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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人入勝的書看圖寫話作文

            時間:2025-08-20 10:08:01 我要投稿

            引人入勝的書看圖寫話作文(通用6篇)

              當我們需要委托他們代表自己形式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可以為其出具委托書。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時候處理事務都會使用到委托書,那要怎么寫好委托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執行委托書,歡迎大家分享。

            引人入勝的書看圖寫話作文(通用6篇)

            執行委托書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及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看著醫療。籍貫: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務: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委托人與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執行案件代理人。

              委托事項、權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的代理事項、權限:_________________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強制執行,參加調解、執行和解,代為簽署、接收法律文書等事宜。

              代理人的代理事項、權限:_________________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強制執行,參加調解、執行和解,代為簽署、接收法律文書等事宜。

              委托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委托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執行委托書2

              編號:

              授 權 委 托 書

              單位名稱: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董事長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工作單位:職務:總經理

              住 址:

              根據公司章程,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受托人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權限范圍如下:

              1、在公司章程規定的范圍內主持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經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并執行;

              4、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5、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決定和簽署合同金額總計在 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的合同;但上述授權不包含任何形式、任何數額的`對外投資(含股權投資)、擔保、借款、貸款、房屋和/或土地租賃(含出租和承租)等合同的決定與簽署;

              上述授權外的合同決定與簽署應報董事會審批或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報董事長審批;

              6、依據相關業務合同確定的對外付款金額在 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的款項支付,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聯簽審批,其中,付款金額在 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的款項支付總經理可授權分管副總經理、相應部門經理或副經理和財務總監聯簽審批;預算外的款項支付、費用開支必須報董事會審批或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報董事長審批;

              7、涉及受委托人的關聯交易,受委托人無權決定,必須報董事會審批或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報董事長審批;

              8、與本授權委托書不沖突的公司章程以及規章制度規定的權限,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9、受委托人應根據公司章程和本授權委托書規定,確定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下人員的授權與權限,形成相應制度,確保公司的規范運營。

              上述授權期限自有效期限20 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1日。 除本授權委托書另有規定的,未經董事會或董事長同意,受委托人不得再轉授權。

              委托單位:(公章) 受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董事長(簽字或蓋章):

              委托單位董事(簽字或蓋章):

              年月 日

              

            執行委托書3

              委托人:xx,身份證號碼xx

              受委托人:xx,身份證號碼xx,是委托人的xx

              我對xx不服,向xx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現委托xx在本次行政復議案中,作為我參加行政復議的代理人。

              代理時限:即日起至本次行政復議案終結止。

              代理權限:

              1、代為提起行政復議申請;

              2、代為發表行政復議代理意見;

              3、代為放棄、變更或撤回行政復議請求;

              4、代為簽收行政復議法律文書。

              委托人簽名:xx 受委托人簽名: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執行委托書4

              申請人: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住址:

              法定代理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職務:

              住址:同申請人,系申請人母親。

              被申請人x,男,20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xx職工,住xx小區3號樓5單元,xxx室。

              申請事項:執行(20xx)xx終字第x號《民事調解書》,強制被申請人給付x年x月以來應付撫養費x元及遲延履行金;強制被申請人今后按月給付申請人撫養費x元、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撫養費糾紛一案,xx市xx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x)東民初字第x號民事判決,申請人不服提出上訴。本案在二審期間雙方達成協議,x年x月x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制作(x)xx終字第x號《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確認,被申請人自x年x月起,每月給付申請人撫養費x元,直至申請人獨立生活時止。調解書已經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并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至今未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給付義務。為此,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被申請人給付x年x月以來應付的撫養費x元,并按照法律規定強制被申請人給付遲延履行金;強制被申請人今后按月給付x元生活費。

              被申請人每月有固定收入可供執行。申請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構成妨礙司法行為,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強制被申請人履行調解書義務同時,對其妨礙司法行為進行訓誡或者予以其他制裁。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法定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申請人戶籍證明、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x)x字第x號民事判決,(20xx)xx終字第x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委托書5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 受委托單位:____________

              委托責任人:____________受委托責任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托內容: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在規定期限內,作為我單位在_____地區尋找符合我公司服裝品牌廣告宣傳形象代言人事務中的全權代表,作為我方執行代理人,代表我公司簽署相關文件,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授權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 20___年____月___日

              受委托人代理權限:一般代理

              具體條款如下:

              1、委托方負責向受委托方提供其在尋找形象代言人期間的各項費用(包括交通費、食宿費及活動聯絡費),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

              2、受委托方負責關于尋找形象代言人的包括:聯絡、約見、評估、洽談、協議簽署及后期協調等全部工作。

              3、授權期限截止后,受委托方授權代理權限自動解除,授權截止日期之后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均與委托方無關,由受托方負責。

              4、自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委托方須向受委托方支付預付款的____%,待委托方與形象代言人簽訂協議后____個工作日內,剩余費用由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給受委托方。

              5、如果在規定委托期限內,受委托方未完成向委托方成功推薦形象代言人事宜,受委托方應返還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未完成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受托方承擔。

              6、委托方僅向受委托方授權負責在_____地區尋找并推薦形象代言人工作,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進行的其他不相關事務均與委托方無關,委托方不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

              7、因受委托方負責推薦的形象代言人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的,由受委托方負責協調雙方解決。

              8、委托期間,雙方如有任何情況變動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未及時通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通知方承擔。

              9、委托方有權在委托代理期限內單方面更改或終止委托相關事宜,并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受委托方。

              10、本授權有效期為此授權書簽發之日起至法人代表書面聲明本授權作廢為止。

              11、在履行授權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蓋章)受委托單位: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委托責任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受委托責任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執行委托書6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現委托 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一般代理。

              全權代理。

              申請執行;放棄或變更執行請求;承認或者反駁對方請求;提出異議;簽收法律文書;執行和解;代領本案標的款。

              委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委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委托書7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ⅹⅹ縣ⅹⅹ鎮ⅹⅹ路61號,

              法定代表人:張ⅹⅹ,該公司董事長。

              受委托人:朱xx,男,貴州xx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xx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xx

              委托人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為委托人與ⅹ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執行糾紛案的`執行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申請執行;

              2、代為進行執行和解;

              3、代為領取執行標的物、財產(包括領取現金);

              4、代為調查、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5、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時 間: 年 月 日

            執行委托書8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碼:

              受委托人:

              委托人(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糾紛一案根據法律的規定,特委托上述受委托人為委托人的執行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如下:

              申請開具法律文書生效證明;調查取證;

              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申請扣押、凍結、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申請評估、拍賣被執行人財產;

              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被執行人財務帳冊進行審計;

              申請對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出境強制措施;

              參加執行聽證,發表聽證代理意見;申請參與分配;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監督;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委托人:

            執行委托書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北京執行代理中心律師

              現委托受委托人__________為委托人與___________財產執行案執行階段的執行代理人。

              委托權限:代為申請及執行,代為承認、變更執行請求,進行執行和解,代為領取執行標的物、財產(包括領取現金),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委托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之日止。

              特此委托。

              委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委托書10

              委托人:

              職務: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

              職務: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是公司的董事,現委托人特別授權 作為委托人的代理人,出席 公司就該公司對外融資、擔保事宜的董事會會議,并就上述事宜進行表決。委托人對代理人 在上述對外融資、擔保董事會決議上的簽字、表決均認可,并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委托人對代理人的授權期間 年月 日至年月日。

              特此授權 委托人簽字: 日期: 代理人簽字: 日期:篇二:董

              事會授權委托書

              董事會授權委托書云南云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本人作為委托人,茲委托(公司名稱公司董事)代表本人出席定于××年××月××日召開的第××屆董事會第××次會議,并授權其表決本次董事會的`相關議案。特此委托

              委托人:

              二○××年××月××日監事會授權委托書公司名稱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本人作為委托人,茲委托代表本人出席定于××年××月××日召開的第××屆

              監事會第××次會議,并授權其表決本次監事會的相關議案。 特此委托

              委托人:

              二○××年××月××日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本單位作為公司名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茲全權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出席公司于

              ××年××月××日召開的×

              ×年度股東大會即第××次股東大會,并對會議議案行使如下表決權,本單位對本次會議審議事項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無權按照自己的意思表決。 委托人蓋章: 委托人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持有股數: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生效日期:年 月 日備注:委托人應在授權委托書相應“□”中用“√”明確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權委托書打印件和復印件均有效。

              

            執行委托書11

              委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委托原因及事項:委托人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所有權證編號:)的房產現欲出售,因委托人在外地工作,不能親自辦理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為全權代理人將上述房產出售,并全權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銀行的提前還款手續,領取還款證明;

              2.領取銀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證明材料,辦理解除抵押登記及與之有關的一切手續,領取解除抵押登記后的房產證;

              3.到房管局查閱與該房產相關的一切檔案資料;

              4.代辦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立契過戶、權屬登記相關一切手續;

              5.代辦出售上述房地產的上市申請、產權過戶、稅務登記等一切手續;

              6.代為繳納轉讓上述房地產過程中的.有關稅費;

              7.如買方需要辦理貸款,則有權協助買方辦理貸款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前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代委托人簽訂《首付款收據》、《房價款收據》、《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尚未辦理商業貸款的聲明》、《證明書》、《劃款協議》、《房屋未出租證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以上委托事項中的內容格式文本系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所提供);

              8.如買方需要辦理國管公積金貸款,則有權協助買方辦理國管公積金貸款手續;

              9.協助買方辦理銀行貸款手續;

              10.轉讓上述房產過程中,有權代為接受詢問并簽署相關文件;

              11.代辦物業交割手續并簽署有關文件;

              12.代為辦理網絡、有線電視、水、電、燃氣等的過戶手續并簽署有關文件;

              13.代收出售上述房地產的房款并簽署相關文件;

              14.代為辦理房產交易資金監管手續并簽署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

              15.代為辦理房產交易涉及的監管資金解凍手續;

              16.代為辦理房產交易資金從解凍賬戶中的轉出并簽署相關文件;

              17.代為辦理交易過程中的其他事項并簽署與轉讓上述房地產相關文件。

              18.代為辦理網簽,注銷網簽以及一切簽字事宜。

              19.代為辦理房產交易過程中的其他事項并簽署與轉讓上述房地產相關的文件。

              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執行委托書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和 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并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具體到房間號)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比例 出資時間稱

              第六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置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

              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公司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第八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 召開一次(注:會議召開時間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二條 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三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注:此處填寫執行董事或者股東會)作出決定。(此處還可以約定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的限額)

              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 產生(注:股東可以約定產生方式,如:股東會選舉,股東任免等)。執行董事任期

              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 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

              項;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股東對于上述職權可另行約定)

              第十七條 對前款所列事項執行董事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執行董事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執行董事可以兼任經理。經理每屆任期為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

              理人員;

              (八) 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注:股東對于上述八項職權可另行約定)

              (注:經理非公司必備機構,不設經理的此條不需寫入章程)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人(注:一或二人),由股東會選舉(或聘用)產生,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

              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 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 依法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監事可以對執行董事決定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 公司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擔任(注:由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請選一項)。

              第七章股權轉讓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注:此條內容股東可另作約定)

              第二十五條 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注:股東可約定)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出具書面報告。

              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三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自之日起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公告。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第三十七條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八條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執行委托書13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別:***

              工作單位:

              住址:

              電話:

              現委托在我與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一般代理。

              全權代理。

              申請執行。

              放棄或變更執行請求。

              承認或者反駁對方請求。

              提出異議。

              簽收法律文書。

              執行和解。

              代領本案標的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執行委托書14

              異議人:河北華正公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莊市平安南大街29號,法定代表人閆純德,該公司董事長,電話:XXX。

              在申請執行人河北省科技開發中心與被執行人河北省華正國際企業集團,就(1997)長經初字第269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院錯誤查封了異議人的土地房屋,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解除對異議人土地、房屋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是股份有限公司,被執行人河北省華正國際企業集團是異議人的股東之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2條的規定,貴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扣押被執行人持有的異議人公司的股份憑證,而不能直接執行異議人的財產,但貴院在執行過程中查封了異議人的.土地及房屋,明顯錯誤。因此異議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5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求立即解除對異議人土地、房屋的查封,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河北華正公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XXX年10月13日

            執行委托書15

              委 托 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受委托人: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職 務:

              受委托人: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 職 務: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執行階段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委托事項如下: 包括代為申請執行、參加執行的'全部活動、進行和解等。

            委托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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