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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精選8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
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所采購的原輔材料符合本公司生產工藝和衛生質量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衛生部《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凡是本公司購進原輔材料都必須遵守本制度,一律應當實地查驗。
2、質檢部負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及包裝材料的檢驗和質量監督以及執行質量問題的處罰工作。原料倉主管負責記錄原輔料進貨臺賬。
3、質檢部應及時收集原輔材料及食品添加劑的`有效的執行標準。
4、質檢部應按規定及時抽樣檢驗,認真填寫原輔料檢驗記錄,檢驗合格的原輔料,應通知原料倉庫入庫并及時填寫進貨臺賬;如有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應通知原料倉庫退貨;發現有假冒偽劣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5、檢驗員應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6、檢驗員應檢查所采購的原輔材料的三證(營業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檢驗報告),要求供貨方提供貨物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復印件。
7、檢查原輔料包裝標識是否有品名、生產日期、執行標準、保質期、生產廠家、合格證等,具體請參考《食品標識管理規定》。
8、檢查所采購的原輔材料是否新鮮,無污染,無病蟲害,無腐爛,無異味,無蟲蛀等變質現象。
9、檢查盛裝原輔材料的包裝材料,是否完整無破損,是否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無毒無害。
10、檢查原輔材料與添加劑是否分類存放,不得混裝,不得與有礙食品衛生的物品放在一起。
11、檢查已入庫的原輔材料與添加劑有無掛牌明示,標識牌上的項目有無填寫完整。
12、檢查原輔材料的使用是否做到先進貨先使用。
13、未經檢驗合格的原輔材料不準投入生產使用。
14、檢驗員檢查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把關,不準弄虛作假。
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并復印留存,每年核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
(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
(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查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復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范、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檢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核對。
四、隊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店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進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六、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相信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質量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
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3
一、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銷售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三、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四、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五、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六、對購進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作號食品進貨臺帳。
七、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部及各分店的原料采購、查驗、記錄、存儲全流程管理,涵蓋畜禽肉類、水產品、果蔬、預包裝食品、餐飲具等所有采購品類。
第三條 設立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2 名,負責統籌采購查驗管理;各分店配備兼職查驗員,確保每日進貨查驗全覆蓋。
第二章 供應商管理
第四條 建立 “合格供應商名錄”,采購前須查驗供應商許可證、營業執照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留存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對長期合作供應商,簽訂含食品安全承諾的供應合同,每季度復核資質。
第五條 從屠宰企業采購畜禽肉類,必須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采購進口食品需留存口岸檢驗機構出具的`同批次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
第三章 進貨查驗流程
第六條 原料到貨后,查驗員按 “三查三核” 標準執行:查外包裝完整性、查標識是否符合規定、查感官性狀是否正常;核品名規格與訂單一致性、核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核供貨方與名錄一致性。
第七條 對無合格證明的散裝食品原料,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按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查驗不合格的原料立即拒收,填寫《不合格原料處置記錄》并留存影像證據。
第四章 記錄與憑證管理
第八條 采用電子臺賬系統記錄,內容包括原料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供貨方名稱及聯系方式等。每日進貨記錄需由查驗員、庫管員雙簽字確認。
第九條 憑證分類歸檔:供應商資質文件單獨存放,購物憑證、檢驗報告按進貨日期排序,記錄及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無保質期的不少于二年。
第五章 監督與追責
第十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抽查查驗記錄及憑證,每月開展供應商評估,對不合格供應商及時從名錄中剔除。
第十一條 對未按規定查驗、偽造記錄的人員,處以當月績效 20% 扣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相應責任并移交監管部門。
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就餐者飲食安全,規范進貨管理,根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及《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餐館所有食品原料及輔料采購,由經營者兼任查驗員,全面負責進貨查驗及記錄工作。
第二章 采購與查驗規范
第三條 優先選擇證照齊全的批發市場或固定商戶采購,避免從無資質個體處進貨。每日采購前核對食材清單,明確采購品類及數量。
第四條 進貨時現場查驗:畜禽肉類查看檢疫合格證明,蔬菜檢查新鮮度,預包裝食品核對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杜絕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失效的原料。
第五條 從農貿市場采購時,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留存供應者簽字的購物憑證及供應清單。
第三章 記錄填寫要求
第六條 使用統一印制的《進貨查驗記錄本》,如實填寫原料名稱、數量、采購日期、供貨方姓名及聯系方式等信息,每日采購結束后及時記錄,不得補記或漏記。
第七條 購物憑證、檢疫證明等附件粘貼在對應記錄頁后,按日期順序裝訂成冊,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八條 每日營業前核對庫存原料,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填寫《庫存檢查記錄》。
第九條 自覺接受市場監管部門檢查,對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確保進貨查驗制度落實到位。
餐飲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師生食品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條及校園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食堂設立專職查驗組,由后勤主任、廚師長、教師代表組成。
第二條 覆蓋米、面、油、肉、蛋、菜、調味品等所有原料,實行 “溯源可查、風險可控、責任可追” 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供應商準入
第三條 實行供應商招標遴選制,要求供應商提供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測報告等全套資質,經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審核通過后納入準入名單。
第四條 與準入供應商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原料質量標準、檢驗要求及違約責任,每學期開展一次資質復審。
第三章 進貨查驗細則
第五條 原料送達后,查驗組按分工開展聯合查驗:后勤主任核查資質憑證,廚師長檢驗感官質量,教師代表核對數量及規格。查驗全程留存影像記錄。
第六條 對畜禽肉、水產品等高危原料,實行 “批批查驗”,必須提供當批次檢疫合格證明或檢測報告;蔬菜類每日檢測農殘,不合格的立即退貨并上報教育部門。
第四章 記錄與溯源管理
第七條 建立電子與紙質雙重臺賬,記錄內容除法定要素外,額外增加 “驗收人”“用途(早餐 / 午餐)” 等字段。臺賬定期上傳至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平臺。
第八條 所有憑證按 “供應商 - 品類 - 月份” 分類存檔,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建立原料溯源檔案,確保任一原料可追溯至供貨源頭。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九條 發現疑似問題原料,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封存原料、隔離區域、報告監管部門,配合開展溯源調查及應急檢測。
第十條 每季度組織一次查驗制度培訓及應急演練,提升查驗人員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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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連鎖門店采購管理標準,依據《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結合總部統一配送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門店進貨分為總部統一配送和零星采購兩類,統一配送占比不低于 90%,零星采購僅限應急補充的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 統一配送查驗
第三條 總部配送的原料到貨后,門店查驗員核對《配送單》與實物,重點查驗外包裝是否完好、溫度是否符合冷鏈要求(冷藏食品≤4℃,冷凍食品≤-18℃)。
第四條 留存總部提供的統一供應商資質文件及批次合格證明復印件,配送單需注明生產批號及保質期,由查驗員簽字確認后歸檔。
第三章 零星采購管理
第五條 零星采購須從總部備案的本地合格供應商處采購,采購前通過連鎖管理系統提交申請,獲批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采購時索取加蓋供貨方公章的購物憑證,查驗原料感官性狀及保質期,當日內將憑證及查驗結果錄入管理系統,由總部食品安全部門復核。
第四章 記錄與監督
第七條 采用總部統一的電子記錄系統,自動同步配送數據及零星采購信息,實現 “總部 - 門店” 數據互聯互通。
第八條 總部每月通過系統抽查門店記錄,每季度開展現場核查,對未按規定查驗的.門店處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暫停營業。
第九條 記錄及憑證由門店保存至規定期限后,上傳至總部云端檔案庫永久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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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生鮮食材安全,突出鮮活原料查驗特色,依據《食品安全法》及餐飲服務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設立專職查驗員及兼職質檢員,負責食材全流程查驗。
第二條 覆蓋畜禽鮮品、水產品、蔬菜、菌菇、火鍋底料及一次性餐具等所有采購品類,重點強化鮮活原料及冷鏈原料查驗管理。
第二章 鮮活原料查驗
第三條 畜禽鮮品須提供當日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查驗肌肉色澤、彈性及氣味,杜絕采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肉類。
第四條 水產品實行 “活物驗收”:淡水魚檢查游動狀態,海鮮查看殼體閉合度及鮮活度,暫養前需經鹽水浸泡檢測,確認無異常后方可入池。
第三章 冷鏈及輔料查驗
第五條 冷鏈原料到貨時,立即檢測中心溫度,牛羊肉卷≤-18℃、速凍丸子≤-15℃,溫度超標或包裝破損的.一律拒收。
第六條 火鍋底料、蘸料等預包裝食品,查驗生產日期、保質期及配料表,留存生產廠家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及批次合格證明復印件。
第七條 采購集中消毒餐飲具時,索取并留存消毒企業的營業執照及批次出廠檢驗報告。
第四章 記錄與存儲銜接
第八條 建立《生鮮食材查驗專用臺賬》,增加 “鮮活度評分”“暫養起止時間”“冷鏈溫度” 等專項字段,每日由查驗員、質檢員共同簽字。
第九條 查驗合格的食材按存儲要求分區存放,在存儲區張貼對應批次的查驗記錄摘要,實現 “查驗 - 存儲 - 使用” 全程關聯。
第十條 每月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生鮮食材進行抽樣檢測,檢測報告與查驗記錄一并存檔,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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