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快樂的童年作文

            時間:2025-12-11 10:55:54 敘事 我要投稿

            2017年快樂的童年作文

              如果非因勞動者主觀性的過錯,而是由于用人單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況,導致用人單位認為必須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2017年快樂的童年作文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在以下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延伸閱讀: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

              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征求應招工人的意見;也可以由被招工人與企業行政的代表,如廠長、經理,人事處、科長等直接協商,共同起草。

              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并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鑒證,并向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快樂的童年作文】相關文章:

            快樂童年的作文【經典】11-13

            快樂童年的作文(精選)11-05

            【經典】快樂童年作文09-29

            快樂童年作文02-05

            快樂童年的作文01-22

            (經典)快樂童年的作文04-19

            童年的快樂作文01-02

            快樂的童年作文07-28

            快樂的的童年作文01-17

            快樂的童年作文(精選)01-25

            • 相關推薦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