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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馬作文

            時間:2025-10-04 04:46:04 騎馬 我要投稿

            實用的騎馬作文合集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出差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騎馬作文合集5篇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一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二條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五條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六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x時以后,午前x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x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x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一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二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x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x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三條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x,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四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2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的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思,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第三章規則內容

              第三條出差審批手續和核準權限

              員工出差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經核準權限主管批準后方可出差;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可分為:

              1、市內外出:在上海市內外出辦事的;

              2、短途出差:在上海郊區、江蘇、浙江一帶出差的';

              3、遠途出差:在江、浙、滬以外的區域;

              第五條市內外出

              1、市內外出需填寫‘外出登記表’,經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可外出;

              2、市內外出交通工具主要以公交車或地鐵為主,財務至銀行提取現金可列外;憑乘車證明實數報銷;

              3、市內出差早晚都必須進公司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電話告知;

              4、餐旅費報支標準

              項目費用

              交通費憑單報銷

              住宿費純屬外出,不得申請;

              餐費

              每延誤正餐時間可按誤餐支付餐費每餐RMB5元,每天最多一餐,無需檢附單據,如在公司用餐后外出,或外出點提供就餐的,則不得申請。

              第六條短程出差

              1、短程出差申請需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交上級主管審核交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短程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以長途大巴或火車為主,憑乘車證明實數報銷;

              3、短程出差(上海市郊及江蘇省、浙江省)

              項目費用

              交通費憑單報銷

              住宿費

              憑單報銷,最高不得超過RMB100元/天(以實際寄宿天數計),盡量二人同住一房,出差點已提供住宿者,不得申請。

              餐費

              每餐RMB5元,每天最多三餐,無需檢附單據,如外出點提供就餐的,則不得申請。

              第七條遠途出差

              1、本公司員工出差外地使用交通工具以長途汽車及火車為主,特殊情況可申請搭乘飛機(以經濟艙為主);

              2、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安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個人原因沒有取得購票證明單的,則不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每日須做出差日報向直屬主管報告;

              4、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第八條所有差旅費必須按實報銷,不得以私人單據報銷公帳、或以浮報憑證報銷公帳,一經查實按公司獎懲管理辦法處置。

              第九條各項出差費用須於出差完畢后三日內(不含假日)完成報支手續,否則不予受理。

              第十條本管理辦法經總經理核準通過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 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 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則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6

              一、出差管理辦法

              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代理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雇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公司員工出差制度 篇8

              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既嚴格又合理的控制相關費用支出,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為原則,達到節約成本,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權限范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系,必須開啟易掌控,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準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審核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匯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匯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匯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流程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局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沖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后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注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于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并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準后,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后簽名,并注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注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于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周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準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范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海口、廣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城市

              地區

              公司領導

              部門經理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區域經理

              業務骨干/銷售助理/業務員

              一類

              省會城市(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住宿補助

              視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補助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90

              90

              二類

              地級市

              住宿補助

              際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補助

              30

              30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于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范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出租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沒有派車的,按以下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類別

              飛機

              輪船

              火車

              副總經理以上

              自定

              一等倉

              軟坐、軟臥、硬臥

              動車組一、二等

              部門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高鐵、

              動車組一、二等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區域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業務骨干/銷售內、外勤/業務員

              經總經理批準

              三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盡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盡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盡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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