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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4 10:25:10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于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系到學校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為樹立安全意識,牢記安全責任,深入持久開展學生安全教育,認真細致進行學生日常管理,確保學生人身、學生宿舍的安全,根據教育部、公安部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在校領導班子的領導下,宿管部對學生宿舍的衛生、安全負責,具體實施宿舍的管理工作,制訂具體的衛生、安全措施,明確管理責任,組織進行定期的衛生、安全檢查和經常性的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事故隱患,落實各項衛生、安全制度和工作責任制,確保學生人身、宿舍安全。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宿舍公共設施,維護宿舍正常秩序,創造安全文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熄燈時間就寢。宿舍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嚴禁踢門翻窗。全體學生必須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火災、盜竊等案件及其它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防火是學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點。必須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宿舍管理員和住宿的學生都有保護、愛護的責任,并會使用滅火器。消防器材損壞應及時報修,過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更換,發現起火時立即報警,并立即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學生宿舍按學校規定建立以宿舍管理員為骨干、教師為主體的義務消防隊,擔負學生宿舍火災初發時的撲救工作。

              第四條在學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和安全用火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和煤氣爐、火柴等用具;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燈頭。禁止在學生宿舍內生火、焚燒物品、點蠟燭等。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帶入宿舍內,如宿舍的水電設施、床架等有損壞應及時匯報宿管員,以便及時維修.

              第五條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臨時住宿的,必須經宿管部批準并出據文字證明,宿舍管理員才能安排住宿,否則要令其離開。.校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男女學生不得互串宿舍,學生家長經登記、同意后方可進入其子女宿舍。

              第六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凡發現工作人員或者學生有經商行為的,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制止,制止不聽的`,報告政教處處理。禁止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推銷產品或買賣物品。

              第七條學生宿舍是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暢通無阻,禁止在通道上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自行車等,嚴防在出現突發事件時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學生宿舍門要能隨時打開。

              第八條學生的現金、有價證(卡)等貴重物品,本人必須妥善保管;離校期間應隨身攜帶或交班主任、任課老師代為保管,不得亂丟亂扔,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時,應迅速向周圍同學發出求助信息,將作案人員擒獲,扭送保衛部門處理,或報告保衛部門來人現場處理。

              第九條嚴禁傳播、復制、觀看、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吸毒、賭博、打架斗毆、聚眾喧嘩、猜碼劃拳;窗外倒水和亂扔物品;不得在宿舍舉辦不健康的活動。

              第十條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學生宿舍,學生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要按規定主動上交保衛部門,否則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其他人員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生宿舍時,應及時勸阻并迅速報告保衛部門,保衛部門要立即進行收繳,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同時報教導處。

              第十一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大聲喧嘩、故意起哄等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為;禁止在學生宿舍區張貼各類宣傳廣告和商業廣告。

              第十二條請記住下列幾個重要的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及本班班主任的電話,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2

              1、各宿舍必須制定衛生值日表,并張貼于室內醒目位置。宿舍衛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自行負責。

              2、宿舍衛生做到“六凈”。即衣柜、門窗、玻璃、床鋪等每天整理干凈,床鋪及衣柜上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的皮箱、鞋、臉盆等物一律擺放整齊,無用物品及時清理。

              3、宿舍衛生做到“六無”。即墻壁、地面做到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室內無異味。室內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宿舍內因人員未住滿而空出來的.床鋪,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亂堆雜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則必須疊放整齊。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畜、家禽或寵物,違者限期2天內自行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3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生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規要求

              1、學生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選出室長(或由管理員指定)。作為寢室衛生責任人,室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

              2、各宿舍學生應該于每日早晨自習時間前離開,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寢室及相應過道地段上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寢室衛生不合格計。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燒紙屑等,不得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骨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或處罰責任寢室人員,并取消參與本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4、學生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衛生成績均計不合格。

              5、管理員每周安排一宿舍負責外面走廊及衛生間的衛生工作,定期清掃,保持清潔。

              6、由室長和值日生作好本寢室的防“四害”(鼠、蟑螂、蚊、蠅)工作,以防止疾病傳播。

              二、檢查時間和辦法:

              管理員定期檢查,每周不少于2次,學校定期抽查。每月公布檢查結果,并評出各宿舍樓較好和較差宿舍。

              三、獎勵和處罰辦法:

              1、按月評出文明宿舍、達標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發流動紅旗,給予鼓勵。不達標宿舍按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85分—100分優秀,60—84合格,60以下不合格。

              2、日常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月檢查為“不合格”達三次及以上,取消住宿資格。

              3、各宿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工作,凡私自換鎖,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4、檢查成績將與住宿補助掛鉤,學期末根據得分發放補貼。

              四、宿舍檢查標準(共100分):

              1、地面(15分):(包括陽臺)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10分):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墻壁無污跡。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擺放要整齊有序;牙刷擺放方向一致;毛巾疊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床上無雜物。

              5、床下鞋子(10分):擺放整齊,鞋跟向外(兩人最多只能擺放6雙)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6、陽臺衣物和衣柜(10分):室內不要掛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氣,衣服要整齊懸掛),窗簾整齊。

              7、紙簍和衛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衛生工具擺放整齊,定期清洗。

              8、衛生間、公共衛生(10分):地面干凈整潔,盥洗盆要時刻保持清潔,室內空氣清新;門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擺放鞋子,自覺遵守公共衛生間的衛生要求。

              9、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15分):高雅、整潔,能展示和諧的集體氛圍和高雅的審美情趣,整體效果空間整體效果好,室內空氣清新。

              注:未打掃:0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4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后登記身份證和聯系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游玩和鍛煉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通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信息(包括手機號)登記后,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信息登記并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后才能入校。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5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修結束進入宿舍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后勤辦公室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xx學校

              20xx年10月8日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6

              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學生應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本制度,服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指導和監督,文明住宿。

              二、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安全,不翻越圍墻,不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不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不使用明火。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寢室鑰匙不得私配或轉借他人。節約水電,宿舍樓內的照明用電、生活用水由門衛和水電工統一控制和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三、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調動床鋪和室內設施,按指定編號使用。宿舍樓及寢室的門窗、水、電等設施若有損壞,應及時報告總務部門維修。

              四、保持樓內肅靜,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棋牌類活動,不得在墻壁上亂貼、亂畫,不得高聲喧嘩和追逐打鬧做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

              五、上課期間(包括晚自習和課間休息)不得私自回寢室,特殊情況需經班主任和管理人員同意。

              六、男女生之間不得進入對方寢室,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七、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作息。不能按時返校住宿的同學需有班主任的書面證明。

              八、保持公共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潑污水,亂扔瓜果皮核、紙屑、煙頭。各寢室負責室內外衛生,整理好內務。每個寢室值日生應認真履行職責,創建整齊、清潔、和諧的寢室環境。

              九、學生家長或其他人員看望住宿生,必須向宿舍管理人員出示證件,并辦理登記手續。

              十、宿舍樓定時開關門。

              男生宿舍管理制度

              1、住校生需提前告知班主任需要住宿,以便協調房間及床位。未提前申請的,一律不的.臨時住宿。

              2、學生入住宿舍由德育處統一分配、調整和管理,任何班級和個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床位,未經批準不得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學生中途退宿,班主任需到德育處、宿管辦注明。

              4、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內打架、賭博,不得亂貼、亂畫、亂刻、亂倒污水和垃圾,不得私自換鎖、配鑰匙,不得傳閱不健康的書籍和音像制品,不得攜帶或存放危險物品。

              5、男女生交往要文明、方,不得勾肩搭背,不得互串宿舍。宿舍內不得喂養任何動物。

              6、愛護公共財產和設施,丟失或損壞應主動賠償。

              7、妥善保管個人現金和貴重物品,因個人保管不善而造成丟失,責任自負。

              8、宿舍內成員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出現案情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嚴禁參與迷信、偽科學等非法活動。

              9、每室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并監督本宿舍日常管理和本規定的執行。

              10、全體宿舍學生需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有異議可向宿管辦映,應文明住宿,不得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執。

              11、以上條款如有違犯,按學校有關制度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7

              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寄宿生衛生保健須知

              1、學生宿舍須保持整潔、安寧的舒適環境,嚴禁在宿舍區喧嘩、打鬧。

              2、宿舍內床、桌、椅應按規定擺放合理、整齊,室內設備、物品也應統一、規范擺放。

              3、宿舍區(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掃除次,每天應清掃(擦抹)地面、桌、椅、臺等。

              4、宿舍要經常開窗透氣,保持新鮮的'室內空氣。

              5、學生床上物品應統一、規范擺放,床上無零亂現象,床下也應注意擺放整潔。

              6、寄宿生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規定作息就餐,杜絕睡懶覺現象。

              7、注意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勤換衣褲,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8、注意防、滅老鼠、蚊、蠅等,注意關紗窗和進出關紗門。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8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嘩,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精神和 [華師行保字(20__)07號]文,關于“華中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生財物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宿舍通道應24小時保持暢通,并有明顯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嚴禁違章用電。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私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三、使用臺燈、床頭燈時,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燈泡,同時要與其他可燃物(如蚊帳、床單、書報等)保持安全距離,并應做到人離燈熄、燈亮人在;

              四、學生宿舍嚴禁吸煙、點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嚴禁使用煤火爐、酒精爐、液化氣灶等燒水做飯、菜;

              五、嚴禁在宿舍內、過道上停放各種車輛和堆放雜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否則按損壞公共設施論處;

              六、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鎮靜,不要慌亂。值班員應根據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報警,同時打開各安全出口大門并派人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通過安全出口離開火警現場;

              七、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經常性、不定期地檢查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八、對不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的學生,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應按有關規定沒收違規用具,并通告相關部門,學工部可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關職能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和《武漢市消防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清退離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對不重視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麻痹懈怠的院系,學校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該院系責任人責任。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0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1

              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范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2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

              (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3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床,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后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2

              1、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外來人員禁止入內。

              2、開學前,對宿舍衛生進行全面打掃、消毒,開學后,每天早上8點后進行消毒。

              3、開學當日,學生分年級、分時段搬鋪入住。

              4、加強對學生的衛生健康及防疫知識宣傳教育。

              5、加強學生就寢管理、健康監控和應急處置。

              ⑴每晚值班行政或值班人員提前到宿舍,打開走廊燈,做好宿舍安全檢查和學生健康檢測準備。

              ⑵學生進宿舍后,分年級分時段進行洗漱(xxx:21:00—21:10;xxx:21:10—21:20;xxx:21:20—21:30),未進行洗漱的學生留在各自寢室,不得在走廊或其他寢室逗留。

              ⑶就寢前值班人員及時清點學生人數,核實請假學生情況,對每一位學生進行體溫檢測。

              ⑷對體溫超過37.3℃的學生,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防護及時將學生送到觀察點,聯系家長并送衛生院就診,做好相應登記并報告分管校長,班主任及時了解學生就診情況,并向學校反饋。

              ⑸加強學生輿情監控和宣傳引導,防止恐慌現象發生。

              6、在宿舍內學生要積極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扎堆閑聊、亂竄寢室,提倡懸掛蚊帳,保持寢室通風換氣。

              7、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要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主動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

              8、加強宿舍的.衛生打掃和通風,德育處每天定時檢查通報。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3

              為增強廣大同學的勞動衛生觀念,搞好宿舍衛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院團總支的工作精神和公寓《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在征求同學意見的基礎上,特對我院上學期《衛生管理制度》作部分修改,具體細則如下:

              一、公寓衛生檢查由值班室、院團總支、學生會共同負責對男、女公寓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并當天公布檢查結果,學生會生活衛生部每月公布一次衛生檢查評比結果。

              二、表彰及獎懲辦法。

              (1)被評為“三星級宿舍”的房間,宿舍成員每人加綜合測評0.3分。

              (2)凡在校級宿舍內務評比中獲表彰為院爭得榮譽的'宿舍,獲一等獎者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3分,獲二等獎者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2分,獲三等獎者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公寓值班室對各室的扣分情況與個人綜合測評掛鉤,一學期末,個人扣分累計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綜合測評,個人扣分累計高于2分(不含2分)的,開始扣綜合測評,每超過1分扣綜合測評0.15分;學生會、班委、團支部成員每超過1分扣綜合測評0.2分。一學期個人衛生綜合測評扣分累計達到1分者,取消學期末的評優資格。(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

              (4)實行困難補助評比與個人衛生掛鉤制度,一學期扣班級衛生積分達4分者,取消向下學期個人困難補助評比資格。

              (5)一學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衛生部檢查衛生成績分男女公寓各評出優秀宿舍男8個、女5個(01級男4個,女3個;02級男4個,女4個;)各室成員每人加綜合測評分0.3分,室長加0.4分。

              (6)一學期內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員每人加0.2分,室長加0.3分。

              (7)宿舍衛生成績每月公布一次,分男女各評出最佳宿舍(1—6個),最差宿舍(0—3個)并對宿舍成員進行表彰或批評。累計三次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獎勵班級積分8分。累計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級積分8分,按團總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組織學習提高。學期末累計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員每人綜合測評0.3分,室長0.4分。

              三、實行宿舍衛生班級積分制

              (1)值班室和生活衛生部扣分情況與班級積分掛鉤,檢查所扣分直接計入個人所在班級積分,并每月通報一次班級積分。

              (2)學期末,同年級衛生積分最后一名的班級沒有資格參評院級先進班級、先進團支部,班級取消組織管理單項獎評比資格。學年末,同年級衛生積分最后一名的班級沒資格參評校級先進班級、先進團支部。

              (3)每月班級衛生積分(指扣分)達到30分者,該班寫出書面整改意見,并按團總支要求限期整改

              四、宿舍衛生保持時間與上課時間一致,即上午四節課,下午aer二節課,在保持衛生期間宿管中心和宿管會隨時進行檢查和抽查,院衛生部將對較差、較好宿舍分別進行表揚和批評。

              五、自本學期,院將設立衛生單項獎,具體評比細則另行制訂。

              六、如有外出勞動、實習的班級,在勞動、實習期間宿舍衛生不免檢,應在離開前按規定打掃好宿舍衛生。

              七、衛生區、樓梯衛生打掃不徹底,嚴重影響林學院聲譽的班級扣

              七、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林學院團總支。

              八、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4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后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0、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總務處組成檢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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