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學弟學妹的一封信900字(通用24篇)
《人地城》讀書筆記心得感悟:

除了詩和遠方,星辰和大海,最能觸碰到人們內心柔軟的可能就是自己的家園了。之前曾經介紹過北大國發院的徐遠教授,利用清明假期拜讀了他的《人地城》。這本書是2016年出版的,收錄了徐遠老師在澎湃新聞專欄的系列文章,都是關于城市、鄉村、戶籍方面的話題,反映了他2009年以來對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改革、三農問題方面的深入調研和思考。
徐遠老師是北大研究金融的教授,土地和增長這個話題,其實并不主流,他也自嘲為“理想主義的最后余暉”。除了廟堂中人,真正關心農村土地的人的其實并不多,但同樣是從鄉村城鎮出來的青年,我能夠理解他的這種情懷。看完這本書后,從制度和市場博弈的角度,來看待近年來家鄉的種種變化,頓時顯得更加地清晰透徹。
《人地城》的主要內容:
由于制度上的限制,農民手中土地、人力資本、實物和金融資產的產權都不完整,因而無法充分利用這些生產要素賺取收入、積累資本,最終導致了城鄉居民收入的巨大差異。
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是個歷史問題:
1949年的憲法性文件《共同綱領》和1954年《憲法》都承認并且保護農民土地所有權,而1982年的《憲法》和1988年的《憲法修正案》卻明確規定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
這一變化源于20世紀50年代的社會主義改造,其中的農業合作化運動把農民的土地所有權變為“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共有”的實際上的集體所有權。
集體所有權在定義上是明晰的,所有者是“集體”,但是這一所有權的產權性質是混亂的,因為產權的最終所有者只能落實到個人。產權被公有化極大打擊了農民的積極性,這些混亂直接造成了農業生產的停滯和1951-1961年的大饑荒。1978年開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改革的核心是把人民公社運動剝奪的農民對土地的產權,部分還給農民,即把土地使用權通過承包的形式部分還給農民,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
但是這一產權歸還很不徹底,農民依然沒有收益權和轉讓權。
后續的改革逐步增大使用權的返還程度,并且加入收益權的內容。
200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允許農民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形式流轉承包經營權。
深化農村土地改革并不容易
而農村土地轉讓權的返還則進展困難。
2002年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2條:一是承包地不得買賣;二是一旦出現土地用途變化即土地由農用轉為非農用的情況,則需要把土地征為國有。
也就是說:農民完全沒有轉讓土地的權利,更沒有把農地轉變為非農地的權利。
農地必須通過征地轉為非農用這一規定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更加嚴重。
現在農地征收的標準是按照農地上農作物的產出進行評估,一般江浙地區,一般農地年凈產出為1000元,按照現在40倍的標準,再扣除各項費用,一般農民到手一畝平均為3萬多。而農地征過來是要蓋CBD,城市新中心的。根據2012年國土資源部的數據,全國平均綜合地價3069元每平方米,折合每畝204萬元,賣地所得款跟征地補償款相差50倍以上。這可是世界上最好www.i1766.com的買賣了。1994年稅改以后,中央財政滿滿當當,地方財政很緊張,地方政府熱衷于賣地創收,關鍵就在于此。2010年為例,各地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占到地方財政總收入的2/3,歷年也沒有低于過1/3。考慮到這筆錢地方拿大頭(七成),中央拿小頭(三成),土地可以說是地方政府的“財政之母”。
將農地轉讓權歸還到農民手中,讓農地在市場中流轉起來,即“農地入市”,其實早在1997-1999年,江蘇蘇州和浙江湖州就已經開展試點,取得不錯的效果。
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提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什么意思呢?就是堅持土地所有權屬于集體,這一點不變,但是把使用權和所有權剝離開來,讓使用權可以在市場上流轉。
跟城市土地的情況放在一起看就會比較清楚。
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但是“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是“兩權分置、使用權流轉”的狀況。
而農村土地多了一個承包經營權,這次就是把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開,促進經營權的流轉,形成“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狀況,其實思路和城市土地在總體上是一致的。
但是4年又過去了,“農地入市”政策中央的意圖已經非常明確了,而地方動靜卻不大。個中原因其實也是比較清楚的。
主要就是動力不足。
一是農民沒有動力。2018年不像1978年,那時候農民吃不飽飯,沒有什么好失去的,冒著坐牢的風險也要去“分田包干”。現在大家溫飽不愁,大不了家里地荒著去城里打工。
二是官員沒有動力。農地流轉其實收益不大,風險卻很大,配套的制度保障再跟不上,其實吃力不討好。相比較賣地,搞農村土地“確權、流轉”,既減少了財政收入,又不能很快見效,在任期制下,很難要求官員們看得長遠。
土改什么時候能落地
隨著城市越來越大,房子越蓋越多,的確需要更多的農村人口流入城市。而把農民從農村“解放”出來,最重要的還是要明確他們手中農地的產權,讓他們進城沒有“失地”的后顧之憂。
不是不做,時機未到。不難想象,三年后中國城市化率應該接近60%。快速城市化階段結束后,征地成本進一步上漲,城市的大餅進一步鋪開,征地經濟也就走到頭了。等到征地制度吃完最后一口蛋糕之時,就是農地入市流轉之日,可能那時候,農民會真正成為令人羨慕的一個職業。作者:幻想且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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