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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5-22 07:00:4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并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于加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后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蓋發票專用章。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3

              公司印章是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審批。

              (二)法人名章、章、章、章,由行政管理中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規定執行,并經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的印章。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出圖章、)、注冊章、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

              5 、公司章程、。

              6 、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協議。

              2 、各類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出圖章,用于圖紙證明其有效性;注冊人員章,用于出圖和備案等相關業務。

              (六)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財務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3、出圖章、注冊人員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權限使用。

              4、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應由項目負責人授權后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上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人所持空白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現場,管理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圖

              北京藍圖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年7月16日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4

              為加強公章的使用與管理、實現公章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公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有效性、杜絕公章使用中違規現象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1、公章使用:由局名義簽發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局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局印章原則上不用于辦理下屬機構日常業務。擁有本級印章的.局屬單位機構的公章使用由各單位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授權書、承諾書、以單位名義發信息以及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3、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分管負責人簽字后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4、局單位日常業務辦理,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5、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6、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7、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8、對一些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公章。

              9、單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公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10、凡使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后認真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11、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

              12、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3、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4、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5、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公章的保管

              1、本局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

              5、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5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出圖章,用于設計圖紙證明其有效性;注冊人員章,用于出圖和項目備案等相關業務。

              (六)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財務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3、出圖章、注冊人員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4、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應由項目負責人授權后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上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流程圖

              北京藍圖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年7月16日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6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定制此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岳陽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人事章、生產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

              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調動。

              7、員工的任免聘用。

              8、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財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私章由法人或部門負責人本人簽字或

              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后,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岳陽市泰銘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7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以單位名義上報的文書,包括各類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報表等,代表幼兒園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相關材料,與我園簽訂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等。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等必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提出書面申請,由園長簽批后蓋章。

              3.凡在幼兒園重要數據、發布信息、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介紹信等材料上加蓋公章的,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4.一般性報送材料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園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后蓋章。

              5.嚴禁在空白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協議等上面加蓋幼兒園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審批后蓋章。

              6.對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禁止加蓋公章。

              7.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園領導簽批的《公章使用申請單》,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8.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園領導說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補辦手續。

              9.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要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1.財務專用章、圖書管理專用章、固定資產管理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印章僅限對口業務和內部使用,不得對外作為公章使用。

              三、公章的保管

              1.幼兒園公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未經園領導批準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門章和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4.公章遺失或被盜,及時上報并聲明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濱城區教育實驗幼兒園

              20xx年11月27日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8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

              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經集團領導審批同意,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開具公司介紹信到市公安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勞動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集團領導審批同意,由企業管理總部辦理刻印手續。

              (四)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企業管理總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見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責任者及使用范圍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

              公章由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

              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部門總經理核準,集團領導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公司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為: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的'任免聘用。

              7、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章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總經理核準,集團領導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董事長辦公室主任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

              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職能部門章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

              主要適用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蓋章前須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總經理同意,集團分管領導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六)地區子(分)公司公章:

              地區子(分)公司公章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蓋章前須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該公司總經理核準,該公司董事長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五、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職責: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

              (見附件:表4《印章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

              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見附件:表3《印章使用申請表》)。

              董事長簽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則將董事長簽字的原文件留底備查。

              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見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后,由集團公司領導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見附件: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

              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準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部門總經理和集團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7、公司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見附件: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8、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

              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見附件:表7《印章停用申請表》)

              (三)印章的更換

              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印章停用申請表》,經集團領導核準后,交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按批示處理,并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八、附則

              1、本制度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擬制,執行總經理批準后從20xx年10月日起實施。

              2、本制度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3、附件:

              附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附表2《印章保管登記表》

              附表3《印章使用申請表》

              附表4《印章移交登記表》

              附表5《印章使用登記表》

              附表6《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附表7《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司各項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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