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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狐貍作文300字

            時間:2025-08-17 05:57:22 狐貍 我要投稿

            【精選】兔子狐貍作文300字三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驗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兔子狐貍作文300字三篇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一切實驗室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為了確保實驗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予以遵守。

              第一條 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要認識到在一切實驗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第二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系主任負責,實驗技術人員及保管員是各自管理責任范圍的具體責任人,對實驗室主任負責。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 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第三條 實驗室主任抓好對實驗教師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遵守各項實驗室規章制度。對實驗室安全條件和設施,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補充、更換失效器材,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安全器材和設施的維護和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必須首先撤離人員,然后盡快整改。

              第四條 實驗室要對重點安全部位做到心中有數,對存放危險品和安全用電的`部位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對可能發生的危及安全的各種緊急狀態,如火災、爆炸、腐蝕性液體傾灑、有毒氣體泄漏、輻射損害、電擊損害、致病微生物污染、地震、自來水爆管等,必須分類建立緊急處置預案。要配置各種必要的滅火器。實驗室人員參加防火培訓,懂得防火常識。

              第五條 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未經實驗室或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設備、設施,學生實驗時要服從指導,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或擅離職守。實驗室管理人員下班前或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離開時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第六條 對有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致病微生物及放射性物質等的場所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七條 對易燃、易爆、劇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做到專室專柜儲存,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領用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和系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領用,使用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并作好詳細領用登記。領用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用量,存放藥量一般以一次使用為限,不得超過限量,做到用量清楚。

              第八條 各種壓力氣瓶不可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要專瓶專用,嚴禁私自采購和改裝它種氣體使用。使用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禁止學生獨立操作,并按有關規定要求,對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第九條 嚴格實驗室廢物的處理。實驗時要將殘渣廢液倒入指定的廢液桶內,統一處理。嚴禁將腐蝕物或有毒有害物質倒進水槽及排水管道。

              第十條 實驗室設備的設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須遵循安全、科學、規范、整潔、有序的原則。實驗結束后應做好實驗場所及器具的清潔、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過的設備器材。學生實驗結束后實驗器材的整理、存放,一般應有實驗室管理人員的指導。

              第十一條 為保證人身安全,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衛生,不得在實驗室內進食、喝水。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實驗室內不得用明火取暖,嚴禁違章搭電或超載用電。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等。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帶陌生人進入實驗室。

              第十二條 對違章操作,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害、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 事后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系、保衛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和公安部門報告。對隱瞞不報或縮小事故真相者,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2

              1、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電和保障實驗安全等工作。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專室專管,各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驗室安全檢查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做好防盜工作:各室負責人要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各實驗室的鑰匙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藥品室,室內無人時立即關好門窗。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報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嚴格執行《實驗室危險品管理規定》,建立危險品專用柜,柜外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化學易燃物品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內存放。

              4、儀器室、藥品室、準備室、教室要備有防火設備,滅火器好用、砂箱備足防火沙。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學物品燃燒滅火知識,并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在室內吸煙。

              5、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厚窗簾,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熱分解、易蒸發的燃燒物品,實驗中使用電爐、電熱、明火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并有專人負責,以確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護好師生和實驗員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蝕物質、有毒氣體及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學生實驗時,必須提前說明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實驗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并備好醫藥箱內的急救藥品,切實保證學生實驗安全。

              8、科學處理三廢,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收集缸,實驗后的酸、堿、重金屬鹽、有機物、有毒殘液要分類儲存,按照《實驗室三廢處理辦法》妥善處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隨意丟棄。

              9、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經常檢查水管水閥有無滲漏,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送醫院救治,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3

              1、實驗器材及藥品用專室存放,確定專人負責。

              2、各類實驗器材、藥品要分類放置,歸還后要放回原位,以便查找,登記。

              3、各實驗教師在實驗前領取實驗器材、藥品,并由實驗管理人員對器材、藥品進行登記,以便歸還時核對。

              4、單項實驗完畢后應及時將器材、藥品歸還器材保管室。歸還時各儀器要保持完整、清潔。

              5、實驗器材管理人員要隨時注意安全,對各種器材和藥品的損耗要登記注冊,并及時將配置清單報總務處采購。

              6、未盡事宜由徐州市城新實驗學校解釋。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優化學校環境,保證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是指全校開展實驗活動的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平穩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建設、實驗室內務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設施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以及環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創建安全、衛生的實驗室工作環境是各院系、直屬單位、實驗室、各級領導以及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圍內的實驗室均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學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設立“××大學實驗室環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主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部分院系主要責任人組成。其職責主要為:

              (一)領導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工作,審議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劃及各項管理制度;

              (二)審定實驗室安全重要事項;

              (三)確認實驗室安全事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實驗室新建、改建、擴建、撤銷等項目及實驗項目的安全風險問題組織評估并提出專業性意見。

              第五條我校××管理處是我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歸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擬訂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劃及各項管理制度;

              (三)組織對實驗室安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實驗室安全隱患,督促院系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四)開展實驗室安全知識宣傳;

              (五)組織開展全校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評比;

              (六)負責國家管控危險品的申購備案和使用監管;負責學校輻射安全許可證的資質更新和輻射工作場所的年度監測;負責全校危險廢棄物的收集與處置;協助院系開展工作場所環境影響評價、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特種設備年檢等工作。

              第六條各院系、單位主管領導是所在單位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組織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

              (二)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籌集資金,加大對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與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條各院系、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的主要職責為:

              (一)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包括院系和實驗室兩級),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定、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

              (二)組織、協調、督促各下屬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三)組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

              (四)組織、落實對本單位科研和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評價、審核工作;

              (五)及時發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

              第八條實驗室主任或課題負責人為所在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各實驗室應設專職或兼職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員,負責所在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安全管理員須經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各實驗室需建立完備的人員出入臺賬和危險品管理臺賬,填寫實驗室每周安全自查記錄。對實驗室臨時來訪人員,各實驗室有義務對其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條學校應與各院系、單位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院系、單位應與各實驗室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責任逐級落實到位。

              第十一條院系、單位的各級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應對所在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督和管理的責任。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判定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員出入臺賬和危險品管理臺賬登記,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需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參加學校相關部門或實驗室所屬院系組織的實驗室安全環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了解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號碼、應急設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臨時來訪人員須遵守實驗室的安全規定。

              第十四條在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都有開展安全教育的義務。各實驗室應積極宣傳、普及實驗室安全知識和一般急救知識(如燒傷、創傷、中毒、觸電等急救處理方法),以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五條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需根據學科和實驗室的特點,加強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通過相關部門或實驗室所屬院系組織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二)建立科研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科研項目進行審核,尤其面對承擔化學、生物、輻射等具有安全隱患的科研項目從嚴進行審核和監管,其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實驗室資質等條件。

              (三)建立實驗室建設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應建立好審核把關的工作流程,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交流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保的規定及規范要求設計、施工;項目建成后,須經安全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管理維護單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一)各院系單位應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有效聯系電話、應急電話、實驗室危險源等信息統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系,各實驗室需在醒目位置張貼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

              (二)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三)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四)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五)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六)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應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七)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實驗、科研和生產場所及其活動環節的安全監督與管理,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生產、銷毀等過程。特別要加強氣體鋼瓶、劇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體規定請遵照《××大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規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

              第十九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在獲取環保部門頒發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可開展相關工作;需加強輻射場所安全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射線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規范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輻射工作人員需定期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職業體檢和接受個人劑量監測。具體規定請遵照《××大學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強實驗室排污處理裝置(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不得將實驗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當中;實驗廢棄物要實行分類存放,做好無害化處理,按規范要求進行包裝和標識,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聯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放射性廢棄物應嚴格按照國家環保部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置。具體規定請遵照《××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一)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儀器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對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保證接地安全,并采取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服役時間較長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二)各單位要加強儀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需辦理使用許可證,特殊崗位需持證上崗。

              (三)對于自制自研設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范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二條消防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二)化學類實驗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確因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實驗樓(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條水電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內應使用空氣開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二)實驗室固定電源插座未經允許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接線板嚴禁串聯使用,嚴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計算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電熱器、飲水機一律不得開機過夜。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必須有人在場監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無需配備加熱設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各種類型的電加熱器具。

              (五)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管的現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的橡膠管等,避免發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一)本管理規定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我校實驗室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

              (二)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整理、登記并妥善保管隨機文件和資料,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組織做好設備的安裝、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檢驗工作;落實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確保特種設備的管理與使用規范、安全。

              (三)實驗室在從事涉及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細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程,采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四)各實驗室應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特種設備,并做好使用記錄。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

              (五)易燃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鋼瓶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且配備泄漏監測裝置的場所。各種氣體鋼瓶應豎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六)氣體鋼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存有安全余壓;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經常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開關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隨時排除安全隱患。具體細則請遵照《××大學實驗室氣體鋼瓶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院系、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生檢查制度,經常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督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責任制的落實、操作規程與工作檔案的完善、危險物品管理臺賬、安全設施配備、安全培訓、應急預案、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與整改等。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發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及時向所在院系、保衛處、××管理處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隱瞞不報者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二十七條××管理處負責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被檢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管理處將予以網上通報或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出現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學校將進行嚴肅處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條發生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時,實驗室及所在院系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或延報,對瞞報、延報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追責,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發生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應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查,查明原因,將事故調查報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學實驗室環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

              第三十條實驗室環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對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責任進行確認,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學校。學校將依據相應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確保實驗室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保證,為了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實驗室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應懸掛公示。

              第二條各實驗室應設有兼職的安全員,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員應經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三條對首次進行實驗操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掌握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識,熟悉各項操作規程后,方可開始實驗操作。

              第四條實驗室應積極宣傳、普及一般急救知識和技能,如:燒傷、創傷、中毒、觸電等急救處理制度。實驗室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形成制度,積極表彰先進,嚴肅查處事故。

              第五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同時應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事實真相。

              第六條實驗室在承攬校外教學、科研、實驗任務時,應明確安全責任。

              第七條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擺放整齊,布局合理。各實驗室應及時清理廢舊物品,不堆放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物品,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嚴格做到四防、四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氣;查儀器設備)。

              第八條實驗室防火工作應以防為主,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知識及消防知識,嚴格杜絕火災隱患。

              第九條實驗室要加強安全用電管理,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器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觸電或燃燒;使用高壓動力電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桿操作;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與人體分離后,再實施搶救。

              第十條實驗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及細菌疫苗等危險品時,要嚴格按相關管理規定使用和保管,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詳細記錄。實驗室劇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體細則詳見《××大學關于劇毒物品的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實驗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質時應避免放射性物質進入體內和污染身體;盡量減少人體接受外部輻射的計量;盡量減少放射性物質擴散造成的危害;對放射性廢物要儲存在專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實驗室在涉及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細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實驗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應嚴格遵守國家《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實驗室對于環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認識,對廢氣、廢物、廢液的處理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排放,不得污染環境。新建和改擴建實驗室時須將有害物質、有毒氣體的處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計劃。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根據儀器設備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裝使用儀器設備的場所,做好水、電供應,并應根據儀器設備的不同情況落實防火、防潮、防熱、防凍、防塵、防震、防磁、防腐蝕、防輻射等技術措施。

              第十六條各單位必須制定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儀器設備尤其是大型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實驗室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校驗和標定。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組織修復,并做好維修記錄。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拆卸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不具備維修專業知識的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大型儀器設備的維修主要依靠生產廠家及專門維修公司,一般不準自行拆卸,確有必要時,須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批準。

              第十九條要注意大型儀器設備的停水停電保護,防止因電壓波動或突然停電、停水造成儀器設備損壞。

              第二十條各單位要根據儀器設備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與器材,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應學會正確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條儀器設備安全工作要責任到人,儀器設備的管理人員是該儀器設備的安全負責人。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應向領導與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解決。

              第二十二條個人領用或借用并由個人保管的儀器設備(如筆記本電腦等),領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三條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或丟失的單位或個人應按照《××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第二十四條醫學部和各臨床醫院參照本制度的基本原則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5

              (1)嚴格執行檢驗操作規程,認真負責,杜絕弄虛作假,出現問題追究責任,并按經濟責任制相關內容處理。

              (2)化驗數據要求實事求是,準確無誤,杜絕虛報謊報,要對檢驗報告結果、數據及結論負責,檢驗報告要加蓋化驗專用章及化驗員章后,及時上報各部室。

              (3)負責對原輔料、成品、半成品的化驗及檢驗工作。取樣及時,要按取樣原則取樣,要有代表性,及時向有關部門及有關領導報送檢驗報告單。

              (4)嚴格遵守儀器使用記錄,掌握本崗位所用計量器具校驗周期,及時和主管溝通,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5)對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對以上四項標準規定中所出現問題負全面責任,對本崗位安全操作負全責。

              (6)遵守和執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

              (7)有提合理化建議并享有權利,有拒絕將不合格檢驗報告單開成合格檢驗報告單的權利,有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

              2.實驗員交接班制度

              (1)化驗人本班取樣,爭取本班化驗完畢,如因特殊原因本班不能完成,在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并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同時應在檢驗原始記錄中已做完項目后簽字。

              (2)在交接班時,應在所用各種玻璃儀器及化驗、檢驗設備完好情況進行交接,玻璃儀器破損,不潔凈、數量不符不接,檢驗設備損壞不接。當以上問題被確認后說明原因方可交接,并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雙方簽字,交接中發現問題,化驗負責人以書面形式上報至主管領導。

              (3)本班取樣未做,需下班化驗,應在交接班記錄中說明原因,并口頭交待清楚。

              (4)下班化驗員因特殊原因而未按時接班,上班人員不得下班,導致空崗。

              (5)交接班時,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主要內容有本班檢驗項目情況,儀器完好情況、試藥剩余情況及本班所存在問題。

              3.實驗室衛生管理制度

              (1)化驗室取樣工具應清潔,無污染,防止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在取樣過程中受到污染,取樣工具應定期進行滅菌、消毒處理。

              (2)化驗員所穿白大褂應定期洗滌,特別是無菌服,要隨時保持清潔,并定期滅菌,絕不可將無菌副穿出無菌室外。

              (3)無菌室應定時消毒滅菌,保證無菌室是衛生級別,化驗室每班隨時清掃,不留死角,保證整潔。

              (4)玻璃儀器應保持清潔,保證待用狀態,檢測儀器更應物見本色,不可有試藥痕跡、藥品痕跡等出現。

              (5)化驗室各室操作臺,地面不得有試紙、濾紙、試藥滴、散落樣品等雜物出現。

              4.化學藥品使用保管制度

              (1)化學試劑必須保持標簽完整。

              (2)一般藥品可按元素周期分類或按氧化物、酸、堿、鹽分類存放于陰涼通風處,理想溫度在30℃以下。

              (3)有些藥品要低溫存放,以免發生事故,如石油醚、乙醚等。存放溫度要求在20℃以下。

              (4)貴重的試劑和一般藥品分開,妥善保管。

              (5)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火源。

              (6)劇毒藥品必須有兩人以上保管,并有專柜保存,使用時做好記錄。

              (7)使用危險藥品一定要注意安全。

              (8)領用化學藥品必須填寫“化學品領用登記表。

              5.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應穿著實驗服、鞋、帽。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精心操作。

              (3)實驗人員必須學習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知識。

              (4)實驗人員必須熟悉化驗儀器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按要求進行實驗操作。

              (5)凡進行有危險性的實驗,工作人員應先檢查防護措施,確認防護妥當后,才可開始進行實驗。在實驗進行中,實驗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完成后應立即做好清理善后工作,以防事故發生。

              (6)凡有毒或有刺激性氣體發生的實驗,應在通風柜內進行,并要求加強個人防護。實驗中不得把頭部伸進通風柜內。

              (7)酸、堿類等腐蝕性物質,不得放置在高處或實驗試劑架的頂層。開啟腐蝕性和刺激性物品的瓶子時,應佩帶護目鏡;并禁止用裸手直接拿取上述物品。

              (8)不使用無標簽(或標志)容器盛放的試劑、試樣。

              (9)實驗中產生的廢液、廢渣和其他廢物,應集中處理,不得任意排放。酸、堿或有毒物品濺落時,應及時清理、除毒。

              (10)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程。不使用絕緣損壞或絕緣不良的電器設備。不準擅自拆修電器。

              (11)實驗完畢,實驗人員必須洗手后方可進食。并不得把食物、食具帶進化驗室。化驗室內禁止吸煙。

              (12)化驗室內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實驗人員必須熟悉其使用方法,并掌握有關的滅火知識和技能。

              (13)實驗結束,人員離室前應檢查水、電、燃氣和門窗,以確保安全。

              (14)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6.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1)對接觸的'公司商業秘密要采取恰當的安全措施對涉秘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2)不得將檢化驗結果透露給無關人員。

              (3)在化驗單的傳遞過程中保證親自交到接收的相關人員手中,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交。

              (4)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的機密。

              (5)發現泄密及時報告,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對公司(單位)的損害。

              (6)客戶問及公司(單位)的秘密時,應予以婉言謝絕。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6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科研及學生實習的重要場所,實驗室各類人員必須牢固樹立“美化環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勞動保障”的思想,切實重視實驗室的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工作。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按章操作,每次實驗前必須向學生宣傳講解有關安全及勞動保障和操作事項。認真落實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無阻。實驗完畢后負責人員應檢查電器線路、通風設施,整理好設備,發現破損或故障須及時維修或報告,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關好門窗。節假日前,實驗室人員會同實驗室主任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關窗、封門,并做好記錄。假期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和報告。每個實驗工作者必須認真做好勞動保障工作(包括學生)。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導致發生火災、事故、被盜而造成損失的,將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行政和刑事處分。

              為保證實驗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勞動保障,特制定規定如下:

              一、保證實驗室、辦公室及其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清潔和環境優美,公共場所由清潔工每天清掃后,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二、實驗室各房間實行衛生包干制,衛生包干負責人應定期對所包干房間進行一次全面清掃,全室定期進行統一大掃除。

              三、為保證實驗室有一個良好的實驗環境,每天開出實驗時由任課老師負責督促上實驗課學生清掃整理。每批實驗的學生必須有專門的衛生安全協調員。(強調培養學生的安全與環境的意識)

              四、實驗教學中心領導應經常監督檢查實驗工作人員和清潔工對所管辦公室、實驗室及相關范圍進行清掃。

              五、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實驗中心主任,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另中心設一名安全員協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實驗室不準吸煙、不準亂丟廢物。儀器設備安置合理,擺放整齊。

              七、人人應做到安全、合理使用儀器設施,使用完畢應關斷電源。如發現問題,應采取相應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

              八、實驗教師應在上課前巡查本室情況,有問題應及時處理解決。下班前應對本室的門、窗、水、電等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實驗教師及實驗工作者必須切實做好實驗前的勞動保障工作,同時必須在每次的實驗前,向學生宣傳和講解有關安全和勞動保障的事項。

              十、實驗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組織進行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大檢查,指出存在問題,登記檢查情況,定期進行階段講評。檢查情況列入學期考評指標。

              十一、以上各項由室主任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改正。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名錄》下的所有藥品,以下簡稱危險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存放與保管

              (一)危險品必須存放在防盜防火的藥品室中,并用通風防盜阻燃防爆雙人雙鎖的專用櫥存放。 (二)危險品存放柜僅儲藏危險品,不得存放其他藥品,儀器。

              三、危險品的領用與使用

              (一)危險品領用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單》,憑單領用藥品,并于領用時如實點清危險品的品種與數目,并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表》。

              (二)危險品使用時必須在化學準備室分裝或稀釋,隨即放回原處。

              (三)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按領用單上用量發放,實驗完畢后,多余藥品必須如數歸還。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人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相關危險品的`容器、器皿廢液必須妥善處理,嚴禁亂扔亂放。

              四、危險品的申購與報廢

              (一)危險品的采購由學校化學老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參照《上海市中學儀器配備目錄》提出申購計劃。

              (二)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毒害藥品的一次采購量。

              (三)申購計劃應由備課組長申請,實驗室工作人員申購,報請教導處批準。

              (四)藥品采購一般由學校將計劃報教育局統一采購,特殊情況由學校有關專業人員向正規經銷商采購。

              (五)銷毀處理存放過久失效變質的危險品,必須填寫《實驗室危險品報廢申請表》,經總務處上報環境保護部門同意后,統一銷毀。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8

              1、組織師生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并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并注意人員年齡、性別、身體狀況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動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來往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活動前應要求營運部門對運行車輛進行安全檢測。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預防意外事故發生的應急預案,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組織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嚴禁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活動,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9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于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并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0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由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的各級各類實驗室或實驗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相應單位的年度考評指標,作為實驗技術人員和實驗管理人員年度考核、評優評獎、晉職晉級和崗位評聘的重要指標之一。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管副校長領導下的分級負責制。

              第六條學校設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及有關專業技術領域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方針和規劃,組織制定實驗室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責任體系,督查和協調解決實驗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以下簡稱“設備處”)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完善校級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全校性實驗室安全監督檢查與安全教育;指導、督查、協調各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相關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所在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定、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建立和完善本部門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組織、督促相關實驗室做好安全工作。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所涉及的實驗室和自身安全均負有責任。

              第十條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實驗室準入制度

              1、各單位要嚴格實施實驗室準入制度。所有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相關的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2、各單位要加強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各項預案演練和急救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條安全審核

              各單位對安全風險較高的實驗項目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嚴格審核和監管,確保其實驗室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和特殊資質等條件,否則不得開展相關實驗。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實驗教學、科研和生產場所各個環節(包括申購、領用、存貯、使用、廢棄物處置等過程)的安全監督與管理,特別要加強劇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和易制爆品的管理。

              第十三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在獲取環保部門頒發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能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實驗廢棄物主要涉及各類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廢氣、廢液、固體廢棄物)等,各實驗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加強管理。對有毒害的危險廢棄物要按照“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做好無害化處理、包裝和標識。學校職能部門將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公司對其進行處置,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違規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

              第十六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水電安全管理

              1、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執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

              2、化學類實驗室原則上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如確因實驗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由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管的現象。 第十八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應當規范、及時處置;實驗結束或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飪、飲食。

              第十九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檢查

              1、各單位要建立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堅持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及時發現、排除安全隱患。

              2、各實驗室應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一條安全隱患整改

              學校對于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由設備處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整改的實驗室,由保衛處、設備處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封門,待整改驗收合格以后方可重新啟用。

              各單位發現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對發現的嚴重安全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各單位和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重大險情應立即報警。事故所在單位應作出書面報告,報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配合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學校相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1

              1、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以下簡稱安全環保)是我國的一貫政策,是保證實驗室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實驗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環保工作,并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主任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環保工作。

              2、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環保工作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實驗室及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安全用電,定期檢查水電設施,發現故障立即維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及水電開關。

              4、各試驗臺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本科生畢業設計和研究生做試驗必須經工作人員指導,并由指導教師具體負責,以保證實驗的安全和可靠。

              5、重視工作場所環境的'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和噪聲。對三廢及噪聲污染必須積極治理、妥善處置,不得污染周圍環境。

              6、節假日、寒暑假實行工作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制,負責實驗室安全;重要的實驗室、辦公室實行封條制。

              7、發生安全事故及案件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實驗室主管領導,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機械加工實驗室是進行學生實習實訓、技能考核、生產及研究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安全及衛生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實驗實訓環境。

              二、凡進入本實驗室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統一著裝(工作服或軍訓服);必須戴安全帽(女生務必將長發挽入帽內);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時,必須配戴防護眼鏡。

              三、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熟悉車床性能,熟練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則不得動用車床。務必遵守紀律,聽從指導,服從安排,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實驗中要服從老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四、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在實驗(加工)過程中,不得隨意串崗,嚴防多人同時操作車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及良好的實驗秩序;出現特殊情況或異常響聲及時報告指導老師。

              五、每次實驗結束后,學生將加工工件交指導老師測量并打分,做為本次實習的成績;將本次實習實訓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須留相應學生對車床及實驗室進行清掃。

              六、車床清掃及保養。

              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并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由管理人員認真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

              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霉等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實驗過程中萬一出事,不要驚慌,如涉及人身安全,應盡力保護學生,盡量讓學生疏散出去,同時實事求是、科學地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學生感到恐懼,害怕實驗。

              2、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觸電者脫離電源之后,將觸電者迅速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急救,進行人工呼吸,有危險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室供電線路及各種用電器的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電規范,線路與用電設備必須每學期檢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柜。

              三、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品,禁止吸煙。

              五、化學實驗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用水、電等設備、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閘、電源、門窗、烘箱等設備,保證實驗室安全。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用電設備使用安全

              1.使用動力電時,應先檢查電源開關、電機和設備各部件是否良好。如有故障,應先排除后,方可接通電源。

              2.啟動或關閉電器設備時,必須將開關扣嚴或拉妥,防止虛接狀況。使用電子儀器設備時,應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規程操作,若電器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或糊焦味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3.人員較長時間離開房間或電源中斷時,要切斷電源開關,尤其是要注意切斷加熱電器設備的電源開關。

              4.電源或電器設備的保險燒斷時,應先查明燒斷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負荷選用適宜的保險絲進行更換,不得隨意加大或用其他金屬線代用。

              6.注意保持電線和電器設備的干燥,防止線路和設備受潮漏電。

              7.實驗室內不應有裸露的電線頭;電源開關箱內,不準堆放物品,以免觸電或燃燒。

              8.要警惕實驗室內發生電火花或靜電,尤其在使用可能構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然性氣體時,更需注意。如遇電線走火,切勿用水或導電的酸堿泡沫滅火器滅火,應切斷電源,用沙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9.沒有掌握電器安全操作的人員不得擅自更動電器設施,或隨意拆修電器設備。

              10.使用高壓動力電時,應遵守安全規定,穿戴好絕緣膠鞋、手套,或用安全桿操作。11.實驗時先接好線路,再插上電源,實驗結束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拆線路。

              12.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與人體分離后,再實施搶救。

              二、實驗室防火安全

              1.以防為主,杜絕火災隱患。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知識及消防知識。遵守各種防火規則。

              2.在實驗室內、過道等處,須經常備有適宜的.滅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類滅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電線及電器設備起火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開關,再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熄,并及時通知供電部門。不許用水或泡沫滅火器來撲滅燃燒的電線電器。

              4.人員衣服著火時,立即用毯子之類物品蒙蓋在著火者身上滅火,必要時也可用水撲滅。但不宜慌張跑動,避兔使氣流流向燃燒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實驗過程中小范圍起火時,應立即用濕石棉布或濕抹布撲滅明火,并拔去電源插頭,關閉總電閘煤氣閥。易燃液體的固體(多為有機物)著火時,切不可用水去澆。范圍較大的火情,應立即用消防砂、泡沫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來撲滅。精密儀器起火,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實驗室起火,不宜用水撲救。

              6.實驗室起火時,應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將實驗過程的各個系統隔開。

              三、一般急救規則

              1.燒傷急救

              (1)普通輕度燒傷,可擦用清涼乳劑于創傷處,并包扎好;較重的燒傷應立即送醫院處理;遇有休克的傷員應立即通知醫院前來搶救處理。

              (2)化學燒傷時,應迅速解脫衣服,首先清除殘存在皮膚上的化學藥品,用水多次沖洗,同時視燒傷情況立即送醫院救治或通知醫院前來救治。

              (3)眼睛受到任何傷害時,應立即請眼科醫生診斷。但化學灼傷時,應分秒必爭,在醫生到來前即抓緊時間,立即用蒸餾水沖洗眼睛,沖洗時須用細水流,而且不能直射眼球。

              2.創傷的急救

              小的創傷可用消毒鑷于或消毒紗布把傷口清洗干凈,并用3.5%的碘酒涂在傷口周圍,包起來。若出血較多時,可用壓迫法止血,同時處理好傷口,撲上止血消炎粉等藥,較緊地包扎起來即可。較大的創傷或者動、靜脈出血,甚至骨折時,應立即用急救繃帶在傷口出血部上方扎緊止血,用消毒紗布蓋住傷口,立即送醫務室或醫院救治。但止血時間長時,應注意每隔1—2小時適當放松一次,以免肢體缺血壞死。

              3.中毒的急救

              對中毒者的急救主要在于把患者送往醫院或醫生到達之前,盡快將患者從中毒物質區域中移出,并盡量弄清致毒物質,以便協助醫生排除中毒者體內毒物。如遇中毒者呼吸停止,心臟停跳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臟按摩,直至醫生到達或送到醫院為止。

              4.觸電的急救

              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或設法使觸電人脫離電源;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臟停跳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特別注意出現假死現象時,千萬不能放棄搶救,盡快送往醫院救治。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4

              一、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科學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 落實定期與不定期的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工作,并有檢查記錄。

              三、 實驗室內不準高聲談笑,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四、 實驗時要注意安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其它儀器設備,經常做好事故應急準備,遇到事故要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有關人員。

              五、 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對不遵守操作規程,又不聽勸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實驗,對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須追究責任。

              六、 大型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危險品,要有專人管理,必須嚴格使用登記手續。

              七、 下班前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清潔衛生,關好門窗、水龍頭,斷開電源,進行安全檢查。

              八、 保持實驗室內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車和家具等。

              九、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實驗安全管理制度15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后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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