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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20 09:13:09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5篇(熱門)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采購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5篇(熱門)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

              為有效地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嚴把食品采購關,并科學、合理地貯存食品,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使學校食堂的管理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嚴把食品采購關。

              原料實行定點采購,凡進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調味品等),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工商執照,有效衛生許可證、屠宰證和技術監督部門頒發有證件的經營單位定點采購。對學生自帶的食品原料,保管員要嚴把質量關,并指定固定加工點加工。對確定的定點單位應報上級教育部門審核、備案。

              二、庫房保管員要認真保管食品。

              所有進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須由庫房保管員進行質量檢查并登記造冊,若發現所購物品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應堅決退換。保管員對所購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準把腐爛變質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購員必須采購合格食品

              采購食品時,要采購新鮮、質好,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時,采購食品時,必須向購貨方索取該批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并索取貨方“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四、嚴格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腐敗變質、油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點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定點采購員負總責,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負直接責任;學校要與食品定點單位簽訂合同書,明確買方和賣方的責任和義務,對不按要求辦事的,一經查出,按責任追究制的要求,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學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購管理制度6

              1、學生食堂食品的采購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員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員共同完成。

              2、購買食油、食鹽、醬、醋、味精等調味品要到固定攤點或商店選購,確認為非“三無食品”后,商家開具食品清單(或在食堂食品購買登記本賣主一欄簽字)后方能成交。

              3、定點購買蔬菜、肉類并索取賣主的身份證復印件,每次購買都必須讓賣主簽字開收據清單。

              4、所有購買的食品必須填寫到食品購買登記本上,在購物人一欄由購物者簽名,以示對本次購物負責。

              5、在食品加工時發現腐敗變質、發霉生蟲、蟲蛀、有毒有害、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學校領導匯報,以購物清單為依據向商家提出索賠。

              6、如果所購食品有質量問題,造成食物中毒,采購員沒有作好索證工作,采購員負完全責任。

              7、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督促食堂人員做好采購索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2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采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后,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采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通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范學校校服采購程序

              1、學校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審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復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后勤中心備案。并督促校服生產企業盡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后,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采購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并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最新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3

              為規范校服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服采購的基本原則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統一著裝上學是家長、學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采購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質量第一。

              招標采購須采購有校服生產資質的廠家,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采購質量不達標的校服。各校可以與我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扶貧車間加強業務合作。

              (二)家長自愿。

              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收集工作,嚴禁強制統一采購。

              (三)相對穩定。校服款式一經采購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嚴禁短時間內更換顏色和款式。

              二、嚴格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一)設計標準。

              要廣泛征求家長、教師、學生的意見,要召開家委會、職工代表會、校務會討論確定。校服的顏色、款式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款式要美觀大方,要與學校文化協調統一,彰顯學校校徽等文化符號。

              (二)學段及套數。

              城區直屬學校、鎮中、鎮小及鎮屬初中學校原則上要統一校服;公、民辦幼兒園、職校、鎮屬其他學校、民辦學校根據當地居民經濟收入狀況,征求家長同意后可統一采購;各學段起始年級及小學四年級可統一訂購,其他年級學生若校服陳舊、破損、短小需要重新更換的,由家長自行更換。統一采購校服原則上為春秋裝、夏裝各一套(有條件的學校可征訂一套冬裝)。學校開展各種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以班級為單位訂購服裝,參加區級及以上活動,確需統一服裝的,須經組織活動單位負責人同意并報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備案方可訂購。教職工可以在學校有社會資助或捐贈,并符合捐贈方意愿的情況下,統一訂購工作服。

              (三)價格標準及費用支付。

              幼兒園、小學、初中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職校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20元、150元、300元。學校在服務性收費中如收取了校服費,則必須進行抵扣;教職工工作服經費一律不得從財政撥款中支付。

              (四)采購流程。

              在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信息的基礎上,按照成立領導小組、征求意見、集中討論、確定訂購、招標采購、中標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備案登記(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計財股)的流程規范開展工作。

              三、加強校服監管工作

              (一)加強管理。

              區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校服訂購情況開展核實督查。局基礎教育股負責對學校校服設計進行指導,牽頭協調做好核實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負責校服采購流程的監督管理;計財股負責校服費的標準、收支的審查管理;學校負責對校服質量的把關。

              (二)強化督查。

              區教育局每年組織督查組對學校校服征訂開展督查,發現學校、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依法處理。強化關愛,對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措施由廠家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3

              為加強市級政府采購管理,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及其法規和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運行機制和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保證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特建立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購買性支出,嚴格按程序向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申報,依法實行集中采購;財務科和總務處共同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編制、匯總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向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提交采購立項、資金繳撥、合同驗收、單一來源采購和特例采購等審批申請手續,配合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招標采購、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等集中采購活動,負責政府采購信息情報的收集、匯總和上報,以及其他與政府采購有關的工作事項。

              需要采購時,由相關業務科室提出申請,政府采購管理員審查其預算和資金等內容,屬定點采購的,按定點采購規定辦理;屬集中采購的,每月集中匯總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按集中采購規定及程序辦理。

              1、根據政府采購法嚴格執行政府采購。

              2、宗采購由校行政集體討論形成決議后組織實施。

              3、采購工作由總務處組織實施,校長室監管。

              4、采購辦理人員不得與供應商串謀提前透露標底。

              5、采購后與供應商簽訂有效的購買、維修、服務等相關合同。

              6、定期公示學校的采購,接受監督。

              3、學校采購管理制度

              1、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天采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和有營業執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采購食物,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與規定,必須新鮮、衛生、清潔。

              5、嚴禁采購以下食物:

              一是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

              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綜合管理部參與驗收,有驗收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并簽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制品、肉類每次有記錄。

              8、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4

              一、設立招標采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分管后勤校長總務科專項負責人采購員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咨詢。要充分發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采購項目,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5

              1.食品原料采購必須到有工商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進行采購。

              2.采購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把好食品衛生關。

              3.不采購腐爛變質等對人體有害的食品和原料,不采購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堅決杜絕黑加工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流入校園。

              5.搞好食品、原料采購的索證登記。如采購畜禽肉類原料時,必須驗看動物檢疫部門出具的體驗合格證明。

              6.對大宗食品原料實行定點采購制度,對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實行集中定點采購。嚴禁采購非定點廠、店供應的食品原料。

              7.實行“陽光采購”,價格監督機制,采購的食品原料須公布價格,接受總務處、膳管會和師生監督。總務處和膳管會要經常性作市場行情調查,隨時調整采購食品、原料的價格。

              8.采購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須經過驗收登記后,方可結帳、報帳。

              學校食堂原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篇1、堅持大宗食品原、輔料(米、面、油、肉類、調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劑定點采購,蔬菜、水果等應相對固定采購地點。

              2、食品原、輔料的采購必須做到“三有”“兩要”:有衛生許可證、有營業執照、有質檢合格證;向供貨方索要合格的貨驗報告,索要規范的供貨票據。

              3、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必須清楚且符合有關規定,嚴禁采購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持期的'“三無”食品。

              4、嚴禁采購過期、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觀異常的食品原輔料。一是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5、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購必記。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6

              為加強學校辦公用品管理,規范辦公用品的采購、領取及保管行為,既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又保證學校事務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所有辦公用品(含日用雜品、勞動保護用品等)的采購、發放、管理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原則,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分類。本制度所規定的辦公用品分為一般辦公用品和特殊辦公用品兩類。一般辦公用品指學校價格100元以下的日常辦公消耗性用品,如筆、本、紙、訂書機等。特殊辦公用品指單位價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辦公用品或辦公專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1、一般辦公用品的采購在每月末由辦公室依據庫存及辦公用量情況提出采購計劃,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集中購置;特殊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各部門或教研組提出申請,經分管辦公室領導批準后,專門購買。

              2、指派專人負責保管辦公用品。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保管人員采購實行雙人雙崗制,各負其責,不得一人兼任。

              3、采購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采購審批計劃進行采購,不得隨意增加采購品種和數量,凡未列入采購計劃或未經領導審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采購要嚴把采購物品質量,做到秉公辦事,貨比三家,擇優選買,不從中謀取私利。

              4、認真辦理出入庫登記手續,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用品,不準直接使用。

              第四條辦公用品的領取:

              1、一般辦公用品可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或教研組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申請單》,經本部門領導簽字后,直接到辦公室領取。

              2、特殊辦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申請單》,經學校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直接辦理領用手續。

              3、學校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類存放,碼放整齊,清潔有序。

              4、要認真做好新購物品入庫前的檢查、驗收工作,建立辦公用品管理臺帳,做到入庫有手續、發放有登記。

              第五條 領取的優盤、鼠標、硒鼓、訂書機、計算器等物品應列入移交,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制。

              第六條 加強學校辦公用品日常公開監督。每季度通報一次辦公用品出入庫數額和各使用業務處室領取情況。

              第七條 加強對舊辦公用品管理。階段性使用和暫時閑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時待用;替換下的各類辦公設備交資產管理員保管,登記造冊,修舊利廢,充分利用。

              第八條 加強資源循環利用工作。推行無紙化辦公,推廣再生紙使用,提倡辦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開展辦公垃圾分類處理,建立廢舊燈管,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的回收處理機制。

              第九條 充分發揮辦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使用,紙張雙面利用,復印紙不得用做草稿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長尾夾等反復使用。

              第十條 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根據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采購管理工作,最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學院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管理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等上級有關規定,本著“保證質量、節約開支、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各單位使用財政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和科研、貸款、捐贈等其它配套資金進行的采購行為,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系指學院各單位以購買、租賃、托、雇用、開發等方式有償取得的貨物、服務及工程的行為。

              第四條 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119號)等有關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學院應當在獲得省級財政部門核準后,依法開展采購活動。其中采購進口機電產品且屬于必須進行國際招標范圍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也應當辦理進口產品核準。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集中采購招標。

              第六條 采購應當按照批準的采購預算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成員由院辦、財務、監審、資產管理中心部門負責人組成,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與。主要負責對學院采購項目經費、采購計劃、組織形式、采購方式、招標文件、合同文本、資金支付等環節進行合理性、合規性審查和監督;負責制定學院采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負責研究解決采購過程中出現的重問題,必要時上報學院研究確定。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資產管理中心,由資產管理中心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八條 學院資產管理中心是學院采購工作管理的執行機構,執行國家和學院各項采購法規和制度,負責擬訂采購招投標管理規定,負責審核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負責組織擬訂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參與集中采購項目的合同審查、參與集中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參與型采購項目的專家論證等工作。

              第九條 學院采購項目申報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調研、立項、專家論證與審批工作,協助采購預算的編制,提出采購標的物的選型,提供采購項目的技術參數及采購方案,組織采購項目驗收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是學院采購活動的監督機構,立監督學院采購活動,受理采購投訴,確保采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三章 采購計劃、立項審批

              第十一條 學院各部門應當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實際工作需求提出年度采購計劃,經相關部門審核匯總,報學院有關領導或辦公會議批準。

              第十二條 采購項目必須進行項目立項和審批。項目立項由使用部門提出,項目歸口主管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報院長批準。各類立項申請表詳見附件一(1)(2)(3)(4)(5)(6)。

              第十三條 學院各采購申報部門根據審批的采購計劃及采購立項,合理安排采購計劃時間,明確采購需求參數,詳細填報采購申請材料,報送采購部門組織實施采購等事宜。

              第四章 采購范圍及標準

              第十四條 納入學院資產管理中心集中組織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范圍及標準:

              (1)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內限額以上的采購項目;

              (2)目錄內限額以下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工程類5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

              (3)目錄外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工程類5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其中屬于上級(即政府集中采購部門或省主管部門)集中組織的采購項目,由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學院各有關采購申報部門的申報資料負責審核并定期匯總后,向上級有關采購申報工作;其余的由學院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學院各有關采購申報部門的申報資料,定期匯總后集中組織采購。

              第十五條 學院各采購申報部門應當做好納入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計劃工作,做好所有采購項目的年度采購預算,定期將屬于集中采購管理范圍的采購項目申報資料歸集后報送學院資產管理中心組織集中采購(原則上行政辦公設備、辦公用瓶季度報送一次,其余采購項目每月報送一次)。

              第十六條 納入學院各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管理的范圍及標準: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以下,工程類5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

              目錄內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以上(含)以及工程類5萬元以上(含)且按照上級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集中的采購項目,若確實因時間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等原因,可以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

              第五章 采購方式及管理

              第十七條 依法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和省級主管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管理的采購方式必須嚴格服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按照上級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集中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由學院資產管理中心負責組織托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或根據學院采購項目的實際需要經學院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資產管理中心組織實施校內采購。

              學院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服務及工程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

              1.采購項目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的。

              (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后未能成立的;

              2.非學院所能遇見的原因或者非學院拖延造成招標所需時間確實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3.技術復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4.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

              (五) 對采購零星、需求頻繁且金額不,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證連續提供的貨物、服務及維修工程等采購項目,可以實行協議、定點采購。 屬于協議、定點采購的項目,原則上也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定點單位。

              第十九條 對時間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申報部門要求變更采購方式的,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提出申報,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后,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條 屬于學院各部門自行組織的采購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

              第二十一條 采購項目若需預先設計采購方案的,采購項目申報部門不能單方面向托設計單位作有關承諾,項目設計方案中不得設定影響采購公平的限制性條件。在采購過程中,設計單位與其它供應商應同等對待。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數額的采購項目,須安排外出考察的.,應在采購之前進行。

              第六章 采購合同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二條 已經確定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的,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組織簽訂采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 凡學院集中采購項目,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確定后,資產管理中心應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根據招標、中標投標等文件負責組織擬訂采購合同,資產管理中心協助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擬定并審核采購合同。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經院辦、合同內容相關的部門、財務處、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查并會簽后,上報有關分管院領導審批。采購項目申報部門負責人根據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學院簽定采購合同。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報送合同會審或審批時,應當同時將與采購合同簽訂有關的招標文件、中標人投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等提供給會簽審核部門、審批領導審查。其余辦理有關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合同管理辦法》(閩交院辦〔20xx〕84號)有關內容執行。

              第二十四條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報項目主管部門、財務處、紀檢監審處、資產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長期供貨合同及以“服務” 為標的的采購合同,合同履行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

              第二十六條 學院采購若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需經原合同審核、會簽審查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院長批準后才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七條 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未能及時、足額交納履約保證金并簽定保證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權,并按有關規定將采購合同授予第二中標人。

              第二十八條 在不違上級有關采購規定的前提下,以“服務”為標的的采購合同到期后,經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充分市場調研、詢價、考核的基礎上,供應商確能嚴格履行合同、市場價格穩定的,同時遇到特殊緊急情況時,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院長批準后方可續簽合同。

              第七章 采購驗收及預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院采購的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負責組織供貨單位、采購項目主管部門、資產管理部門、采購部門、財務及紀檢監審等部門參與驗收,驗收應當簽署驗收報告書(詳見附件二(1)(2)),所有參與驗收成員必須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 為確保資金安全,采購過程中原則上不支付預付款和進度款。按上級有關規定,確因數額巨、進口設備等特殊采購項目需要支付預付款和進度款的采購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提出申請,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院長審定后才能在采購文件中加以明確說明。

              第八章 采購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是學院采購工作的立監督部門,依法監督的主要內容有:

              (一)采購項目的調研、論證、審核、立項和審批等情況。

              (二)采購項目的信息發布或招標情況。

              (三)供應商的資質和業績等審核情況。

              (四)評標和定標情況。

              (五)采購項目的合同簽訂和合同執行情況。

              (六)采購項目的驗收、付款和售后服務落實情況。

              第三十二條 監督的主要方式:

              (一)參加采購工作的相關會議。

              (二)審閱采購工作的相關報告、合同、文件等材料。

              (三)檢查或詢問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采購工作中的有關情況。

              (四)對采購違紀違規行為提出糾正或處理意見。

              第九章 采購行為責任

              第三十三條 采購行為應當接受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和群眾監督,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條例、法規及學院財經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采購經辦人員應遵守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收受任何回扣、賂及索取好處費。

              第三十四條 采購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應當采取規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過程中違規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五條 在采購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調離工作崗位、撤職、辭退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政府采購及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關規定的;

              (四)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由于個人工作失誤,給學院造成重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學院使用國外組織及個人的投資或贈款進行采購,投資或贈款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由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原學院有關規定的條款與若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若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不符或相矛盾時,按國家及省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法規執行并適時對本辦法有關條款調整修訂。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8

              一、食堂原料采購必須由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衛生知識和采購常識。

              二、定點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定型包裝食品時要索取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采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采購非定型包裝食品時要檢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狀。

              三、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四、每次采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并保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后無異常。

              五、食堂食品采購采用公開、公平、定期(2年)招標3家以上供應商的方式進行,通過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的方式供貨。

              六、食堂食品采購的價格在一般情況下應低于市場零售價。

              七、采購的食品必須是新鮮、無變質、無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購由食堂廚師組組長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數量、質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員,管理員初核后報行政后勤科負責人審核,審核通過后做好記錄并通知送貨人,送貨人必須按品名、數量、按質、按時送貨到食堂。大型會議、活動制定的菜品計劃要報分管領導審簽后方可采購。

              九、食堂食品的驗收鮮貨類采用兩名食堂驗收員、一名值班廚師同時驗收的方式進行;干貨類采用兩名食堂驗收員、一名庫管員同時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食物時一定要堅持“一看二聞三手感”的.原則,有問題的食物堅決不能驗收入庫或使用。

              十、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

              (一)檢驗包裝上內容是否與檢驗報告內容相符;

              (二)檢驗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果保質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過保質期的決不能收;

              (三)檢驗包裝是否有廠家、廠址;

              (四)檢驗食物外觀:有無破損、污汁、變形、雜物、霉變等;

              (五)嗅氣味,是否有異味;

              (六)手感,是否有異樣。

              十一、非定型包裝食物的驗收。

              (一)看:是否有腐爛、霉變的食物;

              (二)聞:是否有異味;

              (三)手感有無異樣;

              (四)蔬菜是否新鮮。

              十二、驗收人員必須對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進行質量、數量、單價等方面的驗收,杜絕變質、霉爛的食品進入食堂,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嚴禁驗收后不簽字。

              十三、食品驗收中發現霉爛變質應予以當場清退。

              十四、食品采購驗收過程中如有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匯報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9

              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購物用款初審、復審、審批,合同初審、復審、審批及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3.采購組集體詢價采購原則;

              4.避免單一品牌、單一來源采購原則;

              5.采購過程監督原則。

              第四條屬于政府采購的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省實施辦法》、《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五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六條工程基建類采購由學校統一管理,各校區、處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組勘測工程并預審核方案,為校長會議決策提出合理建議。經校長會議通過后由采購組組織招標,采購組和各校區、處室、中心專項組完成采購。

              第二章采購組、采購員職責

              第七條采購組組成和職責

              采購組由組長、副組長、采購員4人(各校區1人)、政府采購員1人組成,受主管財務副校長和總務處主任領導,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本單位采購人員的監督和培訓;

              (二)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

              (三)依法委托并協助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事宜或者自行采購;

              (四)選定代表參與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五)對校區、處室、中心采購項目、采購品牌進行評審,對同等價位、相同性能、相同技術參數的采購項目、采購品牌提出采購建議,為下一步審批決策作依據;

              (六)公開、公平、公正、嚴密組織校內所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的工作;

              (七)嚴格審核、審慎修改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發布經主管財務副校長簽字的招標公告并組織實施招標,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和辦理采購合同備案;

              (八)參照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名單,建立誠信供應商名單和不誠信供應商名單,不誠信供應商原則三年內不得參與我校招投標;

              (九)負責對采購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質疑;

              (十一)接受和配合監督組的監督檢查;

              (十二)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

              (十三)工程基建類的采購與基建小組共同審核預算、設計圖紙、施工圖紙和措施,必要時現場勘測實際丈量并提出相應建議供校長和校長會議決策;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采購員職責

              (一)貫徹艱苦奮斗、勤儉辦校的方針,遵守國家物資政策。在校領導和采購組長按照學校采購計劃和需要,完成物資采購任務,切實為教學服務,為全校師生服務;

              (二)凡有購置計劃和批準手續的物資,必須注意質量,及時采購,滿足需要,在符合規定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購價廉物美、耐用的物品;

              (三)購回的物品必須及時交付保管員驗收或財產管理員登記入冊,購物的票據必須經經手人、監督人、保管員、財產管理員、主管領導分別簽字后,及時向財會人員報銷,完清財務手續;

              (四)嚴格執行采購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組的監督;

              (五)保質保量完成領導分配的工作;

              (六)團結同志,模范遵守法紀;

              (七)努力學習財務知識、政府采購法規,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九條一般采購過程包括

              ①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采購計劃;

              ②詢價填報用款申請;

              ③實施采購,開具發票;

              ④驗收入庫、財產登記;

              ⑤簽字報賬。

              第十條其他采購過程管理及要求:

              (一)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采購計劃,屬于工程基建類的每年集中申報不超過兩次,屬于政府采購的`同類采購每季度不超過兩次(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采購人在一個預算年度內,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重復采購相同貨物或者服務兩次以上、資金總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視為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采購;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布粵財采購

              [20xx]4號關于印發《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第三章中規定: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應注重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采購品目可以安排兩次采購計劃,但不得超過兩次以上。屬于協議供貨范圍的采購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購,每季度內不得超過兩次,含兩次。);

              (二)詢價、編制預算,填報用款申請。工程基建類的必須對照湛江造價站參考價審核預算,審核后在用款申請空白處各校區由校長、總校由基建小組組長、副組長簽寫“已按造價站參考價審核”并簽名,否則不予審批;用款審批按《財務審批制度》執行;

              (三)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填寫《湛江市政府采購申報書》,報教育局審核,按財政局審批意見執行;工程基建類的還要填寫《湛江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申請表》,到預結算中心審核預算;

              (四)政府采購屬于自行采購的,工程基建類必須采用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由申請校區、處室、中心編制招標公告,由招標組修改,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審核,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后統一由招標組組織招標。開標地點一般定在總校教研樓13樓總務處會議室(基建小組辦),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加;

              (五)政府采購屬于協議供貨、網上采購、電子反拍的統一由政府采購員按政府采購程序規定執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與。校內審批手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經手人完成,政府采購程序部分由政府采購員完成(詳見: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布粵財采購[20xx]4號關于印發《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第十章電子訂購反拍程序);

              (六)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和招標都要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不得實施采購、施工。合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編制,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初審,主管財務副校長復審,校長審批。招標后三個工作日內中標人必須簽訂合同,不能按時簽訂合同取消中標資格。網上采購、電子反拍按財政局要求簽訂電子合同,編制由政府采購員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完成;

              (七)合同簽訂后嚴格按合同要求執行采購,加強采購過程監督,有階段驗收的必須進行階段驗收。過程監督可采用拍照攝像方式等記錄,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中標人(供應商)指出,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驗收;

              (八)驗收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和采購組共同參加,按合同要求驗收。初次驗收不合格的限時改正,改正后再次組織驗收,仍不合格再次限時改正。三次驗收不合格的由采購組就存在質量問題部分組織再次采購,產生費用在支付給中標人(供應商)價款中扣除。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0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采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采購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工作堅持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二、物資采購工作程序: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

              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

              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

              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三、物資采購注意事項: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

              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1

              為了認真地貫徹政府采購有關文件精神,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搞好學校財務預算工作,使學校物資采購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現制定以下物資采購制度。

              一、采購工作遵循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3、節約、實用的原則;

              4、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原則;

              5、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二、采購方式

              1、大宗物資采購,實行對外公開招標采購。

              2、凡屬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資,一律按規定報請政府采購。

              3、對一次購買量較小,但一年用量較大的物資和低值易耗品,如日常辦公用品、水電維修器材、清潔用具等,實行對外公開招標定點采購。

              4、零星采購實行兩人(含)以上共同采購,并將采購價格每月在校園內網公示(申購部門、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采購人、供貨單位、用途)。

              5、成立學校物資采購監督小組(學校招標領導小組),成員主要由校領導、總務處、紀委、財務處、工會組成,不定時對物資采購價格進行市場調研和監督。

              6、所有物資必須入庫登記,所有物資必須由領用人簽字出庫,并做好物資入庫出庫檔案。

              三、采購管理程序

              (一)日常辦公用品、水電維修器材、清潔用具的采購

              各部門結合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節約的原則,依據配備標準填報采購計劃及相關附表,在每學期的六月和十二月報到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經校領導確定后,由總務處組織實施采購。

              (二)教學設備的采購(實習工具及實習材料)

              各系部校區根據所開設的專業和現有實習工具、需報廢更換工具的實際情況及所需實習材料,于每學期放假前二周將下學期各類教學設備的需求數量填寫完整,經教務處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核、院長審批后,由總務處根據校領導批示對各部門需求進行匯總,組織后勤服務中心進行比價、采購、發放。

              (三)辦公設備的.采購

              各職能處室、各系部校區、各產業實體的辦公設備原則上不再增購,確需添購的,由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本著先調劑,后購買的原則報校領導審批,根據校領導的批示,確定組織采購。辦公設備更新根據使用年限和使用狀況,無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門提出更新申請,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采購設備的型號按程序組織采購。

              四、采購審批程序

              1、常規物資采購:

              10000元以上: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對購置的必要性與緊迫性進行確認→行政副校長根據學校的財力進行初審→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行政副校長、總務處長商量提出采購方案(包括多方詢價、競爭性談判或直接向市政府采購中心申請購買等方式)→經校長同意后組織實施→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取簽字。

              20xx元—10000元: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確認→行政副校長審核請示校長同意→總務處長根據物資特點提出采購方案請示行政副校長同意→總務處組織實施→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用簽字。

              500元—20xx元: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確認→行政副校長審批→總務處采購→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用簽字

              500元以下:部門申報(填寫請購單)→分管副校長確認→總務處實施→入庫登記→使用部門領用簽字。

              2、非常規性物資采購:

              如參考資料、日常生活用品等非純屬辦公用品的采購,不分金額大小均須分管校長或行政副校長審核,報校長同意由相關處室進行采購。

              五、零星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1、學校實行請購、審批、采購制度。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購物申請單,根據財務支出審批權限,報經校領導審批同意后,交總務處采購。

              2、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安排2人統一購買。

              3、教學設備及專業技術用品,由申請部門派人隨同總務處采購人員一起購買。

              4、各種大型活動的紀念品、獎品由申請部門派人隨同總務處采購人員一起購買。

              5、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總務處及主管校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采購時必須是兩人以上同時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批準,不得采購。

              6、在采購時如遇價格異常,需請示部門領導、總務處同意后方可購買。

              7、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憑稅務部門統一發票將物資交財產保管員驗收、簽字,并由財產保管員記賬入庫。

              8、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資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資物美價廉。特殊性專業技術用品,須申購部門陪同購買,在使用中出現型號、規格或其它質量問題,由申購部門負責。

              9、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10、總務處定期統計物資采購情況(包括物資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接受領導和部門監督。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采購行為,保護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財政性(學校財務直接核算)資金的采購活動。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第三條學校采購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第四條各單位應加強采購計劃和預算管理,科學、準確地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

              第五條采購項目在申請采購前須落實采購經費來源并經過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批準。

              第六條學校按照《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政府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政府限額”),制定學校統一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校級限額”)。

              第七條學校采購分為“統一采購”和“零星采購”。

              (一)“統一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由采購職能部門和招標中心共同組織的采購,包含“政府采購”與“校級采購”。“政府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限額”以上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校級采購”是指“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以上“政府限額”以下的項目。

              (二)“零星采購”是指采購預算未達到“校級限額”且不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自行組織的采購。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采購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管辦分離”的原則。由采購領導小組、采購主管部門、采購職能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項目申請單位共同組成采購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采購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組長,其他分管采購職能部門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計劃財務處、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中心”)、后勤管理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虎溪校區管理委員會、基建規劃處、審計處、法制辦等部門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一)全面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

              (二)討論制定學校采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討論決定學校校級采購的范圍與限額標準;

              (五)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獎懲意見;

              (六)審定學校采購活動中其他需要決定的事項。

              第十條招標中心為學校采購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與招投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二)研究起草學校采購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督促相關部門擬定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三)協助財務部門編制學校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四)負責政府采購計劃備案申請及審批申請的上報,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學校各類采購統計信息等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五)負責“統一采購”項目采購方式審核及備案;

              (六)負責“_大學采購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審核政府采購文件,組織“統一采購”項目的開評標,依據評審結果按程序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八)協助采購職能部門處理其承辦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九)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采購職能部門為學校采購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必須配備專職采購人員組織實施統一采購項目,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執行和實施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及學校采購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擬定職責范圍內的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二)負責組織編制采購文件,實施業務范圍內項目的統一采購及協調工作;

              (三)負責處理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四)負責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公告并提交采購管理部門進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備案;

              (五)負責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數據統計、資料歸檔等;

              (六)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采購業務范圍:

              (一)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集采目錄內的各種貨物,儀器設備、ABC校區家具、成品軟件和實驗材料,儀器設備升級及維保等;

              (二)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服務及自籌經費修繕工程等;

              (三)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修繕工程,后勤相關貨物、服務等;

              (四)基建規劃處:學校新、改、擴建工程及配套項目,虎溪校區國撥經費修繕工程;

              (五)招標中心:其他工程、貨物、服務等。

              第十三條相關職能部門為學校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業務歸口管理工作范疇的采購項目立項或計劃批準、論證;

              (二)負責審定項目申請單位的`采購需求及其他技術性文件;

              (三)負責審核合同以及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填報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情況表提交采購職能部門;

              (四)負責組織業務歸口管理采購項目的實施及驗收工作。

              第十四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的項目范圍:

              (一)基建規劃處: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及相關貨物、服務等;

              (二)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三)圖書館:各類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及相關服務;

              (四)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各類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五)國際處:各類出國訪學、研修、實習實踐相關服務等;

              (六)項目未明確歸口管理部門的,由項目申請單位自行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或者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指定相關部門負責,項目申請單位提交合同歸口部門審核合同。

              第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采購項目立項申請、預算申報和市場調研,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

              (二)負責采購申請,確認采購文件,起草采購合同項目專用條款。參與貨物類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編制,擬定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及特殊的商務要求等;

              (三)列席校級采購項目評審會;

              (四)負責合同執行,項目實施、驗收及履約情況反饋。

              第三章 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統一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校級限額”的項目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照下列范圍及方式執行:

              (一)采購預算金額在“校級限額”與“政府限額”之間的項目,原則上采用校級采購;

              (二)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限額”的項目以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政府采購;

              (三)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的貨物、服務,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若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報教育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

              (四)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采購。

              第十七條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政府采購項目選用采購方式時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執行。集采目錄內的項目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組織采購。

              第十八條“校級采購”方式包括:競爭性采購、直接采購、入圍采購等經學校采購管理部門認可的方式。信息公開、采購周期、評審專家的要求和標準按校級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零星采購”方式包括:電子采購,自行采購。零星采購工程項目由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其他項目由項目單位自行組織。具體要求及標準按照學校零星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項目申請單位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不能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項目,以化整為零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校級限額的原則上屬于規避“校級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政府限額”的,屬于規避“政府采購”。

              第二十一條學校“統一采購”分為自主采購和委托代理采購兩種形式。

              (一)屬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應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具體遵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相關年度的《中央預算單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科研儀器設備除外。科研儀器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的儀器設備以及滿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軟件等貨物,原則上不包括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后勤保障等部門使用的設備。

              (二)“校級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政府采購”項目可根據需要委托代理采購。被委托機構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采購程序后,將采購結果移交給采購職能部門。

              第二十二條科研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中有約定第三方協作單位的,可直接簽訂外協采購合同。

              第四章 采購程序

              第二十三條項目申請單位需按預算主管部門要求,提前申報采購預算,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審核后的政府采購計劃在年度預算“一上”時匯總至計劃財務部門,統一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備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 30 日公開采購意向。含有進口設備的政府采購項目,還需要通過進口產品論證及備案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二十四條采購需求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在進行充分論證(市場調研、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等)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編制。包括采購標的特征描述、技術要求和服務要求。采購需求編制應遵循真實透明原則、可判斷原則、公平公正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原則、信任原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采購需求向采購職能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采購職能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選擇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招標中心對采購方式進行審核。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申請變更采購方式,由招標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統一上報,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采購文件由采購職能部門根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采購需求及技術論證文件等,結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編制;采購文件應規定采購項目商務要求(報價要求、評審標準和方法等)、技術要求以及合同條款等內容的文件。

              第二十八條招標中心發布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采購職能部門回復供應商詢問和質疑。

              第二十九條招標中心根據采購工作需要依合法依規組建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 3 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條評審委員會成員在采購工作中的主要職責為:

              (一)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評審專家權利、義務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并對個人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

              (三)參與評審報告的起草,對評審過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評審過程中的評審、比較、推薦等情況;

              (四)配合項目申請單位、采購職能部門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質疑。

              第三十一條招標中心組織采購評審并發布中標或成交結果公告。

              第三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處理質疑、投訴與變更,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校級采購中標通知書由采購職能部門加蓋部門印章。采購結束后將評審過程的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一并整理成冊立卷歸檔,也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并歸檔。

              第五章 履約與驗收

              第三十三條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結果事項,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商定合同具體內容并根據學校合同審批流程簽訂合同。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由采購職能部門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公告。

              第三十四條凡屬采購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采購結果簽訂書面合同,以明確權利和義務;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均應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

              第三十五條中標(成交)供應商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簽訂合同或中標(成交)供應商自動放棄中標(成交)供應商資格的,采購職能部門可依據評審報告,在推薦的候選人中按順序重新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亦可重新采購,原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成交)資格。

              第三十六條合同簽訂金額原則上應與中標(成交)金額一致,原則上不能在中標(成交)后對合同關鍵條款及標的內容進行變更。

              第三十七條項目申請單位和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相關驗收管理規定及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約及驗收結果作為學校采購誠信評價體系的依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履約及驗收過程中出現的供應商失信行為反饋給采購職能部門及采購管理部門。

              第六章 監督與責任

              第三十九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不定期組織項目申請單位對成交(或中標)人進行履約情況的監督與評價。

              第四十條采購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明確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內部工作人員定期輪崗交流,以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與考核,客觀評價其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繼續任職。

              第四十一條學校審計部門應對學校采購活動按相關規定進行審計。

              第四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對采購活動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投訴,負責依紀依規處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四十三條學校采購當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統一采購,或擅自中止、終止統一采購;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歧視潛在供應商,或與供應商串通、接受賄賂以及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拒絕簽訂合同或者提出額外附加條件;

              (四)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采購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供應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不誠信供應商,應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一)提供虛假資料謀取成交(或中標)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在采購過程中違反采購文件約定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七)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者不履行與采購人訂立的合同的;不按照采購文件和響應(或投標)文件與采購人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八)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違反規定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

              (九)履行合同情況差的,存在企業信息欺詐、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圍標違規、惡意報價、成交(或中標)后遲遲不供貨或者不施工等行為的;

              (十)其他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借用他人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范圍從事采購代理業務;

              (二)與學校相關政府采購當事人、供應商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在代理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泄露應當保密的信息以及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文件資料或者偽造、變造文件資料;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接受單位、個人提出的傾向性意見或者排斥特定供應商的要求;

              (二)接受賄賂、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玩忽職守等行為;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凡參與學校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在學校采購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規行為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十八條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違反相關禁止性規定情節嚴重的,除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之外,可視情節輕重取消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參與我校采購活動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取消參與我校政府采購活動資格。由采購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方案送采購管理部門通報。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校級限額的調整須經校長辦公會批準,政府限額及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調整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采購限額標準調整后,采購管理部門應及時在全校范圍內公布。

              第五十條學校各附屬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3

              一、辦公用品實行集中定購,有總務主任負責,經分管校長審核,報校長批準。

              二、日常辦公用品、學校生活用品、各部門活動用品和獎品等購置,要經相關領導核算后,填寫購物申請單,經校長批準、簽字后,安排專人購置。大宗物品購置(500元以上)要經相關會議研究,報經教育辦批準,再安排專人購置。

              三、日常招待用品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并安排專人購買。

              四、教師外出學習等差旅費要經相關領導審核簽字后,報校長簽字,交報帳員報銷。干部、教師公務外出租車要報經校長批準,并第一時間填寫差旅費單子,由校長簽字后報報帳員報銷。誰租車誰墊付款,一律不記帳。

              五、總務處是學校負責采購物資的`職能部門,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一般安排兩人,貴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六、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七、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品物美價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質量保證書等相關證件。索要發票要真實,防止假的發票。

              八、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在第一時間憑正規發票或教育超市發貨單,將物品交財產保管員(劉仲坤主任)驗收。并在購貨申請單上簽字,購貨申請單、發票、教育超市發貨單一并交校長簽字再及時交報帳員。

              九、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校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十、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一、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原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 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 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第二章采購的`計劃管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或批量采購預算在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需填報詳細的物資采購計劃,附采購申請報告,報送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匯總后,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部門決定后由校長審批執行。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實行集體決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條嚴把進貨渠道關,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信譽、比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定點采購。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七條后勤處要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對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萬元以上的物資采購,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八條對需要招標采購的物資,由后勤處編制招標文件,由學校領導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采購物資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采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九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十條后勤處對每次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保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損害學校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采購物資,在與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談判定價,價格質量監督組參與,最終購買價由校長決定。

              第十二條采購人員將物資采購回來,由價格質量監督組成員憑發票審查實際采購價格和質量,驗證簽字后,校領導方可簽字報銷。

              第十三條價格質量監督組定期向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匯報監督實施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5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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