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生活中雷鋒作文三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持股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持股協議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丙方注資3億元并由乙方代持甲方持有丙方99%股權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各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股權代持
1、委托內容
甲方為丙方的母公司,甲方持有丙方100%股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其持有丙方99%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其余1%的股權,仍由甲方持有。
2、委托權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乙方的權利僅限于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
2.2甲方同意在乙方代持股權后,甲方特別授權乙方有權向丙方注資3億元,丙方按每年20%的比例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
2.3除上述兩項約定外,未經甲方的特別委托,乙方不得以股東
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若有上述需要,乙方必須獲得甲方的書面授權。
3、股權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完成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至代持期限屆滿代持股份歸還給甲方時終止,期限3年,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4.2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不能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
4.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在實質上對丙方的經營管理負責。
5、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5.2 作為丙方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權限代持甲方股權,并對丙方進行3億元注資從而獲得丙方每年按注資額的20%的比例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除此以外,乙方應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其他投資收益按照本協議約定轉交給甲方。
5.3乙方作為甲方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不得干預丙方的經營管理,但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財務和法務進行監管,以控制注資風險。
二、特別授權的行使
1、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在完成對甲方股權代持的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安排對丙方一次性注資,注資總金額為3億元。
2、乙方向丙方一次性注資的期限為3年,自該筆資金到達丙方 銀行帳戶之日起,至丙方足額歸還乙方的注資資金之日時止,丙方必須在3年期屆滿時歸還乙方的注資。丙方在注資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乙方的注資,乙方應予以同意。
3、丙方在乙方注資期間,同意每年按照乙方注資金額的`20%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上繳的時間分別為自乙方對丙方注資到位之日起計算,每滿一個季度向乙方進行一期支付,支付時限為該期屆滿后的5個日歷天內支付。丙方提前歸還乙方注資的,最后一期經營利潤按實際占用天數計算并在丙方歸還乙方全部注資的同時予以結算上繳。
三、注資的歸還和股權代持的解除
1、按照本協議約定,乙方注資期限屆滿,丙方足額歸還乙方注資或丙方請求將乙方注資提前預約歸還,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權予以解除,甲乙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屆滿 日,不能完完成一次性注資人民幣3億元,則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權予以解除,甲乙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3、前述股權代持解除后的回轉變更登記事宜按照雙方簽署的
《股權轉讓協議》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關約定辦理。
四、批準和授權
本協議各方應各自取得完成為履行本協議相關內容而需獲得的各自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授權等,并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
五、股權轉讓協議
為順利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見附件1),以作為辦理股權代持及解除股權代持相關的工商登記需要,甲乙雙方同意辦理股權轉讓時約定的出讓價格為 貳 元,股權轉讓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予以約定。
六、違約責任
1、丙方累計三期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按期、足額上繳經營利潤,乙方將不受本協議關于股權代持及股權代持解除相關的條款的限制,乙方將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成為丙方99%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乙方無需與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逾期未繳納的經營利潤,丙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項的約定,以逾期時間和逾期金額為標準,按年化20%的比例計算上繳利潤增加值,在實際上繳利潤時與應繳未繳利潤一同上繳。丙方繳納利潤的延遲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乙方注資期限屆滿,丙方仍存在逾期未繳納經營利潤的情形,丙方應當在歸還乙方注資的同時繳納全部的經營利潤,繳納期限不再按本條約定的時限予以順延。最后一期經營利潤的繳納不得予以延遲,否則,按照本
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
2、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注資期限屆滿而未按照約定足額、按時歸還乙方注資,乙方將不受本協議關于股權代持及股權代持解除相關的條款的限制,乙方將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成為丙方99%股權的實際股東,乙方無需與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
3、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二個月內,乙方收回全部注資以及相應利潤,乙方將其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全部回轉變更至甲方。
4、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二個月內,若乙方未收回全部注資以及相應利潤的,則乙方分期回轉變更其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以下簡稱:99%股權)股權予甲方,具體期限與方式如下:
⑴首期回轉變更的股權按注資期限內以及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二個月內累計收回的注資以及相應利潤占應收回注資及利潤的比例(A%)計算(計算公式:回轉變更的股權=99%股權×A%)回轉變更至甲方; 首期回轉變更的股權應在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五個月內變更登記完畢。
⑵其余尚未回轉變更的股權則自首期回轉變更的股權應登記完畢之日起,每六個月按本款第⑴項約定的辦法核算回轉比例并辦理回轉變更登記手續,直至99%的股權全部回轉變更至甲方名下。
⑶回轉變更登記事宜依然按照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關約定辦理。
七、保密
1、未經本協議其他兩方書面同意,其任何一方不能就有關本協議的具體約定事宜,作出公告、新聞發布或向其他第三方公開。
八、其他
1、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有關爭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可向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3、本協議若有變更或補充,三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簽訂地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5、《股權轉讓合同》作為本合同之附件,系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持股協議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權及權益交由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權及相應權益,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權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部門人登記;
2、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4、若未能按《出資協議書》約定設立公司,則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違約金后3日內將款項支付給甲方。
五、代持費用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協議終止: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終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持股協議3
甲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代持股人):
上海 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 公司”)是擬由甲方、乙方等眾多投資者集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于特殊原因, 公司將以乙方等部分出資人作為全體出資人的代表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成立,甲方對 公司的實際投資股份由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出資人與代持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設立 公司時,以現金的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上述股份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乙方同意無償代甲方持有上述股份。
二、作為 公司的實際股東,甲方有權且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 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 對公司執行董事提出質詢和建議;
3、 參加公司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對公司重大事項行使表決權;
4、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5、 公司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6、 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購;
7、 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
8、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 公司股東會需要對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選舉執行董事和監事、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批準公司財務預算決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決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項進行表決時,乙方應征求甲方的意見,如意見一致,乙方可代甲方進行表決,如乙方與甲方或乙方代表的其他股東的意見不一致時,表決事項按照出資比例決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持股協議4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對于乙方工作能力、崗位貢獻的評估和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以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布的《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方案》)之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購買、持有、行權、變更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的授予
(一)實體股份: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股份________股。
(二)虛擬股份:甲方除授予乙方實體股份之外,同時授予乙方: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虛擬股份(身股)_______股。
二、股份的價格
(一)實體股份
1、乙方需為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轉讓對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所確定的計算方法,乙方共需為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人民幣總計___________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費用,可在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分五期支付完畢,歷年的繳付比例及金額為:詳見出資明細表。
3、乙方最遲應于每一年度_____月_____日之前按照上述約定比例向甲方繳付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4、購股費用全部繳付完畢,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會申請啟動股份轉讓程序,完成《股權激勵方案》所列示之相關法律手續。
5、乙方可視個人具體情況,選擇提前繳清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二)虛擬股份
乙方無需為所獲授的虛擬股份支付認購費用。
三、行權條件
1、乙方需簽署業績(利潤)指標承諾書。_______年至_______年之間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須完成其所簽署業績(利潤)指標承諾書上列明的經營指標,方可享受當年度利潤分紅。
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情況調高或調低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潤目標。
3、對于乙方在單一年度達成超過利潤目標30%以上的情況,甲方將制定專門的一次性獎勵方案。
4、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常規績效考核,每年進行兩次。連續兩次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的,取消當年分紅資格。連續兩年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繳清購股費用,方能辦理相關股權轉讓手續。不能按期繳付的,視作違約。
四、股權激勵的約束
1、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潤指標達成基礎上的分紅權和股份增值權;
2、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參與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和調整的表達權和建議權。
3、乙方須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權激勵方案》的有關規定;
4、乙方獲授的股權不得擅自轉讓、贈與、設置抵押、質押。乙方對股權的前述處置行為須經甲方董事會批準。
5、乙方獲授的股權,在完成股權轉讓及工商注冊變更登記前僅參與分紅,但不具有投票權和表決權。
6、乙方自行承擔其股權收益、交易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五、股權的變更和取消
(一)股權的變更
1、調崗。當乙方在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存續期內因調崗而發生職務變化,股權應遵循“股隨崗變”的原則,以與新崗位相匹配。
2、離職。乙方主動離職,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回購時應先沖銷尚未繳付完畢的購買股份費用。
3、退休。乙方退休時,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實體股份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
4、喪失勞動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的實體股份(銀股)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虛擬股份取消,其所持實體股份不可繼承,應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
(二)股權的取消
乙方發生下述行為的可取消激勵對象已經獲授的股權:
1、觸犯國家法律;
2、違反職業道德;
3、泄露公司機密;
4、違反競業協議;
5、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其他經公司董事會認定的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六、股權的轉讓
1、經甲方董事會批準,乙方可以轉讓所持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
2、收購的價格,以乙方獲授股權時的原始價格為基數。獲授股權后,第一年內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原始價格1:1回購。兩年到三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價格回購。四到五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價格回購。五年以上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價格回購。
七、股權激勵的生效和終止
(一)股權激勵的生效
1、甲方對乙方本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的業績情況,采用回溯方式計算。
(二)股權激勵的終止
1、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股權激勵計劃:
(1)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終止的.情況;
(2)經營虧損導致甲方被收購、合并、破產或解散;
(3)甲方董事會決議提前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終止股權激勵計劃而造成乙方的實際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乙方的補償方案。
八、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九、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十、爭議的解決
如發生有關本次激勵計劃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將爭議提交所在地市級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結果不滿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公司章程》發生沖突,以《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董事長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持股協議5
委托人(甲方): 地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
因 (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持 公司的全部股權及權益交由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 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權及相應權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2. 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權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 若甲方決定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部門人登記;
2.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 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4.若陳春福未能按《出資協議書》約定設立公司,則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違約金后3日內將款項支付給甲方。
五、代持費用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協議終止: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終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 本協議一式2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月日
個人持股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注冊號: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注冊資本(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在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股東身份參與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___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一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持股協議7
甲方(實際出資人):
證件號:
乙方(名義出資人):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注冊號:
目標公司: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鑒于:
1、上海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系一家注冊于中國上海的從事【資產管理,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實業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咨詢,財務咨詢,商務信息咨詢,會展會務服務,金屬制品、建筑材料、木制品的銷售】的企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XXX】萬元,注冊地址為【XX區XX路XX弄XX號】,辦公地址為【XXX區XXX路XXX弄XXX號】,注冊號為【310XXXXXXXXXXXX】。
2、甲方已完全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認可目標公司的投資理念和管理模式,并完全知曉甲方的投資可能存在的不確定因素和風險,在此基礎上,甲方愿意出資認購目標公司股份,并將其股份交由乙方代持。
現為明確各方因股份代持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書如下:
一、認購股份
1、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大寫:),認購目標公司【 】股股份,占目標公司股份總數的【%】(以下簡稱“標的股份”)。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1】個工作日內,將其出資人民幣【】萬元(大寫: )全額支付至以下賬戶:
二、委托持股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甲方為標的股份的隱名持有人,并將標的股份交由乙方代持,由乙方成為標的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或其他有關機構將標的股份登記在乙方名下。
2、甲方承諾,其不可撤銷的委托乙方代為收取紅利或其他收益,并將目標公司的決策權、選擇管理者及其他參與公司事務的權利、以及《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股東權利均委托乙方行使。
3、甲方享有委托持股期間的標
的股份的分紅權,并根據其認購的股份承擔投資風險等義務和責任。若乙方代甲方收取紅利或其他收益的,則乙方應在收取紅利或其他收益后【20】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應得之分紅支付給甲方。
4、在未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要求在工商或其他有關機構辦理將標的股份登記在甲方名下的登記、備案等手續。
5、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標的股份進行出售、轉讓、質押等處臵或存在其他損害股東權利行使的行為。
三、股份回購
1、甲方有權視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決定選擇在甲方足額繳納全部出資之日起【 】個月期間屆滿之日(以下簡稱“屆滿日”),要求乙方回購標的股份,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外,乙方應當按本條第2款約定與甲方辦理回購手續。若甲方選擇要求乙方回購標的股份的,則甲方自愿放棄自其足額繳納出資之日起目標公司的分紅權以及其他股東權利,也不承擔目標公司的股東義務和責任,有關股東權利和義務由乙方享有及承擔。
2、回購手續的辦理:
若甲方要求乙方在屆滿日回購的,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遞交回購申請、本協議、經目標公司蓋章確認的出資證明、付款憑證等證明材料,經乙方審核無誤后,雙方簽署《股份回購協議》,將甲方認購的標的股份轉讓給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并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方根據《股份回購協議》的約定將標的股份轉讓價款于《股份回購協議》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支付給甲方(在甲方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標的`股份轉讓價按以下方式計算:標的股份轉讓價=甲方
實繳出資額+甲方實繳出資額×8%×甲方足額出資日到屆滿日天數/365-甲方實際已獲分紅總額(若有))。
3、若甲方在屆滿日之后要求乙方回購標的股份的,則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根據雙方屆時的一致意見辦理。
5、甲方的分紅及回購標的股份轉讓款所發生之稅費,由甲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自行承擔。
四、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五、違約責任
如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的,則構成違約,乙方有權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標的股份之回購價格,且對于乙方及目標公司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效力或履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XXXXX有限公司股份代持協議》簽署頁)
甲方(簽章):
證件號:
地 址:
電 話:
乙方:上海XXXXXX有限公司(簽章)
注冊號:31000XXXXXXXXXX85
地 址:上海市XXX區XXX路100號XXXX樓
電 話:021-50xxx88
授權簽字人:
目標公司: 上海中XXXXX有限公司(簽章)
授權簽字人:
個人持股協議8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情況: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 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 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持股權期間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以下股東權利時,必須要嚴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東權利:
(1)公司股東會召集、出席、表決權
(2)股東會提案權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權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項表決權
(5)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時的優先購買權
2、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3、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所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后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的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的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 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3、如乙方不適當履行受托行為,甲方有權利隨時終止本協議,解除乙方代持股權利。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托行為,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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