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環境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管理制度1
一、什么是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理解。狹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是加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環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這項制度要求,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制定明確的環境保護任務和指標,落實到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等各個方面和環節,并建立考核和獎懲制度。廣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除上述含義外,還包括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首長、各部門領導人,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領導人實行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二、20xx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咨詢
網友:企業自身如想訂立環境保護制度,可以參考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律師:可以進行參考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
環境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
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環境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董事長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生產部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安保人員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花草、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環部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產生廢氣、煙霧等生產工序必須采用環保處理設備設施。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處、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六條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八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時,安環部應當按規定統計企業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更新。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三、道路保潔清掃應當防治揚塵污染,清掃后的粉塵及垃圾及時運走。
第三十一條定義固體廢物: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一、產生固體廢物時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必須存放到固體廢物回收處。
三、應當根據公司的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三十三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四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義: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其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車間主任、廠長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總經理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生產副經理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違規指揮者或違規作業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對違規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對相關失職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處罰。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處罰。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處罰。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處罰。
第三十九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環境管理制度4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標準,制訂并完善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知識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清潔生產、
(4)制訂“三廢”治理、噪聲防治等計劃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環境監測和科研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6)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單位內部和本單位與地方之間的環境污染糾紛。
(7)負責環境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建檔工作。
環境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在生產與經營活動中,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要求,使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得到持續改進,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條本辦法采用如下定義:
清潔生產:是指通過不斷應用先進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從源頭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第二章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第四條管理組織
(一)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應設置公司和部門、車間二級環保管理體系,公司層面設置環保管理機構,車間層面須設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各級管理機構應有明確的環保職能、崗位說明書和工作流程。
(三)各協作單位,應對應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環保管理辦法。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環境保護部
1.負責編制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環保規劃,并監督實施;
2.負責總量污染統計、減排與核算;
3.負責對各類環保統計報表的審核、建檔工作;
4.負責制定環保專業宣傳、培訓計劃并實施,污染治理新技術推廣與應用;
5.負責對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重點環措項目實施情況、危廢處置等方面的合規性監督檢查和環保審計,并考核;
6.負責推進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及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7.負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指導各單位環保管理工作。
(二)車間環保管理部門
1.負責辦理本部門、車間的環境影響識別評價和環保;
3.負責審查本車間環保費用預算、環措項目實施、對所轄部門、車間管理與考核;
4.參加公司級環保培訓教育、組織車間內部環保培訓教育;
5.負責監督管理各自的污染防治設施、監督管理各自的排污口及在線監測管理,在線監測儀器的比對監測、環保局季度考核監測;
6.負責一般環境污染責任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配合政府管理部門到本車間的執法檢查及調研、處理本車間相關的政府事務。
(三)其他相關環保管理部門
參照公司管理部門職責執行,管理好本單位的各項環保事務。
第三章排污申報登記
第六條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法規要求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工作。須按照表格要求如實填報,不得瞞報或謊報,并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必要時提供有關監測報告和技術資料。
第七條各單位排污申報登記內容須經環境保護部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上報上級環境主管部門。
第八條各單位在排污申報登記后,如排污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時,應及時填報《排放污染物月變更申請表》上報區環保局,同時在環境保護部備案。具體要求按《排污申報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排污許可證管理
第九條在生產過程中排放廢水、廢氣、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和固體廢物的單位,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
第十條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者,必須按照排污許可證核定的污染物種類指標和規定的方法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條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構成,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五年。各單位排污證的申辦、管理按《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所有建設項目必須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部對各單位新、擴、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及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
(一)啟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前,需要向審批項目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項目建議書、備案證或核準登記表,確定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文件的類型。
(二)項目單位必須委托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環評單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報告表,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被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中所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應作為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管理依據,要在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逐一落實并做到“三同時”。
(四)建設項目投產前要向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準機關(省、市、縣環保局)提出試生產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投入試生產。
(五)建設項目試運行3個月內,要向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準機關提出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由環保主管部門組織現場驗收。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產品性質、規模、建設地點或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的程序修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重新報批。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自批準之日起滿5年,建設項目方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當報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建設項目所有涉及的環評文本、環評批復、試運行及批復、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等相關資料,都應報環境保護部備案。
第十八條新建項目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與備案、在線監控設備聯網與驗收、工程環境監理報告已列入“三同時”驗收必備條件。
第六章環境監測管理
第十九條各單位要制定年度排污監測計劃,包括內部常規監測和委外監測兩部分。年度監測計劃要明確監測點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監測時間、負責人。年度監測計劃經公司環境保護部審核后實施。
第二十條各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治理設施的出口,應進行內部常規監測。一般情況下車間的污染物排放口要求每月至少監測一次,污染治理設施出口及公司總排口每天至少監測一次。并建立環保監測臺帳;沒有監測能力的單位可委托市環保監測站監測。
第二十一條環境監測的內容和方法
(一)環境監測的內容一是按照《環評報告書》中監測計劃及所列監測項目制定,二是按照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對各企業進行監測的各項常規指標及其他特征污染物。
(二)環境監測的方法采用國家規定的《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和《大氣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中規定的方法。
(三)對某些不具備監測手段和條件的污染物,也可采用物料衡算的方法進行計算。
第二十二條凡建有污染治理設施的單位,必須配套建有能夠監測本單位特征污染物的監測設備,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監測人員,持證上崗。
第二十三條各項監測必須做好記錄,數據準確、可靠。環境保護部對各單位監測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排污口在線監控設備及環境監測設備要定期進行校驗并保存校驗記錄,在線設備每季度自行比對工作按照公司《水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運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對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監督監測或公司環境保護部的抽測,各單位要積極予以配合,并對照取樣分析,將監測結果存檔。
第二十六條國控企業自行監測方案及監測結果信息公開要求,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第七章污染治理設施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的污染治理設施必須保證設備完好,并維持正常運行。
第二十八條一般情況下污染治理設施要隨生產停產檢修而檢修,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若出現設備損壞不得已必須停用檢修時,需要上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必須說明設施停止使用的原因、天數及停止使用期間采取的其他達標應急措施等。
第二十九條公司環境保護部將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提出批評或處罰。
第八章突發環境事件管理
第三十條識別環境風險,編制應急預案
(一)存在污染物排放、產生或處置危險廢物、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對生產運行過程中因突發性事件或自然災害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及其它潛在環境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制定相應處置和預防措施。
(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總則、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附件等基本內容,還包括本單位的概況、周邊環境狀況、環境敏感點介紹,本單位的環境危險源情況分析、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等內容。
(三)各單位編制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應急專家評估后報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備案,應急預案備案表復印件報公司環境保護部歸檔。
(四)各單位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相關演練記錄,包括演練計劃、演練預案、過程照片和影像資料、演練過程記錄、演練效果評估及改進、文件修訂記錄。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和污染面的繼續擴大。
第三十二條發生重大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一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第三十四條事件調查與分析
(一)事件原因調查和善后工作完成后,責任單位應向環境保護部提交詳細的書面報告,說明事件發生原因、過程、危害、采取的補救措施、處理結果以及遺留的問題和防范措施等情況,并附有關的證明文件。
(二)必要時環境保護部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召開分析會,對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原因進行認真分析,督促有關單位制定防止事件再發生的措施或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追究除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外,按照公司《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管理辦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突發環境事件發布信息或媒體采訪需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公共關系應急處置管理辦法》執行。
第九章環保現場檢查
第三十六條環境保護部有權隨時對各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現場檢查。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有義務接受現場檢查,并應積極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現場檢查內容
(一)環保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二)建設項目環保合法手續、排污許可證持證及按證排污情況;
(三)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監測人員持證上崗;
(四)危廢申報、轉移、暫存與處置情況;
(五)應急演練、人員培訓情況;
(六)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
(七)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實施情況;
(八)環境體系認證情況,對相關方施加影響、適用法律法規的合規性評價。
第三十九條環境保護部對檢查中發現的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水、廢渣、廢氣、噪聲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操作不當,致使污染物超標排放或違法處置等行為,依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程度,對直接操作者按照公司《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管理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章清潔生產審核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第四十條公司鼓勵清潔生產,并將清潔生產納入企業發展規劃,由技術部門牽頭組織清潔生產推進工作,各單位環保管理部門、研發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條各生產單位應開展有關清潔生產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通過不斷的技術改造,逐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產生。
第四十二條各生產單位應當對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的.資源消耗以及廢物的產生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并根據需要對生產過程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第四十三條提倡各單位根據各自情況,按照國家有關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規定,積極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和認證工作,提高企業環保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條各單位應將清潔生產審核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費用納入年度全面預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企業用于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
第四十五條清潔生產審核每五年一輪,新建項目在“三同時”驗收滿五年時啟動清潔生產審核。
第十一章“三廢”綜合利用和處置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積極開展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在經濟技術可行的條件下,對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三廢”自行回收利用,如有必要轉讓給其他單位的,要仔細審核處置方的資質,并確保廢物的最終處置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防止污染物的轉移。
第四十八條對于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收集、貯存、運輸,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在此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具體操作執行公司《固體廢物管理辦法》。
第十二章排污費的繳納和環保專項資金的申請與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要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并將排污費數額核定表、繳費收據的復印件存檔備查。
第五十條環境保護部對公司環保專項資金的申請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環保專項資金分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三種,各單位可根據各級環保專項資金的申請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
(一)項目單位申請資金的正式文件;
(二)填寫《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基本信息表》;
(三)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項目目的、治理方案或者技術路線、總投資概算、申請補助金額、資金使用方向、實施保障措施、預期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等;
(五)項目備案、規劃、土地及環評批復文件。
第五十二條環境保護部根據有關單位的申報情況進行匯總,統一上報,如項目過多,則召集有關專家進行篩選,根據實際需要,決定項目和申請資金的數量。
第五十三條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必須按照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保證專款專用,配套資金及時到位,確保實施效果,通過驗收。
第十三章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資料檔案
第五十四條為進一步加強各單位的現場監管,規范環境管理,根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各單位應建立規范的環保資料檔案,有效期四年內資料。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生產工藝技術資料;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料(永久);
(三)各年度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監測報告、現場監督檢查記錄單及排污費繳費單據;
(四)危險廢物材料(危廢轉移聯單留存五年);
(五)污染處理設施技術資料;
(六)COD、氨氮在線監控資料;
(七)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資料;
(八)清潔生產資料。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環境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企業環境影響動態,及時對生產中存在的各種環境問題采取科學有效的處理措施,及時指導環境保護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每年年初進行一次環保工作總結和環保計劃安排會議,部署企業全年的環保工作,并征詢員工意見,形成環保會議紀要,報公司環保委員會審批執行。
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召開季度環保工作會議,對上季度環保工作重點、防范區域、季節性環境問題進行總結,并督促執行下季度環保工作計劃。
第三條
公司定期召開環保生產工作座談會,就環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環境問題處理意見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回答代表的提問,形成會議紀要,提交環保委員會及時研究解決。
第四條
公司根據環保工作形勢,不定期召開環境問題通報和事故案例分析總結會議,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訓、總結經驗。
第五條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環保資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問題,召開環保工作專題會議,聽取各方面的建議、意見,并
形成計劃和實施方案。
第六條
環境保護檢查原則上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側重于檢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發現新風險,并及時制定解決方案。
第七條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文明大檢查,對檢查的情況進行通報、總結、評比、考核。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和各二級單位專(兼)職環保員不定期對所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等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第九條
班組環保員每日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環保工作。
第十條
各級環保管理人員進行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要有詳實的記錄,提出整改建議,并對整改結果及時進行驗證。每月 20 日將檢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環保部存檔。
第十一條
公司成立環保委員會辦公室,配備專業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并隨時檢查、監督各項環保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接受全體員工、社會人士、地方政府對公司各項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保管理臺賬和資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建立健全環保管理臺帳和資料,并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堅持認真做好環保臺賬和資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環保臺賬和資料主要包括上級部門關于環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國家及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環保管理制度、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污染因子檢測臺賬、環保運行設備管理臺賬、污染物排放匯總臺賬、向上級部門匯報的資料等,公司環保資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環保部負責。
第二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獲取國家、地方、行業和上級部門在環境保護方面出臺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并及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貫徹落實。
第三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等基礎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三同時”管理情況,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建檔工作。
第四條
各排污部門定期做好對排放污染物的環境監測工作,并將監測報告送報安全環保部進行審核和匯總。對于存在的超標問題,由排污單位配合安全環保部盡快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解決。
第五條
各排污部門做好環保設施設備和采樣點位的日常維護、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證環保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完善相關維護資料,及時匯總報送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存檔。
第六條
對于新進環保設施設備,安全環保部與設備管理部負責其資料的審查,做好新設備基本資料登記工作。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排污申報和排污情況的上報工作,并做好上報情況的記錄存檔。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不定期進行全公司環保工作執行情況的檢查,公布檢查結果,啟動相關環保工作的考核機制,并將相關記錄存檔。
第九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境管理制度7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我們企業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據,旨在確保項目實施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同時推動可持續發展。
內容概述:
1、環評審批:所有項目啟動前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并獲得相關環保部門的批準。
2、環保設計:項目設計階段應融入環保理念,減少污染源,優化能源利用。
3、施工管理:施工期間嚴格執行環保規定,控制噪音、塵土、廢棄物等污染。
4、監測與審計:定期對施工現場的'環境狀況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5、廢棄物處理:制定廢棄物分類、儲存、運輸和處理的規范,確保合規處置。
6、環保培訓:對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提高環保意識。
7、恢復與補償:項目完成后,對環境進行恢復,必要時進行生態補償。
環境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學校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廣大師生的素養,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良好習慣,提高我校的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確要求,規范操作
1、教室:
講臺、桌凳及衛生工具擺放整齊有序,窗臺、玻璃光潔明亮,表冊齊全,條幅清晰完整;地面、前后左右墻壁以及天花板要六面干凈無蜘蛛網。
2、辦公室:
桌凳擺放整齊,地面、窗戶、墻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凈無蜘蛛網;辦公桌上教材、教案、教具、文具和學生作業本擺放要井然有序。
3、各功能室:
儀器設備、柜、桌、凳放置整齊有序,地面、桌子、窗戶、墻壁干凈,天花板要干凈無蜘蛛網。
4、廁所衛生:
地面干凈無大小便和積水,墻面不亂寫亂畫,頂面干凈無蜘蛛網,糞水池的糞、水不外溢。定期除垢、消毒。
5、食堂衛生:
生活用品、餐具擺放整齊,生熟食品要分類、分柜存放,始終保;持地面、桌面、窗戶、墻面、頂棚整潔、衛生,做到無雜物、無灰塵、無蜘蛛網、無油污、無鼠害,無剩飯剩菜。
7、校園內衛生:
地面無紙屑、果殼、垃圾袋、污水,墻面無墻洞、印跡,無蜘蛛網,排水暢通,無衛生死角,垃圾車傾倒及時。
二、采取責任區制度,確保校園干凈、整潔:
1、將校園環境衛生按班劃分,班主任對本班的.衛生打掃具體負責。
2、各班堅持每天打掃,學校領導同時督查。
3、各班分別成立衛生督查小組,負責督查本班教室、寢室、清潔區衛生。督查時間為每天早讀前、課間操、眼保健操、晚讀前。
4、學校利用班會等時間,大力宣傳環境衛生的重要性,注重學生養成教育的培養。
5、班主任及教師要教育學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不亂寫亂畫亂踢,不隨地大小便等,養成講衛生的好習慣。
6、在就餐時,學生不得將剩飯、剩菜隨意潑灑在地。
7、衛生打掃不及時的班級,第一次督查人員通知及時打掃,第二次扣班級管理分并通報批評。對本班的環境整治不重視、不作為的班級(班主任)取消評獎(評優)資格。
8、鼓勵師生積極參與衛生管理,對表現優秀的教師和班級給予表揚,對不遵守管理的行為予以舉報。
環境管理制度9
為營造一個舒適、和諧健康的辦公環境,增強干部職工的職責感和歸屬感,推進局機關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維護交通運輸局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辦公環境是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區域,辦公區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喧嘩,辦公區內不得堆放雜物。
2、辦公桌上辦公用具和辦公文件在未使用時應放置整齊,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或柜內。
3、辦公區內辦公桌椅由使用人負責日常的衛生清理和保潔工作,實行“門前三包”的職責管理。各辦公室人員負責自我辦公室衛生,各會議室、會客室、視屏室、活動室的衛生工作由物業公司保潔人員每周進行一次清理打掃,需要時,可隨時進行清理打掃。
4、辦公區域走廊、大廳、樓梯、扶手、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衛生保潔工作,由物業公司保潔人員每一天進行兩次清理打掃,需要時,可隨時進行清理打掃。
5、每一天午時下班前,各科室需做好自我辦公室的。衛生清潔工作。物業公司保潔人員負責的衛生區域,需在上午上班后人員走動較少,午時下班后的時間段進行衛生清理,不得因搞衛生清理工作影響機關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
6、清理打掃后的衛生區域,墻壁、地面應清潔,無煙頭、紙削、茶漬等污物,不留死角。垃圾應做到日產日清,垃圾運輸車應實行封閉式儲運。
7、辦公樓前停車場及綜合樓生活區衛生工作按照《漢中市交通運輸局綜合樓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局機關后勤中心負責衛生保潔工作的檢查監督工作。
8、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局機關全體人員需遵照執行,由局監察室負責監察。
辦公室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1
為了保證大家擁有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規范員工的安全行為,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防范的能力。并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確保公司的財產、資料與員工安全,特此制定本制度,以示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一、 辦公室環境衛生
1. 具體要求
1) 每人每天上、下班前要各自進行清潔和整理自己的辦公區域,顯示器、鍵盤、辦公桌面要保持干凈。每周一早晨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2) 地面無灰塵、無污漬、無紙屑等雜物;
3) 桌、椅、資料柜等整潔無灰塵,辦公桌面上除了放置辦公文件、材料及必要的物品之外,不亂堆其他東西,做到物品擺放有序,美觀;
4) 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保持無灰塵和污漬,下班離開公司前要關閉電腦和顯示器,筆記本要放進各自的文件柜里;
5) 辦公室內禁止吸煙、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6) 下班后最后走的員工要關燈、關空調、關服務器、檢查門窗、鎖門。
2. 責任分工
1) 每天安排四名員工進行值日,第一名員工做為今天的值日組長,并負責當天的值日分工和總體衛生情況,值日完后組長需在《值日情況確認表》簽字確認。
2) 值日內容包括:
a) 地面:值日生必須先拿笤帚清掃地面后,再用拖把拖地;
b) 公司上網區域:值日生必須把該區域桌面、鍵盤、顯示器清掃干浄。
c) 垃圾桶:值日生必須把垃圾倒入指定位置后,并更換新的垃圾袋;
d) 無人座位:值日生必須清掃無人座位的桌面,使之保持干凈、整潔;
e) 飲水機:擦拭飲水機并進行當天的換水;
f) 微波爐:擦拭微波爐并清掃其周圍無雜物;
3. 每天行政部負責檢查辦公區域的環境衛生情況,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次日繼續值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4. 對于下班后未關閉電腦、顯示器、空調、飲水機以及關燈等存在用電安全隱患的情況,經查處后,處罰當天值日組長或下班后最后走的員工10元。其中對于未關閉工作所用電腦、顯示器的情況,同時處罰該電腦使用人10元/次。
二、 辦公室安全
1. 各部門經理為該部門辦公區第一安全責任人,每個辦公室的直接安全負責人實行周輪流制,如遇出差等事情不能負責,則需自己安排人員接替,同時必須告知綜合部;
2. 下班后辦公室安全負責人需檢查所有的顯示器、服務器以及窗戶是否關閉,并關燈、關空調、關飲水機并鎖門,最后在《每日安全情況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3. 如果有員工加班,辦公室安全負責人必須提醒該員工加完班回去時關燈、關空調、關窗戶以及關飲水機并鎖門,最后走的員工必須在《每日安全情況確認表》簽字確認。
4. 員工離開崗位前重要的公司文件(包括合同、技術資料和重要單據等)不允許放至桌面上,應存放于文件柜中鎖好,并關閉電腦可瀏覽的重要信息;
5. 各辦公室內配備的電腦、空調、辦公桌椅、電話、打印機等固定財產和各類用具,歸所在部門使用,并由部門經理負責管理(輪流管理);
6. 私人錢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對現金及貴重物品的保管原則上白天上鎖,下班帶回,丟失或損失個人負責。
7. 重要部門如財務部、研發部除工作外,不得在室內逗留、閑談及翻閱室內資料;
8. 不帶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室及辦公室內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需經公司同意。
9. 下班前應安放好物品,切除所有設備包括電腦、顯示器、服務器、燈、空調等用電設備,最后鎖門、關好門窗;
10. 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 禁止在辦公室吸煙;
2) 禁止私拉電氣線路和拆裝、增加用電設施;
3) 禁止在工作期間飲酒和酒后上崗;
4) 禁止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 禁止倚靠、攀坐窗戶邊緣等危險部位;
6) 禁止向窗外拋物;
7) 禁止在樓道、辦公室內打鬧;
11. 處罰措施
1) 由工作未做到而導致的工作安全事故,根據損失額度,直接責任人承擔90%責任,辦公室安全負責人負10%責任。
2) 個人貴重物品丟失由保管人自己承擔責任。
3) 對違反該制度中以下情況:吸煙、飲酒,不關電腦、顯示器、窗戶、飲水機、空調,初次發現處罰責任人與辦公室安全負責人10元/次,再次發現處罰責任人與辦公室安全負責人50元/次。
環境管理制度10
為做好迎接中央環保督察、省環保督查開展的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我校周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全面深入排查環境風險隱患,解決建設項目環保手續突出問題,對各類突出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各項政策、法規,有效解決建設項目環保突出問題。以清查、整治建設項目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為總目標;以摸清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和健全環境管理檔案為前提;切實把建設“政府滿意、人民滿意”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落到實處。
二、整治范圍
專項整治的范圍是:檢查過程中查處的學校校內外環境,主要包括學校廁所的清理、周邊環境的治理、校園環境和樓道環境及室內環境。
3、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環境整治的檢查指導工作。
(一)成立環境整治文稿組,協助學校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環境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和檔案歸類。
組長:
成員:
(二)成立環境整治督導組,協助學校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日常環境整治工作的檢查指導工作。
組長:
成員:
(三)成立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上報檔案資料等工作。
組長:
成員:
(四)后勤保障組,職責是負責聯系清掃所用的工具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組長:
組員: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分兩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調查摸底時段(8月19日上午)
按照專項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工作任務,對學校周邊環境問題逐個排查,確保所有項目不遺漏,堅決做到問題一個也不放過。對清查出的問題必須逐個列出,并明確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整治時限等內容。
2.完善整治時段(8月19日下午至8月21日)
針對第一階段全面摸底清查出的各種環境整治問題清單,由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清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對下達限期整改環境違法行為的問題,由環境整治督導組促其盡快全面落實限期整改要求;并由文稿組教師編撰活動總結和簡訊,保存好第一手資料,以圖片和影音資料的形式交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上報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要加強溝通與聯系,共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加強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及時公布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進展,定期通報檢查整改、驗收情況、對環境重視不夠造成上級督導檢查的影響惡劣的環境保護系列問題,形成集中整治高壓態勢。
城臺鄉中心學校
20年8月19日
環境管理制度11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衛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了解衛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堅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8、飲水必須清潔。
9、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異常堅持清潔。
10、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堅持清潔暢通。
11、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12、凡可能產生有礙衛生的氣體、塵灰、粉末之工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采用適當方法減少此項有害物的產生。
(2)使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此項有害物的散發。
(3)于發生此項有害物的最近處,按其性質分別作凝結、沉淀、吸引或排除等處置。
13、凡處理有毒物或高熱物體的工作或從事于有塵埃、粉末或有毒氣體散布場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線中的.工作等,須著用防護服裝或器具者,應按其性質制備。
從事于前項工作人員,對于本公司設備的防護服裝或器具,必須善用。
14、各工作場所的采光,應依下列的規定:
(1)各工作部門須有充分的光線。
(2)光線須有適宜的分布。
(3)須防止光線的眩耀及閃動。
15、各工作場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須堅持清潔,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階梯、升降機上下處及機械危險部分,均須有適度的光線。
17、各工作場所應堅持適當的溫度,溫度之調整以暖氣冷氣或通風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場所應充分使空氣流通。
19、食堂及廚房之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堅持清潔衛生。
20、垃圾、污物、廢棄物等的清除,必須合乎衛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規定的場所或箱子內,不得任意亂倒堆積。
21、公司應設置甲種急救藥品設備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櫥內,置于明顯之處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須檢查一次,其資料物有缺時應隨時補充。
22、本準則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環境管理制度12
校園環境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環境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促進校園環境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 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模范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二、教師要嚴格按照《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訓練學生。
三、教師不在校內吸煙。
四、師生自覺節約資源、能源,不損害花草樹木,不傷害、不食用應該受保護的野生動物。
五、師生要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不隨地亂拋雜物,了解垃圾分類處置的.方法并自覺執行。
六、營養早餐要按規范加工和發放,堅持食品留樣制度。
七、經常對校內活動器械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師生活動安全。
八、環境教育課程計劃、課時要有保證,確保師生廣泛參與。
九、因地制宜做好校本環境課程的利用和開發,能夠和教學、班隊活動有機地結合,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十、校園環境優美,規劃布局合理,可綠化的地方均要綠化,學生參與護綠活動達90%以上。
十一、公共場地創設具有環境教育的氛圍,教學區、活動區有序、整潔。
十二、燃燒設備使用清潔能源達標排放,實驗室廢物處理措施正常運行,無超標污染物排放。
十三、組織以學生為中心,以生活為素材,以參與解決環保問題為導向的課外、校外和社區活動,組織參觀環境教育基地及場所等。
十四、把環保的主題作為科技、藝術等活動的重要內容,堅持開展環保主題教育系列活動。
十五、宣傳欄、紅領巾廣播、板報等定期設環保知識專題內容,環保紀念日開展全校性活動。
十六、積極開展節水、節電、垃圾分類、節約和回收可利用資源活動。
十七、各班由環保小組負責本班回收廢物的處理,所得資金用于班級的活動經費。
十八、各處室所回收的廢物,統一由總務處負責處理,用于校園環境的再投入,帳目公開。
全體師生要認真執行和維護以上規定,對成績顯著的班隊或個人,學校在年終要予以表彰和獎勵。
環境管理制度13
為加大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管理機構
我公司環境管理機構人員分工如下:
組長:董火金。
環境保護管理人員:李義山。
組員:李賢濤,鄧興有。
二、環境管理制度
1、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
2、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司負責人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3、配備相應的環保管理和操作人員,掌握環保工藝技術及環保運行狀況。操作人員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
4、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5、每月開生產會議時作一次環境報告。
6、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7、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單位進行。
8、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9、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10、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11、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12、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1)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2)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3)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4)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5)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6)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13、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14、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15、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16、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17、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18、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20、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負責人,開展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理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環保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按照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處理,重大污染事故要立即上報。
21、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22、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23、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2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沙縣金龍香料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環境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車間現場的管理,使車間工作環境始終持續整潔干凈,特制訂如下車間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規定
1.操作員工隨時持續設備機身的清潔。
2.隨時持續自己管轄范圍的清潔干凈,通道暢通,無鐵屑、紙片、袋子等垃圾。
3.每一天下班前進行環境衛生清掃,每周一次設備保養。
4.工作臺隨時持續干凈、整潔。地上的零件、工件擺放整齊,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許超越黃線。
5.工具箱隨時持續干凈,量具、工具擺放整齊,并持續清潔,工具箱不允許放與生產無關的物品。
6.清潔工具定點放置、垃圾及時清理運走。
7.車間實行片區三包職責制,各片區發現雜物主動清理
8.每個員工都有自覺遵守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持續和維護環境衛生及秩序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人發現不良行為,要及時將當事人的違紀狀況通知上報
9.此次評分以車間為單位,分別為壘裝、機加工、下線、組裝、噴漆,各車間安排好每人輪流值日監督。
三、檢查規定
1.公司不定期進行抽查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處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罰款20元。檢查小組人員每周(暫定每周五)集中進行一次衛生評比,依據公司衛生職責區的劃分進行評比,對檢查的`結果給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衛生檢查評比結果,并累計存檔匯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資料之一。
3.月評比中分數最高的車間每人獎勵30元,分數最低的車間每車間每人罰款20元。所有獎罰款均納入公司福利基金。
4、檢查組成員:組長:XX
組員:XX
環境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創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辦公環境衛生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辦公區域的衛生管理與辦公設備的使用維護。
第三條:制度資料
一、各公司部門衛生區域劃分:
①瀘州十建負責辦公樓(以樓梯階劃分)南片場地及一樓衛生間的打掃;
②策劃部負責本辦公室門前走廊至樓梯階;
③林鑫公司負責辦公樓北片場地的打掃;
④財務部與采購部負責二樓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財務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購部周二、周四);
⑤辦公室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
⑥長達嵐皋監理公司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及二樓至三樓的樓梯階衛生打掃;
⑦工程部負責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
二、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一天上班前,按時清理各自職責衛生區的衛生工作,并堅持衛生清潔。
2、隨時堅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能及時清理污物。
3、所負責的衛生區域走廊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保證地面無污物和其他剩余遺留垃圾。
4、使用會議室的員工應愛護會議室設施、堅持會議室的整潔,會后應將座椅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及時清理會議產生的垃圾,關掉電器、照明電源。
5、辦公區域所有的綠化植物由就該負責區域的'公司定期進行一次葉面清理與維護工作。
第四條:監督與獎懲
1、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公司負責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職責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同時通報其直接上級,第三次對職責人給予一周辦公區域衛生打掃的處罰。
2、每周由辦公室人員對各公司負責的區域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不貼合以上要求,一次罰款10元,請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理解所有同事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反饋。同時,公司辦公室理解員工對于其他人員的環境衛生維護方面問題的反映與投訴。
4、懲罰只是手段,創造良好辦公環境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期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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