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約會作文合集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1.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裝紗門、紗窗,做到防蠅、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溝要安裝防鼠網。泔水桶、垃圾桶要加蓋,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3.食堂內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人配比使用。
4.采購有包裝食品,必須有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保質日期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5.食品應分類保管存放,應在安全期內使用。
6.幼兒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須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以上,每個食物樣品留樣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專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潔消毒一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8.食堂遠離小朋友活動區,嚴防幼兒進入。蒸飯箱不能放在食堂外,電熱開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內。以免影響保教人員打開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檢查食堂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事故的發生。
10.食堂內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維修,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范,確保安全使用。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班級、行政辦公室、電子備課室、活動室、水房、食堂、廁所、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要嚴格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DVD、電風扇、空調、電燈、消毒柜、開水器、多媒體等電源由本辦公室(班級)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放學或使用結束)后關閉電源。如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電器設備,開水器、消毒柜、紫外線燈、打印機、多媒體、光纖總控等設備,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
4、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為確保用電安全,班級使用空調時,禁止兩臺空調同時啟用。
5、禁止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接電線和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班級老師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當天的主班老師。中午時段用電管理責任人為保育員老師。
2、各行政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本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3、電子備課室、電子總控室、各活動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4、教學區、辦公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總電源控制開關和紫外線燈控制開關,由門衛負責管理,晚上放學后負責檢查全園所有照明、電器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5、食堂、水房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由園委會研究決定。責任人發現用電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電工每月要對全園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器開關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用電安全。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3、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室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反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衛生保健老師、保安人員和教師層層把關,觀察幼兒情況。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憑接送卡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家長必須事先告之教師,代接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登記,防止冒領。
二、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避免責任事故發生,嚴防幼兒獨自離園。中午幼兒午睡時,執行交接班制度,各班教師巡回觀察幼兒午睡情況,園領導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三、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帶幼兒戶外活動,并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寫出外出活動方案,并上報區教育局,批準同意后方可外出,并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
五、門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和接打電話,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
六、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七、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八、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九、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十、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一、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匯報并送醫院治療,并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建養、機械設備、施工現場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國家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分局各項工作安全穩步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制定依據為《安全生產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
第三條
安全生產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遵循“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以及“一崗雙責”原則。
第四條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單位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各分管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五條
分局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上級部門安全生產領導的小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小組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各股室(公局、養護中心)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工程及養護的副局長擔任。單位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
分局機關小車的日常管理、維修保養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七條
養護公司各道班設置一名道班安全員,具體負責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達公司各施工工地設置工地安全員,具體負責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養護中心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養護中心內各類機械設備、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崗位職責
第八條
分局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領導班子成員實行“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管理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部署、協調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分析、研究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審定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全體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立即組織力量予以解決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第九條
分局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領導貫徹執行落實各項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和任務。
(二)制定、修訂分局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協助參與制定其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經常檢查分局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幫助指導按規程操作,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作業。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產宣傳、學習、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產內業資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產檔案。
(六)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道班(工地)安全員職責
(一)在公司負責人領導下,負責道班(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對操作職工進行業務指導。
(二)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做好學習記錄。做好道班(工地)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負責道班(工地)安全設施、機械設備、滅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損壞情況及時上報并處理。
(四)做好職工上路作業安全工作,教育職工必須穿戴安全服帽,作業機械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檢查,保證道路安全暢通。發現情況能處理的及理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一條
通達公司、養護公司職責
(一)在分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負責分局轄區內橋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橋梁經常性檢查工作,根據橋梁技術狀況等級,做好各類橋梁的安全防護工作,日常保養工作。
(四)公司配備兼職安全員,各道班、工地配有相應的班組安全員,實行層層管理。
(五)經常檢查轄區內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操作,督促檢可整改,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設備、工具等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道班(工地)安全生產情況。
(六)抓好職工和外聘人員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組織職工定期進行安全學習,檢查等活動。
(七)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認真按照《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做好安全生產和現場管理。
第四章安全責任與追究
第十二條
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各單位年終工作考評內容,與分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實行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一票否決。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實行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遵循“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以及“一崗雙責”原則。
(一)分局局長是安全生產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負全部責任,在事故中應負領導責任;
(二)分管領導是安全生產事故的第二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負直接責任,在事故中應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專職(兼職)安全員是安全生產事故的第三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負監督、管理責任,在事故中應負管理責任;
(四)、安全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是安全生產事故的間接監督管理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負間接管理責任,在事故中應負間接管理責任;
(五)各基層安全員是安全生產直接監督管理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有主要責任,在事故中應負主要責任;
(六)事故當事人在安全生產中是直接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負有遵章守紀、防范事故的責任,在事故中應負直接責任;
(七)其他員工在安全生產中是間接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負有監督、制止、糾正違章的責任,在事故中應負間接責任。
第十四條
在工程、養護、運輸、房建等工程項目發包時,應簽訂《安全責任狀》和《施工安全協議書》,同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特殊工種作業崗位嚴禁使用臨時工,施工期間應嚴格檢查承包隊伍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驗收時,應有安技部門參與驗收。
第十五條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應追究領導者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因設計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安全事故,應追究規劃設計人員的責任;
(二)因規章制度不健全,由“三違”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應追究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因施工、安裝、檢修、質量、管理上的錯誤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應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四)不按規定進行機械、車輛維修保養、年檢年審、辦理保險業務,應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應追究所在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主要責任:
(一)上級指示未按規定要求貫徹落實;
(二)未按規定組織職工開展安全學習、培訓、進行宣傳教育。
(三)因工作不負責任、管理混亂、未進行崗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對違規違紀行為不制止,造成財產損壞、丟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未按勞動保護“三同時”規定運行;
(五)對新工人和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學習培訓、考核,即安排上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引發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發的安全事故;
(八)購置劣質、性能失效的生產用具、機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的;
(九)施工作業現場不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使用承包隊伍未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責任狀》,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十)上路作業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設置安全標志;
(十一)無證、酒后駕車、私自用車、對外運輸,行車中搭乘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人員;
(十二)發現隱患不及時整改,駕操無安全保障和帶“病”車輛、機械行駛、運轉,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業,影響工作和生產安全;
(十四)冬季夜間睡覺將煤炭爐放入房間內睡覺取暖。
(十五)發生安全事故未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級領導匯報、瞞報,造成后果的;
(十六)對違規違紀處罰,不正確對待,對舉報人打擊報復,影響生產和團結,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條: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以公安交警責任認定和處理結果為依據,并根據實際情況,經分局安全領導小組討論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實認定,按直接經濟損失進行處理。不牽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會和分局安全領導小組調查、分析、認定、處理結果為依據,分別追究領導責任,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根據調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評教育、限期整改、扣發工資等辦法進行處罰。堅持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發生安全事故,經調查、分析、討論、認定進行責任劃分,事故責任分為三種:
(一)領導責任;
(二)間接責任;
(三)直接責任;其中直接責任又分為以下六種:
1、全部責任;
2、主要責任;
3、同等責任;
4、次要責任;
5、一定責任;
6、無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處理如下:
(一)上級指示未按規定要求貫徹落實,扣除單位負責人工資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業現場未設立安全員及醒目安全標志,扣除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工資各200元;
(三)路面作業不按規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樣扣50元,施工作業中未設置安全標志,扣在場責任人工資100元;
(四)不按規定組織、參加學習,弄虛作假,發現一次扣單位負責人工資100元,職工每人50元(休假人員除外);
(五)機動車在行駛中搭乘外籍和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發現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駕駛員工資;發生事故造成后果與經濟損失的由駕駛員和準乘人員共同承擔賠償;
(六)在公路路肩內堆放養護材料留至過夜,影響交通安全的,扣除責任人或負責人工資100元;
(七)駕駛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上路,發現一次扣除駕駛員工資100元;
(八)對車輛、機械設備未盡責管理、維修、保養,造成反復修理和經濟損失,扣除主駕駛員工資50元;修理費用由主駕承擔40%,副駕承擔10%;無副駕、主駕承擔50%;
(九)因飲酒過量影響工作和安全,扣除當事人工資100元;不能工作的按事假處理;造成事故應追究所在單位負責人責任;
(十)冬季取暖將煤炭爐放入房間內睡覺取暖,一次扣除當事人工資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單位財產丟失、損壞,經安全領導小組討論研究,按責任劃分進行賠償;
(十二)未經領導批準,私自用車,發現一次扣駕駛員工資200元,并按市場價收取費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辦法管理規定對單位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所扣的款項,由肇事者負責全部補償。
第二十一條:酒后、無證駕車,下班后、節假日休息私自用車外出,行駛中搭乘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發生的交通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和準駕、乘人員共同承擔,自行處理,單位不負一切責任。
第二十二條:各種機械設備、機動車輛,應按規定時間進行維修、檢驗、保險,未按時間進行保修、年檢年審、保險的車輛,應追究經辦人,事故責任人和所在單位負責人責任。經保修的車輛、機械在三個月內因修理質量造成的安全事故,應追究修理單位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在工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未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進行監督管理,由“三違”現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相關責任人和現場指揮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工作不負責任,不開展崗位安全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導致火災,被盜、安全事故發生的,按照本辦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工程發包施工前應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合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期間乙方在承包項目施工作業中所發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負責、自行處理。造成單位損失的由承包單位負責賠償。
第二十六條:聘用外單位車輛,應簽訂《安全協議》,雇用臨時工應審查其年齡,不得安排特殊崗位作業。未按規定執行,發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單位負責人主要責任,并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發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報、隱瞞、謊報、發現一起對事故責任人或該單位負責人給予100—500元處罰。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外出作業違章罰款或交通事故罰款,一律不予報銷,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對事故責任人、間接責任人、所在單位負責人的處理如下:
一、直接責任扣款標準
1、負責全部責任扣款40%
2、負主要責任扣款30%
3、負同等責任扣款20%
4、負次要責任扣款10%
5、負一定責任扣款5%
二、發生事故與經濟損失對間接人的處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資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資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資500元。
三、發生事故與經濟損失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的處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資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資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資500元。
四、超過分局目標管理標準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國家安全法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一條
定期組織安全學習。傳達、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第三十二條
各施工、養護單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三項教育:一是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的基礎教育;二是專項工藝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條
對外聘請的人員應符合分局的有關規定,并應對新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四條
特殊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還要進行特種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五條
每年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在本分局范圍內從事生產勞動,違反勞動紀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七章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不允許幼兒進營養室、保育員室(門隨手關)等危險地區。
3.幼兒尿濕衣褲,盥洗前,一定要試好水溫(用手背試水溫)。
4.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冬季取暖期間,保證熱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鎖,水溫適宜。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角要圓滑,墻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戶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小班戶外活動時間或地點要與中大幼兒班分開。
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內(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通過游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三、嚴防異物入耳、鼻、氣管等處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戶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情況后,再進行排除。如保健老師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
4.每天晨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應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進入氣管。
6.幼兒要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7.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物。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
2.培養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進的食品,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防止不新鮮食品入園。
4.所有藥品必須妥善保管。每個孩子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服用前,保健教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5.做好服喂藥交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及時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系或書面委托。
2.門衛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戶外活動回班及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
六、防止觸電
1.錄音機、手提電腦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洗衣機用后及時斷電。
3.電源插座(尤其接線板)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4.經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一、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8:00—8;40幼兒來園必須由家長送至學校大門交給晨間接待教師手上。
(2)離園:5:00—5:30,提前10分鐘開大門,幼兒須由家長親自到學校大門口接,幼兒一律不準擅自出教室,要求家長遵守時間,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3)把好園門。校警、護校隊值班人員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其余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
(4)嚴格晨、午檢制度。檢查孩子的健康、精神狀況,檢查幼兒是否攜帶危險品入(如別針、彈豆、小刀等物品),一經發現,堅決沒收并告知家長領回。
(5)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做到“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2)幼兒在園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后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校隊。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校,護校隊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規范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進出口要清點人數,并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詳見食品安全制度)。
(5)防止燙傷。嚴禁外來人員及幼兒進入廚房,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蓋,不準放在幼兒容易碰到的地方,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兩周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等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
(7)妥善開關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8)消毒劑等由專人負責投放,嚴格消毒時間,并做好記錄,嚴禁將消毒藥劑放在班上。
(9)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①晨檢記錄
②全日觀察記錄
③家訪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幼兒園娃娃車是接送孩子專用交通工具,關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對園車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師: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并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后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后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系家長,并告訴班主任。
二、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三先,安全正點。
2、駕駛員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崗,協助跟車教師維持好學生上車時的秩序,做到正點發車。
3、校車返校后,駕駛員必須有序地將車停到指定的地點,然后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保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每周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
5、校車應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隨意將校車給他人學車與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管理人員。學校經查驗有關證照后,方能讓替班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要經常教育學生,做到有序乘車,文明乘車。維護好車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車停穩后,才能讓學生上、下車。
7、駕駛員不得酒后開車,不得開疲勞車,不得開有“病”的車。
8、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后勤管理人員的管理,每學期由總務處按本制度擬定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9、考勤管理:遲到一次10元;請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除交警部門罰款外,學校另扣20元;
2)違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條規的按交警的處理:①按交警裁決的責任大小,依比例修復校車;②人身傷害原則上按交警裁決的比例支付,極其特殊的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乙方必須支付一定的底數(半年的工資)。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曙光星城陽光幼兒園
早上接車流程
1、校車到點在固定地點等候。
2、同家長幼兒打招呼,并從家長手中接過幼兒,進行簡單交流。
3、安排幼兒座位。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4、相同站點人到齊后點名關車門,發車。
5、行駛到另一站點同上程序,有到點未到幼兒,接車教師應與家長取得聯系,請其自己送往。(請假幼兒應主動同接車老師聯系)
6、車子到達幼兒園,司機鳴笛,提醒班級教師接車。
7、接車老師組織幼兒下車,接車老師一定將孩子送到本班級老師手中。并轉告家長交代相關事項。
8、接車老師上車,檢查有無遺漏幼兒、物品。方可下車。
下午送車流程
1、下午4;20/5:00,班級教師將幼兒親自送到相關接車老師手中。
2、接車老師組織幼兒站隊。
3、車子在園門口停穩后,接車老師組織幼兒有序上車。
4、安排幼兒坐好,清點人數。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5、車子在行駛過程中,老師應站起巡視幼兒情況,避免幼兒間爭吵。
6、車子到點停穩后,教師先下車,將孩子親手教到家長手中。并交代相關事項。
7、超時家長還沒有到,應聯系家長,并將幼兒帶會園里,交到本班級老師手中。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一、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幼兒獨自回家,要幼兒家長親自接送。
二、老師必須熟悉每位家長,不能讓不認識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
三、為了確保,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十六周歲以下的小孩子將幼兒接走。
四、如有家長工作忙,叫外人送幼兒上學,必須交待家長,一定要同車主講好,把幼兒交到班主任手中。
五、各班老師平時通過故事、兒歌、游戲的形式讓幼兒了解基本的.交通規則。
六、堅決制止黑車、非法車輛(三輪車、農用車、摩托車等)、拼車接送幼兒。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兒園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園方同意不得進入幼兒園。
3、任何人從幼兒園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園方處理。
4、自行車不準進入園內,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6、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活動室的門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
8、門衛人員上崗前,須由幼兒園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適當時間,安排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貫徹落實質安處下發《關于加強燃氣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避免由燃氣安全引發的損失,幼兒園認真抓好燃氣各項管理工作。現將重點工作梳理如下:
一、夯實基礎,深化安全管理
多年來幼兒園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始終把燃氣使用安全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建立以園長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后勤主任、食堂操作人員為具體安全責任人的責任機制,并層層簽訂《安全環保責任書》。切實做到燃氣安全層層管理、層層有責。針對燃氣易燃、易爆的特性,對于重點要害部位,我們實行定人定崗,定時定期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為確保幼兒園燃氣使用安全無事故。我們不斷制定完善了《安全管理辦法》《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備管理制度》《食堂設備安全使用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完善了《燃氣灶具操作規程》《幼兒園監控系統操作規程》《幼兒園消防設備間操作規程》等各項操作規程,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天然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提高了幼兒園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為確保燃氣使用無安全生產事故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為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幼兒園加大檢查力度,對燃氣灶具、燃氣表房、燃氣灶具節門、灶具連接點、燃氣點火棒軟管、消防設備設施、滅火器、消防栓堅持做到月查日檢,并以“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發現問題限期責令整改,對記錄不清,制度要求落實不到位現象納入職工績效考核,按考核制度進行獎懲,通過檢查不斷夯實育兒園燃氣管理基礎,從源頭上確保了燃氣使用的安全。
三、加大投入,確保硬件過硬
消除安全隱患,最重要措施就是要確保“硬件”過硬,每年我們結合日常檢查結果制定出年度《設備、特種設備設施檢維修計劃》再制定全年《安全資金投入計劃》確保安全投入落到實處,我們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更換燃氣點火棒軟管,每年對滅火器藥粉更換加壓6000余元,每年對廚房油煙罩煙道清洗2500元,每月對幼兒園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維保,每年維保費30000余元。每月對監控設備設施進行維保,每年維保費30000余元。通過對消防監控設備和安全設備設施的檢查、檢測校驗、維修保養,杜絕了設備帶病運作,確保硬件過硬,有效控制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宣傳,確保燃氣安全
為進一步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幼兒園通過培訓、展板,安全經驗分享等多種形式對燃氣安全管理進行宣傳,普及燃氣安全常識,大力營造安全氛圍,把幼兒園燃氣安全管理要求和制度認真加以貫徹落實到位。促進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同時,為防止發生燃氣事故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五、加強防范,提高安全保障
1、20xx年幼兒園安全資金投入費用預算為70000元,包含滅火器藥粉更換加壓6500元,廚房油煙罩煙道清洗2500元,消防設備設施維保費30000元,監控設備設施維保費30000元。
2、20xx年幼兒園將繼續擬采以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責任機制、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加強(燃氣泄漏、防火等)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加強設備設施隱患排查、確保安全資金到位等為主要內容的`燃氣安全治理方案,以此保證幼兒園燃氣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以上是幼兒園燃氣日常管理工作的一些做法,幼兒園燃氣使用目前雖然沒有安全隱患,但燃氣使用安全仍十分嚴峻,燃氣安全事故的頻發不斷給我們敲響警鐘,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會繼續做好燃氣安全自查自糾工作,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抓好屬地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于未然,加強預見性。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
4.教育與信任并重,處理好“收”與“放”的關系。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①杜絕使用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小班避免給幼兒提供體積較小或豆類的玩具。
②教會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游戲常規。對于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③注意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的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①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子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畢要合好,放歸原處。
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②除非特別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
③不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里。
④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架時要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
⑤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和同伴碰撞。
⑥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⑦不把頭伸到陽臺、窗臺、護欄外面,不攀爬樓梯護欄。⑧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上。⑨戶外游戲時,不遠離集體。要整理好衣著,系好衣扣,鞋帶,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⑩團體排隊戶外活動時,要確認并緊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隊,不隨便離隊。教師應有二人隨行,一前一后照顧幼兒,并隨時清點人數。
3.交通安全
①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標志,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行車,才可以過馬路。
②乘車時,幼兒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嘩,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按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推擠。
③教師要隨時關注本班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隱患。
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幼兒。
4.著裝安全
①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且易絆倒,發生意外。
②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采取保護措施。不能留長指甲或佩帶影響教學的飾品。
5.防火安全
①幼兒園要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②每個班應貼出一張安全通道示意圖,并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緊急事故電話。
③幼兒園應預先擬定緊急狀況疏散計劃,并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通過比賽(游戲)的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后迅速帶幼兒離開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每學期舉行一次。
接送安全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親自把幼兒交到教師手中,不能只把幼兒送到大門口,防止幼兒走失。
二、教師接待幼兒入園時,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況、所帶的物品、藥品要認真記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遺忘。
三、幼兒離園時,教師要幫助幼兒做好準備,開大門后,由值班教師把幼兒親自交給家長。幼兒在園期間發生的事情要如實向家長反饋。
四、嚴格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行事,不到接送時間不準家長接孩子,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教師請假,經允許方可。
五、如果家長代接,教師必須打電話跟孩子父母確認后,由來人簽字才能接走幼兒。幼兒不認識的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
一、晨檢
1、晨檢要求:
每天幼兒入園,須接受早班教師的晨間檢查。
2、晨檢內容:
一摸:幼兒有無發熱現象。
二看: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早期表現,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
三問:個別幼兒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3、晨檢記錄
晨檢后,教師需將健康觀察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登記下來,并關注當日幼兒情況,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聯系家長。
二、午檢
1、午檢要求:
每天中午幼兒入睡前,須接受值班班教師的午間檢查。2、午檢內容:
先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及有無發熱現象。其次讓幼兒自己先把衣兜里的玩具或其他物品全部掏出放在規定的地方,教師檢查幼兒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
3、午檢記錄
午檢后,教師需將觀察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登記下來,并關注當日幼兒情況,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保育員安全工作制度
1、熱愛保教工作,對幼兒關心,態度和藹,動作輕柔,細心照顧,配合教師對兒童進行教育。
2、早上7點20到校,在幼兒到之前打掃整理完畢,地面無污漬并保持干燥。
3、配合教師教育幼兒注意用餐文明,不爭搶,不浪費,細嚼慢咽,適量進餐。
4、餐具及水杯每天刷洗干凈并燙洗,不能油膩,及時消毒,并擺放整齊。
5、午睡時每隔一段時間就巡視一遍,有問題早發現。6、室內不留垃圾。每周五大掃除,清洗毛巾,擦門窗玻璃,刷廁所。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3
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以幼兒為中心,高度重視幼兒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隨時關注每個幼兒,不讓幼兒離群。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來接孩子一定要按幼兒園的接送程序進行,不能違背。
2、經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幼兒。教學活動中,要教育幼兒使用剪刀、鉛筆、小棒等時注意安全。幼兒起立回答問題時,其它幼兒不能移動其凳子,避免摔傷。
3、上課前檢查上課環境的安全,體育課或活動課要做準備活動,講清活動規則,避免發生危險。幼兒園的所有電器(電視機、錄象機等)在用完后,要拔出插頭放置在干燥地方。經常對幼兒進行防火防電等安全教育,使幼兒懂得不能玩電器,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大人。
4、搞好食品衛生,遵守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稀飯、開水、湯等溫度適宜,要加蓋,并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發生燙傷和中毒等事故。
5、禁止上班時間離崗、串崗、聚眾閑談,出現各種事故,應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及責任大小給予相應的處分和處理。當班人員由于工作失職造成事故,一切責任由當班人員負責。下班后當班人員要負責關好門窗、水電。
6、加強晨午檢工作,隨時觀察幼兒的身體狀況,必要時送幼兒到鄉衛生院就診,同時通知家長,報告領導。妥善保管藥物,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喂藥時要仔細核對,有毒物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保育員負責。
7、注意房屋、場地、玩具、家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8、告知家長做好子女上學放學時的交通安全,上放學不乘坐“三無”車船。家長還必須為孩子購買人身平安保險。小孩有特異體質(既往病史),家長未向學校報告者,后果自負。
9、加強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事故責任人或發現人必須及時向領導匯報,配合處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安全制度
1、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動室的布置均要考慮幼兒的安全,危險物品及消毒洗滌用品要遠離幼兒,電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米以上。
主班教師要每天檢查安全設施,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
3、嚴格每日晨檢、午檢,確保幼兒不攜帶利器等易傷害幼兒的物品;幼兒自帶的藥品要由主班教師管理,并按家長的要求給幼兒服用。
4、嚴把幼兒離園關,不將幼兒交給陌生人,防止壞人冒領幼兒。
5、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門口,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原因摔傷。
6、食品、開水要適當降溫后方可端給幼兒。員工在打開水、端熱飯時要避開幼兒,保溫桶要有保護措施。
7、各種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讓幼兒進入食堂、鍋爐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園員工在內的任何人在園內騎自行車、摩托車。
10、各位教師要看好門戶,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一、幼兒園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職責。實行分工合作、責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預防異物入耳、鼻及氣管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員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不準吃錯藥。保健室藥品標簽清楚,不得存放、使用過期的藥品,消毒藥品專人管理。
4、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5、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各班根據實際通過游戲、兒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防拐騙、綁架等自我防護意識的培養,開辟專欄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工作人員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業務學習。每學年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培訓及演練(如:消防演練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8、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外來人員來訪的一律要求實行登記。堅持規范使用“代接條”,凡幼兒呼不出稱謂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帶幼兒離園。
9、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0元。教職員工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整理好教室內的物品。及時關燈,電視、電扇、飲水機等電器插頭應拔下。門衛或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各類事件的發生。
1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并有記錄。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后,應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報當地的有關部門。不得漏報。
附:常見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等事故。
(2)責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骨折、縫針、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為責任事故。
(3)重大事故: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
二、門衛制度
1、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都應接受門衛值班人員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單位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并填寫登記表,入園后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采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墻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閑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衛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三、外來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四、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在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師生和幼兒園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七、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的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嚴禁家長的車輛入園。
八、接送卡制度
1、為確保幼兒的安全,每天由家長憑接送卡按時接送幼兒。
2、要正確使用接送卡,課前家長把幼兒送入教室教師把卡給家長,放學后家長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來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長應事先通知本班教師,代接人應帶好幼兒的接送卡,并在登記本里簽名。
4、請家長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丟失,萬一丟失,家長應在當天放學前到幼兒園(班級)掛失、補卡,以免出差錯。
5、要求各位家長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雙休日、防汛值班、上課期間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2、幼兒園安排教師值班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行政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十、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并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一、報告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并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十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2、幼兒園教職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3、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十三、用電安全制度
1、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嚴禁在幼兒園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3、幼兒園師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兒園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指定專人負責園內消防安全,建立園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購關:采購員杜絕買腐爛變質、三無(無廠家、無商標、無生產日期)食品。
2、把好驗收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制度,按衛生要求驗收保管好購進食品。
3、把好消毒關:搞好廚房清潔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并負責保管好。
4、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確保健康上崗,上班時必須安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5、努力提高業務素質,餐點制作過程要確保衛生和安全,杜絕傳染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6、搞好幼兒進食衛生,飯前便后要用流動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預防燙(燒)傷事故,滾燙食物要加蓋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衛生防疫制度
1、幼兒園的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
2、建立幼兒園食堂、餐廳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樣制度。
3、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4、幼兒園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5、幼兒園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開展流行性的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為確保我園樓道暢通,防止園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幼兒營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我園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樓道安全設施。
1、幼兒園在每一層樓樓梯口處配置一盞60w的`照明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需要時能正常照明。
2、幼兒園在各樓梯轉角處張貼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提醒幼兒注意樓道安全。
3、幼兒園在樓道中間用黃色漆劃線分界,讓幼兒明確樓道上、下行走界線,各行其道,上下樓道一律右行。
二、加強樓道安全檢查。
1、樓道安全檢查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幼兒園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定期對各處樓梯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三、加強樓道秩序管理。
1、全園各班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領導每天加強樓道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各班當班教師和保育員要有序組織幼兒上下樓梯。
四、加強對幼兒上下樓梯的安全教育。
1、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2、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并排齊步走。
3、教育幼兒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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