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誤會了小學生作文400字
發生勞動爭議之后,勞動者向勞動者仲裁委員會提交陳述自己意見和事實的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受理當事人調解申請后,會指派調解員進行調解。

一、勞動爭議調解的程序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受理當事人調解申請后,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調解:
(一)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并做好調查筆錄;
(二)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指定1-2名調解員進行調解;
(三)調解委員會充分聽取爭議雙方當事人陳述,查明事實,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調解;
(四)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的,也應做好記錄,并在調解意見書上說明情況。
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調解不成。
二、勞動爭議調解有沒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依照《企業勞動爭議條例》有關規定,應當在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在此期間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者未達成調解協議的,調解委員會應當向當事人宣布調解不成,告知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此期間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經調解委員會調解自愿達成解決爭議的協議時,就產生了調解的效力問題。
《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因此,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在效力上具有兩方面的內容:
(一)調解協議是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具有一定的約束力,當事人不應擅自變更或解除,而應自覺、主動地遵守、履行。
(二)協議是自愿達成的,是由群眾性的調解機構主持下進行的,故達成的協議應由當事人自覺履行,而不能強制執行。
【我被誤會了小學生作文400字】相關文章:
小學生作文我學會了什么(精選41篇)10-08
我學會了洗菜小學生作文(精選3篇)08-30
我學會了繪畫小學生作文(精選20篇)12-14
我被誤會了作文02-26
小學生我學會了打籃球作文(精選29篇)05-28
我學會了土方法小學生作文(精選16篇)11-14
我學會了包餃子小學生作文(精選43篇)04-24
她教會了我樂觀小學生作文(精選7篇)04-30
我學會了做月餅小學生作文(精選21篇)09-19
我學會了打籃球小學生作文(精選30篇)10-19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