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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09 07:48:31 制度 我要投稿

            【經典】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經典】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聘用

              (一)公司將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聘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并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程序

              1、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登記表》,并附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書和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

              2、綜合部初試并簽署意見;

              3、聘用部門復試并簽署意見;

              4、總經理審批并簽署意見;

              5、批準錄用后,到綜合部報到,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留存員工有效證件復印件、健康證、照片、聯系方式等,經入職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門進入試用期。

              二、試用期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開始必須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每月1000元。全體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充分享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全體員工要嚴格服從單位管理,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三、員工轉正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員工,應到綜合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轉為正式員工,并將《員工轉正申請表》交綜合部備案,未批準或未備案的員工不能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四、員工調配

              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員工進行調配,應到綜合部填寫《員工調崗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未批準或未備案的員工不能調配。

              五、員工離職

              1、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方可離職;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本人須在離開工作崗位前30天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在批準離職日填辦《員工離職移交清單》,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需在離職日辦理離職證明手續;

              2、凡被公司辭退的'員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辭退者按通知時間辦理離職手續;

              3、凡辭職或辭退的員工,均須向公司結清費用、債務、交清物品以及所負責部門的帳目、文件等;

              4、凡未按規定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者,公司有權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

              5、凡辭職、辭退的員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債務、費用、罰款及帳目、文件等,如不按時按規定清還,公司有權從該員工工資、獎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內部人事調動工作,保證公司內部各部門的員工調動工作能夠有序、及時的完成,適應公司的發展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但不包括臨時工、返聘員工和兼職人員等人員調動。

              第二章調動類別

              第三條調崗

              當公司內部出現崗位空缺時,除考慮內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慮平級調崗。公司有關部門及員工本人可提出調崗(詳見招聘管理辦法第五章十四條):

              A、公司提出調崗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取得調出與調入部門經理的同意后,填制《工作調動表》,按人員招聘權限報公司領導批準。

              B、員工提出的調崗,應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填寫“工作調動表”并報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填寫“工作調動表”,由人力資源部參照員工招聘錄用審批程序辦理。

              第四條借調

              由于某項工作需要,各個車間之間臨時借入人員,在完成某項工作或借調期滿時需返回原部門。被借調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情況不變,有下面兩種:

              1)調動人的工資及考核仍在原部門,由原部門負責,福利待遇按調動人原待遇、原規定執行;

              2)調動人的勞動關系仍在原部門,工資及考核由調入部門負責,福利待遇按調入方的規定執行。

              借調不需要填寫調動表,但須借調部門與調動部門經理協調好,借調工資及考核由調入部門負責的需向人力資源部報備,發生問題由借調雙方部門負責協調。

              第三章任命及調動

              第五條公司內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員發生崗位變動、公司會議中形成的調動員工的`會議決議,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由戰略規劃部下發公司紅頭文件進行任命,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由戰略規劃部下發崗位變動通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及調入、調出部門(借調不發通知,長期借調或職能部門借調將發)。

              第四章職位升遷

              第六條員工職位升遷,部門內部升遷不調離原崗位的不填寫調動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寫工作調動表,并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升遷職位的聘用權限報公司領導批準,并根據級別由戰略規劃部以公司紅頭文件下發到公司各部門。

              第五章員工調動工作原則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門、公司可申請在公司內部調配人員。非工作需要或無特殊原因的人員調動一律不予辦理。

              第八條人員調動審批手續必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再由公司領導批準。

              第九條調動人員審批手續辦理完畢,按規定辦理完調離原工作崗位手續后,方可到調入部門報到,否則不得離開原部門和工作崗位。

              第十條未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明確調動的,或調動雙方自行私下調動的,一律視為無效調動,公司將根據公司制度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管理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4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調遷、服務、給假、出差、考核、獎懲、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董事長、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各項制度。

              第二章人力資源

              第五條人事聘用管理規定

              1、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實行競聘上崗。

              2、集團公司各級員工均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崗位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總經理授權人事主管部門統籌計劃,上報總經理批準。

              4、對競聘管理崗位人員,由組織部門、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資格審核。

              5、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心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

              6、中層管理者,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級以上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其它按中層管理都管理暫行條例執行)

              7、一般職員,其學歷、年齡、專業技術職務等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六條員工調配管理制度

              1、員工的調入,必須有董事長、總經理的簽批,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2、員工的調入須按國家人事調動的有關規定辦理。

              3、員工在集團公司各獨立核算單位之間調動,必須遵循以生產工作需要為前提,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許可后辦理調動手續。

              4、調出人員應向本單位、部門提出申請,請調申請報告獲準后,請調人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調移交手續會簽表。

              5、請調人必須在調出前對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工具、帳款、證件、文件資料書籍、軟盤和業務進行交接。不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6、員工請調告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達1個月者,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繳納。

              第七條員工調動管理規定

              1、集團公司基于工作業務的需要,經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可隨時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單位,被調動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不服從工作分配論處。

              2、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中層領導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3、奉調員工如在異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費報規定報旅費,其隨往的直系親屬得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用。

              4、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職務可由直屬主管領導或指定他人暫代理。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人事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資料歸檔要及時,完整無缺。每年對人事檔案情況進行一次系統檢查,防止遺漏。

              3、要求查閱檔案時,須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查閱時未經批準不得改寫。

              4、人事檔案原則上要求就地查閱,如有極特殊情況須借出時,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5、借閱的檔案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須提前或按時返回,檔案管理人員要逐卷、逐頁進行清點和檢查。

              6、借閱人員如因保管不善,丟失檔案或缺頁、有涂改現象,將嚴格查有關人員責任。

              7、為服務員,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根據員工的變動和檔案內容變動及時更改,以方便員工的查詢。

              第八條職稱評定管理規定

              1、職稱評定工作是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環節,需要按國家有關政策嚴格掌握。

              2、職稱的評定,要與企業發展的需要,嚴格評審過程,堅決杜絕“濫竽充數”現象。

              3、凡是申報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申報的專業技術職稱要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符或相關的崗位和專業。

              4、指導基層單位做好對專業評聘任工作。

              5、做好職稱檔案的分類管理工作和各項服務答疑工作。

              第九條培訓管理規定

              1、為提高企業員工素質,有效地開發利用好人力資源的質量和潛能,增強員工的適應能力,公司將加對員工的培訓工作。

              2、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將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監督指導下屬企業和制造、營銷兩個模擬公司開展培訓工作,

              使培訓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落實。

              3、所有員工都應按計劃、分期分批參加培訓,提高自己的崗位技能和相關的專業知識。

              4、各單位都應制定年季度培訓計劃上報人力資源部,并將培訓考核結果歸檔,人力資源部備案。

              5、培訓的范圍要從實際出發,做好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半脫產培訓、業余培訓。

              6、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業余學習,走自學成才之路。

              7、公司將根據今后的發展需要制定專門人才需求規劃,并選送一些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員工到專業院校進行培訓。

              第十條臨時用工管理辦法

              1、各單位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3個月以內)需雇用臨時人員工作,應提出申請,注明工作內容、時間、崗位、要求等呈主管領導核準,總經理簽批后,送人力資源部憑此招聘人員。

              2、年未滿16周歲者不得聘用,經管財務、有價證券、倉儲、銷售管理人員、會計(除物品搬運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資源部招聘臨時員工,應填寫“臨時員工聘用核定表”,呈總經理核準后錄用。

              4、臨時員在公司工作期間,其待遇和其他事項按公司條款執行。

              5、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員工辦理。

              6、臨時人員聘用期滿,如因工作未完成,須繼續聘用時,應由聘用單位和部門重新申請,敘明理由呈總經理核準后始得聘用,并將核準的申請書一份報總經理備查。

              7、因工作性質和需要須聘用長期臨時工的,可一年核準一次簽定一年合同,報總經理備查。

              第十一條職工內退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不能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員工可以實行內退。

              2、對于達下到內退年齡的職工胡因身體有病,不能從事體力勞動,需拿市級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申請內退。

              3、對因工致殘的職工要經州勞動局專家小組做勞動鑒定,評出傷殘等級的最終審批或鑒定方為有效,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和企業辦理的勞動鑒定一律無效。根據傷殘等級,四級以下傷殘可以提前八年內退,提前三年辦正式退休。

              4、對弄虛作假,擅自改動年齡病例的要立即糾正,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內退待遇:

              1、內退工資執行國家規定的退休時的工資基數,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資做為工資基數,加上各種補貼59元。

              2、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開基本工資(內退的最高比例不超過70%),工作年限滿20—20xx年的按65%開基本工資,20xx年以下(不含20xx年)的開60%的基本工資。

              3、工傷四級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資,待辦好退休后轉入社會統籌,五級傷殘的享受70%基本工資,可以提前三年辦退休,六級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樣待遇。

              4、辦理內退的職工,一律按《吉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定實施辦法》辦理社會保險統籌,繳納比列、例和在職職工享受同樣待遇。

              第十三條內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內退申請書。

              2、不到內退年齡的'要有醫院的診斷或州勞動局的勞動鑒定審批表。

              3、經主管經理批準,各分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由人力資源部研究后批準。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況下,涉及到內退事宜并和上述規定相抵觸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6、凡是工傷鑒定后,要求內退的,均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四條營銷人員聘用管理規定

              1、營銷人員的聘用,原則上以聘用公司內部正式員工為主,以職工子女和外單位人員為輔。

              2、應聘人員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應聘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職稱證等有關證件,和原工作單位個人財務往來證明。

              3、對應聘的人員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有下列情節者,不得錄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單位有欠款的人員;

              (3)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員;

              (4)沒有經濟實力抵押和擔保人的人員;

              (5)與他人和單位有經濟糾紛被司法機關裁決,沒有結案的人員;

              4、對被聘用的人員,根據崗位的性質試用期規定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可以繼續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貨款后可予以辭退。

              5、錄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現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其他事項按營銷政策執行。

              第三章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出入管理規定

              1、所有員工進入廠區(辦公區、生產區)一律禁止攜帶危險品和行業規定禁止的物品。

              2、員工出入廠區限在上班時間內,節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員工進出廠區和辦公區。

              3、本公司辦公樓和廠區大門每天自晚6:00點以后至次日清晨7:00點以前關閉。由保安和更夫分別守衛,除特殊情況經核準后方可出入,否則一律禁止出入。

              4、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內。

              5、員工陪同親友進入廠區或辦公區,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后方準進入。

              6、員工出入有攜帶物品者,警衛要嚴格檢查。

              第十六條來賓進入管理規定‘

              1、凡是來賓訪客(包括協作廠商,其他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時,一律在警衛室辦妥來賓出入登記手續,并查明來訪事由,

              經過受訪人同意及填寫“會客登記單”后,方可進入廠區。

              2、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有關單位、部門領導及主管領導陪同才準進入。

              3、員工親友來訪時,除特殊緊急情況,經由主管領導核準外,不得在上班時間會客,不得于會客室等候,在下班時會見。

              4、外協廠商出入廠區頻繁者,由有關部門申請識別證,憑識別證出入廠區,保衛人員須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嚴禁危險品進入。

              5、嚴禁外界推銷人員或小商販進入廠區。

              第十七條出差管理規定

              1、員工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7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7日以上的由主客領導核準,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部室長出差15日內由主管領導核準,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憑核準的“現狀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填寫“出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對。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須電話聯系,除去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期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5、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

              6、員工出差的各項費用標準按集團公司差旅費管理標準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1、本公司根據勞動法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過十天;每星期六、日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適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事假: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周內由分管領導簽批,一周以上常務副總簽批。沒有簽批處出辦事者按曠工處理。月累計假達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處理;未經公司同意的各類函授學習視為事假,事假期間不開工資。全年累計事假一個月(含一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終獎金。

              4、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持縣級醫療單位診斷可以申請病假。病假工資按日薪的60%支付,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內的按月扣除年終獎金,超出三個月的扣除全年獎金。

              5、長期病假的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產假:按規定員工生育可給產假90天,大齡青年110天產假。

              7、婚假:員工結婚可給婚假三天。大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給予7天婚假。

              8、喪假:直系親屬喪亡可給予喪假三天。

              9、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請假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辦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出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十九條停薪留職管理規定

              1、要求停薪留職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后,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2、對未批準面擅自離職的職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3、停薪留職一次簽訂協議書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滿本人自愿回原單位工作的,須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期滿一個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按有關規定可按自動離職處理。

              4、停薪留職期間停止廠內規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有關規定處理。

              5、停薪留職其協議書一經簽訂,必須一次性向財務部繳納停薪留職管理費和全額承擔社會統籌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

              6、停薪留職期間,在社會上觸犯法津或違規違紀勤儉責任一律由本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直至除名并除廠籍。

              第二十條員工保險管理規定

              1、本公司正式職員工必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員工要按時繳納保險金,不得欠繳。

              3、辦公樓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直接下單到財務部由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4、車間工人的保險金由車間核算員統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無誤后下單到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檔案和關系在集團公司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財務部扣其往來帳款,公司財務部沒有其往來帳款的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其單位,由其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到集團公司財務部繳納現金。

              6、公司的臨時工作人員不得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7、公司的停薪留職人員要全額繳納各項保險金。

              8、公司內退人員要繳納各項保險金額的個人部分。

              辦公樓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辦公大樓內所有工作人員。

              第二條公司實施新的作息時間,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辦公樓內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條本公司辦公樓工作人員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條凡下班后還完成工作者須先打完卡再進行工作,否則按早退處理,

              第五條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上班工作的人員不必打卡,但進辦公樓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保安人員方可放行。

              第六條所有工作人員按作息時間先公司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外出時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規定大約外出時間。并在外出進將批條交給考勤員,

              無批條考勤員有權阻止外出,強行外出者做好記錄,視為脫崗,分管領導不工作崗位時可則臨時委托負責人代簽,制造公司打卡人員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車間工作打卡時間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考勤員按出勤統計。

              第七條公司工作時間經常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可按崗位辦理出門卡,時行特殊管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因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將審批單交給考勤員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領導在原出差審批單上簽字,作為月考勤憑證。

              第九條在上下班時間忘記打卡者,須經分管領導出據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公司高屋管理人員參加上下班打卡,外出辦事時可不打卡。

              第十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人力資源部考勤員監督打卡。

              第十二條考勤員要按日統計報表,每月進行匯總。

              第十三條考勤員要嚴格要求自身紀律,不準隱瞞事實,如有舉報一經核實,一次經予警告,二次按轉崗處理。分管領導按考勤制度嚴格把關,接受工作人員監督。對隱瞞、虛報現象經考勤人員核實,除違規人員按曠工處理外,分管領導將予以通報警告。

              第十四條每遲到一次罰款10元。曠工半天罰款25元,曠工一天罰款50元(曠工期間不開工資)。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遲到三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辦理,年內曠工超過三次按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發展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

              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

              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

              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

              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

              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

              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

              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

              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范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后,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一、人事檔案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人力資源狀況的歷史記錄,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檔案實行以人立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檔案制度

              一、人事檔案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人力資源狀況的歷史記錄,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檔案實行以人立卷,所有員工從進入本公司之日起,即為其建立員工檔案。

              三、員工檔案一般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員工進入本公司前已經形成的檔案材料,二是員工在進入本公司后逐漸形成的檔案材料。后者為管理的.重點。

              四、員工進入本公司后逐漸形成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體檢表、身份證、學歷證明、特種作業操作證等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勞動合同,續約合同,錄用、轉正、晉級、任免職務的命令或通知,工傷和大病鑒定及處理手續,年度考核材料,獎勵、處分審批表,入黨入團志愿書及材料等。

              五、應當歸入員工檔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個月內要進入本人的檔案案卷。

              六、員工檔案的案卷要裝訂成冊,案卷封面后首頁為卷內目錄,卷內目錄記載、介紹卷內檔案材料的主要內容、形成時間、排列順序等。

              七、員工檔案的存放地點和存放器具應當滿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檔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外,借閱員工檔案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九、檔案關系在本公司集體戶頭的員工離開本公司,員工本人必須將檔案關系轉出方可辦理離職結算。

              十、失去保存價值的員工檔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予以銷毀,銷毀時做好記錄。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8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完善某通信設備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保證人力資源管理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某通信設備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人事部是某通信設備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力資源的調配、培訓、薪酬、績效考核、績效獎金的發放等工作。

              第四條 人事部的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和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負責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轉正、晉升等事務;組織制定公司員工的薪酬體系和績效考核制度;進行人力資源培訓和開發活動;擬定并執行公司員工福利計劃;積極開展員工關系的溝通和維護工作等。

              第二章 人事選拔與錄用

              第五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和實施員工的選拔與錄用工作。根據公司的需要,制定崗位需求并發布招聘信息,進行應聘者的篩選和面試。錄用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并通過公司的考核和面試環節。

              第六條 錄用人員須提供個人簡歷、學歷證明、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和推薦信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對錄用人員的身份、學歷、資格進行核查。

              第三章 崗位評估與職稱評定

              第七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對公司所有崗位進行評估和職稱評定工作。評估指標包括:從事工作年限、學歷、專業技能、工作成績、工作態度等。評定結果作為員工的晉升和職稱評定的依據。

              第八條 崗位評估和職稱評定的結果應公示,并在一定時間內接受異議申訴。經核實后,對申訴情況作出處理,并及時公布處理結果。

              第四章 培訓與開發

              第九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和實施員工的培訓與開發工作。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需求,確定培訓計劃并制定培訓方案,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第十條 具體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培訓、職業素養培養、管理能力培訓等。培訓對象根據員工的工作需要和發展方向確定,包括新員工、晉升員工、崗位調整員工等。

              第五章 薪酬管理與績效考核

              第十一條 人事部負責制定和調整公司的薪酬體系,并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發放相應的薪酬。薪酬制度應公平、公正、合理,并與市場薪酬水平相符。

              第十二條 人事部負責制定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并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員工的績效獎金。績效考核應客觀、公正,考核指標應與員工的工作職責和目標相匹配。

              第六章 員工福利與關系管理

              第十三條 人事部負責制定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健康體檢、節日福利等,并安排和組織相關福利活動。

              第十四條 人事部負責處理員工關系問題。及時解決員工的'工作糾紛和投訴問題,組織開展員工滿意度調查,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待遇。

              第七章 監督與評估

              第十五條 人事部應定期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自查和評估,并報告給公司管理層。對重大問題和不合理情況,應及時糾正和改進。

              第十六條 監督和評估工作由公司內部其他部門和外部專業機構進行,用于評估人事部的工作和結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生效,適用于公司的全部員工。

              第十八條 人事部應加強與各部門的協作和溝通,保持及時、準確地處理各項事務。

              第十九條 如有需要,可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并報領導審批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司領導決定。

              以上是某通信設備公司人事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選拔與錄用、崗位評估與職稱評定、培訓與開發、薪酬管理與績效考核、員工福利與關系管理、監督與評估等方面的內容。該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確保管理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及時性。人事部作為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門,承擔著員工招聘、培訓、薪酬、績效考核等重要工作,應積極履行職責,確保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達到良好的效果。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完善某通信設備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保證人力資源管理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某通信設備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人事部是某通信設備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力資源的調配、培訓、薪酬、績效考核、績效獎金的發放等工作。

              第四條 人事部的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和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負責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轉正、晉升等事務;組織制定公司員工的薪酬體系和績效考核制度;進行人力資源培訓和開發活動;擬定并執行公司員工福利計劃;積極開展員工關系的溝通和維護工作等。

              第二章 人事選拔與錄用

              第五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和實施員工的選拔與錄用工作。根據公司的需要,制定崗位需求并發布招聘信息,進行應聘者的篩選和面試。錄用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并通過公司的考核和面試環節。

              第六條 錄用人員須提供個人簡歷、學歷證明、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和推薦信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對錄用人員的身份、學歷、資格進行核查。

              第三章 崗位評估與職稱評定

              第七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對公司所有崗位進行評估和職稱評定工作。評估指標包括:從事工作年限、學歷、專業技能、工作成績、工作態度等。評定結果作為員工的晉升和職稱評定的依據。

              第八條 崗位評估和職稱評定的結果應公示,并在一定時間內接受異議申訴。經核實后,對申訴情況作出處理,并及時公布處理結果。

              第四章 培訓與開發

              第九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和實施員工的培訓與開發工作。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需求,確定培訓計劃并制定培訓方案,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第十條 具體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培訓、職業素養培養、管理能力培訓等。培訓對象根據員工的工作需要和發展方向確定,包括新員工、晉升員工、崗位調整員工等。

              第五章 薪酬管理與績效考核

              第十一條 人事部負責制定和調整公司的薪酬體系,并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發放相應的薪酬。薪酬制度應公平、公正、合理,并與市場薪酬水平相符。

              第十二條 人事部負責制定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并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員工的績效獎金。績效考核應客觀、公正,考核指標應與員工的工作職責和目標相匹配。

              第六章 員工福利與關系管理

              第十三條 人事部負責制定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健康體檢、節日福利等,并安排和組織相關福利活動。

              第十四條 人事部負責處理員工關系問題。及時解決員工的工作糾紛和投訴問題,組織開展員工滿意度調查,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待遇。

              第七章 監督與評估

              第十五條 人事部應定期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自查和評估,并報告給公司管理層。對重大問題和不合理情況,應及時糾正和改進。

              第十六條 監督和評估工作由公司內部其他部門和外部專業機構進行,用于評估人事部的工作和結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生效,適用于公司的全部員工。

              第十八條 人事部應加強與各部門的協作和溝通,保持及時、準確地處理各項事務。

              第十九條 如有需要,可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并報領導審批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加強對人事部工作的監督和評估,確保人事部的工作符合公司戰略目標和要求,并能夠有效地支持和推動公司的發展。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的員工投訴和申訴機制,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注重員工的職業發展和晉升機會,建立和完善員工的職業發展規劃和培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加強對員工的關懷和關愛,建立員工一對一心理輔導制度,幫助員工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

              第二十五條 人事部應加強與其他部門和外部機構的合作,共同探討和解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難題和挑戰,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大對員工的培訓投入,提升員工的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提高員工的競爭力和創造力。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以通知發布的方式通知全體員工,并在公司內部進行宣傳和培訓。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1

              在每一個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樣要有規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詳細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詳細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5天,晚婚者7天;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工資。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三

              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三

              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三

              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三

              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四

              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四

              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四

              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

              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

              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四

              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四

              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四

              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第七節附則五

              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一、概述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是為規范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過程,確保人事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維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

              二、檔案建立

              1. 人事檔案的范圍和內容

              人事檔案的范圍包括招聘、錄用、績效考核、培訓等所有與員工相關的資料。人事檔案的內容應包括員工的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工作經歷、合同協議、績效考核記錄、晉升、獎懲等有關信息。

              2. 檔案管理責任及流程

              人事部門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檔案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員工檔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環節。人事部門應建立嚴格的流程,確保檔案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 檔案建立的流程和要求

              員工入職后,人事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收集并建立員工檔案。員工個人應提供真實、完整和準確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人事部門應按照流程對這些材料進行核實,并將其歸檔。

              三、檔案整理

              1. 檔案整理的原則和方法

              檔案整理的原則是按照時間順序和相關性對檔案進行分類和整理。人事部門應制定檔案整理的具體方法和步驟,并保持檔案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 檔案整理的任務分工和流程

              人事部門應根據公司規模和人數確定檔案整理的任務分工和流程。可以將檔案分為不同的類別,由不同的人員負責整理和歸檔。

              四、檔案保管

              1. 檔案保管的目的和要求

              檔案保管的目的是確保檔案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檔案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損壞或泄露,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保留期限進行保存。人事部門應制定檔案保管的要求和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性。

              2. 檔案保管的責任和措施

              人事部門及相關人員對檔案的保管負有責任。保管人員應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措施進行檔案的保管,包括使用鎖柜、防潮、防火等措施,并定期檢查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檔案使用

              1. 檔案使用的范圍和條件

              檔案的使用范圍限定于有關人事、勞動合同、績效等與員工和公司產生直接關系的工作。其他部門和人員需提出申請,并經過相關部門的批準后方可使用檔案。

              2. 檔案使用的權限和流程

              人事部門應制定檔案使用的權限和流程,明確各級別人員的檔案使用權限,并規定提交檔案使用申請的流程和具體步驟。

              六、檔案銷毀

              1. 檔案銷毀的原則和方式

              檔案銷毀的原則是按照規定的時間保留期限,一經到期即予銷毀。銷毀方式應包括物理銷毀和電子檔案的'刪除,確保檔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檔案銷毀的程序和流程

              人事部門應根據檔案銷毀的程序和流程,對到期的檔案進行統一銷毀。銷毀記錄應詳細記錄,包括銷毀日期、銷毀方式和銷毀人員等信息。

              七、違紀違法處理

              1. 違反制度的處理措施

              對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人事檔案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2. 違反法律法規的處理措施

              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侵犯員工隱私等行為,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必要時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是公司規范人事檔案工作的基本規定,確保人事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保障員工和公司的權益。制度的執行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配合,確保制度的有效落實。八、檔案管理的監督與評估

              1. 監督責任及流程

              人事部門和相關部門應建立定期監督檔案管理工作的機制,確保檔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環節的合規性和規范性。監督部門應制定具體的監督流程和責任分工,并對檔案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

              2. 檔案管理的評估指標

              檔案管理的評估指標應包括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評估指標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的制定,并根據評估結果進行相應的改進和優化。

              九、問題處理與糾正措施

              1. 檔案管理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在檔案管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檔案丟失、損壞、泄露、使用不當等情況。人事部門應及時發現并處理這些問題,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以保證檔案的安全和合規。

              2. 問題處理的程序和措施

              當發現檔案管理中存在問題時,人事部門應立即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處理。處理程序應包括問題的確認、原因的分析、責任的追究和糾正措施的制定,并進行相應的記錄和整改。

              十、制度宣導與培訓

              1. 制度宣導的目的和方式

              人事部門應定期對人事檔案管理制度進行宣導,以提高員工對制度的了解和認知度。宣導方式可以包括員工大會、培訓課程、內部通知等形式,以確保制度能夠全面、深入地落實在員工中。

              2. 培訓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人事部門應對各級員工進行相關檔案管理的培訓與教育。培訓的內容應包括檔案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培訓方法可以采用現場培訓、在線培訓、培訓材料等形式,以確保培訓的有效性和實效性。

              十一、附則

              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員工、勞務派遣人員和合同工等。

              2. 人事部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相應的操作細則和補充說明,并及時進行更新和調整。

              3. 公司領導對檔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應支持和監督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并及時解決檔案管理中的問題和困難。

              4.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并逐步推行。

              人事檔案是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維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制定和執行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可以規范和優化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從而為公司的發展和員工的成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通過建立嚴格的檔案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流程,可以確保檔案的準確性和時效性。檔案整理應按照時間順序和相關性進行分類和整理,明確責任人和流程,保持檔案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檔案的保管是確保檔案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關鍵環節。人事部門及相關人員應對檔案的保管負有責任,通過使用鎖柜、防潮、防火等措施,保證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并定期檢查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檔案的使用應在相關部門的批準下進行,限定于與員工和公司產生直接關系的工作。人事部門應制定檔案使用的權限和流程,明確檔案的使用范圍和條件,并記錄檔案的使用情況。

              檔案的銷毀應按照規定的時間保留期限進行,一經到期即予銷毀。銷毀方式包括物理銷毀和電子檔案的刪除,確保檔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人事部門應根據檔案銷毀的程序和流程,對到期的檔案進行統一銷毀,記錄銷毀的情況。

              對于違反制度和法律法規的行為,應按照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包括相應的處罰和追究法律責任。人事部門應及時發現和處理檔案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以保證檔案的安全和合規。

              制度的有效實施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配合和支持,人事部門應定期進行制度的宣導與培訓,提高員工的意識和行為規范。通過制度的有效落實和監督評估,可以不斷完善檔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學性和效率,為公司的發展和員工的成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1為進一步規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狀態,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員工招聘:

              2.1公司新聘人員一律由辦公室統一面試、建立員工檔案、錄用、分派。各管理處可自行預招員工,進行第一輪面試篩選,面試符合條件者將應聘人員檔案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另行安排面試,合格者錄用。

              三、員工錄用標準:

              3.1公司所有員工年齡一律控制在55歲以內,身體健康。超過55歲在崗者工作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由個人負責。

              3.2夫妻及直系親屬不得在同一單位上班。特殊情況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合理調配。

              3.3對外來沒有家室的人員,確保有家庭地址及聯系電話,身份明確。

              四、員工試用

              4.1新進基層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公司管理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而工作表現合格者將成為本公司正式員工。

              4.2經考核,試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無條件即時辭退。

              五、員工離職與辭退

              5.1新進員工在10天以內自動離職,10天以內無工資。

              5.2員工在試用期內和合同期內提出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申請,對未辦理手續而擅自離職者,每日按曠工處理,公司不發放工資,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權利。

              5.3員工離職最后一個月若未滿勤,將按試用期工資發放,不再參與補助與考核。

              5.4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及檢查工作質量連續三次不合格者,公司無條件辭退。

              六、調職與晉升:

              6.1員工所在崗位不勝任或有過失者,公司視具體情況做出降職、免職、調離或辭退決定。

              6.2同一崗位新老員工的交接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同一崗位新老管理人員的交接原則上不超過一周。

              七、工作日、休假

              7.1總公司辦公室人員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個月集中休4天,當月其他時間不再調休,管理處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規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層員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處可以根據情況自行調配休假時間)

              7.4婚假: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給予婚假7天。

              7.5以上規定休班時間均屬帶薪休息時間。

              7.6直系親屬去世可申請3天的喪假。

              7.7病假可憑醫院證明申請3天病假,病假無工資,超過3天,當月無任何獎金或補助,超過3天,必須總經理批準方可超假,未批準而超假每日按曠工處理,超假7日給予開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3天到7天由副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單報辦公室備案,由辦公室交財務結算。

              八、工資

              9.1工資模式:工資總數=崗位工資+考核工資+補助工資+提成

              9.2各崗位員工工資及試用期崗位工資見《公司薪酬表》。

              9.3獎懲

              9.3.1依照員工職責與考評給予員工獎金或罰款。

              9.3.2年底優秀員工獎30元。

              九、附則

              10.1本制度由辦公室編制并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簽批。

              10.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參考本公司有關規定。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4

              一、人力資源發展戰略:

              1、公司原則上自己培養企業骨干;

              2、公司每年從操作層員工中培養出至少一名管理層員工;

              3、公司每年從管理層員工中培養出至少一名主管級員工;

              4、服務中心經理任職前原則上要求從事過品質員、客服主管、環境事務主管、公共秩序主管崗位工作或在這些崗位上經過公司安排的鍛煉。

              二、崗位設置及管理

              1、崗位級別:

              序號

              級別

              具體崗位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 總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

              3

              部門經理

              職能部門經理、主任,服務中心經理

              4

              主 管

              培訓師、人力資源主管、會計主管、工程師、經營主管,服務中心副經理、經理助理、各主管

              5

              管理員

              培訓員、人事專員、辦公文秘、后勤、采購、公司倉庫管理員、品質員、客戶助理、經營管理員、會計、出納,服務中心管理員、核算員、水電班長、公共秩序隊長

              6

              普通員工

              廚師長、保潔班長、公共秩序班長、司機、服務中心倉庫管理員

              7

              操作員

              廚師、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工、綠化工

              2、其他未明確的崗位級別,由總經理確定。

              3、管理層員工是指“總經理~管理員”級別員工,操作層員工是指“普通員工~操作員”。

              4、崗位任命權限:

              ①“總經理”由董事長任命;

              ②“副總”報董事長同意,由總經理任命;

              ③“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④“主管”、“水電班長”由部門經理提名,總經理任命;

              ⑤“管理員”、“普通員工”、“操作員”由主管提名,部門經理任命,報總辦備案。

              三、制度建設與管理:

              1、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2、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

              4、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5、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四、機構管理:

              1、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2、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并、更名、撤銷等管理;

              3、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4、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5、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部工作。

              五、人事管理:

              1、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2、公司后備干部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3、公司干部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4、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5、管理并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六、薪酬福利管理:

              1、薪酬政策設計與管理、實施;

              2、福利政策制訂與管理、實施。

              七、培訓發展管理:

              1、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2、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的教育培訓工作;

              3、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4、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

              八、其他工作:

              1、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2、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系;

              3、聯系高校、咨詢機構,收集匯總并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4、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5、人事檔案管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二、招聘與錄用

              1、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回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7、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于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14、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盡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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