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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30 10:14:0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公司管理制度1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一、人事制度

              人員進入公司要經總經理室人事部通過,然后試用。試用所任崗位合格且期滿后,轉入正式職工。公司辦理簽訂勞動合同。《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低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

              員工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工作守則: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訓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十、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

              一、職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

              七、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獎懲制度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十二、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三、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四、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五、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十六、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十七、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八、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十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及清單),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一、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二、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2:00—5:45

              周六至周末:上午8..00-----11.45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2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公司規定當日工作當日清,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

              加班請假:

              (1)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3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市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7天假期(晚婚14天),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按規定發給。

              5、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公司管理制度2

              為增強工作的計期性,協調公司各部門的關系使公司日常工作有條理、有計劃,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1.時間

              每月日下午1:30-5:30(節假日順延)

              2.組織

              2.1例會由公司總物業經理召集并主持或由總物業經理指定專人召集主持。

              2.2參加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臨時指定人員。

              2.3公司綜合部負責會議記錄和編寫會議紀要,交公司總物業經理審核之后,印發給各部門。綜合部負責把每月例會紀要造冊存檔。

              3.內容及目的`

              3.1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和下周工作計劃,對有代表性的問題應進行討論并得出結論或制定處理方案。

              3.3總物業經理監督檢查各部門的上月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3.4總物業經理安排各項工作及工作總結。

              3.5對上級通報會議情況,便于上級及時了解并指導工作。

              4、附則

              4.1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會議規定時間、地點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中途退席,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總物業經理同意。

              4.2會議應切實做到'議題明確、實事求是、內容扼要、語言簡練、討論集中'。

              4.3會議決定的事項,不得隨意變動,會后按照會議要求及精神傳達貫徹,不得擴大傳達范圍或任意外傳,對違反公司保密規定的,予以嚴肅處理,嚴重者予以辭退。

            公司管理制度3

              1、嚴格執行公事報告處理程序(員工-主管-部門經理至公司總經理)規定,逐級上報。

              2、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主管(工程師)

              (1)、主要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2)、設備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3)、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4)、運行維修人員短時間暫離崗位。

              (5)、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7)、重點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8)、采用新的運轉方式。

              (9)、重要零、部件改造、換代或加工修理。

              (10)、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11)、加班、換班、補修、病假。

              3、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經理

              (1)、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營業的設備故障或施工。

              (3)、系統運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設備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設備增改工程及外協施工。

              (7)、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重大組織結構調整。

              (8)、主管(工程師)病、事假、補休、換班。

            公司管理制度4

              一、直播公司辦公制度

              要保證自己的房間干凈并且沒有什么異味兒,房屋內必須保持整潔,垃圾需要扔到垃圾桶里,離開時需要關閉電源和空調,吃飯時需要到餐廳或用餐地點,在房屋內不可以大聲的喧嘩,同時也不可以吵鬧,辦公用品造成損壞需要照價賠償,在用餐完畢以后需要清理干凈,如檢查不合格罰款。

              二、直播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員工不可無故遲到早退,無故的遲到和早退罰款,在直播公司上班的員工無論是遲到還是早退在兩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如超過兩小時視為曠工一天,同時會在公司,請假時需要供給正軌的病歷和相關的資料,同時需要部門主管批示,否則視為曠工,礦工超過一定天數自動離職,當月工資不計劃,請假需部門主管批準,如需要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奉告直播公司的主管部門,便于工作交接,如果擅自離崗后發工資。

              三、員工制度

              不可以說有損于公司的話,同時也不能做有損于直播公司的事,在工作的期間不可以打撲克,也不可以聊天和玩游戲,公司的員工需要遵守公司的保密規章,不可以泄露公司當中的任何保密事項,所有的傳真以及文件等應用材料需要及時的送達給有關員工,因為延遲而釀成的損失追究當事人的義務。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并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職員必須嚴格依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件時,應征得守衛科長的贊成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分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職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職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形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守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贊成后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呆板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接洽維修職員舉行維修,并做好注銷。

              第十一條監控職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截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條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守衛科負責同一安排,各科室賜與密切共同;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4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類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贊成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職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補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分開辦公室的職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形等;

              第十一條嚴格依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贊成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并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同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職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后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收拾整頓好會場后,方可分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6

              為茍且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工程部的工作運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干部的實際程度和業務素養,養成良好的工作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報告工作的對象:總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派駐人員。

              第二條報告工作時間:每個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經由過程注銷收拾整頓后同一報送分管領導審核,審核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審核終了后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報告工作的內容: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情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

              第四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并將報告情況進行登記考核上報總經理。

            公司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電梯維修保養工作,確保維修保養電梯的質量和服務標準,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準上崗操作。

              二、維保人員要嚴格執行維修安全規程及維保人員的`管理制度,認真作好維修保養工作,消滅事故隱患,確保電梯正常安全運行。

              三、維保人員要管理好技術檔案。保養記錄記載要準確、全面、整潔。不得隨便涂抹、漏填。

              四、駐場維修人員要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各種電線。要保持駐場宿舍的衛生,作到室內外整潔干凈。

              五、駐場維修人員不得擅自容留他人住宿,不得在室內聚眾賭博及干違法事情。

              六、維保人員要講究服務禮儀。統一著裝整齊干凈,舉止文明大方,態度誠懇,禮貌待人。

              七、維保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喝酒、吸煙,不得擅離職守。

              本制度如有員工違反其中條款,可根據產生的后果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住宿須知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桌椅一套,柜子一個,鑰匙一套,被褥自備。

              (3)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4)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住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并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9)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3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10)住宿人員有義務定時輪班打掃衛生,自覺將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宿舍清潔整齊。

              (11)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1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須到行政部辦理手續,退還公司所發的一切物品,并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13)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并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評分結果對外公布。

              第四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4)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后果自負。

              (5)不準隨地吐談、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

              (6)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7)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衣物等個人物品收入衣柜,不得隨意擺放。

              (8)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9)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10)嚴禁在宿舍樓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1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宿舍嚴禁放高聲喇叭,不準打麻將、打撲克、酗酒及大聲喧嘩,上下夜班的員工要保持安靜。

              (12)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花、爆竹,違者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

              (13)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14)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宿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熨斗等交流電器。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內嚴禁吸煙。

              (6)禁止在員工宿舍范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第六條公共衛生管理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2)不在室內外墻壁上亂張貼字畫,涂寫刻抹、室內鍥釘及粘接各類掛鉤等。

              (3)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每天清潔衛生,輪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內廁所、沖涼房、陽臺。(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4)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5)自覺愛護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6)將室內的衣物、書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點和規格整齊放好。

              (7)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龐物,禁止養狗。

              (8)將室內垃圾帶到公寓樓外垃圾車內。

              (9)辦公室每周檢查、評比一次,并公布結果。

              第七條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準的外來人員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大院。

              (2)進入宿舍大院的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管理員的檢查,退離宿舍員工須持行政部開出的放行條方可搬離宿舍。

              (4)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3時前回宿舍。

              (5)來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后方可進入。

              第八條宿舍來訪制度

              (1)來訪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

              (2)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在《來訪登記表》上如實填寫。

              (3)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地段。

              (4)來訪時間:8:00至22:00。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一、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二、《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三、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而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四、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一、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2、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3、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4、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5、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6、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7、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9、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二、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三、個人投資

              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四、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五、行為的自我判斷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接受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一、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二、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晚上_____—____合標準工作時間:_____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晚上____—______合標準工作時間:_____小時。

              編輯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靈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編輯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三、遲到、早退或曠工

              1、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2、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3、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4、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5、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方針目標管理是現代管理的科學辦法之一.工廠為了實現本企業的經營目標和達到最佳效果,每年必須明確制定企業的經營決策、納領和企業發展方向計劃.方針目標實現的全過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標,制訂措施、確定制度,組織實施和嚴格考核,這有利于動員企業所有部門及全體職工同心協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業現代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 制訂方針目標的依據

              第一條 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政治經濟形勢,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產品品種、質量、產量、利潤等技術經濟指標和其它要求.

              第二條 本廠的中長期企業發展規劃、現代化管理規劃、新產品開發規劃、產品質量升級及全面管理發展規劃、技術改造規劃、生產發展規劃、安全環保綜合治理規劃其它規劃等.

              第三條 國內市場的調查、分析、預測、情報信息資料(包括國內外同行業先進技術水平、管理水平).

              第四條 工廠的實際能力和現有水平,上年度工廠方針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第三章 方針目標編制的程序

              第五條 在每年的xx月,由工廠各分管廠長、三總師提出下年度工廠目標設想,廠務會集體討論,形成工廠方針目標指導思想,并由廠長下達指令.

              第六條 由xx組織xx、xx、xx根據廠長指令,分生產行政口、技術口、黨群口組織各職能科室提出下年度方針目標設想,并收集準備依據資料.

              第七條 xx、xx、xx分頭組織可行性分論證,,形成各口方針目標計劃.

              第八條 發至各部門征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再 討論修訂.

              第九條 經廠務會、工廠管理委員會、黨委會、職代會討論審議通過,由xxx按系統圖法展開,在xxx月份編制出工廠方針目標展開圖.

              第四章 方針目標的展開

              第十條 方針目標展開一定要堅持以數據說話的原則,目標值盡可能定量化.其內容一般包括品種、質量、生產能力、科研技改、企業管理、技術經濟指標、安全環保、文明生產、思想政治工作、職工福利等.

              第十一條 工廠方針要按系統圖法展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連鎖,層層確保的原則進行.

              第十二條 分管副廠長、三總師方針目標展開,要根據工廠方針目標展開的內容和自己分管工作的重點,列出目標值和措施.展開格式與部門展一的相同,分管副廠長于xx編制完成,xx校對,廠長批準.

              第十三條 各車間、科室方針目標展開一般有分管責任人、部門方針、目標項目、現狀、目標值、采取措施、檢查手段、評價、總結等.

              第十四條 各部門要緊緊轉繞工廠方針目標以及分管幫領導方針目標展開,結合本部門的實際,發動群眾認真制訂本部門的.方針目標,保證工廠每個目標值都能落實到部門和人,確保工廠目標的實現.各部門要在元月底前完成方針目標展開圖.

              第十五條 班組方針目標由班組長主持編制,要根據主和部門方針目標和本班組分管工作的重點,列出產品產量、質量、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班組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內容、目標值、采取措施、責任人、進度和檢查、評價、總結等進行展開.班組方針目標展開圖要在xx完成.

              第十六條 各部門方針目標展開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編制,黨群系統由xx審核;技術系統由xx審核;生產行政系統由xx審核,分管廠領導批準.

              第五章 方針目標的實施

              第十七條 為確保工廠方針目標的實現,工廠每年將組織兩次分階段PDCA 循環,分階段PDCA循環計劃由“三辦”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工廠年度方針目標安排的進度和廠長的指令制訂.

              第十八條 各部門要轉繞工廠方針目標和本部門方針目標,認真組織月度PDCA循環.每月xx號前制訂下月份計劃,總結本月計劃的實施情況,并由主管廠檢查批示.

              第十九條 在方針目標的實施過程,要充分發動群眾,調動大家積極性,廣泛開展群眾性的管理活動、勞動競爭活動、確保各級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第二十條 xx、xx、xx、xx要建立方針目標管理卡,建立方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方針目標管理標準化.

              第六章方針目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第二十一條 方針目標管理的綜合部門是xx,主要歸口部門為xx、xx、xx.歸口部門必須認真做好工廠方針目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條 廠長組織方針診斷是保證工廠方針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在廠長主持下,xx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工廠方針目標實施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診斷,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三條 廠長組織方針目標診斷,應在診斷前一周,向各分管領導及各部門發出書面通知(由計劃科制定,廠長批準),由各部門自引檢查對照,各分管領導和xx廣泛調查、收集情況,形成書面調查記錄,做好診斷前的準備工作.

              第二十四條 廠長方針目標診斷會由廠長、副廠長、黨委書記、歸口部門負責人、有關職能科室的負責人或廠長指定的人員參加.診斷根據方針目標展開圖逐項逐條檢查進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領導匯報,后由負責部門補充,并解答廠長及其它人同提出的問題,對于存在的薄弱環節,集體分析原因,研究對策措施,xx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由廠長責成有關部門組織整改.

              第二十五條 根據目標值實現的情況,對每條目標值給予評價并考核,明確落實責任部門或責任人.評價分為甲、乙、丙三級.

              甲級:按目標進度要求實施,且效果較好成績顯著.

              乙級:基本按目標進度要求實施,效果一般.

              丙級:沒有達到目標進度要求、效果較差且主要由主觀努力不夠所致.

              第二十六條 對方針目標進行診斷評價,對甲級目標視其難易,,效果好壞等給予表彰、獎勵,列入年終評先的重要條件;對只達丙級目標的要追究責任,認真分析原因,幫助糾正, 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經濟懲罰.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的方針目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檢查診斷,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

              第二十八 條各部門方針目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檢查診斷,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協調、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文件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文件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發布、歸檔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文件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和外來文件的管理。

              3職責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文件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并負責在全公司范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規文件、*相關外來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文件編制、審批、發布的權責

              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文件。

              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文件。

              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產品認證文件,并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文件。

              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范、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文件(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范測試)等文件。

              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文件、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由打樣工廠負責)。

              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

              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文件審核備案,并獲得文件號。

              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發布,依《質量手冊》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受控文件:需要對文件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文件更改/修訂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外來文件:指來源于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文件。(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范、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序

              文件的分類

              文件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范/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技術性文件: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文件、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外來文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文件、設備文檔等。

              文件階層分類

              (1)一階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二階文件: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三階文件:管理制度、規范/規定、設計文件、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文件等。

              (4)四階文件: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健全公司內部組織管理機制,逐步完善員工的行為規范準則,不斷提高員工遵守制度的自覺性,促進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同時提高經濟效益以增進福利,調和勞資關系,實現和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守國家法令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指揮,聽從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條戴好廠牌,準時上下班、按時作息。上班期間,未經許可不準會客。隨帶物品進出廠區,應主動出示,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通行。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條注重儀表,講究禮貌,熱情待人,文明用語,講究衛生,愛護公物,團結友愛,互幫互助。

              第五條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共同進步,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講求良好職業道德,上下一心,富于團隊精神,高效發揮全廠整體優良素質的效應。

              第七條視廠為家,勤儉節約,反對浪費;在廠區內嚴禁一切煙火;不允許有爭吵、斗毆、大聲喧嘩等現象發生,勸告不聽者,轉送有關部門并開除出廠。

              第八條按時、按質、按量、按耗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積極主動改進方法,提出良好的合理化建議,在工作中堅持客觀、公正、務實、高效的`原則,以主人翁姿態全面開展工作。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者從嚴處罰。

              第九條在生產作業中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集中精力,認真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或對大家身心有危害的現象發生,做到增收節支、增產節約。

              第十條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應執行請假制度,待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一條尊重領導,服從領導。如有不同見解,可向公司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合理化建議,共同研討。

              第十二條勇于開拓創新,樹立“質量=客戶滿意=品牌=利潤=回報”的觀念,為公司的發展作出貢獻。

            公司管理制度11

              為深入貫徹公司關于強化內部管理、倡導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精神,現就公司招待和費用開支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招待事由

              (一)上級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前來視察、檢查、指導、接洽工作等;

              (二)業務單位及有關單位考察、學習、聯系處理業務等;

              (三)來公司協助工作的.有關人員;

              (四)其它特殊情況。

              二、招待及費用報銷管理

              (一)招待就餐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公司領導誰分管、誰陪同,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即哪個部門業務由哪個部門到行政部領取、填寫《招待就餐審批表》,向分管領導請示,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就餐;

              (二)《招待就餐審批表》各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填寫,填寫不全者不予批準;

              (三)安排招待餐,要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數,用餐標準應本著節約、適度的原則,堅決制止浪費行為;

              (四)所有招待餐,中午一律不準飲酒;

              (五)公司內部人員,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外,一律不準借故公款用餐;

              (六)所有招待煙、酒均到行政部領取,招待費報銷不報煙、酒,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后方可報銷。

              三、招待結算

              (一)實行定點招待、定時結算的原則,一般一季度一結算;

              (二)結算發票必須附有公司審批的《招待就餐審批表》和所就餐飯店的就餐菜單,由經辦人、部、室領導、分管領導和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防范保險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險代理機構是指依照《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規定,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準設立的,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

              第三條凡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專門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機構,均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保險代理機構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原則。

              第五條保險代理機構在保險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業務時,其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保險人承擔。

              因授權不明,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保險人承擔法律責任,保險代理機構負連帶責任。

              保險代理機構不履行代理職責或履行代理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保險代理機構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從事的保險代理活動,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由保險代理機構承擔法律責任。相對人有理由相信保險代理機構有代理權的,該保險代理活動有效,由保險人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代理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設立

              第七條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以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

              第八條設立合伙企業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兩個以上的合伙人,并且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伙協議;

              (三)出資不得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實收貨幣;

              (四)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伙企業名稱和住所;

              (五)具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六)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低于員工人數的二分之一;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2個以上至50個以下的股東;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實收貨幣;

              (四)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五)持有《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低于員工人數的二分之一;

              (六)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個以上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實收貨幣;

              (四)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五)持有《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低于員工人數的二分之一;

              (六)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保險代理機構的法定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字樣。

              第十二條

              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規定不能投資于保險代理機構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成為保險代理機構的股東、發起人或合伙人。

              第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由中國保監會審查。

              本規定所稱的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合伙企業的負責人。

              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內容和方式包括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考察談話、考試等。談話應當作出記錄,談話記錄應當經考察人和被考察人雙方簽字。申報材料、考察談話記錄、考試成績作為被考察人任職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與中國保監會對被考察人任職資格的審查意見,一并存入被考察人的任職資格檔案。

              第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除應持有《資格證書》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非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或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10年以上的,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第十五條保險代理機構的設立分為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六條申請籌建保險代理機構,申請人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建申請報告;

              (二)籌建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機構發展思路、近三年的業務發展計劃和盈利情況預測等;

              (三)機構框架,包括資本金、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組織機構等;

              (四)籌建方案;

              (五)籌建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六)籌建負責人簡歷及其親筆署名的無違法犯罪記錄以及其他不良記錄的聲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的籌建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二)具有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經歷;

              (三)無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良記錄。

              第十八條

              中國保監會自收到籌建材料之日起,在三十天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是否受理。依法拒絕受理的,應說明理由;依法予以受理的,依據本規定進行審查,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籌建申請人作出是否批準籌建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不批準籌建的,應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籌建保險代理機構的,應當成立籌備組,并于批準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籌建工作或未達到開業標準的,原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保險代理機構在籌建期內不得從事任何保險代理活動。

              第二十條完成籌建工作的,申請人可向中國保監會提出開業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開業申請報告;

              (二)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

              (三)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框架、決策程序、業務、財務和人事制度等;

              (四)高級管理人員送審材料;

              (五)員工名冊、員工《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六)股東或合伙人名冊、法人股東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加蓋股東單位財務印章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自然人股東或合伙人身份證復印件;

              (七)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本金入帳原始憑證復印件;

              (八)計算機軟、硬件配備情況;

              (九)營業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證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十一)中國保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

              中國保監會自接到符合要求的開業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天內進行驗收,在三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開業申請人;不批準開業的,應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保險代理機構的設立申報材料應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格式上報。

              第二十三條經批準開業的保險代理機構應按規定領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保險代理機構應嚴格遵守中國保監會制定的許可證管理制度。申領或換發《許可證》后應在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中國保監會可吊銷其《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

              《許可證》有效期三年,保險代理機構應在有效期滿六十天前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換發《許可證》。申請機構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中國保監會可拒絕為其換發《許可證》;未獲得中國保監會換發的《許可證》的,不得繼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

              第三章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保險代理機構的下列事項需報經中國保監會批準:

              (一)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

              (二)變更注冊資本或出資額;

              (三)變更股東或合伙人;

              (四)變更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

              (五)變更組織形式;

              (六)變更住所;

              (七)變更高級管理人員;

              (八)變更業務范圍;

              (九)變更公司或企業名稱;

              (十)分立、合并;

              (十一)解散、破產;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報批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二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依法解散、撤銷和破產的,應向中國保監會交回《許可證》,并在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從業資格

              第二十八條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統一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凡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第二十九條

              凡通過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者,均可向中國保監會申請領取《資格證書》。申請領取《資格證書》的人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文件;

              (二)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三)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以上的政府機關開具的以往行為證明材料;

              (四)近期正面免冠兩寸照片兩張。

              第三十條申請領取《資格證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品行良好、正直誠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在申請前五年未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條件的`,中國保監會可直接授予其《資格證書》,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資格證書》由中國保監會統一印制,禁止偽造、涂改、出借、出租和轉讓。

              第三十三條《資格證書》是中國保監會對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的認定,并不具有執業證明的效力。

              第三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應按中國保監會規定,對其從業人員實行執業資格管理。

              第三十五條《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證書》)是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從事保險代理活動的證明文件。

              第三十六條《執業證書》由中國保監會統一監制,由保險代理機構負責核發。

              保險代理機構不得向未取得《資格證書》的員工核發《執業證書》。

              第三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應主動出示《執業證書》。

              第三十八條

              因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而受到處罰,并被禁止進入保險行業的人員,已獲得《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機構不得頒發《執業證書》,已頒發《執業證書》的,保險代理機構應負責收回《執業證書》。

              第三十九條

              持有《執業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終止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或轉聘至另一家保險代理機構時,保險代理機構應將其《執業證書》收回。

              第五章經營管理

              第四十條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區域由中國保監會核定。保險代理機構應在核定的經營區域內開展保險代理業務。

              第四十一條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代理機構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二)代理收取保險費;

              (三)根據保險公司的委托,代理相關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第四十二條保險代理機構在展業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非法從事保險業務或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或個人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

              (二)超出中國保監會核定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

              (三)超越授權范圍,損害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

              (四)偽造、散布虛假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損害同業的信譽;

              (五)挪用、侵占保險費;

              (六)向客戶做不實宣傳,誤導客戶投保;

              (七)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或不如實向投保人轉告投保聲明事項,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八)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惡意欺詐保險公司;

              (十)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的其他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應明確告知客戶有關保險代理機構的名稱、住址、業務范圍、法律責任等事項。

              第四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應當與所代理的保險公司訂立書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十五條保險代理業務的保費收入可以由投保人直接交付保險公司,或由保險代理機構代收。

              保險代理機構代收保費的,應當開設獨立的保費代收帳戶,保險代理機構不得挪用、侵占該帳戶上的資金。

              第四十六條

              保險代理機構應建立代理業務的詳細記錄,逐筆記錄客戶名稱、代理的險種、代收的保費收取時間和解付時間、代理傭金的收取金額及時間等內容。

              第四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對代收的保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解付。

              第四十八條保險代理機構應當保守在經營過程中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第四十九條

              保險代理機構與被代理保險公司終止代理關系后,應按約定將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各種單證、材料及未解付的保費等交還被代理的保險公司。

              第五十條保險代理機構各類業務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不得少于十年。

              第五十一條保險代理機構應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累計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第五十二條

              保險代理機構接受保險公司委托辦理保險代理業務時,保險公司可要求保險代理機構向其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具體數額和繳納方式由雙方協商。

              第五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應按其注冊資本或出資額的5%繳存營業保證金,或按中國保監會的規定購買職業責任保險。

              保險代理機構應在開業后三十天內將營業保證金足額繳存到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商業銀行。經批準,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以中國保監會認可的有價證券繳存營業保證金。

              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代理機構不得動用其繳存的營業保證金。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按規定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有關報表、資料。報送的各類報表、資料應當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第五十五條保險代理機構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的各類報表、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十六條保險代理機構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六十天內,向中國保監會報送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說明。

              前款所稱會計師事務所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三年以上,沒有不良記錄;

              (二)內部機構設置及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10名以上注冊會計師。

              第五十七條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保險代理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第五十八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代理機構進行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或企業設立、變更事項的報批手續;

              (二)資本金或出資額;

              (三)營業保證金、職業責任保險;

              (四)業務經營狀況;

              (五)財務狀況;

              (六)信息系統;

              (七)管理和內部控制;

              (八)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九)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罰則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擅自設立保險代理機構的,予以取締,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條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騙手段而獲得中國保監會批準籌建或開業的,取消其籌建資格或吊銷《許可證》,并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代理機構擅自合并、分立、解散或破產的,給予警告,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六十二條

              保險代理機構未按規定,擅自變更名稱、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注冊資本金或出資、住所、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股東或合伙人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中國保監會核準任職資格而擅自任命高級管理人員;

              (二)未經中國保監會同意以臨時負責人名義及其他方式指定高級管理人員;

              (三)因特殊情況經中國保監會同意指定的臨時負責人,其實際任期超過3個月;

              (四)未按規定向中國保監會抄報高級管理人員任命決定或高級管理人員紀律處分決定。

              第六十四條

              保險代理機構超出核定的業務范圍或經營區域開展業務活動的,給予警告,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六十五條

              保險代理機構在籌建期間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活動的,給予警告,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籌建資格。

              第六十六條

              保險代理機構與非法從事保險業務或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或個人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的,給予警告,處以其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違反本規定發放《執業證書》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

              保險代理機構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或采取非正當手段進行不公平競爭的,給予警告,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六十九條保險代理機構違反本規定,挪用、侵占保費的,給予警告,處以10

              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條保險代理機構在終止代理關系后,未按約定向被代理保險公司交付各種單證、材料的,給予警告,處以1

              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一條保險代理機構在業務經營中散布虛假信息,損害他人信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二條

              保險代理機構超越授權范圍,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或串通他人欺詐委托人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三條

              保險代理機構存在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四條

              保險代理機構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資料的,給予警告,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五條

              保險代理機構向客戶披露虛假或不實信息,誤導客戶投保的,或者向客戶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不如實向投保人轉告投保聲明事項,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六條

              保險代理機構未按本規定設立獨立的保費代收帳戶,或未建立詳細的業務記錄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七條

              保險代理機構未按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或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七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保險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責令予以撤換,吊銷《資格證書》。

              第七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保險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可視情節輕重,取消其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

              第八十條

              違反本規定,拒絕或妨礙中國保監會依法監督檢查的,給予警告,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一條在中國境內設立外資保險代理機構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我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八十二條本規定要求提交中國保監會的各類材料,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八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八十四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此前頒布的有關保險代理機構的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13

              文件編號:RHD-QB-K1808

              編輯:XXXXXX

              查核:XXXXXX

              時間:XXXXXX

              生產管理/ Production Control編號:RHD-QB-K1808

              操作指導:該管理制度文件為日常單位或公司為保證的工作、生產能夠安全穩定地有效運轉而制定的,并由相關人員在辦理業務或操作時必須遵循的程序或步驟。,其中條款可根據自己現實基礎上調整,請仔細瀏覽后進行編輯與保存。

              1、工作內容

              1.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議、決定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上級領導下達指令;

              1.2負責選煤廠廠部日常工作、各種文件的起草落實和督查督辦工作;

              1.3負責對外接待和辦公用品的領用發放及廠部勤務人員管理工作;

              2、工作職責

              2.1負責本廠上級行政文件精神的落實和督查督辦工作;

              2.1.1負責上級文件的接收、登記、傳遞和落實的各項工作;

              2.1.2負責起草全廠各類文件,督查督辦文件精神的落實;

              2.1.3負責遇事及時向領導反映并請示,做到防患未然杜絕不安全隱患發生。

              2.2負責選煤廠辦公室的各項管理工作;

              2.2.1負責嚴格公章管理使用,認真審查所需蓋章的票據及證明,堅持合法使用,保證不出任何差錯。

              2.2.2負責執行對職工調動的一切規定,未經領導批準決、手續不健全決不辦理。

              2.2.3負責對辦公室人員的工作領導安排工作;

              2.2.4負責辦公用品的領用發放工作;

              2.2.5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做好記錄工作;

              2.2.6負責選煤廠企業文化、企業形象的宣傳報道;

              2.2.7負責全廠福利用品的統計發放工作;

              2.2.8負責人員檔案、文件資料的管理工作;

              2.3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督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3、工作明細

              3.1會議:

              3.1.1每周一參加政治學習會議;

              3.1.2每周五下午組織參加廠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對一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3.1.3按規定參加礦各種工作會議;

              3.2行政效能:

              3.2.1落實“大排查、大推進”工作;督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每周三、周日值班早8時至第二日

              3.2.2查“三違”“三不”指標,每月一人。

              3.2.3安全隱患,每月檢查隱患一處。

              3.2.4每月深入現場兩次,完成宣傳報道和信息報送任務各四篇;

              3.2.5每月進行上級精神落實情況檢查;

              4、工作標準:

              4.1精通業務、廉潔高效、紀律嚴明、服務周到;

              4.2嚴格印章使用、保管無差錯;

              4.3做好辦公用品的領取、發放,各類費用報銷等工作;

              4.4做好每月企務公開上墻工作,搞好日常事務;

              4.5根據規定開據各類對外介紹;

              4.6做好上級精神的`上傳下達,及時高效;

              4.7班組文化建設要量化、細化,有考核、有評比;

              4.8各項管理制度要健全,并認真落實、嚴格考核;

              4.9職工操作要人人正規,職工行為要嚴格達“6S”要求;

              4.10落實選煤質量標準化要求達標;

              4.11落實“一線工作法”,現場管理達“優化型”。

              5、工作程序

              5.1日常請示匯報程序

              5.1.1接受廠長、書記的書面或口頭工作指導和工作指令;

              5.1.2.日常工作向廠長請示匯報;

              5.1.3.接受工作指令向廠長匯報;并要按進度要求進行專題匯報;

              5.1.4同全廠各車間、職能部門領導進行業務協調溝通;

              5.1.5對下級下達工作指令,并給予下級工作指導。

              5.2事故請示匯報程序

              5.2.1有事故在組織處理控制的同時向當班調度匯報;

              5.2.2向當班的廠值班長匯報;

              5.2.3必要時向主管廠長或廠長請示;

              5.2.4事后要向請示過的領導進行詳細的匯報。

              5.3請銷假程序

              5.3.1請各類假先填寫請假本,寫明原因;

              5.3.2請廠長批準,

              5.3.3向書記匯報;

              5.3.4請勞資科批準后報調度備案;

              5.3.5到假后先到調度銷假;

              5.3.6到勞資科銷假;

              5.3.7假條報廠辦,向準假領導口頭銷假。

              5.4班中職工臨時請準銷假程序

              5.4.1職工班中請假(無論公私),主任先向廠值班長口頭請示;

              5.4.2準許后職工方可離崗到調度站填寫臨時請假單;

              5.4.3請值班長簽字準假;

              5.4.4準假后方可離廠;

              5.4.5請假人到時間準時回崗,必須用崗位電話向準假人進行銷假;

              5.4.6在請假到時間后,當班主任要匯報值班長請假人是否回崗;同時準假人要進行檢查請假人是否回崗;

              5.4.7準假人負責檢查對請假人是否按規定進行班考核。

            公司管理制度14

              某工業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合同(什么合同行為)行為,有效防范和化解(什么經營風險)經營風險,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循分工負責、分類管理和密切協作的原則,各部門在各自(各自的什么業務范圍和涉及職責)業務范圍和崗位職責范疇內履行合同管理職能:(沒有明確各個部門合同評審的責任、人員及內容、批準--牽涉到跨部門的內容沒有寫出。)

              (一)生產部負責設備和零部件的購置、維修及保養合同等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和本部門合同正本歸檔保管。

              (二)貿易部負責原輔材料、包裝物和產品標識等采購合同及散油銷售合同、運輸合同等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和本部門合同正本歸檔保管。

              (三)銷售部負責小包裝產品的銷售合同、促銷協議、廣告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分公司(辦事處)辦公場所租賃合同、貼牌加工合同和區域代理協議等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本部門及分公司(辦事處)合同正本歸檔保管。

              (四)分公司(辦事處)負責轄區內銷售合同、促銷協議的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

              (五)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合同、培訓協議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和本部門合同正本歸檔保管。

              (六)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和零星采購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合同、基建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等行政事務合同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和本部門合同正本歸檔保管。

              (七)財務部負責貸款合同、各類擔保合同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和本部門合同正本歸檔保管,履行其他合同的支付性義務,監督銷售合同貨款回籠條款的履行,統一辦理印花稅的匯總繳交,管理合同專用章。

              (八)研發質控部負責技術研發合同的簽訂、履行、爭議的解決和本部門合同正本歸檔保管。

              (九)法律顧問(工作重點:首先是評估信用風險、其次是合同的法律責任)負責格式合同、總經理授權委托書的制作,起草、審查非格式合同、資本性投資合同、知識產權的轉讓和許可合同,審核對外擔保合同,應各部門的要求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合同爭議的解決,代理合同訴訟與仲裁,培訓、指導合同人員以及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十)涉外合同由總經理指定人員負責管理。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如何簽定合同,涉及不同人員授權資格等級、內容、必要條件、充分條件的需要。)

              第三條:各部門、分公司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及代理人的授權情況,必要時可委托信譽較好的中介機構進行資信調查。首次與對方簽訂合同的.,還應要求其提供注冊登記證書、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和其他證明文件。

              第四條:各部門、分公司應在總經理的業務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不得擅自越權,如發現越權行為的,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合同一律使用書面形式。有格式合同的應簽訂格式合同,使用各部門自行起草合同的應事先經法律顧問審查。格式合同條款有重大修改的,也應委托法律顧問進行審查把關。

              第六條:合同條款的填寫應完整、具體和準確,講求書寫工整、書面整潔和字跡清楚。有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和通行技術、價格術語的,在選定標準和所用術語后,應嚴格按要求填寫。如有涂改、更正的,應由簽約各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或校對專用章予以確認。

              第七條:合同應由簽約各方經辦人、有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各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本公司用章按《印信使用與管理規定》執行。有權簽字人指總經理或按總經理授權確定的分管副總經理、部門經理。

              第八條:法律規定合同須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或者合同約定需經公證方能生效的,合同簽訂后應即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合同的簽訂部門同時為合同履行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分公司還應根據每份合同的具體情況確定履行責任人,負責落實合同的履行并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依約履行。

              第十條: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各方當事人之間往來的各種單據、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合同的附件或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也應作為履行的依據。經辦人收發時,應提交簽署原合同的有權簽字人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帶有支付性義務的合同應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前三天書面通知財務部安排資金,付款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應提前十天通知。

              第十二條:合同履行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應定期向與合同履行有關聯的部門及人員通報、反饋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第十三條:因合同履行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對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處罰和追償,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責任部門的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應定期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

              (建議將各個部門的合同履行的監控重要特點、管理要素寫清)

              第四章合同爭議的解決

              (合同爭議的處理建議重點突出合法程序及解決糾紛環節人員控制責任到位的問題上。)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履行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應先行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友好協商,或提請各方當事人認可的中間人進行調解,必要時可要求法律顧問先期介入參與磋商或調解。

              第十六條:發生合同爭議,履行責任人應在知道爭議發生后的12小時內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對公司權益影響較大的,部門經理應在接到報告的3小時內向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匯報。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通過協商或調解無法解決,責任部門認為應提起訴訟或仲裁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在訴訟時效到期前3個月內向法律顧問提交書面報告,同時移交所有資料,由法律顧問負責案件的訴訟或仲裁。書面報告應寫明糾紛發生的原因、事實經過、爭議的焦點、前期處理的情況和所在部門的看法。

              第十八條:因發生爭議導致公司被訴或被申請仲裁的,責任部門應在接到有關部門送達的法律文書時起3小時內報告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同時向法律顧問移交與案件有關的所有資料,并提交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按第十七條規定的內容撰寫。

              第十九條:法律顧問在辦理合同訴訟或仲裁過程中需相關部門配合、協助的,各部門、分公司應予積極協作,不得推諉。

              第二十條:合同訴訟或仲裁的判決或裁決由合同履行責任部門負責申請執行并負責和有關執法部門的配合與協調。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歸檔保管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合同正本的歸檔保管。保管人應建立管理臺帳和專門卷宗,分類別、按順序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如有遺漏、丟失將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正本的歸檔

              保管范圍含作為合同附件或組成部分的來往單據、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

              第二十三條:合同簽訂后即應將正本移交保管員專夾保管,復印件交由履行責任人作為履行依據。合同履行完畢,履行責任人要及時通知保管員將合同正本存檔。

              第二十四條:帶有支付性義務的合同簽訂后,應即復印一份交財務部存查。對公司權益有重要影響的合同也可在簽訂后復印給法律顧問備查。

              (合同文檔資料的保管牽涉到保管周期、責任等-重點規范辦公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所指副總經理含生產技術總監、銷售總監和財務總監。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規章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解釋。

              (合同監督管理權限責任分工建議清楚責任領導)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保理公司的內部管理,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提高公司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組織機構

              第一節 公司架構

              保理公司的架構包括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董事會是保理公司的決策機構,由董事長、董事和獨立董事組成。董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對外代表公司。董事會負責決策重大事項,發展公司的戰略方向,制定政策和規章制度,監督公司的業務運作和財務管理,保障公司的長期利益。

              監事會是保理公司的監督機構,由監事和獨立監事組成。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的決策和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審查董事會的決策是否合法、合規,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利潤分配情況進行監督,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經營管理層是保理公司的執行機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個部門的經理組成。經營管理層負責根據董事會的決策和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制定操作策略和業務方案,組織實施業務,保障公司的正常運營。

              第二節 公司管理制度

              保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決策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業務流程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需要經董事會審議和批準后正式實施,確保公司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第三章 公司決策制度

              公司決策嚴格遵循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程序化、透明化的原則,決策程序包括提案、集體討論、會議表決、決策公告等環節,確保每個決策都經過合理的程序和透明的公開。

              第四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監管

              保理公司應設立獨立的財務部門,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監管工作。財務部門需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核算制度、資金管理制度、財務報告制度等,確保公司的財務狀況真實準確,資金運作科學合理。

              第二節 資金管理

              保理公司的資金管理應安全高效,確保資金的充足性和流動性。公司應設立專門的資金管理崗位或部門,負責資金的募集、運用、監管和結算工作。資金管理需要按照各項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防范風險。

              第五章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 人事聘任

              保理公司人事聘任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任職應符合相關崗位的要求,經過公開招聘和嚴格考核,選聘合適的人員。經營管理層應確保公司具備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人才隊伍,保證公司的長期發展。

              第二節 培訓與考核

              保理公司應注重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的培訓制度,對公司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公司養成。同時,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職業操守進行評價,采取激勵措施和懲罰機制,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創造力。

              第六章 公司業務流程管理制度

              保理公司的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應包括各項業務流程的.規定和操作指南,明確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和責任人,確保業務的有序進行和良好的內部協作。同時,業務流程管理應定期進行評估和改進,優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戶滿意度。 第七章 公司風險控制制度

              保理公司的風險控制制度應全面、科學、靈活,根據公司的風險特點和經營活動需求進行設計和實施。風險控制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各個方面,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方案和措施,確保公司的風險可控。

              第八章 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保理公司應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個人的績效進行評價,建立激勵機制和懲罰機制,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公司的發展和進步。

              第九章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保理公司應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儲和傳遞等各個環節,確保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公司信息管理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護公司和客戶的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濫用。

              第十章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保理公司應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內部控制的目標、范疇、原則和實施方案等。內部控制應涵蓋公司的各個方面,包括財務、業務、信息、人事等,確保公司運作的合法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第十一章 公司守法合規制度

              保理公司應建立守法合規制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規范公司的經營行為。公司應建立合規風控體系,確保公司的合規運營,并及時報送相關報告和信息,與監管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協調。

              第十二章 公司制度的完善和改進

              保理公司的各項制度應不斷完善和改進,根據公司的發展需求和管理要求進行修訂和優化。公司要加強制度的宣貫和執行,做到制度的知曉和遵循,確保公司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第十三章 附 則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保理公司董事會所有。

              保理公司應制定并實施本管理制度,確保公司各項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進行,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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