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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最愛的老師作文

            時間:2025-12-23 07:06:39 曉映 我要投稿

            我心中最愛的老師作文(通用2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心中最愛的老師作文(通用25篇)

              人事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于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午時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盡早完成,以保證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亡請假,為喪假。喪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準;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準;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景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等;

              6.2不允許借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并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堅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嘩;

              7.3堅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盡快接起;

              4.總臺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堅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堅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供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并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能夠規范、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周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后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儉,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簽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九、費用報銷制度

              1.報銷作業流程

              1.1報銷人依據費用支出實際情景,在費用標準許可的范圍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并將原始單據整齊、分類、有序地附在后面。經辦人必須在原始單據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簽字,招待費須注明招待對象、時間及經手人,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審核。

              1.2報銷人員將部門主管簽字審核好的《費用報銷單》交給財務部,由費用會計審核單據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貼合公司費用報銷制度等),核實后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____金額貼合報銷規定”字樣并簽字,同時在原始單據上以“”或“—”符號標明,以避免重復報銷。

              1.3將財務審核后的憑證交公司總經理批審并簽字,注明“同意報支”字樣。

              1.4出納員根據審批簽字后的《費用報銷單》,復核其原始單據的合格性及金額準確性等,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支付手續。如有誤時應請當事人重新填制《費用報銷單》,并將原《費用報銷單》予以作廢。

              1.5出納員辦理完付款手續后,應立即在《費用報銷單》及相應附件上加蓋“款項付訖”章,以示該款項辦妥。

              1.6出納人員對報銷金額不準、大小寫金額不符、金額涂改、手續不全或其他不貼合財務規定的報銷單據時,應拒絕付款;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多報、重報、慌報等現象時應及時報告財務主管,如經查實,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為集中報銷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時間不予報銷。說明:所有人員的費用報支必須先沖減其原有借支款,余額再以現金補足。

              3.費用標準

              3.1差旅費

              差旅費的報銷采取包干補貼的辦法,具體報銷標準見下表:

              (略)

              備注:

              3.1.1上述標準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補助標準:“市內交通費”為出差地的市內交通費,出差天數算頭不算尾。

              3.1.2長途交通費采用實報實銷的辦法。所乘交通工具為硬臥火車或汽車,非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允許乘坐軟坐或飛機。

              3.1.3各所在地市內出差,應乘坐公交車或地鐵,特殊情景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出租車。

              3.1.4差旅費的報銷以原始單據為依據,并列出明細單,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對低于標準部分,按50%予以返還(原則上必須有原始單據,否則必須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審批),對于超出標準部分,全部自行承擔。

              3.1.5出國人員差旅費嚴格控制,先預算,由公司審核批準,嚴格按預算執行實報實銷。

              3.2手機費

              由公司配置手機的員工,手機費報銷的具體標準如下:

              (略)

              備注:

              3.2.1以上所有手機費用盡限于經公司批準購置擁有手機的人員(上述費用標準中包含電話月租費);

              3.2.2出國人員盡量節儉通話,以網絡信息交流為主,或在當地租號;二人同時出國,只能啟動一部手機。

              3.2.3標準之內20%及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出國期間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車輛費

              公司貨車費用實報實銷,由公司配備汽車的員工,除去因公的長途過路費及油費外,其他市內停車費、購油費等費用由個人承擔20%,違章罰款使用人自行承擔。

              3.4交際應酬費

              招待客戶,每次招待費用不超過150元者(每月發生四次以內),由部門正經理審批同意,否則一律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備注:凡招待費和交際費必須要有稅務監制章的原始發票,發票上要填寫本部門名稱、時間、大小寫金額等。各種資料要合法、真實、準確。報銷時,發票上要有證明人簽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稱、招待費事由及招待地點,且在發票上注明招待地的電話號碼,不允許有白條報帳。

              3.5購置費

              凡購置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須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報告,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3.6員工生日

              本著熱烈、節儉、搞好氣氛為原則,每月一次,團體慶祝當月員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內,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4.補充說明

              所有費用報支原則上要有正規發票,特殊情景下無正規發票,須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

              十、員工社會福利

              公司正式聘請并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合同期內,公司為其辦理以下保險:上海戶籍,辦理“鎮保”保險;外地戶籍,辦理綜合保險,相應費用由公司承擔,員工享受上海市“鎮保”、綜合保險規定的相應社會福利和公司規定的各種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管理制度 篇2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職工要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

              2、應聘教職工,堅持需要的原則,把好聘任關。

              二、人員流動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據教學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學人員,應以身體健康、年齡適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

              (2)凡是已確定準備聘用的教學人員,先由學校人事部嚴格審查,待初步認定符合應聘要求后,進行背景調查,再由相應部門安排試教,最后報董事會批準。

              (3)試教工作采取哪級缺人就在哪級試教的原則,由所屬部門安排試教內容、班級與時間。試教時,相應的年級組負責人,與同級同科老師、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參加聽課,課后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寫出具體詳細的業務鑒定。

              (4)所屬部門審議并寫出被聘用的教學人員的業務鑒定后,交校長審定,最后由校長辦公會議作出決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規定履行聘用手續。

              2、辭退管理

              (1)受聘期間若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向校方遞交書面形式辭職報告,未按規定時間而突然提出辭退或學期中途要求辭職者,學校不予受理。

              (2)獲準辭職者須先向學校交納違約金后,并辦理歸還圖書資料、教具等各類財物手續,填寫離職登記表,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交校長審查簽字,方可由人事部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3)每學期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人員變更。

              3、臨時工管理

              (1)學校各部門聘用臨時工,由用工部門根據用工崗位要求對被雇用人員進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見交人事部審核,主管校長簽署意見,方可聘用。

              (2)各部門聘用的臨時工,由用工部門與臨時工簽訂用工合同書(由人事部統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辭退,由用工部門到人事部注銷。使用期間,由用工部門進行管理、考核、獎懲。

              三、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的辦公制度

              (1)全體教職工上班時間,實行坐班制;

              (2)教職工自覺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月底由人事部負責考勤統計、薪酬管理。

              (3)教職工應準時參加學校(含大周一升旗儀式)、年級組、各部門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缺席、遲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當月績效分。

              (4)各類會議和活動由有關負責人進行考勤,當場登記,會后當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統計。

              2、教職工的請假制度

              (1)事假。教職工有事需親自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能離開崗位,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可電告或委托他人辦理,事后兩天內回校補辦請假手續。

              (2)教職工請假,不得越級去辦理。未經學校批準,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條在本部門獲批準后,由本人交給人事部。

              (4)凡不經請假私自外出一個月不歸者,或雖經請假但逾假三個月不歸者,按國家有關規定作自動離職處理。

              3、請假的'審批和權限

              (1)兩天以內(含兩天),由本人填寫假條交本部門主任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核實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長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3)中層干部請事假兩天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兩周以內由校長審批,兩周以上的由校長辦公會審批。

              (4)正、副校長請假或因公外出兩天以上的,應報董事會批準,并將外出時間、地點通知學校人事部,以便及時聯系。

              四、檔案資料管理

              (1)各種會議記錄。

              (2)各類工作計劃、總結。

              (3)各類檢查、評比記錄與材料。

              (4)學生統考成績統計。

              (5)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資料。

              (6)教職工名冊及任職情況。

              (7)每屆畢業生名單及去向。

              (8)教務室學籍資料(按學期)。

              (9)教學設備登記保管冊。

              (10)圖書資料登記冊。

              (11)教師業務檔案。

              (12)學校大事記。

              (13)學校材料匯編(按學期)。

              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事務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獲取事務所可持續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規定。

              事務所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1)、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事務所經營班子對未來一年的業務發展預測,統籌規劃各部門本年度人員編制。

              (2)、各部門在事務所崗位編制的整體規劃下,根據本部門人員現狀況,由部門負責人在業務忙季到來之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招聘。

              (3)、在業務淡季事務所嚴格控制新增人員,特殊部門需求的特殊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增加。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需求,制定詳細的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應主要包括人員需求、信息發布時間和渠道、選拔方案及時間安排、招聘費用預算、招聘工作時間表等內容,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準。

              招聘廣告應具有如下內容: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需附帶的證件、材料、聯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面試為主,有特殊專業要求(如應聘國際業務部門等對外語能力要求較高的部門時),除了采取筆試外,還得加試口試,題目由用人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擬定。

              初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主持,向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介紹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員工待遇;并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歷、執業經驗、專業技能等,對初試合格的人員情況予以記錄。

              復試由主管副總主持,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引導工作。

              事務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網上招聘、員工推薦、刊登報紙廣告等。

              2、原則上初試和復試工作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確因面試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門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間隔天數,但最長不超過兩周。

              3、人力資源部必須在復試后三個工作日通知已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并確定報到日期。

              1、所有應聘人員均應身體健康,復試合格后須先由綜合業務部組織進行體檢,至少包含以下內容(肝功化驗結果,心、肺功能等),身體健康者方可錄用。

              2、事務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至少是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審計、金融、財務管理等相關經濟類專業(其他專業確實優秀的,應事先報經主任會計師同意)。

              3、非應屆畢業生應聘普通員工級別的,應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4、應聘項目經理以上級別的,應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5、工作經驗豐富,在行業內卓有成績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6、應聘國際業務部等對外語要求較高的人員,英語程度至少在國家6級以上且聽說讀寫流利。

              7、事務所員工推薦的應聘人員不得到推薦人所在的部門工作。

              2、在試用期內表現優秀的,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提請,并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可予以提前轉正。

              4、特別優秀人員經主任造價師批準可不經過試用期。

              1、試用期滿后,由員工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轉正意見,人力資源部寫出書面鑒定后,報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予以轉為事務所正式員工。

              2、有執業資格的員工,應在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執業關系轉入事務所,由事務所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條例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后執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正式員工、臨時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調入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后應依據本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最低年限一般為一年,合同期滿仍繼續留用工作的,應簽訂勞動合同;

              2.公司臨時員工勞動合同年限由公司視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需要重新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原勞動合同廢止;新員工于試用期滿轉正后即與公司簽訂。

              第五條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1.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合同對方當事人。

              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按下列時間提前向公司總經理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業務助理級及一般行政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項目經理級員工及行政經理,提前二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1.公司正式員工,從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養老、醫療和失業社會統籌及提取住房公積金待遇。

              2.臨時員工和實習員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情況特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九條員工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第十條新員工到公司上班前,應在行政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由公司劃定,費用由公司承擔。體檢結果出來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員應在上面簽字,當確定各項體檢結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進入試用期。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前,員工必須嚴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續,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須經所在部門、財務部、質量監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其完成或者正在進行中的工作的資料檔案及待辦事項已經移交完畢,方可正式辦理調轉事宜。

              為規范事務所人事管理,使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為事務所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建立一支“能吃苦、會戰斗”的高素質員工隊伍,是事務所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的基礎。

              第二條、加強員工隊伍建設,應本著公正、公平、公開和對員工負責的基本原則,使每位員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優勝劣汰”競爭機制,包括對由于各種原因已經不適合在事務所繼續工作的員工的辭退、開除等。

              第四條、辭退、開除員工,事務所應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獲取可靠的.證據基礎上,按照事務所規定的程序嚴格執行。

              1、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建議,人力資源部考察,確實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可在試用期內隨時予以辭退處理;

              2、事務所正式員工,不能勝任所在崗位的工作責任,經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考察核實,并聽取本人意見后,上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準予以辭退處理;

              3、長期休假已作為待崗處理的員工,如待崗時間達到三個月以上,仍然沒有部門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辭職,將按照辭退處理;

              4、勞動合同期滿,事務所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辭職時,可按照辭退處理;

              1、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或因觸犯法律被提起公訴的員工,事務所根據行政機關的通知將予以開除處理;

              2、無故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3、因個人失職,給事務所造成名譽上或經濟上重大損失的員工,除按規定賠償事務所相應損失外,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務所或客戶商業秘密的員工,事務所一經查實,將予以開除處理;

              5、嚴重或屢次違反事務所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的,事務所可根據有關規定作出予以開除的處理。

              (1)、事務所辭退試用期內員工,除支付員工工作天數的工資外,將不給于其他經濟補償;

              (2)、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未滿的正式員工,將按勞動合同中的相應規定予以經濟補償;

              (3)、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滿的正式員工,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4)、凡是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將不給于任何經濟補償。

              1、事務所在辭退或開除員工前,由擬被辭退或開除員工所在的部門負責人與其談話,聽取員工個人意見,并將談話結果告知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擬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情況,及時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報告,并根據事務所領導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查和了解。

              3、人力資源部將調查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匯報,并履行辭退、開除員工的必要手續。

              4、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決定經事務所領導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發出“辭退(開除)通知單”(通知單樣式附后),正式通知擬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

              5、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有權向人力資源部或主任會計師申訴,人力資源部應認真聽取申訴員工的意見并進行書面紀錄,且在3日內給以申訴人答復。

              第九條、凡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在3年內不再錄用。

              1、員工應于辭職前一個月向其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請求;

              2、主管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應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4、辭職員工寫出書面辭職申請同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申請表》,經相關各部

              5、事務所可通過人力資源部出具辭職人員在事務所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員工辭職時,其部門負責人要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人力資源部協助,并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3、事務所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包括事務所為個人配置的手機、筆記本電腦等;

              第十四條、員工個人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社會保險關系等應從員工離開事務所之日起3個月內調離事務所。

              第十五條、離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條、被事務所辭退、開除處理的員工,也必須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或以部門負責人

              簽認定的停薪日期為準。以各種理由請假一段時間后提出辭職,認定停薪日期為請假開始日期。

              3、事務所對在合同期內被辭退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予以補償;

              (3)、勞動合同期未滿而提出辭職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對事務所

              (4)、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十九條、事務所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為加強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按照《勞動法》和參照利安達總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勤工作由綜合業務部承擔,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條凡因私請假,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示,得到批準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公司工作崗位,否則以缺勤計算。

              第三條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時30分至下午4點30分,夏季:早8時至下午5點。(午休時間一個半小時除外)。冬季時間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上班下班。凡上班時間未準時到達崗位的,按遲到計;凡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崗位的,按早退計。

              3.凡超出各種假期規定期限仍需繼續休假者,應提前向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不提前請示批準者逾期休假時間按曠工論;

              4.上班時間擅自離開辦公室達一小時以上者,缺勤時間按曠工論。

              第六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憑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申請病假。工作時間到醫院就診,憑掛號單視就診時間長短計病假。

              第七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可申請事假。

              第八條工傷假。員工因公負傷,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給予工傷假,直至痊愈。

              第九條探親假。凡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以下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夫妻兩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時間)。

              2.未婚員工與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可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親一次者,假期為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員工,從報到之日起滿一年后開始享受探親假(不包括路途時間)。

              3.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親假的,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按休假天數每天補助20元。

              公司正式員工辦理本人結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獎勵假7天。對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結婚者,公司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1.女員工生育后可享受產假90天。男員工配偶生育,可申請休假15天護理配偶,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領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員工憑該證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增休產假3個月。晚育女員工增加獎勵假30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根據醫生意見享受產假15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3.產假期滿仍需繼續休養者,可憑醫院證明申請病假。

              4.員工施行絕育手術或女員工作人工流產手術,可憑醫院證明休病假。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不超過一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員工需離職處理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喪事時,可請喪假3天。

              員工到外地結婚、奔喪、探親,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計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滿一年的在崗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齡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數不包括政府法定節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計使用,原則上也不能分開使用。

              3.員工如申請年休假,應至少提前兩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數每天補助20元。

              (1)員工在本年度內,累計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計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員工參加公認職稱考試,一次考試可申請考試假3天。

              員工參加對公司發展有重大積極影響的考試,其休假時間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條因公出差者,出差時間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補助按2倍計發。

              第十八條請假者應至少提前1天向有關領導請示,請假者應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委托(或由主管領導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以后,方可離職。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請假或事后辦理補假手續。

              第十九條凡請病假、工傷假者,均須憑區級以上就診醫院醫師診斷書,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工傷假需延長休養期,產假期滿需繼續休養的,均須憑就診醫院證明申請續假。

              第二十條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當事人在外地需續假時,可采用電話方式聯絡,于返回后立即補辦續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半天不用填請假單,但必須與主管副總打招呼,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填寫請假單應由本部門主管副總、綜合部、總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以上職務者請假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審批并通知綜合管理部。

              任何人無權超越本規定的職權范圍批準員工以各種名義的請假,否則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請假理由不真實,故意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即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節日加班(元旦、春節、五一節、國慶節)按勞動法規定計算工資。

              第二十五條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全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的員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資總額全額照發;超過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資的90%。

              第二十六條符合規定時間內的工傷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奔喪假者,原則上扣發綜合獎金,其它工資照常發放。

              第二十七條每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基本工資的30%;(例如:月工資1000元,請假10天,計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請病假超過1個月,按基本工資70%計發工資;超過2個月,按基本工資6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3個月,按基本工資5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4個月,按基本工資4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5個月,按基本工資3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長期病假者作為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以上病假1-5個月的均扣發綜合獎金)

              第二十八條每月事假超過1天,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工資的80%;(例如:月工資1000元/22天=45.45元,請假2天超過1天,計算方法扣發:45.45元*1天*80%=36.36元,應發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過7天,扣發應發工資的100%和當月獎金。

              第二十九條休正常產假,除綜合獎金、基本工資正常發放。超過應休產假視具體情況,按曠工、病假、事假處理。

              第三十條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次者,視同事假超過1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7次者,視同事假超過2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曠工半日以上者,扣發全月應發工資的20%,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綜合獎金,累計曠工達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條被公安局拘留者,視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發放生活費。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適用于本所正式員工和聘用的長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人員。

              1、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員工自進入公司試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綜合管理部建立基礎信息檔案,應及時提供真實的個人基礎信息資料,包括個人履歷、聯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執業資格證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等資料。

              2、員工基礎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進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資料。

              3、每六個月綜合管理部將對基礎信息檔案進行重新確認。

              1、正式員工轉正后可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由公司將人事檔案存檔于省人才中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存檔費用由公司負擔;

              2、員工離所后,應及時將人事檔案調出,未能及時調出產生的存檔費用由本人負擔;

              3、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人事檔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 篇4

              一、科學管理替代經驗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往往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和計劃組織和開展簡單的操作事務,其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缺乏應有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更沒有同自身實際相結合促使個性的、富有自主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形成。事實上,在高等教育迅速發展的今天,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源時,都要堅持科學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論,對自身現有的師資及其他教育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在避免因人設事的基礎上,促進因崗擇人和依事設人目標的實現。因此,高等院校人事管理部門在開展工作時,要在堅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基礎上,建立和健全系統科學的工作定量、分配比例、崗位職責、機構設置及人員比例的制度。

              二、動態管理代替靜態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在工作時往往只是形式的、靜態的管理人和事,缺乏對其管理對象的積極的引導和調動。其在具體工作中主要表現為:靜態的工資薪酬,其具體工作中獲得的成果與工作成績缺乏直接關系;靜態的職稱,相關人員一旦獲得專業技術等級職務則擁有相關待遇的終身享受權;靜態的職務,一些從事行政職務的官員在其工作中享受的待遇不能下只能上,顯現出終身制特點。然而,根據高等教育發展的要求,要將教職工積極性的激發和調動充分重視起來,使其工作效能的創造性得以充分發揮。因此,在開展人事管理工作,要將教職工的績效與其薪資待遇結合起來,使績效變化,薪酬隨之變化的原則得以遵循;將教職工的實際工作效果與其專業技術職務相掛鉤,根據科研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變化,進行職稱的相應變化,避免終身享有現象的產生。同時,對行政管理人員的級別也要實行動態管理,在位時,使其擁有相應待遇的享受權,不在位則要予以取消。

              三、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

              根據競爭發展的有關理論,競爭有利于人才的充分發展,因而高校在人事管理中應將競爭機制進行引進,使崗位管理模式得以形成。傳統管理中,將身份放在重要位置,忽略了現實才能的重要性,因人設崗的理念,使身份終身不變,只可上不可下。這種模式在管理人才時較為僵化,競爭的缺乏,使人才的'才華難以充分施展。一些職工獲得教授職稱后,不存在崗位競爭問題,不論科研如何、教學如何,終身處于教授職位,終身享有其待遇。與之不同,崗位管理實行先設崗后聘人的制度,在人人都能夠參與競爭中,實現能力上崗,并根據自身能力享受應有待遇,同時,結合定期再聘制度,使在崗者面臨著落聘的風險,承擔著巨大的壓力而堅持不懈的進行學習和研究。

              四、人力資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理念重視身份管理,將個體以往的行為活動及相應的成果作為評價和管理的依據,這一理念實質上屬于靜態管理,由于相應引導和激勵制度的缺乏,致使其管理效能低下。在高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發展中,應將對人力資源管理作為其工作的指導思想,通過對現有人力資源進行開發和利用,在關注人力資源的提升和重組中,使人力資源的質量得以提高。

              五、差異分配代替平均主義

              近年來,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創新逐漸在我國高校中先后實行,使教師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漸拉大,然而,實際工作中,其改革和創新的步伐仍然比較緩慢。一些學校在分配教師工資時往往遵循校內津貼、特區津貼、保留補貼及職務工資等,比例較高的職務工資使其分配方式仍然處于職務等級分配階段。高校普遍存在的這種實際上平均主義的分配傾向,使其激烈和約束作用仍然較低。受體制影響,很多高校的部分富余人員難以分流,過多的崗位設置和落后的收入及較小的收入差距,難以對校外人才形成吸引力,也難以具備較高的競爭力。因此,高校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要在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上進行改革和創新,通過對不同的崗位設置不同的薪資待遇,在確保較大差距的同時,還要重視多種獎勵的設置,使做出較大成績及擁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工能夠獲得重獎。當然差異分配制度的實行還要建立在全員聘用制的基礎上,使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得以充分調動。

              六、結語

              總之,高等院校在制定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時,要堅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通過對自身管理實際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對其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基礎上,實行科學管理、動態管理、崗位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在堅持差異分配和全員聘用制的同時,促進高等院校教職工工作積極性的充分調動,使高等院校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務必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必須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一樣,而選取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理解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一樣,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一樣,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帶給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潛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務必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貼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狀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務必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潛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到達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帶給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透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職責、有義務理解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資料

              (一)、新進員工務必理解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務必理解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務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理解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狀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構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狀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務必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人事管理制度 篇6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1.嚴格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明確收集范圍,認真做好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與補充工作;

              2.檔案工作人員要積極主動地與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取得聯系,及時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主動地索要應歸檔的人事檔案材料;

              3.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個月內,將材料送交校檔案館人事檔案室歸檔;

              4.檔案工作人員對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要認真進行核對,對缺少的材料要逐一進行登記,及時催要,對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要及時通知形成檔案材料部門補送材料或補辦手續,形成材料的部門要按規定認真辦理;

              5.對不屬于歸檔的材料要及時退回材料形成部門。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1.嚴格把好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入口關”,對收集的檔案材料要認真鑒別,嚴格審核;

              2.歸檔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

              3.歸檔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有承辦單位的簽章或個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蓋章簽字后方能歸入檔案;

              4.殘缺不全、頭尾不清、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不能歸入檔案,不屬于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5.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應統一使用16開紙(19×26.5厘米),材料左邊應留出2—2.5厘米的裝訂邊,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復寫紙書寫,不得用計算機打印簽名;

              6.凡屬于應歸入干部檔案的材料,應按照中組部《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零星檔案材料每兩年裝訂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必須是中共黨員,并填寫《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由查閱單位負責人簽字,檔案館領導審批后,方可查(借)閱;

              2.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3.查(借)閱檔案時,檔案工作人員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或是確定提供材料的范圍,凡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材料,不得翻閱,并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檔案內容;

              5.查閱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錄或復制檔案內容;

              6.查閱人員必須愛護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涂改、圈劃、批注、抽取、增添、撤換、損壞檔案;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假公濟私者,按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處理;

              7.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須借用時,要說明理由,經檔案館領導批準,嚴格履行借閱手續,方可借出,借閱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并不準擅自復制、抄錄及轉借他人;不準攜帶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參觀、游覽、探親訪友。

              (四)干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干部人事檔案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干部因工作調動或職務變動檔案轉出,檔案工作人員在接到調檔函后,經人事處簽章及檔案館領導審批后,一個星期內將檔案轉給新的主管單位;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并按規定進行認真的檢查、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轉遞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干部檔案轉遞通知單》的項目詳細登記,嚴密包封;

              5.干部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嚴禁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6.轉出的檔案逾期一個月未收到回執的,應發函或打電話詢問,以防丟失;

              7.收到轉遞來的檔案,經檢查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退回發檔單位。

              (五)干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統計制度

              1.建立檔案工作臺帳登記制度,做到勤檢查、勤核對,每年全面檢查核對統計一次檔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認真檢查,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

              3.干部檔案轉出或轉入時,要認真對照目錄檢查核對,防止張冠李戴放錯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檔案入庫前,還要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六)干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法規,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照章辦事,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非檔案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3.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查(借)閱檔案審批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檔案的利用范圍,不得將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私自借給他人:

              4.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高溫、防塵、防蟲鼠、防光、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

              5.嚴禁吸煙,保持庫房的清潔和庫內適宜的溫濕度(溫度14℃—24℃、相對濕度為45% —65%);

              6.堅持庫房檢查制度,每周檢查一次,防止不安全因素發生,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確保檔案安全;

              7.堅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檔案要入庫,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8.嚴禁個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檔案材料;

              9.檔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

              10.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節輕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給予處罰。

              (七)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認真負責保管好教職工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建立人事檔案臺帳,及時收集、鑒別、整理干部檔案材料,及時報送省管干部檔案材料;

              3.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辦理人事檔案的查(借)閱和轉遞;

              4.及時登記教職工職務、工資變動情況;

              5.為學校及有關部門提供教職工情況;

              6.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做好人事檔案的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全校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搞好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手冊規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級內必須參加一項團體活動,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對于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或對社團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發放第二課堂活動合格證書。

              第二章二課證的發放

              第三條社團根據其會員參加例會、社團活動以及維護社團榮譽負責社團任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制定評比細則;比如一次例會扣一分等。

              第四條嚴格執行社團聯合會制定的.二課證發放制度,按年終評定的二課證發放比率上報人數。

              第五條二課證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社團內部考核獲90分以上會員可獲得優秀二課證(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優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內。

              第三章二課證的管理

              第六條二課證的上報要及時、合理、不做假。

              第七條獲得二課證的會員社團負責人要及時公示(會議通知、張榜公告、上傳網站等)。

              第八條二課證相關資料要作為社團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人事管理制度 篇8

              人事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統計是了解和掌握檔案形成、管理、利用情況和檔案發展的重要手段,檔案人員要慎重對待,認真抓好。

              2、認真做好檔案收集、整理、鑒定、保管、利用情況的統計工作,提交檔案質量。

              3、做好檔案收進、移出工作,定期進行清理登記,做到隨時歸檔,便于查找。

              4、按照上級要求,報送本局檔案情況。

              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須主管領導批準辦理登記手續。一般只限在檔案室查閱,如有特殊情況外借時,應按要求限其歸還。

              2、查閱借閱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閱檔案人員不得擅自拆卷、涂改、勾劃、剪裁,如違反上述要求,將追究責任。

              3、查(借)閱檔案人員,對確需要摘錄的材料,須經局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人員審閱后,才能帶離檔案室。

              人事檔案保密制度

              為提高警惕,嚴守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保密紀律。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嚴禁在閑談和私人通訊中涉及黨和國家的機密。

              2、不在公共場所及家屬子女,親朋好友面前談論有關檔案的機密。

              3、忠于職守,加強保密觀念。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4、凡查閱不宜公開的秘密以上的檔案材料,要嚴格履行手續,不準隨便摘抄,復制和補傳。

              5、嚴守保密紀律。自覺遵守“保密法”,對違犯“保密法”及保密紀律,玩忽職守,造成大失泄密者,要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要追究其責任。

              6、非檔案管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庫房。

              人事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提供利用是檔案工作重要環節。檔案人員要樹立檔案為政治思想工作,業務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檔案的利用工作。

              2、提供利用要堅持用原件或復制件提供利用。提供利用時,均應按查、借閱檔案的管理辦法辦理相應手續。

              3、檔案人員要熟悉本機關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程序,提供檔案材料要準確、及時,積極、主動為領導和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人事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檔案庫房的管理要有嚴密的制度、嚴格的手續和經常性的工作。

              2、檔案進出庫要有登記和交接手續,不能“賬目不清”以免造成檔案泄密,丟失的漏洞。

              3、管理人員變動時,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不能只交鑰匙不交“賬”。

              4、嚴格保密和保衛制度,除檔案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檔案柜的。排列要科學有序、便于通風和避光。

              6、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和柜內整潔,干凈防止灰塵對檔案材料的損害。

              7、庫房設備應符合安全和技術要求,做好保密,杜絕文件材料丟失、損壞和其他意外事故發生。

              分管檔案工作領導責任制

              1、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學習“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宣傳上級檔案部門有關檔案工作政策,規定,及時處理本局存在的問題。

              2、組織協調本機關檔案工作的管理,經常監督檢查本機關的檔案工作,督促檔案人員做好平時檔案工作收檔和移交工作。

              3、重視并加強檔案人員的政治思想業務工作,經常了解干部的思想和業務情況,開展兩個文明和民族團結,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抓好專業學習,使他們在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上不斷的有所提高。

              人事管理制度 篇9

              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人員。

              二、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然后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并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辦妥報到手續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2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7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境、工作流程、業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系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不超過三個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務的

              沒有試用期

              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的

              不超過一個月

              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

              不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或無固定期限

              不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如未滿16周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前言

              一、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三、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辦理人員的招聘、試用、錄用、培訓、離職等日常人力資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門總監(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的錄用、培訓、試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門總監又有部門經理的部門,分別實行分級管理。

              3、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錄用、考核、離職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聘用、轉正考核、日常考核、晉升、調薪及解聘工作;總經理負責員工聘用、轉正、晉升、調薪、解聘審批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負責人力資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規劃

              一、本公司員工職務規定如下:總經理、總監及部門經理、部門職員(詳見公司組織機構圖)

              二、公司每一個崗位設有“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試用期及崗位考核參照該說明書執行。

              三、根據編制,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勤情況、應儲備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行政部辦理開拓人力資源的參考依據。

              四、人員增補申請的程序如下:

              1、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先到行政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書》,填寫好所需人數,人員職務,年齡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是否在控制內等問題。

              3、行政部調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及時辦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訓

              一、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并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培訓

              二、公司各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人才培養與工作培訓,從公司的戰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略,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發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于絕對優勢的優秀人才隊伍。

              三、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外部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新員工進入公司后應實施崗前培訓,由行政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公司的歷史、現狀及在產業中的地位

              (2)公司的組織架構

              (3)公司的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4)員工的職業道德和禮儀要求

              (5)安全意識培訓

              (6)崗位技術培訓

              2、在職培訓:在職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

              (1)一般員工的培訓主要是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有關方針、政策和市場情況,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技術人員如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

              3、外部培訓:根據甲方或員工要求參加其組織的專業培訓,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五、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備案;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招聘、錄用、試用、離職等

              一、招聘

              1、公司各個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部門經理或總監批準后上報公司行政部存檔,再組織相關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在簡歷中進行篩選)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人員填寫《面試登記表》(或《入職人員信息登記表》)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初試,初試合格者行政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主管)進行復試確定,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被錄用人員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統一到行政部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然后由各部門經理安排工作。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

              1、入職前,行政部通知新進員工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并進入試用期。

              2、經正式錄用的新進員工先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并提交如下資料:

              (1)新員工到行政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2)交標準一寸免冠照一張。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并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備案。

              (4)兩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5)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6)其它因報到需向行政部交納的資料。

              3、公司擬錄用的員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經批準外,應于通知報到日期報到,逾期者不予保留錄用資格。

              4、在行政部辦理入職后到所屬部門報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咨詢。

              三、試用期

              1、試用員工在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前,需經過崗前培訓及試用觀察期,試用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新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2、在試用期內,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決定轉正或不予以錄用。試用期內的考核標準自員工入職時告知員工。表現優異者可由員工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初評,經總經理批準后據具體情況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不得提前轉正;累計遲到早退達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達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辭退。

              3、第一周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個月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6、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罰。

              7、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行政部將《員工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部門經理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8、考核結果的評定: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都有一個對應分數。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如下: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考核結果95分,提前轉正;考核結果75—94分,按期轉正;考核結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轉正

              1、試用期結束前一周內,員工根據個人實際工作情況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由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視為員工通過試用期;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報行政部及總經理簽署意見后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試用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或進行崗位調動。

              2、員工轉正后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標準執行,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為標準。

              五、人員調動與晉升、調薪

              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

              (2)員工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員工調動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2、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為員工提供了較寬松的晉升渠道。晉升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晉升分以下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3、各部門員工可根據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另行規定)自行申請調薪,或是各部門經理根據員工的考核及表現情況適時給予調整薪資或給予嘉獎,調薪或嘉獎需填寫《員工調薪/獎金申報表》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4、行政部需將員工的薪資變動情況及時告知財務部。

              六、辭退/離職

              1、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解除及終止等。員工離職前須與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職手續并結清各項費用。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后交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離職。

              2、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經考核發現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應及時辭退員工。員工提出辭職的,報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部、總經理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公司辭退的`,部門經理填報《試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辭退手續。

              3、辭職: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因提前離職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員工已辦理辭職手續,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辦理入職手續。離職程序與試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員工因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公司解雇員工的,由部門經理填報《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解雇手續。

              5、自動離職:當年(月)累計無故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6、工作期間內,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7、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再續約的,勞動關系解除。

              8、合同期內本人提出辭職的員工、被解雇的員工、自動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經濟補償。

              9、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工作并辦理離職手續,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結清賬務,辦妥交接手續,方可正式離職;若員工將所屬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遺失,應全額進行賠償,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第五章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詳見《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績效(崗位)考核

              一、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二、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留退的依據。

              三、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考核內容具體參照每個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執行,具體安排如下:

              1、對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等;

              2、對于部門總監(部門經理)及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合作、發展潛力、品德言行等。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評分、復核評分。

              1、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2、初核評分,由部門總監(部門經理)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崗位職責說明,客觀公正地評分,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準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績效管理

              一、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明確以績效考核為導向的工作評價體系,強化員工的崗位責任意識,促進公司和部門目標的實現。

              二、員工總體薪酬依據社會平均勞動力水平、公司經營狀況及其貢獻、工作能力和態度等因素確定。公司薪酬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保密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提成(銷售提成、項目獎、工程獎)、年終獎、社保、公積金。月薪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三、離職時的薪酬

              1、員工在勞動合同屆滿前要求辭職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員工須向公司支付二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賠償。

              2、離職手續辦理期間,以員工實際出勤日結算月薪。

              3、員工離職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不管是在集團公司還是中小型企業中,都是完善企業制定的重要一步。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小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第一節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

              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

              工資、待遇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人事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鑒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復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于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后,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數據,并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通過對有效數據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范化管理奠定扎實的基礎。

              人事管理制度 篇1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政教處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行政值周人員。

              3、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7、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行政值周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績效工資;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具體辦法參照相關評先規定。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學校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架,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 篇14

              一、服務承諾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務人員,完全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

              2、客戶因合理需要需更換服務員,以客戶要求為準。

              3、家政人員服務水準不到位,可隨時進行再培訓再上崗。

              4、服務人員如有違法亂紀的,經查實按法律程序交有關部門處理。

              5、服務人員上崗后,一切入鄉隨俗,確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務人員與用戶不協調時,本公司將隨時配合客戶加以教育并可考慮換人。

              二、客戶合同簽訂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與客戶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2、合同內容包括客戶基本信息以及選擇的服務項目、時間、費用等,根據您的需要為你選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

              3、家政服務員按照合同內容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客戶提供服務。

              4、根據合同客戶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造成的損失。

              5、客戶應按合同約定向家政服務員支付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資。

              6、客戶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約定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

              7、服務期滿若客戶續用本公司家政服務員,應提前10天與本公司續簽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員守則

              1、遵守國家法令,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

              3、初入客戶家中,一定要按客戶意愿行事,積極主動做好份內的工作,盡快熟悉客戶家庭環境和生活習慣,牢記客戶忌諱的事情及特別要求。

              4、在客戶家中工作,給業主及家庭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移動物品輕拿輕放。

              5、家政人員要始終擺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時候不要喧賓奪主。在業主及其家人在談話、看電視、吃飯時,做好份內工作后應自覺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間。

              6、公司及業主的叮囑和交代要記清。因語言原因未聽清和聽懂的,一定要問清楚,不要不懂裝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丟三落四。

              7、不要打業主的電話,如急需應征得業主的同意或到公用電話亭,更不能把業主的電話告訴他人。

              8、做人要誠實,不能欺騙公司及業主,更不要把自家煩心事講給業主聽。切記自己是來賺錢養家的,不是出來找麻煩的。

              9、工作時盡量小心仔細,如損壞東西應主動認錯,爭取公司及業主諒解,切不可將損壞的東西扔掉或推卸責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辦公室及業主家。不得使用業主專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動用主人化妝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業主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細節,不經業主同意不要進入主人臥室,如要進去工作必須先敲門,征得主人同意方可進入,出來時應輕輕把門扣上,平時應衣著簡樸,不可穿太透太緊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妝或佩戴首飾。

              12、不可把外人帶到業主家中來,也不可把業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況透露給他人。

              13、不得在顧客家中看電視、聽音樂,喝茶,喝酒,抽煙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14、給公司和業主采購物品時,要記好明細賬,不得虛報冒領,要幫助公司及業主節約各種開支。

              15、與業主發生不愉快和矛盾時,不論誰對誰錯,都不得擅自與業主爭論,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出面協調處理。

              16、不得擅自要求業主增加工資,接受業主的小費,向業主借款。

              1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號碼,一律以辦公電話為中心。手機自備。

              18、完成任務后,離開顧客家時,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辦公電話便于更好的為客戶下一步服務。

              四、獎勵和處罰制度

              1、出勤天數控制:員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內的工資表準版元天。

              2、新員工試用期90天,在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正常工資標準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資標準計付,出勤天數按有關規定核算。協議期內的正常工資在當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預借工資。特殊獎勵和處罰按規定增減。

              3、員工在試用期90天內,紀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動他人、怠慢工作,有損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將予以辭退。

              4、損壞、丟失的財物一律照價賠償;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計工資,并如實修復完工,造成材料損失的一律照價賠償。

              5、收麥當月和農歷X月,分別出勤天數在29天以上者分別每月獎勵300元。農歷正月出勤天數在25天以上者本月獎勵800元。平均工資以年出勤天數計算。

              6、請假需提前有請假條,負則按曠工對待。無故曠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資。

              7、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

              8、不能耽誤零星小活(限時20分鐘必須聯系到用戶)否則將扣發20元工資。

              9、標志服連續兩天不穿的扣工資20元。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干私活走后門(只要是收費的發生交易的均視為私活),偷賣材料,造成損失一律按原價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價格的10倍扣發工資(凡參與此活的人均視為責任人,按人頭計算份額)。

              11、員工在進本單位十天后公司將為你辦理保險一份,合作期滿或300天后可與報銷,提前離開本單位的不予報銷。

              五、風險防控制度

              1、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個人彩色相片三張),交予公司人事人員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2、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衛生部門指定的檢查單的有效體檢合格證明且不能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同時客戶有義務告知家中是否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務員并須參加企業對其進行的職業道德、工作技能、服務水平的培訓管理服務,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職業保險、意外保險:公司要為員工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盡可能為客戶、經營者、家政服務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風險。

              5、聯合誠信:家庭服務消費者、經營者、服務者三方都要誠信。

              首先,經營者要誠信經營,提供誠信服務,對消費者和家政員;

              其次,消費者得誠信消費,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企業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員要誠實服務,要具有責任心和愛崗敬業。

              6、法律服務: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應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7、公司的管理風險防范:員工化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為員工做醫社保,投保一些相應保險;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引進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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