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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時間:2025-06-03 22:15:51 智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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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通用7篇)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1

              為加強景泰農貿市場管理,實現“管好市場,服務社會”的目標,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市場物業管理

              (一)我公司市場物業包括所管轄的集貿市場房地產和市場生產經營設施等。上述資產屬中心所有,任何人不得隨意占用、破壞。

              (二)市場商鋪臺位由各物業統一管理。要積極引導、教育經營者服從管理,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項管理工作,愛護市場設施及周圍環境。

              (三)維護和完善市場內設施,保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租賃后的商鋪臺位只準用作經營,不準改作他用,不能隨便改變原結構或破壞商鋪及臺位外貌及其配套設施。如需改變結構的,由經營者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市場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改動;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建的經營戶負責。

              (四)市場內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要引導、教育經營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出現事故時,經營者之間要互相照應,共同維護市場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場經營管理

              (一)市場商鋪及臺位的租賃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則,充分結合農貿市場供求關系,實現最好效益。

              (二)市場各商鋪、固定臺(攤)位的.定費標準必須報市場管理中心審批備案,商鋪、固定臺(攤)位價格變動由市場管理中心審批,公開招租和公開投標方案必須報市場管理股審批。改變市場設施、調整行市結構或增減行市臺(攤)位,必須報市場管理中心審批后,再送公司審核,經批準才能動工。

              (三)物業管理人員按照規定收取市場設施租賃費和有關費用,并及時存入指定銀行帳戶。

              (四)各物業管理者必須約束經營者遵守法規和市場內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約定的地點或區域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占道經營。物業管理人員應當與經營者簽定書面合同,就擺賣規范、交易商品種類、水電使用、衛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約定。

              (五)各商戶要保持市場的清潔衛生,不準隨處拋丟垃圾,不準在商鋪臺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準在市場內亂拉繩索晾曬物品,不準在市場內堆放危險物品。停放車輛時,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三、市場物業管理中心監督管理

              (一)物業中心必須定期檢查、督促、處理市場內的治安管理和環境衛生工作,及時更新市場設施,協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進一步健全各項制度和防護措施。

              (二)物業中心要經常檢查本單位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本單位的收費和管理情況,組織員工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對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三)物業管理中心要經常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存在漏洞和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發生。

              (四)物業管理中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市場管理公約,并教育經營者嚴格遵守。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經營者,應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進行處理:

              1、不按規定繳納市場設施租賃費的,按漏交額加倍收費。

              2、不按市場規定亂擺亂賣的,按應繳攤位費加倍收費后,再安排到適當的位置上擺賣。

              3、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經勸阻仍不改正、或拒不服從市場物業管理所管理的,取消其進場經營資格。

              4、不遵守衛生、防火規定及進行危害市場人財物安全行為的,取消進場經營資格,造成損失的追究其有關責任。

              (五)物業管理中心對下列事項實行公開:

              1、市場管理人員姓名、職務、職責;

              2、市場管理制度;

              3、攤位及其他設施的安排、租賃費價格;

              4、舉報電話號碼;

              5、市場經營者違規行為處理結果。

              四、市場物業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

              (一)持證上崗,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人員“十要十不要”工作原則,做到文明管理,禮貌服務。

              (二)嚴格遵守中心財務管理制度,依照規定收取市場各項費用,不得少收、多收、漏收,更不得收取人情費。

              (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遵紀守法,秉公辦事。要加強自身職業道德修養,提高自身執法水平。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農貿市場建設,規范市場管理,維護交易秩序,保護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濟寧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提供固定場地、設施,經營者集中交易農副產品的交易場所。

              第三條本市城區范圍內農貿市場的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曲阜市城區和各鄉鎮要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文明創建、治安、消防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核評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商務、衛生、物價、農業、公安、規劃、國土、稅務、質量監督、畜牧水產、食品藥品監督、城管行政執法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共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場開辦

              第五條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人口在5000-20000人的新建居住區和舊城改造區應按照《曲阜市2015-2020年城區商業網點規劃》配套建設農貿市場。

              第六條開辦市場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要求;

              (二)具備與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三)具有與開辦市場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在城區開辦、建設、改造的農貿市場必須到市商務局辦理商業網點規劃審核手續。需要辦理建設、用地等其他審批手續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與經營者簽訂場地租賃、經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制訂市場秩序、環境衛生、食品安全、計量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信息宣傳和設施設備檢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報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三)安排相應管理人員,做好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場管理人員佩戴統一證件上崗;

              (四)維護市場設施、設備完好、安全,確保市場正常經營。

              第九條市場開辦者應當與經營者依法簽訂合同,依照合同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實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經營管理

              第十條經營者依法自主經營,依法自主決定農副產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有權拒絕違法收費和攤派。

              第十一條除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外,經營者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并在其營業場所懸掛營業執照;需要辦理其他經營許可手續的,還應當懸掛相應的經營許可證件。

              第十二條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市場內各項管理制度;

              (二)按照合同確定的地點或者區域經營,不得亂設攤點、場外交易;

              (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依法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

              (四)對其銷售的農副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實行明碼標價;

              (五)遵守交易規則和習慣,文明經商;

              (六)履行國家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產品質量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因所售農副產品質量或者提供服務不合格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市場內禁止銷售下列農副產品:

              (一)假冒偽劣或者過期、失效、變質的產品;

              (二)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動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及其產品;

              (四)有毒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證明的產品;

              (六)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

              第十四條市場交易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強買強賣,騙買騙賣,欺行霸市;

              (二)壟斷貨源,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農副產品價格;

              (三)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五)以虛假廣告等欺詐方式銷售農副產品;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下列行政管理部門在監督管理農貿市場中除做好宣傳貫徹有關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市場管理者制定市場管理制度外還應當履行其職責:

              (一)商務部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內經營布局的規范管理,酒管辦、屠宰辦分別負責酒類和生豬等肉產品監督管理。

              (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

              (四)農業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畜牧水產部門負責禽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公安部門負責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

              (七)消防部門負責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

              (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十)環保部門負責市場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市管轄的各鄉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3

              一、 市場管理干部工作制度

              1、公開干部崗位職責和輸制度,接受群眾監督。

              2、依法辦理進場經營資格審批手續,按照分開公評原則安排攤位。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市場管理和查年違法違章案件,做到文明管理,貪污辦事,程序合法,處罰得當。

              4、著裝上崗,亮證檢查,遵守工作紀律,堅持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勇于同違法亂紀行為斗爭。

              5、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廉政守則,不準在發照收費辦費辦案安排攤位等工作中以權謀私,徇情枉法,不準參與經商辦企業和企業 中入權力股分取紅利。

              6、建立市場管理干部政治學習和職業培訓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7、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 市場管理費收交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發布《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進入集市貿易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取少少量的市場管理費。工業品,大牲畜費率按成交額計算不得超過1%其它商品不得超過2%”并應將收費標準頌于眾,接受群眾監督。攤位設施和經營情況確定。攤位門店要努力實行公開招標制度。

              2、在市場設攤經營的經營者必須按規定交納市場管理費。不準瞞報商品數量,逃漏市場管理費和故意抗拒刁難矚費人中履行公務。

              3、收費人必須嚴格按照收費標準,較為準確地計算商品價值,做到收費合理,不多收,不漏收。收費人員在收款時必須開具“市場管理費收據”做到手續完備,錢據相符當面點清帳目清楚。現金應當日上繳,不準截留貪污公款。

              4、對固定攤位可實行按月定額收取市管費的辦法,由經營者在規定時間內交會。月收費按月平均成交額核定,半年或幾個月調整一次。臨時設攤的'可在申請攤位時收取。對自銷農民實行劃片設攤,逐個收費。

              5、收費人員必須遵守法,佩戴標志,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不徇私情費,不以權謀私亂收費,不接受經營者義不容辭送禮,不向經營者借款,賒欠索取商品或利用工作之便宜貨。違者從嚴處理。

              三、市場衛生管理制度

              1、凡進入市場的購銷人員都有必須講究衛生,不準擅自在市場內張巾廣告和在墻上,攤上隨意涂寫,堆放雜物,體質市場整潔。

              2、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衛生法》,嚴禁有毒有害污穢不潔,腐爛變質霉變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必須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個人健康證。營業人員必須人員必須穿戴白衣白帽和白袖套。經營熟食的必須有防蠅防潮塵防腐設備和清潔用具。

              3、市場內應建立必要的衛生設施,設立衛生宣傳欄果殼箱,痰孟和下水道自來水以及垃圾處理裝置,有條件的農貿市場應軒冷設備,大型市場要有公共廁所。

              4、市場都有必須確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上市商品檢驗和衛生管理工作。大弄市場應建立市場愛衛會或衛生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檢查。

              5、市場要配備衛生保潔員,專門從事清衛工作。農貿市場在夏季節要經常進行滅蠅滅蚊滅菌等防疫消毒。

              6、堅持經常性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促進個體商販做好自清何潔工作。每個攤位實行攤前攤后柜臺上下衛生包干,及時清除攤位周圍的垃圾和臟物。經營多垃圾商品的攤主必須自備盛放工具集中垃圾送到指定的堆放地點。

              7、對違反本規定的由市場辦公室依照有關規定,酌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警告停業整頓等處理。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4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農貿市場的管理,規范管理人員的行為,確保市場的正常運營,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農貿市場內所有管理人員。

              二、人員崗位職責

              1. 市場經理職責

              全面負責農貿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市場管理計劃和目標,并組織實施。

              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如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等)的關系,確保市場合法合規經營。

              管理和監督市場內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定期進行考核和評估。

              處理市場內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如糾紛、安全事故等,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

              關注市場經營狀況,提出改進和發展的建議,提高市場的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2. 攤位管理專員職責

              負責市場攤位的規劃、分配和調整工作。根據市場經營品類和布局要求,合理安排新攤主的攤位位置,并做好記錄。

              建立和維護攤位檔案,包括攤主信息、租賃合同、經營范圍等內容。定期更新檔案資料,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監督攤主的經營行為,確保其遵守市場規定,如不擅自改變經營范圍、不超攤位經營等。對違規攤主進行教育和糾正,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處罰。

              協助財務部門收取攤位租金、管理費等費用,及時催繳欠費攤位。

              3. 衛生管理專員職責

              制定市場衛生清潔計劃和標準,包括公共區域、攤位內部的清潔要求和清潔頻率。

              監督清潔人員的'工作,確保市場內垃圾及時清理、地面保持干凈整潔、排水系統暢通。定期檢查清潔設備和工具的使用情況,及時更換損壞的設備。

              對市場內的環境衛生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清潔人員整改。同時,對亂扔垃圾、破壞衛生設施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制止和教育。

              組織開展市場環境衛生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攤主和消費者的衛生意識。

              4. 安全管理專員職責

              制定和完善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內容。

              定期檢查市場內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火栓、消防通道等)、安全監控設備、電氣設備等,確保其正常運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組織整改。

              加強市場內的治安巡邏,特別是在營業時間和人員流動高峰期,防范盜竊、打架斗毆等治安事件的發生。協助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市場秩序。

              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督促攤主做好食品衛生和安全管理,如進貨查驗、食品儲存等環節。

              5. 市場秩序維護專員職責

              維護市場內的經營秩序,確保通道暢通無阻,禁止攤主和消費者在通道內亂堆亂放物品、擺攤設點。

              規范市場內車輛的停放,設置專門的停車區域,并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對違規停放的車輛進行勸阻和處理。

              調解市場內的買賣糾紛,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則,了解事情的經過,協調雙方解決問題。對無法解決的糾紛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監督市場內的廣告張貼和宣傳活動,確保其符合市場規定,不影響市場整體形象。

              三、工作紀律

              1. 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按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2. 在工作中應保持良好的職業形象,穿著統一制服,佩戴工作證,言行舉止文明禮貌。

              3. 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規定,不得接受攤主或其他相關人員的賄賂、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 管理人員之間應團結協作,不得推諉責任、互相扯皮。遇到問題應及時溝通、協調解決。

              5. 對市場內的經營信息、攤主信息等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無關人員。

              四、考核與獎懲

              1. 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定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服務態度、遵守紀律情況等方面。

              2. 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優秀的管理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獎金、榮譽證書、晉升等形式。對工作不力、違反制度的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罰款、降職或辭退等相應的處罰。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5

              一、目的

              為了保障農貿市場的有序運行,規范管理人員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農貿市場所有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三、工作時間與考勤

              1.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實行輪班工作制,根據市場營業時間確定各班次的工作時間,確保市場在營業期間都有管理人員在場。

              2. 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通過打卡或簽到等方式記錄出勤情況。遲到、早退超過xx分鐘視為曠工,曠工將按照相應規定嚴肅處理。

              3. 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提前向主管領導提交請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需提供醫院證明,事假應說明請假事由。

              四、日常工作內容與要求

              1. 市場巡查管理

              管理人員應定時對整個農貿市場進行巡查,每xx小時至少巡查一次。巡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攤位經營情況、環境衛生、安全設施、市場秩序等。

              在巡查過程中,要詳細記錄發現的問題,如攤位違規擺放、商品亂堆、衛生死角、消防通道堵塞、設備損壞等,并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對于當場能夠解決的問題,如攤位物品擺放不規范,應立即要求攤主整改;對于無法當場解決的問題,如設備損壞需要維修,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處理,并跟蹤處理進度,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2. 攤主與經營管理

              負責攤主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攤主的入駐、退場手續辦理。新攤主入駐時,要向其詳細介紹市場的管理規定、攤位租金及繳費方式、經營范圍限制等內容,并簽訂相關合同。攤主退場時,要檢查攤位是否完好、有無欠費等情況,辦理好交接手續。

              對攤主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規范,確保其合法合規經營。檢查攤主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如有涉及食品經營)等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并定期進行復查。禁止攤主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過期食品、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等違禁物品。若發現違規經營行為,應立即制止,并按照市場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應報告給相關執法部門。

              關注市場內商品價格情況,防止攤主哄抬物價或惡意競爭。對于消費者的價格投訴,要及時調查核實,協調解決價格糾紛。

              3. 環境衛生管理

              協同清潔人員做好市場的環境衛生工作,保持市場內環境整潔、衛生。督促清潔人員按時完成公共區域(如通道、樓梯、廁所等)的清掃、消毒工作,并檢查清潔質量。

              對市場內的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進行監督,確保攤主按照規定將垃圾投放到相應的垃圾桶內。同時,要定期檢查垃圾清運情況,避免垃圾積壓產生異味和污染。

              發現有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如亂扔垃圾、污水亂排等),應及時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要求其改正。對于屢教不改者,可根據市場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4. 安全管理

              負責市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檢查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火栓、噴淋系統等)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檢查市場內的治安監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有無安全隱患。

              在市場內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提高攤主和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如張貼安全標語、發放安全手冊等,向攤主和消費者講解消防安全知識、防盜防搶注意事項等。

              及時處理市場內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如火災、打架斗毆、盜竊等。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疏散、撲救火災或控制現場局勢,并及時報警,同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情況。

              5. 市場秩序維護

              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確保市場內通道暢通,無占道經營現象。對在通道上擺攤設點、堆放貨物的攤主進行勸導和清理,保證消費者能夠順利通行。

              規范市場內車輛的停放秩序,設置明顯的停車標識和停車區域。引導攤主、消費者和送貨車輛在指定區域有序停放車輛,對違規停車的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

              處理市場內的糾紛和投訴,保持公正、公平的態度。對于消費者與攤主之間的買賣糾紛、攤主與攤主之間的矛盾等,要及時介入調解,了解事情的經過和雙方的訴求,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維護市場的和諧穩定。

              五、溝通協調與團隊協作

              1. 管理人員應與攤主保持良好的溝通,定期召開攤主座談會,聽取攤主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市場管理工作的情況,共同解決市場經營中出現的問題。

              2. 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如工商、稅務、衛生、消防、城管等)的溝通協調,積極配合部門的檢查和工作要求,及時傳達政府部門的政策法規和通知精神,確保市場合法合規經營。

              3. 在內部管理中,管理人員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遇到問題時,要及時溝通、共同商討解決方案,不得互相推諉責任。同時,要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和指揮,確保市場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培訓與學習

              1. 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管理知識、相關法律法規、溝通技巧、安全知識等方面,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2. 鼓勵管理人員自主學習,關注行業動態和市場發展趨勢,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方法,并應用到實際工作中,為市場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建議。

              七、考核與獎懲

              1. 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對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指標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攤主滿意度、消費者投訴率、遵守規章制度情況等。

              2. 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優秀的管理人員給予獎勵,包括物質獎勵(如獎金、獎品等)和精神獎勵(如表彰、晉升等)。對違反工作制度或工作不力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降職、辭退等相應的處罰。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6

              一、總則

              1. 為加強農貿市場管理,規范管理人員行為,確保市場的正常運營和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農貿市場內所有管理人員。

              二、人員崗位職責

              1. 市場經理職責

              全面負責農貿市場的管理工作,制定市場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并組織實施。

              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如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等)的關系,確保市場合法合規經營。

              監督和指導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關注市場經營狀況,收集商戶和消費者的反饋信息,及時調整管理策略,提高市場競爭力。

              2. 招商與攤位管理專員職責

              負責市場攤位的招商工作,制定招商計劃和方案,積極拓展招商渠道,吸引優質商戶入駐。

              根據市場規劃和經營品類,合理安排攤位布局,確保市場經營有序、品類豐富。

              建立和維護商戶檔案,包括商戶基本信息、租賃合同、經營情況等,及時更新檔案內容。

              處理商戶的續租、退租、轉讓等相關事宜,嚴格按照規定辦理手續,確保市場攤位資源的合理利用。

              3. 市場秩序維護專員職責

              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確保商戶在規定的攤位經營,無亂擺亂放、占道經營等現象。

              巡查市場,及時處理商戶之間的糾紛和矛盾,做到公平、公正,維護市場和諧穩定。

              對市場內的車輛進行管理,規劃停車區域,引導車輛有序停放,保障市場交通順暢。

              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市場的治安防范工作,發現可疑人員和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和處理。

              4. 環境衛生管理專員職責

              制定市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和標準,督促保潔人員做好市場清潔工作。

              檢查市場內公共區域(如通道、樓梯、廁所等)的衛生狀況,確保環境整潔、無垃圾、無積水。

              監督商戶做好各自攤位的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攤位及周邊環境的衛生,對不遵守規定的商戶進行教育和處罰。

              負責市場內垃圾的清運和處理工作,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時間和頻次,確保垃圾日產日清。

              5. 食品安全管理專員職責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市場內食品經營商戶的監管。

              定期檢查食品經營商戶的`進貨渠道、食品質量、儲存條件等,確保食品安全符合國家標準。

              要求食品經營商戶建立食品進貨臺賬,記錄進貨來源、數量、日期等信息,便于追溯。

              組織食品經營商戶參加食品安全培訓,提高商戶的食品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和抽檢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商戶整改。

              6. 設施設備管理專員職責

              負責市場內各類設施設備(如水電設施、消防設施、通風設備、電梯等)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建立設施設備臺賬,記錄設施設備的基本信息、維護情況、維修記錄等。

              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維修或保養,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根據設施設備的使用年限和運行狀況,制定更新和改造計劃,報上級領導審批后實施。

              三、工作紀律

              1. 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2. 在工作中應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奉公,不得接受商戶的賄賂、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3. 對待商戶和消費者要熱情、耐心、禮貌,不得與他人發生爭吵或使用不文明語言。

              4. 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市場的商業機密、商戶信息和未公開的管理決策等。

              四、工作流程

              1. 每日工作流程

              上班前:提前到崗,整理好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資料,檢查工作設備是否正常。

              上班期間:

              各崗位管理人員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進行市場巡查、處理問題、收集信息等。

              市場秩序維護專員在開市前完成對市場的初步巡查,確保攤位擺放整齊、車輛停放有序;環境衛生管理專員檢查保潔人員到崗情況和市場衛生狀況;食品安全管理專員對食品經營攤位進行隨機檢查;設施設備管理專員對重點設施設備進行早間檢查。

              管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無法當場解決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向上級報告。

              下班后:整理當天的工作記錄,總結工作情況,向領導匯報重要事項。關閉工作設備,確保辦公區域安全。

              2. 每周工作流程

              市場經理組織召開周工作會議,各部門管理人員匯報本周工作進展、問題及下周工作計劃。

              招商與攤位管理專員對本周招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潛在商戶資源;市場秩序維護專員對本周市場糾紛處理情況進行梳理,提出預防措施;環境衛生管理專員評估本周衛生工作質量,提出改進建議;食品安全管理專員匯總本周食品安全檢查結果,對存在問題的商戶進行跟蹤檢查;設施設備管理專員匯報本周設施設備維護情況和下周維修計劃。

              根據周工作會議的討論結果,市場經理對下周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

              3. 每月工作流程

              市場經理組織召開月工作會議,總結本月市場整體運營情況,包括經營業績、商戶滿意度、消費者投訴等方面。

              各部門管理人員提交月度工作報告,詳細分析本部門工作中的優點和不足,并提出改進方案和下月工作計劃。

              招商與攤位管理專員對本月招商成果進行全面評估,更新商戶檔案;市場秩序維護專員統計本月各類糾紛和違規行為的發生次數,分析原因并制定應對策略;環境衛生管理專員對本月衛生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評價,對保潔人員進行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專員總結本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食品經營商戶開展月度食品安全培訓;設施設備管理專員對本月設施設備的運行數據進行分析,制定月度維護保養計劃和設施設備更新計劃。

              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度 7

              一、目的

              為了規范農貿市場的管理工作,明確管理人員的職責和工作流程,提高市場管理水平,保障農貿市場的安全、衛生、有序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則

              1. 依法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管理職責。

              2. 服務至上:以商戶和消費者的需求為導向,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 公平公正:對待所有商戶一視同仁,處理問題不偏不倚,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4. 精細管理:注重細節,對市場的各個環節進行精細化管理,確保管理無死角。

              三、管理人員職責

              1. 市場管理負責人職責

              負責農貿市場的全面管理工作,是市場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制定和完善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領導和協調各管理崗位人員的工作,合理調配人力資源,確保市場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

              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政策法規變化,爭取政府支持,為市場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定期對市場運營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改進措施和發展建議,向市場所有者或上級領導匯報。

              2. 綜合管理崗職責

              協助市場管理負責人制定市場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參與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訂。

              負責市場文件資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收發、登記、存檔、查閱等,確保文件資料的安全和完整。

              組織開展市場宣傳推廣活動,提升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例如,制作宣傳海報、舉辦促銷活動等。

              負責市場內公共關系的協調和處理,包括與商戶、消費者、周邊社區、媒體等的溝通協調,及時處理各類投訴和糾紛,維護市場良好形象。

              3. 市場運營監管崗職責

              對市場內的經營活動進行日常監管,包括攤位的使用情況、商品的種類和質量、交易價格等。確保商戶按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和標準經營,無假冒偽劣、哄抬物價等違規行為。

              負責市場經營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如攤位出租率、營業額、客流量等,為市場管理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定期對市場經營狀況進行調查評估,收集商戶和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改進市場經營環境和服務質量的措施。

              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市場監管工作,如配合工商部門進行營業執照檢查、配合物價部門進行價格監督等。

              4. 市場秩序維護崗職責

              維護市場的治安秩序,加強市場內的巡邏檢查,防范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配備必要的安保設備,如對講機、監控設備等,并確保其正常運行。

              規范市場內的交通秩序,指揮車輛進出和停放,確保通道暢通。對違規停車的行為進行勸導和處理。

              管理市場內的人員流動,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市場非營業區域。對在市場內散發傳單、乞討等影響市場秩序的行為及時制止。

              協助處理市場內的突發事件,如火災、打架斗毆等,按照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5. 環境衛生管理崗職責

              制定市場環境衛生清潔計劃和標準,監督保潔人員的工作執行情況。確保市場內公共區域(包括通道、大廳、樓梯、廁所等)和商戶攤位周邊的環境衛生符合要求。

              檢查和維護市場內的.環境衛生設施,如垃圾桶、清潔車、污水處理設備等,確保其正常使用。

              組織開展市場環境衛生整治活動,如定期的大掃除、消毒等,預防疾病傳播,保障市場衛生安全。

              對商戶和消費者進行環境衛生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環保意識,引導他們自覺維護市場環境。

              6. 食品安全管理崗職責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強對市場內食品經營環節的全程監管。

              負責對食品經營商戶的資質審核,確保商戶具備合法的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檢查食品經營商戶的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儲存、加工制作等環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商戶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跟蹤整改情況。

              組織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活動,提高商戶的食品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7. 設施設備維護崗職責

              負責市場內各類設施設備(如水電供應系統、消防設施、通風系統、照明系統、電梯等)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建立設施設備維護檔案,記錄維護保養情況和維修記錄。

              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和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故障隱患。對于需要維修或更換的設施設備,及時安排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并做好相應記錄。

              根據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和技術發展,提出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建議,報市場管理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在設施設備維修期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設置警示標志等,確保人員安全。

              四、工作規范

              1. 著裝規范: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應統一著裝,佩戴工作證,保持儀表整潔,樹立良好的形象。

              2. 行為規范:管理人員應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嚴禁在工作場所吸煙、飲酒、打鬧等不文明行為。在處理問題時,要保持冷靜、理智,不得與商戶或消費者發生肢體沖突。

              3. 溝通規范:與商戶、消費者溝通時,要使用文明、規范的語言,語氣要溫和、耐心。認真傾聽對方的意見和訴求,及時給予回應和處理。

              4. 記錄規范:管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應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巡查記錄、問題處理記錄、商戶信息變更記錄、設施設備維修記錄等。記錄要準確、清晰、完整,便于查詢和追溯。

              五、考核與獎懲

              1. 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定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遵守制度情況等進行考核。

              2. 考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商戶滿意度、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突發事件應對能力等。

              3. 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優秀的管理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獎金、榮譽證書、晉升等;對違反工作制度或工作不力的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罰款、降職、辭退等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培訓與發展

              1. 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參加各類培訓活動,包括業務知識培訓、管理技能培訓、法律法規培訓、職業道德培訓等,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2. 鼓勵管理人員自主學習,提升自身能力。對在學習和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管理人員,提供更多的晉升機會和發展空間。

              3.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和管理人員的個人能力特點,制定個性化的職業發展規劃,為管理人員的職業發展提供指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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