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01 07:33:15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1

              第一條 企業發生的經濟往來,除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可以使用現金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第二條 企業應根據開戶銀行或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對銀行存款進行明細核算,同時設置“銀行存款”總帳,進行總分類核算;

              第三條 銀行出納對發生的結算業務,要根據合法,正確和完整的收支憑證,依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登記入帳,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出納工作與銀行存款對帳工作不能由一人擔任。月份終了,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于未達帳項均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做出處理,防止差錯;

              第四條 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有關規定,辦理銀行開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無理拒付,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無債權債務或真實交易的票據;

              第五條 經辦人借用空白轉帳支票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由出納員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記簿》上寫清支票號碼,用途和收款單位等項目,由經辦人簽名后方可辦理,經辦人必須于業務結算后三日內辦理有關手續到財務部門核銷;

              第六條 結算憑證(如匯票,支票等)丟失,經辦人必須立即報告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及時采取掛失止付等補救措施,防止冒領和詐騙發生。如果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第七條 預付款應填制用款申請單,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付款有關條款,由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簽字,按照審批付款手續辦理;

              第八條 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單位和承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算后,及時將余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壞帳損失,要追究承辦人的責任;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違反銀行結算法律法規和制度,不得貪污挪用公款,否則,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條 財務負責人不定期組織人員對現金,銀行存款余額進行抽查。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2

              銀行存款是單位存放在銀行的資金,是單位貨幣資金的主要內容,為加強管理,建立健全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如下辦法進行管理:

              1.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根據資金的不同性質、用途,分別在銀行開設賬戶,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接受銀行監督。

              2.銀行賬戶只限本單位使用,不準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

              3.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空白支票必須嚴格領用注銷手續。

              4.應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平時開出支票,應盡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終開出支票,須當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5.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銀行存款的核算、銀行存款的核對,應在結算業務中實行銀行存款轉賬結算。

              6.出納、會計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解表,逐月與銀行核對余額,防止錯賬、亂賬。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的銀行存款業務,防范因銀行存款管理不規范給企業帶來資金損失,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與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銀行存款業務的相關事項。第三條、本制度中的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全部貨幣資金。

              第二章 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第四條、企業銀行賬戶開戶工作統一由財務部負責,日常管理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企業開設賬戶的審批程序,如下所示: 資金管理專員申請→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企業銀行賬戶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立,并用于辦理結算業務、資金信貸和現金收付,具體可設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各賬戶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賬戶:辦理企業日常轉賬結算與現金支付的賬戶,如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支付,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賬戶:辦理企業的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此賬戶只可辦理現金繳存,不可辦理現金支付。

              3、臨時存款賬戶:辦理臨時機構或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在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范圍內可辦理現金支取。

              第七條、資金管理人員開設企業銀行賬戶時要根據上述審批程序進行,需有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批意見,不得私自以企業名義開設帳戶。

              第八條、開立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要盡量選擇全國性的大銀行或對公司融資有幫助的`銀行。

              第九條、銀行賬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財務部應定期檢查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對不再需要使用的賬戶,及時清理銷戶。檢查中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十條、企業銀行賬戶的開戶、存儲資金的分配、銷戶要立足于和銀行發展長期的合作關系,不得隨便因個人關系轉移。

              第三章 銀行存款業務辦理管理

              第十一條、財務人員、業務人員應嚴格審查收到的支票或銀行匯票等票據的合法性,以免收進假票或無效票。

              第十二條、企業各部門的業務或日常費用付款,需預先領用支票或匯票的,申請人應填寫付款申請,由相關領導審批后,交由出納辦理,申請單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額和收款單位及開戶信息。經辦人領取銀行票據后,須在票據存根上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出納人員在辦理結算業務時應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或結算工具,并在辦理業務后取得結算憑證,如銀行回單聯等。

              第十四條、出納員根據月度各銀行存款賬戶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和審核無誤的收、付憑證后,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五條、出納人員不慎將結算憑證丟失后,應及時上報財務總監以方便采取掛失止損等補救措施。

              第十六條、當月發生經濟業務的存款賬戶,出納員應于次月初及時取得各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并逐筆與已登記的銀行存款日記賬發生額進行核對,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糾正;發現未達收支事項,要及時取得相關收付憑證并登記入賬。月末不能取得憑證的未達事項與金額,由出納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使調節后的余額相一致。

              第十七條、每月月終,出納員應分別結出各銀行存款賬戶的當月發生額、累計發生額和余額,編制好各銀行賬戶收支報表,出納簽名后連同記賬憑證、對賬單和調節表一并交財務經理復核;

              第十八條、企業與銀行對賬時發現錯誤的處理辦法: 1、記賬錯誤的處理辦法:上報財務部負責人,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改正。

              2、收付款結算憑證在企業與銀行之間傳遞需要時間造成記賬時間上的先后,即一方記賬而另一方未記賬。處理辦法: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表進行調節。

              第十九條、財務總監安排人員組成清查小組,不定期地審查企業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存款相關賬目是否一致。

              第二十條、企業財務人員對各種支票領用,須建立《支票領用注銷登記簿》,由出納進行序號序時登記,財務主管每月至少核查一次

              第二十一條、銀行支票(包括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和簽發,出納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能簽發空頭支票。

              2、不能簽發超過時間規定的支票,及遠期或過期支票。

              3、不能將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個人代為簽發。

              4、不能簽發印鑒不全、不符合規定的支票。

              5、不能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別的公司或個人使用。

              6、不能將支票用做抵押。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4

              銀行存款是醫院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是醫院的主要貨幣資金,是醫院流動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障醫院資產安全,特擬訂本辦法:

              一銀行存款帳戶,由財會部門統一管理。并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銀行結算辦法,對不同的收付款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選用適當的`結算辦法。

              二領用支票須填寫“支票使用申請單”,經院長同意后,由財務科簽發,并加蓋銀行印鑒,同時需在支票上注名日期、用途及限額。支票使用后次日起三天內將使用后的發票及時交回財務科,改變用途須重新申請,不得領著不用不交。

              三支付外單位的貨款,實行先驗貨后付款的原則。經辦人所經收的付款要負責到底及時報銷,收回余額。直到帳務結清為止。對開出不用的支票,經辦人要及時退還財務科。

              四不得簽發器空頭支票。

              五不得前方遠期支票,不得轉借銀行帳戶。

              六空白支票與預算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七出納人員需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并定期與銀行核對余額,月末由會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季末財務負責人對銀行進行一次全面查對,確保各筆收支款項的安全相符,防止資金被挪用、侵占。

              八有關付款憑證付訖后,應蓋上“付訖”圖章,以防重復付款。并定期裝訂成冊,由專人保管,防止被盜和涂改。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5

              1公司日常經濟業務活動中,除了按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可以使用現金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對銀行存款的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要按銀行結算辦法中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銀行結算手續。2銀行存款收入管理規定;出納員在辦理每一筆銀行存款收入業務進,都必須認真復核銀行存款收款票據的真實性,內容完整性,填寫準確性,如付款單位付來的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證、支票等各種結算憑證,在相關收款憑證上加蓋“轉賬收訖”印章。出納人員應在單據結算規定的日期內及時到銀行辦理進賬,防止資金閑置。

              3.銀行存款支出管理規定;企業生產和管理的應付材料、工裝模具、設備、委托加工費等各,種費用的所需用款支出,一律由各歸中管理部門填寫一式三聯的“請領款單”,業務經辦人應正確填寫收款單位名稱、用途、金額,經部門領導——主管經理——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長審核后,交出納員把第一聯留下,憑以作辦理銀行存款支出手續,并把辦理支出后的銀行回單、網銀付款憑證、支票存根聯附上,作為減少銀行存款的記帳依據,各業務經辦人,對辦理領款的支出,應及時把合法真實、完整的發票、單據(購買實物的發票,必須有實物 驗收入庫證明)交由主管經理親筆簽名審批后,連同原“請領款單”第二、三聯送財務部審核會計辦理核銷報帳手續。

              4.通過銀行辦理的轉帳結算方式通常有: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證、支票、電匯、網上銀行匯款

              4.1銀行匯票的管理

              4.1.1銀行匯票是銀行簽發給匯款人持往異地辦理轉帳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票隨人到,兌現性強,付款期為一個月。4.1.2銀行匯票收付,由出納人員具體到銀行辦理結算手續。4.1.3持票人必須妥善保管好銀行匯票及其解訖通知聯,嚴防遺失,如果遺失了填明“現金”票樣的銀行匯票,持票人應立即向兌付銀行或簽發銀行請求掛失;如果遺失了填明收款單位或個人名稱的匯票,銀行不予掛失,可通知收款單位或個人、兌付銀行、簽發銀行,請其協助防范。4.2銀行承兌匯票管理

              4.2.1銀行承兌匯票是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付款的票據,承兌期最長不超過9個月,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可到銀行申請貼現,由出納人員按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4.2.2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好銀行承兌匯票,若遺失,應及時向承兌銀行辦理掛失注銷手續。4.3支票的管理

              4.3.1辦理同城以內,一千元以上的貸款結算,都必須使用銀行轉賬支票轉帳處理。

              4.3.2簽發的支票,都一律用都用墨黑墨水填寫或用支票打印機開具,不得更改,不準簽發空白支票,由于特殊原因,在簽發支票時不能計填實際金額時,應寫明支票用途和限額才能發放,簽發的支票數額必須與支票存根聯相符。4.3.3公司各部門辦理領用支票時,憑審批核準的“請領款單”辦理。

              4.3.4支票使用后,經辦人員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并在發票上注明使用支票的號碼。

              4.3.5簽發現金支票,必須按上述現金管理使用范圍和要求辦理。4.3.6持票人應妥善保管使用支票,若發現現金支票丟失應馬上向財務部報告,向銀行辦理掛失,但掛失前已被支取的,銀行不予負責。轉帳支票要素填寫齊全的,銀行允許掛失。4.4網銀匯款

              4.4.1在是通過電子銀行將款項匯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4.4.2各部門辦理款項的匯款業務,通過層級審批的“請領款單”并填寫準確無誤的收款單位名稱、帳號、開戶行、實付金額,由出納員通過網銀制單,財務部長終審支付。

              4.5電匯是委托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4.5.1各部門辦理款項的電匯業務,通過層級審批的“請領款單”,由出納員到銀行辦理。4.6銀行定期劃扣業務的辦理

              4.6.1銀行定期劃扣業務是指公司與相關業務單位簽訂的通過銀行每月定期劃扣的款項。

              4.6.2公司通過銀行定期劃扣的業務有:交納的社保金、各項稅費、電費、電話費。4.6.3已與相關業務單位簽訂了劃扣業務的部門應在每月8號前把通過層級審批的`“請領款單”交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據此預留足夠款項供劃扣,待銀行回單取回附在“請領款單”上,作為減少銀行存款的記帳依據。5.銀行存款帳本管理

              5.1設置:為了如實反映銀行存款的收付動態,隨時掌握公司可用資金的支付能力,必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

              5.1.2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簽發的支票金額和銀行受理結算的進帳、付款回單序時逐筆登記、編制存款日結單,以防存款透支而套取銀行信用的違紀行為發生。

              5.1.3核對;每月銀行開出的對帳單互相核對,對于未達帳項通過對查,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使調節后的余額相一致。日記帳余額要與總帳金額一致。6.票據及印章的保管

              6.空白支票由出納員向銀行購買后,按順序填寫支票備查簿,并負責妥善保管好空白支票。

              6.2空白收據由于一經加蓋有關印章,即可成為一種五金收取和轉帳結算的一種書面證明,直接關系到資金結算的準確及時、安全,因此必須按照規定加以保管。空白收據的管理由財務部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登記收據的數量、起訖號碼,發出使用和結存情況,公司任何部門不得私自向外購買使用空白收據收取任何款項。開出的收款收據必須加蓋了公司“財務部”圓形行政印章方為有效。各有關部門和收據使用人領用已加蓋“財務部”印章的空白收據時,由領用人在收據登記簿上簽章,領用部門也要建立收款登記簿,及時登記領入、使用、核銷情況,使用單位不得弄虛作假,開具實額與票面不符的收據,作廢的收據要加蓋“作廢”專用章,各聯要連同存根一起保管,不提撕毀、丟失,使用部門再次領用收據時,須將已用完的收據存根交財務部核,留待以后備查,收據的保管年限與原始憑證相同。6.3公司的產品銷售業務和其他銷售業務一律按國家會計制度要求開具銷售發票,發票的購領、保管、使用、核銷按上空白收據要求參照執行。6.4印章的保管

              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現金和銀行出納使用的各種專用章,包括支票印鑒“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轉帳收訖”、“銀行轉帳付訖”章應專管專用,慎密保管,不得隨意存放或帶出工作單位。支票印鑒章由會計主管人員或指定專人保管,出納員不能一人單獨保管和使用,并且為了貫徹內部牽制制度,出納人員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業務往來債權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

              現金收付管理制度

              1. 現金收付業務是企業經常發生的一種經濟業務活動,現根據國家有關現金管理條例及集團有關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現金的收支范圍 2.1現金的收入范圍 2.1.1單位或職工交回差旅費剩余額、賠償款、備用金退回款。2.1.2收取不能轉帳的單位或個人銷售收入。2.1.3不足轉帳起點(1000元)的小額收入。2.2現金的支出范圍 2.2.1個人勞務報酬。

              2.2.2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2.2.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差旅費。2.2.4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價款。

              2.2.5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及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可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3上述范圍以外的收支,一律通過銀行轉帳結算。3. 備用金的管理

              財務部根據公司經濟業務中的現金使用量,制定備用金限額并交基本開戶銀行審核批準,如超過備用金限額時,應于當天下午存入銀行。公司各部門不能私設小金庫,嚴禁保留帳外公款。各部門因業務關系要借支備用金的,需通過填寫一式三聯的“請領款單”,經部門領導 ——主管經理——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長審核后辦理,并執行上述現金的支出范圍,接受監督檢查,及時辦理報帳、核銷手續。4. 現金收付款管理 4.1現金的收入管理:

              現金的收款一律由財務部辦理或由財務部授權的業務部門協辦,各業務經辦人嚶應在收到現金的當天,連同相關收款憑證及時送交財務部辦理入帳手續。出納人員在辦理現金收款前,首先復核現金收入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準確無誤后開具收款收據并在收款單據加蓋“現金收訖”印章和出納員名章。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所有證券,嚴禁坐支現金,現金上班時可以放在辦公桌抽屜內,以利收付,但必須隨時落鎖,下班后庫存限額內現金必須存放保險柜內,以保安全,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送存銀行。4.2現金的付款管理

              4.2.1所有辦理付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必須合法、真實、完整,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驗收入庫證明,原始憑證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親筆簽名批準后,交公司審核會計對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如發現有虛假、偽造等不合法、不真實原始憑證一律 拒付,并有權將票據扣留,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手續不齊全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4.2.2對審核合格,經審核會計人員簽上日期,加蓋公章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方可給予辦理付款手續,并在復核現金會款憑證無誤后,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印章和出納員名章。5. 現金帳本管理

              5.1設置;為了如實反映現金的收付情況,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5.2登記: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作為登記的依據,序時逐筆登記、編制現金日結單。5.3核對: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6

              (一)按照《zz市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開立賬戶,根據《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要求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每6個月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按開戶銀行設置《銀行日記賬》,出納崗位人員根據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逐日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日清月結。

              (三)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按規定使用銀行賬戶。不得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得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得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四)支票確定專人保管。空白支票由出納崗位人員保管。支票的管理按照《支票管理制度》執行。

              (五)銀行預留印鑒中的財務專用章由會計崗位人員保管,法人代表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單位的銀行存款業務,防范因銀行存款管理不規范給單位帶來資金損失,確保單位資金的安全與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銀行存款業務的相關事項。第三條、本制度中的銀行存款是指單位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全部貨幣資金。

              第二章 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第四條、單位銀行賬戶開戶工作統一由財務室負責,日常管理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單位銀行賬戶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立,并用于辦理結算業務和現金收付,具體可設基本存款賬戶、專用賬戶。各賬戶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賬戶:辦理單位日常轉賬結算與現金收付的賬戶,如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支付,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等。

              2、專用賬戶:辦理指定業務的資金結算收付,不可辦理現金支付。 第六條、銀行賬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財務室應定期檢查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檢查中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三章 銀行存款業務辦理管理

              第七條、財務人員、業務人員應嚴格審查收到的支票或銀行匯票等票據的合法性,以免收進假票或無效票。

              第八條、單位各科室的業務或日常費用付款,應填寫付款申請,由相關領導審批后,交由出納辦理,申請單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額和收款單位及開戶信息。經辦人領取銀行票據后,須在票據存根上簽字確認。

              第九條、出納人員在辦理結算業務時應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或結算工具,并在辦理業務后取得結算憑證,如銀行回單聯等。

              第十條、出納員根據銀行賬戶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和審核無誤的收、付憑證后,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一條、出納人員不慎將結算憑證丟失后,應及時上報財務總監以方便采取掛失止損等補救措施。

              第十二條、當月發生經濟業務的存款賬戶,出納員應于次月初及時取得各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并逐筆與已登記的銀行存款日記賬發生額進行核對,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糾正;發現未達收支事項,要及時取得相關收付憑證并登記入賬。月末不能取得憑證的未達事項與金額,由出納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使調節后的余額相一致。

              第十三條、每月月終,出納員應分別結出各銀行存款賬戶的'當月發生額、累計發生額和余額,編制好各銀行賬戶收支報表,出納簽名后連同記賬憑證、對賬單和調節表一并交財務經理復核; 第十四條、單位與銀行對賬時發現錯誤的處理辦法:

              1、記賬錯誤的處理辦法: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改正。

              2、收付款結算憑證在單位與銀行之間傳遞需要時間造成記賬時間上的先后,即一方記賬而另一方未記賬。處理辦法: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表進行調節。

              第十五條、財務負責人安排人員組成清查小組,不定期地審查單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存款相關賬目是否一致。

              第十六條、單位財務人員對各種支票領用,須建立《支票領用注銷登記簿》,由出納進行序號序時登記,財務主管每月至少核查一次

              第十七條、銀行支票(包括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和簽發,出納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能簽發空頭支票。

              2、不能簽發超過時間規定的支票,及遠期或過期支票。

              3、不能將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個人代為簽發。

              4、不能簽發印鑒不全、不符合規定的支票。

              5、不能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別的公司或個人使用。

              6、不能將支票用做抵押。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8

              為保證本公司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確保有效使用銀行存款,避免營私舞弊行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涉及銀行存款業務的相關事項。1.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1.1公司銀行賬戶開戶工作統一由財務部負責,日常管理也由財務部負責。

              1.2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公司銀行賬戶只供本公司業務經營范圍的資金收付,不準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1.3建立銀行存款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存款種類及貨幣種類分別核算,做到逐日逐筆有序登記,每月與各開戶行對賬單進行核對,未達賬要及時清查,找出原因,對于銀行存款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證賬實相符。

              1.4每月終了,出納與總賬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做到賬賬相符。

              1.5 現金支票及轉帳支票、匯票、本票等銀行票據統一由出納保管和簽發,出納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①不能簽發空頭支票。②不能簽發過期支票。

              ③不能將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個人代為簽發。④不能簽發印鑒不全、不符合規定的支票。

              ⑤不能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別的公司或個人使用。⑥不能將支票用做抵押。

              1.6已簽發或領出的支票一旦遺失,必須及時向銀行輸掛失手續,造成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7對于收受或簽發的期票,信用證等遠期兌付的票據要分類登記臺帳,及時清理,按時兌現或承付,對信用卡業務也要及時對帳補足存款 2.網上銀行存款的`管理規定

              2.1開辦網上銀行賬戶時,應嚴格按照開設銀行賬戶的審批流程辦理。

              2.2網上銀行的銀行存款業務審批與管理應嚴格按照普通銀行存款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2.3至少應設操作員、復核員對網上銀行的銀行存款業務進行管理。

              2.4電子銀行卡與密碼的保管人員不得將卡交予其他人員,需定期更換密碼電子銀行卡丟失時需及時掛失、上報,否則一切后果由保管人員自負。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9

              1)、項目銀行帳戶必須經雙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設立和使用,銀行帳戶僅供本合同項目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與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嚴禁利用項目帳戶做與本項目無關的收支。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該項目原則上只設一個項目帳戶,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雙方公司負責人同時批準后方可設立(書面批準依據),已經開設的,需向項目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項目帳戶必須與雙方公司銀行帳戶嚴格區分(財務專用章、其他專用章等銀行預留印簽),雙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帳戶進行本項目收支。

              4)、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印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一方保管,另外1枚由另一方保管,不準1方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應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部門使用銀行支票時,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項目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核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經辦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f、支票開出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其他用途使用。對于預付貨款,應做好合同管理,根據合同規定報帳時間。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追究業務經辦人的相關責任。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收據、入庫單等原始單據,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或收據方可報銷。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5)、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營業收入)、其他收入必須按項目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在付款憑證后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應附有合法的付款依據(合同或其他)。同一項目(同一業務)應按合同總額上報審批,不準同一業務分次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追究財務及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在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審批,財務人員必須征求雙方公司總經理(總裁)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業務。

              11)、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銀行存款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銀行存款常用英語10-13

            銀行存款宣傳標語03-01

            銀行存款營銷策劃方案10-18

            查詢銀行存款申請書11-27

            銀行存款記賬常見的錯弊09-07

            關于新西蘭留學銀行存款要點07-24

            銀行存款利息計算方法10-01

            銀行存款的基礎知識201708-11

            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審計方法與技巧09-06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