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大連旅游作文

            時間:2025-11-12 06:58:37 大連 我要投稿

            【精華】大連旅游作文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借款擔保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大連旅游作文4篇

            借款擔保合同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篇2:借貸合同樣本:借款反擔保合同書借款反擔保合同書

              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以及反擔保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代表:代表:代表:日期:日期:日期:篇3:反擔保協議?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鑒于擔保人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幣種)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范圍

              4.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5.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6.5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6.6.1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6.6.3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6.6.4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6.7.2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6.7.5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6.7.6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0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1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7.3.2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7.3.3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2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借款擔保合同3

              債權人: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

              為確保(以下簡稱債務人,身份證號碼:)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20xx年借貸字第0601號《民間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為明確締約各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締約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分別為:個人民間借貸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第二條:保證范圍和責任

              保證人保證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執行費、拍買費、公告費、送達費、手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務的費用。

              針對本合同每個單個保證人,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僅限于保證、質押、抵押),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各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各保證人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每位保證人對本合同項下保證范圍承擔100%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1、保證期限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五條:保證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承諾

              1、保證人有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按債務人要求提供真實的個人及家庭財產信息。

              2、保證人為法人單位的,有義務應債權人要求如實向債權人提供真實的報表、銀行開戶的全面信息、企業資產狀況、其它負債的狀況和變動情況。

              3、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保證人自愿履行保證責任。

              4、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發生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為法人,發生股權變更、管理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

              (2)保證人為個人,發生婚姻情況變動、重大疾病、家庭成員增減變化的、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糾紛、個人及家庭重要資產變動的;

              (3)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電話等事項的;

              (4)保證人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并、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況。

              5、保證人采取以下以下行動,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1)保證人為法人單位,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方式的:

              (2)保證人為其他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權利為其他第三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第七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自身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而改變。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債務人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除借款金額以外的其他條款的,不必征得保證人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資產狀況、財務報表等材料,保證人應積極如實提供。

              第十條:保證人代債務人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締約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締約各方共同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締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締約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保證人變更聯系地址時;必須5天內告知債權人。在保證人事先沒有告知債權人之前,債權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寫明的聯系地址向對方發送法律文件,到達保證人的合同聯系地址時視為送達,保證人不能簽收或拒絕簽收,不影響送達的實際發生。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締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債權人(簽字):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4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擔保人:

              質押擔保人:

              保證擔保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份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借款人意見:

              擔保人意見: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8.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的除外.

              9.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2.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14.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2.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16.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6.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1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6.6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6.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并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于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24.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4.2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7.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27.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27.5借款人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抵押物清單

              單位:平方米,元

              房產抵押

              房產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積

              抵押物價值

              房產1

              房產2

              房地產權證號1

              房地產權證號2

              土地產權證號3

              汽車抵押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購車價款

              機動車登記

              證書編號

              質物清單

              單位:元,%

              質物名稱

              編號或賬號

              質物價值

              備注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保證擔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擔保人(簽字):抵押物共有人(簽字):

              質押擔保人(簽字):質物共有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___年___字第___號

              保證人名稱: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

              帳號:_____

              電話: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

              帳號:_____

              電話: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

              帳號:_____

              電話: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省(市)__市__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乙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由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一致,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年__字第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省(市)_____市_____縣(區)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7

              債權人x x x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x x x簡稱乙方。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x xx與甲方間已于x x x 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 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借款擔保合同的材料

              (1)抵押或質押清單、抵押或質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權利質押則應提供權利所屬憑證,如股票、匯票、支票等;

              (2)低押財產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3)抵押或質押財產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合同中約定抵押或質押財產須評估,投保險的,提交保險單據及評估證書;

              (5)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應由有關會議討論通過的提交會議通過文件;保證擔保合同,擔保人應提供能證明其資信情況的證明,如資產負債表、評估證明等;

              借款是一種日常行為,然而很多債權人在借錢之時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此時可以是擔保物也可以是提供擔保人,都是可以在擔保合同當中進行閱讀的。這是保障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方式,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借款擔保合同8

              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年。

              2、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3、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____‰(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____%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由各方簽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9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簽訂的遂匯利借字(201)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甲方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項條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對主合同主體各方的約定沒有不理解和誤解的事項,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人民法院查詢、凍結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的資金,以抵償主合同項下甲方的擔保債務。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中國銀行所公布的外匯買入價折算。同時,可以依法查封、變賣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權、所有動產和不動產在內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本息和相關費用的優先受償。

              第二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2.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主合同發放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xx元整。¥__________萬xx元。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以甲方(兩個保證人)所有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權、任何實物資產與債權)及全部收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證人承擔借款本息和費用的償還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后,按照法律規定追償。

              第五條保證范圍

              本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第六條保證期限與被保證人的權益實現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每批借款的保證期間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如乙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則保證期間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_____年。

              乙方被擔保債權的實現。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乙方即可于主合同違約之日起_____日內書面通知主合同項下各擔保人按照所擔保的債務承擔未清償債務的連帶清償義務,依法處置擔保人在本合同和項下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應收債權的優先受償。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后_____日內寄出回執。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通知乙方:

              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發生或條情形的,甲方應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后_____日內通知乙方。

              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權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時,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文件。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資料。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對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乙方依主合同約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乙方依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和主合同貸款展期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擔保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者,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處置、轉移、隱匿財產,或為乙方依法追索擔保責任設置障礙者,應向乙方承擔應付擔保債務金額的雙倍賠償支付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無須經甲方同意,直接通過媒體等公開手段發布催收公告;有權向國家征信管理機關舉報其違約事實并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甲方的征信記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納印蓋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當事主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本合同當事主體協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則由xx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但必須另行達成仲裁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一致)____________;

              (甲方1簽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簽印):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0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經中國____銀行_____(下稱甲方)與 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種類)

              貸款(大寫)_____,用于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甲方:乙方: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11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2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后,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征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后,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范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_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14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準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借款擔保合同15

              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

              主債務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

              應甲方請求,丙方愿為甲、乙簽訂的xx合同提供擔保。乙方同意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根據xx年xx字第xx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對乙方發生的債務xx(幣種或物)金額(大寫)xx整(或數量)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xx。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或交付相應金額或物品,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追償通知后xx個營業日清償上述債務。

              第三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xx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或丙方落實的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債務期限或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六條本合同的擔保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所指數額而相應減少。

              第七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甲方作相應追償。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應向乙方按到期未清償債務總額的xx%支付違約金,乙方并有權采取法律許可的相應措施以保證債務得到清償。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擔保額的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債權。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丙方的擔保義務自行解除。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xxxxxxxxxx

              2.xxxxxxxxxx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大連旅游作文】相關文章:

            大連旅游作文12-17

            (通用)大連旅游作文12-03

            大連旅游作文(精選47篇)04-30

            大連旅游作文300字07-16

            大連旅游作文(精選20篇)08-19

            大連旅游的作文(精選4篇)02-21

            暑假大連旅游記01-20

            大連旅游作文(通用30篇)07-17

            去大連旅游作文(精選21篇)02-28

            暑假大連旅游作文(精選15篇)04-17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