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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27 08:18:40 制度 我要投稿

            社區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區管理制度

            社區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社區財務規范化管理,促進街道區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社區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編制預算應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年初預算由村、社區提出,上報街道政府審核,經村(居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備案,并在村務公開欄和村情發布會上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到較大的變化必須提請村(居民)代表會議對年初預算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應在發布會上進行公布,并按原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示、報送、備案工作。

              (3)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必須在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內,根據有關財務制度和相關規定把好財務支出的審批關。

              (4)年終決算,會計年度為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終了必須按財務決算的有關要求辦理決算,年度決算的情況要在公示欄公示。

              2、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社區貨幣資金一律由街道三資托管中心監管,村、社區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存入集體帳戶,若遇特殊情況收到小額現金可于次日存入集體帳戶。

              (2)每個村、社區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帳戶,不準多頭開戶,帳戶實行支票戶管理。

              (3)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公款私存,不準座支現金,不準擅自出借或放貸公款,不準挪用公款,不準為個人和外單位提供經濟擔保,不準出借、出租銀行帳戶。

              (4)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庫存現金限額規定制度。

              (5)嚴格執行錢、帳、印鑒分管原則,空白支票、收款票據、有價證券由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人員保管,銀行印鑒分別由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報帳員、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保管。

              (6)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在每次結報核算后,應及時與村、社區報帳員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并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

              3、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在授權范圍內實行“一支筆”審批。村、社區的開支由主任審批,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簽字同意,報街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由托管中心負責審核的人員審核,并在每張票據上簽字或加蓋已審印章后,方能在財務托管中心結報入帳。數額較大的支出事前必須經村(社區)兩委討論,召開代表會議表決后方能實施。

              (2)村、社區原則上不產生生活誤餐費和接待費開支,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產生生活誤餐或接待的,要從嚴控制標準,接待后要注明事由。

              (3)村、社區常職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集體資金發放津補貼、誤工費、加班費、值班費等。

              4、收入管理制度

              村、社區的一切收入(除上級明確直接發給個人的獎金)都應交入在銀行開設的集體帳戶進行統一核算,嚴禁收費不開票,收入不入帳行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

              5、票據管理制度

              (1)村、社區所有收入一律使用規范的收費票據。村使用“南溪區農村集體經濟統一收據”,社區使用“四川省非稅收入繳款書、四川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收款。

              (2)統一收據的使用、核銷,實行專簿登記制度,統一收據由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負責領、銷登記,村、社區報帳員在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處辦理領用、繳銷手續。每本使用完畢,將存根在財務托管中心核銷歸檔后方可重新領用。收據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3)統一收據必須保持整本連號,按時間順序先后開具,年度末財務托管中心應進行票據盤存。

              6、財產物資管理、處置制度

              (1)村、社區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的財產、物資,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都要列入固定資產,會計帳務上要進行固定資金產核算。

              (2)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建立資產管理輔助帳,資產的使用、管理要落實到人頭。

              (3)村、社區要定期進行資產盤點,核對帳簿,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盤虧財產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4)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進行處置,事先應向街道提出書面處置資產申請,待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置,未經同意進行資產處置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征地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1)集體土地被征占用的社,在獲得土地征占用補償時,應事先在銀行開設集體存款帳戶,該帳戶應加蓋街道財務托管中心負責人的`印章。

              (2)使用土地征占用費時,應召開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進行討論,并將討論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組代表或戶代表要在討論形成的書面材料上簽字。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由組長主持,必須要有村支兩委的主要干部和街道駐村干部參加,討論形成的分配方案報街道包片駐村領導、分管征地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8、收支結報制度

              (1)村、社區經濟業務較多的報帳員應當于每月底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

              (2)村報帳員每逢公歷雙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社區報帳員每逢公歷單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年度末,村、社區報帳員都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協助辦理年終決算。

              二、財務監督

              1、村、社區財務必須接受民主理財組的監督,民主理財組應定期對村、社區的收入和支出進行審核,審核后應當簽名,并加蓋審核監督章,民主理財組在審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向村、社區和上級部門報告。

              2、村、社區財務原則上每季度公開一次,并在村情發布會上進行發布。

              3、財務托管中心對原始憑證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完整性審核監督,對手續不完備、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合理的應拒絕報帳、入帳。

              4、街道村級財務審計組每年對中心的財務進行不定期的指導和檢查,對重要經濟事項應實行專項檢查,對涉及財務的違規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并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紀工委,直至上級部門報告重大財務事項和違法違紀事項的責任。

            社區管理制度2

              1、認真貫徹執行《國際疾病分類法》,檢查指導按'分類法'對病案進行處理,使符合規范。

              2、保證衛生行政部門關于病歷檔案工作的規定和條件,在我院貫徹執行,維護病案完整和質量,制定病案管理制度,負責病案管理人員的考核和提供晉升意見。

              3、按照四川省衛生廳編印的`《病歷書寫規范》,制定我院病歷檢查質量標準,評審辦法,組織檢查病歷書寫質量,提出改進措施,保證病案的科學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4、對各科室病歷質量按月逐份進行檢查、評分、定級、對死亡病歷、急重病歷、手術病歷和新開展技術病歷要列為檢查重點,檢查結果及時反饋有關科室。

              5、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討論有關病歷書寫,醫療表格和統計表格,審批這些表格的打印和復印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6、委員會要在臨床醫師和病案管理人員之間發揮橋梁作用,推進密切協作,提高病歷書寫與病歷管理的質量。

              7、委員會要向院長提出年初計劃和年終總結報告。

            社區管理制度3

              1、社區村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村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村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村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日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村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村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管理制度4

              為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切實加強社區居委會的建設,規范社區居委會的管理,充分調動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務實、廉政、高效的社區居委會隊伍,推進社區居委會工作的組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根據區民政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負責,嚴于律已,工作務實,勤政為民,牢固樹立服務的思想,當好社區居民的帶頭人。

              (二)遵紀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職業道德,認真聯系社區工作實際,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做好各項工作。

              (三)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系群眾,接受監督,堅持原則,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問題和糾紛。

              (四)加強學習,豐富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五)充分發揚民主,善于團結和依靠群眾,組織發動群眾參與社會自治,辦理各種事務,解決各種問題。

              (六)熱愛居委會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提倡協作精神,自覺維護社區居委會的整體利益及班子團結。主任全面負責,班子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七)熱心群眾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樹立主動服務意識,經常深入社區居民當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為居民協調解決實際問題。

              (八)熟悉掌握社區居民、社會單位基本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接待居民、辦理居民事務時,要熱情大方,耐心細致,不急不躁,講求效率。

              (九)工作時間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全體外出時應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區居委會原則上不得組織居民外出活動,需要組織居民外出活動時,必須報街道批準,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報制度,及時報告社區內發生的重大情況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辭職、勸退、罷免

              (一)關于個人原因辭職

              社區居委會成員因個人原因決定離開社區居委會工作崗位的,需提交本人書面辭職申請,經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并做完相關工作交接后離崗。涉及工作補貼的按實際天數核發。

              居委會成員連續事假1個月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全年累計事假2個月以上、病假4個月以上,已不能勝任社區居委會工作或嚴重影響社區居委會工作的人員,本人應主動提出辭職申請,以便及時補選。未主動提出辭職申請的人員,可提請居民代表大會決定其去留。

              (二)關于勸退的規定

              凡社區居委會成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可以勸其自行提出辭職。

              1、不熱心社區居委會事務,對群眾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對應當辦

              理的事項推拖扯皮,不認真負責,經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眾工作紀律,向社區居民吃、拿、卡、要的;

              3、無故脫離工作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區居委會班子內部鬧不團結,產生不良影響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體原因,無法勝任所負擔工作,且變更另一個崗位也無法勝任的;

              6、經街道考核或社區居民測評為不稱職的。

              對上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勸退”必須履行下列程序:

              1、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與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共同與其談話(涉及社區一把手由社區工作科與組織科共同與其談話),說明原因,并充分聽取本人意見和申辯;

              2、凡本人拒絕的,由街道辦事處主管負責人與本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再次聽取本人的申辯及理由;

              3、本社區黨組織向所在街黨工委提出書面報告,進行備案;

              4、對被勸退人員的工作補貼以正式離崗日期為準計算。

              (三)關于對社區居委會成員的.罷免

              1、凡社區居委會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運用罷免程序,將其罷免:

              (1)因工作瀆職、失職使社區居民健康和財產及社區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測評為不稱職的;

              (3)侵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

              (4)全年無故累計脫離工作崗位7天以上;

              (5)應予勸退,且本人申辯理由不能成立卻堅持不退的;

              對上列情況之一的人員“罷免”必須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區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區居民代表聯名,可以要求罷免居民委員會成員。罷免要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居民委員會和街道辦事處提出,并寫明罷免理由。或由街道辦事處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罷免建議。

              2、居委會依據《選舉規程》召開居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罷免本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居委會主持召開罷免會議有困難時,可由街道辦事處派人代行主持召開會議。

              3、在居民會議表決時,應書面說明罷免理由。被罷免人有權出席會議申訴意見。居民代表進行表決,宣布表決結果,并在居委會存檔。街道辦事處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無假日辦公制

              作息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晚上5:00—6:00。季節變化根據街道辦事處通知,調整作息時間。節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實行一至二人輪流值班。

              (二)請銷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須經批準后方可執行。請病假以病假條為依據;一般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會負責人批

              準。超過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報社區工作科審批。居委會負責人因事、因病請假,由社區工作科分管領導審批。請假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年終列入考核。未經請假,無正當理由不上班、不參加集中學習的、上班后又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一律作曠工處理。

              (三)獎懲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補貼扣除辦法。病(事)假3天以內(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計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計超過20天(含20天),扣除當月全部政府補貼。全年累計事假2個月、病假4個月以后,政府補貼將不再計發。

              2、為嚴肅考勤的嚴肅性、真實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扣除當事人和一把手的當月政府補貼。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過三天的(沒有曠工)人員,給予一次性物質或精神獎勵。

              4、條件允許情況下,對全年病事假不超過一周的人員(沒有曠工),組織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體要求

              1、社區居委會人員的出勤、缺勤,由專人負責記載,按月計結,作為月發工資的依據。有關科室將不定期抽查。

              2、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每天負責考勤的工作人員認真進行登記,遲到或早退人員必須

            社區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

              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組織機構

              組長:王子彬

              副組長:李繼忠

              成員:西環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體職工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

              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

              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

              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考評及獎懲制度

              第一條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第二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社區管理制度6

              第一條以科室為單位,科主任任糖尿病病例管理負責人,由糖尿病專職護師負責糖尿病病例管理工作。

              第二條糖尿病病例檔案建立

              1)糖尿病病例檔案的建立,其目的是通過運用信息整合優化及全程督導的管理模式,幫助患者提高治療達標率,改善病情,最終目標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故此建立檔案需本著患者自愿原則。

              2)糖尿病專科醫生在對患者進行全面病情評估后,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而后由醫生帶患者至門診5號診室(患教室),交由專科護士為患者建立隨訪檔案、并對患者提供進一步健康教育和指導。

              3)建立檔案時護士應仔細詢問病情并逐項填寫門診隨訪病例各個隨訪項目。書寫時應當真實、客觀、準確。

              第三條糖尿病病例檔案管理

              1)檔案材料應依次編號,順序放置,妥善保管。書寫時字跡工整、清晰。

              2)檔案材料應專柜放置,上鎖保管。除醫務人員外,原則上不予以外借或查閱。如需借閱者,應保持檔案整潔,不可隨意涂改。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3)門診糖尿病檔案全面記錄病患在門診檢查的所有血糖,血壓,血脂,體重等疾病變化信息,并由專職護士定期為病患更新疾病檢查數據信息。

              4)檔案登記本內紅色“○”標記表示:初次診斷糖尿病的患者。

              第四條糖尿病病例干預

              1)建立檔案后,糖尿病患者每次到門診就診時,首先由專職護師通過分析其一階段的血糖,血壓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飲食,運動等相關健康教育;再由門診醫師進一步給出診療處方。

              2)電話隨訪咨詢專職護師有計劃的根據所管理的糖尿病患者的病情需要,定期主動電話隨訪患者,關心患者最近的身體狀況,給出專業的建議,并對長時間未就診的患者給予提醒。

              3)開通糖尿病健康知識電話咨詢熱線,及時為糖尿病患者答疑解惑。

              第五條本著平等、關愛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系,以保證病例的長期跟蹤和持續性管理。

              上海市同濟醫院內分泌科

              xx年1月11日修訂

            社區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文明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社區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區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內自愿者服務隊和各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七條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于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能遵守《社區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年齡16周歲以上(周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愿服務),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第八條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所在社區志愿者組織填寫注冊登記表,所在社區志愿者組織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九條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愿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組織根據志愿者所從事志愿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

              (四)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條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遵守《東方麗景社區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

              (三)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第四章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一條社區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二條社區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社區管理制度8

              一、社區志愿者人員登記要求:

              (一)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并表明自己參與社區服務的意向,到居委會登記注冊,社區將根據志愿者的'意向、特長及工作需要,將其編入社區志愿者服務隊伍。

              (二)凡在社區內居住的居民、黨員、退休職工、團員和少先隊員愿為社區其他成員服務,且具有服務能力者,均可加入社區志愿者服務隊伍。

              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遵守志愿者協會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三、社區志愿者服務形式:

              1、分散活動。主要以家庭為單位,任務是為居民群眾排憂解難,設點為群眾提供專業性服務、維護治安、值班巡邏、綠化養護和環境衛生等。

              2、集中活動。圍繞搞好社區服務、社區衛生、社區教育、社區科普、社區文化、社區體育等社區工作,每月組織1—2次志愿者集體為民服務活動。

              四、社區志愿者服務原則:

              (一)社區志愿者要發揚奉獻精神,滿腔熱情地為社區鰥寡孤獨、體弱多病及有困難的人提供幫助,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街道安全社區推進委員會要對志愿者進行經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服務質量,鼓勵、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榮譽感。

              (二)各社區居委會把轄區志愿者每次活動的詳細情況統計好,做好登記和歸檔工作。

            社區管理制度9

              社區全科、家庭醫生以為居民提供健康服務為宗旨,全心全意向所有簽約服務對象和社區內的非簽約者提供綜合性健康服務,全方位體現“社區衛生服務”的職責任務。

              1、以高度的責任心履行家庭醫生服務職責,對服務對象的健康問題實行首診負責制。了解檔案和家庭健康檔案。

              2、實行24小時全天候應答,提供健康咨詢、預約門診、出診、急診、轉診等服務,保證服務對象的健康。

              3、全科醫生有責任和住院醫生、專科醫生相互協作,通過雙向轉診,向居民提供相應的住院醫生、專科醫生的健康問題得到及時診治;并對專科醫生診治后的病人,根據處理方案,在社區或家庭向病人提供后續

              4、負責服務對象的常規保健(包括孕產婦、兒童、中老年保健、健康體檢等),以及傳染病的防治及關的健康教育指導,開展健康促進工作。

              5、全科醫生以及其工作小組對服務對象的健康服務涉及到有關居民健康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各個方面提供綜合服務。

              6、全科醫生有責任為居民合理支出衛生經費提供建議,起到健康理財顧問的`作用。

              7、熟練掌握計算機服務系統,用高科技手段向居民提供規范化服務.認真做好各項病案及相關資料

              8、嚴格執行工作環節間的交接班,避免工作脫節。組織協調好全科醫生工作小組的分工合作。及時將分析后向中心業務辦報告。

              9、積極主動、保質保量完成中心下達的社區預防保健、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10、嚴謹求實、積極進取、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平。

            社區管理制度10

              1、日常上班實行值日制度,節假日期間實行值班制度,由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輪值,值班安排表應及時報送街道備案。

              2、值日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崗值日,負責當天辦公場所的衛生清理、安全保衛以及群眾的來訪接待及街道工作。

              3、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正常上班時間到位,每班應指定一名社區干部帶班,帶班人員負責當日的值班簽到,值班人員做好當天轄區的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群眾來訪接待、安定穩定以用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等工作。

              4、值日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交接班,遵守值班紀律,除定時路面巡查外,中途不得脫班。

              5、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對上級的有關通知和群眾反映急需處理的事宜在做好記錄的同時,應及時準確地向社區主要領導匯報,并按領導批示予以辦理,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的暢通。

              6、值班人員因病因事等原因無法值班的,應事先報社區批準,另行安排人員值班。

              7、特殊情況的.值日值班由社區按有關規定另行安排。社區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值班制度

              為了能及時了解社區的情況,處置社區發生的各種問題,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特制定本規定。

            社區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 社區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區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內自愿者服務隊和各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六條 一個規范化的社區志愿服務站必須具備“八

              個有”:有常設的領導機構;有統一的標識〈統一懸掛“管城區北順城社區志愿服務站”牌匾 規格:55cm*35cm〉;有一個相對獨立的辦公場地和必要的辦公設備;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愿者隊伍;有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有完整的活動計劃和活動內容記錄〈圖片文字影像資料〉;有規范的規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志愿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八條 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于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服從各級志愿者組織地管理;年齡16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愿服務)。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第九條 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所在社區志愿者組織填寫注冊登記表,所在社區志愿者組織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十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愿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組織根據志愿者所從事志愿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

              (四)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一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

              (三)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統一著裝或佩戴統一的標志。

              第四章 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三條 社區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四條 社區要確保有專門的志愿服務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

              第十五條 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街鎮團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監督。

              第十六條 社區黨組織、居委會要落實專人分管志愿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社區志愿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八條 社區黨員志愿者組織、婦女志愿者組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志愿者組織的協調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統一發放《注冊志愿者工作手冊》,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注冊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參加20小時的志愿服務

            社區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區組織的管理,維護社區的穩定和和諧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社區組織是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設立,以發揮社區居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功能為宗旨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社區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居民小組、志愿者團隊等。

              第四條社區組織必須依法履行職能,維護社區和諧穩定。

              第五條社區組織的管理原則是民主、公開、透明、有序。

              第六條社區組織管理的目標是促進社區居民在政策制定、事務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參與,并形成相對穩定的管理機制。

              第七條社區組織管理應充分尊重社區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第二章社區組織的設置

              第八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在社區內由社區居民主動組織成立的群眾性自治組織。

              第九條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成員應通過自薦、組織推薦等途徑產生,經社區居民投票選舉產生。

              第十條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形式可以采取全員議事、代表制等形式,其人數不超過50人。

              第十一條社區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自愿組織成立的,履行業主代表職能的群眾性組織。

              第十二條社區業主委員會的成員應通過自薦、組織推薦等途徑產生,經社區業主投票選舉產生。

              第十三條社區業主委員會的組織形式可以采取全員議事、代表制等形式,其人數與社區規模相適應。

              第十四條居民小組是指由社區居民自愿組成的,負責組織居民日常事務管理的群眾性組織。

              第十五條居民小組的組織形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其成員應由居民共同推舉產生。

              第十六條志愿者團隊是指由社區居民自愿組成的,為社區公共事務服務的群眾性組織。

              第十七條志愿者團隊的組織形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其成員應通過申請、審核等途徑加入。

              第三章社區組織的職責和權力

              第十八條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代表社區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決策和管理;

              (二)組織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提供居民的需求信息;

              (三)監督社區公共服務的提供和管理情況;

              (四)協調處理社區內部糾紛和矛盾。

              第十九條社區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代表業主參與物業管理事務的決策和管理;

              (二)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協助解決業主權益糾紛;

              (三)監督物業服務質量,促進物業管理的規范化;

              (四)組織社區業主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第二十條居民小組的職責是:

              (一)協助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決策和管理;

              (二)組織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提供居民的需求信息和反饋意見;

              (三)協調處理居民之間的日常事務糾紛和矛盾。

              第二十一條志愿者團隊的職責是:

              (一)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服務和管理;

              (二)積極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幸福感;

              (三)推動社區居民的.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社區文化。

              第二十二條社區組織可以依法建立委員會、辦公室等機構,以便履行職責和權力。

              第四章社區組織的運行機制

              第二十三條社區組織應制定工作計劃、年度報告等文件,向社區居民公示并接受監督。

              第二十四條社區組織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居民座談會、大會等形式的民主討論。

              第二十五條社區組織應定期對社區公共設施、公共服務進行巡查和監督,及時反饋問題并協助解決。

              第二十六條社區組織應通過多種渠道宣傳社區政策,提高居民的參與意識和能力。

              第二十七條社區組織應加強與社區各單位的溝通和協調,共同推動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開展。

              第二十八條社區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履職不力的成員進行紀律處分。

              第五章社區組織的資金管理

              第二十九條社區組織應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對資金收入、支出進行登記、核對和報表。

              第三十條社區組織可以通過社區居民自愿捐助、政府撥款、社會捐贈等方式籌集經費。

              第三十一條社區組織應公開向社區居民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對于違反社區組織管理制度的行為,依法予以追究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于社區委員會。

              第三十四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以上所述為社區組織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規范社區組織的運行機制,促進社區居民的參與和社區的穩定發展。

            社區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居民的食品安全權益,加強社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識,保障社區居民的身體健康,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社區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是居民、經營者、管理人員之間的約定和規范。

              第三條:社區居民在食品消費過程中有權知情、參與和監督,經營者在提供食品的過程中有責任提供合格、安全的食品,社區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管和維護社區食品安全。

              第四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的原則是科學性、全面性、合法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

              第五條:社區應建立食品安全監測和預警機制,加強對食品供應鏈的監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機構

              第六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是指負責社區食品安全管理的機構,由社區居民組成的社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擔任食品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社區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及時處理;

              (三)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識;

              (四)建立社區食品安全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食品安全投訴;

              (五)組織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提高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第八條:社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由居民代表和相關部門代表組成,由社區居委會負責選舉產生。

              第九條:因社區食品安全事務需要,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可以邀請食品安全專家、學者等擔任專職顧問。

              第十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經費由社區居委會予以保障,社區居委會應當按照規定向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當采取以下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一)建立食品安全監測和預警機制,定期對社區食品進行抽檢,及時發現和處理食品安全問題;

              (二)加強對食品銷售場所的監管,確保食品銷售場所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法規;

              (三)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監管,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培訓和指導,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五)建立食品安全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社區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訴;

              (六)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和教育,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第十二條:社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社區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訴,確保投訴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第十三條:社區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經營食品,確保食品的質量安全和衛生標準。

              第十四條:社區食品銷售場所應當按照相關法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確保銷售的食品質量安全。

              第十五條:社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法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質量控制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加工的食品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標準。

              第四章: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社區食品進行抽檢,對食品進行質量檢驗和衛生檢查,對不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社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應當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持相關證件進行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八條:社區居民有權通過社區食品安全投訴渠道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投訴,并及時得到處理和回復。

              第十九條:對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投訴屬實的應當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檔案,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記錄和整理,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參考和依據。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制度的居民,社區應當依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如警告、罰款等。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食品經營者,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當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如處以罰款、吊銷許可證等。

              第二十三條:對故意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食品的食品經營者,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當報請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為三年,屆時根據社區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于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社區居委會備案執行。

            社區管理制度14

              為確定加強社區圖書資產的管理,保證書刊的廣泛流通和圖書資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本書屋借閱的圖書、雜志、資料,必須嚴加愛護,不得卷折、涂寫、答題、污損、撕頁或遺失,如有發生,按本規定處理。

              二、 遺失圖書,原則上是以相同版的原書賠償;如不能賠償原版書,則由遺失者去物管服務中心付款賠償,憑收據注銷借書記錄。

              1、 一般圖書按圖書現價的兩倍賠償;工具書按圖書現價的'三倍賠償;其余實用價值高、不易夠到的書籍,按其現價五倍賠償。

              2、 成套多卷本圖書,如遺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則按整套圖書現價的兩倍賠償。

              三、污損圖書按下列情況處理:

              1、損壞嚴重、影響圖書內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圖書,應購原版本書賠償,無法償還原書按本制度第二條規定處理。

              2、污損或損壞圖書封面,一般圖書賠償5元;精裝本圖書賠裝訂費10元。

              3、污損書刊內容,但不影響閱讀和保存,按書刊原價的20%-40%賠償。

              四、損壞圖書已按原版書賠償者,被損圖書經注銷后可歸賠償者所有;如無法購到原版圖書按損壞圖書原價賠償者,則損壞圖書歸社區書屋處理。

              五、讀者履行賠償手續后,事后若能找回原書又無污損,可持圖書管理員簽字的收據退回賠償費。

              六、若故意污損圖書者,除按本章制度賠償外,視其情況,提交其相關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報經社區工作站同意,吊銷其借書資格。

              七、讀者遺失書刊或污損書刊未照章賠償前暫停圖書借閱。

            社區管理制度15

              貫徹落實市關于維護穩定的針政策,建健全、規范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機制,確保我社區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由社區和社區的`民警組織召開流動人口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溝通社區內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情況,制定下步工作安排。

              二、社區工作人員對所屬包戶責任區的流動人口來往去向、現實表現要做到準確、清楚,并將流、流出情況及時反饋。及時做好流動人口變更登記和信息錄工作。配合轄區民警對“重點”流動人員作好跟蹤排查和幫教轉化工作。

              三、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要與住區單位簽訂流動人口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各單位要做好流動人口登記、排查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核對工作。

              四、社區對社區內流動人口住前的表現和現實表現要做到清楚、準確,對轄區內有劣跡的流動人口做好跟蹤調查和幫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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