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真好高一作文(通用40篇)
市機關效能辦:

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省建設廳的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整體推進我市 “三化一強”建設目標為主線,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點,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為我市社會經濟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歷年來,我們在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和廣大群眾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感謝社會各界在2005年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中對我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就群眾提出的“20條建議和意見”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認真研究,要求干部職工從踐行“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的高度認識效能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著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深刻剖析、認真總結,并按《遵義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督辦通知單》(遵義效能[2006]18號)的要求,將意見和建議進行了分解,要求限期落實。
為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從4月4日至5月10日在全局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整頓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活動 。整改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即深入學習、提高認識階段;對照檢查、剖析階段;總結提高整改階段。
在整改活動中,我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年初與各部門簽定的工作目標,按照督辦通知和《遵義市房管局關于開展整頓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見》(遵市房管[2006]28號)的要求,組織全局職工認真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等重要篇目。通過學習,使我局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到開展此次整改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采取“自己查、群眾提、組織幫”的辦法,認真查找各部門及個人在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從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五個方面認真進行反思,重點開展“五查”,即“一查思想、二查學習、三查工作、四查紀律、五查廉政”。要求各部門和每個職工(包括聘用人員)認真對照“20條建議和意見”,從思想深處查找原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整改措施。各部門和個人已寫出書面整改資料共計130余篇,舉辦專題學習園地一期。
通過開展整頓機關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活動,全局干部職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明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干部職工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極大地提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不斷增強,改善了服務態度,提高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整改活動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我局各項工作得到了服務對象的一致肯定和好評。房改、拆遷工作得到了上級業務部門的表彰。
作為全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肩負著黨的使命和人民的重托,在工作中,我們要認真貫徹十六大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我市機關效能建設活動為契機,圍繞發展第一要務,集思廣益,不斷提升服務質量,進一步加強效能建設,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嚴格依法行政。時刻牢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切實加強職工隊伍的政治理論、現代化管理知識、科學技術知識、房管、房改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學習,不斷提高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努力建設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職工隊伍。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為促進我市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作出貢獻。現將我局對督辦通知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1、關于“亂收費,如用收款收據收費”的問題。
情況說明:在2005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中,根據省建設廳實行電子政務和政務公開的要求,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實行網上年檢。在網上年檢的過程中,各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購置和安裝網絡申報軟件。根據省廳要求,網絡申報軟件購置費用由各地專州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代收后統一解繳到省建設廳信息處,各開發企業憑各地開出的收款收據到省建設廳換取正式的行政事業收款收據。因此,我局不存在亂收費,用收款收據收費的問題。
2、關于“商品房維修基金到底什么時候買房交費,希望對外公開。對收維修基金的規定不合理,較為合理的應按面積收費,每平方米按商住樓實際平均銷售計算”的問題。
情況說明:商品房維修基金是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對此遵市房管[2003]31號有明確規定。今年我局與遵義電視臺聯合創辦了“新家園欄目”,加大了該項工作的宣傳力度。按照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和黔建房[2002]328號文件的規定,全省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為購房總金額的2%。在執行過程中,我局是嚴格按照上述比例執行的,由開發銷售單位代為收取,所收取的維修基金,一次性存入我局指定的銀行,專戶存儲,并由我局監督管理。部分群眾提出的“按建筑面積計取維修資金的建議”,無法律法規依據,故不能采納。
3、關于“對市委、市政府批示的信訪材料不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不執行,只顧支持房開商搶占民房,搞商業開發賺錢”的問題。
情況說明:我局對市委、市政府批示的信訪材料歷來都十分重視,對每份信訪件都安排專人負責辦理,做到件件有回復。對市紀委2005年7月轉來的赤水市群眾信訪件(市紀群字〔2005〕第19號),按照市紀委的意見,我局安排專人于2005年8月對赤水市群眾反映的問題到赤水市房改辦作了調查,調查表明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但所有挪用資金均是由赤水市政府領導批準的,赤水市房改辦領導及工作人員并無挪用房改資金行為,我局無權對赤水市政府作任何處理。根據調查情況,經研究,我局于2005年11月23日以市房改辦的正式文件函告赤水市人民政府,要求赤水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對挪用的房改資金分項說明用途、挪用原因、借款單位及借款期限,并對挪用的房改資金分項制定還款計劃、落實還款責任人,限期歸還,確保房改資金足額歸位,要加強對房改資金的管理,嚴禁新的挪用發生。同時要求赤水市盡快啟動《赤水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
我局原準備待赤水市政府按時回函后,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市紀委,但赤水市政府于2006年1月13日才回函。回函對赤水市所有挪用房改資金的用途、借款單位及批準人作了說明,并分項制定了還款計劃,落實了還款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承諾將盡快啟動市直各部門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工作。我局已于2006年1月18日將所有情況書面報告市紀委。
4、關于“經濟適用住房把關不嚴,超面積修建、政府官員得實惠”的問題。
情況說明: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凡符合條件的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公示制度。每一戶家庭憑批準文件只能認購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在實際工作中,對對兩城區政府和各科局初審后報來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人員,我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查、審批,并對申請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予以張榜公示征求意見,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才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認購通知書,申請人憑通知書方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我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對戶型、面積的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居民的住房情況、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確定了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戶型面積,原則規定單戶最大面積不超過130平方米。從2006年1月起對經規劃批準,修建的局部戶型建筑面積超過130平方米的住房,根據黔府發(2005)10號文件的規定,對低于130平方米(含130平方米)的住房面積申請人按經濟適用住房價購買,超出130平方米的住房面積按商品房價格購買。因此,不存在對“經濟適用住房把關不嚴,超面積修建、政府官員得實惠的問題”。
5、關于“辦理房屋準入證的辦證程序不公開,辦事效率不高,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
情況說明:辦理房改房《市場準入許可證》的程序,市房改領導小組早在 2000年4月21日《關于印發遵義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實施細則的通知》(遵市房領〔2000〕2號)中就作了明確規定,該文件已普發到各房改單位,早已公開,我局已按此程序操作多年。在市政府成立政務服務中心以前,職工只需直接到我局提交補交土地收益差額款的收據,到我局財務交納工本費后即可辦理《市場準入證》,屬于我局的即辦件。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成立后,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辦理《市場準入證》業務進入中心,由于網絡未連接等原因,該項工作只能變成承諾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結。部分群眾對此有意見,我局也多次向政務中心反映。
整改措施:由于目前辦理《市場準入證》工作已基本結束,每個月僅有幾戶要求辦理,建議不再將此項業務進入政務中心,改為我局的即辦件;或將政務中心窗口與局聯網,此項業務即可成為即辦件。
6、關于 “對商品房市場管理不力,對許多群眾投訴,如房開商辦證不及時處理拖沓”的問題。
情況說明: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人)申請;第十六條規定:新建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后的3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應當提交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第二十九條規定:權利人(申請人)逾期申請房屋權屬登記的,登記機關可以按照規定登記費3倍以下收取登記費。根據以上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是房屋權利人的自愿行為,登記機關對其逾期不進行登記的只能在登記申請時加倍收取登記費。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房產行政登記機關具有強制辦證的職能。只有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應屬于民事法律關系。
整改措施:我們將加大工作力度,利用管理職能,督促房開商完善相關建房手續,我局受理的房屋權屬登記,在承諾期限內(20日)依法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7、 關于“咨詢困難、手續繁瑣、態度惡劣、態度生硬、辦證效率低、服務意識待加強”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局通過開展一個月的機關效能建設整頓活動,干部職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明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每個干部職工都聯系實際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學習園地上進行公布。今后我們將不斷加強干部職工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不斷提高職工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服務意識,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改善服務態度,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認真執行“首問負責制”,要求全局每個工作崗位都要耐心細致地作好咨詢解釋工作,我局已選派一些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到窗口工作,在局辦公樓設立了舉報箱、公布了舉報電話。辦事群眾可以隨時舉報不執行“首問負責制”和服務態度不好的職工。一經查實,我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8、關于“個別人員辦事拖拉,甚至有吃、拿、卡、要現象”的問題。
情況說明:此類問題曾經存在,我局對群眾舉報和投訴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絕不姑息。首先是批評教育,然后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對個別人員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并經幫助和批評教育后都屢教不改的,已由局監察室和人事教育科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了處理。
由于我局長期以來高度重視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并且常抓不懈,現階段未接到群眾舉報和投訴。
整改措施:首先,繼續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其次,結合我局工作實際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簡化辦事程序,規范內部工作流程;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告知兩次辦結等制度。第三,加強監督檢查。第四、實行輪崗制。第五、在選聘人員時嚴格把關。
9、關于“房產證辦起很難,商品房四五年辦不了證,也沒人管”的問題。
情況說明: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依據是建設部令第99號《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我局據此于2002年制訂了各項登記工作規程,并制定了“首問負責制”“辦事時效承諾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等制度。申請辦理商品房權屬登記,申請人按照《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應向我局提交相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受理后,在20日承諾期限內辦結(《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期限為30日),因此,不存在辦證難的問題。
針對我市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歷史遺留問題,我局予以高度重視。本著以人為本的思想,為切實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利,對房屋手續不齊全的,已實地進行調研并多次專題討論,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按照“宜粗不宜細”的原則,采取先易后難的辦法逐步進行解決。對此,我局于2005年起草了《關于遵義市兩城區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施方案》并經市政府同意,已于2005年下半年正式實施。到目前止,已受理百余棟房屋的歷史遺留問題權屬登記,辦理遺留問題近千余戶,較好地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的辦理問題,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好評.
整改情況:繼續加強宣傳力度,今年我局與遵義電視臺聯合創辦《新家園》欄目,從今年4月起在遵義電視臺黃金時間滾動播出。重點宣傳房地產法律法規、公布房地產市場情況、解答有關房地產政策等。
10、關于“廉租房太少,無房戶還有多數要求解決住房”的問題。
情況說明:廉租住房是由政府劃撥土地和投資修建,用以逐步解決城鎮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居住困難問題。目前由市政府投資修建的添陽小區廉租住房已建設完畢,并按程序分期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租住。
11、關于“要多關心購房戶的遺留問題。如:紅花崗區許多購房戶未得房產證”的問題。
情況說明:針對我市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歷史遺留問題,我局予以高度重視。本著以人為本的思想,為切實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利,對房屋手續不齊全的,已實地進行調研并多次專題討論,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按照“宜粗不宜細”的原則,采取先易后難的辦法逐步進行解決。對此,我局于2005年起草了《關于遵義市兩城區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施方案》并經市政府同意,已于2005年下半年正式實施。到目前止,已受理百余棟房屋的歷史遺留問題權屬登記,辦理遺留問題近千余戶,較好的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的辦證工作。
12、關于“內部管理不嚴,不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的問題
情況說明:我局自1998年成立以來,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局機關長期以來租用建行的房屋作為辦公用房,市場處和產權處在中華路租房辦公。由于辦公地點分散,在內部管理上也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出現了個別人員不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的現象,群眾到我局辦事不夠方便。
自2005年10月25日搬到新辦公大樓以后,我局加強了內部管理,具體考勤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制定了《遵義市房管局考勤制度》,嚴格執行上下班簽到、簽退制,每周由專人負責考勤,局領導輪流值班監督考勤情況。配有2臺公務車接送職工上下班,每天均由局監察室的同志負責對職工到崗情況進行抽查。
整改情況:我局建立健全了內部管理工作機制,不斷加強了內部管理,并將職工考勤情況納入年終對各部門的考核。現在,全局職工均能按時上下班.
13、關于“住房增量補貼不及時發放”的問題。
情況說明:市級房改單位職工住房增量補貼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企業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增量補貼資金由企業自行承擔,對這類單位,我局從來都是在單位增量補貼資金繳存入專戶后,單位經辦人即可為符合兌現條件的職工辦理兌現手續,一直都是隨到隨辦。第二種是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其增量補貼資金需由市級財政承擔,對這類單位,需要財政資金劃入市房改辦帳戶后方可辦理,幾年來,市財政每年分上下半年兩次撥款,我局在資金到帳后立即開展兌現工作,不存在不及時發放問題,以去年下半年為例,市財政的資金十二月上旬才撥到我局專戶,由于增量補貼必須待各單位十二月份的人員變動情況(包括調入、調出、退休、死亡等)確定后方可辦理,因此我局從12月15日開始辦理,至2006年1月25日即辦理完130多個單位職工的增量補貼兌現工作,應該說不存在沒有及時發放問題。
14、關于“房屋拆遷的職能應歸還給紅花崗區,否則嚴重制約南部新城的拆遷和開發建設”的問題。
情況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辦法》和《貴州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貴州省建設廳關于規范市縣房產管理及房改機構設置的意見》(省編辦字[2002]71號)以及《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 遵義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房產管理體制的通知》(市辦發[2003]16號)的有關規定,紅花崗區人民政府不在承擔房屋產權、產籍、房屋市場和房屋拆遷管理職能。紅花崗區、遵義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房屋產權、產籍、房屋市場和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負責。
此外,在省建設廳《關于規范遵義市紅花崗區、匯川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房屋拆遷管理體制的函》(黔建房函[2004]63號)中明確要求“遵義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包括紅花崗區、匯川區的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應由遵義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行統一管理,統一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遵義市紅花崗區、匯川區不具備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主體資格。因此,將城鎮房屋拆遷管理權限下放給區政府,是與有關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要求相悖的,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
目前,我市兩城區的城鎮房屋拆遷管理的具體工作,由我局下屬遵義市房屋拆遷管理處承擔,該處在拆遷任務重、拆遷糾紛多的情況下積極開展工作,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規范拆遷行為,積極為兩城區的城市建設作好服務工作,在2004年被全國城拆委評為“全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先進會員單位”,在2006年3月的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規范化達標工作中又取得優異成績,在全省名列前茅。城市建設的發展,必須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推進,因此,不會存在因房屋拆遷管理職能的因素而制約城市化建設發展的問題。
15、關于“服務態度差,送錢才辦事,不然就推諉”的問題
情況說明:去年我局已經對犯有此類錯誤的一名職工進行了處理。到目前為此,未接到此類問題的投訴和舉報。
整改措施:我局堅決杜絕“服務態度差,送錢才辦事,不然就推諉”的不良作風,將進一步加強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加強內部監督力度。在局辦公樓設立舉報箱、公布投訴電話。抽調工作作風端正、政治思想過硬、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到窗口工作,更好地樹立我局良好的社會形象。
16、關于“廉租房把關不嚴,弱勢群體未住進去,關系戶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相當配合好,住進去裝修豪華”的問題。
情況說明:廉租住房租住實行申請、審批、公示制度。2003年市政府投資修建了添陽小區廉租住房小區,為切實解決我市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難,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廉租住房管理方案,并明確由我局負責添陽小區的廉租住房管理工作、遵義市民政局負責添陽小區廉租住房的租賃審批工作。根據國家有關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與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遵義市添陽小區廉租住房租賃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申請租住添陽小區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廉租住房家庭須持有紅花崗區、匯川區常住居民戶口;(2)、享受遵義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戶、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中的無房戶。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兩城區城鎮居民家庭,均可向民政部門申請租住廉租住房。經民政部門審批并登報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憑核準文件方可租住添陽小區廉租住房。該項工作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因此不存在“廉租房把關不嚴,弱勢群體未住進去,關系戶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相當配合好,住進去裝修豪華”的問題。
17 、關于“存量補貼在交完土地收益后的剩余部分應該一次性發給本人,為什么要受限額的限制”的問題。
情況說明:由于職工存量補貼的資金來源不是國家撥款,而是各單位原有的房改資金余額及職工用現金補交的土地收益,以現在的資金量還遠不能滿足全部兌現職工存量補貼的需要,目前我市還有近6000萬元的缺口,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補充意見》(黔府發〔2004〕11號)的規定和2001年市房改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的意見及現有資金情況,目前我市兌現職工存量補貼還只能控制在各單位資金總額內,每年按照職工人數的3%申報兌現。
18、關于“正安縣職工住房增量補貼和存量補貼至今為止均未兌現,干部職工對此反映強烈”的問題。
情況說明:我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在兩城區執行的存量、增量補貼和以經濟適用房價補交土地收益的模式;第二種是在其余各縣(市)執行的沒有存量、增量補貼,購房職工按面積定額或按購房款定比例補交土地收益的模式。兩種模式都是符合省政府文件規定的,正安縣人民政府是按照第二種模式制定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已經市房改領導小組2005年5月批復同意實施,按照該《方案》,正安縣不實行存量和增量補貼政策,因此該縣職工提出的問題不存在。
19、關于“中央、省駐遵單位執行省里有關增量補貼標準和比例,無須地方出錢,為什么不準”的問題。
情況說明:由于房改工作歷來都是屬地管理原則,在《遵義市職工住房增量補貼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市房改領導小組規定我市的增量補貼標準為在職職工10%,離退休職工15%。市房改領導小組2005年12月31日印發的《遵義市職工住房增量補貼管理辦法》對中央、省駐遵單位執行增量補貼的標準已放寬到可參照省級單位執行,目前已有10余個單位開始按省級單位的增量補貼比例執行。
20、關于“遵義運輸集團公司原二車隊沒有發存量補貼的報告,于2004年9月份由集團公司上報到房管局,至今一直沒有答復,一百多人認為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作風太差,請及時解決”的問題。
情況說明:遵義運輸集團公司原二車隊職工提出此問題已歷時幾年,我局已多次派人到公司向職工作政策解釋,由于該單位所在地是遵義縣南白鎮,按照《遵義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及《實施細則》的規定,不能按照兩城區的標準享受存量補貼。遵義汽車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04年9月將此問題向市政府請示,市政府辦公室轉市房改辦提出意見,我局按照《遵義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及《實施細則》中:“享受存量補貼的對象為:經勞動、人事等相關部門認可,1998年12月31日在本市城區范圍內(指兩城區)的全民所有制單位就業的在冊職工(含離、退休職工)”的明確規定,經多次研究認為:該公司與各縣(市)的車隊(車站)、分公司雖屬垂直領導關系,但在各縣(市)車隊(車站)、分公司工作的職工,未在兩城區就業,按文件規定不能按兩城區的標準享受存量補貼。房改工作歷來都是按屬地管理原則實施的,象這樣的垂直管理單位職工很多,因此我辦向市政府辦建議:嚴格按文件規定執行,對于該公司在各縣(市)工作并未在工作地參加房改購房,且又在城區內已購買房改房的職工,凡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已出臺實施的,可以按照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規定的無房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標準計算一次性住房補貼,用以沖抵在兩城區內房改房的土地收益。凡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未出臺實施的,可先用現金補交在兩城區內房改房的土地收益,待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出臺后,按照規定標準計發一次性住房補貼。市政府同意我局意見并將此意見批轉了遵運集團公司。
2004年11月,遵義汽車運輸(集團)公司二車隊的退休人員集體到公司上訪,我辦又派工作人員到公司按照政策規定給上訪人員作了解釋,二車隊的退休上訪人員仍然不理解和接受,又多次集體到公司和我辦上訪。遵義汽車運輸(集團)公司于2004年12月又向市政府緊急請示,是否可作為兩城區的特殊情況處理?鑒于我局已多次按照政策解釋無效的情況,我局決定將此問題提請市房改領導小組研究。2005年6月13日市房改領導小組會議對此問題已專題研究,認為絕不能亂開政策口子,必須是在兩城區范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就業的在冊職工(含離、退休職工)方可享受存量補貼,并要求公司和相關部門作好政策解釋工作。我局已及時將領導小組研究的意見書面告知遵運集團公司。公司和我局在此后都已多次向二車隊職工作了政策解釋,我局認為這一問題只能進一步作解釋,不能違背政策去解決職工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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