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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時間:2025-04-25 08:50:22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必備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設工程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必備15篇】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 長:江廷明

              成 員: 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并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2

              一、總體原則

              按照學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以人為本,對學生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各類責任人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局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

              主任:xxx

              成員:xxx

              三、職責要求

              1、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學校與施工方均應告誡學生不得靠近施工場地。施工方應在工作場所拉好圍網。

              2、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標語等。

              3、發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質量事故、樓房倒塌事故及校建傷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領導小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摸清基本情況后,由學校領導或領導授意其他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上一級學校領導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學校領導(副組長)代行職責。

              5、學校領導、中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6、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7、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征用教師車輛。

              8、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9、相關部門平時要加強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

              10、各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后,應作出快速反應,分工合作,迅速組織人員和設備、器材,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集結待命,開展工作。同時與通訊聯絡組保持不間斷的通信聯絡。

              11、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清責任。對事故中受傷的師生員工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事故處理完畢,迅速向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12、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3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4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筑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占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區政府并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并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筑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5

              20xx年關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為切實加強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以下簡稱“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指導各交通建設工程參建單位建立應急管理體系,滿足有效應對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的需要,制定本預案 。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6)《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8)《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

              (9)《生產經營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境內交通建設工程發生的事故應對工作(以下簡稱“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救援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 。

              三、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防控結合

              應急管理工作應以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 。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最大程度地防控安全生產風險;督促完善應對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提高應急能力,盡量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

              在局統一領導下,下屬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

              四、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我局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重大決策和全面指揮 。

              2.副組長: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行動,實施決策 。

              3.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問題,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 。

              (三)交通建設項目應急機構

              1.項目建設單位

              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區政府和交通運輸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結合實際制定本項目應急預案,建立本項目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應急狀態下,應及時組織參建單位先期開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 。

              2項目施工單位

              在交通運輸局和項目建設單位指導下,結合標段工程特點,制定本標段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加強兼職救援隊伍訓練,提高應急能力;應急狀態下,應按規定及時向建設單位、屬地交通運輸和應急管理部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在項目建設單位組織下先期開展自救互救,盡量控制事故擴大 。

              五、預防預警及應急響應

              (一)預防預警機制

              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與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加強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交通建設工程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

              (二)預警信息來源

              (1)氣象、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天氣、水文、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3)交通建設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根據施工作業環境工程危險源分析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提出的相應預警信息 。

              (三)應急響應

              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局視情況啟動事故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 。

              六、突發事件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突發事件報告

              1、發生突發事件報告,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當在x小時內向區安委會和人民政府作出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 。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6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總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 2號),努力減少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建設部備案。

              為提高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部職能,制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我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我國境內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設部對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和完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部長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建設部是負責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辦公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城市建設司和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等,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指導、協調地方建立完善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為地方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廳長(主任)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3、地(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4、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地區施工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管理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郴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1.適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工程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遵循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責任。在市政府、市安委統一領導下,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應急響應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

              2.相互協調,快速反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協作,保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地方人民政府是處置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設立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住建局應急指揮部),其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局長(主任)

              副指揮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副局長(市人防辦)副局長(副主任)

              成員: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工程科、法規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鎮科、市場科、設計科、財務科、工程服務中心、市質安站主要負責人。

              主要職責為:

              1.指導、協調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

              2.及時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情況,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有關情況;

              3.發生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時,在事故前線負責應急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及監督協調工作;與市指揮中心保持密切聯系并接收指令,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4.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并寫出書面報告上報市政府、省住建廳。

              5.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承辦指揮部的日常事務,主任由工程科科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指派。

              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事故報告、區分事故等級,傳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政府、市安委指示,傳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指揮部指令,聯絡行業各級應急機構和資源。

              (二)相關機構職責

              1.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機構的組建、職責應參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4.工程項目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設單位應當為施工項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三)基本應急工作組

              為迅速開展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工作,應急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工程搶險、專家評估、后勤保障4個基本應急工作組。根據現場指揮工作需要,啟動若干相關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市住建局辦公室牽頭,工程科、法規科參與,負責上傳下達有關信息,聯絡聯系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各工作組和各方面的工作。

              2.工程搶險組:由市住建局工程科牽頭,市質安站、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參與,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其中市質安站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負責搶險工程量的現場登記和核實工作。

              3.專家評估組:由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牽頭,工程科、設計科、市質安站參與,負責組建由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檢測、鑒定等技術專家組成的搶險專家庫,組織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開展工程結構安全性鑒定。

              4.后勤保障組:由市住建局財務科牽頭,辦公室參與,負責市住建局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包括車輛、雨衣、雨鞋、手電筒、安全帽、臨時柴油發電、必需的食物及飲用水等調度。

              (四)工程搶險專業隊伍

              1.工程搶險專業隊伍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筑施工企業中選擇,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調遣。

              2.凡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筑施工企業均有承擔本市工程搶險救援的義務。

              3.工程搶險專業隊伍應當具備處置工程坍塌、基坑坍塌、腳手架垮塌、設備倒塌等類型工程搶險工作的能力,各工程搶險專業隊伍具體搶險類型分工由指揮部辦公室結合企業情況確定。

              4.在工程搶險專業隊伍中,選擇常設2個專業搶險和1個機動搶險隊伍,常設搶險隊伍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三、監測和預警

              (一)預警工作準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預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各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進行研究分析,對出現危險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建筑工程搶險事件,應急辦公室以及各施工、監理、建設單位,應及時劃定危險區域,予以公告,必要時撤離人員、設備,并及時將風險信息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

              (2)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同級政府和上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報至湖南省人民政府。

              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情況:事故類別、事故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主體情況: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全稱、經濟類型、生產經營規模、資質等級;

              (4)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5)事態控制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7)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快報要求的相關內容。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8)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9)事故原因分析;

              (10)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11)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進行詳細的書面記錄。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妥善保存重要痕跡、物證。

              4.分級響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分級標準見附件)。

              實施I、Ⅱ級響應行動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應迅速啟動本預案,按程序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實施Ⅲ級響應行動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應迅速啟動本預案,督促、組織事發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當地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實施Ⅳ級響應行動時,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啟動相關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響應程序

              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1.施工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市級、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市住建局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局領導帶隊趕赴現場監督、協助當地政府研究處置對策,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并組織專家協助事故調查,及時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廳匯報有關情況。

              (三)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后期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清理與處理現場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

              督促協調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或家屬給予安撫、補償。社會、個人和有關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的資金和物質,由市民政部門受理和發放。保險機構須在事故發生后按規定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五、應急結束

              (一)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危害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事故(災害)因素被消除時后,啟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二)事故搶險調查與調查報告

              1.事故調查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處理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事故結論;

              (6)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7)各種必要的附件;

              (8)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9)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2.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據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拒絕參加工程搶險救援的建筑施工企業,一年內禁止在我市承接工程。

              六、應急保障

              (一)搶險隊伍保障

              1.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筑施工企業,是我市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的主要救助力量。接到工程搶險救援的命令后,應立即無條件執行應急救援任務。

              2.工程搶險專業隊伍應做好各項應急物資、救援隊伍的配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應急演習,提高應急反應處置能力。

              (二)專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由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監、檢測、鑒定等技術專家組成的搶險專家庫,同時依托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專家隊伍,在事故應急事件發生前后,根據搶險工程類型,挑選有關專家參加工程搶險工作,由專家隊伍對工程險情進行預測和分析,制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指導應急搶險工作。有關專家在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后,應立即無條件執行救援任務。

              (三)經費保障

              1.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經費由指揮部辦公室申請應急專項資金解決。建筑工程搶險預案演練、宣傳培訓、設備裝備配置管理、信息化以及其它日常管理經費,由市住建局財務科納入部門預算申報解決。

              2.各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的應急搶險經費和日常管理經費由各自單位先行墊付,并本著合理、準確原則,經應急指揮部和審計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和程序向財政部門申報解決。

              3.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被救助工程的建設、施工單位或相關責任單位承擔;其它臨時性工程搶險任務經費的支出,按照“一事一辦”和“誰使用、誰負擔”的原則,由被保護、被救助部門或單位承擔。

              (四)物資保障

              1.根據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的特點,定期收集有關建筑工程搶險的設備、設施、裝備、物資的類型、數量、性能、分布情況等信息,建立搶險設備信息數據庫。

              2.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建筑工程搶險的實際需要,按照“先征調、后補償”的原則,征調有關單位的設備、設施、裝備、物資用于應急救援,被征調單位應無條件執行征調命令。

              3.工程搶險專業隊伍應當配備土方施工機械、起重機械、運輸車輛、電氣焊設備、發電設備、通訊設備、抽水設備、鋼材、木材、水泥、防護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搶險設備、設施、裝備、物資。

              4.對實際搶險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缺少專用、專業搶險設備、設施、裝備、物資的情況,依據“先行租賃,事后結算”的原則,由工程搶險專業隊伍負責租用;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無法立即解決的,由應急辦公室協調解決。

              5.工程搶險專業隊伍負責建立本單位搶險設備信息數據庫;對于本單位不具備的設備、設施、裝備、物資,建立租賃信息數據庫,確保應急搶險設備調用及時、可靠。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預防建筑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有序進行,提升從業人員和公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技能。。

              3.應急演練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部署和組織地區性的應急救援演練。

              建筑、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對救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建筑、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施工現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檢查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七、附則

              (一)名詞術語的說明

              1.本預案中的建筑工程新建、改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以及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負責管理與更新,并報市應急辦備案。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三)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制定并負責解釋。

              (四)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管理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企地銜接、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預案的規定,符合工作實際和工程項目實際情況。

              第二章預案編制和內容

              第五條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本部門綜合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并按照影響工程周邊環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

              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并按工程事故、影響周邊環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同時制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六條各類應急預案編制內容各有側重。

              綜合應急預案是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的總體安排。主要規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預案體系、事故分級、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培訓、演練與評估等,是應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工程項目應急預案是指針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規定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防范和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以及實施步驟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針對某一特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現場處置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規定現場應急處置程序、技術措施及實施步驟。側重于細化企業先期處置,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科學組織有效施救,確保救援人員安全,并強化救援現場管理。現場處置方案是工程項目應急預案的技術支持性文件。

              第七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和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進行。質量安全風險類別見附件。

              第八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九條應急組織機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清單、應急集結路線圖等應急資源信息應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應急資源信息的及時更新與管理。

              第三章預案評審和發布

              第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各自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組織評審。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可視情況組織評審。

              第十一條評審人員應當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或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

              評審人員與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不得存在隸屬關系。

              第十二條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應急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

              (二)主體內容是否完備,組織體系是否科學合理;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三)風險評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

              (四)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

              (五)應急保障資源是否完備,應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評審后應形成書面評審意見。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發布前,編制單位應當征求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意見。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應經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的負責人審批。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發布后,編制單位應當將預案送達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

              第四章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綜合應急預案印發后2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建設主管部門綜合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三)施工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備案。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三)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第五章演練和培訓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建設主管部門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視情況可加大演練頻次。

              第二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進行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評估和修訂意見應當有書面記錄,并及時存檔。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相關知識的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并留存培訓記錄。應急預案培訓應覆蓋預案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培訓開展情況。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修訂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規模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工法等發生較大變化的;

              (六)在事故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重大問題,需要作出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四條對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分類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進行修訂的,應當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七章人力和經費保障

              第二十五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照預案要求落實相應的應急物資、裝備及隊伍,保證相應費用的投入。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類別

              一、工程施工風險

              (一)明挖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圍護結構施工、基坑降水、支撐架設及拆除、土方開挖、主體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永久結構、圍護結構(圍護樁、連續墻等)、邊坡、支撐構件(錨索、圍檁、鋼支撐)、模板支架的穩定性,以及基坑進水、基底隆起的風險。

              (二)盾構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盾構吊裝、盾構始發和到達、盾構開倉及換刀、管片拼裝、電瓶車運輸、聯絡通道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進出洞土體的穩定性、開倉過程中土體穩定性及有害氣體、盾構進水的風險。

              (三)礦山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豎井開挖、隧道開挖、爆破作業、聯絡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襯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冒頂、片幫、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風險。

              (四)高架段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基礎施工、墩身施工、架橋機架設作業、橋面鋪裝作業、預應力張拉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模板支架穩定性。

              (五)軌行區及機電安裝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軌行區吊裝、鋪軌、安裝、裝修等作業以及機電設備吊裝、運輸及安裝調試作業的操作風險。

              (六)其他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過程中(含施工前場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遷、管線拆改遷、臨時建筑物搭建、臨時電路架設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設備傾覆、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腳手架垮塌、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災、車輛傷害、爆炸傷害(鍋爐、容器、瓦斯、炸藥)等風險。

              二、自然環境與周邊環境風險

              (一)自然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天氣災害風險、地震災害風險、地質災害風險以及河湖海洋災害風險等。

              (二)周邊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工程鄰近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橋梁、隧道、道路、軌道交通設施等風險。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9

              在本縣區域內建設工程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時,為了能夠做到嚴密組織,協同作戰,及時高效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區域內建設工程建設、生產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可能發生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質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自然力引發的自然災害事件。

              (一)工程事故應急狀態。包括:

              1、工程深基坑支護結構坍塌以及因坍塌影響周邊臨時或臨近建(構)筑物傾斜或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2、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外腳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機械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3、在建或已建的建(構)筑物、道路橋梁等市政項目嚴重沉陷或倒塌的;

              4、拆除工程發生整體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5、發生其他質量安全事故,指揮部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

              (二)自然災害應急狀態。包括:

              1、受暴雨臺風影響,嚴重危及建筑主體結構和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地震破壞,造成建筑主體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3、由于山體滑坡、地面沉陷,造成建筑主體被埋、坍塌或沉陷,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二、應急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工程發生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重大應急事故或自然災害后,事發單位應在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向平陽縣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一次發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在1小時內上報。

              3、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來不及按規定以書面方式報告的,可用電話報告,但必須在6小時內書面上報縣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縣規劃建設局、安監局、公安局等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

              4、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項目經理姓名、安全員姓名;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事故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⑥需要有關部門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縣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核實情況,同時報告總指揮和副指揮。指揮部根據核實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啟動預案的,由辦公室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單位、相關人員迅速到位,并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搶險人員、車輛機械設備投入搶險工作,并將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抵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減少和控制災害損失,維護經濟社會運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蚌埠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蚌埠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蚌埠市禹會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街道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由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現象并發引起的自然災害。

              2組織體系和職責

              2.1領導機構

              成立緯四街道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指揮部設在街道應急站,李多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有陸云弢、羅丹。

              各社區處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組織領導、辦事機構的設立,參照本預案確定。

              街道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落實指揮部的各項任務;

              (2)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

              (3)組織協調制訂具體應急措施并監督執行;

              (4)組織開展災害損失及影響評估;

              (5)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

              (6)負責提請街道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7)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

              2.2成員單位職責

              黨政辦:組織、協調開展抗災救災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災害所需設備、材料、物資的供應;負責災害處置過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綜治辦:牽頭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安全維穩工作;對接派出所負責打擊盜竊、哄搶防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對接各物業公司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小區治安維穩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

              黨服辦:督促民族宗教場所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經濟辦: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防、應對及救災資金的籌集、下撥和監督管理。

              城建辦:對接住建局做好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或可能引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災害評估等工作;負責鏟雪除冰機械工程設備的.租用、調度和相關人員的組織;督促居民小區物業公司在小區危險地段設置警示標志并做好小區內部的鏟雪除冰工作;牽頭組織加強對城市危房的監督巡查,防止城市危房垮塌造成人員傷亡。

              應急辦:承擔街道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會商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發展趨勢,及時提請街道指揮部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指導、督促工貿、危化、煙花爆竹等直管行業生產企業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條件下各項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按要求匯總、對口上報災情信息,組織勘災核災,及時做好救災工作;對接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綜合救援工作。

              各社區:服從街道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防災減災應對工作。編制和組織本單位的應急分隊,隨時應對轄區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情況。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災害摸排

              各社區應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摸排。

              3.2避難場所準備

              各社區樹立避難場所標志,制定完善緊急疏散辦法和程序,在受到災害威脅時,有序引導群眾轉移到避難場所。

              3.3隊伍準備

              各社區編制一個10人的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任務。

              3.4宣傳引導

              各社區應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防災應急、自救互救等知識普及教育。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多種形式宣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提高公眾應急能力。

              4預測與預警

              4.1預測及信息報送

              4.1.1街道定期向社區及成員單位傳達預報信息。

              4.1.2各社區應及時報送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準備情況至指揮部辦公室。

              4.1.3當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各社區、相關部門應每天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災情信息和應對措施建議;當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引發重大災情時,應隨時提供信息。

              4.2預警級別

              按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影響范圍,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4.2.1Ⅰ級預警

              已啟動Ⅱ級預警并持續24小時,并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大部地區累計降雪量仍將達到8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持續低于-2℃。

              4.2.2Ⅱ級預警

              全區積雪深度已超過20厘米,最低氣溫低于-2℃,并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大部地區累計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持續低于-2℃。

              4.2.3 Ⅲ級預警

              全區積雪深度已超過10厘米,最低氣溫低于-2℃,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大部分地區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低于-2℃。

              4.2.4 Ⅳ級預警

              全區積雪深度已超過10厘米,最低氣溫低于0℃;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大部分地區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低于0℃。

              5應急響應

              5.1應急啟動

              按照《蚌埠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蚌埠市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采取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范措施。

              5.2應急響應行動

              5.2.1應急響應

              啟動應急響應后,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并在1小時內主持會議,制定應急響應行動方案;每24小時向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和區委、區政府報送災難信息及應急處置情況。

              街道指揮部辦公室密切注意天氣動向,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街道、社區組織清掃積雪、融冰化雪工作;督促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采取防寒防凍措施,組織搶修隊伍,及時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氣事故發生;幫助和指導居民落實防凍保暖、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的各項措施;組織檢查建筑施工場所,責成建設單位在災害期間停止室外施工,協助對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會同工商部門對危房、臨時建筑物、農貿大廳等場所以及廣告牌匾、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

              參加應急響應的部門應在1小時內提

              升響應級別,分管領導應到崗指揮,增加應對措施。

              5.3社會動員與參與

              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的街道、社區應當按照應急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5.4應急終止

              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過程結束,災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揮部研究決定,由應急啟動人發布終止令。

              6災后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置

              6.1.1各社區應組織力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善后處置工作,修復損壞的公共設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1.2各社區應深入開展災害損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對征用的民用場所、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予以恢復或適當補償。

              6.1.3善后處置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需上級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級政府申報。

              6.2社會援助

              各社區應依據有關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3調查與評估

              應急響應解除后15日內,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人員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核實、評估,形成災害評估報告并報指揮部。報告內容包括災害損失評估、預測預報情況、救災情況和經驗教訓,對應急工作的改進措施建議等。各社區、各部門應將監測資料、災情資料、工作技術總結、服務材料等進行收集并整理歸檔。

              7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街道負責互聯網站的監控和管理,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區政府上報信息。

              各部門或單位內部的信息,由本部門審核和發布;重要和綜合性新聞稿須經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8保障措施

              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需要,確保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8.1人力保障

              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8.2物資保障

              街道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易發、多發、頻發的地方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8.3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9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抗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抗災救災工作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部門、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0附則

              本預案由緯四街道修訂和更新,并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1

              1、導言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安全生產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樣化,對安全問題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認識也更加深刻。人們逐步認識到,盡管我們采取各種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還是存在著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可能。特別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往往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成為災難性的事故。事實表明,許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損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發生后應急措施不合理或應急預案不完善。因此,預防重大事故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同時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也是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建筑業作為高危生產行業,近年來也時有重大事故發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定》中都明確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預案的分類有多種方法,如按行政區域,可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和企業預案;按時間特征,可劃分為常備預案和臨時預案(如偶爾組織的大型集會等);按事故災害或緊急情況的類型,可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預案。然而,如何制訂應急預案、怎樣實施應急預案等等,目前都沒有成熟的經驗。本文僅圍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對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等做一些討論。

              2、工現場重大事故的可能類型

              作為施工現場,由于其存在地區的地理、氣候、人文、施工對象等情況的不同,其可能面對的重大事故就會有所不同。這里僅將施工現場可能涉及到的災難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進行羅列,有的雖然應當從城市安全應急預案或更高層次的管理角度制訂其應急預案,但因為與施工現場有關,可能在特殊情況下與施工現場的關聯程度會比較高,所以也一并列出,供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編制應急預案時參考、篩選(詳見表一)。

              應該說明的是,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現場的災害性事件,作為一個具體的施工現場則需根據情況進行篩選確定編制應急預案的重點,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編制應急預案。

              3、應急預案的制訂步驟與管理

              嚴格地講,應急預案的編寫與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既要考慮周到,又要考慮可能性、適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參見表二)進行,才能達到合理編制、正確實施的目的。下面對該程序中的主要部分簡要進行分析:

              3.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施工現場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業組織一個專門的預案編制小組,統一組織施工現場有關部門和企業有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一則可以彌補臨時性存在的項目部在編制預案中的經驗不足,二則施工企業在投標過程中可以通過現場踏勘等手段,先于后來成立的項目部掌握有關周邊情況,三則有利于尋求與危險直接相關的各方進行合作。所以,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是施工企業而不應是項目部的一項重要工作。

              3.2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沒有必要對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都編制應急預案,因此要根據各自的實際在上述災害性事件中篩選出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內陸地區的工地不必考慮海嘯的可能性,淺基礎施工一般不必考慮大面積塌方等等。施工現場的風險評估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事故的可能性與損失的大小,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風險評估的結果不僅有助于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危險,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風險評估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三部分。

              3.2.1危險識別

              要調查所有的危險并進行詳細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險識別的目的是要將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因素識別出來,作為下一步危險分析的對象。危險識別應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對象、施工方法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筑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來識別出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危險識別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確定的是:一旦發生危險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壞。脆弱性分析結果應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災害嚴重影響的區域,以及該區域的影響因素(如地形、交通、風向等);

              2)預計位于脆弱帶中的人員數量、工種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員情況(如居民、職員,敏感人群——醫院、學校、療養院、托兒所);

              3)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如水、食物、供電、醫療)和運輸線路;

              4)可能的環境影響。

              3.2.3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是根據脆弱性分析的結果,評估事故或災害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在數學上,風險表現為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其損失的乘積。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壞的情況進行分析。

              風險分析最終應提供下列信息:

              1)發生事故和環境異常的可能性,或同時發生多種緊急事故的可能性;

              2)對人造成的傷害類型(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群;

              3)對財產造成的破壞類型(暫時、可修復或永久的);

              4)對環境造成的破壞類型(可恢復或永久的)。

              要做到準確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現實的,一般不必過多地將精力集中到對事故或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進行精確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對性的詞匯(如低、中、高)來描述發生事故或災害的可能性,但關鍵是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數據和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評估。

              3.3應急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資源和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預案制定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2

              第一條 目的

              為進一步增強二期基建抗洪搶險和處置突發汛情的能力,切實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個落實和“人員、措施、工作”三個到位,確保基建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防汛預案: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電廠二期擴建項目工程基建抗洪搶險工作。

              第三條 應急準備

              1.成立xx電廠二期工程項目基建事故處理指揮部

              2.各施工單位要成立抗洪搶險突擊隊和制定防洪預案。發生險情后,基建事故處理指揮部成員要率先趕赴搶險現場,迅速調集各抗洪搶險突擊隊及其它搶險人員,進入險情地段實施抗洪搶險。各搶險突擊隊要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全力以赴確保基建設備、人員安全。

              3.進入汛期前,各施工單位負責對防洪設施的全面檢查,負責防洪器材、物資的準備工作。安全監督辦公室對各有關部門防汛檢查情況匯總,監督清理障礙,確保排水設施暢通。

              4.各施工單位要經常檢查、試轉排水設備,確保應急狀態下隨時啟動。

              5.進入汛期后,各施工單位要把防洪作為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巡邏人員要24小時掌握防洪險情,發現問題后要立即向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6.各施工單位應組織職工學習本預案,明確組織分工及各項要求。在進入汛期前組織一次抗洪演習。

              第四條 應急響應

              1.險情發生后,基建應急處理指揮部人員應立即通知防洪隊員參加搶險工作。

              2.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及防洪隊員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0分鐘內趕赴結集地點,按照組織分工立即行動。

              3.防洪隊員開啟防洪泵排水,防洪隊員迅速將現場的.所有下水蓋板掀起便于瀉洪,并利用防洪沙袋壘墻堵水。阻止洪水向廠房倒灌。

              4.當洪水過大,固定排水泵不能滿足要求時,應立即加裝臨時排水泵,確保順利泄洪。

              5.防洪隊員要發揚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全力以赴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各抗洪搶險突擊隊要以大局為重,互相配合,認真組織,堅決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防洪搶險任務。

              第五條 后勤保障

              1.各施工單位必須準備足夠的防洪器材、物資并應做到專人管理,建立臺帳、以及領用、發放記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用以防汛以外用途,否則將給予每人次500元及以上經濟處罰。

              2.車輛、生活、醫療保障由各施工單位負責。

              3.在組織所屬人員做好抗洪搶險的同時,注意督促執勤人員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嚴防不法人員乘機破壞,確保治安穩定。

              第六條 防洪抗災應急機構及聯系電話

              第七條 附則

              1.本預案由安委會辦公室歸口管理。

              2.本預案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3.違反本預案的規定,不落實責任,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擴大者,按規定考核。

              4.本預案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3

              建設工程企業防護指南

              1.成立預防疫情組織機構成立疫情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業主、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單位負責人負總責。現場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防疫工作小組。建立應對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2.人員管控防疫工作小組應在工地入口設立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并按規定要求返崗人員填寫《健康信息登記表》,核實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關鍵信息,關鍵信息應及時與屬地社區共享。●來自及途經重點地區人員未經隔離觀察(留驗)14天,不得進入建筑工地。發現未隔離過的重點地區人員并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落實專車就近送至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溫檢測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隔離觀察(留驗)。●其他非重點地區返崗人員,體溫檢測合格的可進入建筑工地;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落實專車送至就近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與重點地區人員或體溫檢測不合格人員密切接觸的,參照重點地區人員要求執行。

              3.復工檢查流程

              ●自查。參建各方應根據各自職責,對照復工條件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寫《建筑工地復工檢查表》(詳見附表一)。

              ●復查和申請。疫情防控小組根據《建筑工地復工檢查表》的檢查重點,實施復查,簽署復工意見,并向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

              ●核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復工申請后,對復工條件進行核查,合格一家復工一家。

              4.施工場區的管理

              ●所有進場人員都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減少人員聚集。

              ●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施工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現場應將相關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全面啟動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采取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廣告等措施,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5.防疫物資準備建筑工地應配備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儲備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6.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強宿舍管理,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民工宿舍要保證足夠的生活空間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宿舍高度不低于2.5m,面積不低于2m2/人,每間宿舍不超過15人,并備齊被褥、衣架、臉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確保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流動。宿舍內夏季應將開啟式窗戶打開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并安紗扇防蠅,冬季配備取暖設備,保持室內正常溫度。

              7.食堂的管理

              ●職工食堂和外施隊食堂應設在上風向,地勢較高,室內通風良好,排水通暢且距離廁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后,需取得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火。炊事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體檢合格方可上崗。食堂內各種器具、主副食品不準直接接觸地面,各種食品必須生熟分開,各種器具、機械、蓋布應干凈衛生,無不潔、生銹、霉變、油垢及殘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應生熟分開,并有明顯的'生熟標記。

              ●食堂應在明顯處張掛衛生責任制,責任分解到人。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并定期檢查,生熟食品分別存放,食堂衛生應定期檢查。施工現場設置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專人管理,保證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能喝上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食堂內外墻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及其上部貼瓷磚,要有污水排放、防塵、防蠅、防鼠害措施。設置垃圾桶,嚴禁亂丟廢物的剩余的飯菜。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

              8.廁所管理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廁所建成水沖式,廁所屋頂、墻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并有專人負責打掃,保持廁所衛生清潔,定期進行消毒。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廁所建成水沖式,廁所屋頂、墻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并有專人負責打掃,保持廁所衛生清潔。

              9.現場安全管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關鍵崗位人員應到崗履職;對大型機械進行維修檢查和運行調試;對臨邊防護、臨電、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進行排查。●現場全封閉,項目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群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項目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10.留意當地政府有關疫情的報告,遵循有關預防指引。

              防疫應急預案

              1.如該工地被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為受傳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離控制管理,停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

              2.成立疫情管理機構。

              3.成立疫情隔離控制指揮部、負責隔離控制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負總責。

              4.成立現場應急管理機構,對工地疫情防治、隔離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及對外聯系實施具體管理。現場應急管理機構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組成,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負總責。

              5.對疫情工地實行嚴格封閉管理。

              6.工地大門、圍擋的設置牢固嚴密,并保證切斷工地與外界的直接接觸。

              7.加強現場保衛,做到每日24小時巡邏檢查和門衛24小時值班,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保證發生疫情后,工地人員不外出。

              8.工地內采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對于與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采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9.做好隔離區內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對隔離區的消毒工作。

              ●對隔離區人員每天進行體檢,并認真做好記錄。

              ●做好對隔離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預防知識,做好隔離區人員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積極服從和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出走或不服從管理的事件發生。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并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并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困難。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4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國家規定的“藍、黃、橙、紅”四色預警和四級響應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實際,為進一步提高防汛指揮調度、應急搶險和災后救助的效率,增強廣大市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員傷亡、減輕災害損失,提高項目部應對防汛防臺的能力,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區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南匯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防汛防臺專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滬汛辦〔2007〕57號)、《上海市南匯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匯區防汛防臺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項目部內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本預案指導項目部的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并報上級審定、備案,預案構成種類將不斷補充、完善。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防汛防臺預案要以“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預防為主、及時搶險、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切實實現“三個轉變”,按照新時期防汛防臺的要求,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一個穩定、祥和、安全的環境。

              2 概況

              2.1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圍、地形、地貌特點等

              南匯區地理位置在北緯30°53’~31°09’、東經121°35’~121°51’之間。西與閔行區接壤,北與浦東新區毗鄰,東北與浦東國際機場毗接,西南與奉賢區相交,東瀕東海,南臨杭州灣,屬沿海地區,海岸線全長50.1公里,海塘和一線海塘的出海水閘是防汛的重點。

              本項目部地處南匯區周浦鎮,是防訊防臺的重點位置。

              2.1.2行政區劃、面積、人口、重要設施等

              本項目總建筑面積60251㎡,現有施工人數280人。內有塔式起重機3臺,中小型機械30臺,另有辦公區、生活區等臨時設施。

              2.2防汛風險分析

              影響本項目部的防汛防臺突發事件主要是臺風、暴雨、高潮及龍卷風。

              2.2.1臺風、暴雨、高潮等自然災害對本地區的影響及歷史上最大災害的危害情況,從建國以來的記載來看,對我區影響最大的災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臺潮:摧毀海塘25公里,占全線海塘長度的58.82%,受災面積高達17.5萬畝,死亡1211人,流離失散35700多人,沖坍房屋18000余間,死亡牲畜2.69萬頭。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團、惠南地區水位高達4.52米,造成36萬畝農田受淹,16800戶受澇,倒塌314間民房和97座橋梁,損失糧食6萬公斤。

              2.2.1.3 1986年7月11日龍卷風:吹毀民房4361間,1190戶人家受災,死亡22人,受傷540人,經濟損失2500余萬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號臺風:蘆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國以來最高潮位,據不完全統計,經濟損失達10858.5萬元。

              2.2.2現狀

              2.2.2.1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麥莎”臺風:港城大堤內坡石拱肋底119處淘空;8.6公里順壩護腳沖刷嚴重,拋石外露,大堤護坎地被削低約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護林受損樹木約3000棵,傾斜24800棵。受損果園4.7萬畝,水稻1.3萬畝,蔬菜大棚5.6萬畝,苗木932畝,其它經濟作物1.8萬畝,養殖業受損棚舍3萬平方米,死亡家禽13.8萬羽。全區共有18條道路、60個居民點、2755戶家中進水,家中積水最深的約50厘米。港城開發(集團)公司工程損失約908萬元,同盛物流園區工地彩鋼板屋面受損4000多平方米,綠化場地受淹22萬平方米。

              2.2.2.2 2007年9月18號“韋帕”臺風:過程累積雨量最大為書院鎮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風速:小洋山12級(34.4米/秒),滴水湖9級(21.0米/秒),惠南8級(19.0米/秒),全區內河水位由于早已采取預降措施,18日全區最高水位為周浦2.99米,東南沿海400畝秋瓜損失較大,周浦地區有200畝葡萄損失約30%,160畝桔子損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樹被吹折、吹倒。全區共轉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蘆潮港水閘外共有94條船只進港避風,無人員傷亡。

              2.2.2.3 2007年10月8日臺風“羅莎”:普降大到暴雨,蘆潮港鎮降雨量達239毫米,泥城鎮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漲至3.3米,蘆潮港內河水位3.76米。1.8萬畝露地施蔬和600畝西甜瓜受淹,3000余畝設施蔬菜積水,1000畝大棚塑料受損,城鎮部分地區出現積水。

              2.2.3特征和趨勢

              從地理位置看,南匯地處上海東南沿海,位于熱帶氣旋北上路徑要沖之一,又屬東亞季風盛行范圍,在海潮和季風的影響下,熱帶風暴、梅雨暴雨、東海潮汐等自然因素會給我區帶來頻繁的澇、臺潮災害,如果上述災害組合出現,更會加劇本區的災情。

              歷史資料顯示:南匯區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熱帶氣旋的襲擊,對南匯區有影響的臺風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臺風帶來大風、暴雨等災害,沿海還經常發生由臺風引起的`風暴潮災害,對海塘堤壩防汛墻等工程會造成嚴重威脅。同時本區年均降雨量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區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龍卷風過境,具有突發性與破壞性。還有近幾年來強對流天氣的增多,甚至出現“颮線”等天氣現象,且影響南匯的臺風強度越來越強,局部地區的短時間內的強降雨也有增多趨勢,隨著經濟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損失也相應增大,但人員傷亡由于全社會的重視和有關部門的措施到位,呈現下降趨勢。

              2.3防汛防臺設施

              項目部配備了潛水泵20臺,擔架一付,手電筒1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100只,還有木材等物資。

              2.4重點防護對象

              生活區、辦公區等臨時設施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

              3 組織體系

              本項目部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綠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周浦鎮街道人民政府領導。

              3.1 領導機構

              根據規定,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經理繆建擔任,副指揮由張寶根、宋黎明擔任。

              3.2工作機構

              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本項目部的防汛防臺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搶險小分隊,平時進行應急救援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4工作職責:

              3.4.1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xxx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

              2、xxx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布置現場搶險,保持與當地防抬、防汛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

              3、xxx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做好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保持與當地上級部門的溝通。

              4、xxx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

              4 防范與預警

              4.1防汛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4.1.1.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臺風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4.1.1.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低洼易積水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

              4.1.1.3工程準備。配備一定的防汛應急物資,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防汛工程建設任務。

              4.1.1.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臺風暴潮防御預案、人員安全轉移預案。

              4.1.1.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4.1.1.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自建通訊系統,確保防汛通信專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

              4.1.1.7防汛檢查。按照“六不放過”的原則,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應急物資定期檢查,確保完好。

              4.1.2預防和預警機制

              4.1.2.1經常上網查看和收看電視,隨時收集掌握防汛防臺信息。

              4.1.2.2健全預報機制。建立信息的監測和通報系統。

              4.2預警信息含義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從低到高依次分為藍、黃、橙、紅四色預警信號,本區的防汛防臺預警級別將按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分為四級,由有關部門統一發布。國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制度、明確預警級別和發布程序后,從其規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項目部指揮小組。

              4.3.2現場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區、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護。

              4.3.4施工現場塔吊、施工電梯、井架、腳手架、模板等的檢查與檢修。

              4.3.5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的檢查、加固及搶修。

              4.3.6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與醫院聯系或撥打“110、119”救助,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及本部門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3.7事故調查報告,并上報公司及有關上級機關。

              5 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5.1.1按洪澇、臺風等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5.1.2進入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5.1.3洪澇、臺風等災害發生后,由防汛指揮部向區縣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并同時報市防汛指揮部。任何個人發現海塘、水閘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1.6因洪澇、臺風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南匯區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即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個響應等級,應對一般較大、重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見附表一)

              5.2.1 Ⅳ級響應(藍色預警)

              5.2.1.1 Ⅳ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由區防汛指揮部處理,并報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布臺風藍色預警信號后;

              (2)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后,即預報局部地區24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戶以下、農田受淹1000畝以下,房屋倒塌5間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級響應行動

              (1)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后救助工作,并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5.2.1.3藍色預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了解最新預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風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發布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單位、各部門按照防汛防臺預案,做好各項防御準備;

              (4)低洼、易受淹地區做好排水防澇工作;

              (5)沿海單位及時關閉各類擋潮閘門;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強值守,適時進行預抽空;

              (7)加固戶外裝置,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人員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電力、通信等管線部門加強搶修力量的配備;

              (9)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提前進行道路進水口清潔工作,并做好降雨過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門檢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類指示標志,落實隧道、下立交等重點地點的防積水和搶排水措施。

              (11)災后,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后恢復工作。

              5.2.2 Ⅲ級響應(黃色預警)

              5.2.2.1 Ⅲ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處理,并報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后;

              (2)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后,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區危害的;

              (4)可能造成較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300戶、農田受淹1000~10000畝或房屋倒塌5~50間、死亡3~5人)。

              5.2.2.2 Ⅲ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

              (2)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后救助工作,并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戒備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經常性戰備狀態,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各新聞媒體及時刊播有關預警信息,加強各種安全防范知識宣傳。

              5.2.2.3黃色預警防御指引

              (1)市民盡可能減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場所躲避;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及時更新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級防汛機構和有關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需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

              (5)防汛排水泵站轉入暴雨模式運行;水閘提前預降內河水位;

              (6)一線海塘外作業施工停止;

              (7)消防部門加強備勤力量,做好搶排積水準備;

              (8)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及時進崗到位,確保排水暢通;

              (9)綠化管理部門加緊對樹木進行綁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運部門及時發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災后,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后恢復工作。

              5.2.3 Ⅱ級響應(橙色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處理,并報市政府備案,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必須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5.2.3.1 Ⅱ級響應標準

              (1)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后;

              (2)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301~1000戶、淹沒農田1~5萬畝或房屋倒塌51~150間、死亡6~10人)。

              5.2.3.2 Ⅱ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上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提請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并適時下達人員撤離指令;

              (2)區防汛責任人和區防汛指揮部領導必須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人員撤離和災后救助工作,并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臨戰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三級戰備狀態,在指定地點集結待命;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電視、電臺、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等單位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5.2.3.3橙色預警防御指引

              (1)市民盡可能留在家中,關門、關窗、收物,防止墜物傷人;一旦室內進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滾動發布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加緊檢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4)各類建設工地停工,并對塔吊等設備進行鎖定,對腳手架等進行加固或拆除;

              (5)一線海塘外各類作業人員和工地臨房、危棚簡屋內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6)所有船只全部進港避風;

              (7)消防官兵全部上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員堅守崗位,市容環衛清掃人員提前至凌晨3時上崗;

              (9)綠化、市政部門及時扶正、清除倒伏樹木;

              (10)水、陸、等交通航運部門及時發布客運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衛生部門落實醫療救護力量和設備;

              (12)災后,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后恢復工作。

              5.2.4 Ⅰ級響應(紅色預警)

              5.2.4.1 Ⅰ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必須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領導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1)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后;

              (2)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后,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3)主海塘決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0戶以上,或農田受淹5萬畝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間以上)。

              5.2.4.2 Ⅰ級響應行動

              (1)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市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參加,作出防汛防臺應急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必要時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軍民全力抗災搶險;

              (2)區黨政領導和防汛責任人進入防汛搶險指揮崗位,迅速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戰斗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二級戰備狀態,根據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4)電視、電臺、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單位等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5.2.4.3紅色預警防御指引

              (1)市民根據安全提示進一步檢查落實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緊急通知等;

              (3)各類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有關單位采取停課或其他專門的保護措施;

              (4)除直接關乎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可自行決定是否停產、停工、停業;

              (5)災后,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后恢復工作。

              5.2.5等級調整變更

              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級別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Ⅳ級)向高(Ⅰ級)逐級遞進,出現應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也可直接躍進。區應急委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影響和處置需要,按照規定程序來決定或報請市應急委決定變更響應級別,對于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可針對各種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分級響應程序和措施,情況特殊時,根據加強預防的需要,可提高響應等級。

              5.3人員轉移撤離方案

              5.3.1準備工作

              根據近幾年在“麥莎”和“卡努”及“韋帕”和“羅莎”臺風中人員撤離、轉移的情況和經驗,首先對臨時工棚內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和統計,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則,可選擇學校、電影院、旅館、廠房及親戚家中作為撤離安置地點,落實好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并登記造冊,同時根據情況變化,不斷更新資料,確保人員安全。

              5.3.2撤離指令發布條件

              在臺風影響前,接市防汛的撤離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關單位及時撤離、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5.3.3撤離點保障

              撤離點的治安由所在地區的派出所和聯防隊負責,由所在地區的政府和有關單位提供飲食、醫療后勤保障。

              5.4信息報送

              5.4.1迅速報告信息。一旦掌握和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區應急聯動中心、所在地鎮政府、園區管委會、上級主管部門。市民有義務通過110等報警、特服電話和其它途徑迅速報告和反映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5.4.2嚴格報告制度。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項目部管理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后,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時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和區應急辦報告(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后半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口頭匯報,一小時內書面報告)。要做到事發后報告迅速,處置時報告正確,事件結束后要有總結報告。

              5.4.3及時處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

              5.4.5跨區域信息通報。要與相鄰區加強協作,建立防汛防臺信息的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超出本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

              5.5應急結束

              防汛防臺突發事件的結束需經有關的權威部門宣布,并注意區別于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

              6 后期處置

              6.1災后救助和重建

              6.1.1善后工作

              6.1.1.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災救災的善后工作,慰問災民,幫助他們解決吃穿住的問題,使他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恢復生產工作,穩定思想情緒。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6.1.1.2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6.1.1.3積極支持、配合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安撫災民。

              6.1.2社會救助

              6.1.2.1提倡和鼓勵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

              6.1.2.2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應急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6.1.3保險

              鼓勵參加保險,減少損失。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要求定損理賠。因定損理賠需要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

              6.2搶險物資補充

              搶險物資根據當年使用情況及時補充,同時根據汛情及時調整儲備物資的品種和數量,達到一定年限的及時予以更新,確保防汛物資能及時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毀工程修復

              在發生災情后,項目部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以確保防汛工程設施的完整性。

              6.4調查與總結

              6.4.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后,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并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6.4.2對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4.3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7 應急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對暴雨后易積水點,采用潛水泵等設備臨時排除積水。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可通過電話、傳真機、網絡、微波通訊等方式聯絡。項目經理謝三義,聯系電話:13502120991。

              7.2搶險與救援保障

              7.2.1人員保障

              7.2.1.1建立業余搶險隊伍。由各班組骨干組成。

              7.2.2醫療保障。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后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3專業保障

              7.3.1對供電系統,一旦出現倒桿,吹斷高壓輸電線路等,及時向南匯供電分公司報告。

              7.3.2環境衛生:出現災情,項目部要認真做好衛生工作,確保清潔,災后配合防疫部門進行消毒防疫。

              7.4治安與醫療保障

              7.4.1治安保衛。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7.4.2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后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5物資與資金保障

              7.5.1按規定根據自身情況儲備一些物資,作為現場搶險物資;由項目部提供資金保障。防汛搶險儲備物資及運輸車輛均要明確專人負責,定點儲存,嚴禁隨意動用,隨時聽從市、區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調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須立即補足。

              7.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應執行區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情況發布抗災命令,立即抗災。發生防汛防臺突發事件后,首先應采取自救措施,減少損失,同時請求援助,再由專業隊伍處置,如果事態繼續擴大,則需要向上級部門報告,請求支援,全力搶險救災。

              8監督管理

              8.1宣傳、培訓

              8.1.1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應急、報警電話等。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開會學習等,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風險防備意識和應急基本技能。

              8.1.2培訓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防汛人員的業務能力。

              8.2演習

              8.2.1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明確演習的隊伍、內容、范圍、場所、頻次、組織、評估和總結。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8.2.2積極參與鎮、園區組織的防汛防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演練。

              8.3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獎懲制度,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4預案管理

              8.4.1預案的修訂原則上每二年對預案進行一次修繕,必要時可作隨時調整。

              8.4.2預案的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9 附則

              9.1數量概念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名詞定義

              9.2.1防汛防臺預案:對臺風、暴雨、高潮、洪水、災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減輕災害的對策、措施和應急部署,包括預案啟用條件、安全保障體系和組織指揮體系等內容。

              9.2.2防汛設施:包括潛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夠防御和減輕臺風、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災害的應急設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局應對冬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綜合防御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按照以人為本、避免傷亡原則和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方針,特編制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災害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生產安全災害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號);《生產安全災害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8號);《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皖政辦〔2013〕41號);《阜陽市安全生產災害災難應急預案》(阜政辦秘〔2011〕58號);《安徽省安監局生產安全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皖安監應〔2016〕81號)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冬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時,我局對在建工程的應急預防和發生突發事件(災害)時的應急處理。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按照《阜陽市安全生產災害災難應急預案》的規定,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設立低溫雨雪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其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質科,負責組織應急值守事宜,接收災害信息,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市安全監督部門報告災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報局領導閱批,并將指示轉有關科室和單位辦理;負責本局應急處置過程中人員的車輛和相關后勤保障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各科室負責人及事發項目辦成員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發項目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指導災害現場應急救援,提供災害單位業務信息,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通報災害情況等。

              2.3現場應急救援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下列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負責協調配合本項目搶險救援人員、其它項目支援人員、協調社會救援支援人員組成,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

              (2)醫療保障組:負責協調配合衛生、醫療部門人員,協助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與交通管制組:負責協調配合公安等部門人員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災害現場,實行交通管制等。

              (4)人員安置與后勤保障組:負責協調配合人員的疏散安置、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和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資金、通信、交通、電力的保障。

              (5)綜合信息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災害信息綜合整理、報送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啟動應急響應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

              因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同時啟動《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生產安全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3.2應急工作處置

              接到災害報告后,啟動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進入響應狀態,作出如下處置:

              局長或授權分管領導帶領相關科室趕赴災害現場指導協調,對事發地項目救援機構提出應急處置指導意見和要求;指導、協調災害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按照應對災害需要,調集應急所需物資、裝備、車輛,確保應急保障工作。協調市有關支援部門、相鄰項目工地救援人員、專職救援隊配合支援。動員局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現場災害風險不能及時消除的,指導救援現場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3.3.應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氣工作人員進場前須進行專項安全教育,清掃道路積雪、結冰,保持道路清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督促指導各項目單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聽取天氣預報,降雪之前,將不必要的設備收起,防止積雪負重。

              (2)雪天過后及時檢查機械設備,及時對機械進行積雪、冰碴清理作業,應遵守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及時清理基槽、方溝上方的積雪,及時清理臨建設施上的積雪,防止積雪過多發生坍塌現象。

              (3)發現有坍塌跡象時,發現人應立即告知其他人員及時撤離坍塌區。

              (4)如發生坍塌災害,立即封閉現場,避免二次災害的.發生。立即組織人員清理坍塌部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員清理積雪期間,必須做好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人員傷害。

              (6)如發生臨建設施損壞,施工人員不能再進入建筑物內,且要及時清理積雪及損壞的建筑物。

              (7)如發生人員傷害,應立即聯系現場急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并撥打120急救電話。

              3.4信息報告

              發生災害,災害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辦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項目概況;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災害現場情況;災害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準備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局應急領導小組將根據災害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同時,按照市安委會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相關要求,將雪情凍情災情和突發事件信息向上報送信息。

              四、應急救援總結

              災害發生單位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完整、準確的記錄災害應急救援的重要事項,妥善保管相關原始資料和證據;在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調查組。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制定、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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