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實用)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五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需保密的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及重要會議記錄;
5、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工藝技術中涉及重要工藝技術環節的內部資料;
8、生產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需內部掌握的資料;
9、銷售活動中涉及用戶的內部信息資料;
10、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和經理辦公會確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事項。第六條公司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保密級別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保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各類合同及協議、職員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工藝技術中涉及主要工藝技術環節的資料、生產運行中產生的.需內部掌握的資料、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資料,應當明確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由相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公司絕密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辦公室,一切涉及絕密文件的管理、存放、歸檔、借閱、銷毀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門進行歸口管理,一切涉及機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歸檔、借閱、銷毀等相關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門負責。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根據文件的密級程度由相關歸口部門負責。
第十二條對于秘密文件、資料,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借閱、復制和摘抄;
2、經總經理批準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級資料的,需由文件相關歸口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需由文件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對情況進行核實,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條召開和舉辦屬于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根據密級程度確定主辦部門,并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或根據會議密級程度指定參會人員;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的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公司員工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經泄露時,應當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了解相關情況后應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第四章責任與懲罰
第十七條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崗位工作的員工,經綜合辦公室認定,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并根據協議要求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并處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違反保密協議相關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補救措施且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1、違反保密協議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雖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4、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規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守國家秘密和xxx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企業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集團公司利益,保障集團公司投資、經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企業秘密是關系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和信息。
第三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都有維護國家秘密和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責任,集團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不斷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安全,維護集團公司的利益。
第五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內外有別,既確保國家秘密、企業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開展的方針。
第六條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在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集團公司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工作,并指導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第七條根據集團公司的企業性質和日常工作的特點,集團公司企業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一)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重大戰略部署和投資決策、經營中的秘密事項;
(二)集團公司年度計劃、未下達的考核及評價指標,未公開的財務數據;
(三)集團公司未公開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為決策所提供的資料、數據及其他秘密事項;
(四)有關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組、兼并、破產、關閉中涉及的秘密事項;
(五)集團公司重要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財務分析及涉及投資項目的其他秘密事項;
(六)歷年投資、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重點科技成果,發明創造的關鍵技術、工藝、參數,重大科研項目的開發規劃等秘密事項;
(七)集團公司重要會議記錄、會議專題報告和重要會議召開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項;
(八)人事檔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資分配、人員獎罰方案等事項;
(九)查處重大違紀、審計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應當保守的秘密事項。
第八條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按其性質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第十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規定標明密級。秘密文件、資料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由經辦部門或承辦人提出,報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在辦文結束后,交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保密室存檔。
第十一條已歸檔保存的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保密員根據其內容和保密期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定期進行調整:
(一)凡已批準對外公開或已超過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經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圍或時間內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降密;
(三)凡隨時間推移,內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圍、領域的文件、資料,予以重定密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嚴格按國家保密工作的規定和程序處理:
(一)未經原確定密級的單位確認或者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后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指定的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內容如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有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范圍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按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處理:
(一)未經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內容如涉及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應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報請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或所屬企業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舉行涉及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會議和進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動,應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要求,其正式會議記錄由集團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根據需要設專職保密員(機要秘書),負責保密的具體工作。所屬企業也必須按規定配置專職或兼職保密員。
第十六條專、兼職保密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政治責任感、思想水平和專業素質,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進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員會工作職責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設保密委員會,在省保密局和集團公司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指導、部署和檢查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職責主要有: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擬定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細則,并貫徹落實;
(三)指導、監督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確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責任落實;
(四)結合典型事例,定期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員工的保密觀念;
(五)定期召開集團公司保密工作會議,總結工作經驗,制定工作計劃;
(六)嚴肅處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七)定期組織保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保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八)規劃、指導、實施集團公司現代辦公設備的保密技術和保密措施,監督、檢查和落實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企業計算機、辦公網絡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保密措施;
(九)加強對可能接觸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員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電話通訊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術防范能力;
(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
(十一)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保密事項。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獎勵:
(一)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和集團公司的利益,作出較大貢獻的;
(二)在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三)在緊急情況下,保護、搶救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的;
(四)同搶劫、盜竊、毀壞、出賣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及其物品的行為進行斗爭,以及對檢舉、揭發,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保密紀律、玩忽職守、泄露或遺失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的;
(二)對竊密或重大泄密行為不制止、不斗爭、不報告的;
(三)對揭發檢舉竊密、失密、泄密的人進行報復的;
(四)利用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進行非法活動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應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本企業的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經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執行,由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負責解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1、目的:為保守公司機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適用本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安全保密工作。
3、職責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
4、工作內容每位員工入職時均應與公司簽訂保密義務承諾書。公司內部的文件、資料、管理規定、發展動態、重要合同、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重要商業活動日期、重要客人來訪、人事變動、工資福利等均屬于商業機密,未經允許,一律不得向外界和公司其他員工透露。公司文件共分絕密、機密、秘密、普通四種。凡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應標明密級(密級由公司總經理確定),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帶密級的文件和資料。公司的機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機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機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的機密。記載有公司機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嚴禁在辦公桌上存放秘密級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與外來人員交談或交往中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員工在使用完電腦后,要及時關閉,避免遺失和泄露信息。公司領導的辦公室,任何員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入內。公司領導的文件柜、資料柜,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開啟。外來人員到公司聯系業務,均應到會議室商談工作,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區域。公司員工在與外單位人員進行業務交往中出具公司有關資料和信息,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凡發往本公司以外的傳真,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后才能發出。公司員工如果違反公司有關安全保密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
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
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
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
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
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
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
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
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企業秘密是指關系企業經濟利益和社會形象,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本企業秘密的具體保密范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適時由公司保密委匯同保密專業口領導小組進行修訂。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行業歸口管理和主管具體業務同時主管該項業務的保密工作,業務工作管到哪一級,保密工作管到哪一級。
第五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有遵守《保密法》和本管理辦法,做好保密工作的義務。擔任領導職務人員應當帶頭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并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職權范圍內的保密工作。涉及本企業秘密的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產生、定密和解密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辦法第二條制度的,一旦泄露后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事項(具體范圍見《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
(一)削弱本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二)損害本企業聲譽和對外合作關系;
(三)損害本企業的經濟利益和經濟效益;
(四)失去本企業優勢技術的獨有性;
(五)影響企業內部安定;
(六)使企業保秘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第七條 公司內部秘密分為“A級”、“B級”兩級,分為若干保密期限,即“×年”或“長期”。
“A級”是指企業核心秘密,泄露后會使企業經濟利益和經濟效益遭受到重大損害,標識為“內部事項A☆×年”。
“B級”是一般的企業秘密,泄露后會使企業的利益遭受損害,標識為“內部事項B☆×年”。
第八條 企業內部秘密事項的產生,由各單位、各部門依照《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對本單位內的秘密事項進行登記,填寫《公司內部秘密事項申報表》,提出具體事項名稱,密級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見,在一周內上報公司保密辦。公司保密辦召集公司保密委成員進行審定后,予以確定,并行文通知該單位。
第九條 對是否屬于企業秘密和屬于何種秘級不明確的事項(符合本辦法第六條制度但《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內沒有注明事項),產生該事項的單位應當在一周內擬定方案報公司保密委予以確定。
第十條 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一經確定,由產生該事項的單位進行標識,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負責通知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一)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標識在封面或者首頁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二)地圖、圖紙、圖表在其標題之后或者下方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三)非書面形式的密件(如光盤、磁盤、磁帶、錄相帶、半成品等),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在密件上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裝(套、盒、袋等)的密件,還應當以恰當的方式在密件的包裝上標明。
(四)涉及企業秘密的計算機系統,操作員必須設置登陸密碼、使用權限密碼。
第十一條 企業秘密事項的密級變更,應當根據下列情形之一,由該事項產生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后向公司保密委書面申請密級變更:
(一)該事項泄露后對企業的利益、效益的損害程度已經發生明顯變化的;
(二)因為工作需要,原接觸范圍需作很大改變的。
情況緊急時,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變更密級并通知該單位。
第十二條 對保密期限內的企業秘密事項,根據情況變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該事項產生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后向公司保密委書面申請解密:
(一)該事項公開后無損于企業的利益、效益的;
(二)從全局衡量公開后對企業發展更為有利的;
情況緊急時,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解密并通知該單位。
第十三條 上級機關或者有關保密工作部門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在所要求的期限內不得解密。
第十四條 企業秘密事項變更密級或者解密后,保密辦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因保密期限屆滿而解密的事項除外。
企業秘密事項變更密級或者解密后,該事項產生單位應當及時在原標識位置的附近作出標識,原標識以明顯方式廢除;不能標明的,應當及時將變更密級或者解密的決定通知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第十五條 文件、資料匯編中有密件的,應當對各獨立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作出標識,并在封面或者首頁以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作出標識。
第十六條 單位撤銷或者合并,有關企業內部秘件的保存密級變更、解密工作由承擔原職能的機關、單位負責;無相應的承擔單位,由公司保密委指定單位負責。
第三章 內部保密事項的管理
第十七條 接觸企業秘密事項人員的范圍由產生該事項單位的主要領導依照以下原則限定:
(一)本單位職能活動范圍所允許接觸的;
(二)有關人員因本職工作需要應當接觸的; (三)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的。
第十八條 涉及企業秘密的人員上崗前應當由使用單位進行保密法規、保密紀律、保密基本知識及其保密職責和工作程序的教育,使用情況應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必要時與其簽訂保密合同;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保密辦應當進行必要的監督,使用不當的要求使用單位及時調換。
第十九條 涉密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制度:
(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職期間不得兼職與本企業有競爭性行為的企業的工作或服務、解除勞動合同三年內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性行為的企業的工作或服務;
(二)不準將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出售;
(三)不準攜帶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者辦理其它私事;
(四)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企業秘密;
(五)不準使用無任何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計算機網絡等傳輸企業秘密;
(六)不準隱瞞泄密事件;
(七)離職離崗調動工作時必須上交所有資料,并與原單位簽訂保密合同。
第二十條 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復制、使用、存放、歸檔和銷毀應當執行有關保密制度。
復制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物品,應當在本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后進行。嚴禁將企業秘密文件、資料和物品委托私人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印屬于企業秘密文件和資料,需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其復印件視同內部秘密文件資料進行相關管理。
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屬于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物品的安全存放和登記,并詳細記錄密件的使用、收發和傳閱。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對外進行技術交流(包括技術合作、技術咨詢服務、合辦企業等)中涉及企業秘密事項時,必須經XX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 發表宣傳稿件、學術論文、經驗交流材料等文字、圖片資料,凡涉及到企業秘密事項的必須經相關保密專業口領導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同意。
第二十三條 外部人員來企業參觀和實習,對涉及到企業秘密事項或涉密部位時,必須經主管領導和相關保密專業口領導同意。接待單位、員工負有不泄露企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具有屬于企業秘密的會議,主辦單位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A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制度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資料;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二十五條 涉及企業秘密的重要活動,主辦單位應制定專項保密方案并組織實施;必要時,由保密辦公室會同主辦單位工作。
第二十六條 屬于企業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部位(如計算機中心、檔案室等)的保密措施,由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措施報公司保密委審核。
第二十七條 涉及企業核心技術秘密的科研開發資料,不得由1人掌握,應由該項研究的主要負責人根據不同情況,分段或分子項指定不同的人員進行管理。
第四章 泄密的查處
第二十八條 發生泄密事件的單位,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企業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公司保密委辦公室。
本企業員工發現企業秘密被泄露時,應當及時報告公司保密辦或有關領導。
第二十九條 因保密措施不完善或執行保密制度不嚴,造成泄露企業秘密的,本單位主要領導負有領導責任,有密不報,知密不保的免除單位領導行ZH職務;
因工作失誤,過失泄露企業秘密的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相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嚴重瀆職或故意泄露、出賣本企業秘密者,按照相關法律條款制度,提交有關司法機構依法查處。
第三十條 凡泄露企業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將根據被泄露事項的密級和行為的具體情況,給予行ZH處分。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給予行ZH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一)泄露企業秘密已造成損害后果的;
(二)以謀取私利為目的而泄露企業秘密的;
(三)泄秘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的;
(四)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制度的。
第五章 涉密計算機、網絡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涉密計算機、網絡管理按照《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網絡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制度》、《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項制度執行(見附件)。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涉及的GJ秘密,按GJ秘密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制度中的“泄露企業秘密”是指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企業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企業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所涉及到具體秘密范圍所制度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依照本辦法進行清理,重新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保密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附件:1.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
2.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
3.涉密網絡保密管理制度
4.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制度
5.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6.公司內部秘密事項具體范圍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管理權限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四、公司秘密具體規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2、公司界定為保密文件的各類合同、協議、意向書、招投標書、項目立項書、報告、重要會議記錄等資料;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五、保密措施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六、責任與獎懲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一、本制度是處理涉及機密的文件及其機要事項而制定。
二、本規定中所稱機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項,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于此。
1、關于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于人事問題。
3、關于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于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三、機要文件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種:
1、秘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范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四、機要文件、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五、機要文件由其制發部門制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類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六、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七、機要文件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采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八、機要文件須經制發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復制。機要文件復制時,制發部門應將復制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并在發文簿上記載復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項,由制發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和傳送。
十、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毀,由所管負責人負責銷毀。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保密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保密協議,嚴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執行。
對違反公司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公司內部處分或開除;有意泄密并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委托專人執行;
2)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4)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應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個人信息、薪資、勞務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7)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利益和權利,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保密是指對公司秘密加以保護,使之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不外泄的行為。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制度、措施的具體檢查與落實工作。公司各單位、部門和員工均負有保密管理的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范圍包括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上會議、各類專題會議討論內容和決定事項中不宜公開的內容及其會議記錄、紀要;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規劃及經營決策;
(三)不宜公開的公司行政文件、檔案,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各種內部程序文件、規章制度等;
(四)公司內部各類財務資料、統計資料、帳冊、憑證等;
(五)項目產品策劃書、可行性報告、成本核算書、規劃設計方案、圖紙、景觀設計方案、圖紙等;
(六)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等;
(七)公司內部局域網數據庫密碼、網站管理程序密碼、計算機程序文件、計算機終端、微機輸入的秘密內容等;
(八)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和員工薪酬資料等;
(九)其他尚未對外公開的各類信息和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 公司保密內容的密級應依據秘密事項一旦泄露對公司利益損害的程度進行劃分,一般應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其中:
(一)絕密級為: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資料和信息,如:集團公司莆事會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及其他決策方案,網站管理維護程序密碼、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調價信息等。
(二)機密級為:公司的財務、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計算機程序文件和密碼以及不宜公開的內部文件資料、信息等。
(三)秘密級為:公司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員工薪酬資料和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信息。
第七條公司保密文件資料(包括電子文件、聲像資料等),均應按規定標明密級,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保密期限。
第八條 保密范圍內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主辦部門擬定,分管領導確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 在秘密文件資料制作過程中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編制報表或設計技術圖紙的場所會客;
(二)對于作廢的草稿應及時作碎紙處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員離開崗位時,應將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資料要明密分開,秘密文件資料專機處理,設置加密口令,嚴格按規定份數印制,廢頁應及時銷毀。
第十條在查閱、復制、收發、傳遞和保管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閱、復制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以卜領導或授權人批準:凡查閱、復制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相關部門經理或以上領導批準。
(二)綜合管理部文書收發人員在對秘密文件的收發、傳遞中,應作登記,避免誤發誤傳,未經批準不得擴大傳閱范圍;秘密文件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絕密文件不得通過計算機傳輸。
(三)密級文件資料形成后應及時整理,單獨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門保管的過期文件資料不得自行處理,應在每年3月份交綜合管理部統一處理。
第十一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須經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活動時,主辦部門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據工作需要,限定與會人員范圍;
(二)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三)印制涉密的會議書面材料時應編號,發放時應登記,如屬會議討論稿,應在會后收回;
(四)會議開始時,應宣布會議保密紀律;
(五)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不得在與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傳遞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在無加密措施的計算機網絡上傳遞秘密信息,不私自攜帶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四條 一旦發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公司員工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作出處理,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罰意見。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文件收發室、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控制機房等重要工作場所,屬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第十六條綜合管理部可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組織召開保密管理工作會議,了解保密制度執行情況,改進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長假日前進行保密安全檢查。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公司密級的確定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分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2、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4、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6、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7、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8、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3)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請大家務必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詢問,暴力等)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輪換崗位、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或向人力資源部主管薪酬負責人咨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記過一次,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對上述制度及處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本該制度于年月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1.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公司機密文件及內部資料。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復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2.未經授權或批準,員工不得對外提供公司機密文件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
3.機密文件和資料無需保留時, 必須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4.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5.發現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化,特修訂此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和下屬各門店所有正式員工及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請總經理批準執行,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第二章 福利項目
第四條:公司有以下福利項目:社會保險、優秀員工獎、有薪假期、年資津貼、通訊津貼、出差補貼、學歷津貼、文體活動、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保險:凡公司員工均可辦理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個人承擔部分直接從工資中扣除代繳。
第六條:年終獎勵:凡在當年12 月31日前為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含試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員工,
公司將根據全年綜合考核成績發放一定金額的年終獎勵,具體的發放時間和方式等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辦會議決定另行文通知。發放標準為:
年終獎:當年最后一月所在崗位基位工資÷12×當年實際工作月
下列人員不得享受該年度的年終獎:
(1)為公司服務不足三個月的;
(2)在年終獎發放之日前離職的;
(3)年度有曠工記錄或有重大違紀行為的(指單次罰款超過¥100元的);
(4)當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時間)或事假超過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職未上班的(停薪留職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計,套用上條辦理);
(6)年終考核不合格的。(銷售業績連續三個月沒有達標且沒有明確改善者)
第八條:有薪假期: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年法定的節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節3 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勞動節1 天(5 月1 日)、中秋(農歷8月15日)、端午(農歷5月5日)、清明1天和國慶節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統計上年度的員工出勤情況。有薪假為全薪,下同)
(1)為公司服務一年及以上的員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內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業務不繁忙時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則上須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況須經總部人力資源部批準。
(4)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對職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內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按《考勤制度》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因特殊情況,請事假累計3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5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1個星期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5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員工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含試用期)且辦理結婚手續的(以三個月內的結婚證為
準)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請婚假須提前15天請假。
(3)休假后一周內結婚證到相應考勤管理人員備案。
(三)帶薪產假
(1)在本公司服務一年以上的員工懷孕(屬正當結婚的`)分娩的(憑出生證或準生證)
可享受有薪產假45天(其中產前15天)。晚婚或難產或早產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滿試用期的男員工,在妻子分娩時,可申請享受3 天陪產假,但事后須提供結
婚證與出生證原件方可。陪產假須在妻子預產期一周內申請休假,逾期作廢。
(3)公司女員工在懷孕初期應向人力資源部報備,以利跟進其工作保護安排。
第十一條:年資津貼:凡為公司服務累計滿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員工,公司將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的年限,在員工月薪資中,發放20元/年的服務年資津貼,以獎勵忠誠于為公司服務的員工。
第十二條:通訊津貼:公司根據崗位員工工作溝通的實際需要,按照不同職等和崗位實際需求,按月補助移動通訊費用。
第十四條:出差補貼:員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調駐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級區域為標準,即市外),公司按日計發一定標準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貼。具體規定參照《出差管理辦法》之相關條款辦理。
第十六條:文體活動:
1、根據業務工作量,公司將不定期的組織舉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賽、唱歌、演講、知識競賽等比賽項目,根據情況對比賽項目設立獎項,作為公司文化與團隊建設的一部分(門店由行政部發起,店長負責執行)。
2、公司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地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門店的聯誼交流(座
談、聚餐、旅游等)活動,以加強團隊管理建設。
3、傳統節日或國家法定的節假日或公司的慶典活動,公司將適當地組織娛樂活動、發
給員工節日禮品或賀金,使大家擁有“家”的氣氛與感受。
4、公司總部與各門店,在每年的春節前組織安排員工春節聯歡晚會,讓員工感受“家”的氣
氛與節日氛圍。
5、公司各單位可在每季組織舉行一次員工生日會,給當月(以身份證號碼為準)
過生日的同仁發放由公司領導簽字的生日賀卡、生日紅包和精美的紀念品。公司給予員工生日活動經費,按每人¥50元的標準支出(含蛋糕、總經理簽名賀卡、禮品等)。公司各單位的當月有其它文娛活動安排的,也可與生日會同時舉行。
6、各門店也可將公司提供的月全員聚餐費用申請外出燒烤、爬山等安排。
7、各門店員工可利用門店包廂,組織營運員工的唱K活動:(1)門店每月可組織營運各班次員工集體免費唱K一次。限定唱K時間為3小時。(2)員工唱K時間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時段內的一次消費,若員工唱K時間超過3小時,則按當時時價開始計算消費。(3)員工唱K時嚴禁攜帶酒類飲品進入包廂(免費唱K時不允許飲酒,以免影響上班),不可攜帶親屬/親友前來參加唱K,并嚴禁與其他顧客或同事發生沖突。(4)每個部門最多申請2間包廂作為員工唱K時使用。(5)需參與員工唱K的部門需提前一周提交書面申請,上交店經理處簽核,并呈報總部培育處負責人核準后方可。(6)員工唱K的包廂,可由門店經理酌情贈送果盤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無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費比照正常消費計算收費。(7)在特定時期(如暑假、寒假、各類法定假期及忙檔)時,不可申請員工唱K。公司給各全體員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動經費,由財務管理此經費,由總部開發培育處負責組織安排此活動經費的使用。門店或總部其他需支取此經費的,須向開發培育處書面申請,并經總裁批準方可。
第十六條:教育培訓:培訓員工是公司給予員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訓是員工的責任與義務。公司將免費培訓員工崗位工作需要的各項工作技能,與提升員工綜合素質的內容,并將培訓考核與應用結果作為員工任用的主要標準。
1、公司鼓勵和提倡員工在做好自身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自學考試、夜大、函大、
電大等學歷教育或技能培訓,公司也將盡可能的根據員工自身的實際需要,開發和和提供更多的脫產、半脫產培訓項目和機會,也強烈要求員工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內訓、外訓課程,以有助于員工能力和素質的全面提高,從而讓員工和公司一起進步和成長。
2、凡員工在公司服務一年以上,經報備培訓處人力資源部,同意后,自費學習并取得有
效證書(非學歷證書)的,學習內容適合現任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專業技能水平的,公司報銷其學費的70%。學習內容與現任崗位不匹配或暫時無崗位可調整的,公司報銷其學費的30%。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公司其他制度與本制度沖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培育處人力資源部修訂,報總裁批準執行,修改、廢止按同程序運作。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二條 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產品研發、產品生產情況、新產品代理情況。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4.公司內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發文。
5.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6.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三條 保密級別
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利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條 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五條 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條 本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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