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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5-10-01 09:45:1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使用前的準備:

              1、操作者檢查鏟車的輪胎氣壓、確認水箱加足水,機油面在油尺規定范圍內,電瓶要有電,風扇、發電機皮帶10—15mm間隙,特別是電路連通并且沒有裸露的電線。

              2、觀察車底地上有無油漬、水漬,發現及時查找原因;同時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低速試剎車、燈光是否好用。

              (二)設備的啟動

              1、打開電源總開關啟動車輛,變速操縱手柄、大臂、鏟斗操縱桿放置在空檔。

              2、冬季時發動機轉速在800—1000轉/分鐘情況下空轉3—10分鐘,使發動機、液壓油升溫;每天早上啟動時,活動所有油缸:大臂上下升降3次;鏟斗收放3次;左右轉向各3次,保證液壓油路暢通。

              3、行駛時鏟斗抬離地面高度與前橋高度一致為宜。

              4、鏟車為無極變速,變速操縱手柄選擇低速前進檔,緩慢起步;同時注意周圍人員及障礙物。

              (三)設備的使用

              1、在路況較差路面、急轉彎、緊急情況下減小油門減速通過;牛場限速15km/h,牛舍限速5km/h。

              2、方向盤右手邊是大臂與鏟斗操縱手柄,操作人員要緩慢操作,寧慢勿快!

              3、換檔時不準踩油門,當車輛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進檔換為倒檔,反之如此。

              4、鏟車不準用二檔鏟料,應用一檔,因為二檔是行走檔;用鏟車鏟起緊貼地面重物(精料、石塊、沙子)時,前輪不得離地;如鏟不起來,出現輪胎打滑現象,不得用鏟斗撞擊貨物,立即收斗車輛倒出。

              5、提升大臂使鏟斗的下端超過卸料點上端時卸料,邊提升邊使鏟斗向前翻轉,卸料時要柔和;不能利用操縱桿控制大臂長期處于最高位置,否則損壞液壓油缸。

              6、操作人員必須掌握稱重顯示器上的`數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糧,同時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7、操作人員必須明確知道正確的投料順序;必須嚴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合理控制加料數量。

              8、加羊草、苜蓿草捆時要散開檢查,3秒鐘內加料不得超過250kg。

              (四)設備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兩車之間距離不能小于1米,關閉設備總電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但環境一定保證干凈、整潔、無易燃物,地面平坦、堅硬。

              3、鏟斗必須平放在地面上。

              4、對操作人員的要求:專人專車,車內不準吸煙。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車輛使用管理規定,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小區巴士歸口管理責任部門為所在管理處,工具車由綜合部歸口管理,并由綜合部統一調度。

              第三條公司車輛主要用于:

              一、外出采購物品或裝運花木;

              二、員工外出辦公事用車;

              三、公司來客接送用車;

              四、員工因私用車:如結婚、重病、孕(產)婦去醫院等用車;

              五、其它特殊情況用車。

              第四條使用車輛的申請審批程序:

              一、各部門因事需使用車輛時,必須填寫《小車使用申請單》,寫明用車事由、辦事地點、出發時間和返回時間,必要時寫明車號;

              二、租賃車輛須事先提出租賃申請,經綜合部審核并由總經理同意后,寫明車主及車牌號(特殊情況可事后補),并據《小車使用申請單》結算運費;

              三、員工因私用車,申請人填好申請審批單后,須經部門負責人、綜合部審核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有車;

              四、除規定駕駛員外,其它員工一律不得私自駕駛公司車輛;

              六、星期天、節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時間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有特殊情況,則由申請部門填寫好申請審批單后報總經理審批;突發事件應急用車,事前可以無申請審批單,但事后必須補上;

              第五條調度員須根據審批有效的`申請審批單調度車輛。出車單開出后,申請人應及時交給司機,以便司機做好出車準備;

              第六條車輛(包括班車、巴士)用后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的地點,夜間嚴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條車輛在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車輛維修前駕駛員須填寫送修單,由所在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部審批后方可進行修理。

              第八條為尊重員工,確保安全,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車輛在上班前15分鐘、下班后15分鐘內一律避讓員工先行,嚴禁進出大門。

              二、員工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一律推行進出大門。

              第九條駕駛員、調度員及員工未遵照規定執行的,視情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第十條本規定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1、 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2、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3、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或者維修,需經得主管部門同意后,送到修理廠維修。

              4、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6、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8、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9、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第一、申請出租汽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機動車管理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或者提供保證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承諾書: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條件;

              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

              第二、申請人申請出租汽車經營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三)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證明及擬投入車輛承諾書(見附件2),包括車輛數量、座位數、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工地和車隊的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時刻保持車輛清潔、室內舒適。

              3、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車隊安排出車任務,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必須由公司領班人員指派方可出車。

              4、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清洗,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

              7、駕駛員對車輛加油應在每天上班時有領班統一安排加油,特殊情況需加油時,應報告當班領班,由領班協調安排加油,不得擅自加油。每次加油后必須要領班人員報告加油量以作記錄。

              8、待人和氣、搞好團結。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每人次100元。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9、搞好駕駛員所駕駛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班前5分鐘車輛檢查工作,對車輛的輪胎氣壓,機油油量,方向,剎車及車輛外觀損壞情況等做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班報告、處理。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帶故障行車,以確保行車安全。白班駕駛員每天早上在班前5分鐘行車準備時間內對自己負責車輛的空濾進行除塵處理。公司將不定時進行檢查,一經發現沒有進行車前準備,機油、空濾沒有檢查處理的,對當班司機做罰款30元/每次進行處理。由領班安排時間,一周左右,由領班監督,白班司機對每臺車輛打黃油,必須全方位,不能漏位置。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同時認真填寫運轉、檢修保養、加油及完成工作量記錄。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穿拖鞋開車,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禁發短信,如有發現,處以30元/次的罰款。

              11、有領班安排的臨時出車任務,完成任務時應及時向領班報告所完成任務的詳細情況。

              12、嚴格執行上下班時間,早上7:00上班,中午12:00下班,13:00上班,下午7:00下班,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遲到或早退者,當月做罰款200元處理。

              13、嚴厲禁止無故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個月累計曠工達3次者,公司有權將其無薪辭退。

              1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領班安排提前下班除外),如若有事需離開也要先請示領班,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領班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領班不知情的情況下隨意離開工作崗位,造成耽誤出車超過1小時者,直接按曠工處理。

              15、必須統一服從領班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領班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6、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和其他所有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

              1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領班和司機要對當班車輛運行情況向領班匯報,向接班司機交代車輛的車況和存在的問題。并在車輛運行記錄上記錄清楚。接班司機要對車輛的外觀、油料、制動等方面進行檢查,對車輛的外觀要當面交接清楚,在當班作業中,如發現車輛有新的碰撞痕跡,一切責任視為該當班司機的.責任。

              18、駕駛員辭工必須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安排時間結薪離職。若未經批準私自離職,做扣除所有工資處理。

              19、愛護車輛及公共財物,作業過程中,時刻注意道路路況,看有無散落的石渣,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個人無法處理應馬上停止作業,向領班匯報,由領班協調處理。每趟檢查一次輪胎情況,減少輪胎損耗,提高生產效率。堅決杜絕將輪胎碾壓報廢和雙爆胎等情況發生,如因個人檢查不到位,造成以上情況的,所產生的損失,由該司機承擔40%。

              20、規范駕駛習慣,節省油料及輪胎消耗,不同的路況,及時換擋,合理控制油門。公司每月將對各車的油料、輪胎消耗及工作量進行對比考評,對好的車輛進行適當獎勵,對使用較差的車輛進行適當處罰。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一、申請車輛

              各部門按需發起用車申請,主任審批后送綜合部及副總簽字,隨后交給車輛管理員安排派車。

              若需提前一天通知車輛管理員八點前的用車需求,以便合理調配車輛。

              基本配置:市場部每天3-4輛車,網絡部和綜合部共用1輛車。

              管理員按照上月駕駛員行車里程由少至多的順序進行派車。

              管理員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在“XX公司宣傳群”公布派車信息。

              二、車輛使用

              員工使用車輛下訪或進行勘查、驗收等任務,上午不遲于8:30出門(晨會可推遲半小時),下午不遲于2:30出門。

              員工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務車交流群”告知用車去向,以便整理攜帶文件資料。

              員工出行時,在“XX公司宣傳群”內標明行程:“XX部門XX員工,乘坐XXX司機車輛前往XXX地。”

              員工用車結束后回到公司,在“XX公司宣傳群”內表明已結束行程:“XX部門XX員工,乘坐XXX司機車輛,已結束使用,其他同事如有需要請申請用車。”

              三、考核

              員工申請車輛后處理私事,每發現一次扣減當月績效5分。

              員工申請車輛后未能及時在群內更新行駛狀態,每次扣0.2分。

              本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格,各位員工務必遵守!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隨著工廠的迅猛發展,入廠車輛日益增多,為創建“平安廠區”,維護廠區內的生產、生活秩序,保障員工安全,特制定以下車輛入廠管理規定:

              一、外來車輛管理:

              1、凡外單位來廠聯系業務、辦公的車輛(轎車、面包車等),入廠后必須按門衛人員指定的位置停放,一律不準進入廠區。(特殊情況必須有廠辦或廠領導批準,才可駛入廠區)

              2、物流車輛(含直送工位車輛)入廠必須按規定路線停放在卸貨區域或指定地點,一律不準隨意停放在卸貨區域以外的場所。

              二、私家車輛管理:

              1、凡員工個人購買的私家車輛,需入廠者必須到保衛室辦理登記,入廠后必須按廠劃定的停車區域內停放,一律不準駛入廠區內。

              2、工作時間內,員工需駕車外出,必須按廠“人員出入管理規定”要求,打卡后,方可駕車出廠。

              3、私家車出廠時,門衛人員有權對其車輛進行檢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阻擾門衛人員的檢查。

              三、處罰規定:

              1、反上述規定的不聽從管理者,給予50――200元罰款。

              2、員工違反上述規定情節惡劣的,給予下崗一至三個月處罰。

              四、以上規定由黨群工作部保衛室負責日常檢查監督執行。

              五、以上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車輛公司管理制度

              (一)車輛保養由小車班負責人按月出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實施。實行車輛保養定人、定位、定項目、定工具,并根據維修保養項目的大小、費用等情況向財務部報預算,待財務部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

              (二)各駕駛員負責自己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車輛的保養和維修由駕駛員申請,經小車班負責人協調同意后方可執行。當班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正常工作,未當班駕駛員跟蹤修理廠所維修保養的項目。(注:跟蹤的目的.在于確認修理的項目、換件、修理時間無拖延,確保按時取車,保證正常工作的調度運行。)

              (三)各駕駛員要做好車輛的保養和清潔工作。

              (四)小車班負責人每周不定期檢查車輛的保養、清潔和維護工作。對一次保養清潔不到位者提出口頭警告,對兩次以上者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

              (五)小車班負責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負責人匯報一次月工作總結,包括各駕駛員工作情況、車輛情況、出車情況等。

              (六)駕駛員在行駛中,如發現車輛有異常,應馬上選擇安全的地方停車檢修。若不能解決,應即設法向小車班負責人講明情況,由小車班負責人派專人處理。

              (七)檢查細則:

              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瓶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符合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清除嵌在輪胎內間及表面的雜物。

              3、檢查手、腳制動器性能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檢查方向機、轉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連接線、搭鐵線是否牢固清潔。

              6、檢查發電機皮帶、風扇皮帶是否正常,檢查傳動皮帶繞度和完好情況。

              7、檢查票證、隨車工具是否齊全。

              8、按照操作規程起動車輛,察聽發動機聲音是否正常。

              9、車輛發動后,檢查各儀表、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若發現故障,馬上熄車并向小車班負責人報告。

              (八)排除行駛中發現的故障。

              (九)放盡儲氣筒及油水分離器內的積水和污物。

              (十)收車后按車容標準清潔車輛,然后把車開回停車場停放好。

              (十一)收車后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鎖好防盜鎖。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

              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

              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維修質保期限為:

              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

              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

              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對放柜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柜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柜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開逢柜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干凈柜的,每次罰款50元。

              (22)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xx元,全責罰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第一節 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公務用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行政部應認真履行職責,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杜絕不合理用車。要經常提醒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定期安排車輛保養,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車況良好。

              第二條 為方便管理、合理調度、除緊急情況外,在市內用車時,應提前半天通知行政部。如需要出市區,應提前1天通知行政部。

              第三條 車輛夜間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車庫內。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將車輛停放回單位車庫內,必須向主管領導請示批準,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第四條 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向行政部及部門經理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或增添須經行政部及部門經理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下手機匯報請示,但事后應詳細報告)。行政部及部門經理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須由車管員和駕駛員對修理項目進行仔細的驗收。驗收合格的.,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第五條 在全市尚未統一指定公務用車加油點前,由行政部根據油料質量、價格,及加油站所處地點,逐步實行定點加油制度。駕駛員在發現油料不足時,要及時加油,盡量減少途中加油次數。

              第六條 實行車輛行車里程,油料消耗月報制度。駕駛員每月底要將里程表數字、油料消耗量報給車管員,由車管員負責統計、考核并及時向行政部有關負責人匯報。

              第七條 公務車及享受車輛補貼的公司私家車要按時上保險,保證車輛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八條 公司私家車除公司補貼油款、車補款外,其它一切支出由個人承擔(詳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第四章 《員工薪資福利管理》之第六節 《各項補助、補貼、福利》)。

              第二節 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條 駕駛員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單位各項制度。對于不守紀律和制度、不服從行政部統一管理、以及未經行政總監批準而擅自出車的,給予必要的處罰,屢教不改或情節 嚴重的作解聘處理。

              第二條 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搶道,不逆行,不闖紅燈,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確保安全。平時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第三條 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無證駕駛,不超載超速;按規定停放車輛;遇到雨、雪、霧等天氣出車時要謹慎小心;穿行人員密集區或交叉路口時要減速慢行。

              第四條 應經常檢查汽車性能狀況,出現問題及時修理;其他個人交通工具,如自行車、摩托車等也要保持車閘有效、車況良好,保證自身安全。

              第五條 非公司專職司機不得駕駛公務車輛。第六條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調度合理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建檔。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等必須隨車附帶的資料由駕駛員隨車攜帶保管外,其余車輛資料均由行政部保管。如該車轉讓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2、車輛維修、保養、年審記錄由駕駛班長負責。

              二、車輛管理

              1、為加強管理,應對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具體管理人和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確定。

              2、公司車輛應隨時做好保潔,每次出車后,駕駛員應及時整理車內衛生,做到干凈、整潔,駕駛員若使用非自己定點管理的車輛也應及時清洗保潔。

              4、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維修、保養由駕駛班長統一安排、管理。

              三、派車管理

              1、除公司副總可直接調度本人公務專車外,其他員工用車一律執行派車審批手續或行政部口頭通知;無派車手續,駕駛員不得出車,擅自出車,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2、公司普通員工市區內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交汽車或輕軌,確需公務出行用車,須提前半天提出用車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統籌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或行政部經理口頭通知出車;主城區以外的長途出行,需經總公司分管行政副總或董事長同意方可派車。

              四、加油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加油充值卡,由專人在公司指定的兩個加油站進行充值加油,即主城區的李家花園加油站,xx的外河壩加油站。

              2、原則上公司總部在主城區的車輛只能在李家花園加油站加油;公司總部來往xx的車輛可在上述兩個加油站進行加油;xx項目部的車輛只能在外河壩加油加油。

              3、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統一保管,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駕駛員應于每次加油后即刻歸還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記手續。登記時粘貼加油小票并需注明加油時間、加油數量、車牌、經辦人。

              4、駕駛員在出差途中若需加油,由隨車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現金加油或由職務最高的人員負責現金加油。

              五、車輛外借

              1、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車輛不得外借。

              2、車輛外借歸還后,定車駕駛員應及時檢查車況及有無交通違章未處理的情況,同時駕駛班長要做好監交工作,并辦理登記手續。

              六、使用責任

              1、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導致的一切罰款及其他處罰,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2、駕駛員非經公司安排自行將其負責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而發生違規、違法、車損等罰款或維修費用,由該車的駕駛員負責賠償。

              3、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對保險公司未賠付的經濟損失全額承擔。

              4、車輛如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駕駛員除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外,須即刻與駕駛班長和行政部聯絡,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若車輛發生事故后,駕駛無法提供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4、駕駛員出車后應停放回公司車庫或公司指定停車點,原則上駕駛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停放。如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發生的停車費不予報銷;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的,由責任人按實際維修費用或被盜車輛折舊凈值進行賠償。

              七、費用報銷

              1、公司車輛因公外出發生的停車、路橋等行車費用,實報實銷。

              八、維修保養

              1、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年審由駕駛班長統一安排辦理。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和維修。

              2、駕駛員應隨時留意車況,一旦發現異常,須及時向駕駛班長反映,專職駕駛員還需及時向專車使用領導匯報。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xx日起執行,20xx年7月xx日修訂。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一)使用前的準備:

              1、操作人員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確認水箱加足水,機油面在油尺規定范圍內,空濾油加足,制動液在規定范圍內,電瓶要有電,風扇皮帶10-15mm間隙,特別是電路連通并且沒有裸露的電線。

              2、檢查拖拉機的外觀、輪胎、各種水管連接可靠,與攪拌車連接的PTO軸正常。

              3、觀察車底地上有無油漬、水漬,發現及時查找原因。

              (二)設備的啟動:

              1、左腳踩離合器啟動拖拉機,副離合器(動力輸出)必須斷開,冬季時發動機轉速在800-1000轉/分鐘情況下空轉3-10分鐘,使發動機升溫。每次啟動時間不超過15秒,啟動間隔不少于2分鐘,連續啟動3次失敗檢查原因,故障排除再啟動。

              2、一檔起步,稍給油門后逐次掛高速檔,避免突然加大油門,應緩慢增減油門。起步時不得開啟動力輸出,同時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低速試剎車、燈光是否好用。

              3、當水溫達到60℃以上才能全負荷工作,正常水溫75-90℃,如果冬季溫度不夠,可在水箱前放紙殼擋風。

              4、注意周圍人員及障礙物。

              (三)設備的使用

              1、特別注意!拖拉機與TMR攪拌車配合工作時,車輛只要在行進中就關閉動力輸出(備注:有些TMR供應商說其設備在行進中可以進行攪拌,牧場操作者和管理者根據設備廠家要求進行)。

              2、機油壓力過低、水溫過高、排煙不正常、異常響動,立即停機檢查。

              3、在牛場內行駛時車速不得高于15km/h,牛舍內不高于5km/h;遇到道路不平或緊急情況要減速通過。

              4、當車輛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進檔換為倒檔,反之如此。

              5、使用過程中發現水管、油管龜裂、松動,立即停車、更換。經常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6、拖拉機以牽引、提供動力輸出為主要工作內容,所以根據工作對象不同選用不同型號及廠家的拖拉機(國產和進口拖拉機型號提供動力有差異,選用時一定問清TMR設備廠家推薦的型號及廠家)。

              7、拖拉機在行駛中,駕駛員不得離開座位,腳不得放在剎車和離合器踏板上。有司機養成腳在離合器踏板上,使離合器片經常磨損需要頻繁更換。

              8、不能用腳尖或腳心踩離合器,以避免無力或腳滑;踩離合器要迅速,一踩到底;松離合器要分為快、慢、停、快。

              9、副離合器的使用:拉副離合器要迅速,一拉到底;松副離合器要分為快、慢、停、快,逐漸增加負荷。

              (四)設備的停放

              1、不準高溫、高速下停機,應逐步降低水溫。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設備總電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環境一定要保證干凈、整潔、無易燃物,地面平坦、堅硬。有車庫條件的一定放置在車庫內。

              3、在低于0℃的`情況下停放時,未用防凍液的拖拉機必須放盡發動機內的冷卻水。冬季較冷時可以使用廢棄的黑白膜蓋著發動機部分。

              4、拖拉機與TMR攪拌車保持直線位置,拖拉機車頭向外停放,或者前方2米范圍內無障礙物,如果冬季啟動不了可以用鏟車拉著火。

              5、對操作人員的要求:專人專車,不能輪流開車,車內不準吸煙。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調度,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于同地點合并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采購員外出采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調用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3、用車時間、里程必須控制在出車單允許范圍內,無故超出用車時間和范圍必須說明經過,視情況處理;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用。

              第五條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1、駕駛員須在上班后在小車內待命,遲到一次扣10-50元;

              2、在無出車任務的情況下,必須在車內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駕駛員在車單開出5分鐘以內需出車,延誤一次扣10-50元;

              4、嚴禁無單駕車出門,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出車回來后須馬上與調度員取得聯系,以利安排用車,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車費用(過橋費、油費等)報支時應附上結算聯,由使用者簽字,以便憑結算聯復核費用,加強費用的控制;

              7、駕駛員要做好小車保養工作,故障須及時修復。因故障影響出車一次扣10-50元;

              第六條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準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鏟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七條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項目申請,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部門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要登記造冊, 妥善保管。

              第13條 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 接到車輛需維修信息后,根據車輛狀況、維修項目,統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維修規范和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 對于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范,先上報后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維修。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 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3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時,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 本規定由機場運行保障部 機務特車室制定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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