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管理制度(匯總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經費管理制度1
技術學院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為規范和加強基層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為職工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1、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原則。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3、預算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依法收繳原則。基層工會應依法收繳工會經費,并按規定留成上繳。
5、服務職工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6、勤儉節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范圍
工會經費收入包括:
1、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2、撥繳經費收入。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依照規定向基層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代收后按規定比例轉拔基層工會的經費。
3、上級補助收入。指基層工會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4、行政補助收入。指所在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5、事業收入。指工會附屬獨立核算的企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6、投資收益。指基層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如購買國債或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層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文件精神,應當由各級財政和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行政方面承擔的費用,不得由工會經費開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留成經費支出包括:
1、職工活動支出。
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職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等。
宣傳活動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等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2、維權支出。
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
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專用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4、資本性支出。
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5、事業支出。
指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6、其他支出。
指工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開支:
如用會費對會員的特殊困難補助、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會經費必須及時、足額收繳。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工會經費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經費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此規定旨在對公司員工出差時的各種手續及有關出差費用給以明確,使其更加規范化。
二、適用范圍:
此規定適用于公司員工的國內與國外出差。
三、出差分類:
(一)國內出差
規定中所指的國內出差是指按照公司指示,外出到國內指定地點進行相關工作、培訓、會議、講座、學習等。
1、國內出差的申請
員工出差前,應及時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1),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員工出差三天以內(含)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由行政人事分管副總審批。經理級員工出差由行政人事分管副總審批。副總經理出差須向總經理進行匯報。員工出差完畢后,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確認考勤。
2、交通標準
根據職級不同,員工出差時選擇不同的.交通工具。
3、住宿標準
住宿費用的支付標準原則上應按《員工國內出差費用標準明細》(附件2)報銷住宿費,但以下情況可以例外:與客戶或較高級別標準的人員同行,或特殊情況下超出規定住宿標準時,寫明理由并經分管領導簽批后可以報銷。
具體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住宿標準:實報實銷
(2)總經理助理及以下職級人員住宿標準:四星賓館雙人標準間
4、餐費標準
員工出差期間用餐自理,出差完畢后,行政人事部按照標準計發出差餐費。
具體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級人員餐費標準:實報實銷
(2)總經理助理及以下職級人員餐費標準:100元/天
注:總經理助理以下職級員工的餐費補貼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出差申請單》在工資中直接進行計發。
5、特別說明:不同職級人員一同出差時,以職級較高人員標準為準。
(二)國外出差:國外出差標準另行規定。
四、附則:
此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相關規定相應廢止。
經費管理制度3
安全生產經費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一、安全經費提取標準:
按照客運業務1.5%提取。
二、安全經費的使用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運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維護系統、運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的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事故調查和處理,專家咨詢費的.開支。
7、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必要的支出。
8、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兌現的獎勵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三、安全經費的管理
1、安全經費由財務科負責按規定標準逐月提取,立項獨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2、安全經費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使用,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使用。
3、加強對安全經費的管理監督,應把安全經費的收支情況納入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
經費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和完善我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為離退休人員服務,在所原有財務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2、財務管理工作應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單位的檢查和監督。 .
3、會計核算管理要做好預算指標的控制、核算、分析工作,依法合理地使用資金,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
4、做好財務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資金流動,資產管理,都應有完整的原始記錄,手續齊備,核算準確,并定期進行資金和資產的盤點清查工作。
二、會計管理與會計核算
1、嚴格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單位領導人(所長)對會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2、在銀行設立基本賬戶、代發工資賬戶和國庫集中支付零余額賬戶,不得另設銀行賬戶或“小金庫”。
3、所財務設會計、出納各一人,負責會計管理與核算工作,財務人員隸屬所辦公室管理。本著相關業務不得容崗的原則,出納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往來賬款的登記工作,會計亦不得兼任現金收支及保管工作。銀行所備印鑒不得由一個人保管。
4、按規定建立賬冊,做到設置合理,記載及時,反映準確,日清月結,每月至少對現金、銀行存款余額核對一次以上。每季度應就預算執行等財務狀況向所長做書面報告,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報送預、決算及其它報表、報告。
5、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強化原始單據審核、憑證填制工作,做到科目使用準確,數字無誤,內容清晰,印章完備。會計憑證傳遞應合理、快速,不得積壓。對因特殊原因未處理完的`業務在落實原因的情況下做出說明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6、加強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不得超額存放大筆現金,不得用白條抵庫。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由會計按規定方式、年限妥善保管,會計憑證等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其它單位需要使用的,經所長批準后可提供復印件并應進行登記。
三、費用支出及報銷
1、各項費用應按省局下達的預算計劃和項目執行,不得任意改變或擴大使用方向,財務人員應配合全所工作科學合理地使用資金,做到收支平衡。
2、經辦、審核及資金支付不得由一人兼任,費用支出由經辦人提出計劃(申請),經辦科室審核并報所長批準后執行,凡涉及一萬元以上的項目由所務會議研究審定。
3、采購及出差應在業務完成后七日內核實報銷,結清借款,對長時間借款不結清又不償還的應限期歸還。
4、工作人員出差按照省財政廳下發的省內外差旅費辦法及有關規定報銷,超標準部分不予報銷。
四、專項資金管理
1、每年下達的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項目要求執行,項目執行時應確定負責人、執行人及驗收(審核)人,明確各自崗位的任務、要求和責任,以上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
2、設備采購要明確產品名稱、產地、型號、規格、價格;維修工程要明確項目、工期、質量、施工材料、付款方式等內容。
3、五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實行招標方式,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如工程建筑、水電暖改造、專用設備采購等如因需要還應聘請或咨詢專業監理或相關技術人員,以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避免因工作失誤而帶來損失。
4、項目的合同、技術資料、預決算、驗收報告、支付憑證、會議記錄等文字資料應收集建檔、妥善保存。
5、涉及專業維修方面的工程,金額在二萬元以上的項目,在竣工結算時應保留10%以上金額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雙方約定期滿并無質量問題后支付,所有項目應在保修、維修、服務等方面應有協議約定。
6、專項支出項目在完成后或年內以書面形式連同有關資料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費管理制度5
一、引言
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在整個幼兒園教育體系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有效的經費管理能夠確保幼兒園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及財務健康,為幼兒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和資源。本文將深入探討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的多個方面,包括經費來源、使用與審批流程、質量保障機制等,并分享個人的觀點和理解。
二、經費來源
1. 幼兒園教育經費的來源多種多樣,主要包括政府撥款、家長繳費、社會捐贈等。其中政府撥款通常占據主導地位,政府在財政預算中應充分重視幼兒園教育經費的保障,為其提供穩定且可持續的資金來源。
2. 家長繳費在一定程度上是幼兒園教育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應根據不同家庭的經濟狀況合理確定繳費標準,并確保資金使用透明化。應建立完善的家長參與制度,讓家長對經費使用有更多的了解與參與。 3. 社會捐贈對幼兒園教育經費的補充也十分重要。社會各界的捐贈可以幫助提升教育資源,改善教學條件,為幼兒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需要建立起捐贈的規范機制,確保捐贈資金使用的`透明、合理和廉潔。
三、經費使用與審批流程
1.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的經費預算制度,明確各項經費的用途和預算額度,并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配。預算制度應充分考慮教育質量和資源配置的需求,確保各項經費能夠得到合理利用。
2. 幼兒園應配備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負責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核查。應建立嚴格的審批流程,確保經費使用符合相關規定與政策,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3. 經費使用應以課程開展、教學資源采購、教師薪酬、設施維護等方面為主,著重提升教育品質和教學環境。應避免過分注重硬件設施,注重提升教師素質和教育教學實效。
四、質量保障機制
1. 幼兒園應建立教育質量評估制度,定期對教育教學效果進行評估與反饋。通過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經費使用方向,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升教育質量。
2. 幼兒園應鼓勵教師參加專業培訓和學習,提高教育教學水平。適時安排經費用于教師培訓及專業發展,提供學習交流的機會與平臺,使教師不斷提升專業素養和教學能力。
3. 幼兒園應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機制,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與合作。通過家長會議、家長參觀日等形式,向家長展示經費使用情況,接受家長的監督和建議,共同促進教育質量的提升。
五、個人觀點與理解
在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中,我認為經費使用的透明化和合理利用是至關重要的。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政府、家長和幼兒園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經費管理的改善和完善。我們也應重視教育質量的提升,注重教師培訓與教育教學實效,以確保幼兒能夠在優質的教育環境中成長。
六、總結與回顧
通過對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的探討,我們了解到經費的來源、使用與審批流程以及質量保障機制等方面的重要性。只有在一個健全的經費管理制度下,才能夠保障幼兒園的教育資源合理配置、教育質量的提升,以及幼兒的健康成長。政府、幼兒園和家長都需要共同努力,為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的完善與改進貢獻力量。
我希望通過本文的探討和分析,能夠讓讀者對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有更全面、深刻和靈活的理解。在不斷完善經費管理制度的我們也應關注教育質量的提升,為每個孩子的未來奠定堅實的基礎。教育質量的提升是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在我看來,提升教育質量需要從多個方面入手。
1. 增加教師培訓和教育專業發展的投入。教師是教育質量的關鍵,他們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和教學技能。政府應加大對教師培訓的經費投入,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和資源,幫助教師不斷提升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學校和幼兒園也應該積極組織教師參與教學活動和研討,促進教師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2. 加強家園合作,共同關注幼兒的學習與發展。家長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責任人,他們與教師的密切合作對于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政府、學校和幼兒園應積極推進家園合作,定期開展家長教育和親子活動,提供與家長的溝通渠道,共同關注幼兒的發展需求和問題,共同促進孩子的全面發展。
3. 加大教育資源的配置。優質的教育資源能夠提供更好的教學環境和學習條件,對幼兒的學習效果和興趣培養有著重要影響。政府應重視教育資源的均衡分配,保障每個幼兒園都能夠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
學校和幼兒園也可以通過與社會力量的合作,引入更多的先進教育技術和資源,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教育服務。
4. 實施綜合評價和考核機制。建立完善的綜合評價和考核機制,能夠客觀、全面地評估幼兒園的教育質量,促進幼兒園的不斷提高和發展。政府可以制定統一的評估標準和指標體系,對幼兒園進行定期評估和考核,并將評估結果公開,以激勵幼兒園改進和創新。
5. 引導幼兒園按需發展。不同地區和不同幼兒園的教育需求和特點是不同的,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引導和支持幼兒園的發展。也要為家長提供多樣化的幼兒園選擇,鼓勵幼兒園之間的競爭和合作,推動整個幼兒園教育體系的全面提升。
提升教育質量需要政府、學校、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努力。通過加強師資培養、家園合作、教育資源配置、評價機制和引導發展,我們可以建立更加科學、健全的幼兒園教育經費管理制度,為每個孩子提供
更好的教育環境和教育機會,為社會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
經費管理制度6
第四條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的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總額,科學合理地安排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
(二)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預算硬約束,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地安排因公臨時出國活動,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訪團組。確有特殊需要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五條 出訪團組實行計劃審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認真貫徹中央有關外事管理規定,科學制訂年度因公臨時出國計劃,認真履行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報批制度,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正確執行限量管理規定。組團單位和派出單位要明確責任,誰派出、誰負責。
(二)因公臨時出國應當堅持因事定人的原則,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
(三)各級外事部門應當加強因公臨時出國計劃的審核審批管理,嚴格把關,對違反規定、不適合成行的團組予以調整或者取消。駐外使館答復國內因公臨時出國征求意見時,應當嚴格履行把關職責。
第六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國經費的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各項經費開支標準,不得擅自突破,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第七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建立因公臨時出國計劃與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出訪團組應當事先填報《因公臨時出國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見附1),由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分別出具審簽意見,明確審核責任。出國任務、出國經費預算未通過審核的,不得安排出訪團組。
經費管理制度7
一、經費管理原則
1、遵守學校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節約原則,加強我院各項經費使用和報銷的管理工作。
2、本規定所指經費包括行政公用經費、新上專業開辦費、第二課堂活動經費、院創收經費和其他屬于學院統管的經費。
3、全院經費使用管理由院長負責,院長會同書記審批報銷。
4、各項經費使用實行"先申請、后使用"的管理辦法,未經預先申請批準的費用開支,一律不予報銷。
二、行政公用經費管理辦法
1、行政公用經費來源于學校撥款,各項經費使用必須符合學校財務規定。
2、行政公用經費主要用于院系日常運轉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辦公用品費、郵電通訊費、用車費、打印復印費、清潔衛生費、接待費等)。
3、行政經費的使用必須與院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特別是采購、用車和接待,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審批管理手續。
三、采購管理辦法
堅持購前審批,購后驗收制度。要求:
1、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購買,驗收后由院長核批報銷;
2、超過500元以上的采購,尤其是單件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購買,由院辦公會議定后方可購買,驗收后由院長核批報銷入帳;
3、為了加強采購過程中的監督,大件物品采購應由2人(或2人以上)同時參加;
4、院長批準報銷時應指明列支經費的`來源。
四、新上專業開辦費管理辦法
1、新上專業開辦費由院統一管理,嚴格按學校有關規定使用;
2、用于采購的費用按有關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3、用于學術會議的費用按有關學術會議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執行;
4、其他需從開辦費中開支的費用,由院長提出建議,院務會議做出決定。
五、學術會議經費管理辦法
1、學術會議經費來源包括學校下撥的出差費、新上專業開辦費中用于學術會議的部分、院創收增撥部分;
2、參加學術會議必須經系主任推薦,由分管科研的院領導同意并報請院長批準,沒有經過批準的學術會議,費用一律自理;
3、學術會議經費實行額度管理,分管院領導在批準參會時應同時規定經費額度,一般不允許超過經費額度,特殊情況超過額度時,必須說明理由,并經院長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4、嚴格執行學校有關差旅報銷的標準,不能超標。
5、會議期的旅游娛樂項目開支一律不予報銷,資料費、會務費除非在會議通知中有明確說明,否則不予報銷。
六、創收經費管理辦法
1、創收經費由院長統一管理,分項目具體實施。凡項目本身發生的費用在項目收入中預先開支,待項目完成結算后,將凈收益轉入學院統一使用與管理。
2、對聯系有償項目人員給予信息費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創收項目的費用開支由項目負責人安排計劃,報分管院領導審批。數額較大的費用開支,由院長直接審批;創收項目總支出預算及項目支出標準,由院務會議審批。
4、院里使用未結算項目的經費(即不是直接因項目本身而需開支的費用),要在財務上予以區分,以便項目核算。
5、院創收凈收入主要用于院里發展事業(包括教學、科研、職工福利、改善辦學條件等),在使用上應與公用經費分開,由院長核批。如需增補公用經費,應經過院務委員會批準。
6、院創收收入和支出情況定期向全院教工報告,增強透明度。
七、第二課堂經費管理辦法
1、第二課堂經費包括學校按學生人數下撥的經費和院根據財力增撥的經費及專項捐助經費。
2、第二課堂經費的開支由學生辦公室列出計劃,報院長核批。
3、用于采購的經費按有關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4、結算報銷由院長簽批。
經費管理制度8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保證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根據財政部制定的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支出范圍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30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級科目下的:
1、辦公費
2、印刷費
3、咨詢費
4、手續費
5、水費
6、電費
7、郵電費
8、物業管理費
9、交通費
10、差旅費
11、出國費
12、維修(護)費
13、租賃費
14、會議費
15、培訓費
16、招待費
17、專用材料費
18、勞務費
19、工會經費
20、福利費
21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21個款級支出科目。
二、教師培訓費在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三、學校要按規定在公用經費中足額安排信息技術費,用于教學資源和軟件的購置以及網絡信道費用支出。
四、學校要按規定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五、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基建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六、中小學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七、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九、中小學校購置列入公用經費管理的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應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統一納入中小學預算,并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含縣級)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
十、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在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經費管理制度9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的要求,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報賬程序,加強財務監督,提高工作效率,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會計制度,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財政部等最新下發的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會議費、國內差旅費和公務接待、培訓費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支出管理
(一)費用支出堅持勤儉節約、從嚴從緊、從簡必需的原則。
(二)各項費用支出實行預算管理,支出預算一經下達,必須在其范圍內掌握使用,不得突破。
(三)各項費用支出要明確權責,嚴格執行審批制度。
(四)嚴格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凡屬于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公務支出,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
(五)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費用支出,須先將年度政府采購計劃列入當年預算,經省局上報國家局、國家局上報財政部審批后,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屬于“三公經費”開支范圍的費用,年度支出不能突破省局下達的“三公經費”控制指標。
(七)國家有關部門或系統內有定額標準的費用支出,實行標準定額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標準。
二、審批權限
(一)財務費用報銷實行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對責任范圍內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負責。所有經濟業務必須由局長簽字審批;審批人經辦的,由其他負責人簽字;重大經費支出由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對于單筆支出超過1萬元或同一經濟業務累計支出超過2萬元的支付業務,實行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和審批,形成書面記錄并簽字;在報銷大額資金業務時,需附大額資金支付審批單和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會議記錄復印件。
(三)對于審批人超越權限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或領導報告。
三、報銷管理
(一)費用管理
1、會議費
(1)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編制年度會議計劃,從嚴控制會議類別、會議會期、會議規模,不得超標準、超范圍召開會議。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不得轉嫁或攤派會議費用。
(2)會議費報銷時,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會議結算單、會議決算單、會議通知、簽到表、飯店提供的消費流水單等。會議費支付時,須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2、差旅費
(1)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31號)和省局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
(2)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3)出差人員應盡量選擇經濟、便捷、安全的政府采購定點賓館住宿,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據實報銷,超出規定部分,費用自理。
(4)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執行,未按規定開支的,超支部分個人自理。
(5)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應使用公務卡結算。因特殊原因發生退票、改簽等費用,經審批人批準后予以報銷;如遇原始票據丟失,還須提供相應情況說明,并經審批人批準。
(6)差旅費報銷時,填寫差旅費用報銷單,并附出差審批表、支出憑單、公務卡消費憑證等。因參加會議或培訓赴外地出差的,報銷時還應同時提供會議通知文件復印件。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說明的提供相關說明(附審批簽字)。
3、培訓費
(1)嚴格執行國家培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編報
培訓年度計劃,做好培訓備案工作,嚴格控制培訓規模和培訓支出。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準,分項核定,總額控制。
講課費應嚴格按照國家講課費標準進行支付。國家公務人員按照以下標準(稅后)執行:
①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②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xx元;
③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培訓費(講課費、小額零星開支除外)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2)培訓費報銷。報銷培訓費時,應填制培訓審批單、培訓結算單、培訓決算單、培訓通知、參加培訓人員簽到表、培訓費發票、原始明細單等憑證。
4、公務接待費
(1)嚴格執行國家公務接待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按照接待審批制度安排接待。
(2)公務接待費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年度支出不能突破省局下達的“三公經費”控制指標。
(3)接待費報銷時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提供接待清單、派出單位公函、財務票據一起作為報銷單附件。
5、辦公設備購置費
(1)嚴格執行國家辦公設備購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公家具及設備購置支出要在年初預算中予以列示,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申報政府采購預算,無預算或未申報政府采購預
算的,不予購置。
(2)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按照國有資產購置程序辦理報批。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購置,還要提供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電子驗收單和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
6.咨詢費、勞務費
(1)咨詢費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并提供專家姓名及身份證號。
(2)勞務費是指為工作實施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包括執法辦案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或勞務報酬。勞務費要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我市用工成本狀況確定支出標準,不高于同行業同類人員的工資或勞務報酬水平。
(3)咨詢費和勞務費報銷時,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提供勞務費(咨詢費)發放表和相應的文件。
7、醫療費
按照衛生部、財政部頒布的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結合我市規定參加公務員醫療保險,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不得超范圍、超標準報銷醫療費用。
8.委托項目費
(1)委托項目費用實行計劃審批制度,已列入年初預算計劃的項目根據合同內容分期支付,未列入年初預算計劃的項目先履行審批手續,合同簽訂后方可支付。
(2)辦理項目經費支出時,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合同(原件)、合同審批表、發票、項目驗收報告。
經費管理制度10
1、高度重視。學校高度重視課后服務工作,成立專門服務工作機構,并將其作為重要的民生服務事項,納入學校工作常規,加強領導,精心策劃,認真實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切實將放學后延時服務作為一項分內工作,組織好,服務好,真正讓延時服務成為學校的實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學后延時看管服務工作相關制度,包括學生看管申報審批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學生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理機制等,確保課后延時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3、規范管理。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堅持長自愿、公益服務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2)嚴格規范辦學行為,不得將看管服務工作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進行集體補課或舉辦各種學習興趣班。
(4)看管教師要做好看管記錄,詳細記錄每天看管情況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救助并通知學生監護人,確保學生安全。
4、考評表彰
為提高課后服務的管理成效,學校將制定有關課后服務工作考核辦法,將管理人員、教師參與課后服務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學校課后服務經費管理制度8
為確保師生在校課后服務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課后服務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教職工請假不事先辦理手續的;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又無故超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師嚴格執行課堂常規,規范課堂行為
4、在看護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5、取暖期間加強學生消防意識,杜絕因取暖發生火災
6、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日常規定
7、嚴禁學生與社會閑散人員接觸,遠離陌生人,以防受騙
8、上課期間禁止學生外出走動,不得隨意進其它班級
9、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
10、嚴禁學生在校進行危險性游戲
11、嚴禁學生動用學校電器、開關等,防止人生事故發生
12、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未能參加當天的課后看護,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護老師請假。在看護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校,私自離校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經費管理制度11
一、費用管理細則
(一)差旅費、交通費
1、出差申請與批準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按要求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見附件2)和《借款單》,分別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線、預計時間、預借款額及預計還款日期,由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分別轉交公司人資行政部及財務部作為員工出勤以及差旅費借款、報銷的依據。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員憑批準的《借款單》作為差旅費借款依據。
2.2財務對個人出差借款的執行原則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項,待結清后才允許再次借款。
2.3個人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度工資;新員工(處于見習期的員工)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須經總經理簽字特批。
3、費用報銷
3.1銷時間:原則上每周一、周六報銷(特殊費用隨時報銷)。市場人員因出差產生的相關費用要求一周一報。
3.2報銷標準:見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
3.3票據的管理:
3.3.1出差人員憑取得的車票(含船票、機票)、住宿或會務發票、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報銷;取得的票據須為本次出差實際發生的,并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
3.3.2出差人員在報銷時,票據粘貼要規范整齊,粘貼順序為:車(船、飛機)票、住宿發票或會務票據、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并注明單據張數;車票有日期、起始地點的可直接粘貼,無日期、起始地點的要注明。報銷時須后附經公司人資行政部標注具體返回時間的《出差申請單》,以便計算相應出差補助。
3.3.3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往返總部,參照出差人員的報銷規定外,需另在車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單據不準報銷:白條、收據、大小寫不符、字跡不清、時間不符的、不合法的單據、涂改的單據、未蓋章的發票等。
3.3.5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執行,發生的住宿費在標準范圍內據實報銷,超標準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如出差單據丟失,責任自負。
3.3.6購買車票、飛機票、船票發生的訂票費,憑合法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特批。
3.3.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標準根據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特殊情況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否則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費用標準報銷。
4、出差補助:根據出差天數,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中的補助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4.1伙食補助:
4.1.1出差(市區以內不按出差計算)來回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只報車票,不享受伙食補助,但可以按公司規定的午餐標準(10元/日)領取補助。
4.1.2出差人員外出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時,如會議(培訓)費中包含食宿費,則不再報銷住宿費及會議(培訓)期間的伙食補助。
4.1.3差人員出差期間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減半天的伙食補助,招待費用與差旅費同時報銷。
4.1.4無特殊原因不得單獨報銷異地招待費用。
4.1.5未出差期間,相關人員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補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員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或夜間(晚八時至次日凌晨七時)連續乘火車超過6小時且未坐臥鋪者,補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4.1.7員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計算當日補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補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補助。
4.2交通補助
4.2.1出差人員帶車出差,報銷時不計算市內交通費。
4.2.2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交通費,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的交通補貼額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標準的不予報銷;若未發生交通費則不予享受交通補貼。
4.2.3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需要報銷出租車費的,在單據后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的《出租車費報銷審批單》。
(二)業務招待費與外聯費
1、業務招待費是指各單位為滿足經營或管理需要而發生的業務招待支出。
2、招待費開支標準
2.1渠道客戶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標準控制;上游供應商一般按50元/人標準控制,重要客戶按80元/人標準控制;
2.2所有招待與外聯費用,需事前以書面或短信形式向總經理申請同意,不得擅自決定;
2.3招待前,自購煙、酒、茶葉,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在酒店消費煙、酒、茶葉。
2.4招待金額超過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單。
3、單據審核
3.1招待費報銷須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發票抬頭需填制公司全稱);如就餐地點無法提供有效發票,需提供收款收據,若合理合規,報銷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規招待發票抵頂但同時附就餐說明。
3.2報銷時要后附公司總經理簽批的《招待費用審批單》(見附件3)。
3.3對丟失發票或取得假的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三)手機電話費
1、報銷范圍:手機費只報銷正常的月租費、包月費、市內通話費、長途電話費、漫游費、短信費、功能費(含來電顯示費)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費,互動視界費、滯納金等其他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經批準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所報手機費發票顯示的姓名應與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事先在財務部門備案,否則不予報銷。報銷手機人員因換號一個月發生兩次交費時,除按規定在財務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外,兩號相加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預算規定的標準。
3、手機話費單據必須為正規的話費發票(采用預付費方式交納話費的單據不作為報銷的.憑據),手機費報銷額度以話費發票顯示的實際發生費用為準,繳費額度不作為報銷額度。
4、報銷額度的管控:業務人員的手機費報銷額度按“預算額度X上月度指標完成比例”進行管控;職能部門人員的手機費用以預算額度進行管控。
5、報銷人員使用的手機,不得與家庭電話和親友電話捆綁消費,一經發現將其所有報銷的話費全部收回,并處以20%的罰款。
(四)車輛費用
按《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二、費用報銷流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審核報銷憑證――>財務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審核并付款――>經辦人簽字領款
三、費用預警的管控
公司財務部門對超預算費用的支出與報銷實施預警服務,對于違反財務紀律以及相關制度的費用支出與報銷,公司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并向公司總經理匯報,由公司總經理安排調查核實,并依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相關處理。對有質疑的單據,財務可請示總經理后視情況處理。
四、罰則
1、對違反招待相關規定的,將由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具體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消費金額20%的處罰。
2、對違反報銷時限規定的,按20元/單處罰;累計三單以上無特殊情況者將不予報銷。
3、市場崗位不提交市場周報者,將不予簽字報銷。
4、報銷人無視公司報銷制度,弄虛作假,虛假報銷,除不予報銷外,另給予100元處罰;其業務上級受連帶責任,給予50元處罰。
五、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條款廢止。
經費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研發部的建設,規范研發管理工作,加快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的建設的進程,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加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的研發項目。
第三條職責
企業技術研發部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新產品的研究,技術管理,以及公司的技術發展總體把握。管理公司產品整體技術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
一、管理權限。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管理職能。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的專職管理部門,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第四條立項程序
一、原則
產品研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產品升級換代宗旨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能否順利實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產品研發速度、完善指導產品研發工作,既要講求經濟效益,又要講求社會效益和資源環保效益。
二、程序
1、研發部根據公司長期發展規劃,調查國內外市場和重要用戶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在每一季度初發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點任務。
2、各相關部門根據提出的任務結合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再通過市場評估、設備評估、生產力評估、產品檢驗能力評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市場動態及發展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向研發部提出立項報告。
3、研發部根據公司當年生產情況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評議和篩選,根據其重要性和創新性分等級:
a類。在公司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再創新的項目,其實施難度大,開發創新內容較多的項目,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部分國際領先水平以上。
b類。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自主創新,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c類:
為公司改進創新項目,創新技術在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在技術上有一定的創新和技術難度,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公司領先水平。
4、項目產品經技術人員評議和篩選后,研發部編制公司科技研究開發計劃書并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開發。
第五條項目管理
一、計劃管理
1、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立項報告或實施方案。
2、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研發部和相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實施,并經常進行監督、管理,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經費管理
1、按項目按進度撥款。公司要按項目進度計劃及時將研發款項撥付到位,確保研制工作的資金流保持暢通。
2、研發經費包括。研發人員的工資、研發設備折舊、研發領料、差旅費等。產品試驗經費由技術副總經理,報總經理批準。
3、產品研發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由研發部門掌握,財務部門監督,不準挪作他用。
4、為鼓勵產品研發人員的研發熱情,項目完成后,公司規定的項目獎勵必須全額發放到項目小組,每個成員的得獎比例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確定。
三、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企業物資供應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
四、成立小組
每一個立項的項目都要成立項目小組,并設定一名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第六條項目實施
1、新產品開發和改進產品都必須要有技術副總經理審核批準,由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檢測并經過會簽、核審、批準后才能進行樣式。
2、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
3、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鑒定會,多方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產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4、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范、產品流程圖以
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七條項目檢查
1、科研項目立項后,立項小組確認項目承擔人和參與人,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2、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
(2 )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
(3)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3、項目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條件。
第八條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1、項目研究應在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根據項目立項報告內項目完成時間的協議,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2、科技開發項目按計劃完成后,由項目小組向研發部提出申請鑒定或評審驗收申請。符合鑒定或評審驗收條件的,由研發部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或評審。
第九條附則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發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經費管理制度13
為規范我院教研、科研經費管理,推動各類立項課題的順利開展,力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確保教研、科研經費的有效使用,按照“專款專用、規范管理、合理開支、提高效益”的原則,特制訂本暫行規定。
一、資助與管理原則
1、凡學院批準立項的院級教研、科研課題,根據課題的實際需要和學院的財力,適當撥給一定的研究經費加以資助,保證其研究。
2、凡上級行政或業務主管部門、學術單位批準立項的縱向教研、科研課題,學院根據實際需要和學院的財力決定是否資助;自選課題的項目,學院原則上不資助,但也可視其成果獲獎情況給以適當資助。
3、凡企業批準立項的橫向技術或管理項目(如為企業進行產品開發、技術攻關、技改、管理創新、軟件開發等),學院原則上不資助。
4、凡要求學院給予經費資助的項目,由課題組長提出申請,說明需要經費資助的理由、經費資助額并列出經費開支項目,報教務處初審后送院領導審批(附批準立項課題復印件)。
5、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應按項目計劃或有關合同執行,項目經費使用應符合上級有關規定。
二、經費開支范圍
1、管理費:凡上級部門批準立項的縱向課題,學院收取10%的管理費;凡企業批準立項的橫向課題,學院收取20%的管理費。
2、科研業務費
(1)國內調研費:指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須進行國內社會調研活動開支的差旅費。其標準依照學院出差補助有關規定執行。調研差旅費不得用于課題組以外的人員。非本院課題組成員的調研費不能從學院配套經費中支付。參加學術會議須有正式會議通知。
(2)小型會議費:指為完成研究工作而舉行的小型會議所開支的費用。會議參加者一般應為課題組成員。若必須吸收課題組以外人員參加會議時,事先應向主管副院長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讓其參加會議,否則不能支付其會務費。小型會議費盡量節儉,根據會議需要事先作初步預算并報主管副院長審批,根據批復意見執行。
(3)圖書資料費: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報刊、檔案、文獻等的征訂、打印、復印、翻譯以及購買必要的圖書等費用。
3、協作費:指外單位協作承擔項目研究工作且需開支的科研經費。若項目確需要外單位協作完成的',事先應報主管副院長審批,經同意方能作此項開支。
4、成果鑒定費:指由課題主管部門直接組織或委托我院組織的成果鑒定活動所需的費用,包括會務費和鑒定專家的勞務費。鑒定會各項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鑒定工作的組織和會務人員不得領取勞務費。
5、印刷出版費:用于課題研究成果的印刷出版費用。
6、業務接待費:嚴格控制接待費的使用。縱向課題:經費總額在2萬元以內的(含2萬元),控制在12%以內,經費總額在2萬元以上的,控制在10%以內。橫向課題的接待費用比例可適當放寬。
7、結余經費:
(1)縱向項目:結余經費的60%作為課題組酬金,40%用于相關后備研究或留作科研基金作為項目的資助經費。
(2)橫向項目:結余經費的60%用于課題組酬金,20%作為學院的科研基金,20%作為學院創收收入。
8、理、工類課題除以上開支外,根據課題進展的需要,允許列支以下開支項目:
(1)實驗、材料費:指原材料等消耗性物品購置費;樣品的采集加工費和包裝運輸費。
(2)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自制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但聲像錄放設備、復制打印設備、冷藏空調設備及行政辦公設備等費用不得列入開支。個別項目確需聲像錄放設備、冷藏空調設備作研究專用設備的,申請項目可列入經費預算內,根據項目評審批準結果,經受資助單位領導批準,按專控商品規定報批購買。
(3)實驗室改裝費:為改善項目研究的實驗條件,對實驗室進行簡易改裝所開支的費用。
科研業務費一律不得用于采購與課題研究無關的通訊設備、交通運輸工具、行政辦公設備、計算機等。確需購買的設備,必須列入經費使用計劃,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增加購買設備,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后方可購買。用科研經費購買的儀器設備必須辦理驗收登記手續,列入學院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三、經費管理與報銷
1、沒有與立項單位簽訂合同的項目,項目組長接到立項通知后,按批準的實際資助經費和配套經費總額,在原申報開支計劃的基礎上,重新修改經費使用計劃,于兩周內交教務處,逾期學院將取消配套經費。
2、科研經費由教務處負責在財務科單獨建賬,嚴格按財務制度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超支不補。財務科為每個項目建立項目經費帳卡,課題組成員持卡辦理報銷手續。
3、經費報銷。課題經費實行課題組長負責制,課題組長經手的開支報教務處長簽字,課題組成員的開支報課題組長簽字,經院領導審簽后送院財務部門按學院財務制度報銷。
4、項目進行中,經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院將視情況追回部分或全部配套經費。
(1)無故不完成研究任務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課題;
(2)經費使用不符合本規定及有關規定的;
(3)未通過中期檢查的課題;
(4)未按要求及時結題的項目;
(5)經課題主管部門批準中止、撤銷的項目。
5、課題結束后1個月內,應及時辦理結題手續,清理賬目,核實撥款與支出數額,填寫決算表,連同結題報告,課題研究成果一式三份報教務處。逾期不辦理者,結余經費劃入學院科研基金。
四、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教務處,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經費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對我中心科研經費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經費,保證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部是中心科研經費的管理部門,負責對中心科研經費的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條 科研經費的使用應遵循科學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則,各類項目經費按有關規定比例實行專款專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條 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經費應統一進入中心財務部的科研專戶,按項目核算,并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科研項目經費具體包括:
1、國家、省(部)和市級有關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資助經費;
2、我中心作為合作(協作)單位承擔國家、省(部)和市級有關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由項目主持單位轉撥到我中心的經費;
3、列入國家、部、省、市計劃,由相關企事業單位轉撥的科研經費; 4、橫向科研項目經費;
5、項目轉讓或成果推廣獲得的項目經費;
6、其它經費。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科研經費及有關科研項目的管理。
第六條 科研經費實行預算、決算管理。
第二章 科研經費的使用
第七條 科研經費由財務部統一管理,監督使用。各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科研項目給定的計劃限額內,合理使用,實行專項管理,單獨核算的制度。
第八條 科研經費記入中心財務部科研經費專項賬戶后,負責項目執行的研發部按項目經費計劃使用,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科研經費使用范圍包括設計費、專用費、材料費、外協費、燃料動力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資及勞務費、差旅費、會議費、事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不可預見費。
第十條 設計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因直接從事科研活動需要而發生的計算費、論證費、分析費等。
第十一條 專用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購買、自制或租賃專用儀器設備、專用工藝裝備、樣品樣機和專用軟件等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必須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外購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篩選等費用。
第十三條 外協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由于研制單位自身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等條件的限制,必須支付給項目以外單位的檢測、加工、設計、試驗費用。
第十四條 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直接消耗的水、電、氣、燃料等費用。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資產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工資及勞務費是指項目承擔部門從項目經費中支付的工資性支出,包括項目參與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職工福利費等工資性費用,以及支付給項目參與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費用。
第十七條 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開展科學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而發生的國內外差旅費。差旅費的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評審以及項目協調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
第十九條 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支付的資料購置費、計量費、標準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費、取證申請費和其他知識產權事務費。
第二十條 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本項目及與項目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管理費是指負責科研項目的有關部門的管理費用,包括日常水、電、氣、暖消耗費、科研及辦公用房建筑物修繕費、專用設備儀器維修費、科技培訓費、保險費、審計費、業務招待費等。
第二十二條 不可預見費是指對技術復雜、研制周期長、難度大的科研項目,在核定經費時針對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可預見因素而預先考慮的預備費用。
第二十三條 在國家和中心有關政策規定的范圍內,項目負責人對經費的使用擁有自主權。即項目負責人簽字、領導審批、財務處復核即可使用。
第三章 預算
第二十四條 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門按照科研經費性質和科研經費管理渠道編報科研經費年度預算。
第二十五條 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包括項目研制時間、承擔部門、總經費預算及其資金來源、年度預算安排及其資金來源。
項目建議書、項目實施方案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經批復后,方可列編年度預算。
第二十六條 財務部和負責項目執行的研發部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項目經費預算和年度投資計劃執行,原則上不得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需由項目組負責人申請、領導審批、財務部復核后方可調整。
第四章 決算
第二十七條 科研經費實行決算報告制度。科研經費決算分為年度決算和項目決算。
第二十八條 科研經費的年度決算按財務部部門決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組上報年度部門決算時,投入超過500萬元的科研項目,應說明科研經費的使用、結余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對項目組上報的年度決算進行審核,并在總決算后一周內內,將項目組決算批復有關部門。
第三十條 科研項目完成后,項目研制單位應當及時編制項目決算,報告研制計劃和項目經費預算執行情況。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財務部委托中介機構對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評估或檢查。評估或檢查結果將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 負責項目執行研發部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制度,嚴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撥和收受回扣。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內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科研經費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對使用科研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科研項目完成后,相關中介機構門應當依據項目委托單位相關制度,對項目進行財務審計和驗收,并做出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是項目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上述規定若與任務下達(委托)單位管理辦法不相符的,按任務下達(委托)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經費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教育科研經費的管理,結合我院財務管理制度和科研經費的實際需要情況,制訂《淮海技師學院教育科研經費管理制度》。
第二條教育科研經費是開展教育科學研究的一項基本保證。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其目的在于用教育科研經費最小的消耗,獲得最大的辦學效益。
第三條教育科研經費是指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用于開展教育科研活動的經費。它包括科研事業費(含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等)和科研基本建設費(包括設備購置)等。
第四條教育科研經費按課題的級別和規模確定。教育科研經費管理采用分期撥款,單獨建賬,專款專用,節余留用,超支不補的辦法。第五條學院教研室在實施經費管理的時候,要認真做好決算和各項開支的分析工作,保證教育科研經費的專款專用,提高教育科研經費的使用價值和教育效益。
第六條學術活動經費
學術活動包括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上級教育科研部門會議和課題組工作會議;組織召開學術研討會、專家講學和座談會;訂閱和采購教育科研書刊、雜志和圖書資料等。此項經費約占教育科研經費的30%。
1、類別
①會務費;②旅差費;③資料費;④講學費;
2、條件
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科研部門通過文本、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召開的會議;
②學院教育科研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的學院獨立主持的課題和參與上級部門的子課題會議;
③學院組織召開的專家講學、學術研討、專題座談等會議; ④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科研部門要求訂閱的書刊、雜志等資料;
⑤學院組織召開本院教師學術報告會。
3、規定
①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科研部門的會議,旅差費按宿遷市財政局出差規定標準執行。
②參加的課題組工作會議,旅差費按宿遷市財政局出差規定標準執行。會務費和資料費要在出差前請示主管副院長、院長批準,出差后回院報銷。
③教育科研工作需要圖書資料每年1000元。
4、程序
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會議、教育科研部門會議和課題組會議由接到通知的部門或個人,將會議通知送交主管副院長審核;學院組織專家講學、座談會、研討會由活動主辦部門提交活動方案和經費預算給主管副院長審核;
②活動負責人將主管副院長簽字、院長簽字的會議通知、活動方案
送交后勤副院長審批;
③后勤副院長審批簽字后,到學院財務室借款。
④會議和活動結束后,填寫票據到財務室報銷。
第七條課題研究經費
課題研究包括學院獨立主持的各級各類科研課題;學院參與上級部門的'子課題。經費約占科研經費的40%
1、類別
①國家重點課題;②部重點課題;③國家規劃重點課題;④國家規劃一般課題;⑤省重點課題;⑥省規劃重點課題;⑦省規劃一般課題;
⑧市規劃重點課題;⑨市規劃一般課題
2、條件
①必須是規定類別中的立項科研課題。
②課題主持人必須屬學院工作在職在編人員。
③科研課題研究過程科學,管理規范。科研課題申請書、立項證書、開題報告、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階段活動方案、階段活動總結、研究成果、結題申請、結題證書等研究資料詳實。
3、規定
①國家重點課題:5000元
②部重點課題:4800元
③國家規劃重點課題:4000元
④國家規劃一般課題:3800元
⑤省重點課題:3000元
⑥省規劃重點課題:2800元
⑦省規劃一般課題;20xx元
⑧市規劃重點課題:1800元
⑨市規劃一般課題:1000元
說明:①子課題等同于下一級別課題
②此項經費為整個課題經費
4、程序
①課題結題后,課題主持人向教研室提交課題經費申請,并附《課題申請書》、《立項證書》、《開題報告》、《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階段活動方案》、《階段活動總結》、《研究成果》、《結題申請》、《結題證書》。
②由教研室召集學院學術委員會成員組成《教育科研獎勵專家組》對所有申請項目進行評審;
③評審結果上報主管院長進行審核;
④審核意見上報院長審批
⑤審批通過后,在學期末召開全校大會,對教育科研成果進行表彰獎勵。
第八條教育科研培訓經費
教育科研培訓主要包括:教育科研骨干教師培訓、課題負責人培訓、本校青年教師培訓和名師培訓。此項經費約占教育經費的10%。
1、類別
①科研骨干培訓:國家級科研骨干;省級科研骨干;市級科研骨干;
②課題負責人培訓;
③教改專項培訓;
④教師校本培訓。
2、條件
①學院在職在編教師;
②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上級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科研骨干培訓;
③上級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課題負責人培訓;
④本校組織的校本青年教師培訓、校本名師培訓。
3、規定
①教師個人報名參加的市級教育科研骨干培訓費用自理;
②經過有關部門考核通過參加省級教育科研骨干培訓費用由學院實報實銷;
③學院課題組召開的科研課題負責人培訓會議費用由學院實報實銷;個人申報的立項課題組培訓費用自理;
④學院組織的青年教師培訓、名師培訓費用由學院負責。
4、程序
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部門和課題組培訓由接到通知的部門或個人,將會議通知送交主管副院長審核;主管副院長審核后提交院長辦公會,院長審批通過后執行;
②參加培訓人員將主管副院長簽字、院長簽字的會議通知送交后勤副院長審批;
③后勤副院長審批簽字后,到學院財務室借款;
④會議和活動結束后,填寫票據到財務室報銷。
第九條科研成果獎勵經費
科研成果獎勵旨在鼓勵廣大教師積極參與教育科研活動,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提高學院教育質量,促進學院發展。科研成果獎勵經費約占教育科研經費的20%。
1、類別
①發表論文;出版著作(音像作品)、發行教材(音像教材);③獲獎論文;④獲獎課件、教具和教案;⑤獲獎優質課;⑥應用軟件。
2、條件
①發表論文、出版著作(音像作品)、發行教材(音像教材)必須由國家、省、市出版單位正式出版發行。
②獲獎論文、獲獎優質課、獲獎課件、獲獎教案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教育科研部門(中央教科院、省教科院、岳陽市教科院)和其他教育部門(中央電教館、省電教館、岳陽市教育技術中心)組織的正式評選活動。
③應用軟件必須有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學院)推廣使用文件。
3、規定
①發表論文:
國家級刊物:1000元;
省級刊物:600元;
市級刊物:200元;
②獲獎論文:
國家級:一等獎每篇1000元,二等獎每篇800元,三等獎每篇600元;省級:一等獎每篇600元,二等獎每篇400元,三等獎每篇200元;市級:一等獎每篇300元,二等獎每篇200元,三等獎每篇100元;校級:一等獎每篇200元,二等獎每篇100元,三等獎每篇50元。
③出版著作、教材
國家級:1000元;
省級:800元;
市級:500元。
④課件、教具和教案
國家級:一等獎每篇1000元,二等獎每篇800元,三等獎每篇600元;省級:一等獎每篇600元,二等獎每篇400元,三等獎每篇200元;市級:一等獎每篇300元,二等獎每篇200元,三等獎每篇100元;校級:一等獎每篇200元,二等獎每篇100元,三等獎每篇50元。
⑤優質課:
國家級:一等獎每篇1000元,二等獎每篇800元,三等獎每篇600元;省級:一等獎每篇600元,二等獎每篇400元,三等獎每篇200元;市級:一等獎每篇300元,二等獎每篇200元,三等獎每篇100元;校級:一等獎每篇200元,二等獎每篇100元,三等獎每篇50元。
⑥應用軟件
國家級:5000元;
省級:3000元;
市級:20xx元;
校級:1000元。
4、程序
①由作者向教研室提交教育科研獎勵申請,并附作品原件、證書原件;
②由教研室召集學院學術委員會成員組成《教育科研獎勵專家組》對所有申請項目進行評審;
③評審結果上報主管院長進行審核;
④審核意見上報院長審批;
⑤審批通過后,在學期末召開全校大會,對教育科研成果進行表彰獎勵。
第十條每年年底,教研室根據本年度科研經費的實際開支情況做好年度總結,形成總結報告,報送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并按照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公開。
第十一條經批準延期完成的項目,延長期內可繼續使用課題研究經費。無故不參加項目年檢或超過結題時間且未結題的項目,中止科研經費的使用。
第十二條各級各類科研項目因故中止未能完成的,已經開支的研究經費由教研室依據相關項目的管理辦法和項目承擔部門、單位的意見提出處理意見,報送校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三條本暫行辦法由教研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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