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小馬作文300字四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經營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經營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________,面積|:平米
第二條、委托權限
2、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3、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經營合同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公司
被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進一步發揮擔保公司作用,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擔保公司)實行委托經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委托公司的基本概況
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于20______年10月14日,公司注冊資本為4000萬元,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400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劉夢菡,公司注冊地:高臺縣南華鎮工業園區棉花公司二樓。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及風險約定
1.經雙方協商,乙方自主組建公司經營團隊,以自籌資金、自負盈虧、依法合規經營的方式,委托經營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需認真負責,全面管理好該擔保公司的日常工作經營活動,維護和樹立甲方的良好形象,嚴格遵守甲方擔保公司經營范圍,完善風險控制,嚴格履行與第三方經營合同約定履行的各項義務,行使各項權利,避免出現違約行為造成損失,妥善處理各類經濟糾紛,承擔清償責任,爭取創造最佳經濟效益。
2.本合同簽訂并生效后,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人(總經理),全權辦理_______________經營業務。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自主經營擔保公司。
3.乙方確認,已完全了解和認可_______________公司現狀,并確保有能力經營擔保公司,并獨立承擔協議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公司全部經營風險。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的委托經營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協助乙方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協助乙方與主管部門和其他各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和業務溝通;及時傳達和轉發有關部門的文件和要求。
2.甲方負有授權委托日之前的全部債務、債權、所有法律責任。
3.協助乙方及時辦理各類證照的變更、審驗和年檢。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對乙方進行有必要的監管。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甲方的擔保公司形象和聲譽,對其承包期間嚴格按照相關管理部門的規定開展經營活動,對不符合經營范圍的'行為,必須嚴格開展,乙方必須按照相關的擔保公司管理制度及《經營許可證》范圍之內進行經營活動,如有違反相關制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接受和配合甲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對擔保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與檢查;承擔擔保公司在委托經營期間的經營風險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法律責任。
3.承擔擔保公司與第三方為經營需要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債、權、利。
第五條委托日期:
三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六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糾紛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經營合同3
合同編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托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號商鋪(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筑面積委托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 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并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托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托經營管理。
2、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裝修。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甲方同意不恢復的,也可不予恢復)。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等手續)。
5、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托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托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托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 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每年收益領取方式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11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并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 20%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 0.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 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擊、社會xx等)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共叁頁,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經營合同4
甲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將在 建造 酒店,為能夠有效采用現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盡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托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于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歷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托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采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后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后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后,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咨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采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并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家具、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并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托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后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范、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并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 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有義務有責任遵照并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為利于酒店日后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并提供咨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范化管理運作軟件;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范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并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并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并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絡及遠程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采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并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樣清單;
6.23 提供并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采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并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系,但采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并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6.24 提供酒店各級別員工的工服式樣標準,供甲、乙雙方選定;
6.2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交接、結算,并做好工程、設備、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開業典禮的安排準備工作;
6.27 提供詳細的開業前籌備工作計劃;
6.28 做好模擬試營業工作;
6.29 上述服務引起的全部費用均應由甲方籌備開業專項費用列支,并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委托經營
7.1 雙方同意在酒店內、外裝修、設備安裝按照設計要求竣工驗收,各種經營設備和用品采購齊全并驗收之后,將完善的文件、資料、檔案、清單移交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簽字確認并收存;
7.2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籌備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酒店“開辦費”,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開業前乙方派駐人員的旅差費、工資報酬、食宿費等。乙方旅差費標準、工資報酬等在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核定確認;
7.3 乙方派駐人員人數及職位、薪酬福利須與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據派駐人員各自崗位納入酒店統一工資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員的工資總額按雙方所確定的時間(此費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轉至乙方指定賬戶,由乙方統一實施發放);
7.4 開業前由乙方提出各種經營項目,包括房型、商務、會議、餐飲、康樂等項目、菜單(酒、菜、主食品等)的訂價方案及價格體系,由雙方協商確定,酒店總經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價格作適當調整;
7.5 開業之前由甲方負責辦理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環保證明、電梯、鍋爐安全驗收許可證明以及根據政府規定需要辦理的其它執照、許可和證明并支付各項費用,乙方協助申報辦理;
7.6 為經營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經營需要適量的流動周轉資金;
7.7 雙方同意在經過經營籌備、工程驗收、員工培訓、設備調試、營業手續齊備以及試運營后,商定并向公眾統一宣傳正式開業日期。
第八條 經營管理
8.1 酒店經營管理,實行甲方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酒店總經理由乙方委派并經甲方審查確認,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全面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可派出副總經理 名、財務部經理 名、采購部副經理 名、總出納 名;
8.3 為了加強對酒店的經營管理,確立以總經理為核心的,并有總監級以上高級管理職員參加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員會,亦稱行政管理當局,對酒店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實行民主、集體的科學決策體制,以便減少失誤、互相監督、共同促進;
8.4 開業后,乙方將以專業水準和職業操守來開展所有的經營業務活動,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營業收入,控制成本費用,節省經營開支,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委托經營班子將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進行一切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運用本企業的銀行經營賬戶,收取一切營業收入以及支付任何與經營相關的開支,但不得從事酒店正常經營外的其他活動和發生經營外的其他相關支出,凡對外融資、擔保、產權、股權處置、項目投資等均由甲方決定,乙方或其委派擔任酒店的總經理等均無權做出上述等與酒店正常管理無關的涉及處置甲方權益的決策;
8.6 乙方負責委派總經理到甲方企業任職,酒店總經理全權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酒店總經理工資、福利和住房等費用均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雙方確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選派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級管理和技術人員。為減少甲方費用,乙方委派人員將根據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8.8 委派人員所有報酬福利、工傷醫療保障等待遇,甲乙雙方納入企業統一管理,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9 隨著酒店經營管理進入成熟穩定后,乙方將逐步遞減其所委派的管理職員,同時致力培訓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當地骨干,最終在保證經營管理水準的前提下,盡量減少人力資源成本;
8.10 財務管理:酒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的相應規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期間對內、對外發生的各項費用支付,均須經總經理、副總經理(甲方委派)并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甲方委派)審核并聯署簽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員在合同期間應盡職盡責,自覺遵守酒店各項管理制度,如違反法律法規及酒店相關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8.12 為了有效的掌握、指導和檢查監督酒店經營管理情況以及乙方派出人員的工作情況,并能及時與甲方溝通、征詢意見,乙方總部將適時派員到酒店履行公務性職責,甲方應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條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的責任
9.1 對于所有人員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額、條件和程序辦理,合格者由企業與應聘者簽署勞動合同,所有聘用員工都應有不少于三個月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凡是已聘員工都是酒店的員工;
9.2 負責對所有員工的管理、培訓和聘用,尤其重視當地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建設一支現代化、高素質的員工隊伍;
9.3 負責辦理企業員工的工資、報酬、福利、社會勞動保險等專項;
9.4 負責保存管理員工的資料、檔案;
9.5 負責辦理對企業的資產保險及人員的有關保險事宜;
9.6 負責制定營銷策略和年度經營預算;
9.7 負責組織酒店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
9.8 負責布草、易耗品、食品、飲料和其它經營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購和庫存管理;
9.9 負責所有物業和設備的維護修繕工作,以確保經營場所、經營設備、經營設施保持良好狀態,保障高品質的正常經營;
9.10 負責企業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9.11 負責建立、不斷完善和貫徹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運營秩序;
9.12 負責公共關系、廣告宣傳及市場拓展工作,采取有力營銷措施,不斷擴大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加營業收入,實現良好的經營效益;
9.13 負責控制所有各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營業性債權債務管理;
9.14 負責根據國家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財政部頒發的相關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經營進行嚴格、準確的會計核算,并按規定編制月、季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決算;
9.15 負責高標準、高規格、高質量地完成各項政府及重大外事、會議接待任務,并提供高水準服務;
9.16 負責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服務水平,負責開業兩年內通過星級酒店申報、審批掛牌并取得相關證書(因硬件未達標情況除外);
9.17 負責與政府及主管職能部門的相關協調工作,保持企業與外部的良好關系。負責處理好企業與外部的協調關系,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9.18 負責按照國家的政治體制要求,做好企業內部的黨、政、工、青、婦及計劃生育工作,做好行業性、社會性工作;
9.19 負責完成甲方(業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務,做好對甲方的接待服務工作。
第十條 管理進駐時間
10.1 顧問咨詢管理期間,乙方可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派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提供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0.2籌備期因各部門工作陸續開展,為讓乙方有足夠時間組建管理團隊,甲方需將酒店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隨時通報乙方,并在需要乙方進駐前一個月來函通知乙方,乙方在來函日二周內將派駐管理團隊成員組成的基本情況通報甲方。
10.3乙方根據酒店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第十一條 報 酬
11.1 顧問咨詢管理費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工程建設顧問階段服務費(內容詳見第五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萬元整(¥ 000元)的顧問咨詢管理費,此費用一次性支付。相關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等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將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籌備技術服務費
即酒店進入籌備管理期(內容詳見第六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至酒店開業之間的籌備期,乙方派專業團隊全面進場籌備,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籌備技術服務費,此費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費
酒店全面開業后,乙方按月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費,提取比率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11.4 管理費須按時支付乙方,否則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乙方賬戶
本合同所列管理費甲方需在指定時間前匯入乙方以下銀行帳戶。
開戶行:
開戶名:
銀行賬號:
第十三條 經營效益責任承諾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期間,為了保證甲方獲得滿意的經營效益,乙方承諾履行以下經營效益責任:
13.1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工作期間,將自下而上的全面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經營效益責任制》,形成企業效益風險共同體,按月結算、按季考核兌現;
13.2 從開業后的第二年度起,如當月未完成甲方批準的營業收入和經營性利潤(GOP)指標,乙方派出管理職員及經營管理團隊自愿將當月的工資提取20%的基數,按實際效益比例浮動扣罰;
13.3乙方經營管理屆滿一年,則乙方所派人員均享受年終雙薪(指12月份加一個月),上述費用在經營費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四條 人事和勞資
14.1 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除按本合同8.2條、8.6條、8.7條規定的甲方選派人員和乙方委派人員外,其他均按組織結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由乙方選派,委托經營班子統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員招聘規定辦理;
14.2 員工統一實行社會招聘和勞動合同制。按照國家《勞動法》以及本企業的規定對員工進行管理;
14.3 員工工資及福利標準由企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同行情況,以及本企業經營狀況提出工資福利和社會勞動保險標準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執行;
14.4 開業后第二個經營年度,酒店擬實行全員效益責任制管理體系,員工工資待遇將與經營效益掛鉤浮動。
第十五條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團隊成員在酒店工作期間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負責為乙方管理團隊人員在酒店工作期間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因辦公所需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商務傳真、辦公電腦、交通工具)及工裝,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補貼(執行總經理 元/月、部門總監 元/月、經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費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員進駐日起至員工餐廳未能正常使用期間(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處具備做餐條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爐、氣、灶、鍋、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員,每人餐標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為帶衛生間獨立單間或標準間。房間配備:床(1.2m×2m;床上用品(床墊/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單、被套、枕套各2套);寫字臺、椅、臺燈、衣柜、電視機、空調(冷熱兩用)、洗衣機、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員自進駐之日起,每月往返車旅費予以報銷(1次/月往返)。
第十六條 經營資金及銀行賬戶
16.1 甲方有責任根據合理的而又經過審批的預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籌備和開業必須的資金費用;
16.2 為了經營需要,甲方應以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并授權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權代表甲方從事經營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經營管理團隊負責將代理權授予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所有的應收應付款、采購單、所有的支票、賬單和票據均應由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審核聯署簽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經營費用在預算外或單筆開支額度超過_2_萬元時,須報董事會審批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無效。緊急情況時,如出現特事特辦須事后補報審批并得到確認;
16.4 酒店賬戶始終保留保障經營活動需要的流動周圍轉資金以及應急所需的備用金,剩余資金可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預算和決算報告
17.1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每個經營年度開始前30天,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應向甲方上報下個年度的經營預算,經董事會審批后,即可執行。此批準后的預算成為企業一年的行動綱領和奮斗目標;
上述預算應包括的主要內容是:
(1)未來年度經營目標、營銷策略及訂價方針;
(2)未來年度的損益預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營業稅金、管理費、工程設備維修、資產重置費用和經營毛利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收入和毛利潤預測;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應對《經營預算》書面提出審核意見,逾期未對預算提出意見,委托經營班子則視為已獲批準。
17.2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日將向甲方提交當日經過日審夜審后的《日營業報表》;
17.3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月10日前經營管理團隊向甲方提交上月《經營財務報表》和《企業資產負債表》;
17.4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日期向甲方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和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稅 收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代表甲方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和代繳企業、個人所得稅以及規定與營業收入有關的其它稅、費。
第十九條 保 險
企業的所有保險事宜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需要由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提出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辦理。
第二十條 糾紛解決
20.1 如果雙方意見未一致或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時,另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30天之內做出答復;
20.2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如發生分歧、爭議或其他糾紛,應首先在內部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0.3 如果雙方的分歧糾紛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同意通過國家仲裁機構仲裁或管轄法院訴訟判決;
20.4 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實質性中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或實質違約。違約事實成立,如在顧問咨詢管理期,違約方應支付三倍顧問咨詢管理費,如在籌備期內或開業后半年內,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籌備技術服務費;如在其它經營期間,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相當于六個月的管理費(即違約前三個月管理費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額作為補償。
20.5 乙方在酒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應建立完善的 星級酒店營運所需各項規范制度,兩年內通過 星級評審,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 星級酒店的評審并取得相關證書,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時就向甲方返還五萬元的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設備未能通過評審,責任不在乙方,通過 星級評審甲方應與乙方五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二十二條 合同終止和責任承擔
22.1 如發生國家、社會及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測因素,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時,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2.2 其它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終止;
22.3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期間,因乙方在經營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善良誠信原則,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22.4 甲方無故拖欠乙方管理費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相應法律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賠償責任;
22.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向對方損失給予賠償;
22.6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委托經營班子共同負責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盤點企業的所有財產,列出數量清單,交甲方驗收;
(2)做出合同終止期的財務決算;
(3)乙方派出總經理配合完成離任審計;
(4)做好各種移交工作,辦妥各項移交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續
23.1 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滿前6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續約,若甲方提出續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甲乙雙方按第二十二條22.6款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23.4 合同期滿,乙方人員離店時,甲方提供必要的禮遇援助。
第二十四條 其它事項
24.1 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雙方同意對合同有關內容做出修改和補充時,合同的整體效力不受影響;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雙方一致同意之下以書面方式進行;
24.3 酒店名稱商標服務標志及乙方為酒店所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軟件等所有權屬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設計方案意見、裝飾裝修設計方案意見、設備設施配置方案意見、經營功能布局方案意見及星級標準軟件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經營管理成員及工資標準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條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經營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項
1.委托流轉方式。
甲方將自己承包的位于_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的________畝土地,委托乙方將以_______(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2.委托流轉期限。
委托流轉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3.委托時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此時限內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4.委托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按每畝每年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土地實現流轉后,甲方按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的標準收取土地流轉收益,全年合計___________。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托費用與支付方式
(1)委托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托事項
1.甲方承包經營時對土地投入的委托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委托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構筑物的'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權限
(一)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授權范圍內行使相關權利:
1.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流轉合同由甲方與受讓方簽訂。
2.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并代為簽訂土地委托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3.其它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按本合同授權范圍行使相關權利。乙方在本委托合同權限范圍內的行為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五、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協商,決定____(是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鑒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經營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精神,促進臨床與保健工作協調發展,發揮社會力量更好地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經中寧縣區衛生局研究同意,報區政府審定,同意中寧縣婦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力關系,遵守優勢互補、平等誠信、互惠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地址面積
甲方提供中寧縣大樓一幢(甲方二樓辦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磚混結構三層)和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牌子一塊,用于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 年起至 年止)
三、 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管,不參與乙方的經營,實行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模式運營。
2.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物價收費許可證等執業必備證照。
3.負責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定點單位的相關手續。
4.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對外宣傳廣告審批手續。
5.協助乙方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婦幼保健院”的科室設置進行審定、構建。
6.對“婦幼保健院”所有藥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準入證件的審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費,用于甲方衛生事業經費。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藥衛生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不得超出執業許可證規定的服務范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后,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務和其他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于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衛生局)財政專戶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于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后,乙方應于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發生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于事故或糾紛等發生之日起7日內補足專項賠償基金。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衛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后續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戶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務按中寧縣衛生局批準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業許可證的經營范圍和時間執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著業務發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衛生局批準;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鄉村技術人員培訓,并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項目、資金、設備等屬于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戶,乙方對醫療設備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的頒布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設備等用于“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文件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設備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須本著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 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衛生局監督甲乙雙方認真規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公證當日起至 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衛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經營合同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 省的` 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 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 元;
(2)若月營業額達 元(包括 元),按月營業額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 元,按超 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以上,則超 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 個月的 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 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 %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委托經營合同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冷熱自動售飲機委托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受托經營的設備為投幣式冷熱自動售飲機,數量_____臺,設備編號為:_____,用于由乙方開發的_____市內的各商業網點的經營。
第二條委托經營期間經營利潤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每個自然月保底人民幣_____元整(實際收益上不封頂)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收益。
2.如果每月實際收益超出_____元,超出部分乙方按其受托經營的全部售飲機產生的純利潤(即扣除所有成本,稅費后的收入)_____%,平均到每臺受委托設備的純利潤作為委托經營收益按月支付給甲方。
3.乙方應支付委托經營收益在次月的_____日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并向甲方提供帳單核對,或登陸公司網站查詢。
4.本條第2項所指的純利潤包括將來有可能在售飲機上開展的其他業務(如廣告,傳媒等)帶來的收益。
5.甲,乙雙方作為各自的納稅主體,按照我國稅收法律政策繳納稅收。
第三條委托經營期內的運營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運營費包括原材料,場地租賃開支,設備維護及人工費用等一切與經營管理售飲機有關的(包括衍生業務)費用。
第四條設備維護及升級換代
1.乙方全面負責在委托經營期內的設備維護及升級換代,包括可能在將來開展其他業務(如廣告,傳媒等),由此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為爭取最大的`收益,并保證在市場上投放的售飲機整體的一致性,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其設備進行升級換代及開展其他業務,但乙方必須保證設備在性能或功能等方面要比改造前更先進。
第五條主體的變更
在委托經期限內,無論甲方或乙方如需發生變更,均需得到對方的書面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原則上如無特殊情況,在履行必備的手續后,甲方可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承擔或享受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權利。
第六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收益,否則,每逾期_____日,按未付部分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合同期_____年后如果雙方愿意,乙方可按年折舊率_____%的標準折舊后的殘值購回設備,另加_____%的手續費;合同期滿后,甲方可收回售飲機,也可續約繼續委托乙方經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方可收回售飲機,所形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的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對方后,即視為送達。
4.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5.非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保密
一方對因冷熱自動售飲機委托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營合同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托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的___________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_委托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并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托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托經營管理。
2、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裝修。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
5、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托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托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托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1.商鋪委托經營管理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_____元。
每年收益領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并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共叁頁,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營合同10
甲方(賣出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入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管方):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協商,就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號:______,交易價款為人民幣_____(大寫)
第二條 本協議所示資金監管期限從乙方第一筆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該房地產轉移登記,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之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委托丙方監管購房款為
(1)一次性全額付清 (2)全額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貸款 (4)部分款:_________元
第四條 根據甲,乙雙方相關協議,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分________次,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________銀行_________支行帳號_________,具體付款方式,金額,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第五條 付款方式經三方協商,按下列第______款處理,甲乙雙方所簽訂《買賣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一)丙方應在乙方全額監管房款劃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收件收據》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應從交易中心收到補件之日起計算),通知甲,乙雙方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遇雙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二)甲,乙雙方約定,上述監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項作為交房尾款,具體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甲,乙雙方辦妥物業交接手續出具書面意見后,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
(三)甲,乙雙方自辦貸款,則本協議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額監管款項到帳后第二十五日(以銀行到帳憑證所示日期為準)由監管方通知甲,乙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丙方按本協議約定書面通知甲,乙雙方后,甲,乙雙方應于收到通知十日內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逾期不領,丙方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乙雙方,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無法同時至丙方處同時領取,丙方視作甲方或一方自動放棄權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單方發放監管房款或產權證。
第七條 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過程中,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因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辦理轉讓交易過戶登記,不予登記書一經作出,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并于不予登記書作出拾日內向乙方退還已收房款,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八條 若甲乙雙方于正式簽訂《買賣合同》前簽訂本協議,但因故終止該房地產交易,或由甲,乙雙方所簽《買賣合同》引起的糾紛造成交易登記終止。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九條 丙方實行房款監管后,不能對抗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對該房地產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產權利的裁定,決定。如發生丙方所監管房款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因非為丙方原因而依法凍結造成丙方不能將監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條 丙方對房款的.監管不意味著對乙方付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對房地產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與房地產買賣合同有關的任何問題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在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若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監管方未能及時完成本協議委托事項,則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負相關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 因甲,乙雙方不按本協議中規定的程序辦理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 監管費用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委托丙方辦理貸款,產證等其他事宜,具體見附頁。
第十四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并由乙方按協議約定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公司聯系人(簽字):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營合同11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每月固定工資 元;
若月營業額達 元,按月營業額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 元,按超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 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委托經營合同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交通部交水發[20xx]360號文件精神,為保障水路運輸安全,提高船舶經營管理水平,促進水運市場健康發展,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船名為號
總噸載重噸kw的自有船舶,委托給乙方經營和進行安全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托期間,甲方對委托船舶的所有權不發生改變。
二、甲方的上述船舶依本合同的約定由乙方代為經營管理期間,委托經營管理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具有合法續存的法人資格,具有合法的`水路運輸企業法人資質,并配置了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分中心,可以獨立、有效地接受并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
四、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的的船舶具有適航和適運的條件,并配置了相應的GPS船載終端,可以滿足乙方對受托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的需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對受托船舶的工作人員和作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學習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2、負責對受托船舶的安全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保證航行安全和營運安全。
3、保證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分中心的正常運行,對受托船舶實施安全監管、組織運輸生產和傳遞相關信息。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相關管理機關解繳船舶稅費和航運規費。
5、為受托船舶辦理船舶年檢和營運證年審事宜;辦理船舶、船員保險和貨物保險。
6、負責處理機海損及商務質量事故,承擔受托船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民事法律責任;但因甲方的過錯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和民事責任,乙方若先行承擔責任后,有向甲方追償的權利。
7、不得對受托船舶進行轉委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委托船舶及其工作人員在委托期間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接受乙方的檢查,維護乙方的商譽和信譽。
2、服從乙方對受托船舶的監督管理,依法繳納應由甲方自行繳納的各項稅費,配合乙方從事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
3、保證委托船舶的船載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接受并服從乙方對受托船舶的安全監管。
4、甲方對委托船舶的安全和防止污染的法定義務,不因委托船舶已委托給乙方的事實而免除或改變。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屆滿后雙方需要繼續委托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八、至本合同生效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移交本合同所涉船舶及隨船物品,并向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九、本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若一方違約,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其損失。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分歧或糾紛,應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可申請當地港航管理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有新的規定或變化,則從其規定。
十二、其他約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報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委托經營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著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項目及價格
1.代理項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項目設備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配置見附件。
二、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終用戶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傭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發票。
(3)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項目運作的整個周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設備,項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設備,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傭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簽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簽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設備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營合同14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于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托管標的
1.1 本協議項下托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于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范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托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托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托管事項
3.1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托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系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托管經營目標
4.1 乙方承諾:在乙方托管經營期內,公司凈資產應保持不低于 萬元,稅后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于: ,負債率小于 。
4.2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于 人的托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工作。乙方托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托管經營方案。托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托管經營擔保
5.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托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托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后的托管經營保證金余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托管費用及支付
6.1 本協議項下托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費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托專業機構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托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托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托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托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托管經營期滿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托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托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托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托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托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托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托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托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并退出對公司的托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間,乙方應采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托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托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
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托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責任并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托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托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托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秘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秘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托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經營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托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托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托管經營方案
4、乙方托管組名單
5、企業托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經營合同15
甲方:
乙方:
為搞活 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 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 大酒店共計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資金 萬元,甲方占總股份 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并承擔所有的債權債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元注入 %,乙方占總股份大酒店賬務。%,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后,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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