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春節的傳統作文三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保安和教師值班,學生出入校園必須要有請假條。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并及時上報。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施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3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4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安穩辦,由XXX 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并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并及時上報(韋玉貴老師負責)。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學生會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5
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處理好公司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的規定,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
車輛交通事故以車禍最為常見,如行人、自行車被機動車撞傷,汽車翻車傷及車內人員受傷等。嚴重的車禍可導致人員作傷亡,傷情以顱腦外傷、脊椎骨折、胸部損傷為主,多發骨折,同時伴有燒傷等復合傷。其死亡的主要原因為頭部損傷,嚴重的復合傷和碾壓傷。
二、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三、應急組織體系
本項目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反應組織機構,工程施工隊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二級反應組織機構。項目部一級反應組織機構領導小組人員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四、組織機構圖
公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辦公室設在安質部,并安排有關人員24小時值班。
項目部設置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明確人員組成及職責。
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級反應組織機構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的法規、法令、決議,制定本項目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負責車輛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2)制定預防事故發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檢查應急準備和各項決策落實狀況;
(3)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機構進行聯絡;
(4)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為,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現場的應急反應組織;
項目部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制訂和組織實施對重大隱患整治計劃,組織制訂安全生產的規劃,認真檢查督促落實狀況;全面了解事故綜合狀況;負責向上級報告事故綜合狀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通信聯絡工作。
(2)事故調度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救護及現場保護工作;負責維護現場的交通秩序;調查事故原因,報有關上級部門。
(3)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4)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
(5)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工作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6)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六、危險源分析與監控:
發生車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危險地段行車(陡坡地段、急轉彎地段)、無證駕駛等。
對引起車輛交通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全面的`大檢查,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七、預防措施
車輛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在工程開工前,編制車輛交通事故預案,并嚴格執行編、審、批手續程序;務必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定的應急預案務必有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范措施。
(2)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對車輛管理工作應負的職責,建立嚴密的保證體系,做到定崗、定位、定責。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所有職工都要在工前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使每個人員掌握車輛運輸及車輛事故搶險的相關知識。
(4)建立生活、施工用車審批制度:生活車輛出車前務必履行審批制度,未經辦公室批準,嚴禁任何人私自駕車外出;施工車輛出車務必經施工隊長批準。
八、勞動安全保護制度
1、根據作業的特點,給現場工人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安全帶等。
2、為每個搶險的職工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
3、項目部設立救援組,出現緊急狀況,做好現場救護。
九、通過復雜地段的安全注意事項:
(1)通過危險陡坡時,應先換入低速檔,持續足夠的動力。
(2)通過依山傍水地段時,應選取道路中間或靠山的一側謹慎行車;轉彎時應隨時提防對方來車和注意路旁狀況,遇有來車,選取安全地帶會車。
(3)駛近彎道時務必做到“減速、鳴喇叭、靠右行”,要注意路邊是否堅實可靠。
(4)山地駕駛注意持續車距,下坡與前車距離不少于75米,上坡不少于50米。若遇陡坡,應在前車通過后,再行爬坡。
十、炎熱條件下行車的安全注意事項:
(1)行駛中隨時注意水溫,不要使水溫超過95℃。
(2)冷卻水沸騰時,不要立刻熄火和急于加添冷水。
(3)熱車開啟散熱器蓋時,須用手套或手巾裹手,同時臉部避開加水口上方,慢慢旋轉散熱器蓋。
(4)經常注意輪胎氣壓,如發現氣壓過高,應停車休息,待正常后再行車。
(5)在高溫下不可頻繁使用制動,以免造成制動失靈。
十一、雨霧天行駛安全注意事項:
(1)通過引起打滑地段時,務必嚴格控制車速,不要急轉方向,避免使用腳剎,防止車輛側滑。
(2)選取安全路面行駛,會車時應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車事故。
(3)遇到濃霧天氣,應等到大霧散去后再行行駛。
十二、夜間駕駛安全注意事項:
(1)會車時要注意預選平坦、安全的交會地點。
(2)車輛出現故障時,停車燈不亮時,應用手電筒或簡便用具顯示停車位置,避免其他車輛觀察不清發生意外。
(3)禁止疲勞駕駛。
十三、其它安全措施:
(1)車輛下坡時,禁止空擋溜車。
(2)施工現場內行車限速5公里。
(3)禁止無證駕駛,禁止超載
十四、預警行動
現場安全員、管理人員應對施工車輛交通事故隱患地段及時發出危險警示信息,加強道路安全宣傳教育。并及時安排人員對車輛交通事故隱患地段進行綜合治理,消除車輛交通安全隱患。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預警機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
十五、信息報告程序
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報現場負責人、安全長、安全員、項目負責人及車輛事故應急辦公室,現場負責人接警后立即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現場車輛事故態勢決定是否尋求外部支援,如果需要及時撥打110、120、122請求支援,并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十六、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Ⅰ級應急響應。適用于發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及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由項目部按照重大事故報告規定以最快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部門報告,并上報建總。由集團公司負責應急響應,現場用心開展應急救援。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發生交通事故輕傷5人以上或重傷1—2人及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由項目部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應急響應,并按照事故報告規定上報集團公司。但項目部要用心現場開展應急救援。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6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一旦發生學校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袁偉斌
副組長:潘奕城
組員:各課任老師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處理,把學生送往醫院,并通知其家長,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救護踩傷學生,及時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5.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班主任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6.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7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于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并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8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9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鄭政柏
副組長:劉合福、柯紅英
組員:向瑞蘭明水紅王能高陳能香
各班主任
各接車教師
各接車司機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0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 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措施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采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1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報告)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成車輛是,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2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布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后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并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后,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交通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序及職責,建立高效、有秩的事故處理和應急體系,及時有效的處理各種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及財產損失,降低事故成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營運的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永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公司內各種車輛(營運車輛、公務車輛)發生的各類交通安全事故。
2)、公司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其他突發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市民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做為出發點,提高廣大員工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公司各單位支持、參與應對處理各種安全事故的工作機制。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總經理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各部分相互協調,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3)、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將平時的管理與應急處理有機的結合起來,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努力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組成及職責
在公司經理室的領導下,下設安檢科,設立專職安全副經理,安檢科長及副科長。
1)、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公司安全事故的處理。
2)、決定對一些重大事故上報公司,共同協調處理。
2.2日常工作機構及職責
公司設立的安檢科,下設科長、安全副科長及安全員,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的日常工作。
1)、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
2)、編制、管理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各種安全監督檢查。
3)、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事故的信息統計,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項安全信息數據庫及檔案。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集相關部門參加事故搶救。
5)、組織指導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學習、宣傳和交流,以及對應急救援能力的評估。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控與信息匯總
安全部門對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通過對事故的分析研究,制定安全事故監控方案和程序,建立預警機制,對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險情及隱患,應采取行動,如險情及隱患重大,還應按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協同處理消除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交通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特大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應急決策
公司安檢科在接到安全事故報案后,根據事故的性質及等級,應立即做出如下處置:
1)、輕微事故,現場未撤消的所屬事故路線的安全員應趕赴現場協調處理,無論現場是否撤消,都應立即將事故報公司安檢科記錄在案,并在12小時之內報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
2)、一般事故,在接到事故報案后,所屬事故路線的安全干事必須立刻趕赴現場(或醫院)協調處理。同時報公司安檢科記錄在案,并在12小時之內報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安全員應對事故損失是否會擴大,做出評估,必要時應上報公司分管經理及科長和副科長,協調各部門共同處理。
3)、重大事故,發生此等級事故,公司經理或分管經理及安檢科長、安全人員及事故線路的管理者,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現場的搶救救援;組織公司人力對傷者和傷者家屬、以及死者家屬進行安置及疏散;及時向交通局安檢科報告事態的發展和處置情況,同時報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應對事故現場狀況,及自身的應急能力,進行評估,由公司經理研究決定,是否上報交通局主管部分,來共同協調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4)、特大事故,在得知此等級事故后,必須在1個小時之內上報公司各級相關領導各主管部門,公司領導班子及所有安全人員及相關中層必須在第一時間全部趕赴事故現場,聽從公司領導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做好各個方面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努力將財產和人員損失降到最底。
4.3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人員,確認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現場危害已經消除,在得到交通局及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4.4信息上報
每月都要對公司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匯總,并將詳細信息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后,由公司的日常工作機構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清理和處理事故車輛,協商和調解各種賠償事宜,對一些重、特大事故應在公司的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進行。盡快消除事故的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及其家屬,保證公司穩定,及正常營運秩序。
5.2保險賠付
事故發生后,所在線路的分管安全員,應及時將事故上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及督促保險公司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賠付工作。
5.3事故調查及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安全部門應認真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根據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今后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減少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
6保障措施
6.1應急支援與保障
當事故發生后,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所屬個部門都應聽從統一調遣和指揮,積極協助事故的處理,在交通、物資、資金、人員、等各個方面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和支援。
6.2宣傳與學習培訓
公司不僅安全部門應定期組織安全學習培訓,及教育宣傳,同時所屬各部門都應開展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工作,做到“安全無小事,人人都關心”,提高整個分公司的安全氛圍,提高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
7附則
7.1應急指揮機構及聯系方法
公交公司安檢科電話:271590213603776889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5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6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的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后,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并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7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陳X
副組長:袁X武、阮X龍、劉X根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 現場處理組:劉X根、廖X清、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袁X武、鄧X根、教導處、團委、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阮X龍、張X華、總務處、工會、辦公室、班主任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張X華
d、總指揮:陳X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8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9
冬季到來,由于雨、霧、雪、等天氣的馬上降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局部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峻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治理,避開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公布和實施,參加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具體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幫助交警等部門進展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親密協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常常進展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殊是對于簡單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地對學生進展講解、分析,增加學生自我愛護力量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留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閱歷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供應效勞。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慎重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削減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治理,發覺安全隱患準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殊留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殊是制動系統)進展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馬上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馬上積極開展工作,掌握事故的.擴散和擴大,組織救援、愛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狀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狀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當處理。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先救急,準時匯報,根據依法辦案、實事求是、敬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愛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實行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幫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制現場圖并寫出書面記錄。
準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準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以下程序進展處理:
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后準時匯報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準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準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盡快準時聯系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四周交通、車輛行駛狀況,避開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準時通知家長。
協作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并參加調解。
準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掌握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展。
保險介入。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0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和及時有效的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效的實施救援,根據《道路運輸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葛沽鎮交通事故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李樹國
副組長:朱鳳起、暴亭琨、胡雙柱、潘俊琴、韓世蓮、
胡振剛、董玉斌、張宏
成員:袁錫道、紀燕、李建軍、馬鍵、于池、
許志軍、張玲、陳愛蓮
成員單位包括:政辦、鎮農委、鎮安監站、鎮武裝部、鎮綜治辦、鎮綜合執法隊、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及各村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辦公室主任有農委主任袁錫道兼任,辦公室電話:
鎮各所屬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交通運輸事故分組,組長由各相關部門主任兼任,并將分組名單上報鎮農委。
二、成員單位職責
1、鎮農委: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對鎮域內各運輸公司及其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督導,對所有運輸企業要做到及時消除隱患事故,落實好鎮域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
2、政辦:負責協調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運輸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協調相關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事故的調查與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及施救工作。
5、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救援資金的籌備落實工作。
6、鎮衛生院:負責道路運輸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7、鎮綜治辦:負責案件后續社會穩定工作。
8、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穩定。
9、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工作。
三、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保護乘客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就近救援原則,交通事故發生時,附近村居要及時立即進行組織自救,并向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事故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原則,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參加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應準備,落實相應負責人,事故發生后,鎮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應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救援,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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