 2
1.1.4 應急預案體系 .................................................. 2
1.1.5 應急工作原則 .................................................. 2
1.2 事故風險描述 .................................................... 3
1.2.1 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 3
1.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 3
1.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 5
1.3.1 應急組織體系 .................................................. 5
1.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 6
1.4預警及信息報告 .................................................. 6
1.4.1 危險源監控 .................................................... 6
1.4.2 預警行動 ...................................................... 8
1.4.3信息報告 ...................................................... 9
1.5應急響應 ....................................................... 10
1.5.1 響應分級 ..................................................... 11
1.5.2基本響應 ..................................................... 11
1.5.3 響應程序 ..................................................... 12
1.5.4 應急結束 ..................................................... 12
1.6 信息發布 ....................................................... 13
1.7 后期處置 ....................................................... 14
1.8 保障措施 ....................................................... 14
1.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 14
1.8.2 應急隊伍保障 ................................................. 15
1.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 15
1.8.4 經費保障 ..................................................... 15
1.9 應急預案管理 ................................................... 15
1.9.1應急預案培訓 ................................................. 15
1.9.2應急預案演練 ................................................. 16
1.9.3應急預案修訂 ................................................. 16
1.9.4應急預案備案 ................................................. 16
1.9.5應急預案實施 ................................................. 16
2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17
2.1事故風險分析 ................................................... 17
2.1.1 事故類型 ..................................................... 17
2.1.2 危害程度分析 ................................................. 17
2.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 17
2.3 處置程序 ....................................................... 17
3.1 響應分級 ....................................................... 17
2.3.2 響應程序 ..................................................... 18
2.4 處置措施 ....................................................... 18
3 現場處置方案 ..................................................... 21
3.1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 21
3.1.1事故風險分析 ................................................. 21
3.1.2應急工作職責 ................................................. 21
3.1.3 應急處置 ..................................................... 21
3.1.4注意事項 ..................................................... 23
3.2電氣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 23
3.2.1事故類型 ..................................................... 23
3.2.2應急工作職責 ................................................. 24
3.2.3 應急處置 ..................................................... 24
3.2.4注意事項 ..................................................... 25
3.3高空墜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 25
3.3.1事故類型 ..................................................... 25
3.3.2應急工作職責 ................................................. 26
3.3.3 應急處置 ..................................................... 26
3.3.4注意事項 ..................................................... 26
4 附件 ............................................................. 27
4.1應急領導小組通信聯系方式 ....................................... 27
4.2應急設施、器材和物資清單 ....................................... 28
4.3廠區平面圖 ..................................................... 29
月亮的作文800字12
一、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三、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四、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五、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xx
六、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xx
七、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2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3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4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八、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九、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十、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月亮的作文800字13
為切實加強交通運輸行業應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減輕和消除因惡劣天氣影響所造成的交通受阻、旅客滯留等嚴重社會危害,增強應急保障能力,保障我縣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增強憂患意識,確保一旦發生雨雪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能夠有效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應對惡劣天氣造成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縣交通運輸局應對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肖遠云
第一副組長:黃素娟
副組長:李劍斌、徐福明、古金華、張鶴、曾根華
成員:肖儒文、王芳瓊、劉小平、謝椿、李琳、蔣寶群、焦賢濤、熊林清。
局屬各單位、各交通運輸企業、各交通重點建設項目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xxxx,由第一副組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督促指導應急辦對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措施
(一)保障客運安全應急措施
1.發生旅客滯留情況時,縣綜合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要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積極組織調配客運車輛,全力疏導滯留旅客。
2.發生突發旅客運輸重大交通事故時,按《遂川縣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執行。
3.出現惡劣天氣不宜開通班線時,要及時通知客運企業立即采取措施停運或者限行,安排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加強上路檢查,對拒不執行指令的班線車輛一律實行暫扣,并配合當地鄉鎮政府做好旅客疏導工作。
責任單位:縣綜合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二)保障公路橋涵安全應急措施
1.加強農村公路、橋涵的`安全巡查力度,出現路面結冰情況,要組織人員進行撒鹽除冰或掃雪、鏟冰。路面、橋梁結冰嚴重時,要及時上報局應急辦公室,并立即采用工業融冰、人工清除等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通行。
2.對不能正常通行的道路、橋涵要設置警示標志,封閉或限行,確保不發生意外事故。
責任單位:縣綜合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三)保障在建工程質量安全應急措施
1.加強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對因冰凍天氣不宜實施的項目要停止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同時要疏導因項目停工影響的正常交通秩序。
2.出現工程安全事故時,按《遂川縣交通建設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責任單位:各在建工程項目部、交通重點建設項目施工單位
四、工作要求
1.落實好應急物資儲備。各鄉鎮,局屬各單位及時準備除雪鏟冰的物資和設備工業鹽、融雪劑、鏟雪機械等。隨時備用。
2.強化協調配合。各鄉鎮,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聽從指揮,嚴格執行預案的各項要求。
3.保持信息暢通。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在實施應急預案期間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并且每天定時向局應急辦報告突發事件進展情況。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月亮的作文800字14
為確保全區春節期間的運輸組織和應急保障工作,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能力,全力保障廣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產重要物資及時高效運輸,確保惡劣天氣下及時組織調配道路旅客運輸力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等有關要求,在《寧夏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下,結合區內道路運輸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目標。
建立全區統一協調、信息暢通、反應快速的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惡劣天氣道路旅客運輸行業應急保障機制,及時有效疏運旅客和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旅客滯留,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為主,行業分級負責。
2.堅持及時性和有效性。
3.堅持預防為主,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在區內發生或者可能出現惡劣天氣,嚴重影響道路運輸安全,影響群眾出行,造成道路封閉,營運客車停駛,汽車客運站短時間內滯留大量旅客,需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調配運輸力量,進行疏運和分流的應急處置行動。本預案所涉及惡劣天氣主要包括:冰凍、雨雪、大風、霧霾等。
三、應急組織體系
(一)指揮組織。
成立寧夏交通運輸廳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趙建強 銀昆高速公路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監督部部長
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通運輸廳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處,聯系電話:XXXX。
(二)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傳達落實自治區政府相關指示精神和指令;按照行業職責,做好惡劣天氣下全區旅客道路運輸保障和突發事件預防工作;指導各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助各地政府做好相關行業應急工作。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客運、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事故和暴風雪等惡劣天氣對道路運輸影響的了解、分析、報告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善后處理工作;組織調度客運車輛,運送滯留旅客;指導相關汽車客運站做好客運信息的`發布工作,與各有關單位保持聯系,及時掌握應急動態;完成春運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應急響應和預案啟動
(一)當惡劣天氣發生時,引起客車停運、乘客大量滯留等情況,按屬地管理原則,由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以及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報告,由當地政府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二)及時上報處置情況和事態進展情況。
(三)當發生地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力量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提請寧夏交通運輸廳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解決。
(四)督促汽車客運站及時發布相關信息,以便公眾合理選擇出行方式。
五、應急處置
按照減少人員傷亡、減輕事故危害、盡快疏運滯留旅客的原則,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一)營運客車發生重大以上事故處置程序。
1.乘務員應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單位,積極組織疏散旅客,指導旅客開展自救,并向過往車輛、行人及附近住戶、單位求救。
2.客車駕駛員立即將客車熄火,切斷車輛油電路,防止車輛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協助乘務員做好救援和疏散旅客工作。
3.營運車輛所屬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備好救助所需相關物資。
4.所有營運車輛和各級綜合執法機構人員如在途中發現營運客車事故,應立即停車,協助做好救援及報告工作。
5.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上級春運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長或副組長帶隊奔赴事故發生地調查了解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調度指揮車輛輸送旅客,協助公安交警、醫療救護、保險等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置程序。
1.駕駛員應迅速將事故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向所屬單位報告,組織附近行人、車輛疏散,維護好事故現場;押運員應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綜合執法等管理人員,如在途中發現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立即停車,協助做好救援及報告工作。
3.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報告救助,并組織專業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三)大量旅客滯留處置程序。
1.汽車客運站要保障滯留旅客能吃上熱飯、喝上熱水、不挨凍,做好宣傳穩定現場工作,保持旅客情緒穩定。
2.盡快摸清旅客流向和數量,以及所需運力情況。
3.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調度輸送滯留旅客所需車輛。
(四)汽車客運站出現旅客體溫超標的處置程序。
1.客運站及時將體溫超過37.3℃的旅客引入臨時醫學觀察點或隔離觀察室,由醫務人員對體溫超標旅客進行反復測量,詢問并詳細登記旅客相關信息。
2.經反復測量旅客體溫后仍存在異常,第一時間向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將旅客轉送至定點醫院隔離診療。
3.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上級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指導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同醫療衛生部門做好后續客運站內密切接觸者排查和場所消毒、通風及監測檢查等工作。
六、應急保障
(一)加強與公安、氣象、鐵路、民航等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天氣、路況等相關信息,并通知道路旅客運輸企業。
(二)報請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鐵路部門,加開臨時火車或增掛車廂,增大運能,及時有效疏運分流旅客,緩解公路運輸壓力。
(三)與公安交警部門緊密配合,采取錯時發車、分段發車等方式,由相關道路運輸企業領導帶隊,加快旅客疏運,緩解站內旅客滯留。
(四)采取限速行駛、車輛動態監控等手段,確保參營運輸車輛行車安全。
(五)督促各道路運輸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企業應急預案開展工作。應急車輛出車前須配備防滑鏈、三角木、防滑砂、鐵锨等應急工具。
(六)與醫療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按照疫情防控預防指南要求,落實客運場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密閉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體溫檢測、信息登記等防控措施。
七、應急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寧夏公路管理中心、寧夏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和寧夏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報告報交通運輸廳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為有效妥善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積累經驗。
月亮的作文800字15
為了提高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道路運輸管理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公司以建設“以人為本,創造平安”為重要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在全公司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救援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門應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同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的原則。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一)應急處置定義
道路運輸應急處置是對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運輸做出應急處置,從而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降低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適用規模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當局發出應急救濟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門共同施行救濟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
當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物質泄漏、火災、爆炸、壓力等事故,其應急救濟工作執行公司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濟預案》和《普通貨色事故應急救濟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公司安全科、車輛管理科、業務科、財務室的主要負責人。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應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預案的制定及預案演練,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調配和落實,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根據突發事故情況,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有關救援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負責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保障和救濟的具體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道路運輸應急救濟的業務基礎管理、臺帳的樹立、監督檢查,人力物力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并負責突發變亂中人力處置和救濟預案的施行。
四.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濟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所在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二)報告程序
當車輛在運輸貨色過程中遇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或押運人員必需立即將有關具體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若是其他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現場發現者應同時向本地當局有關部門報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根據變亂的大小決定是否報告公司的總經理,需報總經理的應立即將其有關情況上報至總經理。
五.預案啟動程序
總經理根據所報告的變亂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濟預案》。當需要立即啟動公司級預案時應立即啟動。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當局、部門應急救濟支援指令時,總經理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濟預案,對有關突發道路交通事故舉行救濟。預案啟動后,公司各應急救濟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和搶險物資奔赴救助現場舉行搶險工作。
我司是一個專業從事貨色運輸的企業,依照國家事故管理原則,當公司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除立即上報公司和本地運輸管理部門外,還應積極配合本地當局和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濟工作。
六.應急救援保障(車輛和設備儲備)
1、應急處置隊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為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加強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
2、物資準備。公司指定1臺長安車和2臺貨車作為事故搶險使用,隨時確保這兩臺車輛處于備用狀態。同時,準備局部事故搶險所必需的設備設施。
3、指揮調劑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長有權指揮、調劑各應急搶險人員、車輛和有關應急救濟物資。
4、應急資金保障。公司財務室必需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確保搶險工作中各項費用的支出。
5、通訊和信息報告:充分使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各應急人員應保證準確、實時報送信息,以便于事故應急救濟工作的開展。
七、應急救濟措施
(一)駕駛員、押運員現場處理措施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想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子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挪動轉移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禁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體原因、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現場施救
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應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傷員搶救。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濟人員(或事故中未受傷人員)該當依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舉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可征用過往車輛。
2、現場保護。應急救濟人員要注意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需要挪動轉移現場物品的必需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
3、醫療救護。立即將受傷人員送本地醫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搶險
當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搶險時,公司應嚴格按照政府指令將人員和物資運輸到指定的地點,并接受事故搶險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八、應急救助竣事
當道路交通事故竣事時,應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竣事,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本次救濟工作情況舉行總結和講評。以便對預案進一步點竄和完善。
九、預案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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